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3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追梦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4,809,47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2208%),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9月5日)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8月15日)。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追梦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苏州追梦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天孚通信股份3,936,570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0.99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追梦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进展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数量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来源 |
苏州追梦人 | 集中竞价 | 2023-3-6 | 40.5370 | 1,797,370 | 0.456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
2023-3-7 | 39.0298 | 1,812,400 | 0.4600% | |||
2023-3-8 | 39.3018 | 326,800 | 0.0829% | |||
合计 | 3,936,570 | 0.9992% |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省五入所造成。总股本按照截至本次减持最后一个交易日(2023年3月8日)收盘后的总股本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 | ||
苏州追梦人 | 合计持有股份 | 4,809,476 | 1.2208% | 872,906 | 0.221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09,476 | 1.2208% | 872,906 | 0.221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总股本按照截至本次减持最后一个交易日(2023年3月8日)收盘后的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情况
1、苏州追梦人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苏州追梦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苏州追梦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