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4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6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房祎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2-00649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35,346,168.72元,实收股本1,430,578,78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