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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7

2022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六月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7日13:30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层1号会议室召集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2、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3、审议提案

4、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5、股东交流

6、会场休息

7、宣布表决结果

8、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目 录

一、表决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

3、关于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5

4、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25、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3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9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71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 79

9、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

10、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 85

11、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 86

12、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主席报酬事项的议案 ....... 8713、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 88

14、关于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9

15、关于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95

16、关于审议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117、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18、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03

19、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

二、非表决事项

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5

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着力加强董事会建设。现将董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经济继续向高质量发展砥砺前行。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快于多数主要经济体。受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国内资本市场波动加剧,导致证券行业整体业绩下滑。

2022年,公司审慎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受市场波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下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11亿元,较上年下降

19.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亿元,较上年下降

46.22%;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6%,较上年下降2.50个百分点。

二、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分别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信息技术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聘任公司首席信息官等48项议案进行审议;听取专门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薪酬管理体系自查与落实报告、稽核审计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汇报等11项报告;参加内外部培训共计30人次;召集2次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交11项议案。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累计召开12次会议,对34项议题进行审议。其中,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2022年,董事会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不断完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推动发展战略落地

董事会带领公司继续坚持“成为有固定收益特色的、以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的证券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不断完善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2-2024年战略发展规划》,提出加强金融科技赋能、参与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夯实投研能力建设、提升资本实力与抗风险能力等完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建议,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战略执行情况。

(二)响应国家战略,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董事会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带领公司服务和融入国家新发展格局。公司服务“双碳”国家战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负责任投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绿色融资规模达37.49亿元,绿色

投资规模达649.75亿元,实现较大增长。公司作为中国基金业协会“绿色与可持续投资委员会”委员单位和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绿色金融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积极参与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机构环境效益等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

公司服务科技自立自强、专精特新和区域经济发展。公司加强了北交所专精特新项目布局,加大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服务长三角经济带企业发展,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公司坚持“以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持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产品创设能力。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丰富投资品种和产品线,提升风控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财富管理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报告期末合计受托资产管理规模已达8,945.08亿元。

(三)制定信息技术发展规划,深化金融科技应用

董事会高度重视金融科技赋能,关注金融科技发展趋势。2022年8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2024年信息技术发展规划》,构建六项数字化核心能力:数字化营销与服务、数字化业务与运营、数字化渠道与生态、数字化技术与平台、数字化组织与协同、数字化决策与管控;牵引公司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深挖数据在业务纵深领域的应用场景。2022年,公司加大金融科技投入,保持各业务系统平稳运行,推动IT基础设施建设,迭代核心业务系统,丰富数字化使用场景,提升业务效率及客户服务智能化。

(四)调整风险偏好,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在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下,董事会2022年初明确提出防范风

险、保持敏感审慎的经营基调,并推进调整公司风险偏好,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2022年8月,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公司风险偏好相关指标的议案。基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政策法规调整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更新,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风险偏好相关指标。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风险偏好管理办法》,同意为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措施制订《风险偏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在公司风险偏好管理中的职责,风险偏好指标阈值的设定依据、周期,以及风险偏好的监控和报告流程。

(五)全面践行ESG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继续积极践行ESG理念,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ESG委员会以ESG实质性议题管理为核心,全面统筹从战略高度开展实践,致力于成为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ESG治理方面,公司将ESG实质性议题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ESG投资方面,公司不断完善ESG投研体系,持续运作行业首个ESG整合策略债券型券商资管产品——“第一创业ESG整合债券”系列,发行深圳首个公益券商资管产品“第一创业聚善”系列。ESG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搭建与ESG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并持续推动ESG理念在各类风险管理制度、流程中落地。ESG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完善ESG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和IT系统,披露《2021年度社会责任及ESG履行情况报告》。

在全面践行ESG理念的同时,公司积极输出ESG先行探索经验,参与和推动我国ESG标准体系的建设。2022年,公司与首都经济贸

易大学等机构联合牵头起草发布我国首个企业ESG信息披露标准《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并配套牵头起草发布《企业ESG评价体系》和《企业ESG报告编制指南》团体标准。公司还参与行业ESG培训课程开发,申报的《ESG理念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应用》和《ESG理论与实践》两门课程入选中国证券业协会远程培训课程。

2022年,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获得广泛认可。公司连续第二年入选恒生A股可持续发展企业基准指数(HSCASUSB)成份股,深交所国证ESG和Wind ESG评级获AA级的行业最高评级,MSCI ESG评级提升为BBB级,标普可持续发展评估得分位列中国内地行业第二;荣获《哈佛商业评论》“2022拉姆·查兰管理实践奖——企业ESG实践奖”、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2022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TOP20、2022大湾区上市公司绿色治理TOP20”、《财经》2022“长青奖·可持续发展创新奖”、Wind ESG“2022年度最佳实践上市公司——A股最佳实践奖、A股金融行业最佳实践奖”等系列权威奖项。

(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信息披露首获A类评级

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建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根据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10个

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制度的修订;审议通过《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董事依法履行职权。

董事会举办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组织董事参加监管及自律机构举办的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专题培训共计30人次,规范董事执业行为,提升董事履职能力。董事会办公室提高职业素养,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2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评选中荣获“2022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奖。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在深交所发布的《关于深市上市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考核结果的通报》(考核期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中获最高A类(优秀)评级,是公司2016年上市以来首次获得A类评级。

(七)加强行业文化建设,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以党建为引领、文化传承为根基,厚植“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理念,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公司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各项重大部署及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二十大会议精神,加强党组织建设,开展特色党建活动,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公司秉承“诚信、进取、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形成“开放、创新、包容、协作”的海洋文化。公司把企业文化的内涵纳入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体系中,把企业文化理念贯穿于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公司完成《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总体目标》和《2022-2024年文化建设重点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创行天下”、“好书共读”、“学海行舟·好课共学”等系列文化活动。

公司始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环境改善紧密相连,探索专业化、体系化推进公益事业。2022年8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深圳市第一创业公益基金会及其他公益组织再行捐赠九百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和公益项目,并已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支持下,公司在5个结对帮扶县开展公益、教育、消费、文化、生态等一系列帮扶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公司与国家高端智库——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携手为公司结对帮扶县提供乡村振兴综合咨询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司持续为偏远地区儿童提供优质素养教育,连续九年捐资建设“第一创业·梦想中心”多媒体教室。2022年8月,第11间“第一创业·梦想中心”在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五小学落成。

(八)配合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顺利推进

2022年,董事会高效配合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首创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4,68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76%)的股份转让工作。

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准则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股权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2022年9月19日,北京国管受让首创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2022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行政许可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组织报送回复报告,推进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工作。

三、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公司战略制定、制度建设、授权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合规与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完善、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所长,提供具有前瞻性、建设性和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专业化、科学化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2022年,公司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职务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授权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刘学民董事长5500
王 芳董事5500
邓文斌董事5500
杨维彬董事5500
徐 建董事5500
梁望南董事5500
臧 莹董事5500
高天相董事5500
龙翼飞独立董事5500
彭沛然独立董事5500
罗 飞独立董事5500
李旭冬独立董事5500
刘晓蕾独立董事5500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5
其中:现场与视频相结合召开会议次数5
视频会议召开次数0
通讯表决会议次数0

四、2023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掀起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浪潮。资本市场成为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证券行业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董事会将坚定改革信心,充分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节拍,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握战略方向,推进战略发展规划落地

保持战略定力,把握战略方向,继续推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落地。2023年,公司将抓住新的发展机遇,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改革,做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落地实施。

(二)继续配合第一大股东变更工作

密切跟进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的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的配合。

(三)加强北京总部建设,加强服务客户的能力建设

继续加强北京总部建设,深化公司对接北京国企客户服务机制体系建设,推动市场拓展与业务发展。公司将着力完善公司统筹联络机制,加强北京国企客户开发、跟踪和维护,提升服务北京国企客户的能力,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和定制化产品。

(四)提升合规风控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密切关注宏观与市场变化,在全面注册制改革发展机遇和外部不

确定性加大挑战下,使公司不断提升合规风控能力,持续稳健发展。在新形势下,公司将坚持严守底线,提升合规风控意识,完善合规风控制度体系,提升执业质量及合规风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公司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五)继续践行ESG理念,巩固ESG先发优势继续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公司将以ESG实质性议题管理为核心,从战略高度全面深入推进ESG实践,完善ESG治理体系,打造ESG投研体系,推进ESG投融资,健全ESG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ESG信息披露质量,并为ESG生态系统建设贡献先行探索经验。

(六)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打造社会责任品牌

坚持党建引领,厚植“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公司将深化战略融合,推进行业文化核心理念贯穿公司发展战略,内化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外化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之中。公司将推动文化建设重点任务落地,继续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献力乡村振兴、助学兴教和环境保护。

2023年,董事会将不断加强学习,紧跟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使公司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围绕公司全年战略重点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现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 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1、依法召开监事会会议

2022年,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合规管理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薪酬、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审议通过18项议案。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监事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议期间充分讨论议案内容,依法履行了监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钱龙海监事会主席6600
李 章监事6600
陈志成监事6600
王学锋监事6600
孙 晶职工代表监事6600
孙 蕤职工代表监事6600
覃荔荔职工代表监事6600
年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次数6
其中:现场召开会议次数5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次数1

2、参加、列席公司重要会议

2022年,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2次,列席董事会会议5次、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就公司定期报告、经营报告、年度预算、利润分配、公司制度、对外捐赠、高管聘任、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合规与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并监督董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及投票表决情况。监事会主席及部分监事还通过参加或列席总裁办公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经营分析会和公司工作总结计划会等各类重要经营会议,持续关注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及时、全面地获取各类经营管理信息。

通过履行以上法定职责,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依照公司治理程序开展议事决策、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和履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和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慎履职,监事会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或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督及关注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公正地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持续高度关注证券行业市场发展和监管趋势的变化,重视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经营分析会、公司工作总结计划会等,与经营管理层密切沟通,持续提升监督实效。

3、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21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对公司风险管理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对净资本等

风险控制指标的监控管理;公司各项业务稳健经营,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事件。

4、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5、监督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对《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监督检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对《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规范管理公司内幕信息并进行知情人登记,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真实、完整地登记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编制、传递、审核和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管控有效,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情况。

7、监督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审议合规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风险管理报告等方式,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的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平稳有序开展反洗钱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了反洗钱职责。

8、审议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监事会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全面践行ESG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2年,监事会支持公司继续从战略高度全面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以ESG实质性议题管理为核心,从ESG治理、ESG投融资、ESG风险管理、ESG信息披露

和ESG生态系统建设等多方面展开ESG实践,致力于成为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公司持续完善ESG投研体系,健全ESG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丰富ESG产品和服务,并积极输出ESG先行探索实践经验。公司将ESG实质性议题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持续提升公司ESG实践绩效。

公司持续运作行业首个ESG整合策略债券型券商资管产品——“第一创业ESG整合债券”系列,发行深圳首个公益券商资管产品“第一创业聚善”系列;推动ESG理念在各类风险管理制度、流程中落地;完善ESG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和IT系统,披露《2021年度社会责任及ESG履行情况报告》。公司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ESG研究院等机构联合牵头起草发布国内首个企业ESG信息披露标准《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并配套牵头起草发布《企业ESG评价体系》和《企业ESG报告编制指南》团体标准。公司申报的《ESG理念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应用》和《ESG理论与实践》两门课程入选中国证券业协会远程培训课程。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连续第二年入选恒生A股可持续发展企业基准指数(HSCASUSB)成份股,深交所国证ESG和Wind ESG评级获AA级的行业最高评级,MSCI ESG评级提升为BBB级,标普可持续发展评估得分位列中国内地行业第二,并荣获《哈佛商业评论》“2022拉姆·查兰管理实践奖——企业ESG实践奖”、《财经》2022“长青奖·可持续发展创新奖”、Wind ESG“2022年度最佳实践上市公司——A股最佳实践奖、A股金融行业最佳实践奖”等系列权威奖

项。

(四)完善监事履职评价和薪酬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为持续健全公司考核与薪酬体系,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监事依法履行职权,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制度明确规定了监事履职考核的审议权限与审议程序、考核内容与程序、考核结果的构成与影响、考核异议的处理、监事薪酬的构成与标准等内容,其将有助于公司完善的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

二、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密切关注外部形势变化和行业监管动态,围绕公司战略规划,本着独立、专业、审慎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有效督促公司筑牢合规风控防线,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2023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2023年,监事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继续通过召开会议、审阅报告等多种形式,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全面监督。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监督上述会议的提案、召集和决策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相关监事会成员列席总裁办公会等经营会

议,积极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动态的了解,持续跟进行业发展动向,加强与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二)紧跟监管形势,聚焦业务核心和管理重点

2023年,监事会将紧跟监管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持续重视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聚焦业务核心、聚焦管理重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将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风险管理,督促公司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有效性,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督促公司持续跟进监管动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充分利用自主学习、行业调研、监管培训、公司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拓宽专业知识和提升业务水平,持续提高对监督事项的分析和判断能力。监事会将加强与同业机构的沟通交流,借鉴公司治理先进经验和监事会工作优秀实践,学习借鉴并探索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提升监事会的监督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四)推动ESG实践走向深入,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支持和推动公司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以ESG实质性议题为核心,从战略高度全面深入推进ESG治理、ESG投融资、ESG风险管理、ESG信息披露和ESG生态系统建设,巩固ESG先发优势,提升ESG实践绩效和公司经营品质。公司将持续完善

ESG治理体系,深化ESG投研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以客户为中心的组织变革,健全ESG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ESG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行业ESG实践探索经验,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ESG标准化建设,为我国ESG生态系统建设作出贡献。

议案3关于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分别为龙翼飞先生、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李旭冬先生、刘晓蕾女士,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时间情况说明
1龙翼飞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6月30日至今公司2020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
2罗 飞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6月30日至今公司2020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
3彭沛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6月30日至今公司2020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
4李旭冬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6月30日至今公司2020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
5刘晓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6月30日至今公司2020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没有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彭沛然(委员)、刘晓蕾(委员)
审计委员会罗飞(主任委员)、彭沛然(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龙翼飞(主任委员)、刘晓蕾(委员)
提名委员会龙翼飞(主任委员)、李旭冬(委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2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含视频方式)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 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龙翼飞550002
罗 飞550002
彭沛然550002
李旭冬550002
刘晓蕾550002

2022年,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董事依法合规履行职责,分别对涉及专门委员会职责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讨审议,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了专业保障。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与发展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
龙翼飞————2/21/1——
罗 飞——5/5——————
彭沛然2/25/5——————
李旭冬——————1/1——
刘晓蕾2/2——2/2————

注:会议出席情况为“实际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三、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各项议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发表的所有独立意见均已通过公司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事项

2022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

(1)2022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1至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相关事项

2022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

2022年8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2022年12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年度审计工作方面

2022年,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严格开展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相关职责,年度审计前后与会计师充分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参加年审工作沟通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的指导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及风险管理等工作情况;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顺及时,不存在任何障碍。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共披露了131份公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公司独立董事不断加强对新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学习,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时修订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质量。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能够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努力提升经营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附件:1.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翼飞)

2.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飞)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沛然)

4.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旭冬)

5.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蕾)

独立董事:龙翼飞 罗飞 彭沛然 李旭冬 刘晓蕾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1: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翼飞)

各位股东:

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2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

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含视频方式)董事会次数次数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龙翼飞55000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召集并参加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各项议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本人发表的所有独立意见均已通过公司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事项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

(1)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2年1至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相关事项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

2022年8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2022年12月29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年度审计工作方面

2022年,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严格开展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相关职责,年度审计前后与会计师充分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参加年审工作沟通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及风险管理等工作情况;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我认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顺及时,不存在任何障碍。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2022年,本人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共披露了131份公告文件。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2022年,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本人不断加强对新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学习,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时修订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质量。我认为,公司能够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努力提升经营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2022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五、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ongyf@ruc.edu.cn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促

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人:龙翼飞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2: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飞)

各位股东:

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2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

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含视频方式)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罗飞55000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参加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各项议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本人发表的所有独立意见均已通过公司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事项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

(1)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2年1至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相关事项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

2022年8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2022年12月29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首席

信息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年度审计工作方面

2022年,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严格开展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相关职责,年度审计前后与会计师充分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参加年审工作沟通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及风险管理等工作情况;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我认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顺及时,不存在任何障碍。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2022年,本人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共披露了131份公告文件。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2022年,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本人不断加强对新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学习,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时修订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质量。我认为,公司能够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努力提升经营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2022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五、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uofei_2018@sina.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人:罗飞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3: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沛然)

各位股东:

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2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

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含视频方式)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彭沛然550002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各项议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本人发表的所有独立意见均已通过公司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事项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

(1)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2年1至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相关事项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

2022年8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2022年12月29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首席

信息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年度审计工作方面

2022年,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严格开展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相关职责,年度审计前后与会计师充分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参加年审工作沟通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及风险管理等工作情况;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我认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顺及时,不存在任何障碍。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2022年,本人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共披露了131份公告文件。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2022年,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本人不断加强对新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学习,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时修订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质量。我认为,公司能够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努力提升经营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2022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五、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thomas@venturousgroup.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人:彭沛然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4: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旭冬)

各位股东:

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2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

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含视频方式)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旭冬550002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各项议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本人发表的所有独立意见均已通过公司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事项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

(1)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2年1至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相关事项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

2022年8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2022年12月29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首席

信息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年度审计工作方面

2022年,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严格开展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相关职责,年度审计前后与会计师充分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参加年审工作沟通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及风险管理等工作情况;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我认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顺及时,不存在任何障碍。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2022年,本人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共披露了131份公告文件。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2022年,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本人不断加强对新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学习,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时修订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质量。我认为,公司能够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努力提升经营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2022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五、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xd@dahua-cpa.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人:李旭冬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5: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蕾)各位股东:

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2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

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含视频方式)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晓蕾550002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会议2次、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各项议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本人发表的所有独立意见均已通过公司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事项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

(1)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2年1至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事项

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相关事项

2022年3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

2022年8月25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2022年12月29日,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年度审计工作方面

2022年,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严格开展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相关职责,年度审计前后与会计师充分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参加年审工作沟通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及风险管理等工作情况;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我认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顺及时,不存在任何障碍。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2022年,本人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共披露了131份公告文件。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2022年,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本人不断加强对新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学习,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时修订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质量。我认为,公司能够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努力提升经营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2022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五、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aura.Xiaolei.Liu@gsm.pku.edu.cn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促

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人:刘晓蕾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4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文件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5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26.1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亿元;合并口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6%,基本每股收益0.1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78.0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6.1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3%。

现将公司财务情况报告如下:(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报表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总资产4,780,6904,314,723465,96710.80%
总负债3,254,6182,815,808438,81015.58%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461,1391,441,94019,1991.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48元3.43元0.05元1.46%
*资产负债率(扣除客户资产)61.63%56.43%-上升5.20个百分点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478.0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6.60亿元,增幅10.80%。主要变化为:(1)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52.41亿元,主要由于债券类金融资产持仓上升;(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增加6.85

亿元,主要由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上升;(3)融出资金减少

13.65亿元,主要由于融资业务规模下降。

2022年末,公司总负债325.4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3.88亿元,增幅15.58%。主要变化为:(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24.72亿元;(2)应付债券增加19.43亿元;(3)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12.72亿元;(4)代理买卖证券款减少7.10亿元;(5)拆入资金减少6.91亿元。

2022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6.1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2亿元,增幅1.33%。

二、经营成果

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2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6%,基本每股收益0.10元。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261,136325,472-64,336-19.77%
营业总支出214,061227,675-13,614-5.98%
利润总额46,38297,272-50,890-52.32%
净利润46,49682,383-35,887-43.5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08174,531-34,450-46.22%
综合收益总额42,42873,883-31,455-42.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18-0.08-4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6%5.26%-下降2.50个百分点
营业费用率79.88%66.49%-上升13.39个百分点

(一)营业总收入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11亿元,同比下降19.77%,主要系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业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

类投资业务、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收入同比下降,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上升的综合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 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结构金额结构
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71,79427.49%80,32924.68%-8,535-10.63%
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17,192-6.58%35,55710.92%-52,749-148.35%
固定收益业务28,80011.03%40,33712.39%-11,537-28.60%
投资银行业务19,6017.51%16,9755.22%2,62615.47%
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124,09347.52%108,83033.44%15,26314.03%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5,5752.13%14,8764.57%-9,301-62.52%
其他业务28,74611.01%29,0138.91%-267-0.92%
抵销-281-0.11%-445-0.13%164不适用
合计261,136100.00%325,472100.00%-64,336-19.77%

1、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收入情况:2022年度公司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实现收入71,794万元,同比下降10.63%,主要系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下降的影响。

2、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情况:2022年度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实现收入-17,192万元,同比下降148.35%,主要系证券自营投资收益同比下降的影响。

3、固定收益业务收入情况:2022年度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实现收入28,800万元,同比下降28.60%,主要系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净收入及债券销售业务净收入同比下降的影响。

4、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情况:2022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19,601万元,同比上升15.47%,主要系承销及保荐业务净收入及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同比上升的影响。

5、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收入情况:2022年度公司资产管理

及基金管理业务实现收入124,093万元,同比上升14.03%,主要系基金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及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收入同比上升的影响。

6、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收入情况:2022年度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实现收入5,575万元,同比下降62.52%,主要系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的影响。

7、其他业务收入情况: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银华基金的投资收益、租赁收入等。2022年度其他业务收入28,746万元,同比下降0.92%,主要系对银华基金的投资收益及其他收益的综合变动影响。

(二)营业总支出

2022年度,公司营业总支出21.41亿元,同比下降5.98%。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结构金额结构
税金及附加1,8860.88%2,4951.10%-609-24.41%
业务及管理费208,60597.45%216,40295.05%-7,797-3.60%

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1981.03%7,7763.42%-5,578-71.73%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1,3720.64%1,0020.43%37036.82%
合计214,061100.00%227,675100.00%-13,614-5.98%

1、业务及管理费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支出20.86亿元,占营业总支出的

97.45%,同比减少7,797万元,降幅3.60%。各类业务及管理费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结构金额结构
人力资源费用127,10960.93%136,56263.11%-9,453-6.92%
固定经营费用27,54913.21%23,11410.68%4,43519.18%
日常经营费用12,7106.09%11,0915.13%1,61914.60%
业务费用39,55918.96%41,51819.19%-1,959-4.72%
投资者保护基金1,2190.58%3,7261.72%-2,507-67.27%
其他4590.23%3910.17%6817.60%
合计208,605100.00%216,402100.00%-7,797-3.60%

(1)2022年度人力资源费用127,109万元,同比下降6.92%,主要系奖金同比减少的影响。

(2)2022年度固定经营费用27,549万元,同比上升19.18%,主要系租金、折旧及摊销同比增加的影响。

(3)2022年度日常经营费用12,710万元,同比上升14.60%,主要系软件维护费及电子设备运转费同比增加的影响。

(4)2022年度投资者保护基金1,219万元,同比下降67.27%,主要系投资者保护基金费率下降及营业总收入减少的综合影响。

2、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198万元,同比下降71.73%,主要系本期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其他债权投资66210,054-9,392-93.4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540-4,6202,080不适用
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1,404422982232.70%
融出资金-4861-109-178.69%
长期应收款及应收保理款1,5631,698-135-7.95%
长期股权投资1,195-1,195不适用
其他资产-38161-199-123.60%
合计2,1987,776-5,578-71.73%

议案6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810,788.88元,基本每股收益0.10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70,489,481.8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合计141,258,903.63元后,2022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29,230,578.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85,954,569.54元,减去2022年实施的上年度现金分红168,096,000.00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47,089,147.8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因2022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值,无需扣减,截至2022年末,公司可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利润为2,347,089,147.80元。

从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监管要求等综合因素考虑,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096,000.00元,占公司2022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329,230,578.26元的

51.06%。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以及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内容:

一、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类别关联人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 预计金额2022年度 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代理买卖证券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手续费收入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12,424.110.00%
其他关联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9,454.440.01%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3,995.840.00%
关联自然人62,260.290.01%
小计138,134.680.03%
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利息支出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153,622.340.52%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40,299.860.14%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类别关联人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 预计金额2022年度 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4.610.00%
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59.900.00%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0.020.00%
北京东方大班健身中心有限公司0.070.00%
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9,017.410.37%
其他关联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3,050.870.04%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6,932.230.02%
关联自然人1,011.870.00%
小计323,999.181.09%
证券和金融产品销售与交易其他关联人关联自然人关联人认购(申购)和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3,203,509.25(截至2022年末持有份额)0.01%
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首创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接受委托发行单一资管计划或专项计划并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等6,019.580.00%
珠海横琴恒盛华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70,022.950.10%
其他关联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929,643.190.28%
小计4,005,685.720.39%
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的公募基金101,390,221.30(截至2022年末账面价值)4.01%
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其他关联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承销收入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471,698.110.17%
北京京粮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41,509.430.05%
小计613,207.540.22%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基金产品的收入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1,292,478.346.97%
出租交易单元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租交易席位的租赁收入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17,651,878.5323.81%

注:

1、如无特别注明,本议案表格中所有数据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2、本议案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2年向首创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不含税)合计13,581,299.79元。

二、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序号关联交易类别相关业务或 事项介绍定价原则及预计金额关联人截至2023年2月底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1代理买卖证券为关联人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人在公司开立资金账户、代理关联人买卖交易所证券等事项。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0206,350.92
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059.99
银华基金0109,017.41
其他关联人7,123.50146,705.54
2证券和金融产品销售与交易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股票、债券、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公募REITs等证券和金融产品的销售与交易,认购关联人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人认购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等。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583.751,076,042.53
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00
银华基金201,880,036.87 (截至2023年2月账面价值)101,390,221.30(截至2022年末账面价值)
其他关联人78,237.752,929,643.19
其他关联人3,203,509.25(截至2023年2月持有份额)3,203,509.25(截至2022年末持有份额)
3投资顾问1、关联人委托公司担任投资顾问,公司收取投资顾问报酬; 2、聘请关联人作为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建议,公司支付投资顾问报酬。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00
银华基金00
其他关联人00
4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公司或子公司为关联人提供保荐与承销、财务顾问服务,收取承销与保荐收入、财务顾问收入。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00
银华基金00
其他关联人0613,207.54
5代理销售金融产品1、公司销售关联人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公募REITs等金融产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序号关联交易类别相关业务或 事项介绍定价原则及预计金额关联人截至2023年2月底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品,收取销售服务报酬; 2、关联人销售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公募REITs等金融产品,支付销售服务报酬。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银华基金59,582.841,292,478.34
其他关联人00
6共同投资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人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相关企业,获取投资收益、管理报酬等。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其他关联人00
7居间服务向关联人提供订立合同、开展交易等媒介服务,公司获取服务报酬。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其他关联人00
8期货经纪公司子公司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期货经纪服务和相关服务,收取手续费收入。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00
银华基金00
其他关联人00
9出租交易单元公司出租交易单元供关联人交易,收取交易佣金,并支付存放在公司的交易保证金存款利息。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银华基金5,727,657.3717,651,878.53
其他关联人00
10基金业务外包公司向关联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外包服务,收取服务报酬。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银华基金00
其他关联人00
11投资项目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及其他综合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业绩报酬及综合服务费。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00
其他关联人00
12银华基金00
序号关联交易类别相关业务或 事项介绍定价原则及预计金额关联人截至2023年2月底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基金综合服务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基金综合服务等业务,收取服务报酬。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市场情况、业务量的不确定,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其他关联人00

三、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创集团”)首创集团注册资本为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贺江川,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首创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金融服务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创集团总资产4219.78亿元,净资产889.37亿元,营业收入535.6亿元,净利润40.3亿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末,首创集团持有公司12.72%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熙昕宇”)

华熙昕宇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燕,住所为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政府南文化中心院内115室。华熙昕宇的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熙昕宇总资产636,005万元,净资产432,724万元,营业收入4万元,投资收益8,096万元,净利润-25,007万元(为母公司口径数据且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末,华熙昕宇持有公司5.69%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华基金”)

银华基金注册资本为22,2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珠林,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银华基金的主要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662,401.12万元,净资产390,133.44万元,营业总收入367,995.48万元,投资收益3,613.63万元,净利润81,741.24万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2年末,公司持有银华基金26.10%的股权。

4、其他关联人

其他关联人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除上述第1项至第3项关联人以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截至2022年末,首创集团、华熙昕宇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芳女士任银华基金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其他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股东大会审议

时,关联股东分别回避该议案中关联事项的表决。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8

关于公司2023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2023年度自营投资额度上限为:(1)2023年度公司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

(2)2023年度公司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0%。

2、当净资本等监管指标政策调整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净资本状况和市场情况,在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确定公司2023年度自营投资限额。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9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

2、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预计4,500万元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新亿股份、立信等年度报告17.43万元案件已经开庭,尚未判决,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柏堡龙、立信、国信证券、中兴财光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等IPO和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投资者神州长城、陈略、李尔龙、立信等年度报告未统计案件尚未判决,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根据立信提供的信息,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王斌2002年2000年2002年2021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曙慧*2022年2013年2022年2023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国骏1999年1999年2004年2022年

*秦曙慧拟作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同时其近三年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了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斌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0-2021年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2022年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2021年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2022年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2022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2022年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2022年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年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年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秦曙慧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0-2022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2020-2022年中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唐国骏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0-2022年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2021年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2022年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山西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

议案10

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11

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12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主席报酬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2年,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合规管理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薪酬、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共审议通过18项议案。

2022年,监事会主席通过参与公司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公司经营分析会等,与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进一步强化履职监督职责。此外,监事会主席还承担了以下管理工作:担任公司ESG委员会联席主任委员,统筹推进公司ESG战略落地;担任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与推动工作组组长,负责领导和推动第一创业证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公司党建和公益工作。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监事会主席的履职情况,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发放监事会主席2022年度报酬。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13

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积极响应国家及证券行业的号召,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和公益事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深圳市第一创业公益基金会及其它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10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和公益项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营管理情况确定具体的捐赠进度安排,以及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有关捐赠事项。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14关于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

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健全公司考核与薪酬体系,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健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核与薪酬体系,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贯彻稳健经营理念,将薪酬与考核机制与风险管理紧密结合,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落实,实现稳健经营;

(二)确保合规底线要求,将薪酬与考核机制与合规管理有效衔接,避免引发合规风险;

(三)促进形成正向激励,根据职业操守、廉洁从业情况、合规风控效果、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股东长期利益等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特点建立健全薪酬与考核机制;

(四)提升公司长期价值,将“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文化理念融入薪酬与考核机制,促进公司和行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的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包括组织实施董事履职考核相关工作,制订董事薪酬构成、标准及调整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董事的考核结果。董事的薪酬构成、标准及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向股东大会作出专项说明。

第三章 履职考核

第七条 公司董事应当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董事履职考核内容包括履职的勤勉程度、履职能力、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对独立董事的考核还应当包括独立性考核。

第八条 董事会按年度对董事进行履职考核。公司董事的履职考核先由董事进行自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自评基础上形成初步考核结果,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的履职考核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结果。

第九条 董事履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结果应当为“不称职”:

(一)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在履职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或利用董事职务谋取私利的;

(三)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

(四)证券监管机构或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五)内部董事存在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是否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董事的考核在本制度规定的考核内容基础上,还需根据其所担任职务和工作职责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董事对董事会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董事会申请复评。董事会有权做出维持或调整原考核结果的决定。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董事的工作性质与具体职责,确定董事的薪酬构成及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为年度津贴,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确定的标准,向其按月发放;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董事薪酬为年度津贴,公司按照股东

大会确定的标准,向其按月发放。公司董事长由外部董事担任的,其薪酬标准由股东大会另行确定;

(三)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职责,按照《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发放薪酬。公司董事长由内部董事担任的,其薪酬标准适用本条第

(三)项规定。

如股东单位对其提名的董事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股东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董事担任其他职务,法律法规或其任职单位对其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董事的薪酬应延期发放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根据情况减少、暂停或终止向相关董事发放薪酬:

(一)被证券监管机构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责令处分有关人员、责令更换有关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限制支付报酬或者提供福利、责令暂停履行职务、责令停止职权、责令解除职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开谴责、市场禁入等行政监管措施的;

(二)被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存在严重违反董事职责或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可根据市场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作出调整。董事薪酬标准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对公司经营业绩、品牌、声誉作出突出贡献的,由董事会提出特别激励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议案15关于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考核

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健全公司考核与薪酬体系,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监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与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健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核与薪酬体系,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监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监事。第三条 公司监事薪酬与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贯彻稳健经营理念,将薪酬与考核机制与风险管理紧密结合,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落实,实现稳健经营;

(二)确保合规底线要求,将薪酬与考核机制与合规管理有效衔接,避免引发合规风险;

(三)促进形成正向激励,根据职业操守、廉洁从业情况、合规风控效果、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股东长期利益等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特点建立健全薪酬与考核机制;

(四)提升公司长期价值,将“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文化理念融入薪酬与考核机制,促进公司和行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组织对监事进行履职考核,负责审议决定监事的考核结果。

第五条 监事的薪酬构成、标准及调整方案,由监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就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向股东大会作出专项说明。

第三章 履职考核

第七条 公司监事应当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公司监事履职考核内容包括履职的勤勉程度、履职能力、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

第八条 监事会按年度对监事进行履职考核。公司监事的履职考核先由监事进行自评,监事会在监事自评基础上形成考核结果。监事的履职评价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结果。

第九条 监事履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结果应当为“不称职”:

(一)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在履职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或利用监事职务谋取私利的;

(三)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

(四)证券监管机构或公司监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五)内部监事存在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监事,公司监事会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是否继续担任监事职务。

第十一条 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按照本制度进行履职考核外,还需根据其所担任职务和工作职责的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监事对监事会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监事会申请复评。监事会有权做出维持或调整原评价结果的决定。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监事的工作性质与具体职责,确定监事的薪酬构成及标准如下:

(一)监事会主席:参照适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或根据股东大会确定的标准发放薪酬;

(二)股东代表监事:监事薪酬为年度津贴,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确定的标准,向其按月发放;

(三)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职责,按照《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发放薪酬。

如股东单位对其提名的监事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股东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如监事担任其他职务,法律法规或其任职单位对其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监事的薪酬应延期发放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监事会根据情况减少、暂停或终止向相关监事发放薪酬:

(一)被证券监管机构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责令处分有关人员、责令更换有关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限制支付报酬或者提供福利、责令暂停履行职务、责令停止职权、责令解除职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开谴责、市场禁入等行政监管措施的;

(二)被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

(四)公司监事会认定存在严重违反监事职责或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第十八条 公司监事薪酬标准可根据市场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作出调整。监事薪酬标准的调整方案由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监事对公司经营业绩、品牌、声誉作出突出贡献的,由监事会提出特别激励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议案16

关于审议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各位股东:

2022年10月,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需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所载经营范围。此外,由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准则进行了修订,为反映法律、法规和准则的最新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修订后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17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龙翼飞先生的任职期限将于2023年6月11日届满,董事会收到龙翼飞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龙翼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鉴于上述情况,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晓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补选刘晓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华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18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监事提出辞职,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张长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补选张长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监事候选人张长宇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议案19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提出辞职,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吴礼顺先生、青美平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补选吴礼顺先生、青美平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礼顺先生、青美平措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非表决事项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薪酬情

况的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薪酬情况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

一、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其所承担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强化全面风险防范措施,执行有力,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的情形,也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程序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长和总裁的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审议董事长、总裁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建议,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除董事长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考核工作由合规总监负责。2022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制度进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合规总监的履职情况和考核意见需报送公司注册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如监管机构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合规总监的考核予以重新审议。

三、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根据外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绩效年薪由董事会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绩效奖励管理办法》和当年考核结果决定。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将按照公司制度在考核工作完成后进行发放。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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