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3-049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
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宁物流”)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现就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
我部关注到,公司2019年至2022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为-58,207.21万元、-63,002.68万元、-18,942.67万元、-6,872.34万元,连续四年为负。截至2022年末,公司净资产仅为1,961.03万元,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净资产进一步下滑至1,037.27万元。
(1)请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净利润连续四年为负的原因,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问题。
(2)请说明除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其他提高净资产水平的措施,以及公司是否能够通过自身发展有效解决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请会计师对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复
(一)请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净利润连续四年为负的原因,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问题
1、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门类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专业为制造业提供以仓储物流为基础的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主要服务于3C电子产品、家电、消费品等制造行业。
2022年度是近年来制造业供应链经受挑战最大的一年。从国际看,全球供应链受到地缘政治冲突、贸易限制与保护、商品产销周期错配等风险的影响,全球经济滞胀预期上升和外需放缓,外贸压力持续加大。从国内看,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导致制造业投资增速放缓,制造企业经营困难,减缓了制造业生产性物流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但在全球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孪生技术进步的背景下,以及我国高质量发展、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等政策的推动下,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等行业政策,提出“大力发展智慧物流”、“打造智慧供应链体系”,要求强化物流数字化科技赋能,加快物流数字化转型,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提升一体化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所处行业依然存在巨大的发展机遇。
2、公司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为产业供应链中的原料供应、采购和生产环节提供一体化的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在仓储物流方面拥有近二十五年的运营经验,公司有近2000名员工,全国四十余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服务网络涵括江苏、上海、广东、武汉、合肥、成都、重庆等主要省市,服务范围全面的覆盖了仓储业务、货运服务、系统服务、通关等一系列增值服务,具有较深厚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优势,针对不同的物流场景,可以提供专业的供应链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着力于以创新推进智能物流产业发展,自主研发了包括WMS仓库管理系统、WCS仓库控制系统、TMS运输管理系统、RMS精细化管理系统等在内的共14项智能物流系统,拥有40余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250余项软件著
作权,通过运营模式和技术平台的持续创新,实现了物流的自动化、可视化、智能化和网络化。
公司作为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3C电子制造供应链物流领域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客户涵盖了联想、仁宝、华硕、松下等众多知名企业,公司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和较强的技术能力已经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下一步,随着公司在智能仓储和智慧供应链领域研发投入的不断加大,通过科技赋能,公司核心竞争力会进一步提升。
3、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方面
表1-1: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收对比表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海晨股份 | 营业收入 | 180,035.82 | 146,761.59 | 107,389.63 | 92,034.04 |
收入变动比例 | 22.67% | 36.66% | 16.68% | / | |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 25.07% | ||||
飞力达 | 营业收入 | 677,246.15 | 695,512.91 | 370,850.96 | 323,716.04 |
收入变动比例 | -2.63% | 87.55% | 14.56% | / | |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 27.90% | ||||
嘉诚国际 | 营业收入 | 127,788.54 | 126,904.95 | 115,137.66 | 119,421.01 |
收入变动比例 | 0.70% | 10.22% | -3.59% | / | |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 2.28% | ||||
新宁物流 | 营业收入 | 66,630.56 | 88,343.22 | 80,671.40 | 89,862.43 |
收入变动比例 | -24.58% | 9.51% | -10.23% | / | |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 -9.49% |
2019年-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下滑趋势,复合增长率为-9.49%,同行业可比公司海晨股份、飞力达、嘉诚国际的营业收入整体保持增长,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5.07%、27.90%及2.28%。
公司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出现背离,主要原因如下:
① 宏观经济影响
受宏观经济下行和国际形势紧张等不确定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主要客户所处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要产品产销量下滑。
② 业务结构变动
因卫星定位板块经营不善、产品竞争力下降等原因,相关业务收入持续减少,2019年至2022年,公司卫星定位业务相关收入金额分别为16,339.70万元、11,708.31万元、6,800.16万元及1,150.68万元;2021年12月,除将少量优质卫星导航定位服务业务继续保留外,公司对卫星定位业务相关子公司完成剥离转让,聚焦物流主业。
③ 偿债能力
财务比率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资产负债率 | 94.12% | 94.80% | 77.52% | 56.69% |
流动比率(倍) | 0.78 | 0.73 | 0.79 | 1.25 |
2019年末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69%、77.52%、94.80%及94.12%,资产负债率持续攀升;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5、0.79、0.73、0.78,流动性短缺。因公司流动性紧张,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冲击,导致物流与供应链服务相关业务收入在2022年进一步下滑。
(2)毛利率方面
表1-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表
上市公司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海晨股份 | 25.13% | 28.85% | 31.46% | 27.76% |
飞力达 | 6.84% | 7.24% | 9.07% | 10.87% |
嘉诚国际 | 26.28% | 26.48% | 24.04% | 24.27%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19.42% | 20.86% | 21.52% | 20.97% |
新宁物流 | 18.83% | 25.04% | 25.13% | 29.81% |
2019年至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81%、25.13%、25.04%及18.83%,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0.97%、21.52%、20.86%及19.42%。
2019至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减少6.21%,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系当期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相关收入减少,但仓库租金、折旧摊销等固定性成本未同比例减少,导致成本下降幅度小于收入下降幅度。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方面(按扣非前后孰低,下同)
表1-3: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对比表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海晨股份 | 26,159.42 | 21,226.20 | 16,156.61 | 11,683.42 |
飞力达 | 8,400.79 | 6,102.93 | -6,005.91 | 388.3 |
嘉诚国际 | 16,385.55 | 16,295.31 | 13,366.86 | 12, 786.84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16,981.92 | 14,541.48 | 7,839.19 | 8,286.19 |
新宁物流 | -6,872.34 | -18,942.67 | -63,002.68 | -58,207.21 |
2019年至2022年,公司持续亏损,净利润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2019年-2021年,主要系原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发生较大经营亏损,公司计提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火灾诉讼,计提了大额预计负债所致。2022年,公司亏损额已显著收窄,但仍低于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公司银行贷款在未欠息、未逾期的情况下,贷款之五级分类等级被中国农业银行昆山分行下调三级,从“正常”调至“可疑”,公司银行贷款交叉违约,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冻结、查封,导致客户对公司履约能力、所存放的货物安全产生疑虑,营收下降。
4、公司净利润连续四年为负的原因
表1-4:公司2019年至2022年经营状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66,630.56 | 88,343.22 | 80,671.40 | 89,862.43 |
营业成本 | 54,082.08 | 66,221.49 | 60,399.44 | 63,072.45 |
营业毛利 | 12,548.48 | 22,121.74 | 20,271.96 | 26,789.98 |
期间费用 | 18,642.32 | 27,287.82 | 30,201.75 | 36,945.8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 -755.42 | -5,875.26 | -31,455.21 | -13,796.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 -1,375.41 | -5,403.27 | -17,023.16 | -30,222.51 |
营业利润 | -1,714.16 | -6,311.46 | -52,677.38 | -52,084.98 |
营业外支出 | 219.59 | 10,676.21 | 2,921.88 | 9,472.27 |
归母净利润 | -159.79 | -18,942.67 | -61,245.47 | -58,207.21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 |
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归母净利润 | -6,872.34 | -17,916.15 | -63,002.68 | -49,766.88 |
(1)2019年-2021年大额亏损主要原因
如上表1-4所示,2019年-2021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8,207.21万元、-61,245.47万元及-18,942.67万元,亏损金额较大。亏损原因主要系亿程信息经营不善,发生较大经营亏损,且亿程信息相关的应收款项、长期资产等发生较大减值;深圳新宁火灾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营业外支出。
2019年亏损原因:
① 原子公司亿程信息经营不善,产品竞争力下降,相关业务收入减少,导致当年度亏损,减少上市公司净利润16,297.93万元;
② 对收购亿程信息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0,207.56万元;
③ 对2015年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9,291.02万元。
2020年亏损原因:
① 原子公司亿程信息经营状况继续恶化,当年度亏损,减少上市公司净利润57,357.22万元;
② 对收购亿程信息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585.39万元;
③ 对2015年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461.95万元。
2021年亏损原因:
① 原子公司亿程信息被剥离前,当年度亏损,减少上市公司净利润12,458.72万元;
② 对2015年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未决诉讼,根据最新进展,计提预计负债10,399.63万元。
2019年-2021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8,440.32万元、1,757.21万元、-1,026.52万元,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深圳火灾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营业外支出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9,766.88万元、-63,002.68万元、-17,916.15万元。
(2)2022年亏损主要原因
2022年度,前期造成公司持续重大亏损的子公司亿程信息和未决诉讼等影响因素已基本消除,公司加强了对主营业务—仓储物流相关服务的聚焦。但2022年仓储物流行业形势不佳,整体经营状况下滑或放缓,加上公司银行贷款在未欠息、未逾期的情况下,贷款之五级分类等级被银行下调,从“正常”调至“可疑”,造成公司银行贷款交叉违约,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冻结、查封,引发客户对公司的履约能力、所存放的货物安全产生疑虑,导致少量物流客户流失、物流业务收入发生一定减少,因此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出现下滑,导致2022年度出现亏损。
5、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表1-5:公司近四年部分财务数据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营业收入 | 66,630.56 | 88,343.22 | 80,671.40 | 89,862.43 |
归母净利润 | -159.79 | -18,942.67 | -61,245.47 | -58,207.21 |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 -6,872.34 | -17,916.15 | -63,002.68 | -49,766.88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6,425.78 | 14,602.40 | -594.56 | 406.17 |
流动资产 | 33,163.92 | 35,387.45 | 52,477.52 | 104,508.12 |
流动负债 | 42,598.16 | 48,208.42 | 66,655.39 | 83,424.82 |
流动比率 | 0.78 | 0.73 | 0.79 | 1.25 |
(1)公司2019年-2022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虽然2022年度亏损幅度大幅收窄,但2023年度盈利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2019年-2022年流动比率分别为1.25、0.79、0.73、0.78,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为人民币33,163.92万元,其中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7,444.57万元、应收账款为人民币19,305.12万元、其他应收款为人民币1,566.88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42,598.1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为人民币17,050.9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9,124.90万元、应付账款为人民币10,965.76万元;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人民币9,434.24万元且公司连续三年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说明公司流动性严重紧张;
(3)公司2019年-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别为406.17万元、-594.56万元、14,602.40万元、6,425.78万元。2021年会计政策调整后,扣除仓库租金后2021年和2022年经营现金净流量分别为6,485.87万元、-1,278.26万元,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以前年度减少,主要原因为受到银行逾期贷款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客户回款打入被冻结账户的资金不能
计入经营性现金流入。2023年3月底,在公司结清了之前的银行逾期贷款后,公司及子公司被法院冻结的相关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且2022年底被冻结的资金约人民币1,790万元已得到释放,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将进一步改善。近年来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相关数据表明公司通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可以满足日常成本费用支出的需要,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问题。
(4)公司2019年-2022年营业收入、毛利率情况及分析请参见上述3、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虽然因2022年银行债务逾期,部分客户对公司履约能力出现疑虑,且受主要客户所在的电子产业业务量下滑等外部环境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滑,但整体来看,公司经营情况基本正常,符合行业营收变动趋势。
(5)随着2023年3月公司向关联方股东借款2.1亿元,归还结清银行逾期贷款,公司短期流动性得到有效缓解;公司信用逐步修复,客户疑虑逐步打消,公司已积极与流失客户沟通,争取与相关客户逐步恢复业务合作关系,如松下电器已于2023年4月与公司全面恢复业务关系。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仓储物流行业依然具备一定的核心竞争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相比,公司主营业务及毛利润并未出现持续、大幅下滑,公司在短期内的流动性问题已得到解决。虽然短期内公司存在一定的业绩压力,但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仍然受到行业政策的支持,具有向好发展的基础和趋势,加之,公司会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若该工作顺利完成,可有效解决公司中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切实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保障公司主营业务良性发展,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此,公司目前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请说明除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其他提高净资产水平的措施,以及公司是否能够通过自身发展有效解决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截至2022年末,公司净资产为1,961.03万元,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净资产进一步下滑至1,037.27万元。如公司2023年继续亏损,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净资产降低的事件,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为负。如公司出现2023年末经审计
的净资产为负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除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其他提高净资产水平的措施如下:
1、加大市场开发,提升公司营收水平
截止目前,公司2023年新增业务拓展情况如下:①已新增业务:项目方面已与电子通讯产品龙头代工企业Q公司(客户名称皆用英文字母代称表示,下同)签订VMI仓储物流项目合作协议、已中标R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厂内VMI仓物流项目、与S公司等签署了运输服务合同;另有新增T公司、U公司、V公司等近百家客户。②正参与投标业务:W公司、X公司等国内龙头制造企业仓储物流业务。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服务网络,以全球供应链调整为契机,积极稳妥布局东南亚等海外市场;
2、推行精益管理,持续强化内部管理
通过进一步梳理标准化、模块化作业流程,结合柔性管理系统开发升级,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平抑淡旺季引起的人员波动影响,优化提高运营稼动率,推动公司降本增效,销售费用2022年度同比下降约24%、2023年一季度同比下降约33%,管理费用2022年度同比下降约27%、2023年一季度同比下降约25%;
3、加大技术产品研发力度,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深化、细化数字化转型方案,推进仓储物流智能化升级,通过科技赋能、资本赋能,逐步强化公司智能仓储投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集成能力,为客户提供智慧物流定制化解决方案,推动公司从传统物流企业向科技物流企业转型,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公司近期正在积极参与W公司11,000㎡智能仓、R公司智能仓建设项目的投标工作;
4、妥善解决诉讼问题,加强营收账款回收,盘活存量股权投资
针对未决诉讼及超期应收账款,公司组建了专业的工作团队,集中力量处理历史遗留的诉讼案件和应收账款问题;对股权投资项目,公司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逐步清理低效无效股权资产的同时,最大限度盘活存量,提高资产投资回报率。
除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还将通过以上措施持续改善经营、
提升业绩,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水平。
二、会计师回复
请会计师对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针对问题(1),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环境,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分析其合理性;
(2)结合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分析其关键财务指标的变化,包括收入及毛利率变化、期末净资产情况、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等,识别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3)持续关注银行贷款逾期事项的期后进展,重点关注是否出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并与管理层讨论事项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范围;
(4)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管理层拟采取的改善经营状况的措施,并评价公司管理层针对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缓解资金流压力方面制定的相关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5)询问管理层是否知悉超出评估期间的、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针对持续经营能力分析判断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我们对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或情况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如下表所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评价表
序号 | 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 是否存在 | 说明 |
财务方面 | |||
1 | 净资产为负或营运资金出现负数 | 是 | 公司扣非后的净利润持续为负,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营运资金出现负数,期末存在9,434.24万元流动性缺口,公司于2023年3月底通过向关联方借款2.1亿元,归还并结清了前期银行逾期贷款,新增借款期限可延续至2024年,有效弥补了短期内营运资金的不足,该疑虑可以消除。 |
2 | 定期借款即将到期,但预期不能 | 否 | 报告期内公司与银行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已 |
展期或偿还,或过度依赖短期借款为长期资产筹资 | 于2023年3月底通过向关联方借款的方式归还并结清了前期银行逾期贷款,该疑虑可以消除。 | ||
3 | 存在债权人撤销财务支持的迹象 | 否 | 未发现该迹象 |
4 | 历史财务报表或预测性财务报表表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 否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6.17万元、-594.56万元、14,602.40万元、6,425.78万元。近两年的相关数据表明公司通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可以满足日常成本费用支出的需要。 |
5 | 关键财务比率不佳 | 是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公司流动性紧张,2023年能否扭亏为盈存在不确定性。 |
6 | 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或用以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的价值出现大幅下跌 | 是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亏损,但2022年度经营亏损已大幅收窄 |
7 | 拖欠或停止发放股利 | 是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亏损,未发放股利 |
8 | 在到期日无法偿还债务 | 否 | 公司除前期银行逾期贷款外,未发现存在重大到期债务未支付而被供应商起诉的情况 |
9 | 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条款 | 否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前期银行逾期贷款,已被管理层通过替代方法在期后解决 |
10 | 与供应商由赊购变为货到付款 | 否 | 不存在该情况 |
11 | 无法获得开发必要的新产品或进行其他必要的投资所需的资金 | 否 | 不存在该情况 |
经营方面 | |||
1 | 管理层计划清算被审计单位或终止运营 | 否 | 不存在该情况 |
2 | 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 否 | 不存在该情况 |
3 | 失去主要市场、关键客户、特许权、执照或主要供应商 | 否 | 公司收入有所下降但总量仍保持在一定的规模,未失去主要市场,公司信用评级下调导致部分客户流失,关键客户变动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暂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4 | 出现用工困难问题 | 否 | 不存在该情况 |
5 | 重要供应短缺 | 否 | 不存在该情况 |
6 | 出现非常成功的竞争者 | 否 | 不存在该情况 |
其他方面 | |||
1 | 违反有关资本或其他法定或监管要求,例如对金融机构的偿债能力或流动性要求 | 否 | 不存在该情况 |
2 | 未决诉讼或监管程序,可能导致其无法支付索赔金额 | 是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深圳新宁赔偿损失2.13亿元案件,深圳现代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上诉,至今仍未收到二审的传票开庭信息,一审案件从受理至判决周期近3年时间,预计二审审理周期在1年以上,2023年内需支付索赔金额可能性不大,需要持续关注该事项。 |
3 | 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的变化预期会产生不利影响 | 否 | 不存在该情况 |
4 | 对发生的灾害未购买保险或保额不足 | 否 | 已足额购买公众责任险 |
通过对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或情况的评价,我们的疑虑主要集中在资金流动性方面,为确定是否存在与这些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评价了管理层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的可行性,评价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应对计划评价表
序号 | 管理层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 | 是否切实可行 | 说明 |
1、 | 变卖资产 | 是 | |
(1) | 对于拟处置的资产,确定支持证据的充分性 | 主要土地处于抵押状态,可处置资产主要为持有的联营企业股权。 | |
(2) | 考虑是否存在处置资产的限制,例如,在贷款协议中存在有限制处置资产的条款 | 已考虑 | |
(3) | 考虑拟处置资产的变现能力 | 2022年12月公司已处置皖新供应链部分股权并收到款项,持有的其他联营企业股权也存在意向买家,我们认为公司持有的联营企业股权具备可变 |
现能力 | |||
(4) | 确定拟处置资产的潜在直接或间接影响 | 基本对公司日常经营没有影响 | |
(5) | 从资产处置中获取资金的充足性和及时性 |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存在大额负数,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基本能维持收支平衡,处置适量的资产就能满足其他活动所需资金。 | |
2、 | 债务融资 | 是 | |
(1) | 阅读公司债券和借款合同的条款并确定是否存在违约情况,或者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违约; | 前期公司银行借款存在逾期,报告期公司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已于2023年3月底通过关联方借款的方式偿还了全部逾期贷款 | |
(2) | 确认授信合同的存在性、条款和充分性 | 不适用 | |
(3) | 考虑债务融资的可获得性 | 向关联方借款具有可行性,期后已实施。 | |
(4) | 考虑被审计单位现有的借款合同是否对继续举债存在限制条款 | 不存在 | |
(5) | 检查被审计单位与金融机构就固定期限借款展期的协议,如固定期限借款合同尚未到期,了解被审计单位与金融机构就展期进行的沟通情况 |
前期公司银行借款存在逾期,报告期公司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在期后已通过向关联方借款的方式归还并结清了前期银行逾期贷款,违约事项已解决。
3、 | 缩减或延缓开支 | 是 | |
(1) | 考虑缩减管理费用等间接费用、推迟固定资产维修、推迟项目研发等的可行性 | 报告期内公司已缩减或延缓开支,业务招待费大幅减少、在建工程改造暂停、研发费用整体也大幅减少。 | |
(2) | 评价缩减或延缓开支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缩减或延缓开支对日常经营基本没有影响 | |
(3) | 考虑管理层缩减或延缓开支计划的详细程度 | 2022年已实施,亏损已经大幅收窄,具有成效 | |
4、 | 增加权益资本 | 是 | |
(1) | 考虑增加权益资本计划的可行性 | 公司拟向大河控股定向增发股份,券商已进场开展工作,具有可行性 | |
(2) | 评价增加权益资本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 发行成功后能带来充足的资金解决企业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并注入新的业务 |
(3) | 获取母公司或其他方面的支持 | 2022年4月,中原金控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上市公司提供流动性的支持函》,计划在未来一年内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2023年3月中原金控及大河控股已向公司提供2.1亿借款 | |
(4) | 向关联方或第三方确认提供或保持财务支持的协议的存在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并对其提供额外资金的能力作出评估 | 说明同上 | |
(5) | 评价母公司或其他方面提供支持的可能性 | 具有可行性 |
经核查,在评价识别出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公司管理层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效减轻了这些事项或情况的严重性。经营层面,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主要不利因素的影响正逐步消除;财务层面,虽然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特别是资金流动性的几个迹象,但公司已经通过替代方法(如处置资产、重新安排贷款偿还及获得关联方财务支持)解决了短期内资金流动性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未发生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多个持续恶化事项或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自2022年年末起的12个月内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问题2
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包括:一是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二是因子公司火灾事故引发的未决诉讼涉及诉讼赔偿请求金额共计22,288.89万元,累计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15,966.36万元,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中,涉及金额重大,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请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等审计准则的规定,结合相关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在审计
期间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等,详细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是否恰当。
会计师回复:
强调事项段的具体内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2、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所述,新宁物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202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所述,截至审计报告日,因子公司火灾事故引发的未决诉讼涉及诉讼赔偿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22,288.89万元,累计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人民币15,966.36万元。目前这些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涉及金额重大,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一)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不具有广泛性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针对“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立案调查的进程及可能涉及的范围;
(2)了解该调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
(3)评价对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的影响;
(4)关注立案调查进展,评估对财务报表影响;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取得了公司对该事项影响范围的说明、公司在配合调查期间向监管部门提供资料的清单等资料,我们认为本次立案调查涉及范围基本与2021年末已被剥离的原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具有关联性。亿程信息2021年末已完成剥离,本年度已不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之内,故对期初余额及本年度财务报表的披露均不会产生影响;涉及正在被调查相关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均已计提了大额/全额减值准备,对利润表上期数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产生的影响不重大且不具有广泛性。所以,最终我们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判断该事项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针对“因子公司火灾事故引发的未决诉讼涉及诉讼赔偿请求金额共计22,288.89万元,累计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15,966.36万元,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中,涉及金额重大,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新宁物流公司防范法律风险、诉讼事项应对处理以及与或有负债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通过向新宁物流公司的管理层及内部法律顾问询问,了解诉讼索赔的背景、进展及潜在风险,并收集涉诉案件的各项法律文书,了解诉案情况;
(3)审阅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及管理层自新宁物流公司聘请的外部律师处获得的相关法律意见,包括外部律师对每宗诉讼及仲裁索赔的可能结果及潜在风险程度的意见;
(4)针对重要的涉诉案件,向律师函证,取得律师对案情的复函;
(5)利用收集的资料及证据评价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估计是否充分、合理;
(6)评估财务报表是否已恰当披露。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取得了公司对未决案件的案情说明、同类型已决案件的判决书、外聘律师对未决案件案情的复函、公司计提预计负债明细表、未决案件期后进展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就已存在的未决诉讼计提的
预计负债是充分的。我们结合对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外部律师的询问,与公开信息可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对,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披露不完整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二)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类型的依据和理由,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是否恰当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相关事项。
综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符合所适用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是恰当的。
问题3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141.59万元、20,351.48万元、14,811.60万元、10,325.90万元,营业收入呈现的季节性特征与以往年度存在显著差异;其中,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滑
33.90%、56.39%。
(1)请结合主要客户变动情况等详细说明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以及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呈现的季节性特征与以往年度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
(2)我部关注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053.65万元,同比下滑52.45%。请说明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继续大幅下滑的原因,与以往年度一季度情况发生变化原因。
(3)请说明导致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滑的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已经消除、公司营业收入下滑是否具有趋势性。
请会计师对问题(1)、(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请结合主要客户变动情况等详细说明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以及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呈现的季节性特征与以往年度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
表3-1:2020年至2022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对比
单位:万元
项目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收入 | 收入占比 | 收入 | 收入占比 | |
2022年 | 21,141.59 | 31.73% | 20,351.48 | 30.54% | 14,811.60 | 22.23% | 10,325.90 | 15.50% |
2021年 | 18,891.86 | 21.38% | 23,365.31 | 26.45% | 22,408.74 | 25.37% | 23,677.31 | 26.80% |
2020年 | 16,324.87 | 20.24% | 19,865.90 | 24.63% | 20,542.30 | 25.46% | 23,938.33 | 29.67% |
对比2020年至2022年分季度营业收入情况,以往年度三、四季度属于公司主要客户所在的生产制造企业生产旺季,相关生产企业出货量直接影响公司的业务量,但由于 2022年第三、四季度受公司自身及电子制造业产量下滑因素影响,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与以前年度呈反季节差异。2022年,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21,141.59万元、20,351.48万元、14,811.60万元及10,325.90万元,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相比同期大幅下滑。公司2021年第三、四季度前10大客户在2021年、2022年下半年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1.87%、40.42%,具体数据详见下表。
表3-2:2021年第三、四季度前10大客户营收对比
单位:万元
序号 | 2021年第三、四季度前10大客户名称 | 2022年三四季度 营业收入 | 2021年三四季度 营业收入 | 同比变化 | 变动原因 |
1 | 客户A | 3,231.64 | 7,160.27 | -54.87% | 公司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业务减 |
少、客户自身业务量下降 | |||||
2 | 客户B | 5,189.25 | 6,355.59 | -18.35% | 公司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业务减少、客户自身业务量下降 |
3 | 客户C | 0.00 | 3,993.26 | -100.00% | 公司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业务流失 |
4 | 客户D | 230.04 | 1,878.78 | -87.76% | 客户经营规划调整导致业务减少 |
5 | 客户E | 275.52 | 1,520.61 | -81.88% | 公司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业务流失 |
6 | 客户F | 213.20 | 684.08 | -68.83% | 公司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业务减少 |
7 | 客户G | 409.09 | 638.25 | -35.90% | 客户自身业务量减少所致 |
8 | 客户H | 498.16 | 566.75 | -12.10%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9 | 客户I | 4.09 | 563.42 | -99.27% | 合约到期 |
10 | 客户J | 109.58 | 542.10 | -79.79% | 因剥离亿程信息导致业务减少 |
2021年第三、四季度前10大客户营收合计 | 10,160.57 | 23,903.11 | -57.49% | / | |
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合计 | 25,137.50 | 46,086.05 | -45.46% | / | |
2021年前10大客户营收合计占三四季度营业收入比 | 40.42% | 51.87% | / |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有:
(1)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在未欠息、未逾期的情况下,贷款之五级分类等级被中国农业银行昆山分行下调三级,从“正常”调至“可疑”,公司银行贷款交叉违约,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冻结、查封,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频繁更换收款账户,客户对公司履约能力、所存放的货物安全产生疑虑,导致业务减少或流失,此外还因部分客户业务调整,致使公司整体营收下滑。
(2)公司主营业务是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为基础,并为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原料供应、采购与生产环节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主要客户聚集于PC以及手机制造行业,公司经营业绩与主要客户电子信息产品的产销量密切相关。根据工信部公布的《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要产品受消费疲软影响,产销量下滑。数据显示手机产量15.6亿台,
同比下降6.2%,其中智能手机产量11.7亿台,同比下降8%;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4.34亿台,同比下降8.3%;集成电路产量3,242亿块,同比下降11.6%。据海关统计,2022年,我国出口笔记本电脑1.66亿台,同比下降25.3%;出口手机
8.22亿台,同比下降13.8%;出口集成电路2,734亿个,同比下降12%(详见表3-3)。
表3-3:2021年至2022年笔记本电脑、手机、集成电路出口情况对比
出口项目 | 单位 | 年度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截止半 年累计 | 截止三 季度累计 | 全年累计 |
笔记本电脑 | 万台 | 2022年 | 4,736 | 4,099 | 4,265 | 3,500 | 8,835 | 13,100 | 16,600 |
2021年 | 5,344 | 5,656 | 5,000 | 6,000 | 11,000 | 16,000 | 22,000 | ||
手 机 | 万台 | 2022年 | 20,000 | 20,600 | 21,100 | 20,500 | 40,600 | 61,700 | 82,200 |
2021年 | 23,547 | 22,453 | 22,000 | 27,000 | 46,000 | 68,000 | 95,000 | ||
集成电路 | 亿个 | 2022年 | 703 | 707 | 687 | 637 | 1,410 | 2,097 | 2,734 |
2021年 | 737 | 777 | 816 | 777 | 1,514 | 2,330 | 3,107 |
部分大客户三四季度业务量下滑(如客户A,详见表3-4),对公司的业务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表3-4:客户A公司2022年分季度收入对比
单位:千元新台币
年度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全年合计 |
2022年 | 267,857,679 | 265,649,844 | 291,032,347 | 248,706,045 | 1,073,245,915 |
2021年 | 269,991,533 | 260,994,034 | 336,861,180 | 367,835,268 | 1,235,682,015 |
同比增长率 | -0.79% | 1.78% | -13.60% | -32.39% | -13.15% |
注:以上数据为客户A公司在台湾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季度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汇总整理。
综上所述,2022年三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银行贷款逾期导致客户对公司履约能力、所存放的货物安全产生疑虑、客户业务调整及电子信息制造业产量下滑。
(二)我部关注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053.65万元,同比下滑52.45%。请说明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继续大幅下滑的原因,与以往年度一季度情况发生变化原因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53.65万元,同比下滑52.45%,公司2022年一季度前十名客户营收同比下降了66.33%,具体数据详见下表3-5。
表:3-5 公司2022年一季度前十大客户与2023年同期营收对比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3年一季度 营收 | 22年一季度 营收 | 增长率 | 变动原因 |
1 | 客户B | 2,157.06 | 4,683.59 | -53.94% | 公司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业务减少、客户自身业务量下降 |
2 | 客户C | 0.00 | 2,405.63 | -100.00% | 公司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业务流失 |
3 | 客户A | 1,150.92 | 2,319.48 | -50.38% | 公司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业务减少、客户自身业务量下降 |
4 | 客户E | 32.12 | 643.53 | -95.01% | 公司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业务流失 |
5 | 客户K | 411.89 | 389.93 | 5.63%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6 | 客户F | 2.64 | 264.58 | -99.00% | 公司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业务减少 |
7 | 客户L | 0.00 | 231.19 | -100.00% | 客户自身业务变化导致流失 |
8 | 客户M | 0.00 | 205.08 | -100.00% | 公司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导致业务流失 |
9 | 客户N | 0.00 | 185.56 | -100.00% | 业务调整 |
10 | 客户O | 121.38 | 184.42 | -34.18% | 客户自身业务量下降 |
合计 | 3,876.01 | 11,512.99 | -66.33% |
公司2023年一季度营收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银行贷款逾期影响
2022年公司银行贷款在未欠息、未逾期的情况下,贷款之五级分类等级被中国农业银行昆山分行下调三级,从“正常”调至“可疑”,公司银行贷款交叉违约,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冻结、查封,公司及部分子公司频繁更换收款账户,客户对公司履约能力、所存放的货物安全产生疑虑,导致客户业务量减少或流失,以及部分客户对自身业务进行了调整,上述对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影响因素延续至2023年一季度。
2、一季度电子产品制造业需求影响
受全球消费者对PC以及手机需求疲弱的影响,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主要产品中,手机产量3.31亿台,同比下降7%,其中智能手机产量
2.39亿台,同比下降13.8%;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0.79亿台,同比下降22.5%;集成电路产量722.0亿块,同比下降14.8%。据海关统计,2023年一季度,我国出口笔记本电脑2933万台,同比下降38.1%;出口手机1.72亿台,同比下降
12.3%;出口集成电路609.0亿个,同比下降13.5%。公司主要客户业务量同比下降幅度较大(详见表3-6)。
表3-6:主要客户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对比
客户名称 | 单位 | 2023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 2022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 增长率 |
客户B | 百万美元 | 12,635 | 16,694 | -24.31% |
客户A | 新台币千元 | 209,458,784 | 267,857,679 | -21.80% |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相关公司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和台湾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数据整理统计。
另根据公开披露信息,2023年一季度,同行业可比公司飞力达和嘉诚国际营业收入继续呈现负增长或增长放缓态势,飞力达营业收入较同期减少47.62%,嘉诚国际较同期增长 2.69%,公司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与飞力达一致。
表3-7:公司与同行业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对比表
单位:万元
同行业公司 | 2023年一季度 | |
收入 | 同期增减比例 | |
海晨股份 | 44,849.55 | 24.82% |
同行业公司 | 2023年一季度 | |
收入 | 同期增减比例 | |
飞力达 | 107,187.89 | -47.62% |
嘉诚国际 | 29,079.68 | 2.69% |
(三)请说明导致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滑的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已经消除、公司营业收入下滑是否具有趋势性导致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滑的不利因素主要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
1、从内部因素看: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清偿逾期贷款,被查封的资产以及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均已解封、解冻,有利于恢复及提高客户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正积极与已流失客户加强沟通,争取与相关客户逐步恢复业务合作关系,如松下电器在2023年4月已与公司全面恢复业务关系。新增业务及客户情况详见问题一的回复(二)。
2、从外部因素来看:由于公司服务对象主要为3C行业的知名企业,公司的业务量受服务对象的产能变化影响比较大,根据工信部以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虽然出口继续下滑,但生产降幅收窄,效益有所改善,投资保持增长。4月份,电子信息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小幅增加。
综上所述,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滑的主要不利影响因素正逐步消除,公司的营收趋于稳定,营业收入下滑不具有趋势性。
二、会计师回复
请会计师对问题(1)、(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问题(1)、(3),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环境,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收入下滑的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2)了解和评价公司管理层与收入成本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条款与相关权利义务转移条件,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单项履约义务,评价收入确认
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对收入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了解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仓储物流行业指数走势,判断销售收入变动的合理性。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以及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呈现的季节性特征与以往年度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期后公司采取措施通过向关联方借款的方式,已偿还所有逾期的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因贷款逾期导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的内部不利因素正逐步消除。问题4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1,203.91万元,同比下滑68.89%,其中,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为769.23万元,资本化率为63.89%。
(1)请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大幅下滑的原因,以及研发投入大幅下滑是否可能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市场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结合主要研发项目的立项时间、预算金额、已投入金额、研发进展、完成时点及研究成果等情况,以及内部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政策,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资本化率较高的合理性,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标准和依据与往年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
(3)结合研发项目在主营业务中的实际应用、公司收入及毛利率下滑等情况,说明研发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开发支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请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大幅下滑的原因,以及研发投入大幅下滑是否可能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市场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4-1:近九年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公司合并收入 | 66,630.56 | 88,343.22 | 80,671.40 | 89,862.43 | 104,488.07 | 90,233.89 | 75,868.69 | 59,027.40 | 40,428.84 |
亿程信息收入 | 6,672.79 | 11,709.53 | 16,339.70 | 31,620.78 | 29,140.90 | 24,683.75 | 8,997.53 |
研发投入金额(合并) | 1,203.91 | 3,869.60 | 4,059.24 | 6,107.26 | 6,092.04 | 4,926.53 | 2,956.46 | 1,407.05 | 300.38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合并) | 769.23 | 54.54 | 2,771.89 | 1,265.12 | 2,047.87 | 3,265.11 | 1,550.54 | 39.22 | 0 |
研发投入金额(物流) | 1,203.91 | 2,478.08 | 2,201.06 | 2,092.42 | 2,234.85 | 1,332.89 | 328.10 | 281.74 | 300.38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物流) | 769.23 | 54.54 | 152.37 | 0.00 | 132.46 | 0.00 | 117.26 | 0.00 | 0.00 |
公司于2015年9月并购亿程信息,亿程信息属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卫星定位导航业务,业务的开展需依托技术水平的提升,从而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如上表所示,公司并购亿程信息后研发投入从2014年的300万连年增加,2019年达到顶峰6,107万元。2019年以后,由于亿程信息经营不善,研发投入也接连下降,2021年下降到3870万元。因此,公司于2021年末剥离了亿程信息,致使2022年度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下滑较大。
剥离亿程信息以后,公司聚焦仓储物流业务,当前研发投入主要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自行开发的各类物流软件系统的投入。公司物流板块研发投入从2014-2016年的300万左右增加到2021年的2,478万。公司根据各类业务需求开发各类软件系统,其实际使用效果并不受限于物流服务业务量变化影响,已研发的系统软件正常运行,不受物流收入下滑影响。2022年,物流板块的研发投入因业务服务类型的稳定而减少。因此,研发投入下滑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市场竞争力等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结合主要研发项目的立项时间、预算金额、已投入金额、研发进展、完成时点及研究成果等情况,以及内部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政策,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资本化率较高的合理性,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标准和依据与往年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
1、主要研发项目的立项时间、预算金额、已投入金额、研发进展、完成时点及研究成果等情况2022年,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表4-2:2022年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立项时间 | 预算金额 | 已投入金额 | 研发进展 | 完成时点 | 研究成果 | 软件类型 |
新宁标准版经营管理系统软件的研发 | 2020.1 | 95.00 | 69.92 | 已完成 | 2022.1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日常管理软件系统 |
新宁物流SAAS版运输管理系统的研发 | 2021.8 | 200.00 | 109.36 | 已完成 | 2022.12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常规业务仓储物流软件系统 |
新宁物流标准化账单管理平台系统软件的研发 | 2021.1 | 95.00 | 82.74 | 已完成 | 2022.12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常规业务仓储物流软件系统 |
新宁工厂物流仓配管理系统的研发 | 2022.1 | 70.00 | 4.62 | 已完成 | 2022.12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常规业务仓储物流软件系统 |
新宁物流人员效率分析可视化管理系统软件的研发 | 2022.5 | 120.00 | 123.93 | 已完成 | 2022.12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尚未授权) | 常规业务仓储物流软件系统 |
新宁智能设备实时监管运维平台系统软件的研发 | 2022.2 | 85.00 | 55.18 | 已完成 | 2022.12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常规业务仓储物流软件系统 |
亿程物联ERP系统 | 2022.9 | 60.74 | 56.90 | 未完成 | - | 完成RPV1.0基本功能开发 | 运营管理系统 |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资本化率较高的合理性,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标准和依据与往年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原先主要的研发支出系亿程信息、物流板块研发投入,公司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是根据具体的应用场景自行研发,能形成系统软件或者是对原软件系统功能的迭代升级。如上表4-2:2022年主要研发项目明细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除亿程物联ERP系统外均已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资本化率较高是合理的。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标准和依据与往年保持一致,每个软件项目的验收须经历:
需求调研;整体方案设计讨论;完成多个系统软件和平台系统设计、开发;调试、完成系统功能性测试系统上线测试;bug处理,功能优化;进行上线跟踪及产品交互验收;上线后功能运行正常使用,完成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为确认研究成果,公司积极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软件著作权。如上表4-2,研发项目均已按步骤完成验收且会计核算符合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
(三)结合研发项目在主营业务中的实际应用、公司收入及毛利率下滑等情况,说明研发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开发支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主要研发项目为根据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并致力于提升公司业务实际运作效率的需求自主开发的各类软件系统,用于增强供应链的精细化管理,提
升业务运作效率和准确率,优化各类信息化系统性能,系统可分别应用于不同的业务场景,具体如下:
①新宁标准版经营管理系统软件的研发项目是移动版经营管理系统,包含人事类、行政类、经营类、财务类等单据申请和审批,该项目属于日常管理软件系统。
②新宁物流SAAS版运输管理系统的研发项目是物流企业、运输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运输透明化管理,实现物流企业单据流、资金流与运输过程的紧密结合。采用WEB和APP、小程序等多种管理模式,软件操作人头涵盖管理层、业务、调度、采购、财务、司机等使用群体,软件系统包含报价、订单、调拨、账单、发票、收付款等模块。该项目属于常规业务仓储物流软件系统。
③新宁物流标准化账单管理平台系统软件的研发项目是基于集团发展现状:
子公司、运营网点多,客户及业务模式越来越多样化,容易出现同一客户不同运营网点提交不同账单等情况。本项目结合各个子公司账单组的账单需求,包含了各种账单模板,以满足不同客户的要求。涵盖了管理员,业务,仓库,账单制作人员等使用群体,包含客户,计费单位,币制,收费项目,送货地址等基础信息,包含报价单,出入库单,收费单,账单模板等业务中心以及用户,权限的系统管理等模块。建立以集团为主体的标准化账单管理模式。该项目属于常规业务仓储物流软件系统。
④新宁工厂物流仓配管理系统的研发项目是物流运输领域中针对厂内物流短驳、调度等制定的更加精细化的服务软件。针对工厂物流仓配业务模式,开发Web、小程序两种客户端,涵盖业务、调度、司机等使用群体,包含短驳运单、短驳派车单、司机接单、签到、提货、签收等模块,优化操作软件的易用性和数据安全性,提升业务运作效率和准确率。该项目属于常规业务仓储物流软件系统。
⑤新宁物流人员效率分析可视化管理系统软件的研发项目是因为集团子公司、经营网点分布范围广,网点多。在进行人效分析、成本分析、经营分析及日常监管时会因为时间和空间的原因造成分析数据的滞后性,分析结果的不准确性。本次研发的系统应用于不同的业务场景,均可获得业务运营各环节数据,搭建一套管理系统,获取各环节人员投入比等数据通过结合转换、计算,整合等一系列
数据分析手段可计算出作业人员每日的执行效率,并通过可视化报表直观呈现,缩短数据分析的时效性,提升分析结果的准确性。该项目属于常规业务仓储物流软件系统。
⑥新宁智能设备实时监管运维平台系统软件的研发项目是集团公司在多个运营网点投建了智能自动化设备,这些设备是由不同的设备供应商进行实施。在运营后期,由于用场景、投入设备、运作模式的多元化、多变性,针对这些智能自动化设备的运维监控、维保跟进、维修记录等后续事项纷杂烦乱,一时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因此本项目将企业使用的设备进行系统化管理,一方面标记设备的来源、保养方案、巡检记录等等,有效防止设备的保养逾期。在设备产生故障时可快速查询到检修信息,缩短运维时效。另一方面建立资产档案,记录资产的异动情况,保存各环节单证,明确资产保管人信息,在资产盘点时提供详细依据。避免资产遗漏。合理高效的管理企业资产。该项目属于常规业务仓储物流软件系统。
⑦亿程物联ERP系统的研发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及其所属公司、58同城、京东物流及其所属公司等大型企业客户的系统集成类业务而开发的项目,主要是在项目实施与运维过程中,对工程物资、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售后服务等全链路的物联化、数据化、可视化,实现业务发展与运营管理一体化,提高亿程物联的管理水平和行业竞争能力,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第一阶段开发,公司内部处于使用阶段,根据各方反馈的问题进行完善。该项目属于深圳亿程物联的运营管理系统。
因此,公司开发的各类软件系统是与公司的各类业务需求相适应的,其实际使用效果并不受限于服务业务量,在2022年度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相关系统、平台、软件依然可以正常使用且发挥作用,公司研发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开发支出未出现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二、会计师回复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事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及评价公司与研发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2)取得公司研发投入清单,分析研发投入变动的原因是否合理;
(3)获取公司员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清单,分析公司研发人员占比及薪酬是否合理;
(4)获取项目立项、项目台账、项目验收报告及软件著作权等资料,同时查看了软件的运行状态,检查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获取研发费用明细账,分析会计处理方式是否准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亿程信息被剥离后,公司主要研发投入系根据物流板块实际业务需求自主研发的各类物流软件,研发投入下滑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与往年保持一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具有实际的应用场景,未发现相关开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问题5
年报显示,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一项名称为“仓储及物流服务类业务”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355.29万元,计提减值准备377.67万元,计提比例16.03%,计提理由为“已提起诉讼,预计回收周期较长”。
请结合前述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明细、相关诉讼进展、客户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等,详细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前述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为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能”),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355.29万元,账龄全部是1年以内,计提减值准备377.67万元。
深圳智能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并将相关业务转包给公司子公司佛山新粤宁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宁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宁供应链有限公司、惠州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运作,公司子公司按约定实际履行了相关义务后,深圳智能未全额向公司子公司支付款项,经多次交涉仍然拒绝支付。
鉴于上述情形,公司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3年4月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0310民初2886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0310民初2887号]等文件,目前相关案件已受理,
尚未开庭审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智能成立于2017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为1,250万元,注册地位于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兰竹西路10号柯仕达工业综合厂房101,当前
法定代表人为和久惠。经查询深圳智能工商信息,显示其经营状态为正常存续经
营,未发现存在失信记录,未发现存在被其他供应商起诉的案件。经与客户询问,
深圳智能业务正常开展,同时公司派人员前往深圳智能时,经营场所现场有正常
的货物进出及人员流动,未发现特殊异常情况,其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
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进行单项减值测试。有客观证
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深圳智能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内,2023年4月,为积极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已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深圳智能,法院已执行诉前财产保全。
考虑到期末应收账款的不同属性,公司基于2022年12月31日的客观证据对深
圳智能预期信用损失风险的判断计提坏账准备,按具体情况分为两部分:第一部
分,客户已确认尚未结算部分金额为1,128.77万元,对这部分款项按账龄法用1
年以内坏账比例1%计提坏账准备为11.29万元;第二部分,该部分款项金额为
1.221.08万元。公司依据实际业务量出具账单,要求与深圳智能进行对账结算,但
因深圳智能对部分业务的结算方式存在异议,双方未完成整体账单确认,该部分
款项结算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通过查询工商信息、实地走访现场,结合相关客
户反馈的情况,深圳智能经营状况正常,且从工商查询结果,公司未有其他供应
商诉讼等作为被告的情况。公司结合立案、诉前保全、一审开庭时间及后续诉讼
流程,预计诉讼周期不超过一年,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部分款项参考账龄组合法
下物流仓储业务1-2年坏账比例30%计提坏账准备为366.33万元。
本公司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金额充分、合理。
二、会计师回复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成本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执行细节测试,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账单数据及结算协议等资料,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同时检查收款记录;
(3)执行函证程序,对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本期交易额进行函证,确认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在未能收到回函时,我们判断未回函原因的合理性,并执行进一步替代程序;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账单数据及其他支持性文件,确认销售收入的截止性是否准确;
(5)通过国家工商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信用中国等互联网工具,查询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的经营状态、主要人员变更情况、供应商纠纷情况、公司许可证维护情况、自身风险事项、周边风险事项 、预警事项等信息;
(6)评估期末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包括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估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合理的。问题6年报显示,你公司“昆山保税区物流园4#仓库”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余额4,777.85万元,与2021年末账面余额相同,工程进度已处于试运行阶段;该工程预算为11,869.46万元,但你公司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90.81%。你公司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已累计对前述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049.85万元,其中报告期内计提237.81万元。
(1)请核实上述工程预算或工程累计投入占比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差
错,如是,请更正。
(2)说明报告期内未对该工程进一步投入的原因,相关工程试运行的具体情况、是否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及公司是否存在故意推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3)详细说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具体评估情况,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请核实上述工程预算或工程累计投入占比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差错,如是,请更正
“昆山保税区物流园4#仓库”于2017年5月立项,包括:智能化系统、原厂房修缮改造、厂房的通风、厂房电力系统等,总体预算11,869.4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在建工程共投入10,778.10万元,占预算比例为90.81%,具体投入数据如下表:
表6-1: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时间 | 总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投入-房屋 | 本期投 入-设 备、辅 助工程 | 本期减 少-转入 固定资 产房屋 | 本期减 少-转入 固定资 产辅助 工程 | 期末余额 |
1 | 2017年 | 11,869.46 | - | 2,773.72 | 2,721.82 | - | - | 5,495.54 |
2 | 2018年 | 11,869.46 | 5,495.54 | - | 2,949.92 | - | - | 8,445.46 |
3 | 2019年 | 11,869.46 | 8,445.46 | - | 886.63 | 2,955.08 | 2,356.41 | 4,020.60 |
4 | 2020年 | 11,869.46 | 4,020.60 | - | 192.86 | - | 688.77 | 3,524.70 |
5 | 2021年 | 11,869.46 | 3,524.70 | - | 1,253.15 | - | - | 4,777.85 |
6 | 2022年 | 11,869.46 | 4,777.85 | - | - | - | - | 4,777.85 |
合计数 | 11,869.46 | - | 2,773.72 | 8,004.38 | 2,955.08 | 3,045.18 | - |
上述工程预算或工程累计投入占比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差错。
(二)说明报告期内未对该工程进一步投入的原因,相关工程试运行的具体情况、是否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及公司是否存在故意推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1、报告期内未对该工程进一步投入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昆山新宁就该“昆山保税区物流园4#仓库”与供应商昆山华恒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工程”)的诉讼还未结案,由于诉讼期间标的物不能有较大的变动,昆山新宁在报告期内没有对该工程做进一步投入。
2、相关工程试运行的具体情况、是否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工程验收及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1)工程验收情况
2019年2月及8月,昆山新宁与华恒工程就该项目展开两次验收,均因未能达到初始设计时功能及需求,未能通过公司验收。
2019年10月18日,华恒工程起诉昆山新宁,2021年10月15日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19)苏0583民初17312号《民事判决书》,认为智能化系统存在无法实现自动拆托、散件出入库效率低等问题,系统综合总体运行效率未能达到设计要求,无法满足智能化高效运行的要求,并且华恒工程提交的设备存在一定质量瑕疵,酌定案涉项目金额按照减价15%处理。
昆山市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委托第三方就该项目进行产品质量鉴定出具的鉴定报告结论显示:运行效率的符合性、功能模块符合性、项目整体规划符合性均未达标,仅有技术参数符合性有部分达标。因此,系统设备总体上并不符合双方技术协议的核心要求,用于鉴定的系统设备本身就已经存在部分核心功能的缺失。
(2)相关工程使用情况
公司昆山物流智能化系统建设整体规划的要求为:通过项目建设,使得可实现高效、稳定、可靠地针对入库的货箱进行智能化编码、识别、入库、拆拼托、出库,尽可能地节省人力,同时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物流顺畅,运行路线短捷、合理性、实用性、标准化安装、操作简便、人机界面友好、维护简单的特性。智能化仓储与分拣系统的效率取决于每个模块的高效运转,单一模块的效率不达标会影响整体的运行效率,导致整个系统的堵塞,设计要求无法实现。
该项目中的散件库由于指标与设计偏差太大,硬件设备故障率高等情况,处于无法使用的闲置状态;整件库受入库效率及出库拆托区效率影响,不能按照设
计要求使用,无法独立运营,系统总体无法满足智能化高效运行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工程未能通过验收,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公司是否存在故意推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1)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三条规定: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2)该项目目前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时不满足转固条件,公司不存在故意推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理由如下:
如前所述,该项目中的散件库由于指标与设计偏差太大,硬件设备故障率高等情况,处于无法使用的闲置状态;整件库受入库效率及出库拆托区效率影响,不能按照设计要求使用,无法独立运营,系统总体无法满足智能化高效运行的要求。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三条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条件:“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此外,公司目前已经在制定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方案中,根据测算将投入约2,000万元才能达到原定设计要求,因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三条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条件/(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的规定。
因此,该工程未能达到原定设计要求的原因系施工方设备存在质量瑕疵造成且施工方未能按原定设计要求完成整改,公司不存在故意推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三)详细说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具体评估情况,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评估机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次评估的在建工程已经完工并交付,但该工程存在瑕疵,无法达到正常的生产需求,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就该工程对施工方提起了诉讼,目前二审判决尚未下达,因此公司尚未对该工程进行转固。同时该工程自完工交付以来一直维持低效率运行,公司尚未进行设备改造升级,并且委估在建工程未构成资产组,无法产生现金流,故本次评估无法采用预计的未来经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测算。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法测算在建工程可回收金额,即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详细数据评估过程如下:
① 公允价值
在建工程为设备安装工程,主要为智能化仓储和分拣系统,该设备工程为定制产品,因市场无同类产品销售,故按照原始购入合同经相关价格指数调整后得出重置全价,重置全价扣除贬值额后确认资产公允价值,即公允价值=重置全价-贬值额。重置全价构成如下:
1)重置全价
该设备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价、综合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和资金成本组成,其具体数据如下:
a.设备购置价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合同及财务资料,委估资产原始购置价为5,335.49万元(含税),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4月,工期为6个月。根据统计局公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对购置价进行价格指数调整,本次价格指数为1.0281。故:
设备购置价= 5,335.49×1.0281= 5,485.42万元,该价格为含税价;b.因设备购置价中已包含运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设施费,故不再重复计算。c.资金成本资金成本即购建周期内的占用资金的贷款利息,根据合理购建周期、评估基准日金融机构同期执行的贷款利率,按资金均匀投入不计复利计取。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1/2
根据合同约定,该套设备安装合理工期为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65%;故资产成本=5,485.54×0.5×3.65%×1/2= 50.06万元
综上得出重置全价的金额为: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综合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资金成本
=5,485.42/1.13+0+0+0+50.06=4,904.41万元,对该重置全价取整为
4,900.00万元
2)贬值额
采用成本法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考虑评估对象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
贬值额=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
a.实体性损耗
因本次委估资产设备安装工程“智能化仓储和分拣系统”于2018年8月交付后,智能化仓储与分拣系统综合总体运行效率未能达到设计要求,因系整体建造,无法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拆分,仅有整板库中部分区域的基础存储功能在使用状态,散件库等大部分区域处于闲置状态,无法从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整体使用寿命考虑,但委估资产的历史资料和现场资料都可获得,故本次评估采用观察
法进行估算。
观察法是评估专业人员通过现场观察设备的宏观现状,查阅设备的历史资料,了解设备使用状况、磨损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工作负荷、工作精度等,并向操作人员询问设备的使用情况、使用精度、故障率,对所获得的有关设备状况的信息进行分析、归纳、综合,依据经验判断设备的磨损程度及贬值率,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考虑到在建工程建造在仓库室内,使用环境相对较好,受运行磨损和自然环境侵蚀较小,设备原始制造质量及日常维护保养良好,结合现场勘察日现场观察情况和经验判断,委估设备大概每年增加2%的调试成本,即年损耗率为2%。可对比上市公司在建工程评估年实体性贬值率(详见下表6-2)。
表6-2:年损耗率评估参考案例
序号 | 上市公司 | 评估项目及状态 | 已使用年限 | 年实体性贬值率 |
1 | 茂硕电源 | 何家边 3.44MW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未完工并网,处在停工状态,设备暴露在自然环境中会受到侵蚀。 | 2.00 | 1.88% |
2 | 易成新能 | 生产设备、建(构)筑物,运行环境良好 | 2.5 | 2.40% |
3 | 哈药股份 | 医院综合楼项目,工程停工,基本没有维护 | / | 1.67%-2.00% |
实体性损耗=4,900.00×(2%×4.46)=437万元
b.功能性损耗
根据昆山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3民初1731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认为华恒公司提交的设备存在一定质量瑕疵,对华恒公司交付的设备系统作减价处理,酌定案涉项目金额按照减价15%处理。故功能性损耗率取15%,计算功能性损耗=4,900.00×15%=735万元
c.经济性损耗
经济性损耗是指经济环境给资产价值带来的损失,本次估值不予考虑。
d.贬值额计算
贬值额=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437.00+735.00=1172万元
e.公允价值=重置全价-贬值额=4,900.00-1,172.00=3,728.00万元
②处置费用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相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公司目前已经在制定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方
案中,相关设备定制化程度较高,改造完成后就会投入使用,在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提前处置,评估师在估值时对处置费用未做考虑。根据会计政策中的规定“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残值率为5%-10%”,经计算残值为约180万-370万之间,公司预估设备的拆卸费、搬运费、相关税费等支出基本与残值金额没有较大差异,设备残值金额预计可以覆盖处置费用支出,故评估师不考虑处置费用的估值方法不会对对最终减值测试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根据以上分析计算,在建工程可回收金额计算如下:
可回收金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3,728.00-0.00 =3,728.00万元综上所述,该在建工程计提减值金额为:4,777.85万元减去3,728.00万元,共计1.049.85万元。
二、会计师回复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针对事项(1),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获取在建工程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和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工程预算或工程累计投入占比等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报。
针对事项(2),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与公司的管理层及智能仓改造项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该在建工程目前状态、后续投入计划、剩余改造周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点等情况;
(2)了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会计政策,检查该工程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转固定资产的条件;
(3)实施在建工程实地检查程序,对昆山保税区物流园 4#仓库进行实地走访并查看运行状态; (4)向公司的管理层及内部法律顾问询问,了解涉诉讼工程的背景、进展及潜在风险,并收集涉诉案件的各项法律文书,了解诉案情况;
(5)向律师函证,取得律师对案情的书面说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相关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与施工单位具有关联性,公司依据一审判决及其他相关文件对该工程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针对事项(3),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长期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利用外部评估机构的工作,评价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估值方法及关键假设的适当性、引用参数的合理性;
(4)复核财务报表中对于在建工程减值的披露是否恰当。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外聘的评估机构独立于公司且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符合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我们未发现评估师采用的估值方法、关键假设及引用的参数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公司管理层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对该工程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充分的。
问题7
其他问题:
(1)请补充报备公司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销售或采购产品(服务)的具体明细及对应金额,并说明上述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是,请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的公允性。
(2)补充报备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并分析与前五名客户的匹配程度。
(3)补充报备公司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并分析对应业务发生的合理性。
一、公司回复
(一)请补充报备公司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销售或采购产品(服务)的具体明细及对应金额,并说明上述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是,请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报备了公司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销售或采购产品(服务)的具体明细及对应金额,并已确认上述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并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说明。
(二)补充报备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并分析与前五名客户的匹配程度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报备了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并对与前五名客户的匹配程度进行了分析。
(三)补充报备公司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并分析对应业务发生的合理性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报备了公司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并对对应业务发生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