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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碳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7

证券简称:*ST碳元 证券代码:60313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六月

目 录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3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书的议案 ...... 6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向公司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并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见证律师参加,

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会议现场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2023年6月14日 14点00分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议程安排

序号议程内容报告人
1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进场
2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嘉宾董事会秘书
3宣读会议表决办法董事会秘书
4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书的议案》董事会秘书
5宣读大会表决决议董事会秘书
6宣布会议结束董事会秘书

议案一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

招商引资合同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及新能源储能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娄底碳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底碳元”或“乙方”)拟与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1GWH储能电池PACK生产线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书》,投资1.5亿元建设1GWH储能电池PACK生产线项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陈劲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1382447210637G

地 址:湖南娄底高新区马头山村涟商总部大厦

三、招商引资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 方:湖南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 方:娄底碳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1GWH储能电池PACK生产线项目

2.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1.5亿元,包括生产设备购置、装修改造及流动资金等。主要投入设备:模组挤压机、激光焊接机、气密性测试机、EOL测试设备、模组充放电测试设备等,建设集电池拆解、电芯测试、BMS电池管理、封装于一体的年产1GWH储能电池PACK生产线项目。

3.项目主体:娄底碳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投资规模

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四)经营期限

实际经营期限不少于15年。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依法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质服务。如有妨碍乙方正常施工建设、生产经营的行为,甲方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1.2有权在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时,核减或收回对乙方的产业发展奖励及补贴。

1.3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省及市级等项目相关的政策性补贴手续及相关行政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享有甲方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产业支持政策,乙方在15年之内不得迁出注册地址。

2.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营,依法缴纳各项税费,乙方应依法履行装修施工许可、保护环境和消防安全的义务,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必须严格按“三同时”的要求落实;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遵守环保、安全生产和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2.3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期限、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装修、设备安装、投产。乙方同时应服从甲方依法对园区统一规划、监督管理。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奖励及补贴申请后应及时完成相关奖励及补贴支付,否则,按比例支付逾期违约金。

2.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应解除合同而退出的违约情形或者双方不再续签合作协议,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自行搬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均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依法律规定处理。

(七)争端解决

1.本合同因签订、生效、履行等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借助湖南娄底当地的资源与优惠政策,加快公司向新能源业务的转型,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可能存在审批情况不及预期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2、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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