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对应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亦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1 | 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 | 515,000 | 440,000 | 15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 | 110,000 | 50,000 |
合计 | 625,000 | 550,000 | 200,000 |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调整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此次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
三、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