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27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完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完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中的审查、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