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77证券代码:873727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修订和完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修订和完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修订和完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修订和完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