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金凤女士。本次发行前,缪金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沽盛投资有限公司、汪焕兴、汪静莉、汪静娇、汪静娟)合计持有公司69.9992%的股份,缪金凤女士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缪金凤女士拟认购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缪金凤女士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缪金凤女士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缪金凤女士控制的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50%,继续增加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