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5%以上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议调整公司董事,提名陈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范伟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经审查,更换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文彬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同意提名陈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胡正良、白静、高文进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