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
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35),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公司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日期披露为2023年5月16日,现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日期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