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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7

证券代码:400144 证券简称:猛狮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6日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5日15:00至2023年6月6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金都工业园区金都大道5号(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乐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3,131,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310,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3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弃权股数8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129,970,873.89元,2022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374,110,779.25元,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15,342,476.02元。

公司2022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及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739,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反对股数1,39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003,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1%;反对1,39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服务项目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服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809,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反对股数32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73,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反对3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七)逐项审议《关于核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7.1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陈乐伍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陈乐伍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165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22,20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8%;反对股数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22,20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反对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乐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736,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9%,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7.2 副董事长、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赖其聪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财务总监赖其聪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132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22,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反对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7.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3 非独立董事郭晓月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郭晓月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426,3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该议案审议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22,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反对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弃权1,426,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

7.4 独立董事晏帆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晏帆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1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426,3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22,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反对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弃权1,426,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

7.5 独立董事张歆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张歆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1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426,3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22,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反对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弃权1,426,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

7.6 独立董事秦永军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秦永军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1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426,3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22,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反对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弃权1,426,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

7.7 总裁王少武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总裁王少武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11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22,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反对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8 副总裁郝身健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副总裁郝身健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11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22,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反对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9 副总裁林德贵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副总裁林德贵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88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

反对股数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22,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反对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10 副总裁樊伟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副总裁樊伟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94.33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22,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反对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八)逐项审议《关于核定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8.1 监事会主席蔡立强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不设津贴,监事会主席蔡立强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2年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22.76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8.2 监事林道平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不设津贴,监事林道平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任制一部(极板生产)部门经理,2022年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15.65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8.3 监事廖少华的薪酬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不设津贴,公司监事廖少华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税前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2,873,0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审亚太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4100号),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129,970,873.8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5,129,970,873.89元,实收股本为567,374,38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258,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426,4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审议《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用于贷款、保函、信托融资、开立信用证、票据业务、供应链融资、保理、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用于贷

款、保函、信托融资、开立信用证、票据业务、供应链融资、保理、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最终融资总额以相关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融资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融资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间,上述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担保种类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函、信用证、票据融资、信托融资、融资租赁、保理、供应链融资、债权转让融资等。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间,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审议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948,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8%;反对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57,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反对股数1,47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921,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反对1,47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684,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反对股数1,44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关于废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大会同意废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8,277,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反对股数4,853,6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关于废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大会同意废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8,277,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反对股数4,853,6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弃权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喻永会、马玲玉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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