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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环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朗坤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朗坤环境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1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60,892,700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发行价格为每股2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37,540,6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424,995,576.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3-1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65,659.0765,659.07
2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6,570.8726,570.87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112,229.94112,229.94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1、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货币基金、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4、授权及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的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时限为本议案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1、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范围、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授权及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时限为本议案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措施控制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

(2)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

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理财业务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需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需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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