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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思: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7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二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夏立安先生和非独立董事丰国平先生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夏立安先生和非独立董事盛跃渊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如下:

吴建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其主要经历如下:2001年6月至2006年10月,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高级项目经理;2007年5月至2008年10月,于阿里巴巴软件(上海)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08年11月至2016年8月,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年9月

至今,于杭州亨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夏立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1990年7月至1996年9月,于曲阜师范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1996年9月至1997年9月,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1997年9月至1998年9月,于曲阜师范大学任副教授;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就读博士研究生学位;2001年7月至今,于浙江大学法学院历任副教授、教授;2017年12月至今,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任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盛跃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年9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1998年7月至1999年12月,于杭州东华链条总厂任技术员;1999年12月至2002年11月,于杭州普尔东滑轨有限公司任技术质量负责人;2002年11月至2003年10月,于东芝信息机器(杭州)有限公司任质量工程师;2003年12月至2008年3月,于新进电子系统(杭州)有限公司任管理者代表、质量主管;2008年5月至2011年12月,于安瑞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任质量主管;2012年1月至今,于公司先后任品质保证部总监、质量部经理、质量法规部总监、商务部总监、监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工程部总监。

丰国平(换届离任),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经济管理职工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3年9月至2007年6月,于杭州艾迪康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7年9月至2011年12月,于安瑞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2年1月至今,于公司先后任销售副总监、市场经理、国内销售经理、国内营销部副总监、董事。现任公司国内市场部副总监。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1一届六次2022.04.04《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一届七次2022.04.2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二届一次2022.06.09《关于确定二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员的议案》
4二届二次2022.08.24《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审计报告及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诚信情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

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同时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并及时掌握审计进展情况;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年度内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总体评价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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