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中:
1、关于监事会的届次,媒体刊登的标题和公告正文的标题不一致,现将公告正文届次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更正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授权委托书无表决意见指引,现予以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更正后: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除以上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公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