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议案审核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核》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在认真检查和审核了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该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壮大公司规模,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