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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6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Hefei Snowky Electric Co., Ltd.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它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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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不超过3,419万股,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76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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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目 录

声明及承诺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7

一、普通术语 ...... 7

二、专用术语 ...... 9

第二节 概览 ...... 11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1

二、公司基本情况 ...... 13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3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4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 15

六、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7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17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9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 ...... 19

十、募集资金用途 ...... 19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1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1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25

三、其他风险 ...... 26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7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 27

二、公司的设立及报告期内股东和股本变化情况 ...... 27

三、公司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5

四、公司报告期内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35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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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 35

七、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 37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 40

九、公司的股本情况 ...... 40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45

十一、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定的协议以及其履行情况 ...... 50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50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 51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54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54

十六、发行人员工情况 ...... 57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6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及变化情况 ...... 6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业务竞争状况 ...... 78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 116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27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37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 162

七、公司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 162

八、发行人生产技术、研发情况 ...... 181

九、公司环保与安全生产情况 ...... 186

十、境外生产经营与拥有资产情况 ...... 191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92

一、财务报表 ...... 192

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 ...... 196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00

四、分部信息 ...... 201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01

六、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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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七、主要税项 ...... 247

八、主要财务指标 ...... 248

九、经营成果分析 ...... 250

十、财务状况分析 ...... 278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 305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 311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 311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15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1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 318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329

四、未来发展规划 ...... 330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35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335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 335

三、协议控制情况 ...... 335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 335

五、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336

六、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336

七、独立经营情况 ...... 336

八、同业竞争情况 ...... 338

九、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339

十、关联交易 ...... 343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59

一、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 359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 359

三、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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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60

五、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 362

六、公司关于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及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 362

七、承诺事项 ...... 362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3

一、重要合同 ...... 363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365

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 365

四、其他 ...... 366

第十一节 声明 ...... 367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6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6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69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37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 37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7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73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74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 375

八、承担验资复核的机构声明 ...... 376

第十二节 附件 ...... 377

一、附件 ...... 377

二、查阅时间 ...... 415

三、查阅地址 ......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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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雪祺电气、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雪祺有限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2022年1月整体变更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
志道投资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吉德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
南京祺沐南京祺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华创新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中安创投滁州中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万朗磁塑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万朗有限安徽万朗磁塑集团有限公司
瑞杰丝瑞杰丝(安徽)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宁波青岱宁波青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三电合肥三电冷机有限公司
合肥雪柜合肥雪柜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雪祺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小吉宁波小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西屋电器西屋冰洗电器(宁波)有限公司
恒天塑业滁州恒天塑业有限公司
上海三电上海三电冷机有限公司
肥西农商行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电株式会社SANDEN RETAIL SYSTEMS CORPORATION(三电零售冷机系统株式会社)
美的集团、美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湖北美的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合肥华凌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系美的集团下属公司
小米集团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云米科技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美菱集团、美菱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伊莱克斯伊莱克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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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海信集团、海信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太古集团太古饮料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粮集团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中粮饮料北京(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中粮饮料青岛(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海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奥马电器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新宝股份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创维电器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ARRIERCarrier Global Corporation(开利全球公司)
太通制冷合肥太通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场监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质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现行有效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首发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A股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中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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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会计师、容诚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水致远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鹏信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
本招股说明书《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最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用术语

ODM原始设计制造商(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由采购方委托制造方提供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后期维护的全部服务,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
OEM原始设备制造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由采购方提供设备和技术,由制造方提供人力和场地,采购方负责销售,制造方负责生产的生产方式
OBM原始品牌制造商(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制造商自行创立产品品牌,生产、销售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的生产方式
CCC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
RoHS《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KOL关键意见领袖(Key Opinion Leader,简称 KOL)是营销学上的概念,通常被定义为:拥有更多、更准确的产品信息,且为相关群 体所接受或信任,并对该群体的购买行为有较大影响力的人
物联网一个动态的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它具有基于标准和互操作通信协议的自组织能力,其中物理的和虚拟的“物”具有身份标识、物理属性、虚拟的特性和智能的接口,并与信息网络无缝整合
AI技术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UL一种安全认证,UL 是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认证机构
CSA加拿大标准协会(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 其成立于1919 年,是加拿大权威的安全认证机构,也是世界知名的安全 、认证机构之一
TUV莱茵TUV 是德语 Technischer überwachungs Verein 缩写。TUV 标志是德国 TUV 专为元器件产品定制的安全认证标志,得到全球广泛认可
SGSSociete Generalede Surveillance S.A.,瑞士通用公证行,是从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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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质量保证与认证的知名国际机构
DEKRA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Deutscher Kraftfahrzeug überwachungsverein)成立于1925年,是德国政府认可的汽车安全鉴定检测权威机构
1G、2G、2G+、3G和3G+公司产品迭代开发平台
注塑一种塑料加工工艺,将熔融的塑料利用压力注进塑料制品模具中,冷却成型得到各种塑料件
发泡制作泡沫塑料成型方法的总称,在发泡成型过程或发泡聚合物材料中,通过物理发泡剂或化学发泡剂的添加与反应,形成了蜂窝状或多孔状结构
吸塑一种塑料加工工艺,主要原理是将平展的塑料硬片材加热变软后,采用真空吸附于模具表面,冷却后成型
挤塑一种塑料加工工艺,指物料通过挤出机料筒和螺杆间的作用,边受热塑化,边被螺杆向前推送,连续通过机头而制成各种截面制品或半制品的一种加工方法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C&F成本加运费。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任何涉及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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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0,257.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不超过3,419.00万股,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相关承诺事项

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及其他承诺事项,该等承诺事项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一、附件”之“(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及“(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三)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注意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市场的投资风险和以下公司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ODM客户销售收入下降的风险

目前公司采取ODM业务模式为美的集团、美菱集团等冰箱行业知名厂商生产大冰箱产品。我国冰箱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品牌众多,公司的下游客户还会向其他供应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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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相同类型的产品,如果未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公司的ODM客户的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无法满足ODM客户提出的产品需求、或者下游客户亦进入ODM领域与公司开展直接竞争等重大不利因素出现,将会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和太古集团等。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63%、72.02%和68.85%,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不利变化、主要客户的产品拓展计划不及预期,主要客户所在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波动和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引起公司主要客户市场份额下降,将导致相关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3、海外市场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702.60万元、35,639.52万元和35,072.53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79%、17.40%和18.42%,收入占比均呈现上涨的趋势。若公司海外市场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政治等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可能产生波动甚至下滑,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大,原材料价格主要受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而变动,若未来因宏观经济变化等因素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则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会随之上升,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5、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账面价值总计分别为56,164.22万元、68,702.07万元和82,049.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80%、33.15%和

42.57%。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金额占比较大,主要系下游客户结构及行业共性所致。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余额可能继续呈现较高的趋势,若未来客户资信情况或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将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应收票据不能按期收回甚至无法收回的情况,进而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资金运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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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10,257.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顾维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控股股东顾维实际控制人顾维
行业分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款银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及验资复核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34,19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4,19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6,760,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发行市盈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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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主板交易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
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不涉及发行费用分摊,发行费用全部由发行人承担。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审计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万元,其他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为国内外品牌商提供容积400L以上的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产品。公司依托自主开发的多项核心技术,积极开拓业务领域,目前已形成产能超过100万台的三条高自动化生产线。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自主研发,凭借创始团队及核心人员在冰箱工程技术领域的多年技术积累及对相关技术产业化运用的深刻理解,实现了冰箱制造相关核心技术的持续优化升级。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包括压缩机、异氰酸酯、塑料粒子、组合聚醚、控制板和门壳等,重要供应商包括科思创集团、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等行业内知名材料及零部件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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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凭借卓越的产品设计研发能力和优秀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历经多年的行业积累以及与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常年合作,成为家用冰箱制造领域内知名的ODM供应商。经过多年经营拓展和业务布局,公司建立了辐射海内外的市场格局,产品销售区域已拓展至韩国、德国、美国等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客户群体包括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云米科技、伊莱克斯、海信集团、太古集团、中粮集团等全球知名企业和家电品牌商。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一)公司的业务模式成熟

公司从2011年成立以来即专注于ODM生产模式、自主采购模式及直销模式,相关模式均为行业内通行的业务模式。在采购方面,公司上游的原材料为压缩机、异氰酸酯、组合聚醚、侧板板材、门壳和控制板等,市场供应充足,上游原材料产业发展已较为成熟,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在生产方面,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决定生产计划,以销定产,依据销售订单进行计划排产和生产加工;在销售方面,公司通过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按照客户的订单要求进行设计研发、生产,并以客户的品牌实现最终销售。公司客户群体包括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云米科技、伊莱克斯、海信集团、太古集团、中粮集团等全球知名企业和家电品牌商。

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质量优势、制造优势等,与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所在细分领域并非简单的产品组装,而是需要具有相应的产品研发与设计能力和先进的制造工艺,因此要求行业内企业具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开发经验,对客户需求充分理解,能够实现快速定制开发及响应。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所在细分冰箱研发设计与制造行业竞争专业化程度较高,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行业内企业形成了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竞争力的ODM业务模式与生产制造体系,行业业务模式较为成熟稳定。

(二)公司经营业绩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1,377.00万元、207,217.94万元和192,74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044.44万元、7,868.85万元和9,337.44万元,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较为稳定,并呈现增长趋势。同时,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空间较大,公司主要产品符合市场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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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为行业中规模较大的代表性优质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且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上的工业类(含制造业)企业划分为大型企业。公司人数和收入指标均符合大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属于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国家1级能效或2级能效家用电器开发与生产”属于鼓励类产业。公司自2011年成立起,就将主营业务定位于容积400L以上大冰箱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符合国家1级能效或2级能效要求,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鼓励型产业。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投资建设了业内先进的冰箱研发检测实验室,通过了UL、CSA、TUV莱茵、SGS、DEKRA授权实验室等资质认证,可以满足全球主要地区的性能测试和认证要求。与此同时,公司还搭建了1G、2G、2G+、3G和3G+等多个产品平台,持续对产品进行更新升级。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冰箱研发生产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技术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公司产品核心指标优于国家及同行业公司标准。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拥有278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76项,外观设计专利92项。

在细分冰箱市场中,公司是少数的产品款式规格齐全、响应速度及交付能力出色的ODM企业之一,与行业内多个龙头企业如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云米科技、伊莱克斯、海信集团、太古集团、中粮集团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不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而是专注于为国内外众多知名家电品牌商提供400L以上大容积冰箱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制造服务,公司已经成为大容积冰箱 ODM业务中的龙头企业,具有行业代表性。根据家用电器领域知名咨询与调研机构奥维云网的数据显示,公司产品出货量在我国冰箱ODM市场及细分400L以上大容积冰箱市场均位列第一。

同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与制定了多项行业及团体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标准名称相关内容颁布机构公司发挥作用
1国家机械行业标准《冷柜》(JB-T 7244-2018)规定了冷柜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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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效节能产品减碳量评估技术要求 商用制冷器具规定了高效节能商用制冷器具使用过程减碳量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基准产品能效水平的选取、拟评估产品的层级划分、节能量计算和试验方法、减碳量计算方法、数据质量、评估结果等技术内容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中国节能协会
3消费类电器产品保鲜健康技术要求 第1部分:商用冷柜规定了自携冷凝机组的商用冷柜和远置冷凝机组制冷陈列柜(统称为“商用冷柜”)的保鲜健康技术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与说明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综上,公司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为行业中规模较大的代表性优质企业,符合主板定位要求。

六、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度 /2022-12-312021年度/2021-12-312020年度/2020-12-31
资产总额(万元)156,135.12135,370.06116,551.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56,927.0641,845.0323,836.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3.3268.7579.47
营业收入(万元)192,748.00207,217.94161,377.00
净利润(万元)10,272.308,278.60452.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0,034.248,180.20417.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9,337.447,868.857,044.44
基本每股收益(元)0.990.90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0.990.900.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8225.842.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094.196,942.467,972.26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643.304.96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采购及销售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情况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业务情况、销售规模、供应商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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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1、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30Z1956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雪祺电气2023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经审阅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并层面资产总额为137,128.30万元,负债总额为76,904.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8,796.39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009.09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843.86万元和1,921.83万元。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的具体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三)2023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在手订单及市场环境,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1-6月公司业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预计)2022年1-6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97,000~103,00093,707.763.51%~9.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00~5,2004,039.2016.36%~28.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00~5,1003,821.9120.36%~33.44%

上述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财务部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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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如下:

“(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17.15万元、8,180.20万元和10,034.2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044.44万元、7,868.85万元和9,337.4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00万元。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72.26万元、6,942.46万元和2,094.19万元,累计不低于1亿元。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61,377.00万元、207,217.94万元和192,748.00万元,累计不低于10亿元。

因此,发行人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不存在特殊安排事项。

十、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后,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备案文件审批文号
1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33,521.4226,461.42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代码:2018-340162-41-03-026765)
2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9,503.689,503.68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代码:2203-340162-04-02-756601)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875.3113,073.31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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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备案文件审批文号
2203-340162-04-01-512772)
4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66,900.4159,038.41-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公司依据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战略性安排。其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的扩产、研发升级和零部件供应体系的完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推动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等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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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外,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和太古集团等。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63%、72.02%和68.85%,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不利变化、主要客户的产品拓展计划不及预期,主要客户所在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波动和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引起公司主要客户市场份额下降,将导致相关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大,原材料价格主要受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而变动,若未来因宏观经济变化等因素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则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会随之上升,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3、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0,236.64万元、204,804.84万元和190,353.0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52.06万元、8,278.60万元和10,272.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总体呈增长趋势,但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宏观经济形势变动等因素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若未来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或行业供求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4、出口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4.79%、17.40%和

18.42%,逐年提高。公司产品销往韩国、德国、美国等海外国家和地区,结算币种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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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为主,各期汇兑损益(损失为正,收益为负)分别为362.23万元、331.98万元和-729.83万元。若后续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的海外业务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账面价值总计分别为56,164.22万元、68,702.07万元和82,049.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80%、33.15%和

42.57%。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金额占比较大,主要系下游客户结构及行业共性所致。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余额可能继续呈现较高的趋势,若未来客户资信情况或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将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应收票据不能按期收回甚至无法收回的情况,进而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资金运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短期债务偿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5倍、1.03倍和1.1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72倍、0.90倍和0.96倍,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13%、68.27%和62.68%,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偏低,资产负债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偏高。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间接融资渠道通畅,亦无不良信用记录。但是不排除未来公司经营出现波动,特别是公司资金出现短期困难时,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0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034002998,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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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合肥三电2020年度适用2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若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改变,或者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公司存在无法享受国家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法律及内控风险

1、未全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少数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员工主要为退休返聘人员、当月入职次月缴纳人员、在其他单位缴纳其社保公积金关系尚未转入人员、外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等。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该等行为未完全遵守《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存在被相关部门要求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以及可能引起法律纠纷的风险。

2、劳动用工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非关键性业务环节采用劳务外包形式,包括包装、零部件装配等辅助性业务环节外包给劳务公司。如果劳务外包作业出现质量问题,而使得公司产品交付质量未达到公司客户要求,或者劳务公司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安排作业,或者作业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劳务纠纷,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0,236.64万元、204,804.84万元和190,353.06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均将进一步扩大,将对公司管理层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及财务管理等方面不能适应规模迅速增长的需要,管理能力未能有效提高,可能将会引起相应的管理风险,并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1起尚未了结的诉讼,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9月1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一审传票((2022)皖01民初1383号)。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公司按照双方于2021年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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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签署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向其支付商标许可费等费用198万元。2022年11月21日,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该案。2023年3月27日,该案因法院更换原审理法官已重新开庭审理。2023年4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22)皖01民初1383号),基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即合同法律关系,判决雪祺电气向合肥美科支付商标许可费用95万元,律师费用5万元,人工拆箱、运输等其他费用3万元、违约金20万元,合计123万元。2023年5月16日,公司已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该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尽管该案件的标的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及期末净资产比重较低,分别为0.06%和0.21%,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法院判决支持原告方的诉求请求,公司将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且将对公司的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核心技术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随着未来公司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需要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保持产品和技术创新。如果公司未来不能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有效的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和晋升渠道、则可能导致公司难以进一步吸引和保留核心技术人才,从而削弱公司的技术竞争优势,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所在的家用冰箱制造领域涉及多学科技术交叉开发与应用,经过多年发展与技术积累,公司在相关领域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与专利。如果公司相关技术成果被他人侵权或发生泄密事件,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相关项目围绕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进行,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时,公司综合审慎地考虑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客户实际需求变化、自身技术实力、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内外部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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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变化、客户需求增长放缓、技术研发进展缓慢等因素出现,则会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初期,固定资产折旧、人工等成本及费用上升,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1、ODM客户销售收入下降的风险

目前,冰箱生产行业主要经营模式为OBM、ODM及OEM模式,或者兼有多者。OEM经营模式即代工生产模式,在此种经营模式下,品牌商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核心技术负责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同时控制下游的销售渠道,而具体的产品生产加工则委托其他厂家进行。ODM经营模式即由公司自主进行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等方面均由公司自主设计开发,由客户选择下单后进行生产,而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OBM经营模式即生产商创立自主品牌,并负责自主品牌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全流程。

目前公司采取ODM业务模式为美的集团、美菱集团等冰箱行业知名厂商生产大冰箱产品。我国冰箱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品牌众多,公司的下游客户还会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同类型的产品,如果未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公司的ODM客户的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无法满足ODM客户提出的产品需求、或者下游客户亦进入ODM领域与公司开展直接竞争等重大不利因素出现,将会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海外市场不确定性风险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家用电器行业是我国改革开放中最先参与并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行业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家用电器行业已成为我国先进制造的代表行业。时至今日,中国家电行业的生产规模已位居世界首位,建立了包括生产、经营、研发、设计与人才培养等环节在内的完整工业体系。国内厂商在国际冰箱产业分工体系中逐渐占据了较有利的位置,海外需求订单转移至国内,境外销售已经成为国内冰箱厂商的重要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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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702.60万元、35,639.52万元和35,072.53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79%、17.40%和18.42%,收入规模和占比均呈现上涨的趋势。若公司海外市场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政治等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可能产生波动甚至下滑,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冰箱等家用电器行业下游消费市场需求取决于终端消费者,因此,行业发展情况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收入水平、就业率等因素有很强的相关性,一般在宏观经济上行阶段,居民对家用电器的需求旺盛,家用冰箱产销量相对较高;而宏观经济下行阶段居民则对相关产品需求减少,冰箱等家用电器产品产销量随之降低。

公司主要从事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终消费者主要为居民家庭,因此,公司产品与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恶化,将导致居民可支配收入下降,进而影响到消费者对冰箱产品的需求,可能给发行人收入和利润的持续增长带来负面影响。此外,宏观经济的波动有可能对发行人的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从而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发行失败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发行人经营业绩、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若存在投资者认购不足的情形,发行人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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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fei Snowky Electric Co., Ltd.
注册资本10,25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顾维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7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22年1月26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邮政编码230601
电话0551-63893033
传真0551-63893033
互联网网址www.snowky.cn
电子信箱IR@snowkye.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证券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徐园生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电话:0551-63893033 传真:0551-63893033

二、公司的设立及报告期内股东和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前身雪祺有限设立于2011年6月27日,雪祺有限设立时及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和股本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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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11年5月8日,占鸿鹰、周家玉共同签署《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章程》,同意共同出资设立雪祺有限;注册资本为4,000.00万元,其中占鸿鹰认缴出资2,040.00万元,周家玉认缴出资1,960.00万元。

2011年6月24日,安徽国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皖国强验[2011]030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1年6月24日,雪祺有限(筹)已收到占鸿鹰、周家玉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200.00万元,其中占鸿鹰以货币方式出资612.00万元,周家玉以货币方式出资588.00万元。

2011年6月27日,雪祺有限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雪祺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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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占鸿鹰2,040.00612.0051.00
2周家玉1,960.00588.0049.00
合计4,000.001,200.00100.00

2012年6月11日,安徽安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皖安和验[2012]2762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2年6月9日,雪祺有限已收到占鸿鹰、周家玉缴纳的第2期出资,即实收资本2,800.00万元,其中占鸿鹰以货币方式出资1,428.00万元,周家玉以货币方式出资1,372.00万元。至此,雪祺有限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已全部实缴完毕。

本次实缴出资后,雪祺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占鸿鹰2,040.002,040.0051.00
2周家玉1,960.001,960.0049.00
合计4,000.004,000.00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容诚所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4237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1月30日,雪祺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92,885,682.97元。

2022年1月4日,中水致远出具《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023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雪祺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56,018.90万元。

2022年8月15日,深圳鹏信出具(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S150号)《评估复核报告》,对中水致远出具的上述《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023号)进行了评估复核,经其复核,中水致远出具的上述评估报告: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准则;评估报告格式基本符合报告出具时的规范要求;评估目的明确;评估对象和范围与企业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依据较充分;评估程序合规;评估方法选择合理;评估假设较合理;评估结论基本公允,能够反映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2022年1月6日,雪祺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发起设立合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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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召开股东会,同意雪祺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15日,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雪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1年11月30日经容诚所审计的雪祺有限账面净资产392,885,682.97元为基础,折合股本97,17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1月15日,容诚所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02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缴情况予以验证确认。2022年1月26日,公司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577093846F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顾维4,047.0041.65
2志道投资2,340.0024.08
3时乾中927.009.54
4宁波雪祺866.678.92
5宁波吉德490.335.05
6南京祺沐324.003.33
7安华创新320.003.29
8中安创投240.002.47
9严晓君162.001.67
合计9,717.00100.00

(三)报告期内股东和股本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顾维4,290.004,290.0055.00
2志道投资2,340.002,340.0030.00
3时乾中1,170.001,170.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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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合计7,800.007,800.00100.00

1、2020年12月,增资至8,666.67万元

2020年11月27日,雪祺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宁波雪祺对雪祺有限实施增资,增加注册资本866.67万元,增资价格为1.15元/股,增资完成后,雪祺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8,666.67万元。2020年12月8日,雪祺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雪祺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顾维4,290.004,290.0049.50
2志道投资2,340.002,340.0027.00
3时乾中1,170.001,170.0013.50
4宁波雪祺866.67866.6710.00
合计8,666.678,666.67100.00

2020年12月11日,安徽润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润兴会验字(2020)第3026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0年12月7日,雪祺有限收到宁波雪祺以货币出资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866.67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为8,666.67万元。

2、2021年7月,增资至9,477.00万元

2021年7月6日,雪祺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宁波吉德、安华创新以货币方式对雪祺有限实施增资,增资金额总计7,479.38万元,其中810.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雪祺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9,477.00万元。其中,宁波吉德以人民币4,525.78万元认缴雪祺有限490.3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雪祺有限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17%,安华创新以人民币2,953.60万元认缴雪祺有限

3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雪祺有限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38%。

2021年7月23日,安徽润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润兴会验字[2021]第3010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1年7月22日,雪祺有限收到宁波吉德、安华创新以货币出资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810.33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为9,4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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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2021年7月28日,雪祺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雪祺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顾维4,290.004,290.0045.27
2志道投资2,340.002,340.0024.69
3时乾中1,170.001,170.0012.35
4宁波雪祺866.67866.679.14
5宁波吉德490.33490.335.17
6安华创新320.00320.003.38
合计9,477.009,477.00100.00

3、2021年9月,股权转让

2021年9月10日,雪祺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顾维将其持有雪祺有限162.0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严晓君,时乾中将其持有雪祺有限243.0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南京祺沐,顾维将其持有雪祺有限81.0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南京祺沐。

2021年9月,顾维与严晓君、顾维与南京祺沐、时乾中与南京祺沐,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顾维以1,495.26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雪祺有限162.00万元股权转让给严晓君,以747.63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雪祺有限81.00万元股权转让给南京祺沐;时乾中以2,242.89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雪祺有限243.00万元股权转让给南京祺沐。

2021年9月29日,雪祺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雪祺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顾维4,047.004,047.0042.70
2志道投资2,340.002,340.00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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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3时乾中927.00927.009.78
4宁波雪祺866.67866.679.14
5宁波吉德490.33490.335.17
6南京祺沐324.00324.003.42
7安华创新320.00320.003.38
8严晓君162.00162.001.71
合计9,477.009,477.00100.00

4、2021年10月,增资至9,717.00万元

2021年9月24日,雪祺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中安创投对雪祺有限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9,477.00万元增加至9,717.00万元。

2021年9月24日,中安创投与雪祺有限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中安创投以人民币2,215.20万元的价格认购雪祺有限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占雪祺有限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47%。

2021年10月8日,安徽润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润兴会验字[2021]第3019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1年9月27日,雪祺有限收到中安创投以货币出资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4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为9,717.00万元。

2021年10月28日,雪祺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雪祺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顾维4,047.004,047.0041.65
2志道投资2,340.002,340.0024.08
3时乾中927.00927.009.54
4宁波雪祺866.67866.678.92
5宁波吉德490.33490.335.05
6南京祺沐324.00324.003.33
7安华创新320.00320.003.29
8中安创投240.00240.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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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9严晓君162.00162.001.67
合计9,717.009,717.00100.00

5、2022年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本节“二、公司的设立及报告期内股东和股本变化情况”之“(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6、2022年3月,增资至10,257.00万元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9,717.00万元增加至10,257.00万元,新增540.00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张洋、宁波青岱认缴。

2022年3月23日,张洋、宁波青岱与雪祺电气签订《增资协议》,约定张洋、宁波青岱以货币方式向雪祺电气投资4,984.20万元,其中5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444.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3月29日,安徽润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润兴会验字(2022)第300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张洋、宁波青岱以货币出资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4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为10,257.00万元。

2022年3月29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577093846F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顾维4,047.0039.46
2志道投资2,340.0022.81
3时乾中927.009.04
4宁波雪祺866.678.45
5宁波吉德490.334.78
6张洋400.003.90
7南京祺沐324.003.16
8安华创新320.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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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9中安创投240.002.34
10严晓君162.001.58
11宁波青岱140.001.36
合计10,257.00100.00

三、公司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四、公司报告期内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一)公司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家控股子公司合肥三电,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合肥三电冷机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8年08月03日
法定代表人顾维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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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8号民营科技二园内厂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8号民营科技二园内厂房
发行人持股情况发行人持股51.00%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商用冷柜、热柜、商用冷冻冷藏设备、便利店设备、自助售货设备、热泵型热水设备、商用微波炉、智能电器及软件、商用咖啡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安装及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与发行人产品品类互补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万元)指标名称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总资产3,612.86
净资产2,736.10
营业收入22,624.62
净利润485.83
审计情况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容诚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参股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家参股公司肥西农商行,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0年02月05日
法定代表人高征一
注册资本1,173,141,022.80元
实收资本1,173,141,022.80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与馆驿路交口向北200米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与馆驿路交口向北200米
发行人持股情况发行人持股0.49%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万元)指标名称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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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3,799,660.21
净资产226,856.82
营业收入84,591.67
净利润21,974.46
审计情况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合肥德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七、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顾维。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长顾维直接持有公司39.46%的股份,通过宁波雪祺间接持有公司0.08%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9.54%的股份。顾维为宁波雪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宁波雪祺间接控制公司8.45%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47.91%的表决权。因此,顾维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顾维先生,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42301196408******。1982年7月,毕业于新疆石河子农机学校农业机械化专业,中专学历。1982年7月至1985年7月,任新疆建设兵团农八师141团农机技术员;1985年7月至1996年8月,历任滁州扬子电冰箱厂工程师、副总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00年7月,任安徽博西扬家用冷柜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00年7月至2006年6月,任安徽中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任中国雪柜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0年11月,任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任合肥万奇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21年3月,任雪祺有限总经理、董事长;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瑞杰丝执行董事;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合肥雪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任雪祺有限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任雪祺电气董事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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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质押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其他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系由雪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外,公司的发起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志道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志道投资持有公司2,34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81%,其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和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实收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7363号正奇金融广场A座15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 7363号正奇金融广场A座15层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志道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正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100.00
合计60,000.00100.00

最近一年,志道投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398,549.64
净资产186,796.23
净利润-12,043.13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

2、时乾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时乾中持有公司927.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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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其基本情况如下:

时乾中,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身份号:341204197604******。曾任广东顺德均安磁性门封厂分公司经理等职、合肥安和磁塑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朗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2年9月,任万朗磁塑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万朗磁塑董事长;2023年3月至今,任安徽煌道柔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宁波雪祺

宁波雪祺为雪祺电气的员工持股平台,12名合伙人均在发行人处任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雪祺持有公司866.6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5%,其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顾维
成立时间2020年9月15日
认缴出资1,000万元
实缴出资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984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984
主营业务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仅对发行人出资

2020年8月27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及公司员工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1,000.00万元设立宁波雪祺。设立时,宁波雪祺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王士生250.0025.00有限合伙人
2王力学200.0020.00有限合伙人
3操时洲160.0016.00有限合伙人
4徐园生150.0015.00有限合伙人
5付磊100.0010.00有限合伙人
6陈允艳25.002.50有限合伙人
7章兵25.002.50有限合伙人
8付自春20.002.00有限合伙人
9王巍20.002.00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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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0郭家宝20.002.00有限合伙人
11陈祥武20.002.00有限合伙人
12顾维10.001.00普通合伙人
合计1,000.00100.00-

最近一年,宁波雪祺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999.01
净资产999.01
净利润-0.0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穿透计算股东人数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为31名,未超过200人。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亦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公司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0,257.00万股,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3,4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假设公开发行3,419.00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顾维4,047.0039.464,047.0029.59
2志道投资2,340.0022.812,340.0017.11
3时乾中927.009.04927.0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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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4宁波雪祺866.678.45866.676.34
5宁波吉德490.334.78490.333.59
6张洋400.003.90400.002.92
7南京祺沐324.003.16324.002.37
8安华创新320.003.12320.002.34
9中安创投240.002.34240.001.75
10严晓君162.001.58162.001.18
11宁波青岱140.001.36140.001.02
12本次发行流通股--3,419.0025.00
合计10,257.00100.0013,676.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11名股东,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顾维4,047.0039.46
2志道投资2,340.0022.81
3时乾中927.009.04
4宁波雪祺866.678.45
5宁波吉德490.334.78
6张洋400.003.90
7南京祺沐324.003.16
8安华创新320.003.12
9中安创投240.002.34
10严晓君162.001.58
合计10,117.0098.64

(三)公司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4名自然人股东。该4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的任职及直接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在公司任职情况
1顾维4,047.0039.46董事长
2时乾中927.009.04无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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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在公司任职情况
3张洋400.003.90无任职
4严晓君162.001.58无任职
合计5,536.0053.98-

(四)公司国有股份与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本中无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的情况

1、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取得股份的时间、价格、入股原因和定价依据公司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共5名,该等股东的持股数量、变化情况、取得股份情况及取得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号新增股东名称取得股份方式取得出资额/股份数量(万股)价格取得时间
1严晓君股权转让162.009.23元/股2021.9.29
2南京祺沐股权转让324.009.23元/股2021.9.29
3中安创投增资240.009.23元/股2021.10.28
4张洋增资400.009.23元/股2022.3.29
5宁波青岱增资140.009.23元/股2022.3.29

严晓君、南京祺沐、中安创投、张洋和宁波青岱入股原因均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定价依据为经协商与前次投资人的入股价格一致。

上述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形。

2、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严晓君

严晓君,男,1983年1月出生,身份证号码320501198301******,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国宾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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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严晓君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88%的股份,该公司持有发行人供应商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南京祺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京祺沐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祺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朝
成立时间2021年8月2日
注册资本3,02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28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2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京祺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明1,000.0033.11
2李思波850.0028.15
3刘法先500.0016.56
4陈富宝430.0014.24
5刘洋200.006.62
6王朝20.000.66
7张伟20.000.66
合计3,020.00100.00

(3)中安创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安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滁州中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滁州中安辰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启斌)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东五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东五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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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备案编码SEW092
基金备案时间2019年1月2日
基金管理人安徽创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安创投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滁州皖投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66.23
2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33.11
3滁州中安辰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66
合计15,100.00100.00

(4)张洋

张洋,男,1989年1月出生,身份证号码510184198901******,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9号******。

(5)宁波青岱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青岱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青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青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蒋斌博)
成立时间2018年7月20日
认缴出资28,8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271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27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备案编码SEJ311
基金备案时间2018年10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北京青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青岱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出资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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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资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北京青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8.052.60普通合伙人
2成湘均14,025.9748.70有限合伙人
3张凌云14,025.9748.70有限合伙人
合计28,800.00100.00-

3、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公司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均系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份代持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担任宁波雪祺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宁波雪祺1.00%的出资份额,宁波雪祺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7名董事、3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和3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本届任职期限提名人
顾维董事长2022.1-2025.1发起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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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本公司职务本届任职期限提名人
王力学董事、总经理2022.1-2025.1发起人协商
王士生董事、副总经理2022.1-2025.1发起人协商
徐园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2.1-2025.1发起人协商
慕景丽独立董事2022.1-2025.1董事会
童孝勇独立董事2022.1-2025.1董事会
张华独立董事2022.1-2025.1董事会

顾维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七、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起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王力学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学院(现名为“合肥工业大学”)制冷装置与低温技术专业,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1991年7月至2011年9月,历任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院院长、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20年6月,任雪祺有限制造总监;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任雪祺有限董事、制造总监;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任雪祺有限董事、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雪祺电气董事、总经理。

王士生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2年7月,毕业于安徽省大江机械工业学校先锋厂技工班钳工专业;1982年8月至1987年11月,任国营9336厂(安徽省江淮机械厂)工人;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于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脱产带薪学习;1987年11月至1996年3月,历任中国扬子集团电冰箱总厂助理工程师、科长;1996年3月至2010年9月,历任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科长、部长;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合肥万奇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技术中心主任;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历任雪祺有限技术总监、技术中心主任;2013年12月至2022年1月,历任雪祺有限技术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监事;2022年1月至今,任雪祺电气董事、副总经理。

徐园生先生,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6月,毕业于安徽建筑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历任美的集团冰箱事业部高新工厂成本会计、成品管理专员;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美的集团冰箱事业部经开区工厂零部件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7月至2022年1月,历任雪祺有限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至今,任雪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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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华女士,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安徽建筑大学教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2005年3月至今,任安徽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市政工程系教师;2022年1月至今,任雪祺电气独立董事。童孝勇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黄山师范学院大专学历,合肥工业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安徽安兴联合总公司财务会计;2007年10月至2012年3月,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安徽贝克联合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安徽九久夕阳红医养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雪祺电气独立董事。

慕景丽女士,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士,厦门大学国际法硕士。2008年5月至2012年5月,任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2012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1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雪祺电气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本届任职期限提名人
郭家宝监事会主席2022.1-2025.1职工代表大会
章兵监事2022.1-2025.1发起人协商
陈允艳监事2022.1-2025.1发起人协商

郭家宝,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合肥工业大学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学士。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任安徽安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2006年8月至2013年5月,任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结构主任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雪祺有限技术部部长;2019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雪祺有限技术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雪祺电气监事会主席、技术总监。

章兵先生,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建筑大学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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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学士。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任合肥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任安徽工商管理学校制冷专业教师;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任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雪祺有限技术中心性能开发部部长;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任雪祺有限ODM部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雪祺电气监事、ODM部总监。陈允艳女士,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工程大学工业设计学士。2004年7月至2014年8月,任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片区经理;2014年9月至2022年1月,历任雪祺有限海外销售部部长、海外销售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雪祺电气监事、海外销售总监。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本届任职期限
王力学董事、总经理2022.1-2025.1
王士生董事、副总经理2022.1-2025.1
徐园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2.1-2025.1

王力学、王士生、徐园生的简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四)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
顾维董事长
王士生董事、副总经理
郭家宝监事会主席、技术总监

顾维简历详见本节“七、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起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王士生的简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郭家宝的简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二)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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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创业或从业历程

对公司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顾维、王力学、王士生等,其主要创业或从业经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 任职情况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关系
单位名称职务
顾维董事长合肥三电董事长发行人子公司
王力学董事、总经理--
王士生董事、副总经理--
徐园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合肥三电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张华独立董事安徽建筑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发行人独立董事张华任职的单位
慕景丽独立董事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发行人独立董事慕景丽任职的单位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慕景丽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企业
童孝勇独立董事安徽九久夕阳红医养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发行人独立董事童孝勇担任该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发行人关联方
郭家宝监事会主席--
陈允艳监事安徽旭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监事陈允艳担任监事的其他企业,陈允艳的丈夫程致远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属于发行人关联方
章兵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任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无在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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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处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定的协议以及其履行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协议均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况。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直接持股比例 (%)
顾维董事长4,047.0039.46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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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本公司职务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间接持股比例 (%)
顾维董事长8.670.08
王力学董事、总经理173.331.69
王士生董事、副总经理216.672.11
徐园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30.001.27
郭家宝监事会主席17.330.17
陈允艳监事21.670.21
章兵监事21.670.21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亦不存在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姓名职位董事人数(人)变动原因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顾维董事长3-
刘跃玲董事
赵亚彬董事
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顾维董事长3董事刘跃玲任期届满
赵亚彬董事
王力学董事
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顾维董事长3志道投资委派人员变更为王贵年
王力学董事
王贵年董事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顾维董事长3志道投资委派人员变更为赵靓
王力学董事
赵靓董事
2022年1月至本招股说明书顾维董事长7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
王力学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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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姓名职位董事人数(人)变动原因
签署日王士生董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选举董事会成员
徐园生董事
张华独立董事
童孝勇独立董事
慕景丽独立董事

(1)2020年初,雪祺有限的董事会成员为:顾维、赵亚彬、刘跃玲,其中顾维为董事长,赵亚彬为股东志道投资委派董事,刘跃玲为股东时乾中委派董事。

(2)2020年6月23日,雪祺有限召开股东会,选举顾维、赵亚彬、王力学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股东时乾中原委派董事刘跃玲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新任董事王力学为公司内部培养产生。

(3)2021年3月29日,因雪祺有限股东志道投资决定变更委派董事,雪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免去赵亚彬董事职务,选举王贵年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4)2021年11月23日,因雪祺有限股东志道投资决定变更委派董事,雪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免去王贵年董事职务,选举赵靓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5)2022年1月15日,公司召开雪祺电气创立大会暨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顾维、王力学、王士生、徐园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慕景丽、童孝勇、张华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的上述变化系因董事任期届满、股东基于内部安排调整委派董事或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独立董事外,其余董事均系公司内部培养产生。

(二)监事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姓名职位监事人数(人)变动原因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王士生监事2-
徐伟监事
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王士生监事2监事徐伟任期届满
王金鑫监事
2021年3月至2021王士生监事2志道投资委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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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姓名职位监事人数(人)变动原因
年11月洪久铭监事员变更为洪久铭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王士生监事2志道投资委派人员变更为王梦丽
王梦丽监事
2022年1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郭家宝监事会主席3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选举监事会成员
陈允艳非职工代表监事
章兵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姓名职位高级管理人员人数(人)变动原因
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顾维总经理1-
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王力学总经理1董事会决议聘任王力学担任总经理
2022年1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力学总经理3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王士生副总经理
徐园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1)2020年初,雪祺有限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顾维。

(2)2021年3月29日,雪祺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免去顾维总经理职务,聘任王力学担任公司总经理。

(3)2022年1月15日,公司召开雪祺电气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王力学为公司总经理,王士生、徐园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徐园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化系因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该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系公司内部培养产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一直保持稳定,公司最近三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系适应公司经营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以及股东委派人员的变更。因此,公司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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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公司最近3年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系股东委派及公司内部培养产生,不构成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对外投资企业出资比例(%)
顾维董事长宁波雪祺1.00
安徽中端科技有限公司28.30
王士生董事、副总经理宁波雪祺25.00
王力学董事、总经理宁波雪祺20.00
徐园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宁波雪祺15.00
陈允艳监事宁波雪祺2.50
章兵监事宁波雪祺2.50
郭家宝监事会主席宁波雪祺2.00

注:安徽中端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已于2006年11月被吊销营业执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

公司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二)薪酬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评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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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津贴,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津贴的一般水平拟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薪酬的确定同时兼顾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具有公平性,合理控制薪资成本。上市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营业绩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以及所在地区员工薪酬水平,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相应调整以保持一定的竞争力。

(三)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及其占各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387.07279.72202.62
利润总额(万元)10,627.888,603.871,052.29
金额占比3.64%3.25%19.2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2年度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2年度在本公司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薪酬(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企业领薪
顾维董事长123.41
王力学董事、总经理47.97
王士生董事、副总经理44.47
徐园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36.61
郭家宝监事会主席24.88
章兵监事37.91
陈允艳监事42.42
张华独立董事9.80
慕景丽独立董事9.80
童孝勇独立董事9.80
合计387.07-

注:顾维、王士生、郭家宝同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除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无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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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2020年8月27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及公司员工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1,000.00万元设立宁波雪祺。

2020年11月27日,雪祺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宁波雪祺对雪祺有限实施增资,增加注册资本866.67万元,增资价格为1.15元/股,增资完成后,雪祺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8,666.67万元。

本次增资主要系对员工实施的股权激励,上述事项构成股份支付,发行人已按股份支付作相应会计处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雪祺的合伙人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顾维普通合伙人董事长
2王士生有限合伙人董事兼副总经理
3王力学有限合伙人董事兼总经理
4操时洲有限合伙人品质部总监
5徐园生有限合伙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6付磊有限合伙人合肥三电总经理
7章兵有限合伙人监事兼ODM总监
8陈允艳有限合伙人监事兼海外销售总监
9陈祥武有限合伙人工艺工程部总监
10付自春有限合伙人采购总监
11王巍有限合伙人生产总监
12郭家宝有限合伙人监事会主席兼技术总监

宁波雪祺的出资资金来源为合伙人自有/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各出资人通过直接持有宁波雪祺的出资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特殊安排。

1、宁波雪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宁波雪祺就发行人本次上市出具的股份锁定期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附件”之“一、附件”之“(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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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之“1、关于股份锁定期、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2、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1)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构成股份支付,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为6,932.64万元。具体情况参见“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之“1、销售费用”、“2、管理费用”及“3、研发费用”。

(3)对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无影响。

十六、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构成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员工人数分别为: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员工人数(人)1,0101,0751,094

2、员工专业结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员工专业结构员工人数(人)所占比例(%)
生产人员68968.22
销售人员313.07
采购人员121.19
研发人员158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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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专业结构员工人数(人)所占比例(%)
管理人员12011.88
合计1,010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

员工受教育程度员工人数(人)所占比例(%)
本科及以上15815.64
大专19219.01
中专及以下66065.35
合计1,010100.00

4、员工年龄分布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员工年龄员工人数(人)所占比例(%)
30岁及以下33232.87
31-40岁32031.68
41-50岁27627.33
51岁及以上828.12
合计1,010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1)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具体情况、形成原因

单位:人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员工人数1,0101,0751,094
社保缴纳人数1,0071,026732
社保缴纳比例99.70%95.44%66.91%
公积金缴纳人数1,007998412
公积金缴纳比例99.70%92.84%37.66%

注:员工人数为正式员工人数与劳务派遣人数之和,2020年末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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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公司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员工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达

99.70%和99.70%。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员工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未缴纳的主要原因为:退休返聘人员;部分新入职员工未在当月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在其他单位缴纳尚未转入;部分农村户籍员工、外籍员工等,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

(2)如足额缴纳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方案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足额缴纳的情况。经测算,如公司补缴报告期内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2年度2021年末/2021年度2020年末/2020年度
应补缴社会保险金额4.8038.6657.89
应补缴住房公积金金额0.8652.8173.86
应补缴合计金额5.6691.47131.75
净利润10,272.308,278.60452.06
应补缴合计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0.06%1.10%29.1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37.447,868.857,044.44
应补缴合计金额占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0.06%1.16%1.87%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报告期内,2021年末及2022年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测算补缴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不会对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20年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测算补缴金额为131.75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29.14%,系当年公司进行股份支付后导致当年净利润较低进而导致比例较大,而非因补缴金额数值较大导致,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仅为1.87%,因此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相关风险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三)法律及内控风险”之“1、未全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处披露。公司存在被有关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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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逐步完善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规范公司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针对上述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公司根据未缴纳的具体原因采取了对应的替代补充保障措施:①针对当月未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新入职员工,公司在次月根据其个人意愿及时配合办理社会保险增员手续;②对于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员工,公司为其单独购买了工伤保险或意外险。针对上述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公司采取的替代补充保障措施有:①对有缴纳意愿的员工或当月未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设立或转移手续的新入职员工,公司为其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②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免费提供集体宿舍。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合法合规性情况

(1)合法合规证明开具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已出具社会保险缴纳的无违规证明,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出具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无违规证明,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报告期内未发生因违法违规而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罚的情况。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3月7日出具的《证明》,公司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未发现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3月7日出具的《证明》,合肥三电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未发现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3月7日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公司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未发现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3月7日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合肥三电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未发现违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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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已出具承诺函,确认:“如果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雪祺电气及其子公司员工要求雪祺电气及其子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雪祺电气及其子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雪祺电气及其子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雪祺电气及其子公司补缴,毋需雪祺电气及其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愿意承担由此给雪祺电气及其子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用工情况

1、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报告期内,公司在管理岗位、销售岗位、研发岗位、核心生产工序等重要及核心岗位的用工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但由于公司制造板块业务中对于用工的整体需求量较大,且一线生产岗位多为低技术工种,有关岗位对工作技能、专业性要求偏低,存在流动性高,可替代性亦较高的特征。对于部分临时性、辅助性或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公司曾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对用工进行补充。因此,为满足用工需求,公司报告期内在生产产线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存在较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亦是同行业企业所存在的普遍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用工总人数比例超过10%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具体情况如下:

统计时间点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劳务派遣人数(人)--341
员工人数(人)1,0101,0751,094
劳务派遣人数占合计数比例0.00%0.00%31.17%

注:上述员工人数中含劳务派遣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因业务规模发展迅速,根据生产需求,公司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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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10%的情形,针对该情形,公司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持续进行了规范。经整改,公司报告期末已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

为规范报告期内存在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形,公司主要采取了下述规范措施:

①通过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增加招聘正式员工的规模

为规范派遣工占比较高问题,公司通过不断扩大招聘途径和招聘规模,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有关岗位用工需求。同时也通过扩大自主招聘的用工规模,弥补了因有关劳务派遣合作结束后产生的用工缺口,降低了整体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和比例。

②部分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公司为降低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比例,经与有关用工人员协商一致,公司与符合用工条件及要求的派遣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将该等派遣员工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经过采取上述规范措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不存在劳务派遣人员,公司就报告期内存在的劳务派遣用工瑕疵及其规范过程中,与劳务派遣公司、相关派遣人员不存在重大法律诉讼纠纷或潜在纠纷,且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已出具证明,公司报告期内亦未收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责令整改的通知,或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1)劳务派遣公司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协议的派遣单位及其劳务派遣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许可证有效期劳务派遣协议期间
1合肥龙之梦劳务有限公司340100201800162018.01.22-2021.01.212021.1.1-2021.12.31
2安徽国盛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340100202000102020.01.14-2023.01.132019.8.26-2020.8.25
3安徽泰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340172202100262021.11.09-2024.11.082019.8.26-2020.8.25
4安徽文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34010020130012延续至2022.07.242019.8.26-2020.8.25 2021.1.1-2021.12.31
5合肥群纳服务外包有限公司34010020140123延续至2023.08.272019.8.26-2020.8.25
6合肥瑞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340100201700282017.03.08-2020.03.072019.8.26-2020.8.25
7安徽伟诚人力资源有34010020140156延续至2023.12.152021.1.1-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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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许可证有效期劳务派遣协议期间
限公司
8合肥安荣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340100201903762019.11.01-2022.10.312021.1.1-2021.12.31
9合肥百里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340172202100072021.09.13-2024.09.122020.1.1-2020.12.31 2021.1.1-2021.12.31
10安徽汇工达服务外包有限公司34010020180014延续至2024.01.212019.1.1-2021.12.31
11合肥树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34010020170151延续至2023.7.162019.1.1-2021.12.31
12安徽万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340173202200042022.04.12-2025.04.112019.1.1-2021.12.31
13安徽省万家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34010020180265延续至2024.08.222019.8.26-2021.12.31
14安徽优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34010020170155延续至2023.07.162019.1.1-2021.12.31
15合肥再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34010020190150延续至2025.4.272018.8.27-2021.12.31
16安徽振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340100201901352019.09.19-2022.09.182021.1.1-2021.12.31
17南通旭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3206002018091200342018.09.12-2021.09.112018.12.23-2020.1.25
18安徽符加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340100201703062017.12.15-2020.12.142019.1.10-2020.1.9
19上饶市利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19.2.1-2020.1.31
20合肥市明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340100201801382018.05.11-2021.05.102019.8.26-2020.8.25
21合肥羽田科技有限公司340100201904282019.12.12-2022.12.112019.11.1-2020.10.31

注1:上表序号15的公司现已更名为“安徽再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注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上表序号1、18的公司已注销

根据公司与上述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述在报告期内与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中,部分劳务派遣公司在与公司合作期间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部分劳务派遣公司由于与公司早已中断合作,公司未能取得与其合作期间的相关资质证书。

(2)发行人不存在因劳务派遣单位未取得相关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未取得劳务派遣资质单位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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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无劳务派遣资质公司合作期间,未发生过违约、合同纠纷等情形,亦不存在因劳务派遣相关事项存在争议及纠纷。

综上,发行人与无劳务派遣资质公司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已经执行完毕,且不存在因履行协议或因劳务派遣事宜的争议及纠纷。发行人曾经与未取得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合作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劳务外包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劳务外包的形式将部分非核心工序外包给劳务服务企业,劳务外包人员由劳务服务企业管理,发行人向劳务服务企业结算费用。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合作的劳务外包公司均为独立经营的主体,主要为发行人提供包装、零部件装配等辅助性工序,均为发行人生产环节中的非核心工序,从事上述劳务的人员无需具备特殊资质,从事上述业务的劳务外包公司亦无需特殊资质。

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已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发行人是否以劳务外包形式进行劳务派遣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存在如下区别:

事项劳务外包劳务派遣
法律性质/关系一种业务经营模式,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是民事关系一种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动法意义上概念
法律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实施条例》
经营资质无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派遣单位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 可证》
结算方式用工单位按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与劳务外包公司结算用工单位按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标准及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计算费用
劳动者管理主体外包员工由外包公司自主招聘,并由现场驻场人员直接管理,发包单位不对外包人员进行管理派遣员工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 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派遣员工
用工风险的责任主体外包公司应承担外包员工工伤法律责任、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等用工风险违法用工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 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承担法定连 带责任
服务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外包员工的薪酬由外包公司发放,由外包公司承担因劳动报酬产生的劳用工单位承担派遣员工的月基本工资与社会保险费,派遣员工在派遣单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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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劳务外包劳务派遣
资纠纷

根据发行人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劳务外包合同相关条款、与劳务外包公司的费用结算单,发行人与劳务外包公司签署了外包协议,由劳务外包公司承担用工风险,相关人员由劳务外包公司直接管理,发行人按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与劳务外包公司结算,由劳务外包公司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上述约定符合劳务外包的定义,不存在通过劳务外包形式进行劳务派遣的情况。

4、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外包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劳务派遣的公司有合肥龙之梦劳务有限公司、安徽国盛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劳务派遣公司,为发行人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公司有阜阳辰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创冠人才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建邦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三家公司。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上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外包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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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为国内外品牌商提供容积400L以上的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产品。公司具备大型家用冷藏冷冻冰箱、商用展示柜等多类产品的多种型号生产能力。公司依托自主开发的多项核心技术,积极开拓业务领域,目前公司已形成产能超过100万台的三条高自动化生产线。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自主研发,凭借核心技术团队在冰箱工程技术领域的多年技术积累及对相关技术产业化运用的深刻理解,实现了冰箱制造相关核心技术的持续优化升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拥有278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76项,外观设计专利92项。凭借优秀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和严格的产品质量管控水平,历经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成为家用冰箱制造领域内知名的ODM供应商。经过多年经营拓展和业务布局,公司建立了辐射海内外的市场格局,公司产品销售区域涵盖中国、韩国、德国、美国、法国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客户群体包括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云米科技、伊莱克斯、海信集团、太古集团、中粮集团等全球知名企业和家电品牌商,公司与行业龙头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制定了全流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高标准高品质。凭借严格完善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制度,公司通过了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和GB/T45001-2020/ISO 45001:2018三大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通过了CCC和RoHS等国内外检测认证。此外,公司持续对生产线和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优化,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公司先后取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声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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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冰箱、商用展示柜等。

1、冰箱

公司冰箱类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 大类具体 产品产品容积图片示例产品简介产品特性及技术优势
冰箱大容积冰箱-对开门系列456L/501L/518L/528L/563L/606L/646L产品结构为左右间室分布,设有冷冻、冷藏两个独立温区,系列产品可以拓展饮水机、吧台、大屏及制冰机等功能(1)系列产品均满足90°开门无障碍取放食物,并拓展有不同类型钢板门、玻璃门,同时可满足匹配不同类型的明把手以及暗把手,部分产品可兼容拓展饮水机、吧台、大屏以及带冰水分配的全自动制冰机等功能; (2)系列产品采用单循环制冷系统实现各间室温区可控可调,通过双/三变频技术满足国家一级能耗等级; (3)系列产品各间室均设有独立风道,并采用多风口环绕循环,达到各间室均匀温度分布; (4)部分产品设有超宽储放空间并设有独立保湿果菜盒和独立变温抽屉,冷冻室精细分类设有多个抽屉
大容积冰箱-对开三门系列443L/500L/515L/562L/580L产品结构为T型结构的间室分布,为对开门拓展类型,设有冷冻、冷藏、变温三个温区,变温室实现冰鲜、零度及果蔬三种储放模式,满足用户更多食物种类的储存和保鲜需求
大容积冰箱-十字四门系列432L/446L/450L/505L/529L/585L产品结构为上下间室分布,设有冷藏、冷冻温区;下部左右门为冷冻温区,适用保存肉类、速冻水饺、海鲜等食物
大容积冰箱-法式三门系列486L/513L/587L/591L产品结构为上下间室分布,设有冷藏、冷冻温区;下部抽拉式门体为冷冻温区,可兼容制冰机等功能拓展
大容积冰箱-法式四门系列448L/523L/556L/575L产品结构为上下间室分布,设有冷藏、冷冻温区;下部两个门体均为直开抽拉式,设为冷冻温区,适用保存肉类、速冻水饺、海鲜等食物并兼容制冰机等功能拓展
嵌入式冰箱-纯平嵌系列424L/458L/485L/506L/516L/520L/535L/545L/551L该系列产品涵盖对开门、十字四门、对开三门以及法式五门等产品结构,针对产品内饰、用户体感进行提升,拓展独立式美妆盒、金属均冷风道、悬浮式LED照明灯、弹销搁架、卡扣瓶框等零部件稳固性设计并兼容保鲜净味、变温、保湿等应用模块该系列产品采用嵌入式设计概念,最大开门超箱间隙5mm,产品深度贴合橱柜的标准深度尺寸实现该系列产品与橱柜的纯平嵌入。同时该系列产品依靠底部高效散热系统,冷藏多维度出风及冷冻蜗壳风道,结合综合控制程序优化实现该系列产品在嵌入的条件下具备优异的产品性能

公司从成立伊始就定位于大冰箱这一产品品类,目前公司冰箱产品容积段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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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L以上,产品品类包括对开门、对开三门、十字四门、法式三门、法式四门,不同宽度、深度尺寸搭配形成基本型箱体,同时拥有多个功能配置如对开门全自动制冰机系统、全系产品冷藏式饮水机、可控可变温区间室以及对开三门酒柜间室等,可选配各种颜色的钢板门、玻璃门外壳,不同样式的把手形式:长直把手、暗把手、魔方把手等,能效等级1级、2级多种选择。

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冰箱等家电产品消费群体逐渐呈现年轻化的趋势,此类消费者更注重产品品质、设计感和美观度,进而带动能够提升整体家装协调度和美观度的嵌入式冰箱相关消费需求,嵌入式冰箱或成为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新型产品。

2、商用展示柜及其他

公司商用展示柜及其他主要产品示例如下:

产品 大类具体 产品产品 容积图片示例产品简介产品特性及技术优势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商用展示柜310L/510L/680LU壳成型箱体,透明玻璃门,便捷式机组,机械温控,带智能监控系统,饮料瓶容量可根据客户不同需求进行定制系列产品具备大容积,风冷,透明玻璃特性,温度调整范围为0~7.2℃;产品可选配重力滑道,实现自动理货;同时产品也满足智能控制,实时监控和收集销售数据,可满足定制化产品投放

除商用展示柜产品外,公司产品还包括少部分自动售货机和冷柜等,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占比较小。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及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冰箱169,079.0788.82186,227.1290.93154,007.0096.11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21,273.9911.1818,577.729.076,229.643.89
合计190,353.06100.00204,804.84100.00160,236.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冰箱、商用展示柜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冰箱业务和商用展示柜业务发展良好,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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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现行销售模式为向国内外品牌商直接销售。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要求进行设计研发、生产,并以客户的品牌实现最终销售。在此种模式下,公司可以安排专业的销售及技术人员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该模式有助于帮助公司深入理解客户需求,引导产品研发方向。

公司销售区域包括境内与境外。公司主要通过客户中心团队进行产品销售,公司下设ODM部(境内销售)和海外销售部。ODM部(境内销售)主要针对境内大客户,由各销售经理对接;而海外销售部则针对海外市场划分了六大片区,分别为东西欧片区、南北欧片区、拉美片区、北美片区、亚太片区和中东非片区,按照不同区域进行业务开发和拓展。

公司境内销售业务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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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境外销售业务流程图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ODM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决定生产计划,以销定产,依据销售订单进行计划排产和生产加工。

(1)自主生产

自主生产为公司最主要的生产模式。公司以“订单模式”进行生产经营,依据销售订单进行计划排产和生产加工。公司销售部门接收到客户订单后,首先由多部门进行技术准备和评审,之后交由制造中心进行计划预排。采购、品质、生产等部门对预排计划进行修订及反馈,最终形成次月的定稿主计划。生产计划以满足及时发货为首要目标,由制造中心总体监督与协调各业务部门、生产部门进行具体的生产组织与实施。

公司生产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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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委托加工的情况,公司将委托加工的原材料交由委托加工厂商,由委托加工厂商负责加工过程中的单个或若干个工序,公司向其支付加工费,收回加工的零部件后继续生产为成品。委托加工主要涉及吸塑门胆、注塑加工和钣金加工等非核心零部件生产加工,公司向委托加工单位采购金额占公司总采购额的比重较低,且相关工序不属于公司的核心生产工序,不影响发行人资产、技术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生产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为原材料及能源采购,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自主采购模式指公司直接向原材料、零部件生产商或贸易商进行采购,主要涉及压缩机、异氰酸酯、组合聚醚、板材等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评审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等文件规范采购活动,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或服务符合公司管理要求及产品要求。

公司拥有完整的供应商准入体系,相关供应商在启动供方引入程序后,由采购部、品质部、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同进行新供应商开发管理工作,公司从原材料和零部件质量、价格、交货速度和供应稳定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相关供应商履行资料评审、现场审核等程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才能纳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另外,公司还会对合格供方目录内的供应商进行考核评分,要求不满足审核标准的供应商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要求或整改不到位的供应商纳入黑色供方进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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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中心将月度客户订单汇总后交由采购部、生产部进行订单可行性评估,评估通过后由生产部编制及下达月度生产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物料库存水平、物料采购周期等因素确定采购物料的品种和数量,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原材料和零部件到货后需通过公司品质部质量检验,验收不合格则向供应商提出退换货要求,验收合格则进入公司正式生产环节。

对于一般原材料,公司主要参考原材料的质量水平、市场公允价格、供应商加工工序和供应商技术水平等因素与供应商进行友好协商,通过多方比价确定采购价格。对价格波动相对较大的原材料,公司会参考市场价格波动形势,与供应商进行月度/季度的定期核价调整,并对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情况进行分析预判,提前储备一定的库存,降低采购成本。

对于异氰酸酯、组合聚醚等用量较大的通用原材料,公司主要根据市场公开价格,多方询价比价,在保证原材料稳定供应的前提下,主动在低价时多方寻源比价后择机购入并适当储备。

公司的采购流程图如下:

4、研发模式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良好的产品自主研发和设计能力,是业内知名的大冰箱ODM供应商。公司设有技术中心,负责推进新产品全流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业务及管理需要,技术中心下设新品开发、拓展产品开发、商用产品开发、性能开发与检测、电控电装、技术支持与管理部六大部门,各部门承担产品开发不同职责及市场定位。新品开发部主要负责产品标准化平台搭建以及在产品平台基础上进行全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同时兼任推广创新技术的应用;拓展产品开发部主要负责产品平台中已开发的或正在开发的产品,按照客户的不同需求对外观、内饰等配置进行产品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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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并协助客户中心推广产品,同时兼顾改善市场用户反馈痛点和各部门反馈的日常问题等工作;商用产品开发部主要负责商用产品的设计开发,性能匹配与检测,同时协助客户中心推广产品;性能开发与检测部主要负责产品性能开发及产品检测、认证等工作;电控电装部主要负责产品电器件应用与开发、电控部件软件及硬件的开发工作;技术支持与管理部主要负责产品图文印刷、产品BOM编制与项目管理等工作。

公司研发流程图如下: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因素、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公司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主要由公司所在行业特性、公司下游客户特征及客户需求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模式及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公司经营模式仍将保持较为稳定的发展趋势。

(五)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1、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演变情况

(1)2011年至2016年:初创期

公司成立于2011年,成立之初即专注于大容积冰箱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于2012年正式投产第一条大冰箱生产线,并获得500L以上冰箱生产许可证,公司逐步积累客户资源,与美的集团、美菱集团和伊莱克斯等知名客户逐步建立了合作关系,在这一时期公司年度产销量首次突破30万台。

(2)2016年至2019年:快速发展期

公司2016年新厂房正式投产,并建成两条高自动化大冰箱生产线,公司在进一步扩大产能的同时不断丰富拓展产品品类,并与新兴互联网品牌云米科技等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产品开始大规模进入电商市场。在这一时期,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控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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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的技术积累逐步赢得了下游客户的认可,产销量迅速提高,年度产销量首次突破70万台。

另外,2018年公司与三电株式会社合资成立合肥三电,以公司的研发、制造和供应链等优势为基础,结合三电的品牌影响力,迅速开拓商用展示柜等相关产品市场。

(3)2019年至今:稳定发展期

随着产能产量的进一步提升,公司不断调整产品结构与客户结构,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逐年提升。另外,经过前期的市场调研、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商用展示柜产品销量快速增长,并与太古集团、中粮集团等知名客户逐步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在这一时期年度产销量首次突破100万台。

目前,公司凭借卓越的产品设计能力、研发能力和优秀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历经多年的行业积累以及与国内外知名客户的稳定合作,已经成为家用冰箱制造领域知名的ODM供应商。

2、公司成立以来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从2011年成立以来即专注于ODM生产模式、自主采购模式及直销模式,相关模式均为行业内通行的业务模式。我国家电行业发展历史较久,自改革开放承接国外家电产业转移以来,经过多年发展,国内冰箱生产企业已从早期的仿制为主转变为依靠自主研发和注重产品创新为主,建立了包括生产、经营、研发、设计与人才培养等环节在内的完整工业体系,相关业务模式较为成熟、稳定。公司成立至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凭借较好的技术实力与产品质量,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家电品牌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0,236.64万元、204,804.84万元和190,353.06万元,经营情况较为稳定。

(六)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1、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2年度 /2022-12-312021年度/2021-12-312020年度/2020-12-31
资产总额(万元)156,135.12135,370.06116,551.44
资产负债率(合并)62.68%68.27%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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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 /2022-12-312021年度/2021-12-312020年度/2020-12-31
营业收入(万元)192,748.00207,217.94161,377.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9,337.447,868.857,044.44
存货周转率(次)13.1515.0311.6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227.796.84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值;

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值

由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16,551.44万元、135,370.06万元和156,135.12万元,资产规模整体保持增长趋势,且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整体债务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分别为161,377.00万元、207,217.94万元和192,74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044.44万元、7,868.85万元和9,337.44万元,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其中,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主要系当年公司境外销售占比上升,且受海外产能不足的影响,出口集装箱紧缺使得部分订单延迟出货,存货余额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理念,根据ODM产品开发模式的特性,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的研发体制,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箱体发泡技术”已应用于全系列冰箱及商用展示柜等产品,“90°开门技术”、“防过失冰箱翻转梁系统”已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实现了大规模的产业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对应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核心技术收入190,353.06204,804.84160,236.64
主营业务收入190,353.06204,804.84160,236.64
占比100.00%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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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公司核心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应用。

(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产品的主要工艺具体流程有吸塑、发泡、部件安装、品质检验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冰箱产品工艺流程

商用展示柜产品工艺流程

公司工程技术及过程控制的核心技术中,“箱体发泡技术”主要应用于箱体发泡环节,以四柱液压机作为载体,采用液压驱动升降,箱体发泡平整度≤1mm,发泡充注采用“双枪充注”系统,可确保大容积冰箱箱体发泡密度的均匀性,箱体发泡层最大与最小密度相差2kg/m

;发泡设备采用大台面冲床代替传统的液压夹具系统,保证发泡箱体的精度和尺寸的稳定性,箱体对角线误差可控制在±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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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190,353.06204,804.84160,236.64
主营业务毛利率11.95%10.85%12.47%
产量(万台)冰箱90.38105.9896.87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4.644.412.58
销量(万台)冰箱88.97105.8196.06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4.894.222.50
产能利用率冰箱86.94%97.52%94.09%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92.73%88.07%72.22%

注: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整体增长趋势,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稳定。公司冰箱产品产销量保持整体稳定,产能利用率维持在高位,商用展示柜及其他产品产销量持续增长,产能利用率不断提高。

(九)公司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为国内外品牌商提供容积400L以上的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产品。公司所在家用电器制造行业是我国工业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国内消费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生产的冰箱等产品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家用电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给予高度关注,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如《中国家电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近期扩内需促销费的工作方案》《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等,相关政策聚焦家电产品领域,着力推动节能、智能型家电研发和生产,促进家电行业转型升级,引导消费者加快家电消费升级,促进国内消费需求。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上述政策的要求。

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国家1级能效或2级能效家用电器开发与生产”属于鼓励类产业。

相关行业政策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业务竞争状况”之“(一)公司所处行业管理体制、行业主管部门和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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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战略。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业务竞争状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大冰箱及商用展示柜,为国内外品牌商提供ODM服务。参考公司上述具体产品及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下的“家用电力器具制造(C385)”,具体细分行业为“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C3851)”。

(一)公司所处行业管理体制、行业主管部门和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家用电器行业涉及的管理部门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与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行业管理重点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能效标识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国家劳动、安全、环保监管制度等。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其各地分支机构负责对全国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工业与信息化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规章,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等工作。

商务部负责制定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能是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目前的行业内协会组织管理机构主要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及其下辖的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制冷学会。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CHEAA)是由在中国登记注册的家用电器行业的制造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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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配件和原材料配套企业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主要任务包括:为行业发展服务;维护行业健康的竞争秩序;代表会员企业利益,向政府反映企业的意见与要求,在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产业发展、维护产业安全。协会的基本职能为维权、服务、自律、协调和监督,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中国制冷学会(C.A.R.)是全国制冷、空调行业的学术团体,是全国制冷行业的非营利性学术法人社团,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的全国一级学会之一,下设低温专业委员会、制冷机械设备专业委员会、冷藏冻结专业委员会、冷藏运输委员会、空调热泵专业委员会、小型制冷机低温生物医学专业委员会六个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外制冷(含低温工程)空调领域内的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制冷产业。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法律法规

发布 时间发布单位文件名称主要内容
2020年11月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对必须经过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的产品目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2018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的要求,按照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8年版)》。各省市参照制定本区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切实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效能
2016年1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电器电子行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限制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设计、生产过程中,通过改变设计方案、调整工艺流程、更换使用材料、革新制造方式等限制使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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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时间发布单位文件名称主要内容
国家质检总局
2015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生产者是缺陷消费品的召回主体。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依照本办法实施召回。生产者应当建立缺陷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制度,收集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获知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分析,确认消费品存在缺陷的,应当向生产者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报告调查分析结果,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存在缺陷的消费品,按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召回
201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009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005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统一对家用电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要求。对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具,规定了各种基础定义,给出了各种器具的相关要求等

(2)主要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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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促进家庭装修消费,增加智能家电消费,推动数字家庭发展;推动农村居民汽车、家电、家具、家装消费升级
2022年7月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十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开展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优化绿色智能家电供给,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等
2022年4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2021年12月发改委、工信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全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实施家电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家电等领域推出新一轮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
2021年6月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家电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中国家电工业的总体发展目标是,持续提升行业的全球竞争力、创新力和影响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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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成为全球家电科技创新的引领者
2020年10月发改委《近期扩内需促销费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有效促进消费,推动经济供需循环畅通,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开展“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活动,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制定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和更新换代的团体标准,促进相关标准有效实施,推动超龄大家电更新换代
2020年5月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及电商平台等,通过举办“周年庆”“购物节”等活动以及家电更新优惠等方式,开展覆盖城乡的家电以旧换新等更新消费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发挥组织作用,政府提供必要的对接服务平台。促进家电加快更新升级。鼓励企业加快产品创新迭代,优化产品功能款式,开展个性化定制业务,提高家电供给水平。引导消费者加快家电消费升级,使用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发展二手家电交易。引导消费者按照安全年限使用和更新家电,及时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家电产品
2019年10月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符合国家1级能效或2级能效家用电器开发与生产”属于鼓励类产业
2019年8月工信部《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遴选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形成一套信息化环境下企业战略转型、管理创新、流程优化的路径和方法,引导企业构建互联网条件下新型能力体系,不断提升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基于平台打造设计制造协同、生产管理优化、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制造能力交易等解决方案,推动行业内企业核心业务和关键设备上云上平台,提升企业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精准化、柔性化、敏捷化水平
2019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推动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引导出口企业打造自有品牌,拓展内销市场网络。在综合保税区积极推广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落实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的政策。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鼓励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回收消费者淘汰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折价置换超高清电视、节能冰箱、洗衣机、空调、智能手机等绿色、节能、智能电子电器产品,扩大绿色智能消费
2019年6月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聚焦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进一步巩固产业升级势头,增强市场消费活力,提升消费支撑能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绿色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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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家电研发和产业化。支持节能、智能型家电研发,鼓励开发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家电组合产品和一体化产品。着力破除限制消费的市场壁垒,切实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综合应用各类政策工具,积极推动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
2019年4月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协会标准,应遵循促进家电产业的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发展,填补标准空白;提高家电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提升家电产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市场发展需要等原则
2019年1月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等《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积极推行绿色智能家电高端品质认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销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产业链条长、带动系数大、节能减排协同效应明显的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销售,以及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给予消费者适当的补贴等措施
2018年9月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优化质量标准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求。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新型消费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企业主体作用,构建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结合消费细分市场发展趋势,开展个性定制消费品标准化工作。引领智能家居、智慧家庭等领域消费品标准制定,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等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力度。完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创新领跑者指标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衔接机制,加大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制度实施和采信力度
2017年11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务部等《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按照“市场主导、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公平共享”的原则,从民营企业反映强烈、制约民间投资、影响提质增效升级的突出问题出发,提出了八项提升民营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鼓励支持制造业民营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两化融合水平、工业基础能力和质量品牌水平,推动绿色制造升级、产业结构布局优化、服务化转型以及国际化发展,指出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任务和工作措施
2017年11月发改委《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造业智能化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高端智能化系统研制应用,着力提升产业基础支撑能力,着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着力推进“互联网+”协同制造集成应用,加快制造业智能化发展。通过3年的努力,制造业智能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高端智能化系统研制应用取得突破,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智能产业体系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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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
2016年9月国务院《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适应家用电器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大团队标准和高水平企业标准的供给力度;开展家用电器产品分等分级和评价标准化工作等,改善空气净化器、家用清洁机器人等新兴家电产品的性能和消费体验,提高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等传统大家电的产品舒适性、智能化水平,优化电饭锅、剃须刀等传统厨用、个人护理用小家电产品的外观和功能设计
2016年8月工信部《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动家用电器工业向智能、绿色、健康方向发展。加快智能技术、变频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应用、关键零部件升级等核心技术突破。重点发展智能节能环保变频家电、健康厨卫电器、智能坐便器、空气源热泵空调、大容量冰箱和洗衣机、空气净化器和净水器等高品质家电产品,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要
2016年3月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发展新型制造业。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明显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强化智能制造标准、工业电子设备、核心支撑软件等基础。培育推广新型智能制造模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鼓励建立智能制造产业联盟。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引导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服务增值。推进制造业集聚区改造提升,建设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若干先进制造业中心。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全面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解决一批影响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加强商标品牌法律保护,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2015年12月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电器工业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由“传统制造业”向“现代制造业”转变,以增强行业的竞争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电器工业继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由“技术追随者”转变“技术引领者”,谋求未来发展主动权
2015年11月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动轻工、纺织、食品加工等产业转型升级,瞄准国际标准和细分市场需求,从提高产品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水平入手,全方位提高消费品质量。 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鼓励传统产业设施装备智能化改造,推动生产方式向数字化、精细化、柔性化转变;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推行生态设计,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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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消费品发展
2013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扩大节能产品市场消费。继续实施并研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强化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力度,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继续采取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
2011年11月工信部《关于加快我国家用电器行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提高核心技术研发和工业设计水平,提升品牌国际化的经营能力,提高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和国际市场影响力。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加大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力度,加快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和产业化,努力提高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及关键零部件的升级改造,不断开发智能化、高效节能、环保低碳的家电产品。二是加快新材料开发和新工艺技术的研发推广,提高产品工艺制造能力,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产品适用性、质量稳定性和高端产品加工精细化程度。三是加强消费市场调研和消费行为分析,围绕消费者对节能环保和个性、时尚家电产品的消费需求,开发和设计新产品,不断引导和创造新的市场需求
2011年11月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家电产业技术路线图》应通过能源效率、低碳环保及消费升级三个方面,确立家电产业的社会和市场需求,并据此给出了中国家电产业的技术发展目标和方向

3、行业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家用电器制造行业对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国家建立了较为严格的监管体制,对行业提出了一系列质量、安全、环保和经营资质等法律法规要求,使得行业存在一定的准入门槛。冰箱产品是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消费品,我国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家用电器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给予高度关注,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2019年1月,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等多部门颁布《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强调要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积极推行绿色智能家电高端品质认证,并补贴消费者购买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推动消费及国内家电市场的发展;2019年6月,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推出《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强调聚焦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领域,推进产业升级,增强市场消费活力和家电更新消费。着力推动绿色智能家电研发和产业化。支持节能、智能型家电研发,鼓励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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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家电组合产品和一体化产品;2020年10月,发改委颁布《近期扩内需促销费的工作方案》,强调要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有效促进消费,推动经济供需循环畅通,推动超龄大家电更新换代;2021年6月,中国家用电器协会颁布《中国家电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要持续提升我国家电行业的全球竞争力、创新力和影响力,到2025年,成为全球家电科技创新的引领者。相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家电制造行业的竞争水平,有利于行业内大型企业的转型升级,并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程度。在一系列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家电消费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得到刺激,家电制造行业将逐步向着绿色化、智能化等方向转型发展。

(二)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态势

1、家电行业总体发展情况及发展态势

(1)全球家电行业总体发展情况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全球及中国家电市场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家电行业销售规模和收入规模稳步增长。根据Statista的统计数据,2021年全球家电市场销售规模达到6,401亿美元,相较2020年增长8.07%。其中,大家电的销售额为3,839亿美元,小家电的销售额为2,562亿美元,分别占比约59.98%与40.02%。预计到2027年,全球家电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7,847亿美元,大小家电的销售额分别为4,758亿美元与3,089亿美元;2022-2027年5年CAGR预计约为4.54%,大家电销售额与小家电销售额CAGR预计分别为4.31%与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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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家电市场销售额预计情况(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Statista从销量方面看,2021年全球家电市场的销售数量为48.38亿件,全球家电市场受到冲击,无论是家电的生产情况还是消费者的购买欲望都有所削弱。根据Statista的预测,到2027年,家电行业销量增速可恢复到2020年之前的水平。同时,全球家电销售增量整体保持在7,000-8,000万件,家电销量总体增速约1.49%,其中大家电销量增长超过2%,而小家电则低于1.5%。

全球家电市场销售量预计情况(单位:亿件)

数据来源:Stati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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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家电市场销售量增长预计情况(单位:%)

数据来源:Statista

家电主要通过线下渠道进行销售,但随着近年来各种线上平台的兴起,线上销售的占比也逐渐提高。2021年家电线下渠道销售占比达75.11%,受网络购物普及、物流建设、短视频直播KOL带货等新兴销售业态的影响,全球家电销售线上渠道占比逐渐提高,预计到2025年线上渠道占比可提升至36.81%。

全球家电市场销售渠道占比情况(单位:%)

数据来源:Statista

2014年至2021年,中国家用电器销售收入全球第一,拥有全球家电行业最大的市场。2021年中国家电销售收入为1,466亿美元,约占全球家电总销售收入的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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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21年之后,中国都将保持家电市场销售第一名的位置。

全球家电市场TOP5销售额(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Statista

智能家电或将成为未来全球家电市场的重要增长点。根据调研机构Market sandMarkets的预测,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0年的783亿美元增长到2025年的1,35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1.6%。

(2)我国家电行业总体发展情况及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宏观经济的不断发展及人民对物质生活需求的不断提升,家用电器行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工信部网站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家电全行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60万亿元,同比增长4.3%;累计利润总额达1,338.7亿元,同比增长10.9%。2020年,中国家电消费市场受到强烈冲击,2020全年家电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为1.48万亿元,利润总额1,157亿元,均有所下降。2021年虽然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国际物流成本飙升,但家电行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仍实现高速增长。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公布的数据,2021年中国家电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73万亿元,行业利润为1,218亿元,实现较高增长。从中长期来看,产业结构升级、居民收入稳定、消费多元化、国家政策对家电行业的支持都将为行业带来新的机会点和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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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20年家用电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工信部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家用电器行业是我国改革开放中最先参与并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行业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家用电器行业已成为我国先进制造的代表行业。时至今日,中国家电行业的生产规模已位居世界首位,建立了包括生产、经营、研发、设计与人才培养等环节在内的完整工业体系。目前,整个家电行业正在向“国际化”、“智能化”和“高端化”转型。一方面,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导向,中国家电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兼并收购等方式扩大海外影响力;另一方面,中国家电企业也加快全球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的布局,更好的利用全球生产、研发和销售资源,快速打开国际市场。同时,中国家电行业企业正在向智能制造转型,建设自动化、信息化生产线,利用工业机器人等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随着物联网等技术的迅猛发展,智能家电产品也成为消费者青睐的热点领域,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市场的开拓,家电下乡等政策影响下,农村智能家电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在改革开放承接国外家电产业转移的初期,中国家电行业主要凭借价格优势占领市场,随着国内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升,消费能力逐步提高,对家电产品的质量和品质的要求也在逐步提升,消费需求逐步向高端产品转移。随着我国家电行业向“国际化”、“智能化”和“高端化”的转型,未来家电市场将不断加速发展,市场需求仍将持续扩大。

2、家用冰箱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态势

(1)家用冰箱行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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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按用途可划分为食品冷冻电冰箱、食品冷藏电冰箱、冷藏冷冻电冰箱等;按箱门结构划分为单门智能电冰箱、多门智能电冰箱等。

冰箱行业在西方国家已经有上百年发展历史,其产业模式和市场都已相当成熟。从第一台冰箱诞生到1970年左右,冰箱市场一直处于欧美厂商的主导之下。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IT、通讯等新兴工业领域的兴起,冰箱行业在欧美逐渐式微,冰箱制造产业逐渐向韩日等亚洲国家转移。其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国内劳动力价格低廉、技术工人较多、市场空间广阔等资源禀赋优势逐渐凸显,冰箱产业进一步向中国转移,国内厂商在国际冰箱产业分工体系中逐渐占据了较有利的位置。

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居民经济实力增长双重因素驱动下,我国冰箱行业整体经历了由快速发展向平稳发展转变的发展历程。2006至2011年,在我国制造业整体快速发展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受“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和“节能惠民”等多项政策驱动,冰箱价格下降,冰箱行业快速发展,冰箱产能迅速增长,家用冰箱年产量从2006年的3,530.89万台增长至2011年的8,699.20万台,实现了翻倍增长,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9.76%,在催化家电市场的渗透进程的同时,迅速满足了城乡的基本家电需求。2011年至2019年,随着多个补贴政策的陆续结束和增量市场空间的日益饱和,我国冰箱产业整体呈现平稳中略有波动的发展态势。

2019年之后,为了进一步激发国内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先后出台《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和《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等多项政策,促进家电更新消费,以扩大国内消费市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实现需求引领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互促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上述多个密集出台的产业宏观政策驱动下,叠加2020年在全球范围内的海外订单量激增,2020年我国冰箱行业实现了逆势增长,年产量达9,014.71万台,同比增长14.05%。

经过多年的发展,冰箱产品已经得到了较高的普及,2021年全国居民平均每百户年末电冰箱(柜)拥有量已达103.9台,相较于2013年的82.0台增加21.9台,渗透率基本和发达国家持平。其中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年末电冰箱(柜)拥有量从2013年的

89.2台增长至2021年的104.2台,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年末电冰箱(柜)拥有量从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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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72.9台增长至2021年的103.5台。2013-2021年农村、城镇和全国居民平均每百户年末电冰箱(柜)拥有量(单位: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冰箱行业也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行业内产品结构发生重大转变,大容量、高端化冰箱逐渐成为市场主流,这类产品的出货比例逐渐提升。总体来看现阶段市场保持了以更新需求为主,增量需求为辅的需求结构。从冰箱产销量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产业在线、智研咨询的统计数据,中国冰箱产量从2006年的3,530.89万台增长至2021年的8,992.10万台,年复合增长率为6.43%;冰箱销量从2006年的3,197.16万台增长至2021年的8,643.30万台,年复合增长率达6.85%。2020年,国外处于长期的隔离状态中,部分冰箱厂商停工,对冰箱的需求提升同时本土冰箱厂商产能缺位,大量海外需求订单转移至国内,推动了国内冰箱行业的进一步发展。2020年冰箱产量达到9,014.70万台,较2019年增加了1,110.46万台,同比增长14.05%,2020年冰箱销量达到8,446.90万台,同比增长9.17%。2021年,冰箱产量达到8,992.10万台,较2020年减少了22.61万台,同比下降0.25%。2021年冰箱销售量达8,643.30万台,较2020年增加了196.3万台,同比增长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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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21年我国家用冰箱年产量(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销售渠道来看,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渗透,线上渠道逐渐成为家电产品销售的主力渠道。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和奥维云网的统计数据,我国冰箱线上渠道销售量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冰箱线上渠道销售量占比为67.76%,较2020年提升13.76%。线上销售渠道的形式和业态越来越丰富,除了传统的综合电商平台外,直播、社交电商等已经成为受消费者青睐的新方式,线上渠道成为厂家突破的重点。

2018-2021年中国电冰箱线上渠道消费占比(单位:%)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奥维云网

从销售区域来看,冰箱境内销售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由2011年的5,897万台下降至2021年的4,265万台,境内销售量占总销量比重也由75%下降至49%,冰箱内需市场有所缩小,进入存量时代;同时,出口形势近年来高速增长,海外市场成为推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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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销量的主要动力。2020年及2021年,国外大部分地区仍处于隔离状态。因此冰箱作为居家生活、食材存储的必需品,海外需求增长较大。同时受制于海外生产制造业停工停产影响,海外市场供需关系严重失衡,海外需求订单转移至国内。

2010-2021年中国冰箱销量统计(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2)家用冰箱行业发展趋势

①大容积、多温区冰箱产品占比逐渐提升

在家用冰箱行业整体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行业内部产品结构呈现大容积多温区冰箱逐步取代小容积单温区冰箱的发展态势。随着居民收入提高、家庭住房面积的增大,年轻一代的消费者对化妆品、药品、酒类的储藏需求不断增加,冰箱容量不断增大。同时,受居民对饮料等食品口感要求和消费量的提升、奶制品低温存储保鲜技术的变革、食物采购和存储习惯的改变等多种因素影响,下游消费端对冰箱产品容积的需求逐步增加,大容积冰箱产品占比不断提升,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根据奥维云网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线上、线下冰箱销售平均容积分别为290L、387L,同比2016年的241L、321L分别增加49L、66L,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7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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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我国线上、线下冰箱销售平均容积(单位:升)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

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家电市场报告》,现阶段401-600L的大容积冰箱产品已经成为主流产品。其中线下501-600L冰箱产品销售额占比最高,达37%,其次是401-500L冰箱产品,线下零售额占比达25%。此外,根据京东数据显示,2020年501-600L冰箱产品不仅占比稳定提升,而且零售额和零售量分别同比增长了60%和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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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线下各容积段冰箱零售额占比(单位:%)

数据来源:《2020年中国家电市场报告》

在冰箱产品容积逐渐增加的同时,人们需要低温存储的产品种类的多样化需求也对冰箱产品的精准控温等冷藏冷冻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冰箱产品结构从传统的“单一冷藏区+单一冷冻区”结构向多温区结构转变。

根据奥维云网最新发布的2020-2021年连续季度冰箱线下市场产品结构走势图可以看出,整体而言,温区较少、精准控温能力相对较差的传统风冷三门和风冷两门产品市场占比逐渐降低,分别从2020年一季度的13.3%、7.3%降至2021年四季度的7.3%、

6.6%,降幅分别达6.0%、0.7%;多温区的对开门、十字四门和法式多门产品市场占比逐渐提升,其中十字四门和法式多门产品的市场占比提升尤为显著,分别从2020年一季度的27.0%、24.7%增长至2021年四季度的31.6%、29.3%。线上市场产品结构变动情况与线下相似。传统三门和单两门产品市场占比逐渐降低,多温区的对开门、十字四门和法式多门产品市场占比逐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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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连续季度冰箱线下市场产品结构走势(单位:%)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

未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及新生代消费者消费理念的升级,对冰箱产品容积和精准控温能力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大容积、多温区冰箱产品将面临快速发展机遇,大容积冰箱将成为市场主流趋势,为相应企业发展奠定下游市场基础。

②嵌入式冰箱成为新增长点

近年来,大容积冰箱产品需求持续增加、冰箱产品结构向大容积多温区转变的发展态势必将使得冰箱产品体积逐步扩大,能降低占地面积、提升空间利用率的嵌入式冰箱逐渐出现并发展。与此同时,随着冰箱等家电产品消费群体的逐渐年轻化,其更注重产品品质、设计感和美观度,带动对能提升整体家装协调度和美观度的嵌入式冰箱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增加。

在此基础上,根据奥维云网统计,2020年我国自由嵌入式冰箱销售量达95万台,同比增长5%,销售额达72亿元,同比增长17.20%;2021年自由嵌入式冰箱产品销售额占比高达11%,根据2021年冰箱市场整体销售额971亿元进行测算,2021年自由嵌入式产品销售额约为106.81亿元,同比增长48.35%。未来,随着冰箱产品容积和体积的进一步扩张和消费习惯的持续转变,嵌入式冰箱产品市场规模将持续增加,为冰箱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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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年我国自由嵌入式冰箱产品销售额(单位:亿元)及增长率(单位:%)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同时,在中产阶级追求智能家居、消费升级的需求下,整体橱柜市场成为新的家电增长点。根据国金证券相关研究报告测算,2020年整体橱柜市场需求量突破1,600万套/年,未来五年整体橱柜市场需求将实现15.5%的复合增长。伴随着整体橱柜市场的迅速扩张,嵌入式冰箱有望迎来爆发期,进而带动整个高端冰箱市场的迅速增长。

③智能化冰箱产品需求显著增加

近年来,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逐渐发展成熟,为各行业产品转型升级提供了发展方向和技术指引。在家电领域,通过智能家电的研发生产和应用,不仅能显著提升家居品质、改善用户体验,还能带动家电消费领域的提质扩容,推动家电产品更新消费,进一步扩大内需。因此我国高度重视智能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中均强调推动新技术与家电产品深度融合。紧密结合用户需求和应用场景,显著提高家电产品智能化水平,优化用户体验,促进家电更新消费。随着智能化水平的提升,在技术发展和政策驱动影响下,我国智能家电行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智能家电市场规模将达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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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同比2016年的2,240亿元增加2,915亿元,实现了翻倍增长,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3.17%。2021年我国智能家电市场规模达5,760亿元,同比增长11.74%。

2016年-2021年我国智能家电市场规模(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具体至不同类型的家电产品,2020年我国智能家电中智能空调和智能彩电是占比最高的智能化产品,市场规模分别为3,303万台、3,006万台,占比分别为31.58%和

28.74%。其次是智能热水器,市场规模为918万台,占比为8.78%。智能洗衣机、智能冰箱、智能厨电等产品占比接近,市场规模均在600万台左右,占比在6%左右。

2020年我国智能家电分类型市场规模(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

对于冰箱产品而言,其智能化一方面体现在温度湿度等指标的智能化控制,综合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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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智能控温保湿技术,通过智能控制风口闭合等方式,控制冰箱内部不同温区的温度湿度波动范围,并为不同食材匹配最精确的存储模式,避免食材反复冻融,实现食材保鲜和营养不流失,提升食品质量与安全;另一方面还能通过将冰箱融进物联网场景,提供买、吃、存、做一站式智慧厨房解决方案,进一步打造全屋智能,提高日常生活的便利度和智能化程度,提升用户体验。在此基础上,终端客户对智能冰箱产品的接受度日益提升,我国智能冰箱产品渗透率逐渐增加。根据奥维云网的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智能冰箱产品渗透率达19.10%,相较于2017年的12.10%增加7个百分点。

2017-2020年中国智能冰箱产品渗透率(单位:%)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

未来,随着终端用户对智能冰箱产品的接受度和认可度逐渐提高,智能冰箱产品渗透率将持续增加,带动对相应产品需求快速增长,为相应企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3、商用展示柜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态势

(1)商用展示柜行业发展概况

商用展示柜是应用于传统商超、便利店、酒店宾馆、商务餐厅等多个商业应用场景的,具备冷藏或冷冻功能的展示柜。近年来,终端用户收入水平持续提升、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对低温奶制品、肉制品、水果、速冻食品和饮料等多种需低温存储食品消费需求持续增加,使得销售端对上述产品的存储和展示需求逐渐提升,带动商用展示柜需求增加,相关行业快速发展。2020年我国商用展示冰柜销量达388万台,零售额达52亿元,相较于2016年的275万台和39亿元分别增加113万台和1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8.99%、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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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我国商用展示柜销量(单位:万台)及零售额(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在商用展示柜细分种类方面,2020年商用展示柜中市场规模最大的是食品展示冰柜,居民对多种生鲜和冷冻食品的囤货需求显著增加,带动销售方对食品展示冰柜需求增加。2020年食品展示冰柜销量达292.30万台,占比高达75.28%;其次是饮料展示冰柜,销售规模达84.80万台,占比为21.84%。

2020年细分类别商用展示柜销量(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2)商用展示柜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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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民经济实力增长,消费需求的转变带动商用展示柜行业发展的同时,以便利店和自主售货机为代表的新零售模式的出现和发展也将进一步增加对商用展示柜的消费需求,推动行业快速发展。便利店的普及和发展增加商用展示柜产品需求。近年来,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生活节奏的加快,以距离近、购物方便、经营时间长、服务质量高和运营精细化为主要特点的便利店在我国逐渐发展起来。2020年我国品牌连锁便利店门店数量达19.3万家,销售额达2,961亿元,相较于2016年的9.4万家、1,543亿元增加了9.9万家、1,41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9.70%、17.70%。

2016-2020年我国品牌连锁便利店门店数量(单位:万家)及销售额(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2021年中国便利店发展报告》

区别于传统商超,多种自主品牌的鲜食产品、种类丰富的饮料和奶制品是便利店的核心产品,因此便利店这一商业模式对商用展示柜的需求远超传统商超。因此,随着便利店的发展,商用展示柜需求也将出现大幅度增加。预计2023年中国便利店行业市场规模将达3,566亿元,相较2015年增加2,38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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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23年我国便利店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CCFA、艾媒数据中心

综上所述,未来随着消费习惯的进一步改变、便利店的普及和发展,商用展示柜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三)行业技术水平与技术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自改革开放承接国外家电产业转移以来,经过多年发展,国内冰箱生产企业已从早期的仿制为主转变为依靠自主研发和注重产品创新为主,建立了包括生产、经营、研发、设计与人才培养等环节在内的完整工业体系。冰箱产品逐渐向“智能化”、“高端化”等趋势发展,在技术水平、性能、质量等方面不断进步,国内冰箱生产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断增强。

2、行业技术特点

(1)产品迭代快,周期短

冰箱行业相关产品研发和更新速度较快,产品迭代周期短。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消费者对冰箱产品的消费需求不再局限于省电、制冷等基础功能,对大容量、大存储空间、分区存储冰箱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强,同时随着新世代消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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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我国家电消费的主力人群,消费者对家用电器的个性化消费需求更强,产品平均生命周期缩短,产品更新速度进一步加快。

(2)与新技术不断融合

近年来,我国家电行业尤其是冰箱制造行业向着“国际化”、“智能化”和“高端化”转型,技术更新和迭代较快,由定频到变频,由直冷到风冷无霜,由单门到多门,向着大容积,多功能、低能耗等方向发展,冰箱产品不断结合新技术如智能AI技术、物联网技术,并进一步通过提供独立、单独的储存空间,满足美妆、婴幼儿辅食、药品等不同使用场景需求。未来,与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紧密结合,是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的关键手段,将会为行业相关厂商带来更多竞争优势。

(3)节能环保要求不断提高

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切实落实节能优先战略,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随着家用冰箱制造行业对能耗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政府和消费者对冰箱生产企业的整体设计开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家庭节能需要。当前,越来越多的冰箱制造企业正努力向绿色化生产转型,生产绿色、智能、健康的冰箱产品。

(四)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冰箱制造与一般家电产品的组件安装不同,冰箱的生产制造需要注塑、发泡、吸塑等多道工序,而非简单组装,需具有相应的技术和产品开发能力。另外,冰箱行业对技术的快速迭代要求较高,因此要求行业内企业具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开发经验,对客户需求充分理解,能够实现快速定制开发及响应。

2、资金壁垒

冰箱制造行业资本开支较高,为了提升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在保证产品生产质量的情况下,冰箱制造企业需要采用技术含量较高的生产设备和高速的生产线,生产设备的单价较为昂贵。另外,行业内公司在团队组建、产品研发设计等方面需要支出大量的营运资金,对公司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大量的初始及持续资金投入是进入行业的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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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壁垒

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头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较大优势,特别是在冰箱领域,海尔、美的、海信等品牌商占据了较大市场份额。头部企业对其产品供应商选择通常有着严格的准入标准,倾向于选择规模较大、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合作伙伴,一旦通过相关客户的考核,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通常会维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冰箱ODM供应商与下游品牌商的长期合作成为行业内企业发展的重要模式,行业具有一定的客户壁垒。报告期内,上述行业壁垒未发生重大变化,且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相关壁垒仍将保持稳定,并阻碍新的竞争对手进入行业。

(五)行业面临的机遇与风险

1、机遇

(1)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

家用电器制造行业对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家用电器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给予高度关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支持行业的长期发展,具体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业务竞争状况”之“(一)公司所处行业管理体制、行业主管部门和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2)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持续提升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从2016年的746,395.10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015,986.2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01%,并于2020年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我国居民的经济实力也在逐渐增强,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6年的23,821元增加至2020年的32,189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7.82%。2021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128元,同比增长9.13%。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下游行业产品结构逐步发生转变,大容量、多温区、高端化和智能化冰箱逐渐成为市场主流,嵌入式冰箱逐渐成为新的增长点,相关产品的出货比例逐渐提升。同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便利店的不断普及,我国商用展示柜市场需求逐步上升,带动商用展示柜细分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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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商、社交媒体等新兴销售渠道的崛起

近年来,受网络购物普及、物流建设、短视频直播KOL带货等新兴销售业态的影响,各种线上消费平台逐渐兴起,家电线上销售的占比也逐渐提高。根据Statista 的统计数据,2021年家电线下渠道销售占比达75.11%,全球家电销售线上渠道占比逐渐提高,预计到2025年线上渠道占比可提升至36.81%。相关销售渠道进一步优化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让消费者在足不出户的同时能够通过直播带货、视频介绍等形式融入购物场景,进一步提升了家电的市场销量。

2、风险

(1)关税、贸易摩擦的影响

家电行业是国际贸易摩擦较频繁的行业之一,近年来随着国际政治形势的持续变化,部分国家如美国等国对中国生产出口的洗衣机、洗碗机、冰箱、空调等家电产品采取较高的关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境外业务的发展,不利于我国家电制造行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2)原材料成本上升

原材料成本是家用电器制造行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波动,2020年下半年以来钢材、塑料粒子、异氰酸酯和组合聚醚等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给行业内企业普遍带来了一定成本压力,削弱了行业内企业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上述机遇与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且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相关因素仍将保持稳定。

(六)行业周期性特征

冰箱等家用电器行业下游消费市场需求取决于终端消费者,因此,行业发展情况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收入水平、就业率等因素有很强的相关性,一般在宏观经济上行阶段,居民对家用电器的需求旺盛,家用冰箱产销量相对较高;而宏观经济下行阶段居民则对相关产品需求减少,冰箱等家用电器产品产销量随之降低。因此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但整体来看,冰箱属于耐用消费类电器产品,市场需求较为稳定,抗周期性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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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所在行业上游主要为异氰酸酯、组合聚醚、电子元器件、金属板材等原材料的制造商或贸易商。ODM生产模式下,下游主要为国内外大型家电品牌商。公司所在细分行业主要为利用上游原材料及零部件生产制造冰箱、商用展示柜等电器产品,并向下游品牌商、经销商或终端消费者进行销售,公司所在行业在产业链中扮演着联接上下游纽带的重要角色。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公司所处行业上游包括异氰酸酯、组合聚醚、塑料件、钢板等金属原料和大宗原材料,压缩机、电控板等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制造企业和贸易商,虽然上游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供应商较为丰富,价格相对公开透明,但由于原材料占冰箱总成本的比重较大,因此原材料价格对冰箱生产厂商影响较大。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公司所处下游行业主要为国内外大型品牌商。行业内的ODM厂商与大型品牌商形成了较高的依存关系,品牌商负责协调销售渠道,保证销售;ODM厂商则专注产品的研发、生产,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品牌商和消费者要求和及时交付。同时,随着互联网线上渠道消费的发展,一些互联网家电企业逐渐兴起,线上渠道的品牌商逐渐成为行业内企业的另一个重要销售渠道。

由于家电制造行业与终端消费者相对较近,其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水平、就业率、居民收入水平等方面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八)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

1、行业竞争格局

冰箱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奥维云网的数据,2020年家用冰箱线下市场前三名品牌零售额集中度合计达到了61%,同比增长2%,品牌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海尔系、美的系、海信系基本主导了整个冰箱市场。2020年境内销售市场的下行,让中小品牌生存压力增加,冰箱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马太效应加剧的趋势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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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1月冰箱中国品牌境内销售量占比(单位:%)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从产量占比情况来看。海尔产量最大,占比17.98%,其次是美的,占比16.30%,海信产量占比14.21%,奥马电器产量占比10.75%。七家上市企业冰箱产量总和约占全国冰箱总产量的69.78%,市场集中度较高。

2020年国内主要冰箱厂商产量占比情况(单位:%)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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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据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冰箱市场零售额达到427亿元,国内冰箱市场前五品牌的零售额份额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并达到72.5%。

2021年上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冰箱市场TOP5品牌零售额份额(单位:%)

数据来源: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

2、行业内主要企业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奥马电器成立于2002年,是以冰箱为核心产品的集研发、生产、销售、出口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冰箱ODM生产基地。奥马电器从创立之初即从事冰箱制造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冰箱业务经营模式现为ODM业务与OBM业务并行发展的模式。奥马电器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8.43亿元,同比下降22.52%;实现归母净利润4.24亿元,同比上升630.18%。其中冰箱产品实现营业收入77.38亿元,同比下降23.20%。

(2)上海双鹿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双鹿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是一家以冰洗为主导产品的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性的家电股份制集团企业,目前在上海松江和宁波慈溪拥有两大生产基地,年生产冰洗产品300余万台,双鹿系中国驰名商标、上海著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企业,作为中国最老的冰箱品牌,双鹿先后通过了ISO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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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CE、CB、GS等认证,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产品出口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亚洲等地区,并畅销国内二十多个省市和地区。其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制冷设备、家用电器、厨房用具、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及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江苏元隆电器有限公司

江苏元隆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研发生产对开门、十字对开门、法式、美式等大容积的高端家用电冰箱。江苏元隆电器有限公司拥有两个独立的研发设计团队,拥有多个省级重点检测试验室,还拥有各类世界先进的生产设备400余台,年生产冰箱能力可达100万台,致力于成为一家引领全球高端大冰箱OEM/ODM的优秀供应商。其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节能环保型电器研发,制造,加工;家用电器、电机新型材料的研发;制冷设备、电机及配件、电器及配件制造,加工。

(4)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19,350.00万元,主要从事冰箱、洗衣机、平板电脑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自主品牌与ODM协同发展的业务模式。创维电器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成为智能家电行业中的一线品牌和领军企业,不断推出引领市场的创新产品,满足用户美好生活的需求。创维电器研发实力雄厚,设有先行技术研究院、创维白电研究院及冰洗技术中心等完备的研发体系,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创维电器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0.02亿元,同比上升

7.02%;实现归母净利润1.24亿元,同比下降16.50%。其中冰箱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6.53亿元,同比下降4.78%。

从厨房家电行业及ODM业务模式角度,公司选取了奥马电器(002668.SZ)、创维电器(A21741.SZ)、新宝股份(002705.SZ)和比依股份(603215.SH)作为可比公司。其中,新宝股份和比依股份的情况如下: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注册资本82,672.78万元,是国内最大的小家电产品ODM/OBM制造商之一,主营业务为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等小家电产品。新宝股份拥有丰富的产品线,能够满足国际知名品牌商、零售商“一站式”采购的需要。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本18,666.00万元,比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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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是一家以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为核心业务的企业,主营业务主要包括ODM/OEM业务和自主品牌OBM业务。比依股份依托较强的加热/散热结构设计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及交付能力,目前已进入众多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国内外客户的供应链体系。

综合具体产品相似程度及ODM业务模式相似性,奥马电器(002668.SZ)和创维电器(A21741.SZ)在上述可比公司中可比程度相对较高。

(九)公司市场与行业地位、竞争优劣势

1、公司市场与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于为品牌商提供专业的冰箱ODM服务,已经拥有稳定的客户群,多种型号的产品在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云米科技、伊莱克斯、海信集团、太古集团、中粮集团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和企业进行批量供货。公司已在国内冰箱市场上树立起了较好的声誉。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额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投资建设了业内先进的冰箱研发检测实验室,先后通过了UL、CSA、TUV莱茵、SGS、DEKRA授权实验室等资质认证,可以满足北美、欧盟、澳洲、南美、非洲、亚洲等全球主要地区的性能测试和认证要求。与此同时,公司还搭建了1G、2G、2G+、3G和3G+等多个产品平台,持续对产品进行更新升级。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冰箱研发生产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技术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拥有278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76项,外观设计专利92项。

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制定了涵盖采购、进货检验、小试、生产、品控和出厂检验等经营全流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高标准高品质。凭借严格完善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制度,公司通过了GB/T19001-2016/ISO 9001:2015、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和GB/T 45001-2020/ISO45001:2018三大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通过了CCC和RoHS等国内外检测认证。此外,公司还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生产设备,持续对生产线和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优化,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综上所述,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现已成为大容积冰箱生产制造领域知名的ODM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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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竞争优劣势

(1)竞争优势

①研发优势

作为冰箱制造行业价值链的最前端,设计开发能力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公司从设立之初便牢牢抓住设计研发环节,不断提升研发实力和产品标准。通过多年的经营,公司培养建立起一支经验丰富、技术力量较为雄厚的专业研发团队。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为核心,形成了机动灵活的内部研发管理体制,决策效率高,缩短了新产品从研发立项到实现量产的周期,为公司不断创新提供了保障。同时,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冰箱研发生产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技术优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核心产品研发过程中取得了包括“集成式散热系统及冰箱”、“一种对流化霜结构及冰箱”、“一种风冷循环单蒸发器系统及冰箱”、“嵌入式冰箱”等在内的278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76项,外观设计专利92项。上述专利技术的取得构成了公司的技术创新优势,为公司持续进行新产品研发,提升产品品质奠定技术基础。

②制造优势

公司注重关键生产设备的布局和投入,在生产实践过程中不断针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提升和创新,取得了相应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公司生产厂房面积约12.4万平方米,拥有年产能超100万台的三条高自动化生产线。先后引进国外先进核心生产、检测设备,可以满足不同系列的高档、中档、普通型对开门、多门等超大超宽冰箱的生产和质量要求。公司重视生产设备的投入与生产过程的技术创新,提高了公司的生产效率。

同时,公司ODM模式下客户数量众多,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结构、尺寸、外观需求各不相同,订单差异性较大,造成所需要生产的产品种类繁多。公司通过长期实践探索,建立了特有的柔性化生产管理体系,既可以保障订单量较大的单一型号产品的批量化生产,又可以保障单条生产线上多类产品的“混合式”生产,实现了小批量、多批次、多型号并线生产。这种生产管理体系机动灵活,可以快速响应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保证了公司产品在多样化、差异化的前提下持续提升生产效率。

③团队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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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品质管控三个方面都具有专门人才,公司高管均在冰箱行业企业有多年的从业经历,经验丰富。自2011年成立以来,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未发生过重大改变,团队的骨干人员平均拥有15年以上的本行业从业经验,对行业市场需求趋势把握准确。公司始终充分重视技术研发团队的建设,集合了一批产品开发经验丰富,研发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公司高管团队整体素质较高,在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任用上注重公平原则,在公司内部形成了稳定、高效且团结的工作氛围。

④定位及产品优势

公司定位于大冰箱的ODM模式,聚焦于大冰箱的研发与制造。公司在ODM生产过程中接触了不同客户的产品标准,同时始终以高标准进行产品生产,保证了公司的产品质量。目前,公司可以同时服务传统厂商品牌客户、互联网品牌客户,并凭借嵌入式冰箱产品实现对厨电品牌客户的拓展。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瞄准市场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发,研发了家用大冰箱和家用嵌入式冰箱,符合市场和消费者对大冰箱和全屋定制嵌入式冰箱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现阶段,公司已具备三个箱体宽度、四个箱体深度、二个门体厚度的产品平台、组合七个产品结构类型打造了四十二款基准型产品,形成数百个产品型号,产品种类较为丰富,能够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产品品质取得客户的广泛认可,具有较强的产品优势。

⑤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深耕冰箱ODM制造多年,对冰箱行业现状及未来需求具备深入理解,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优良的产品品质,公司与行业内多个龙头企业如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云米科技、伊莱克斯、海信集团、太古集团、中粮集团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已经拥有稳定的客户群,公司产品已在冰箱市场上树立起了较好的声誉。

另一方面,大型品牌商通常具备严格的外部采购管理体系,对于产品交付期及交付质量均有较为严格的要求,进入其采购系统的供应商面临的审核种类多、标准高且周期长。这种审核体制为公司带来以下优势:客户严格的采购准入体系促使公司的技术创新水平和产品质量控制保持在行业前列;一旦通过供应链体系考核,通常会维持稳定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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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能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产品订单。

⑥质量控制优势

通过多年的行业应用研究及经验积累,公司针对行业特点建立了严苛的质量管理企业体系及标准,供应商准入严格并按照流程进行考核,制定了涵盖采购、进货检验、小试、生产、品控和出厂检验等经营全流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高标准高品质。凭借严格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公司通过了GB/T 19001-2016/ISO9001:2015、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和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三大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通过了CCC和RoHS等国内外检测认证。

(2)竞争劣势

①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资金需求不断上升,但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融资渠道以债权融资为主,融资能力相对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与资金实力制约了公司的跨越式发展,公司迫切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自身资金实力,从而满足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和加大研发投入的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②人才储备不足

发行人所在行业的产品设计和技术研发涉及多种专业技术和学科,对专业人才素质要求较高,且公司所在行业人才竞争激烈,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募投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体系逐渐复杂,因此公司急需在企业管理、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市场营销等方面补充核心技术人才。

③存在产能瓶颈

近年来,随着公司持续调整产品结构,研发推出嵌入式冰箱等新产品,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已接近饱和,虽然公司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改善工作流程、对产线设备进行技改等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产能瓶颈,但面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相关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产能不足的问题,公司需要扩充产能以保证公司的快速发展。

(十)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和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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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情况、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和指标对比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业务指标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创维电器主要从事冰箱、洗衣机、平板电脑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自主品牌与ODM协同发展的业务模式销售收入-400,182.07373,941.34
净利润-12,394.0815,210.49
综合毛利率-11.74%13.19%
存货周转率-14.9415.35
新宝股份主要从事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等小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最大的小家电产品ODM/OBM制造商之一销售收入1,369,633.531,491,238.761,319,104.79
净利润102,990.7182,537.52115,568.26
综合毛利率21.12%17.61%23.31%
存货周转率5.005.155.65
奥马电器主要从事冰箱、冰柜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国内最大的冰箱ODM生产商销售收入784,273.141,012,210.21834,513.36
净利润91,825.5638,496.05-54,798.68
综合毛利率24.56%21.25%22.54%
存货周转率6.579.908.77
比依股份主要从事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营业务主要包括ODM/OEM业务和“BIYI比依”自主品牌OBM业务销售收入149,920.70163,365.99116,332.65
净利润17,803.0811,986.6810,593.53
综合毛利率19.55%15.39%21.09%
存货周转率5.265.966.81
雪祺电气主要从事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为国内外品牌商提供容积400L以上的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产品,是家用冰箱制造领域内知名的ODM供应商销售收入192,748.00207,217.94161,377.00
净利润10,272.308,278.60452.06
综合毛利率12.21%10.96%12.62%
存货周转率13.1515.0311.62

注1:可比公司数据引自其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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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地位和技术实力对比

公司名称市场地位技术实力
创维电器创维电器深耕冰箱、冷柜、洗衣机和平板电脑等产品领域,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两化融合贯标企业、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认定工业设计中心。创维电器2021年度冰箱产量达158.13万台,洗衣机产量达171.89万台,平板电脑产量达91.78万台截至2022年6月14日,创维电器拥有境内专利202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境外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98项
新宝股份新宝股份是国内较早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小家电产品的企业之一,其始终专注主业发展,综合竞争能力日益提高,现已成为中国小家电行业的出口龙头企业;新宝股份已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小家电关键性能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工程实验室(智能节能小家电关键技术);新宝股份2022年度小家电产品产量达11,249.93万台新宝股份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拥有专利近4,400项,其中发明专利近300项
奥马电器奥马电器2009-2022连续14年位列中国冰箱出口总量第一,2008-2021连续14年位列出口欧洲冠军,产品远销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奥马电器综合年产能达1,500万台,目前产销规模全球排名第七,奥马电器2022年销量达846万台奥马电器研发人员超过700名,全球授权专利接近400项
比依股份经过二十余年的经营,比依股份在加热类厨房小家电行业中已具备一定规模优势,已与全球厨房小家电的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包括Philips/飞利浦、NEWELL/纽威品牌等国际家电公司,产品远销欧洲、北美、南美、东南亚等地区,并获得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商会颁发的中国十大厨房家电出口企业、2020年中国十大电烤箱出口企业、推荐出口品牌等奖项;比依股份2022年度空气炸锅、空气烤箱和油炸锅等产品产量达728.38万台截至2022年末,比依股份拥有授权专利131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
雪祺电气公司具备大型家用冷藏冷冻冰箱、商用展示柜等多类产品的多种型号生产能力。公司依托自主开发的多项核心技术,积极开拓业务领域,目前公司已形成产能超过100万台的三条高自动化生产线。公司建立了辐射海内外的市场格局,公司产品销售区域涵盖中国、韩国、德国、美国、法国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客户群体包括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云米科技、伊莱克斯、海信集团、太古集团、中粮集团等全球知名企业和家电品牌商;公司先后取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声誉;2022年度公司冰箱产量达90.38万台、商用展示柜及其他产品产量达4.64万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拥有278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76项,外观设计专利92项

注:可比公司数据引自其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可比公司官网及Wind

(十一)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对公司盈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产品特点: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冰箱、商用展示柜等,相关产品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对生产过程及产品的安全、质量及环保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要求,随着家电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及国家促进绿色家电的生产制造相关政策的实施,可能增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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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方面的成本。业务模式:公司处于家电制造产业链的中游位置,公司所在行业上游主要为异氰酸酯、组合聚醚、电子元器件、金属板材等原材料的制造商或贸易商,部分原材料属于大宗原材料,其价格随着市场供求等因素存在一定波动,并向公司采购价格传导,增加公司成本;ODM生产模式下,行业下游主要为国内外大型家电品牌商,近年来下游行业竞争格局进一步集中,一方面增加了公司客户集中度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为公司的业绩成长带来了一定积极作用。

行业竞争程度:家用电器行业是我国改革开放中最先参与并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行业之一,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行业竞争格局逐步集中,虽然公司已经凭借产品质量控制优势、研发优势及制造优势等优势取得了一定的行业和市场地位,但公司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未来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释放产能,持续研发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并有效对抗日益激烈的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全球及中国家电市场仍处于稳定发展阶段,随着居民收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下游行业产品结构逐步发生转变,大容量、多温区、高端化和智能化冰箱逐渐成为市场主流,嵌入式冰箱或成为新的行业增长点,智能化冰箱产品需求显著增加,商用展示柜市场需求逐步上升。另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家电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不断刺激居民家电消费需求。外部市场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和财务状况。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产品大类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冰箱产能(万台)103.95108.68102.96
产量(万台)90.38105.9896.87
销量(万台)88.97105.8196.06
产能利用率86.94%97.52%94.09%
产销率98.44%99.83%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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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大类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产能(万台)5.015.013.58
产量(万台)4.644.412.58
销量(万台)4.894.222.50
产能利用率92.73%88.07%72.22%
产销率105.31%95.82%97.01%

注1: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产销率=销量/产量;注2:出于下游客户对于某些特定性能和模块的需求,公司对外采购了少量成品后对外销售,该类产品销售已在销量中予以剔除;注3:发行人产能=Σ单条产线每天理论产量(台/天)×全年工作时间(天)报告期内,公司冰箱产品产能利用率维持在高位,商用展示柜及其他产品产能利用率不断提高,产销率处于合理水平。

2、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冰箱169,079.0788.82186,227.1290.93154,007.0096.11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21,273.9911.1818,577.729.076,229.643.89
合计190,353.06100.00204,804.84100.00160,236.64100.00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190,353.06100.00204,804.84100.00160,236.64100.00
合计190,353.06100.00204,804.84100.00160,236.64100.00

(3)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销售区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销售区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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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155,280.5381.58169,165.3282.60136,534.0385.21
境外35,072.5318.4235,639.5217.4023,702.6014.79
合计190,353.06100.00204,804.84100.00160,236.64100.00

3、主要产品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中冰箱、商用展示柜产品的销售规模、平均单价和销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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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元/台、万台

分类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规模平均单价销量销售规模平均单价销量销售规模平均单价销量
冰箱456L及以下23,797.572,029.5711.7332,649.741,673.6019.5172,826.141,442.9150.47
456-500L26,558.392,302.7011.535,668.532,067.752.745,792.881,955.212.96
500-550L29,530.401,782.9916.5649,046.091,701.8128.8219,845.571,649.6712.03
550L以上89,192.711,814.8049.1598,862.751,806.2154.7455,542.411,815.1230.60
商用展示柜550L及以下2,280.513,446.960.663,171.313,408.540.931,369.882,157.980.63
550-700L17,740.654,478.723.9615,021.694,680.243.214,666.422,680.771.74
700L以上19.356,450.440.00372.647,263.720.0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中冰箱、商用展示柜产品的销售规模、平均单价、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台、万台

分类产品2022年变动幅度2021年变动幅度
销售规模变动均价变动销量变动销售规模变动均价变动销量变动
冰箱456L及以下-8,852.17355.97-7.78-40,176.40230.69-30.96
456-500L20,889.86234.958.79-124.35112.55-0.22
500-550L-19,515.6981.18-12.2629,200.5352.1316.79
550L以上-9,670.048.59-5.5943,320.34-8.9124.14
商用展示柜550L及以下-890.8038.42-0.271,801.421,250.570.30
550-700L2,718.96-201.520.7510,355.271,999.471.47
700L以上-53.29-813.28-0.00772.647,263.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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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具体细分产品销售规模及数量变动主要受各期客户具体需求影响。产品价格变动主要受公司产品结构、大宗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具有合理性。

(二)主要客户

1、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1)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2022年度1美的集团(注1)86,996.0345.13%
2美菱集团(注2)13,969.357.25%
3云米科技(注3)11,669.506.05%
4太古集团(注4)11,371.825.90%
5中粮集团(注5)8,704.204.52%
合计132,710.9068.85%
2021年度1美的集团(注1)88,412.1942.67%
2美菱集团(注2)24,286.0311.72%
3云米科技(注3)17,248.088.32%
4太古集团(注4)11,211.865.41%
5小米集团(注6)8,086.563.90%
合计149,244.7272.02%
2020年度1美的集团(注1)70,727.0743.83%
2云米科技(注3)28,099.6017.41%
3美菱集团(注2)17,452.8310.81%
4CRK CORPORATION6,557.094.06%
5三电集团(注7)5,661.133.52%
合计128,497.7279.63%

注1:对美的集团的营业收入包含与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营业收入;注2:对美菱集团的营业收入包含与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营业收入;注3:对云米科技的营业收入包含与佛山市小鲜互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营业收入;注4:对太古集团的营业收入包含与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湛江有限公司、广西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海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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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湖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江苏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江西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郑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营业收入;注5:对中粮集团的营业收入包含与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河北)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四川)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山西)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陕西)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济南)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重庆)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天津)有限公司、甘肃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华中饮料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北京)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贵州)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吉林)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营业收入;注6:对小米集团的营业收入包含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营业收入;注7:对三电集团的营业收入包含与上海三电冷机有限公司、SANDEN COLD CHAIN SYSTEMPHILIPPINES INC、三电株式会社、SANDENVENDO EUROPE S.P.A.、SANDEN INTERCOOL(THAILAND) PUBIL CO.LTD等公司的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关联方销售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中三电集团为关联方,因三电集团所含主体三电株式会社系持有发行人子公司合肥三电49.00%股权的股东,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三电集团列为公司关联方。三电集团系日本知名的食品和饮料销售设备专业制造商,其最终产品主要销售至国内可口可乐系客户及日本、越南和菲律宾等国的餐饮、便利店等终端客户。

2、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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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集团客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经营规模
1美的集团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1993-06-309,120.00万元人民币

生产经营冷藏箱、冷冻箱及相关系列产品,自营和代理同行业产品的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设备的销售和出口业务,医疗服务,诊所服务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00%,美的电器(BVI)有限公司25.00%人员规模: 10,000人以上
2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1998-08-3185,000.00万元人民币生产销售电冰箱,冷柜及系列制冷产品,电器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等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7.1176%,佛山市美的空调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8824%人员规模: 3,000-3,999人
3云米科技佛山市小鲜互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2016-10-12500.00万元人民币销售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并提供上述产品的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智能家居销售;卫浴品及其零部件销售;日用品销售;冰箱、洗衣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等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100.00%人员规模:少于50人
4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2014-05-061,000.00万元人民币云米科技主要通过中国境内的子公司——云米全屋互联网家电开展业务。云米全屋互联网家电是一家高科技公司,致力于用互联网的方法改造传统家电行业,是全屋互联网家电的开创者。它告别传统家电功能单一的孤岛式体验,创造基于IoT和AI技术的互联网家电新物种,家电设备在多重场景下发生联动,构建全屋智能互联的全新体验陈小平99.78%,珠海市云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2%云米科技成立于2014年,2018年在纳斯达克主板发行存托凭证上市交易,2022年度营业收入4.64亿美元,净利润-0.40亿美元;人员规模: 400-4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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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集团客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经营规模
5美菱集团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994-05-238,000.00万元人民币冰箱、冰柜、洗衣机、塑料制品、精密焊管、制冷配件、包装品及装饰品制造;自产产品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百货、冰箱、冰柜、空调、洗衣机、小家电、家用电器销售;热水器、锅炉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壁挂式快速采暖热水器机器配件等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100.00%人员规模:9,000-9,999人
6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1996-11-18102,992.37万元人民币长虹美菱是中国重要的电器制造商之一,拥有合肥、绵阳、中山和景德镇四大国内制造基地,印尼和巴基斯坦两大海外制造基地。目前,长虹美菱已基本完成了综合白电的产业布局,覆盖了冰、洗、空、厨卫、小家电等全产品线,同时进入生鲜电商、生物医疗等新产业领域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4.12%,A股上市公司(000521.SZ)2022年度营业收入202.15亿元,净利润2.77亿元;人员规模:10,000人以上
7三电集团上海三电冷机有限公司(现用名:上海高乘冷机有限公司)2005-12-0617,664.75万元人民币家用电器销售,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上海高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100.00%(注1)人员规模:少于50人
8SANDEN COLD CHAIN SYSTEM PHILIPPINES INC2019年-冰柜、冰箱、自动贩卖机、冷藏系统等冷藏冷冻设备,提供从农场、食品仓库到送货、零售店和餐馆的冷链解决方案-人员规模:201-500人
9三电株式会社(SANDEN RETAIL SYSTEMS CORPORATION)2019年-三电株式会社是面向大型零售商、餐厅、商店和仓库的商用冰箱和冷却系统制造商,产品包括冷冻冷藏展柜和预制件、自动售货机、食品设备和冷藏箱,并提供冷冻和冷藏设备的承包、设计和建造等服务-人员规模:1,000-1,999人
10SANDENVEND1965年-自动售货机、咖啡机及商用制冷设备和解决-人员规模:2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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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

序号集团客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经营规模
O EUROPE S.P.A.方案
11SANDEN INTERCOOL (THAILAND) PUBIL CO.LTD1990年-为饮料、乳制品/冰淇淋、食品服务和零售店等领域提供制冷设备和完整的市场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商用展示柜、冷柜与酒柜等-人员规模:少于50人
12CRK CORPORATIONCRK CORPORATION2011年-CRK CORPORATION是超市冷藏冷冻展示柜,低温仓储系统及配套项目施工等集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商业冷冻设备专业公司,CRK CORPORATION在商用冷冻冷藏展示柜,低温仓储以及商用酒水饮料冰箱等多项产品领域内拥有成熟的产品链和完整的技术解决和项目施工能力CARRIER与韩国AUTECH集团合资-
13小米集团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0-08-2532,000.00万美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家用电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等Xiaomi H.K. Limited 100.00%人员规模: 5,000-5,999人
14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2012-05-08148,800.00万元人民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气化教学设备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0.00%人员规模: 9,000-9,999人
15太古集团(注2)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1995-12-0451,066.90万元人民币生产、包装、销售可口可乐系列饮料及其他饮料、营养健康食品;委托及被委托代加工饮料及相关包装材料;生产及销售带有本公香港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 62.9630%,广东人员规模: 1,000-1,9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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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集团客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经营规模
司及本公司产品标志的宣传纪念品等省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37.0370%
16海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1988-11-141,170.00万美元饮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茶叶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太古饮料控股有限公司100.00%人员规模:600-699人
17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1995-12-121,200.00万美元生产、包装、销售(含通过互联网、自动售货机等方式销售)可口可乐系列饮料及其它饮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带有本公司和授权品牌标志的促销纪念品及包装材料;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市场营销策划及咨询等太古中萃发展有限公司 80.00%, Swire Beverages Holdings Limited 太古饮料控股有限公司 20.00%人员规模: 1,000-1,999人
18中粮集团(注3)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山西)有限公司1994-11-071,000.00万美元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等中粮可口可乐饮料(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75.00%,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00%人员规模: 900-999人
19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济南)有限公司2005-06-20500.00万美元饮料生产;茶叶制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山东)有限公司 66.60%,中粮饮料青岛(香港)有限公司人员规模: 200-2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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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集团客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经营规模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食品互联网销售等25.05%,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68%,北京中饮工贸公司 1.67%
20甘肃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2004-01-07500.00万美元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中粮可口可乐饮料(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00%人员规模: 900-999 人

注1:2021年5月,三电零售冷机系统株式会社对外出售上海三电股权并退出,故公司后续停止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公司子公司合肥三电于2021年度正式承接开展上海三电的相关可口可乐业务,并直接与太古集团与中粮集团进行合作,之前通过向上海三电销售的方式间接承接可口可乐的相关业务;注2:包含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湛江有限公司、广西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海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湖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江苏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江西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郑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等公司,因公司较多故列示部分单体客户;注3:包含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河北)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四川)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山西)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陕西)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济南)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重庆)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天津)有限公司、甘肃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华中饮料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北京)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贵州)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吉林)有限公司,因公司较多故列示部分单体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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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采购情况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有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委托加工和能源采购。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149,352.7197.56%160,676.7796.79%123,227.5995.43%
委托加工2,091.441.37%3,909.052.35%4,768.073.69%
能源采购1,642.401.07%1,420.250.86%1,128.450.87%
合计153,086.54100.00%166,006.07100.00%129,124.11100.00%

1、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包括压缩机、异氰酸酯、塑料粒子、组合聚醚、控制板和门壳等,各类采购具体金额及占总采购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压缩机15,116.299.87%16,813.0110.13%14,313.9111.09%
异氰酸酯11,034.727.21%14,280.988.60%9,388.307.27%
塑料粒子7,625.484.98%11,316.496.82%10,668.588.26%
组合聚醚6,337.934.14%9,829.525.92%7,372.305.71%
控制板8,636.475.64%8,277.564.99%7,046.865.46%
门壳7,123.964.65%7,916.614.77%6,347.734.92%
侧板板材5,658.153.70%6,850.354.13%5,077.253.93%
合计61,533.0040.19%75,284.5245.35%60,214.9246.63%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比例保持总体稳定。

2、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数量与平均价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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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千克、元/件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单价单价变动采购单价单价变动采购单价
压缩机153.123.19%148.381.37%146.38
异氰酸酯14.94-6.33%15.9535.74%11.75
塑料粒子10.23-13.96%11.8934.05%8.87
组合聚醚12.68-18.61%15.5819.11%13.08
控制板44.3022.65%36.124.27%34.64
门壳32.13-0.74%32.3615.78%27.95
侧板板材54.88-3.69%56.9817.90%48.33

公司原材料及零部件种类众多,供应商较为分散,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价格变动主要系市场供需情况发生变化。

3、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经营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公司所需的电力可由当地供电部门充分稳定供应,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燃料等能源的消耗,公司的主要用电用途为生产、研发及员工办公,具体能源耗用量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1,605.151,383.851,097.34
采购数量(万度)2,118.192,158.971,785.37
平均单价(元/度)0.760.640.61

4、委托加工情况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的委托加工费分别为4,768.07万元、3,909.05万元和2,091.44万元。公司各期向前五大委托加工单位合计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比重较低,且相关工序不属于发行人的核心生产工序,不影响发行人资产、技术、业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公司主要委托加工供应商的加工费及加工品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加工内容加工费占比
2022年度1合肥蓝菱工贸有限公司吸塑门胆、箱胆板材941.7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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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加工内容加工费占比
2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吸塑门胆694.400.45%
3滁州市新康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钣金加工147.020.10%
4合肥凯博源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吸塑门胆92.800.06%
5安徽欧通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塑加工60.770.04%
合计-1,936.771.27%
2021 年度1合肥蓝菱工贸有限公司吸塑门胆、箱胆板材936.870.56%
2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吸塑门胆894.290.54%
3安徽壹太电气有限公司注塑加工600.860.36%
4安徽欧通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塑加工387.870.23%
5六安华美机电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注塑加工348.480.21%
合计-3,168.371.91%
2020 年度1安徽壹太电气有限公司注塑加工1,560.921.21%
2合肥蓝菱工贸有限公司吸塑门胆、箱胆板材964.500.75%
3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吸塑门胆732.360.57%
4六安华美机电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注塑加工475.130.37%
5安徽欧通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塑加工364.890.28%
合计-4,097.803.17%

5、劳务外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生产中劳动密集程度较高、技术含量较低的非核心生产环节予以外包,外包内容包括包装、零部件装配等辅助工序。报告期各期劳务外包金额及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劳务外包采购额3,148.602,431.352,591.68
营业成本169,207.56184,498.75141,018.84
劳务外包占营业成本比例1.86%1.32%1.84%

(二)主要供应商

1、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1)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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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采购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
2022年度1安徽壹太电气有限公司11,273.267.36%抽屉组件、铰链组件等
2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0,619.356.94%门壳、侧板、背板等
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1)10,250.936.70%冷凝器、防露管、控制板、压缩机、塑料粒子等
4科思创集团(注2)9,899.206.47%异氰酸酯、组合聚醚
5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8,991.045.87%门壳、侧板、蒸发器等
合计51,034.2933.34%
2021 年度1科思创集团(注2)16,310.969.83%异氰酸酯、组合聚醚
2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2,836.557.73%门壳、侧板、背板等
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1)11,158.816.72%冷凝器、防露管、控制板、压缩机、塑料粒子等
4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7,507.524.52%门壳、侧板、蒸发器等
5安徽壹太电气有限公司7,141.204.30%抽屉组件、铰链组件等
合计54,955.0533.10%-
2020 年度1科思创集团(注2)11,638.199.01%异氰酸酯、组合聚醚
2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1)8,119.466.29%冷凝器、防露管、控制板、压缩机、塑料粒子等
3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766.19%门壳、侧板、背板、控制板、压缩机等
4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5,995.964.64%门壳、侧板、背板等
5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5,761.974.46%门壳、侧板、蒸发器等
合计39,513.3530.60%-

注1: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包括对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和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采购;注2:对科思创集团的采购包括对科思创(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及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超过50%的情形,不存在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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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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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集团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业务内容及规模相关材料来源与公司的合作历史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2,428.68万元人民币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各类铜管、线材及其他金属制品生产、销售;精密焊管、制冷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五金卫浴、电子产品、照明灯具、体育用品销售;广告设计、制作;自营和代理制冷配件的进出口业务;人员规模:100-199人自主生产自2015年开始合作
2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84,000.00万元人民币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53.78%,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19%,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3%设计、制造、销售家用电器压缩机,压缩机配件;金属材料及制品、有色金属及电解铜、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压缩机售后维修服务,进出口贸易;压缩机产量约4,800万台,2022年度营业收入达875,441.23万元;人员规模:1,000-1,999人自主生产自2012年开始合作
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102,992.37万元人民币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4.12%,A股上市公司(000521.SZ)长虹美菱是中国重要的电器制造商之一,拥有合肥、绵阳、中山和景德镇四大国内制造基地,印尼和巴基斯坦两大海外制造基地。目前,长虹美菱已基本完成了综合白电的产业布局,覆盖了冰、洗、空、厨卫、小家电等全产品线,同时进入生鲜电商、生物医疗等新产业领域。2022年度营业收入202.15亿元,净利润2.77亿元;人员规模:10,000人以上外购自2016年开始合作
4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景德镇市69,599.60万元人民币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0.60%,A股上市公司(000404.SZ)无氟压缩机、电冰箱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制冷设备的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五金配件的加工及销售,对外贸易经营;资产租赁,家用电器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财务咨询与服务;2022年度营业收入130.95亿元,净利润4.17亿元;人员规模:7,000-7,999人自主生产自2012年开始合作
5四川爱联科四川省7,954.38绵阳市国有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主营业务为从事物联网模组和基于模组的系自主生产自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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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集团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业务内容及规模相关材料来源与公司的合作历史
技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万元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团有限公司71.910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爱上联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775%,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708%,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708%,绵阳富达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708%统集成部件或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为无线局域网模组产品、无线广域网模组产品和基于物联网模组的系统集成部件或产品,业务领域覆盖智慧家居、智慧城市、工业物联网、智慧零售、智慧医疗、车联网等细分领域的应用。公司产品销售覆盖国内外的众多知名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11.50亿元,净利润0.71亿元;人员规模:700-799人开始合作
6科思创集团科思创(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0万美元科思创德国股份有限公司科思创德国股份有限公司100.00%一般项目: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受集团母公司及关联公司委托向其提供:(1)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服务,(2)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与咨询、信息服务、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市场营销、投资咨询服务;(4)集团内采购、会计等服务外包业务;提供化学产品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研究开发和售后服务、转让研究开发成果;对外提供市场营销、咨询服务和信息服务;组装低压浇注型聚氨酯设备,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关联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商业性简单加工;化学产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加工设备、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塑料板材及相关辅材以及显示屏用片材的进外购自2021年开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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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集团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业务内容及规模相关材料来源与公司的合作历史
出口、批发以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以及相关配套业务; 中国是科思创全球最大单一市场,2022年中国销售额达36.4亿欧元,约占集团销售额的五分之一。截至2022年底,科思创在中国投资总额已超过39亿欧元。科思创在中国拥有包括研发、制造和销售在内的全方位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高性能材料及创新解决方案。截至2022年底,科思创在大中华区共拥有10个生产基地、2个创新枢纽,为3,400名员工创造卓越的工作机会
7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152,463.96万美元科思创德国股份有限公司科思创德国股份有限公司100.00%开发、生产聚碳酸酯、双酚A、碳酸二苯酯及聚碳酸酯与其他聚合物的掺混料,MDI、TDI、PET、PET组合料、改性MDI及相关的中间产品,涂料及粘合剂及其副产品,组装低压浇注型聚氨酯设备,销售自产产品;生产氯并销售自产的富余氯;从事上述产品、其他化学产品、及化学加工设备、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塑料板材及相关辅材,以及显示屏用片材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以及提供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服务(如水、蒸汽服务等);提供咨询服务;从事与所有上述产品有关的新产品及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开发成果;为其所投资企业或关联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员工管理、市场开发服务及咨询服务,提供相关产品的市场营销、策划、咨询(广告除外)以及促销推广服务; 中国是科思创全球最大单一市场,2022年中自主生产自2015年开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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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集团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业务内容及规模相关材料来源与公司的合作历史
国销售额达36.4亿欧元,约占集团销售额的五分之一。截至2022年底,科思创在中国投资总额已超过39亿欧元。科思创在中国拥有包括研发、制造和销售在内的全方位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高性能材料及创新解决方案。截至2022年底,科思创在大中华区共拥有10个生产基地、2个创新枢纽,为3,400名员工创造卓越的工作机会
8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100,000.00万元人民币陈先保上海丰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9.10%,陈奇 16.50%,陈先保 13.90%,合肥景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高文芳0.50%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经过二十多年的健康发展,已成长为以“洽洽”休闲食品为核心,涵盖“华邦”房地产、“沈师傅”食品、“坚果派”农业等产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2022年1-9月营业收入49.25亿元,净利润6.14亿元;人员规模:少于50人外购自2018年开始合作
9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2,500.00万元人民币职安敏职安敏98.00%,齐新荣2.00%电气元件、机械锁、电子锁、蒸发器、冷凝器、冲压件加工、销售;制冷设备、模具设备、家用电器及配套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年产钣金3,000万件,冲压件3,500万件等;人员规模:100-500人自主生产自2015年开始合作
10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26,119.23万元人民币张伟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00%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材料自动覆塑及彩涂;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主要产品为彩涂系列钢板,广泛用于家电装饰新材料。在环保节能方面大大优于现家电主机厂家装饰材料使用的喷涂加工方式,工艺先进,是装饰材料涂层加工的升级。这些产品已被广泛应用于冰箱、洗衣机、空调、DVD 等大小家用电器、建筑自主生产自2012年开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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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集团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业务内容及规模相关材料来源与公司的合作历史
材料和日用品等诸多领域;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禾盛新材(002290.SZ)全资子公司,主营家电外观复合材料,2022年度营业收入10.31亿元,净利润0.31亿元;人员规模:300-399人
11安徽壹太电气有限公司安徽壹太电气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5,000.00万元人民币闫晓娟闫晓娟95.00%,王黎明 5.00%家电零部件、汽车注塑件、玻璃制品、包装材料、模具的研发、加工、制造及销售;塑胶原料销售;年产注塑件1万吨以上;人员规模:100-500人自主生产自2014年开始合作

注:相关数据引自其定期报告、公开信息和走访获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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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8,511.5940.87%12,787.2542.34%13,433.2041.78%
机器设备19,129.3542.23%12,522.0341.46%12,693.3439.48%
运输设备545.811.21%283.440.94%339.761.06%
电子及办公设备304.260.67%297.830.99%355.881.11%
其他设备6,803.5515.02%4,314.1514.28%5,328.0616.57%
合计45,294.57100.00%30,204.71100.00%32,150.24100.00%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计拥有5处房屋,均已取得权属证书,建筑面积合计134,538.08平方米,公司自有房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权利人地址产权证号建筑面积(㎡)用途他项权利
1雪祺电气经开区青鸾路369号车间及附属厂房101等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81948号46,084.46工业抵押
2雪祺电气经开区青鸾路369号厂房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81951号16,246.50工业
3雪祺电气经开区青鸾路8号民营科技二园内厂房201等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71225号15,562.36工业
4雪祺电气经开区青鸾路8号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仓库夹101等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71226号10,455.84工业
5雪祺电气经开区青鸾路369号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及厨电冰箱项目主车间二皖(2023)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34870号46,188.92工业

注:上述第1项房屋抵押系公司依据205301授093B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额度授信合同》项下的自身银行借款、贸易融资、票据业务等各类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抵押期限为2020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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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有房产是公司的生产厂房、办公及研发活动用房,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房屋建设审批文件、房产权属证书等资料,公司拥有的房屋均系公司自建取得或通过吸收合并瑞杰丝取得,公司及瑞杰丝已就上述房产履行了必要的房屋建设审批手续,取得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房屋建设审批文件,建造完成之后竣工验收合格,上述房产均为合法建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房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拥有房屋管理职权)于2022年6月8日出具的《证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公司未因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收到行政处罚;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分别于2022年11月25日、2023年3月1日出具的《证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公司未因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收到该单位的行政处罚。

综上,公司的自有房产已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均为合法建筑、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第三方的房屋共计22处,租赁面积合计31,491.98平方米,公司租赁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地址租赁面积(㎡)租赁期间
1雪祺电气安徽文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肥西县万佛山路5号宏远无纺布园内5,000.002022年11月14日-2023年6月14日
2雪祺电气安徽文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肥西县万佛山路5号宏远无纺布园内7,000.002023年5月9日-2023年11月8日
3雪祺有限安徽万燕电器有限公司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蓬莱路2280号2,213.002019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
4雪祺电气合肥海恒资产运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302、513,334.432022年7月1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因机构改革、职能变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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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地址租赁面积(㎡)租赁期间
营管理有限公司4号楼724、921,5号楼615、705,8号楼801室日-2025年6月30日
5雪祺电气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1309,4号楼206、801、825、1706,6号楼1908室264.452022年5月15日-2025年5月14日
6雪祺电气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1103-1105、1114、1115、812、1811、1812、1707、1715-1717,4号楼1307、1308、1209-1212室792.982022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
7雪祺有限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1408、1412、1414、1501-1504、1509、1511、1513—1514、1518、1519、1506、1507,4号楼626、509,5号楼616、706、908、910、1001、1003、1009、1010、1101、1102、1103、1105、1107、1109、1110、1112、1113、1115室1,567.772022年1月20日-2025年1月19日
8雪祺有限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1107,5号楼810室88.622022年1月15日-2025年1月14日
9雪祺有限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1号楼105、107、1607、1706、1707、1201-1205,2号楼208、301-304、1001-1007、906、907,3号楼801、802、815-821、1413、1415-1417、1419-1422、1601-1613、1615-1617、1619-1621, 4号楼225、501-507、620-622、806、1003、1204-1207、1213-1224、1315、1402-1406、1417-1420、1614,5号楼316、1405室4,831.30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10雪祺有限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1号楼207、2号楼1407、6号楼1403室180.092021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4日
11雪祺有限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4号楼1001、1501、1502室129.042021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19日
12雪祺有限合肥海恒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同)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401、403、416-418、504、511、522,4号楼601、602、613、712-714、716、903、1114、1115、1301、1303-1306,5号楼601、603、605、607、608、610、611室1,315.682021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13雪祺有限合肥海恒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1018-1022、1508、1002,4号楼1111,5号楼1006、1315,6号楼1408室510.922021年3月2日-2024年3月1日
14雪祺有限合肥海恒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402、709、710、720,4号楼618、1112,5821.302021年2月1日-202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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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房产地址租赁面积(㎡)租赁期间
号楼309、602、604、606、609、612-614、809、1402-1404室月31日
15雪祺有限合肥海恒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1801-1808、1815-1819、1813、1209-1212、1218、1220-1221、1316、1318室,2号楼802室,8号楼1007室1,130.382020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19日
16雪祺有限合肥海恒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1109、1110、804、1402、1404、1405、1407、1409,4号楼615、616、810、1102,5号楼406、816室633.762020年6月12日-2023年6月11日
17雪祺有限合肥海恒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6号楼807,8号楼804室121.232020年6月12日-2023年6月11日
18雪祺电气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722、911、912、1311,4号楼1101、1122、1123、1314、1316-1320、1322室609.292023年4月23日-2026年4月23日
19雪祺电气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8号楼1302-1308、1401-1403室605.942022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20雪祺电气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3号楼716、810、1709-1714、1718,5号楼301-304、306、307、1309-1311,6号楼801-806、901-908、1406,2101-2108、2201-2208、7号楼1908室2,744.442022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
21雪祺电气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4号楼1615,5号楼1014、1313、1413,6号楼1001,8号楼604室294.392022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1日
22雪祺电气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门湖公租房8号楼1807,1808,1904—1906室302.972023年5月15日—2026年5月14日

公司租赁房产主要为公司仓库用房和员工住宿用房,相关资产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上述序号第1-3项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房屋租赁备案管理相关要求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上述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前述规定,公司

1-1-141

存在因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而被房屋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改正或因逾期不改正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但是该等瑕疵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且该等房屋主要用于仓储、员工宿舍等辅助性用途,可替代性强,因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序号第4-22项公司租赁使用的员工宿舍的房屋出租方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前身合肥海恒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股100%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合肥海恒”)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公司承租的该等房屋因出租方原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存在其被认定为不合法建筑的可能,但公司作为承租方,不属于房屋建设方或所有权人,不应属于相关责任的承担主体,因此遭受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未取得权属证书租赁房屋面积共计17,278.98平方米,占公司使用的房屋总面积的10.41%。

经核查,出租方与公司已就上述房屋租赁事宜签署了租赁协议,报告期内无任何第三方阻碍公司使用该等房屋,也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属争议或纠纷。上述租赁使用的房屋中有部分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该等房屋均为公司为相关新就业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的可以集体租赁使用的公租房,均不属于公司经营用房,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上述租赁房屋的瑕疵受到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已就公司租赁房屋事宜,作出承诺如下:“如因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土地、房屋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收回土地和/或房屋、责令搬迁、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土地、房屋瑕疵的整改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本人将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和费用予以全额补偿,毋需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追偿权。”

综上,公司租赁的部分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的行为存在被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改正或逾期不改正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租赁的员工宿舍的出租方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但公司作为承租方

1-1-142

因此遭受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3、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账面净值在300万元以上的机器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综合成新率所有权人
1大冰箱生产线12,041.341,992.8697.63%雪祺电气
2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生产线11,758.871,344.2976.43%雪祺电气
3门壳钣金成型线11,604.241,312.1381.79%雪祺电气
4门壳自动化生产线1911.77890.1197.62%雪祺电气
5顶盖自动化生产线1595.40581.2697.62%雪祺电气
6六工位箱胆吸塑机1547.81534.8097.63%雪祺电气
7二期OLMA冰箱门壳自动化生产线11,091.32446.4440.91%雪祺电气
8对开门真空成型机1830.07436.9952.64%雪祺电气
9二期生产线1911.34409.8344.97%雪祺电气
1021工位门体发泡线1420.26410.2797.62%雪祺电气
11预混储存供料系统1402.57393.0197.63%雪祺电气
12真空成型机1784.27349.6644.58%雪祺电气
13拼装侧板自动化生产线1366.50357.7997.62%雪祺电气
14门壳成型线1515.31352.1168.33%雪祺电气
158+8工位箱体发泡线1332.14324.2597.62%雪祺电气
合计1513,113.2110,135.82--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基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成新率尚可,均得到有效利用,不存在闲置、废弃的情况,未有主要设备减值情况,相关资产不存在瑕疵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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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形资产情况

1、商标

(1)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6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标识商标名称权利人注册号取得 时间有效期间类别取得方式使用情况
1SNOWKY雪祺电气200068432017-07-072017-07-07至2027-07-0611原始取得正常使用于公司内外部宣传
2雪祺雪祺电气200068862017-07-072017-07-07至2027-07-0611原始取得
3SNOWKY SE雪祺电气118187032014-05-142014-05-14至2024-05-1311原始取得
4SE雪祺电气118154012014-05-072014-05-07至2024-05-0611原始取得
5SE雪祺电气118153732014-05-072014-05-07至2024-05-0611原始取得
6雪祺雪祺电气118153532014-05-142014-05-14至2024-05-1311原始取得

由于上述商标的成本无法可靠计量,因此发行人未将相关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注册商标账面价值为0.00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大冰箱及商用展示柜,为国内外品牌商提供ODM服务,因此公司相关商标主要用于公司内外部形象宣传、保护公司形象和市场声誉、防止商标侵权等方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商标,相关商标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授权他人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公司经授权使用的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合肥三电存在被许可使用商标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0年11月1日,三电株式会社与合肥三电签署《商标分许可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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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基于SDRS控股株式会社(于2020年3月吸收合并三电株式会社,存续主体SDRS控股株式会社此后更名为三电株式会社)与Sanden控股株式会社于2019年10月1日签订的《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即原许可合同,许可方为Sanden控股株式会社,被许可方为SDRS控股株式会社),三电株式会社将原许可合同约定的授权使用的商标向合肥三电进行非排他性且不得转移的分许可。许可使用的商标包括“”、“”、“”以及“”;许可使用的商标可用于合肥三电的商用冰箱、自动售货机、家用冰箱产品;许可地区为注册该等商标的国家或地区(包括该等商标后续新注册的国家或地区),在合肥三电获得三电株式会社的书面同意时,合肥三电可以在许可地区以外使用该等商标;如果为该等商标进行存续期更新注册手续,则许可期限可扩展到更新注册手续后的注册商标;商用冰箱、自动售货机产品使用该等商标的许可费为0,家用冰箱产品使用该等商标的许可费用为产品的销售金额乘以2.5%;《商标分许可合同书》的有效期为下列时间中的较早者,且不续签:A.2030年10月31日,B.原许可合同终止时,C.被许可方终止使用该等商标,且向许可方书面形式通知,D.基于《商标分许可合同书》的解除条款解除《商标分许可合同书》时。由于上述商标所有权不属于公司,因此发行人未将相关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注册商标账面价值为

0.00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授权使用的商标正常应用于公司生产的商用展示柜、小型冷冻柜和少量冰箱产品。报告期内,对应各期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收入21,405.1511.24%19,259.299.40%5,720.433.57%

报告期内,该等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的收入贡献,但不构成对该等商标的重大依赖,该等被许可使用商标如停止授权预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作为专业的大冰箱研发设计和生产企业,其生产的冰箱涉及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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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来源于品牌商客户授权,公司经客户授权后为其贴牌,并将冰箱整机销售给客户。该等被授权商标不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司本身不使用该等商标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冰箱产品,且公司亦无需支付相应的商标授权使用费用。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均为原始取得,该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不存在相关诉讼、仲裁、担保或其他权利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登记日期 (取得时间)首次发表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雪祺智能多门冷藏冷冻箱嵌入式控制软件雪祺电气2018SR4754292018-06-222018-05-25原始取得
2雪祺智能对开三门冷藏冷冻箱嵌入式控制软件雪祺电气2018SR4629152018-06-202018-06-06原始取得
3雪祺智能对开门冷藏冷冻箱嵌入式控制软件雪祺电气2018SR4622162018-06-202017-06-03原始取得

由于上述软件著作权的成本无法可靠计量,因此发行人未将相关软件著作权作为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软件著作权账面价值为0.00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软件著作权正常应用于公司冰箱系列产品。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278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76项,外观设计专利92项,该等专利均不存在相关诉讼、仲裁等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1聚氨酯发泡保温箱体发泡夹具雪祺电气201110097443.32011/4/192015/10/7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2一种冰箱翅片蒸发器的布局结构雪祺电气201110262837.X2011/9/62014/11/5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应用于1G/2G冰箱产品
3冰箱翻转梁雪祺电气201410323306.02014/7/82016/7/6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应用于多门冰箱产品
4冰箱抽屉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10729662.12016/8/262018/9/28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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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590度开门冰箱抽屉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10793076.32016/8/312022/5/17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6冰箱门自闭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10838888.52016/9/222019/4/2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7显控把手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11014320.82016/11/182022/10/11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8冰箱主控板盒组件与冰箱雪祺电气201611087744.72016/12/12022/5/17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9冰箱门铰链及冰箱雪祺电气201710318205.82017/5/82018/2/9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10用于实现冰箱门体90°开门的门体设计方法雪祺电气201711094630.X2017/11/92020/10/30发明专利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11对开门冰箱翻转梁雪祺电气201320864677.02013/12/262014/6/2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多门冰箱产品
12冰箱排水管雪祺电气201420139045.22014/3/252014/8/1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1G/2G冰箱产品
13冰箱门密封条雪祺电气201420138774.62014/3/252014/8/1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14冰箱门胆托盘雪祺电气201420186024.62014/4/162014/9/1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15冰箱照明灯安装结构雪祺电气201420215582.02014/4/292014/8/2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16折叠式冰箱隔板雪祺电气201420296644.52014/6/52014/11/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7冰箱暗把手雪祺电气201420618158.02014/10/232015/3/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8冰箱排水管雪祺电气201520076686.22015/2/32015/7/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1G/2G冰箱产品
19一种冰箱门框装配结构雪祺电气201520076788.42015/2/32015/7/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0冰箱包装底垫雪祺电气201520168582.42015/3/242015/7/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21冰箱抽屉滑动组件雪祺电气201520317982.72015/5/152015/9/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22冰箱暗把手雪祺电气201520415607.62015/6/162016/1/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23玻璃门冰箱暗把手结构雪祺电气201520517250.22015/7/152015/11/2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24防晃动式冰箱抽屉抽拉复位组件雪祺电气201520699131.32015/9/102016/1/1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法式冰箱产品
25冰箱门雪祺电气201520864501.42015/10/292016/7/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玻璃门冰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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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26冰箱防凝露管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0177206.62016/3/82016/8/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多门冰箱产品
27冰箱悬挂式瓶框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0947229.02016/8/262017/3/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2890度开门冰箱抽屉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026612.92016/8/312017/4/1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29冰箱翻转梁导向座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066798.02016/9/212017/6/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多门冰箱产品
30冰箱暗把手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079046.82016/9/262017/3/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31冰箱包装结构雪祺电气201621115537.32016/10/122017/4/1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32冰箱隐藏式照明灯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115659.22016/10/122017/6/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冰箱产品
33冰箱冷藏风道固定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220842.92016/11/142017/6/3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34显控把手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236097.72016/11/182017/9/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冰箱产品
35冰箱风道盖板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236133.X2016/11/182017/9/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36冰箱中横梁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236134.42016/11/182017/9/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多门冰箱产品
37冰箱冷冻风道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236132.52016/11/182017/9/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38冰箱翻转梁防凝露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264573.62016/11/242017/6/2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多门冰箱产品
39冰柜铰链支撑座及冰柜合肥三电201621371688.52016/12/142017/7/14实用新型受让取得应用于冷柜产品
40冰箱搁架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414319.X2016/12/222017/7/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41冰箱瓶架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434024.92016/12/262017/7/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42冰箱灯开关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621454605.92016/12/282017/9/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43冰箱可调外螺纹式下铰链及冰箱雪祺电气201720112611.42017/2/72017/10/2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44冰箱可调内螺纹式下铰链及冰箱雪祺电气201720112506.02017/2/72017/10/2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45冰箱防凝露管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720150189.12017/2/202017/11/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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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门冰箱产品
46对开门冰箱翻转梁及冰箱雪祺电气201720150583.52017/2/202017/10/2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多门冰箱产品
47冰箱照明灯安装结构与冰箱雪祺电气201720228835.12017/3/102017/11/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48冰箱冷藏室冷却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720487756.22017/5/42018/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49冰箱冷冻室开闭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720486664.22017/5/42017/12/15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50用于冰箱的玻璃门体和安装有该玻璃门体的冰箱雪祺电气201721419183.62017/10/312018/7/1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玻璃门冰箱产品
51用于冰箱门体的暗把手及安装有该暗把手的冰箱门体、冰箱雪祺电气201721419142.72017/10/312018/6/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门冰箱产品
52一种用于冰箱安装的安装定位装置及自由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1721482093.12017/11/92018/7/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53自由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1721482155.92017/11/92018/6/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54一种冰箱铰链隐藏装置及自由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1721482143.62017/11/92018/6/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55一种适用于自由嵌入式冰箱的散热系统及冰箱雪祺电气201721482141.72017/11/92018/6/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56一种冰箱门体及安装有该门体的自由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1721482145.52017/11/92018/8/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57一种冰箱门体转角限位器及自由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1721482153.X2017/11/92018/8/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58用于冰箱的整体装配式顶灯及冰箱雪祺电气201721797033.92017/12/212018/8/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59冰箱暗把手及安装有该暗把手的门壳、冰箱雪祺电气201721797012.72017/12/212018/9/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门冰箱产品
60用于冰箱的单系统可控多温区的风道系统及其冰箱雪祺电气201721860698.X2017/12/272018/9/7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三门冰箱产品
61用于冰箱抽屉的雪祺201721860716.42017/12/272018/9/14实用原始应用于2G+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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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悬浮式保鲜隔板及冰箱电气新型取得门冰箱产品
62一种单暗把手装饰条及把手上一体式显示屏雪祺电气201820617257.52018/4/27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63一种四门冰箱顶灯结构雪祺电气201820618757.02018/4/27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64一种带调整脚的防倾倒滚轮雪祺电气201820618878.52018/4/27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65一种对称式防倾倒结构雪祺电气201820617250.32018/4/27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66一种冰箱保湿系统结构雪祺电气201820618685.X2018/4/27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67一种便捷式防倾倒结构雪祺电气201820618059.02018/4/27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68一种可拆卸式导轨雪祺电气201820623060.22018/4/28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69一种冰箱冷冻室中隔板雪祺电气201820666772.22018/5/7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70一种冰箱冷冻室竖梁雪祺电气201820666606.22018/5/7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71一种冰箱风道系统雪祺电气201820666469.22018/5/7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72一种冰箱冷藏风道雪祺电气201820666745.52018/5/7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73一种冰箱冷冻风道雪祺电气201820666441.92018/5/7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74一种对开门冰箱冷冻风道结构雪祺电气201820830320.32018/5/252018/12/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1G/2G/2G+冰箱产品
75一种新型冰箱的蓄冷风道结构雪祺电气201820788014.82018/5/252018/12/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1G/2G/2G+冰箱产品
76一种冰箱带调节风门的蓄冷风道结构雪祺电气201820788057.62018/5/252018/12/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77一种冰箱饮水机水箱组件雪祺电气201820845065.X2018/6/12019/7/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饮水机模块冰箱产品
78一种新型冰箱的进风泡沫组合结构雪祺电气201820981238.02018/6/252019/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门冰箱产品
79一种冰箱的吧台门结构雪祺电气201821057944.22018/7/52019/1/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吧台模块冰箱产品
80一种具有谷物储存及箱外取物的冰箱雪祺电气201821057996.X2018/7/52019/1/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1-15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81一种冰箱用冷冻风道排水结构雪祺电气201821170168.72018/7/242019/4/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82一种用于冰箱的冷冻风道排水结构雪祺电气201821170154.52018/7/242019/4/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门冰箱产品
83一种冰箱饮水机取水杆的安装结构雪祺电气201821170166.82018/7/242019/4/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饮水机模块冰箱产品
84一种一体式带滚轮的调节脚结构雪祺电气201821336816.12018/8/202019/4/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85一种LED门把手合肥三电201821372929.72018/8/242019/7/23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86一种用于冰箱的抽屉结构雪祺电气201821391023.X2018/8/282019/4/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87一种使用组合式平行流冷凝器的低温柜合肥三电201821710074.42018/10/222019/6/21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88一种便于拿取和存放货物的门结构合肥三电201821710617.22018/10/222019/10/11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89一种便于重复推拉的门结构合肥三电201821710084.82018/10/222019/9/10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90一种强制对流化霜结构雪祺电气201821816140.62018/11/62019/7/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91一种冰箱用化霜结构雪祺电气201821816307.92018/11/62019/7/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92一种冰箱自动发泡堵漏装置雪祺电气201821916801.22018/11/212019/9/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93一种阻尼取货斗合肥三电201821916803.12018/11/212019/6/21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94一种防盗取货斗合肥三电201821916785.72018/11/212019/6/21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95一种点扣型冰箱门腔用瓶框机构雪祺电气201821970721.52018/11/282019/9/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96一种冰箱门腔用瓶框机构雪祺电气201821970890.92018/11/282019/9/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97一种照明效果好的发光玻璃搁架雪祺电气201822066586.82018/12/112019/9/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98一种内饰使用便捷的冰箱雪祺电气201822134644.62018/12/192019/1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99一种便于拆卸的门把手合肥三电201822231983.62018/12/282020/2/4实用新型受让取得应用于冷柜产品
100一种自动售货机用防盗取料箱合肥三电201822234955.X2018/12/282020/1/3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101一种兼具明把手正手开门作用的冰箱暗把手结构雪祺电气201920068774.62019/1/162019/1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1-1-15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102一种多功能一体式下铰链结构雪祺电气201920129357.82019/1/252019/1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103一种可实现快速安装的冰箱暗把手结构雪祺电气201920130060.32019/1/252019/1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门冰箱产品
104一种用于冰箱的内显控与顶灯一体式结构雪祺电气201920129320.52019/1/252019/1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105一种冰箱用主控盒雪祺电气201920130087.22019/1/252019/1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106一种用于冰箱的暗把手结构雪祺电气201920130058.62019/1/252019/1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门冰箱产品
107一种冰箱用超薄型冷藏风道结构雪祺电气201920130047.82019/1/252019/1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三门冰箱产品
108一种冰箱用一体式风门结构雪祺电气201920129376.02019/1/252019/1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门冰箱产品
109一种加入智能多媒体大屏的冰箱玻璃门装配结构雪祺电气201920444302.62019/4/32019/1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110翅片及换热器雪祺电气201920519243.42019/4/172019/12/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多门冰箱产品
111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1920536710.42019/4/192020/2/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12一种风冷循环单蒸发器系统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0741681.52019/5/222020/3/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门冰箱产品
113冰箱搁架组件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0741683.42019/5/222020/2/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114一种冰箱雪祺电气201920802841.22019/5/302020/1/1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115防晃动式冰箱抽屉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0993649.62019/6/282020/4/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116一种陈列柜玻璃门用限位复位装置合肥三电201921008013.82019/7/12020/10/27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117一种强制化霜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1013666.52019/7/22020/4/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18一种对流化霜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1013682.42019/7/22020/4/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19可调式冰箱搁架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1023585.32019/7/32020/4/2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120一种制冷机组及带有所述制冷机合肥三电201921181131.92019/7/252020/6/5实用新型受让取得应用于立展产品

1-1-15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组的冷柜
121冰箱压缩机底板装配线雪祺电气201921250953.82019/8/52020/4/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122一种自动售货机用出料检测装置合肥三电201921254148.22019/8/52020/4/10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123嵌入式冰箱铰链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1383005.12019/8/232020/7/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24一种改进型强制化霜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1412963.72019/8/282020/9/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25一种改进型对流化霜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1411897.12019/8/282020/9/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26一种风道盖板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1522515.22019/9/122020/9/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27集成式散热系统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1582672.22019/9/232020/5/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28制冰机进水管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1897439.32019/11/62020/7/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制冰机模块冰箱产品
129冰箱屏幕检测装置雪祺电气201922092154.92019/11/282020/10/1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130冰箱中铰链闭门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2266590.32019/12/172020/12/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131冰箱闭门器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2266608.X2019/12/172020/10/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32一种冷暖型抽取式机组合肥三电201922267384.42019/12/172020/10/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33嵌入式冰箱铰链及冰箱雪祺电气201922295927.32019/12/192020/10/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34冰箱多层抽屉中隔板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0159952.92020/2/112020/10/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多门冰箱产品
135冰箱搁架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0159953.32020/2/112020/10/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多门冰箱产品
136冰箱中隔板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0160059.82020/2/112020/10/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多门冰箱产品
137一种拼接式自动售货机合肥三电202020168042.72020/2/132020/10/9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138冰箱搁架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0174899.X2020/2/172020/12/4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多门冰箱产品
139防脱隐藏式冰箱搁架安装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0187428.22020/2/202020/1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140一种自动售货机用取货箱及自动合肥三电202020238229.X2020/3/22020/10/27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1-1-15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售货机
141冰箱抽屉的送风风道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0670664.X2020/4/282021/4/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42冰箱抽屉的独立风循环系统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0670665.42020/4/282021/1/2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43一种自动售货机用绝热分隔板及自动售货机合肥三电202020678629.22020/4/282020/12/15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144冰箱雪祺电气202020967292.72020/6/12021/8/1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45冰箱铰链组件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0967473.X2020/6/12021/8/1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46冰箱分路送风装置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1435003.52020/7/202021/8/1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47嵌入式冰箱定位连接装置及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2021772755.02020/8/242021/8/1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48一种绝热分隔板装置及带有所述绝热分隔装置的自动售货机合肥三电202021783965.X2020/8/242021/6/4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149冷冻室排水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2527101.82020/11/52021/8/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门冰箱产品
150冰箱冷冻室风道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2527618.72020/11/52021/8/3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门冰箱产品
151制冷间室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3068737.72020/12/182022/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52冷藏室底部旋转存储架及冰箱雪祺电气202023211620.X2020/12/282021/11/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53一种快捷拼装式箱体合肥三电202120276483.32021/1/292021/11/2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54一种可折叠式保温装置合肥三电202120276875.X2021/1/292021/11/30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55散热系统及冰箱雪祺电气202120383706.62021/2/212021/11/1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56嵌入式冰箱门体与柜门安装结构及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2120383700.92021/2/212021/11/1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57冰箱底部散热系统及冰箱雪祺电气202120383695.12021/2/212021/11/1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58冰箱冷藏室嵌入式储物盒及冰箱雪祺电气202120690607.22021/4/62022/9/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159冰箱明门把手组件、冰箱门体及冰雪祺电气202120812950.X2021/4/202022/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1-15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160嵌入式冰箱门体与柜门安装结构及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2121006667.42021/5/122022/3/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61超薄高效翅片蒸发器及冰箱雪祺电气202121342082.X2021/6/172022/1/2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多门冰箱产品
162一种空间利用率高的陈列式商用冷柜合肥三电202121355379.X2021/6/182022/1/28实用新型受让取得技术储备
163集成式制冷系统及陈列式商用冷柜合肥三电202121478924.42021/7/12021/12/2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立展产品
164装饰条装配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2121553904.92021/7/92022/2/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165氛围灯装配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2121558975.82021/7/92022/2/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多门冰箱产品
166冰箱饮水机出水装置及冰箱雪祺电气202121631728.62021/7/192022/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饮水机模块冰箱产品
167冰箱挂架组件与冰箱雪祺电气202121858273.12021/8/102022/3/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68冰箱发光搁架组件与冰箱雪祺电气202122077118.22021/8/312022/7/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69冰箱制冰机进水组件与冰箱雪祺电气202122291073.92021/9/222022/3/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70冰箱高度调节机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2122294447.22021/9/232022/3/22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71冰箱变温室风道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2122325819.32021/9/232022/7/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3G+冰箱产品
172双风机极冻风道及冰箱雪祺电气202122345787.32021/9/272022/7/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73冰箱压缩机底板及冰箱雪祺电气202122773629.82021/11/132022/7/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3G+冰箱产品
174可调节式瓶框组件及冰箱雪祺电气202220346313.22022/2/212022/8/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75翻转式托盘及冰箱雪祺电气202220346343.32022/2/212022/8/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76冰箱高脚杯挂架及冰箱雪祺电气202220574641.82022/3/162022/8/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177具有自锁功能的冰箱酒柜抽屉组件及冰箱雪祺电气202220574595.12022/3/162022/12/1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178制冰机碎冰装置及冰箱雪祺电气202220596891.12022/3/182022/8/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制冰机模块冰箱

1-1-15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产品
179冰箱保湿抽屉及冰箱雪祺电气202220665812.82022/3/242022/8/9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80制冷机组提升机构及立式冷柜合肥三电202220890355.22022/4/182022/9/6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立展产品
181冰箱压缩机仓底面出风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2220991148.62022/4/262022/1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82冰箱瓶框挂板固定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2220988364.52022/4/262022/1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83嵌入式冰箱门体与柜门安装结构及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2221128522.62022/5/112022/10/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84嵌入式冰箱门体与柜门安装工装及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2221125316.X2022/5/112022/10/11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85冰箱翻转梁加热丝供电结构及冰箱雪祺电气202221338454.62022/5/312022/1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86铰链组件及冰箱雪祺电气202221541503.62022/6/202022/11/18实用新型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87冰箱箱体雪祺电气201330648068.72013/12/262014/8/27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1G/2G冰箱产品
188冰箱把手(领夹式)雪祺电气201430293871.82014/8/192015/3/1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1G/2G冰箱产品
189冰箱暗把手雪祺电气201430404211.22014/10/232015/4/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1G/2G冰箱产品
190冰箱雪祺电气201530349140.52015/9/112016/2/2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冰箱产品
191冰箱雪祺电气201530349033.22015/9/112016/2/2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冰箱产品
192冰箱(哆芬系列)雪祺电气201630025971.12016/1/252016/7/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193冰箱(双11系列)雪祺电气201630025970.72016/1/252016/7/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194冰箱(禅系列)雪祺电气201630025972.62016/1/252016/7/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195冰箱门(藏显)雪祺电气201630453483.02016/8/312017/1/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冰箱产品
196冰箱门(冻显)雪祺电气201630451645.72016/8/312017/1/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冰箱产品
197冰箱翻转梁导向座雪祺电气201630476558.72016/9/212017/2/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3

1-1-156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G+多门冰箱产品
198冰箱门(暗把手系列)雪祺电气201630482480.X2016/9/262017/1/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3G+冰箱产品
199冰箱(暗把手系列)雪祺电气201630482669.92016/9/262017/1/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3G+冰箱产品
200冰箱内胆(照明灯隐藏式)雪祺电气201630500295.92016/10/122017/3/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3G+冰箱产品
201冰箱门(暗把手显控)雪祺电气201630560052.42016/11/182017/3/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2G+/3G/3G+冰箱产品
202冰箱抽屉雪祺电气201630649319.72016/12/272017/6/20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203冰箱门(对开门冰箱)雪祺电气201630649318.22016/12/272017/7/1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204冰箱门雪祺电气201630653485.42016/12/282017/6/20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205冰箱抽屉雪祺电气201730027462.72017/1/232017/9/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206冰箱(对开门)雪祺电气201730027463.12017/1/232017/7/2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07反包边覆膜件雪祺电气201830183081.22018/4/272018/9/7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全系列冰箱产品
208冰箱门把手雪祺电气201830183379.32018/4/272018/9/7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209饮水机外壳面板雪祺电气201830224774.12018/5/162018/10/19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饮水机模块冰箱产品
210冰箱(三门单暗拉通把手)雪祺电气201830224773.72018/5/162018/11/1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211冰箱(三门)雪祺电气201830225100.32018/5/162018/10/19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12冰箱门顶灯雪祺电气201830225097.52018/5/162018/10/19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213顶灯(全卡接式)雪祺电气201830248177.22018/5/252018/10/19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14冰箱(5)雪祺电气201830358266.22018/7/52018/12/1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十字四门冰箱产品
215冰箱(3)雪祺电气201830358271.32018/7/52018/12/1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十字四门冰箱产品
216冰箱(1)雪祺201830358273.22018/72018/1外观原始应用于2G+十

1-1-157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电气/52/14设计取得字四门冰箱产品
217冰箱(2)雪祺电气201830358272.82018/7/52018/12/1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十字四门冰箱产品
218冰箱(4)雪祺电气201830358267.72018/7/52018/12/1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十字四门冰箱产品
219冰箱雪祺电气201830399168.32018/7/242018/12/1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20冰箱雪祺电气201830572268.12018/10/152019/2/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对开门冰箱产品
221冰箱雪祺电气201830740114.92018/12/192019/5/2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22冰箱(对开多门)雪祺电气201930253685.42019/5/222019/12/13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对开门冰箱产品
223制冰盒(可移动式)雪祺电气201930253225.12019/5/222019/12/13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224制冰饮水机座雪祺电气201930253224.72019/5/222019/12/13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饮水机模块冰箱产品
225冰箱(无边距全面屏)雪祺电气201930275934.X2019/5/302019/12/3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226冰箱雪祺电气201930349838.52019/7/32020/2/1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27用于冰箱的图形用户界面雪祺电气201930497798.92019/9/102020/4/1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制冰机冰箱产品
228冰箱玻璃搁架装饰条雪祺电气201930607808.X2019/11/62020/4/2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229冰箱风道背板雪祺电气201930607768.92019/11/62020/7/2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30冰箱果菜盒搁架雪祺电气201930607798.X2019/11/62020/7/2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多门冰箱产品
231冰箱抽屉雪祺电气201930607769.32019/11/62020/7/2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232冰箱瓶框雪祺电气201930607806.02019/11/62021/1/29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233冰箱玻璃搁架装饰条雪祺电气201930607785.22019/11/62020/4/2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34冰箱雪祺电气201930712323.72019/12/192020/5/2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1-1-158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235嵌入式冰箱雪祺电气202030486081.72020/8/242021/6/2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36蛋架雪祺电气202030709625.12020/11/232021/5/2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37冷柜合肥三电202130042558.72021/1/212021/6/29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38法式冰箱(系列4)雪祺电气202130050815.12021/1/252021/7/13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39法式冰箱(系列1)雪祺电气202130050809.62021/1/252021/11/19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40法式冰箱(系列3)雪祺电气202130050807.72021/1/252021/7/13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41法式冰箱(系列2)雪祺电气202130050808.12021/1/252021/11/19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42冰箱(法式系列2)雪祺电气202130586966.92021/9/62022/2/1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43冰箱传感器罩雪祺电气202130605976.22021/9/132022/3/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44对开门冰箱(系列2)雪祺电气202130604186.22021/9/132022/3/22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45对开门冰箱(3G-2)雪祺电气202130604276.12021/9/132022/3/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46冰箱抽屉(系列3)雪祺电气202130606872.32021/9/142022/2/1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47冰箱抽屉(系列1)雪祺电气202130606944.42021/9/142022/2/1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48冰箱抽屉(系列4)雪祺电气202130625861.X2021/9/222022/2/1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49冰箱抽屉(系列2)雪祺电气202130625849.92021/9/222022/2/1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50冰箱(对开门3G-1)雪祺电气202130628861.52021/9/232022/3/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3G冰箱产品
251冰箱顶灯雪祺电气202130631904.52021/9/242022/3/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252冰箱抽屉雪祺电气202130800863.82021/12/32022/7/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53带有温控图形用户界面的冰箱雪祺电气202130801223.92021/12/42022/9/1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54对开门冰箱雪祺电气202130805631.12021/12/72022/7/15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55嵌入式冰箱美妆盒雪祺电气202230084323.92022/2/222022/9/1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56冰箱(对开门大冷冻系列)雪祺电气202230086333.62022/2/232022/7/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57冰箱(四门)雪祺电气202230089571.22022/2/242022/7/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1-1-159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 日期取得 时间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他项权利使用情况
258冰箱抽屉(系列2)雪祺电气202230102045.52022/3/22022/7/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59冰箱抽屉(系列1)雪祺电气202230104490.52022/3/32022/7/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60冰箱搁架(系列2)雪祺电气202230104500.52022/3/32022/7/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61顶灯雪祺电气202230107361.12022/3/42022/11/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62冰箱照明灯雪祺电气202230112206.92022/3/72022/7/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63冰箱搁架(系列1)雪祺电气202230114795.42022/3/82022/7/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64冰箱显控面板雪祺电气202230116536.52022/3/82022/7/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65对开门冰箱雪祺电气202230116518.72022/3/82022/10/11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66对开门冰箱(系列1)雪祺电气202230222921.82022/4/202022/9/1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对开门冰箱产品
267对开门冰箱(系列2)雪祺电气202230222908.22022/4/202022/9/1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68冰箱(系列5)雪祺电气202230435750.72022/7/112022/11/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69冰箱(系列1)雪祺电气202230435756.42022/7/112022/11/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70冰箱(系列7)雪祺电气202230435749.42022/7/112022/11/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技术储备
271冰箱(系列8)雪祺电气202230435747.52022/7/112022/11/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72冰箱(系列9)雪祺电气202230435310.12022/7/112023/4/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73冰箱储水盒雪祺电气202230458492.42022/7/192022/11/18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74办公室冰箱雪祺电气202230458500.52022/7/192022/12/16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3G+冰箱产品
275冰箱(纹理)雪祺电气202230499050.42022/8/22023/1/13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76冰箱(渐变色)雪祺电气202230499103.22022/8/22023/1/13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2G+冰箱产品
277冰箱(内饰 四门)雪祺电气202230551893.42022/8/232023/4/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278冰箱(内饰 对开门系列1)雪祺电气202230551755.62022/8/232023/4/4外观设计原始取得应用于3G冰箱产品

发行人拥有的278项专利中,17项专利为受让取得,其余均为自主研发申请取得。由于相关专利技术的成本无法可靠计量,公司将技术研发过程中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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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计入研发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利的账面价值为0.00元。上述专利为公司主要产品所运用的核心技术和外观设计,保障了公司的产品研发和生产经营。

4、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项域名,基本情况如下:

权利人网站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取得方式注册日期 (取得时间)到期日期
雪祺 电气snowky.cn皖ICP备13016487号自主申请2016-12-192031-12-19

上述域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主要用于公司对外宣传,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上述域名的账面价值为0.00元。

发行人的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均用于公司主要产品,有利于保护发行人技术成果不受他人侵犯、提高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及价值,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产品研发具有重要意义;发行人使用的商标和域名有助于内外部形象宣传、保护公司形象和市场声誉、防止商标侵权。

5、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以及租赁使用的土地;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计拥有3宗土地使用权,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24,224.41平方米。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地址产权证号面积(㎡)用途使用权类型他项权利
1雪祺电气经开区青鸾路369号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81948号、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81951号66,751.16工业用地出让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81948号《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已抵押
2雪祺电气经开区青鸾路369号皖(2023)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34870号34,031.25工业用地出让
3雪祺电气经开区青鸾路8号民营科技二园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71225号、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71226号23,442.00工业用地出让

注:上述第1项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81948号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系公司依据205301授093B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额度授信合同》项下的自身银行借款、贸易融资、票据业务等各类融资事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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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的担保,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抵押期限为2020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1日

发行人上述土地使用权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用于承载发行人生产厂房、办公及研发场所,是发行人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及税费缴纳凭证、吸收合并瑞杰丝的相关资料以及土地权属证书,上述第1项土地使用权由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瑞杰丝取得。瑞杰丝在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时已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并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证书;2016年9月8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关于同意瑞杰丝(安徽)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土地和房产转让的函》,同意瑞杰丝依据吸收合并协议将该等土地使用权转让至公司;公司不存在变更土地使用权证载用途的情形。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及税费缴纳凭证以及土地权属证书等资料,上述第2、3项土地使用权由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均已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并依法取得了相关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证书;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变更土地使用权证载用途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用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根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2022年11月24日、2023年3月6日出具的《土地合法合规证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在该局没有因违法用地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综上,公司使用土地使用权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经开区青鸾路369号以及经开区青鸾路8号民营科技二园,公司在前述位置拥有自有土地、房产,均已合法取得相关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权属瑕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合法拥有主要经营场所,无搬迁计划,亦不存在搬迁风险。

6、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权属明确、无瑕疵,不存在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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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的核心知识产权为公司自有且权属清晰,不依赖授权方或共有方,不存在被替代的风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七、公司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就其生产、经营取得必需的业务资质或许可,具体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为国内外品牌商提供容积400L以上的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产品。

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需要获得的审批、认证(含合格供应商认证)、备案事项具体如下:

业务环节需取得的审批、认证、备案类型主要依据
生产销售环节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进行认证。”
CE、CB、UL、RoHS、ERP等境外安规、能耗、化学类产品认证根据产品销售区域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或基于客户要求,应当取得相关产品认证
管理体系认证根据公司与客户签署的有关业务合同的约定,部分客户要求公司确保生产的产品质量满足相关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标准
合格供应商认证根据公司与客户签署的有关业务合同的约定,部分客户要求对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认证
排污环节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范围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2、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公司属于名录第87类“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行业”之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
货物出口环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16修正)》(现已失效)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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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环节需取得的审批、认证、备案类型主要依据
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二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及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2修正)》,自2022年12月30日起,停止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于2022.01.01失效)第二十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1、《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公告〔2019〕14号,已于2022.01.01失效):“自本公告实施之日起,海关不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需要获取书面备案登记信息的,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在线打印备案登记回执,并到所在地海关加盖海关印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四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一)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相关认证

1、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取得的主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至认证单位
1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17010701975181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56WB、BCD-456WA等型号)2024-8-7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17010701975955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56WAP、BCD-456WBP等型号)2024-7-9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3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018010701085106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00WAP、BCD-500WBP等型号)2026-12-1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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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至认证单位
(CCC)
4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19010701166929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43WBANP、BCD-443WBAZNP等型号)2024-4-2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5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19010701229418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48WGBNP2、BCD-448WGBZNP2等型号)2024-9-16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6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19010701229421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46WG3NNP2、BCD-446WGBNP2等型号)2024-9-16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7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010701272990无霜冷藏冷冻箱(BCD-646WB1ANP2、BCD-646WB2BNP2等型号)2025-2-18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8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010701272992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23WG4DNP2、BCD-523WG4BNP2等型号)2025-2-18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9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010701308060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56WA、BCD-456WB等型号)2024-8-7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0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010701324580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56WAP、BCD-456WBP等型号)2024-7-9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1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1010701389664无霜冷藏冷冻箱(BCD-646WB1ANP2、BCD-646WB2BNP2等型号)2025-2-18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2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010701448290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08WP1(XJ),BCD-448WZP1(XJ)220V~50Hz1.5AR600a)2027-1-26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3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010701455835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24W220V~50Hz1.5AR600a)2027-3-15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4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010701457202无霜冷藏冷冻箱(BCD-620W1(G4BNP1) 、BCD-618WG4BNP1等型号)2027-3-2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5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022010701457664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85、BCD-480W等型号)2027-3-2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1-165

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至认证单位
(CCC)
16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010701490190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25W(BI)220V~50Hz1.5AR600a)2027-8-1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7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010701490183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86W(BI)220V~50Hz1.5AR600a)2027-8-1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8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010701497004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50WB1BYP1、BCD-551WB1BYP1等型号)2027-9-1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9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180701019203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45W、BCD-553W、BCD-540W220V~50Hz等型号)2025-12-30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20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180701017586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28WG2CNP2、BCD-528WG1ANP2等型号)2025-2-17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21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1180701021443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02W1(G3AZNP2)、BCD-485WG1BZNP2、BCD-502W,220V~等型号)2026-3-29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22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180701012855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28WG2CNP2、BCD-528WG1ANP2等型号)2025-2-17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23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1180701020892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02W1(G3AZNP2)、BCD-485WG1BZNP2、BCD-502W等型号)2026-3-29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24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180701015212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75WG、BCD-549W、BCD-554WG4BZP1、BCD-554WIP1、BCD-575WI等型号)2025-7-14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25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1180701025332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01WG1BN2、BCD-501WG3AN2220V~50Hz1.2AR600a)2026-8-18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26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1180701025163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01WG1BN2、BCD-501WG3AN2220V~50Hz1.2AR600a)2026-8-18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27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2020180701017468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28WG2CN2、2025-2-24威凯认证检测有限

1-1-166

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至认证单位
证证书(CCC)BCD-528WG1AN2等型号)公司
28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180701012891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28WG2CN2、BCD-528WG1AN2等型号)2025-2-24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29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180701031042无霜冷藏冷冻(BCD-458W等型号)2027-3-23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30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180701031065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58W等型号)2027-3-23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31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180701034801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59W(BI)220V~50Hz1.5AR600a)2027-8-11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32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180701034800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59W(BI)220V~50Hz1.5AR600a)2027-8-11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33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180701036646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95WGP220V~50Hz1.5AR600a)2027-10-13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34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180701036647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95WGP220V~50Hz1.5AR600a)2027-10-13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35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180701037235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13WB1等型号)2027-11-1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36雪祺有限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19240701000504冷藏陈列柜(LSC-371WS-D、LSC-371WS等型号)2024-12-30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37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517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05WB1P1、BCD-505WB1ZP1等型号)2025-1-15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38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526无霜冷藏冷冻箱(BCD-606WG1AP1、BCD-606WG2BP1等型号)2025-2-19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39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020240701000531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18WG1AP2、BCD-518WG1BP2等型号)2025-2-27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

1-1-167

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至认证单位
(CCC)公司
40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547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80WB1AP1、BCD-580WB1AZP1等型号)2025-3-12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41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551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18WG1A2、BCD-518WG1B2等型号)2025-3-12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42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552无霜冷藏冷冻箱(BCD-606WG1AN2、BCD-606WG2BN2等型号)2025-3-12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43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554无霜冷藏冷冻箱(BCD-606WG1ANP2、BCD-606WG2BNP2等型号)2025-3-18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44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682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85WB2BP1、BCD-585WB1BP1等型号)2025-7-5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45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683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68WG5P2B、BCD-566WG7P2B等型号))2025-7-5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46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799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32WG4BNP2、BCD-432WB4BNP2等型号)2025-9-6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47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884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68WG5P2B、BCD-566WG7P2B等型号)2025-9-29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48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885无霜冷藏冷冻箱(BCD-606WG1AN2、BCD-606WG2BN2等型号)2025-9-29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49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890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18WG1A2、BCD-518WG1B2等型号)2025-9-29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50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891无霜冷藏冷冻箱(BCD-606WG1ANP2、BCD-606WG2BNP2等型号)2025-9-29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51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020240701000892无霜冷藏冷冻箱(BCD-606WG1AP1、BCD-606WG2BP1等型号)2025-9-29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

1-1-168

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至认证单位
(CCC)公司
52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893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18WG1AP2、BCD-518WG1BP2等型号)2025-9-29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53雪祺有限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1240701001025自携封闭式陈列柜(CMW-960HBCM-LC、CMW-960HBCM-LCW等型号)2026-1-31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54雪祺有限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1240701001026自携封闭式陈列柜(KSV-510FHNC-S220V~50Hz2.5AR290)2026-1-31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55雪祺有限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1240701001027自携封闭式陈列柜(KSV-680FHNC-S220V~50Hz3.1AR290)2026-2-2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56雪祺有限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574自携封闭式陈列柜(KSV-310HACM-LCW、KSV-310HACM-LC等型号)2025-4-9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57雪祺有限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821自携封闭式陈列柜(KSV-680FHNC、KSV-680FHNS等型号)2025-9-21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58雪祺有限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822自携封闭式陈列柜(KSV-510HBCM-LCW、KSV-510HBCM-LC等型号)2025-9-21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59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3240701001786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40W、BCD-540WG 等型号)2028-1-10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60雪祺电气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3240701001784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55W、BCD-555WG 等型号)2028-1-10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61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010701294908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56WB220V~50Hz1.7AR600a)2024-7-9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62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010701295164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01WBT220V~50Hz1.7AR600a)2023-11-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63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022010701477464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85WSQ,BCD-485WQS2220V~50Hz1.5AR600a)2027-3-2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1-169

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至认证单位
(CCC)
64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010701321704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23W、BCD-519WD220V~50Hz1.7AR600a)2025-2-18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65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1010701411314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56WB220V~50Hz1.7AR600a)2024-7-9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66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622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18WB220V~50Hz1.7AR600a)2025-2-27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67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621无霜冷藏冷冻箱(BCD-606WB220V~50Hz1.5AR600a)2025-2-19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68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739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80WBT220V~50HzR600a1.5A)2025-3-12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69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765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85WBS220V~50Hz1.5AR600a)2025-7-5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70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0240701000737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05WBS220V~50Hz1.5AR600a)2025-1-15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71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1240701001164无霜冷藏冷冻箱(BCD-606WB220V~50Hz1.5AR600a)2025-9-29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72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1240701001156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18WB220V~50Hz1.7AR600a)2025-9-29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73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180701034397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75WGF220V~50Hz1.5AR600a)2025-7-14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74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180701033358无霜冷藏冷冻箱(BCD-458WDQ220V~50Hz1.5AR600a)2027-3-23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75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021180701024192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45BTZG,BCD-553WBTZ,2025-12-30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1-1-170

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至认证单位
(CCC)BCD-540BTZG220V~50Hz1.5AR600a
76合肥三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2022180701037445无霜冷藏冷冻箱(BCD-513WGF220V~50Hz1.5AR600a)2027-10-30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注:以上序号第36、53-58项认证证书未更名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已不再生产该等产品,故未办理更名手续

2、境外产品认证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境外销售业务,公司根据产品销售区域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或基于客户要求取得的出口冰箱主要产品认证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销售 区域认证 类型认证或测试名称发证机构认证内容编号发证 日期有效期至
1美国、加拿大安规类认证UL认证证书ULLLC冷藏冷冻箱(BCD-486W、BCD-486WI等)(BCD-587W(a)、BCD-587WID(a)等)UL-CA-L45430-511-21500202-18/UL-US-L45430-311-21500202-182023-5-26长期
2美国、加拿大安规类认证UL认证证书ULLLC冷藏冷冻箱(BCD-606WI、CFRBI1844-36**等)UL-US-2017580-6/UL-CA-2014050-62023-5-26长期
3美国、加拿大安规类认证UL认证证书ULLLC冷藏冷冻箱(BCD-523W、BCD-556W等)UL-US-2019512-6/UL-CA-2015776-62023-5-26长期
4美国、加拿大安规类认证CSA认证证书CSAGROUP冷藏冷冻箱(BCD-606W******、FFS207L0W等)702067992023-5-30长期
5美国、加拿大化学类认证FDA认证报告T?V S?D China冷藏冷冻箱(BCD-436Wbcdefg、BCD-494Wbcdefg等)48.400.23.0198.01-00/052023-4-112024-4-10
6美国、加拿大化学类认证美国加州65号认证报告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简称“SGS”)冰箱部件:风道盖板覆膜AL板;水箱;推冰轮;进水软管玻璃搁架等No.TAOEC23008883012023-3-62024-3-5
7欧洲化学类认证RoHS测试浙江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冷藏冷冻箱(BCD-456WENbcdefg、BCD-508Wabcde等)SHAH0147586601S22023-4-272023-9-8
8欧洲化学类认证REACH测试浙江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冷藏冷冻箱(BCD-456WENbcdefg、BCD-508Wabcde等)SHAH0147586602S22023-4-272023-9-8
9欧洲化学类认证FCM测试T?VS?DChina冷藏冷冻箱(BCD-436Wbcdefg、BCD-494Wbcdefg等)48.400.23.0198.01-00/01 48.400.23.0198.01-00/02 48.400.23.0198.01-00/032023-4-112024.-4-10

1-1-171

序号销售 区域认证 类型认证或测试名称发证机构认证内容编号发证 日期有效期至
48.400.23.0198.01-00/04
10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32Wabcde、BCD-432WDabcde)No.N8A1108960009Rev.002022-5-272027-5-26
11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46Wabcdef、BCD-446WDabcdef等)No.N8A1108960012Rev.012023-4-112028-4-10
12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501Wabcde、BCD-501WDabcde等)No.N8A1108960004Rev.002022-4-262027-4-25
13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58W(BI)abcd)No.N8A1108960021Rev.002023-5-192028-5-18
14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85W(BI)abcd BCD-424W(BI)abcd)No.N8A1108960020Rev.002023-5-192028-5-18
15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36Wbcdefg、BCD-494Wbcdefg等)AN5056438500012022-11-82027-11-7
16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3Wabcdef、BCD-513WDabcdef)AN5058352800012023-4-282028-4-27
17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7WAabcdef、BCD-517WDAabcdef等)AN5054717500012022-6-92027-6-8
18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6Wabcdefg、BCD-637Wabcdefg等)AN5058511600012023-5-92028-5-8
19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8WAabcde、BCD-528WDAabcde等)AN5058109400012023-4-122028-4-11
20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85WAabcdef、BCD-585WDAabcdef等)AN5057539800012023-2-272028-2-26
21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56Wabcdefg等)AN5056210300012022-10-192027-10-18
22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62WIJ)AN5055444000012022-9-222027-9-21
23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70Wabcdefg、BCD-567Wabcdefg等)AN5058102500012023-4-122028-4-11
24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12Wabcdefg、BCD-646WDabcdefg等)AN5058025700012023-3-302028-3-29
25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31WAabcde、BCD-631WDAabcde)AN5058354400012023-4-282028-4-27
26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冷藏冷冻箱AN5054928200012023-4-2028-

1-1-172

序号销售 区域认证 类型认证或测试名称发证机构认证内容编号发证 日期有效期至
and(BCD-640WIabcde)204-19
27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 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08Wabcde、BCD-508WDabcde等)AN5056559600012022-12-132027-12-12
28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 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95Wabcde、BCD-595WIabcde)AN5057706400012023-3-72028-3-6
29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必维国际检验集团(简称“BV”)冷藏冷冻箱(BCD-518WAabcdef、BCD-518WEabcdef等)N°2166AS01AQYS38241-N1&2166AF01AQYS38241-N12022-1-192027-1-18
30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32Wabcde、BCD-432WDabcde)No.E8A1108960007Rev.002022-5-242027-5-23
31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36WBbcdefg、BCD-472WBbcdefg)No.E8A0822480094Rev.032022-1-102027-1-9
32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36Wbcdefg、BCD-472Wbcdefg)No.E8A1108960002Rev.002022-3-142027-3-13
33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46Wabcdef、BCD-446WDabcdef等)No.E8A0822480111Rev.042022-1-102027-1-9
34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501Wabcde、BCD-501WDabcde等)No.E8A1108960001Rev.002022-2-232027-2-22
35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563WBabcde、BCD-563WDBabcde)No.E8A1108960006Rev.002022-5-102027-5-9
36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58W(BI)abcd)No.E8A1108960014Rev.002023-5-82028-5-7
37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85W(BI)abcd、BCD-424W(BI)abcd)No.E8A1108960015Rev.002023-5-82028-5-7
38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36WCbcdefg、BCD-472WCbcdefg等)AE5053041400012022-1-172027-1-16
39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56WAbcdefg、BCD-456WDAbcdefg)AE5053041500012022-1-172027-1-16
40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56WEbcdefg、BCD-456WDEbcdefg)AE5056114500012022-10-112027-10-10
41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96Wbcdefg、BCD-494Wbcdefg等)AE5053675800012022-3-222027-3-21
42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96WAbcdefg、AE5053041600012022-1-172027-1-16

1-1-173

序号销售 区域认证 类型认证或测试名称发证机构认证内容编号发证 日期有效期至
BCD-518WDAbcdefg等)
43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00WAabcde)AE5053045900012022-1-172027-1-16
44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05WCabcdef、BCD-505WDCabcdef)AE5057849600012023-3-212028-3-20
45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3Wabcdef、BCD-513WDabcdef)AE5053449800012022-3-12027-3-1
46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8WBbcdefg、BCD-518WBBbcdefg等)AE5053048000012022-1-172027-1-16
47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6Wabcdefg)AE5053674700012022-3-222027-3-21
48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8WAabcde、BCD-528WDAabcde)AE5053024500012022-1-172027-1-16
49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8WBabcdef、BCD-528WDBabcdef)AE5053048200012022-1-172027-1-16
50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56Wabcdefg)AE5052439300012021-11-112026-11-10
51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56WAabcdef)AE5053048600012022-1-172027-1-16
52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62WBabcde)AE5053423200012022-2-232027-2-22
53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62WAabcde)AE5053048700012022-1-172027-1-16
54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67WAabcdefg、BCD-570WAabcdefg)AE5053676000012022-3-222027-3-21
55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85WEabcdef、BCD-585WDEabcdef)AE5053054200012022-1-172027-1-16
56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85WAabcdef、BCD-585WDAabcdef等)AE5053054300012022-1-172027-1-16
57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06WBabcdefg、BCD-606WDBabcdefg)AE5053054600012022-1-172027-1-16
58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06WAabcdefg、BCD-606WDAabcdefg)AE5053054700012022-1-172027-1-16
59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12Wabcdefg、BCD-646WDabcdefg)AE5053676300012022-3-222027-3-21
60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AE5052168700012021-10-202026-10-19

1-1-174

序号销售 区域认证 类型认证或测试名称发证机构认证内容编号发证 日期有效期至
(BCD-631WAabcde、BCD-631WDAabcde)
61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37WAbcdefg、BCD-637WBbcdefg等)AE5053673700012022-3-222027-3-21
62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40WBabcdef、BCD-640WDBabcdef)AE5054106400012022-4-252027-4-24
63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40WIabcde、BCD-528WIbcde)AE5057089700012023-1-92028-1-8
64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46WAabcdefg、BCD-646WDAabcdefg)AE5057851000012023-3-212028-3-20
65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46WBabcdefg、BCD-646WDBabcdefg)AE5053056200012022-1-172027-1-16
66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IntertekTestingServicesShanghai冷藏冷冻箱(BCD-618W*******、BCD-545W*******等)220300668SHA-V12022-3-252027-3-24
67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 Shanghai冷藏冷冻箱(BCD-508Wabcde、BCD-508WDabcde等)221102872SHA-V12022-12-122027-12-11
68欧洲安规类认证CE认证证书必维国际检验集团(简称“BV”)冷藏冷冻箱(BCD-518WAabcdef、BCD-518WDAabcdef等)N°2166AB02AQYS38320-N12022-2-282027-2-27
69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S?D冷藏冷冻箱(BCD-432Wabcde)48401215296002022-4-19长期
70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S?D冷藏冷冻箱(BCD-501Wabcde)48401210858002021-6-4长期
71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S?D冷藏冷冻箱(BCD-563WBabcde)48401211969002022-3-31长期
72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S?D冷藏冷冻箱(BCD-563WAabcde)48401211967002022-2-14长期
73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S?D冷藏冷冻箱(BCD-563WDBabcde)48401211970002022-3-31长期
74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S?D冷藏冷冻箱(BCD-563WDAabcde)48401211968002022-2-16长期
75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36WBbcdefg)603953400032022-8-3长期
76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6Wabcdef)603916090022022-7-6长期
77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6Wabcdef)CN206LJF0022022-7-6长期
78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6WAabcdef)603734380012020-6-29长期
79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冷藏冷冻箱CN21E4L10022023-1-长期

1-1-175

序号销售 区域认证 类型认证或测试名称发证机构认证内容编号发证 日期有效期至
and(BCD-446WBabcdef)4
80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6WBabcdef)CN21QXZL0022023-1-4长期
81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6WDabcdef)603916070022022-7-6长期
82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6WDabcdef)CN20X75M0022022-7-6长期
83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6WDAabcdef)603734530012020-6-29长期
84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6WDBabcdef)CN21IE2U0022023-1-4长期
85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6WDBabcdef)CN21OHX60022023-1-4长期
86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8Wabcdef)CN216UJN0022022-8-3长期
87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8WBabcdef)CN21PLZY0012021-8-17长期
88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8Wabcdef)NN203E2H0022022-8-3长期
89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8WDabcdef)NN201RZ90022022-8-3长期
90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8WDBabcdef)CN210EMS0012021-8-17长期
91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48WDabcdef)NN20KST80022022-8-3长期
92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56WAbcdefg)CN21SFHA0012021-4-27长期
93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56WAbcdefg)603734560022021-7-29长期
94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56WDAbcdefg)CN21346E0012021-4-27长期
95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56WDAbcdefg)603734580022021-7-29长期
96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72WBbcdefg)603953410032022-8-3长期
97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00WAabcde)CN21JRPJ0012021-5-8长期
98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01WDabcde)CN211N050012021-6-28长期
99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05WADabcdef)NN20SOUO0022023-1-4长期
100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05WCabcdef)NN204KA10022021-5-6长期
101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05WDADabcdef)NN20D9DA0022023-1-4长期
102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冷藏冷冻箱NN20J2080022021-5-长期

1-1-176

序号销售 区域认证 类型认证或测试名称发证机构认证内容编号发证 日期有效期至
and(BCD-505WDCabcdef)6
103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3Wabcdef)CN226SO20012022-2-22长期
104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8Wabcdefg)CN20PMJ40022022-10-12长期
105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8WBbcdefg)CN205LWK0012021-3-15长期
106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8WBabcdefg)CN21OBPT0022022-10-12长期
107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8WBBbcdefg)CN21DC8V0012021-4-25长期
108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8WDabcdefg)CN20O7EN0022022-10-12长期
109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8WDBbcdefg)CN20HHRH0012021-3-15长期
110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3Wabcdef)603916100012020-7-17长期
111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3WAabcdef)604104340022022-8-3长期
112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3WDAabcdef)604104350022022-8-3长期
113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8WBabcdef)CN21MWWL0012021-4-25长期
114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8WAabcde)603953420012020-7-28长期
115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8WDBabcdef)NN20AGYE0012020-9-25长期
116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8WDAabcde)603953430012020-7-28长期
117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8WIbcde)CN22NGIA0012022-4-18长期
118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42Wabcdefg)CN20PPQK0022022-10-12长期
119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45Wabcdefg)CN20O86O0022022-10-12长期
120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56Wabcdefg)603953450022022-7-6长期
121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56Wabcdefg)603953440022022-7-6长期
122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56WAabcdef)NN20EW530022023-5-18长期
123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56WAabcdef)NN200IN70012020-10-26长期
124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62WAabcde)CN21F8ZG0022022-8-3长期
125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67WAabcdefg)604104390012020-9-17长期

1-1-177

序号销售 区域认证 类型认证或测试名称发证机构认证内容编号发证 日期有效期至
126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70WAabcdefg)604104380012020-9-17长期
127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85WAabcdef)NN20ZL9J0012020-10-13长期
128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85WDAabcdef)NN20YHKM0012020-10-13长期
129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06WBabcdefg)CN217RGL0022022-7-6长期
130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06WAabcdefg)603734590022023-1-4长期
131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06WDBabcdefg)CN21J5NC0022022-7-6长期
132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06WDAabcdefg)603734610022023-1-4长期
133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15WAabcdef)CN20KP7P0022022-10-12长期
134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15WBbcdefg)604104310022022-7-6长期
135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18WAabcdef)CN20XPXD0022022-10-12长期
136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18WBbcdefg)604104300022022-7-6长期
137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37WXBbcdefg)CN20Y3BN0032022-8-3长期
138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46WAabcdefg)603916150012020-7-23长期
139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46WBabcdefg)CN210IUX0012021-4-7长期
140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46WDAabcdefg)603916190012020-7-23长期
141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S?D冷藏冷冻箱(BCD-424W(BI)abcd)48401230517002023-4-25长期
142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S?D冷藏冷冻箱(BCD-458W(BI)abcd)48401230528002023-4-25长期
143欧洲能耗类认证ERP测试T?VS?D冷藏冷冻箱(BCD-485W(BI)abcd)48401230518002023-4-25长期
144澳大利亚安规类认证SAA认证证书T?VRheinlandAustralia冷藏冷冻箱(BCD-640WBABABAB、BCD-640WDBABABAB等)AZ690261692022-7-12027-7-1
145澳大利亚安规类认证EMC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40WBabcdef、BCD-640WDBabcdef)CN211W820022022-4-20长期
146澳大利亚安规类认证EMC测试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 Shanghai冷藏冷冻箱(BCD-508Wabcde、 BCD-508WDabcde等)220902421SHA-0012022-12-2长期
147澳大利亚能耗类认证GEMS测试T?VRheinl冷藏冷冻箱CN22FS0K0012022-4-长期

1-1-178

序号销售 区域认证 类型认证或测试名称发证机构认证内容编号发证 日期有效期至
and(BCD-640WBabcdef、WSE6630BA等)19
148澳大利亚能耗类认证GEMS测试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40WDBabcdef、WSE6640SA等)CN22YNXA0012022-4-19长期
149澳大利亚能耗类认证GEMS 测试T?V 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08Wabcde、WQE4900AA、WQE4900BA)CN22368I0012023-1-30长期
150澳大利亚能耗类认证GEMS 测试T?V 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 508WDabcde、WQE4960AA、WQE4960BA)CN224MW20012023-1-30长期
151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32Wabcde、BCD-432WDabcde)SGPSB-HS-110342022-5-30长期
152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46Wabcdef、BCD-446WDabcdef等)SGPSB-HS-10236M22023-4-11长期
153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501Wabcde、BCD-501WDabcde等)SGPSB-HS-08999M12022-4-26长期
154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58W(BI)abcd)SG PSB-HS-129432023-5-19长期
155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S?D冷藏冷冻箱(BCD-485W(BI)abcd、BCD-424W(BI)abcd)SG PSB-HS-129392023-5-22长期
156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36Wbcdefg、BCD-494Wbcdefg等)JPTUV-126407-M22022-11-8长期
157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456WEbcdefg、BCD-456WDEbcdefg)JPTUV-1403162022-10-13长期
158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3Wabcdef、BCD-513WDabcdef)JPTUV-132793-M22023-4-28长期
159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17WAabcdef、BCD-517WDAabcdef等)JPTUV-1360742022-6-9长期
160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6Wabcdefg等)JPTUV-132011-M12023-5-9长期
161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28WAabcde、BCD-528WDAabcde等)JPTUV-1465432023-4-13长期
162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37Wbcdefg、BCD-537WDbcdefg等)JPTUV-1308612021-12-22长期

1-1-179

序号销售 区域认证 类型认证或测试名称发证机构认证内容编号发证 日期有效期至
163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85WAabcdef、BCD-585WDAabcdef等)JPTUV-133230-M12022-9-30长期
164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56Wabcdefg等)JPTUV-128727-M22022-10-19长期
165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62WIJ)JPTUV-1381082022-9-22长期
166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70Wabcdefg、BCD-567Wabcdefg等)JPTUV-126464-M12023-4-12长期
167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12Wabcdefg、BCD-646WDabcdefg等)JPTUV-126055-M12023-3-30长期
168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631WAabcde,BCD-631WDAabcde)JPTUV-128247-M12023-4-28长期
169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Rheinland冷藏冷冻箱(WSE6670SA、WSE6670BA等)JPTUV-1366912023-4-20长期
170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 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08Wabcde、BCD-508WDabcde等)JPTUV-141791-M12023-2-28长期
171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T?V Rheinland冷藏冷冻箱(BCD-595Wabcde、BCD-595WIabcde)JPTUV-143948-M12023-3-7长期
172IEC成员国安规类认证CB认证证书必维国际检验集团(简称“BV”)冷藏冷冻箱(BCD-518WAabcdef、BCD-518WEabcdef等)FR_710744/M12022-2-17长期

3、管理体系认证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建立必要的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关机构的认证,公司拥有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认证单位
1雪祺有限GB/T24001-2016/ISO14001:200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18E32123R2M食品冷柜、冷藏冷冻箱的设计、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2018-8-1至2021-8-10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雪祺电气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21E32842R3M家用电冰箱和制冷陈列柜的设计、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2021-7-31至2024-8-10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3雪祺有限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18S11764R2M食品冷柜、冷藏冷冻箱的设计、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2018-8-1至2021-8-10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1-1-180

序号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有效期认证单位
4雪祺电气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21S22525R3M家用电冰箱和制冷陈列柜的设计、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2021-7-31至2024-8-10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5雪祺有限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18Q24277R2M食品冷柜、冷藏冷冻箱的设计、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2018-8-01至2021-8-10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6雪祺电气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21Q24770R3M家用电冰箱和制冷陈列柜的设计、制造2021-7-31至2024-8-10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4、合格供应商认证

发行人主要客户均为冰箱行业知名企业,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具有多年的合作历史。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通过美的集团、美菱集团、海信集团、伊莱克斯等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考核。

(二)进出口相关业务资质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冰箱产品出口业务已取得的相关资质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资质类型核发/备案 机关编号登记/备案 时间有效期至
1雪祺有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安徽合肥)备案登记表编号:014449152016-1-19长期
2雪祺电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进出口企业代码:34005770938462022-3-15长期
3雪祺有限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登记号:34006041472012-7-2长期
4雪祺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海关注册编码:34012601172015-4-24长期
5雪祺电气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庐州海关海关注册编码:3401260117检验检疫备案号:3400604147-2068-7-31
6合肥三电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018长期
7合肥三电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进出口企业代码:3400MA2RY84162020-8-17长期

1-1-181

序号公司名称资质类型核发/备案 机关编号登记/备案 时间有效期至
8合肥三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海关注册编码:340126065F检验检疫备案号:34114001202018-12-14长期
9合肥三电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庐州海关海关注册编码:340126065F检验检疫备案号:3411400120-2068-7-31

注1:合肥三电2018年8月设立当年已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但由于公司通过主管机关的备案系统进行电子化备案未留存相关记录且主管机关处亦未留存相关记录,故合肥三电未能提供2018年对外贸易备案的相关资料;注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及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2 修正)》,自2022年12月30日起,停止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三)排污相关业务资质

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不涉及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公司属于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排污相关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排污单位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生产经营场所 地址登记平台登记时间有效期至
1雪祺有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首次)91340100577093846F002W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020-4-232025-4-22
2雪祺有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变更)2020-11-52025-11-4
3雪祺电气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变更)2022-6-302025-11-4
4雪祺有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40100577093846F003X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8号民营科技园二园内厂房2020-7-22025-7-1
5雪祺电气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40100577093846F004Y2022-2-112027-2-10

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相关资质及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申请续期不存在实质障碍。

八、发行人生产技术、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核心技术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产品自主研发和设计能力,是业内知名的大冰箱ODM供应商。公司设有技术中心,负责推进新产品全流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1-1-182

公司投资建设了业内先进的冰箱研发检测实验室,先后通过了UL、CSA、TUV莱茵、SGS、DEKRA 授权实验室等资质认证,可以满足北美、欧盟、澳洲、南美、非洲、亚洲等全球主要地区的性能测试和认证要求。与此同时,公司还搭建了1G、2G、2G+、3G和3G+等产品平台,持续对产品及产品平台进行迭代升级。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冰箱研发生产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技术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在产品平台、产品技术、工程技术及过程控制四方面形成了丰厚的技术积累,使产品的整机性能、结构工艺、制造过程达到了较高水平。公司所具有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应用产品主要技术优势所处 阶段技术来源
1箱体发泡技术全系列冰箱及商用展示柜 产品箱体发泡充注采用“双枪充注”系统,可确保大容积冰箱箱体发泡密度的均匀性,箱体发泡层最大与最小密度相差2kg/m3;发泡设备采用100吨的大台面冲床代替传统的液压夹具系统,通过通用设备专业化应用保证发泡箱体的精度和尺寸的稳定性,箱体对角线误差可控制在±1mm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290°开门技术全系列冰箱产品该技术通过箱胆上设置的特殊结构,以及可倾斜抽出的冰箱抽屉安装结构,实现冰箱门在90°开启状态下无障碍取放食物,有效解决了冰箱放置空间受限的问题,为用户节省了空间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3单系统可控多温区的风道 系统3G/3G+系列冰箱产品该技术通过采用单个蒸发器控制三个间室的不同温区,实现三个温区的独立可调可控,同时含有一个可变温区,所有间室均具有全自动除霜功能,并通过高效风道制冷系统进行合理的风量分配,实现间室温度分布的均匀性,有效增加食物的储放时间以及满足不同食物储放所需不同温区的要求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4防过失冰箱翻转梁系统全系列冰箱产品该技术在冰箱导向支架受到导向座挤压时向左/右运动,并利用弹性件消除弹性形变,从而复位。使翻转梁本体避开了导向座的干涉,在门体关闭时无需预先设置翻转梁为垂直状态,不会因为操作失误而导致翻转结构的损坏,结构简单,实用性强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5可调式冰箱门铰链3G系列冰箱产品该技术涉及到一种冰箱门铰链创新结构,不仅保证冰箱门体能够平稳关闭开启,也具有使用便利、寿命长和可快速便捷调节门体高低的优势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6极冻保鲜3G+系列冰箱产品

该技术涉及到产品内部间室设置独立区域,在该独立区域单独设置风扇并通过高效进、回风系统,使得该区域放置的食物快速穿过冰晶带从而保持鲜活度

试生产自主研发
7弹性卡接式瓶框全系列冰箱产品该技术通过瓶框和门胆之间的配合结构,实现对瓶框装配后在三维空间五个自由度的限制,另外一个自由度采用弹性卡接结构用于安装和拆卸,该结构具有拆装方便、安全可靠及制造工艺简单等优势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8嵌入式冰3G/3G+该系列产品采用嵌入式设计概念,在流体学原理基础大批量自主

1-1-183

序号核心技术应用产品主要技术优势所处 阶段技术来源
箱散热 系统系列冰箱产品上,通过对机械室各零部件以及底部空间的科学布局,采用强制对流式风循环,实现产品底部的前面进风与出风,高效解决嵌入式冰箱散热问题生产研发
9蓄冷式风道系统全系列冰箱产品该项技术涉及一种冰箱带调节风门的蓄冷风道结构,降低了箱体化霜时的热负荷对间室内温度的影响,减小化霜过程中的化霜增量,解决化霜时带来的间室内温度回升等问题,保证冰箱内部温度在化霜期间不受影响,为食品储藏间室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温度空间,从而提升食品的保鲜效果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10照明功能的玻璃 搁架3G+系列冰箱产品该项技术涉及冰箱间室内的照明问题,解决现有冰箱间室照明不充分以及存在照明死角的问题。通过在玻璃搁架前饰条内置入照明装置并通过玻璃搁架安装支架与内部线束导通,实现光源从玻璃搁架的前上部向后下两个方向覆盖式照射,无照射死角且达到“见光不见灯”的舒适照明效果试生产自主研发
11一体化嵌入式 大冰箱3G/3G+系列冰箱产品该系列产品实现大冰箱整体嵌入式设计概念,开门时冰箱门超箱体的最大间距4mm,并依靠底部高效散热系统,冷藏多维度出风及冷冻蜗壳风道,再结合综合控制程序优化实现该系列产品与橱柜嵌入放置,并满足门体自由更换的定制化需求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12插销锁紧式玻璃 搁架全系列冰箱产品该项技术提供了一种防翻转脱落隐藏式冰箱搁架安装结构,较现有冰箱的搁架,采用弹性插销将玻璃搁架锁定在箱胆两侧的安装孔内,不仅可以满足冰箱搁架的稳固安装需求,而且具有结构精巧、安全可靠、防翻转脱落效果好、拆装方便及美观度高等优势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13嵌入式冰箱门体可调整安装系统3G+系列冰箱产品该项技术涉及到嵌入式冰箱门体与柜门安装结构。通过该项技术运用可使嵌入式冰箱门体与柜门安装定位简单精确,并将安装结构全部隐藏在橱柜柜门及嵌入式冰箱门体之间,且设有三个方向的可调节装置,实现了嵌入冰箱门体与柜板门安装和调整的便捷性,也极大的提高了产品的美观度试生产自主研发
14密封可靠的饮水机装置2G+系列冰箱产品该项技术涉及到冰箱带饮水机功能的出水装置及冰箱,通过在出水嘴阀芯的底部设置弹性密封圈,配合出水嘴嘴口处向内延伸的凸圈设计,使弹性密封圈将凸圈与阀芯之间的空隙密封,可有效防止漏水,具有结构可靠、使用便利和安全卫生等优势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15独立式模块化制冷/制热双功能机组陈列柜、商用冷柜产品该系列产品采用抽取式Cassette机组(模块化标准设计),小管径不等片距铝管换热器,微通道换热器,并应用双转速EC横流风机及DC轴流风机,采用低噪音蜗壳风道,满足商用冷柜1级能效要求,制冷满足冷藏(≤3.3℃)和冷冻(≤-18℃)温区要求,同时采用PTC制热用加热器,满足50℃~60℃的热饮 需求基础 研究自主研发
16底置式风冷制冷 系统陈列柜、商用冷柜产品该系列产品制冷系统放置在箱体内侧底部,充分利用空间,采用双转速EC轴流风机实现冷风从底部吹到箱体上部的风循环,再通过自然对流实现快速冷却,整机温度均匀性较好大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17多门多温陈列柜、该产品具有多门多功能,可满足饮品的冷藏与加热需基础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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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应用产品主要技术优势所处 阶段技术来源
区多功能可转换式展示柜商用冷柜产品求,并具备碳酸饮料的冰沙功能,满足不同使用场景的多种功能性需求研究研发

(二)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研发项目研发目标及主要内容项目进展
1嵌入式冰箱研发项目该项目产品实现大冰箱整体嵌入设计概念,定义为3G+平台产品,该产品放置仅需预留4mm嵌入间隙,具备底部高效散热系统及冷藏多维度出风、冷冻专利风道,并结合控制程序优化实现产品与橱柜的嵌入放置,并可以满足两种门体配置的自由更换;该研发项目涉及对开门,十字四门两款产品类型试制阶段
2嵌入式法式四门冰箱研发项目该项目为3G+平台产品,产品特性沿用嵌入式冰箱研发项目的嵌入式设计概念,全新开发法式四门产品,完善嵌入式产品类型,该款产品可以满足单系统多温区的市场需求技术设计阶段
3嵌入式两门冰箱研发项目该项目为3G+平台产品,产品特性沿用嵌入式冰箱研发项目的嵌入式设计概念,全新开发上下两门产品,可实现两台产品的双拼放置,满足用户对较大容积冰箱的需求技术设计阶段
4嵌入式酒柜冰箱研发项目该项目为3G+平台产品,产品特性沿用嵌入式冰箱研发项目的嵌入式设计概念,全新开发上下两门酒柜功能冰箱产品,其中上门为透明酒柜门体,可实现与嵌入式两门产品进行双拼、三拼放置,满足用户对红酒储存的使用场景需求技术设计阶段
5W908D540经济型对开门项目该款产品定义为公司3G平台首款经济型产品,整机深度600mm,满足纯平嵌入设计概念,产品容积>550L,依靠单系统制冷循环并兼顾不同的散热方式,满足不同的放置场景需求试制阶段
6W833D570五门项目该款产品定义为公司3G平台产品,采用常规铰链满足冰箱最大开门间隙5mm,产品为上下两间室结构,其中冷藏室设左右对开门体,冷冻室设抽拉式抽屉门体,依靠单系统制冷循环并结合底部高效散热方式,实现整机纯平嵌入放置试制阶段
7BCD-556W玻璃门房车冰箱项目该款产品主要满足北美客户需求,拓展开发556法式玻璃门外观并增加门体锁等结构,同时依靠底部高效散热系统,满足房车冰箱的放置条件和使用要求试制阶段
8W908D570对开三门项目该款产品定义为公司3G平台产品,采用常规铰链满足冰箱最大开门间隙5mm,产品为左右三间室结构,其中变温室温度可实现宽幅调整(-18~8℃),依靠单系统制冷循环并结合底部高效散热方式,实现不同温区的调整试制阶段
9W908D540法式四门项目该款产品定义为公司3G平台产品,采用常规铰链满足冰箱最大开门间隙5mm,产品为上下两间室结技术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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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研发目标及主要内容项目进展
构,上室左右对开门体,下室为抽拉全开门体。依靠单系统制冷循环并结合底部高效散热方式,实现整机纯平嵌入放置
10W908D610对开门项目该款产品定义为公司3G平台产品,采用常规铰链满足50mm厚门体最大开门间隙5mm,产品为左右两间室结构,产品容积>600L。产品依靠单系统结合底部高效散热方式,实现一级能效技术设计阶段
113G厨电冰箱系列-对开门项目该款对开门产品为橱柜定制开发,整机深度600mm,外观搭配彩晶玻璃和不锈钢两种面板材质,内饰全新升级,采用深色内胆结合新材料风道装饰、挂架瓶框和玻璃搁架,并内置显示面板,打造橱柜一体式厨电冰箱,满足新国标一级能耗技术设计阶段
123G厨电冰箱系列-十字四门项目该款四门产品为橱柜定制开发,整机深度600mm,外观搭配彩晶玻璃和不锈钢两种面板材质,内饰全新升级,采用深色内胆结合新材料风道装饰、挂架瓶框和玻璃搁架,并内置显示面板,整机采用单系统实现三温区布局,打造橱柜一体式厨电冰箱技术设计阶段

(三)研发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费用7,011.246,841.068,007.87
营业收入192,748.00207,217.94161,377.00
占营业收入比重3.64%3.30%4.96%

(四)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均属于自主研发形成,报告期内不存在与相关机构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的情况。

(五)公司技术创新机制和安排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理念,根据ODM产品开发模式的特性,秉承平台化规划、系列化分步开发的原则,制定了《新产品开发流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管理流程》等研发相关制度流程。

公司设立技术中心负责新产品开发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积极进行前瞻性规划和预研,积极组织研发项目立项,并对已立项的研发项目组织实施、跟进直至研发项目落地投产,持续增强公司技术储备。另外,技术中心还负责在产品企划阶段主动召集相关部门研究产品性能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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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工艺布局与工艺方案、生产设备与制造过程保障等计划,有效保障公司研发创新以及研发项目的有序开展。

公司重视研发人才队伍的建设,把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视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稳固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的同时,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引入新的技术研发人员,逐步形成稳定的人才梯队。公司积极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畅通的晋升渠道和较好的薪酬福利。公司建立了研发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在研发项目开发过程中结合员工在零部件创新设计、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和项目管理等方面作出的贡献综合给予内部晋升、奖金奖励等形式的激励,从而极大的提高了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效率,为公司吸引、培养和留住创新人才发挥了较好作用。另外,公司鼓励研发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开发设计人员设置奖励制度,增加公司的专利储备数量和质量,提升公司的技术竞争优势。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通过制定《专利管理制度》等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对职务发明保护、专利维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有效保证公司核心技术的安全性。同时,公司与主要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对其竞业和保密义务进行了规定。

九、公司环保与安全生产情况

(一)安全生产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以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有效地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持续针对火灾、触电、机械等事故隐患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改进,配置和改造相关安全保障设备,定期组织员工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及时排查与治理车间隐患,持续监控重大危险源。另外,公司会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公司已经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体系认证。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机构调整后的名称)分别于2022年5月23日、2022年11月18日、2023年3月2日出具的《安全守法证明》,2020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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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辖区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未受到该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不存在产品质量诉讼或纠纷。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2年5月17日、2022年11月21日出具的《证明》,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公司在市场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根据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于2023年3月3日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2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3日期间在市场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受到相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或者产品质量投诉的调查。

(二)环保情况

1、环保情况、相关费用支出及处罚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此外,公司部分设备为噪声源。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废水、废气焊接烟尘颗粒物0.036t/a通过烟尘净化装置(PTFE滤筒)处理后经由风机二级活性炭过滤除尘后高空排放(2#排气筒15m高)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足以应对公司生产活动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发泡、吸塑废气颗粒物1.93t/a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二级活性炭过滤除尘后高空排放(2#排气筒15m高)
食堂油烟油烟0.032t/a配套处理效率大于85%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放
食堂废水COD、BOD5、SS、动植物油15,750t/a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纳入厂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流入市政管道
一般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31,500t/a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液压机、吸塑机、发泡机、真空泵、升降机等生产设备)噪音55-65db减震、降噪、隔声消音器,选用优质底噪设备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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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固体废物机械维护、加工废润滑油、液压油、机油(HW08)1t/a设置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HW49)0.8t/a
下料、机械加工、塑料皮、吸塑件金属边角料、吸塑废旧件等54.13t/a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部门回收
日常生活生活垃圾78t/a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填埋

根据《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公司所属的“家用电力器具制造(C385)”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及日常环保处理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物规模相匹配。公司已投入满足本企业污染治理要求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处理装置,各环保设备运转正常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环保设施投入3.047.41-
2环保直接费用支出17.702.546.72
合计20.759.956.72

公司及其子公司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主要包括环保设施投入、环保直接费用支出。环保直接费用支出包括污水处理费、排污费、环保设施运行费、日常环保检测及危废处置费用等。

2020年度,公司环保直接费用支出系公司定期更新活性炭所造成的花费。由于公司在厂房建成后已按照环评影响报告书内容要求购置了主要环保设备,因此在报告期初(2020年度)未发生进一步的环保设备支出;2021年度及2022年度环保设施投入主要为购买新设备的投入,主要系购买水质污染防治设备及增加雨污总排口闸阀。2022年度,公司环保直接费用支出相对较高,主要系当期对厂区整体进行了下水道清理排污工作。

公司环保设施在正式生产前的环保验收阶段均已部署到位,公司日常生产产生的废水、废气等经过环保装置均可直接排放。公司已经建立了生产经营所需的环保处理设施,公司根据各环保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及环保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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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对环保投入进行规划和实施,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持续发生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以确保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公司环保设施和环保费用支出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足以应对公司生产活动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并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被调查的情况,不存在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况。

根据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11月18日及2023年3月3日出具的《情况说明》,自2020年1月至说明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能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未受到该局行政调查或行政处罚。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不存在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的情况。

2、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冰箱、商用展示柜等。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不涉及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公司属于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持有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1340100577093846F002W、91340100577093846F004Y)有效期分别至2025年11月4日、2027年2月10日。

公司现有生产经营项目履行了环保审批等程序,主要建设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公司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情况良好,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进行了有效处理,做到了废水、废气的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的处理,环保投入与污染物排放量相匹配。

根据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11月18日及2023年3月3日出具的《情况说明》,自2020年1月至说明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能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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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未受到该局行政调查或行政处罚。综上,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环保要求之外,其余三个项目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已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和厨电冰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1〕11022号)、《关于对“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和厨电冰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总投资额变更的审核意见》(环经核[2022]1号),已履行相关环评程序,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已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环建审〔2022〕11067号),已履行相关环评程序,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实验室,在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危险废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研发项目属于豁免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公司已取得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的《情况说明》确认上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批复均在有效期内,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所从事的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限制及淘汰类产业,亦不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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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综上,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十、境外生产经营与拥有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及拥有资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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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容诚所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230Z01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提醒投资者,除阅读本节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外,还应关注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息。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783.9510,886.476,956.45
交易性金融资产-40.8530.55
应收票据36,755.0931,977.9324,029.22
应收账款33,074.7528,895.4524,330.62
应收款项融资12,219.277,828.697,804.38
预付款项76.4097.58204.78
其他应收款51.32630.91531.76
存货13,800.9011,941.6212,604.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9.009.50-
其他流动资产1,427.22573.021,066.41
流动资产合计104,207.9092,882.0277,558.4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04.341,029.53902.50
固定资产45,294.5730,204.7132,150.24
在建工程701.835,524.181,604.24
使用权资产556.71452.92-
无形资产3,185.013,273.063,232.15
递延所得税资产652.25489.18408.24
其他非流动资产432.521,514.47695.66
非流动资产合计51,927.2242,488.0438,993.04
资产总计156,135.12135,370.06116,5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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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01.074,625.5413,158.35
交易性金融负债16.94--
应付票据7,913.819,321.0411,696.64
应付账款53,918.5653,108.1646,979.12
合同负债988.491,024.291,183.92
应付职工薪酬2,026.461,885.541,721.08
应交税费161.4379.21124.78
其他应付款200.29231.4227.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0.48178.54-
其他流动负债27,592.5719,585.3315,945.46
流动负债合计94,090.1190,039.0890,836.7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88.78228.43-
递延收益2,113.301,273.28837.41
递延所得税负债1,375.17881.62550.76
非流动负债合计3,777.252,383.321,388.17
负债合计97,867.3692,422.4092,224.93
股东权益:
股本10,257.009,717.008,666.67
资本公积34,041.7515,732.387,062.64
其他综合收益88.6925.10-82.87
盈余公积1,220.861,628.50818.87
未分配利润11,318.7614,742.057,371.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6,927.0641,845.0323,836.78
少数股东权益1,340.691,102.63489.73
股东权益合计58,267.7542,947.6624,326.5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56,135.12135,370.06116,551.4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192,748.00207,217.94161,3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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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减:营业成本169,207.56184,498.75141,018.84
税金及附加710.37667.14834.73
销售费用1,771.201,950.991,332.25
管理费用4,608.183,919.777,932.48
研发费用7,011.246,841.068,007.87
财务费用-614.79889.241,149.04
其中:利息费用87.52510.68641.89
利息收入29.4248.7851.87
加:其他收益726.35480.37489.8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3.6731.45-86.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7.7910.2927.3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7.51-217.81-32.8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2.43-1.34-392.9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6-11.809.8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356.738,742.141,116.28
加:营业外收入514.8573.8331.62
减:营业外支出243.70212.1095.6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627.888,603.871,052.29
减:所得税费用355.58325.27600.2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272.308,278.60452.0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272.308,278.60452.0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034.248,180.20417.1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38.0698.4034.9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3.59107.9739.4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00.00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10,335.898,386.584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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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097.838,288.17456.5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38.0698.4034.9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990.90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0.990.900.0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3,137.50166,224.11138,846.77
收到的税费返还2,433.422,409.87245.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61.941,160.291,246.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732.86169,794.26140,339.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2,566.27139,089.94113,634.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952.5212,223.119,563.27
支付的各项税费1,728.541,472.412,341.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391.3410,066.346,827.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638.67162,851.80132,367.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4.196,942.467,972.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3.75144.4268.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47310.3374.3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4248.7851.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64503.53394.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635.975,367.607,194.41
投资支付的现金127.42112.97155.1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86.035,480.587,349.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15.40-4,977.05-6,954.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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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984.2010,234.58996.6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0.0017,038.9814,709.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84.2027,273.5515,706.2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620.0022,268.9817,2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4.90497.62668.7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8.44313.9423.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03.3423,080.5317,90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0.864,193.02-2,196.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85.13-130.07-161.3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455.226,028.37-1,340.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478.934,450.565,790.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023.7210,478.934,450.56

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

(一)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公司聘请容诚所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最近三年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最近三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容诚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雪祺电气最近三年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最近三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230Z01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容诚所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容诚所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容诚所在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雪祺电气主要从事冰箱类电器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2022年度、2021(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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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年度、2020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927,480,032.95元、2,072,179,387.67元、1,613,769,990.55元。由于营业收入的确认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且收入是雪祺电气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雪祺电气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销售合同或订单主要条款,对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记录、销售发票、签收单、出口报关单据、销售回款单据等; (4)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销售金额进行函证,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5)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并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确认主要客户与雪祺电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查主要客户的背景信息及双方的交易信息; (6)实施截止测试,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核对其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分析报告期产品销售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情况,并查明波动原因
雪祺电气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48,171,370.83元、304,312,534.51元、256,220,478.24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17,423,908.38元、15,358,052.71元、12,914,242.64元。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将应收账款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复核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核销及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对信用风险预测的准确性; (4)获取应收账款减值的计算过程,检查是否按照应收账款减值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并执行重新计算程序,核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的准确性; (5)结合函证和走访核查程序,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关键审计事项的“审计应对”的具体情况、事实结果、审计结论情况如下:

1、收入确认

审计应对程序具体审计程序的具体情况事实结果审计结论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报告期内,申报会计师每期各抽查了超50笔与销售与收款循环中的销售订单,销售发货、销售收款、销售发票开具及验收的内部控制流程。重点检查了如下方面:(1)检查收入确认金额是否与合同金额一致;(2)销售订单与发货单是否匹配;(3)销售发票是否正确反映价格及数量;(4)收入确认时点的恰当性;(5)销售回款是公司建立的销售制度设置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有关收入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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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应对程序具体审计程序的具体情况事实结果审计结论
否与订单一致;(6)已入账的销售业务是否得到恰当的审批
(2)检查主要销售合同或订单主要条款,对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重大合同进行了检查,占收入金额的80%以上,重点检查了如下方面:(1)检查合同中的收款方式、信用期、运输方式、产品售后等,是否与同行业惯例相符,是否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2)检查合同中发货及验收条款,确定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是否与账务处理一致;(3)检查了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同时对比签收单、出口报关单、银行回款流水等资料是否匹配;(4)会计师检查了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关于换货、退货、索赔等相关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关注是否有超出正常商业行为的条款设置;(5)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与函证,验证合同的真实性公司合同关键条款与实际账务处理情况一致公司销售业务均基于真实合同执行,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3)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记录、销售发票、签收单、出口报关单据、销售回款单据等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销售单据进行了检查,占收入金额的75%以上,重点检查主要客户的合同及订单、记账凭证、出库单据及签收单公司销售单据齐全,基于真实业务如实记录,并无重大异常公司销售收入真实、准确,并无重大异常
(4)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销售金额进行函证,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报告期内,会计师对占收入80%以上的客户发函询证余额和销售额,回函率超过80%。函证显示应收账款和当期销售额均无重大异常,与财务报告披露金额 基本一致经函证,公司应收账款和收入真实存在,可确认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销售收入真实、准确,并无重大异常
(5)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并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确认主要客户与雪祺电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查主要客户的背景信息及双方的交易信息报告期内,通过现场走访和视频访谈公司主要客户,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客户的销售标的、销售金额等,了解双方开始交易的时间、交易条款、产品质量和退换货情况、发行人与客户双方股东、董监高、近亲属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客户与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事项,签署书面访谈记录并拍照记录公司对主要客户和新增大客户的销售收入真实、准确。主要客户和新增大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主要客户及新增客户真实存在,与公司并无关联关系
(6)实施截止测试,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核对其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申报会计师获取了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明细账,通过测试截止日前后各十笔客户签收单据的日期、报关单和提单的日期及对应的收入确认期间,检查收入是否跨期销售入账日期与对账单、签收单等处于同一会计期间报告期内,未发现收入存在跨期情况
(7)分析报告期产品销售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申报会计师结合产品类型、分客户等多维度分析营业收入、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的合理性,识别是否存在明显波动,根据销量、大宗材料市场价格变动等逐一判断其波公司报告期内销售结构、价格波动及毛利情况变动合理,符合商业逻辑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不存在异常 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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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应对程序具体审计程序的具体情况事实结果审计结论
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情况,并查明波动原因动原因是否存在异常

2、应收账款减值

审计应对程序具体审计程序的具体情况事实结果审计结论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报告期内,申报会计师了解了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包括结算周期,结算方式,期后回款情况等,内控测试方面抽查了报告期各年超50笔销售收款记录公司应收账款减值管理设置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有效的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模型,分析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模型的合理性,包括检查如下方面:(1)主要债务人是否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2)主要债务人是否违反合同条款;(3)主要债务人是否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其他迹象是否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5)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是否准确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模型与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符,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谨慎性 原则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模型根据其经营特征、客户信用特征制定,坏账计提充分合理
(3)复核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核销及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对信用风险预测的准确性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账,关注是否存在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零星应收账款核销转回的情况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政策,管理层对信用风险预测准确
(4)获取应收账款减值的计算过程,检查是否按照应收账款减值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并执行重新计算程序,核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的准确性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了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公司坏账计提严格按照坏账政策执行,坏账金额计算准确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准确
(5)结合函证和走访核查程序,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1)通过工商信息查询方式对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确认其公司背景、业务性质和营业规模等;(2)对主要客户的合同进行抽查,核查信用期、结算方式等相关条款;(3)查阅期末应收账款明细账和主要债务人的期后回款情况,查验了相关银行转账及票据回款凭证;(4)执行应收账款减值测试,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5)对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独立进行客户函证,其中;报告期内发函比例占比均超过85%,回函比例均超过80%。并无发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根据其经营特征、客户信用特征制定公司坏账计提充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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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应对程序具体审计程序的具体情况事实结果审计结论
现重大异常;(6)对主要客户进行现场走访,了解销售金额、关联关系等内容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确认公司客户期后回款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检查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是否发生明显变化根据期后回款情况,管理层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合理的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直接相关项目的比重情况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情况。具体而言,公司在本节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为当年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二)持续经营

经公司评估,报告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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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时间注册地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合肥三电2018年合肥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存在境外上市子公司。

四、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无分部报告信息。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和分地区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原因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如下:

(一)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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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3)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4)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二)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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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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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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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1)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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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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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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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资产组合2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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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3)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4)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5)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6)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7)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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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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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1)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2)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1)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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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3)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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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公允价值计量”。

9、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列报于“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公司根据其现金流量管理的需求,对结算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管理,主要将票据背书转让给相关供应商进行支付结算,或以承受银行贴现息为代价,进行票据贴现,获取现金流。只有小部分票据持有至到期进行银行托收,获取相关合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133号)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等,对于收取的信用等级较高6家国有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列报于“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将收到其他银行的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列报于“应收票据”项目。

(三)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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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1、估值技术

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2、公允价值层次

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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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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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五)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六)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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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七)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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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5.004.75-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0019.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31.67-19.00
电子及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31.67-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31.67-19.00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适用2020年度及以前)

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八)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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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法定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3-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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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1)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在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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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一)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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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职工福利费

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短期带薪缺勤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5)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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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定受益计划

1)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2)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3)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4)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①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③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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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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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2)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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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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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收入是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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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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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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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方法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商品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产成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境内销售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境外销售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提供服务合同

公司已提供的劳务或服务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十五)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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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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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3)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4)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1)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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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誉的初始确认;2)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1)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2)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1)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3)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1)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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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十七)租赁(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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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二)预计负债”。前述成

1-1-236

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5.004.75-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0019.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31.67-19.00
电子及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31.67-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31.67-19.00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237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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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公司按照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四)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之“1、一般原则”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之“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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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2)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之“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十八)租赁(适用于2020年度)

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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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2)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四)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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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进行调整。

(2)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3)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七)租赁(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3)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长期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①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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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四)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4)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4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资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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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6)解释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这两项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7)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应收账款22,826.1022,469.95-356.15
合同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803.80
递延所得税资产616.77648.1731.40
其他非流动资产1,314.711,457.71143.00
预收款项621.66--621.66
合同负债-615.36615.36
其他流动负债28,805.0628,811.366.31
盈余公积799.20781.41-17.79
未分配利润7,151.956,991.80-160.15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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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2020年1月1日,公司将尚未完成的合同中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3.80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3.00万元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坏账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31.40万元。

注2、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于2020年1月1日,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615.36万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31万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注3、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相应调减盈余公积17.79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60.15万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应收账款22,838.9822,482.83-356.15
合同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803.80
递延所得税资产597.34628.7431.40
其他非流动资产1,314.711,457.71143.00
预收款项614.20--614.20
合同负债-608.04608.04
其他流动负债28,805.0628,811.216.16
盈余公积799.20781.41-17.79
未分配利润7,158.776,998.62-160.15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注1、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2020年1月1日,公司将尚未完成的合同中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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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3.80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3.00万元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坏账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31.40万元。

注2、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于2020年1月1日,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608.04万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16万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注3、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相应调减盈余公积17.79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60.15万元。

4、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其他流动资产1,066.411,043.34-23.08
使用权资产-458.08458.08
租赁负债-254.24254.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0.77180.77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金额为254.24万元,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180.77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金额为458.08万元;同时,其他流动资产减少23.08万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其他流动资产863.07839.99-23.08
使用权资产-458.08458.08
租赁负债-254.24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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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0.77180.77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金额为254.24万元,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180.77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金额为458.08万元;同时,其他流动资产减少23.08万元。

六、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64.41-103.051.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43.06497.35518.8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85.2234.46-84.3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3.75-64.00-62.66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6,932.64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819.68364.77-6,558.9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22.8454.5157.4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696.84310.25-6,616.4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0.04-1.09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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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696.80311.35-6,627.30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696.80311.35-6,627.3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10,034.248,180.20417.1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6.94%3.81%-1,588.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9,337.447,868.857,044.44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88.71%、3.81%和6.94%,2020年度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较大,主要系当期股份支付金额较大所致。

七、主要税项

(一)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13%、5%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7.00%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2.0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00%

注:租赁业务收入按照简易征收办法执行5%的增值税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列示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雪祺电气15.0015.0015.00
合肥三电25.0025.0020.00

(二)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0月30日通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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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034002998,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合肥三电2020年度适用2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三)其他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倍)1.111.030.85
速动比率(倍)0.960.900.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3.32%68.75%79.47%
资产负债率(合并)62.68%68.27%79.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5.554.312.75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13.1515.0311.6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227.796.8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7,093.2115,249.067,426.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034.248,180.20417.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9,337.447,868.857,044.44
利息保障倍数(倍)122.4317.852.6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200.710.9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430.62-0.1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64%3.30%4.96%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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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值;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值;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1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二)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期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度19.82%0.990.99
2021年度25.84%0.900.90
2020年度2.66%0.05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度18.44%0.920.92
2021年度24.86%0.870.87
2020年度44.93%0.900.90

注:净资产收益和每股收益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SS=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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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经营成果分析

(一)经营成果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92,748.00207,217.94161,377.00
营业成本169,207.56184,498.75141,018.84
营业利润10,356.738,742.141,116.28
利润总额10,627.888,603.871,052.29
净利润10,272.308,278.60452.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34.248,180.20417.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37.447,868.857,044.44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1,377.00万元、207,217.94万元和192,74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044.44万元、7,868.85万元和9,337.44万元。

(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95%。公司其他业务主要是材料和废品销售,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1,377.00万元、207,217.94万元和192,748.00万元,2020年度至2022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9.2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190,353.0698.76204,804.8498.84160,236.6499.29
其他业务2,394.941.242,413.101.161,140.360.71

1-1-251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192,748.00100.00207,217.94100.00161,377.00100.00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按产品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冰箱169,079.0788.82186,227.1290.93154,007.0096.11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21,273.9911.1818,577.729.076,229.643.89
合计190,353.06100.00204,804.84100.00160,236.64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冰箱、商用展示柜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冰箱业务和商用展示柜业务发展良好。

①冰箱产品

冰箱产品为公司核心产品,按照容积大小可分为456L及以下、456-500L、500-550L和550L以上四类。报告期内,冰箱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11%、90.93%和88.82%,公司冰箱产品收入按照容积大小划分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456L及以下23,797.5714.0732,649.7417.5372,826.1447.29
456-500L26,558.3915.715,668.533.045,792.883.76
500-550L29,530.4017.4749,046.0926.3419,845.5712.89
550L以上89,192.7152.7598,862.7553.0955,542.4136.06
合计169,079.07100.00186,227.12100.00154,007.0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大容积冰箱的收入占比持续上升,主要原因是目前冰箱市场正处于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消费升级主题下的结构调整阶段,未来冰箱市场中大冰箱占比将逐渐提升。

1-1-252

②商用展示柜及其他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包括商用展示柜、自动贩卖机等产品。商用展示柜及其他按照产品划分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商用展示柜20,040.5194.2018,265.6498.326,036.3096.90
其他1,233.485.80312.081.68193.343.10
合计21,273.99100.0018,577.72100.006,229.64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商用展示柜占比分别为96.90%、98.32%和94.20%,收入规模不断增长,主要客户为中粮集团和太古集团等。

(2)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70,418.8436.99131,191.2664.06105,741.5265.99
华中53,682.5128.202,657.301.30232.240.14
华南16,800.598.8319,490.659.5229,775.9518.58
华北9,564.255.0210,293.515.034.630.00
其他4,814.342.535,532.592.70779.690.49
境内合计155,280.5381.58169,165.3282.60136,534.0385.21
境外35,072.5318.4235,639.5217.4023,702.6014.79
合计190,353.06100.00204,804.84100.00160,236.64100.00

注:以上地区分类按签约对方注册地所属地区确认,境外含中国港、澳、台地区

从销售区域情况来看,公司境外销售比例2020年度的14.79%提升至2022年度的18.42%。公司境内销售以华东地区为主,报告期内销售比例分别为

65.99%、64.06%和36.99%,主要系公司下游主要客户如合肥华凌、美菱集团主要注册地位于华东地区,2022年度华东地区销售占比下降,主要系当期合同签约主体由合肥华凌变更为华中地区的湖北美的所致。

(3)按销售模式分类

1-1-25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190,353.06100.00%204,804.84100.00%160,236.64100.00%
合计190,353.06100.00%204,804.84100.00%160,236.64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云米科技、伊莱克斯、海信集团、太古集团、中粮集团等全球知名企业和家电品牌商。

(4)按季节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44,304.1523.2744,074.3921.5228,303.6917.66
二季度48,194.2925.3253,776.6626.2642,792.7226.71
小计92,498.4548.5997,851.0547.7871,096.4144.37
三季度46,508.9724.4349,851.2024.3440,873.2125.51
四季度51,345.6426.9757,102.5927.8848,267.0230.12
小计97,854.6151.41106,953.7952.2289,140.2355.63
合计190,353.06100.00204,804.84100.00160,236.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一季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主要是由于生产和销售受到春节假期的因素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收入占比同比其他报告期一季度收入占比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当季度的生产及销售量较低所致。

3、其他业务收入构成

(1)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及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备件销售1,011.2842.23976.7640.48724.1663.50

1-1-254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海运保费909.8037.99971.2340.252.940.26
提供服务及配套销售208.988.73156.476.48208.3218.27
废品销售167.747.00260.2910.79163.3814.33
租赁23.810.9923.810.9923.812.09
其他73.353.0624.541.0217.751.56
合计2,394.94100.002,413.10100.001,140.36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备件销售、海运保费、废品销售和提供服务及配套销售。海运保费收入为CIF和C&F模式下发行人从客户处收取的海运保费。海运保费收入规模与当期CIF和C&F模式下商品销售收入规模相关,2020年度海运保费收入较低,主要系当期CIF和C&F模式下商品销售收入占比较低所致。

(2)其他业务收入具体内容及确认方法

①备件销售

备件销售为公司根据客户需求销售的备品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备件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与主营产品的收入确认方法一致。

②海运保费

海运保费收入为CIF和C&F模式下发行人从客户处收取的海运保费。CIF和C&F模式下,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价格包含商品价格与海运保费,发行人将CIF和C&F模式销售下的履约义务拆分为销售商品与运输服务两项单项履约义务,其中,为履行运输服务而收取的海运保费计入其他业务,形成海运保费收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海运保费收入分别为2.94万元、971.23万元和909.80万元,海运保费收入变动受CIF和C&F模式下商品销售收入直接相关。

报告期内,海运保费收入与CIF和C&F模式下商品销售收入的配比关系如下:

1-1-25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海运保费909.80971.232.94
CIF和C&F下商品销售收入1,846.761,622.310.40
海运保费占比49.2659.87731.69

报告期内,发行人海运保费收入与CIF和C&F模式下商品销售收入存在配比关系,2020年度比例较高主要系当期两笔C&F订单中海运保费金额高于商品销售收入金额所致。

③废品销售

废品销售收入主要为发行人将部分已报废的产品和废料对外销售形成。报告期内,废品收入金额分别为163.38万元、260.29万元和167.74万元,发行人在废品废料经废品收购商签收后确认收入。

④提供服务及配套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该类服务主要系为客户提供维修服务和安装服务等,各期收入金额分别为208.32万元、156.47万元和208.98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客户已取得该项服务并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

⑤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租部分厂房及辅助配房、出租屋顶车棚顶作为客户光伏发电场地等形成的收入为租金收入,报告期内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

4、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销售量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销售量变化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之“(一)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5、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829.93万元、2,502.43万元和1,622.7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3%、1.21%

1-1-256

和0.84%。公司客户通过第三方付款的主要原因有:(1)部分客户通过实控人、直系亲属等关联方代为支付;(2)部分客户出于自身支付便利性或受所在国家外汇管制,委托合作伙伴、第三方代理机构等代为向公司支付货款。扣除客户为自然人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回款;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回款以及境外客户指定付款等合理回款情形后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0%、0.12%和0.00%。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1,622.712,502.431,829.93
其中:客户为自然人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回款0.00152.3951.69
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回款172.72764.59224.59
境外客户指定付款1,449.981,345.54754.19
扣除上述情形后的第三方回款金额0.00239.91799.46
扣除上述情形后的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0.00%0.12%0.50%

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基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具有商业合理性。第三方回款占收入比例较低,第三方回款相关销售真实、准确,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相关纠纷。

(三)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化原因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67,613.6699.06182,581.5998.96140,254.7299.46
其他业务成本1,593.900.941,917.161.04764.110.54
合计169,207.56100.00184,498.75100.00141,018.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40,254.72万元、182,581.59万元和167,613.66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1-1-257

99.46%、98.96%和99.06%,公司的成本构成与收入构成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冰箱150,377.0389.72167,593.7191.79135,453.1696.58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17,236.6310.2814,987.888.214,801.563.42
合计167,613.66100.00182,581.59100.00140,254.72100.00

公司分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冰箱产品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分别为96.58%、91.79%和89.72%。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要素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要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146,178.5087.21160,985.9488.17123,806.5088.27
直接人工5,096.913.046,060.713.324,235.533.02
制造费用14,015.318.3612,823.007.0211,173.247.97
运费2,322.951.392,711.941.491,039.460.74
合计167,613.66100.00182,581.59100.00140,254.7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要素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运费,其中以直接材料为主,各期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88.27%、88.17%和

87.21%,报告期内各成本要素占比保持稳定。

4、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采购情况”。

1-1-258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冰箱18,702.0482.2518,633.4183.8518,553.8492.85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4,037.3617.753,589.8416.151,428.087.15
合计22,739.40100.0022,223.25100.0019,981.9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9,981.92万元、22,223.25万元和22,739.40万元,主要来源于冰箱产品,其贡献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2.85%、83.85%和82.25%。冰箱产品的毛利占比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商用展示柜产品的销售和毛利率水平快速上升所致。

报告期各期商用展示柜销量和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台、%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量46,25741,50023,755
毛利率19.6419.3523.21

相较于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商用展示柜的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运输成本上升所致;2022年度相较2021年度,商用展示柜的毛利率保持稳定。

2、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47%、10.85%和11.95%,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变动主要与产品结构变动以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有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冰箱11.06%10.01%12.05%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18.98%19.32%22.92%
主营业务毛利率11.95%10.85%12.47%

1-1-259

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1)冰箱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冰箱产品的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分别为12.05%、10.01%和11.06%。2021年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是大宗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按容积大小划分的具体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占比毛利率占比毛利率占比
456L及以下12.07%14.07%7.02%17.53%10.33%47.29%
456-500L10.60%15.71%14.57%3.04%13.71%3.76%
500-550L9.65%17.47%8.19%26.34%10.71%12.89%
550L以上11.40%52.75%11.63%53.09%14.61%36.06%
冰箱产品综合毛利率11.06%100.00%10.01%100.00%12.05%100.00%

各期冰箱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分析如下:

①2021年度相较2020年度

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不同容积段冰箱毛利率变动的量化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容积段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456L及以下单位售价1,673.601,442.91
单位成本1,556.121,293.89
毛利率7.02%10.33%
变动比例-3.31%-
单价因素影响14.87%-
成本因素影响-18.18%-
456-500L单位售价2,067.751,955.21
单位成本1,766.541,687.16
毛利率14.57%13.71%
变动比例0.86%-
单价因素影响4.92%-
成本因素影响-4.06%-
500-550L单位售价1,701.811,649.67
单位成本1,562.451,472.96

1-1-260

容积段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8.19%10.71%
变动比例-2.52%-
单价因素影响2.90%-
成本因素影响-5.42%-
550L以上单位售价1,806.211,815.12
单位成本1,596.111,550.00
毛利率11.63%14.61%
变动比例-2.98%-
单价因素影响-0.44%-
成本因素影响-2.54%-

注:单价因素影响=当期毛利率-(上期销售单价-当期销售单位成本)/上期销售单价,成本因素影响=(上期销售单价-当期销售单位成本)/上期销售单价-上期毛利率。

由上表可知,不同容积段冰箱2021年度相较2020年度毛利率的变化,成本因素均会导致毛利率的下降,故除456-500L容积段冰箱外,其他容积段冰箱的毛利率均呈同比下降趋势。456-500L容积段的冰箱多以差异化产品为主,且销量较其他容积段相比较小,故发行人对该容积段产品的议价能力较强,因此2021年度该容积段冰箱的单价因素影响大于成本因素影响,毛利率同比上升。2020年度和2021年度,冰箱产品的单位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类别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金额
单位直接材料1,393.68150.081,243.60
单位人工费用54.9712.0142.96
单位制造费用116.313.00113.31
单位运费19.028.8610.16
单位成本合计1,583.99173.971,410.02

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冰箱单位成本的上升主要系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涨所致,2021年度冰箱产品主要原材料中的异氰酸酯、组合聚醚、压缩机中钢板等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上升,推高了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综上,冰箱产品2021年度单位成本相较2020年度提升,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约定了价格调整机制,但受限于在手订单交货周期、双方谈判实力等因素

1-1-261

影响,销售价格的调整幅度通常会滞后且稍低于成本的上涨幅度,因此2021年度冰箱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

②2022年度相较2021年度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冰箱按照容积大小划分的毛利率和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占比毛利率占比
456L及以下12.07%14.07%7.02%17.53%
456-500L10.60%15.71%14.57%3.04%
500-550L9.65%17.47%8.19%26.34%
550L以上11.40%52.75%11.63%53.09%
冰箱产品综合毛利率11.06%100.00%10.01%100.00%

由上表可知,2022年度相较2021年度,冰箱产品整体毛利率较为稳定,其中456L及以下、456-500L容积段冰箱产品的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

A.456L及以下容积段冰箱的毛利率上升原因分析

该容积段冰箱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主要细分型号冰箱产品的当期收入金额、占该容积段产品收入比例、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年度
细分型号当期收入(万元)占该容积段产品收入比例毛利率
424白色4,435.2518.64%11.12%
456银色,房车专用2,092.058.79%17.45%
443棕色1,561.066.56%10.97%
448白色,法式四门1,472.066.19%17.09%
456灰色1,430.716.01%5.88%
2021年度
细分型号当期收入(万元)占该容积段产品收入比例毛利率
451金色3,833.5911.74%5.23%
443棕色2,346.987.19%11.19%
450金色1,934.915.93%3.76%

1-1-262

456银色,房车专用1,847.615.66%17.51%
456灰色1,698.835.20%8.21%

由上表可知,2022年度,456L及以下容积段冰箱的毛利率同比上升,主要系:a.当期该容积段销售占比最高的424白色产品为公司新推出的3G平面嵌入式冰箱产品,该类产品获得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产品议价能力较强;b.当期公司456L房车冰箱的销量占比上升所致,该产品属于特种定制化高端产品,毛利率较高,2021年度和2022年度,房车冰箱的毛利率分别为17.49%和18.38%,推动了2022年度毛利率的上涨。B.456-500L容积段冰箱的毛利率下降原因分析该容积段冰箱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主要细分型号冰箱产品的当期收入金额、占该容积段产品收入比例、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2年度
细分型号当期收入(万元)占该容积段产品收入比例毛利率
483白色7,937.1029.89%10.32%
485灰色6,029.6422.70%9.09%
482灰色4,162.2815.67%10.61%
501棕色2,805.9410.57%13.13%
456白色2,215.008.34%11.08%
2021年度
细分型号当期收入(万元)占该容积段产品收入比例毛利率
501棕色4,683.3782.62%14.48%
503银色308.935.45%12.74%
501岩板112.301.98%19.29%
502金色109.801.94%13.63%
500灰色87.571.54%15.84%

由上表可知,2022年度,456-500L容积段冰箱的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系2022年度该容积段主要销售的机型为公司当期新推出的3G嵌入式产品,采用的原材料(如压缩机、VIP板材等)由于采购规模较小,未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故采购成本较高,产品毛利率较低。

1-1-263

(2)商用展示柜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商用展示柜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3.21%、19.35%和19.64%,由于不同产品在性能、外观、配置等方面不同,导致产品的毛利率有所差异;同时,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及公司业务模式调整等因素也会导致产品在各期间毛利率存在波动。商用展示柜产品按容积大小划分的具体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占比毛利率占比毛利率占比
550L及以下16.89%11.38%13.56%17.36%18.17%22.69%
550-700L20.00%88.52%20.60%82.24%24.69%77.31%
700L以上14.25%0.10%14.00%0.40%--
商用展示柜产品综合毛利率19.64%100.00%19.35%100.00%23.21%100.00%

2021年度毛利率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系2021年度大宗商品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及运输成本上升所致;2022年度毛利率与2021年度相比保持稳定,不存在明显波动。

4、按销售地域分类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照地域分类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境内销售10.92%10.88%11.76%
境外销售16.47%10.71%16.54%
合计11.95%10.85%12.47%

由上表可见,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其毛利率波动与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一致。公司境外销售主营业务毛利率量化分析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位售价2,314.072,109.552,006.65
单位成本1,932.931,883.691,674.82
毛利率16.47%10.71%16.54%
变动比例5.76%-5.83%-
单价因素影响8.10%4.58%-
成本因素影响-2.34%-10.41%-

1-1-264

注:单价因素影响=当期毛利率-(上期销售单价-当期销售单位成本)/上期销售单价,成本因素影响=(上期销售单价-当期销售单位成本)/上期销售单价-上期毛利率。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境外销售的毛利率下降,2022年度相较2021年度有所提高。

2021年度境外销售毛利率较低,主要系成本因素影响,除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影响外,由于国际集装箱短缺影响,公司承担的集装箱相关费用持续上涨,使得境外销售毛利率下降。2022年度,境外销售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单价因素影响,2022年度美元和欧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大幅上升,推动境外销售毛利率的上涨。

5、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整体毛利率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创维电器-11.74%13.19%
新宝股份21.12%17.61%23.31%
奥马电器24.56%21.25%22.54%
比依股份19.55%15.39%21.09%
平均值21.74%16.50%20.03%
本公司12.21%10.96%12.62%

注:可比公司数据引自其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目前A股暂无完全以ODM为生产模式的大冰箱制造企业,因此从家电行业及ODM业务模式角度,发行人选取了创维电器、新宝股份、奥马电器和比依股份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业务结构、销售模式、产品结构以及销售市场等均有一定差异;同时,公司业务规模和所处发展阶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差异,导致公司毛利率相对较低,具体分析如下:

(1)业务结构及销售模式差异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业务结构及销售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业务结构销售模式
创维电器主要从事冰箱、洗衣机、平板电脑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自主品牌与ODM协同OBM(经销模式+直销模式)+ODM/OEM;

1-1-265

公司简称业务结构销售模式
发展的业务模式
新宝股份主要从事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等小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最大的小家电产品ODM/OBM制造商之一OBM(直销模式)+ODM/OEM
奥马电器主要从事冰箱、冰柜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国内最大的冰箱ODM生产商OBM(直销模式)+ODM/OEM;奥马电器境外主要以ODM模式为主
比依股份主要从事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营业务主要包括ODM/OEM业务和“BIYI比依”自主品牌OBM业务OBM(经销模式+直销模式)+ODM/OEM;
发行人主要从事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为国内外品牌商提供容积400L以上的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产品,是家用冰箱制造领域内知名的ODM供应商ODM(直销模式)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可比公司ODM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创维电器-58.03%55.15%
新宝股份78.96%86.68%85.76%
奥马电器75.86%87.15%87.18%
比依股份--89.60%
平均值77.41%77.29%79.42%

注1:奥马电器未披露ODM模式业务占比,根据其定期报告披露,境外主要以ODM模式为主,故依据其境外收入占比推算ODM销售收入占比;注2:比依股份未披露2021年和2022年ODM模式业务占比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ODM模式收入占比远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相比自有品牌产品,ODM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从经营成果来看,ODM业务通常体现为高销量、低毛利率。而OBM的经营逻辑以产品销售为核心,为实现产品的销售,厂商需要投入销售费用进行品牌及渠道建设、维持销售团队等,产品定价通常较高,因此从经营成果来看,自主品牌业务通常体现为高单价、高毛利率的特点。两者经营逻辑上的差异,导致公司在ODM业务占比较高的情况下,毛利率呈现相对较低的水平。

另外,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为直销模式,主要直接售卖至下游品牌商,而可比公司多拥有自主品牌,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等多种销售模式,如奥马电器产品结构与公司相同,主要产品为冰箱及冷柜,但奥马电器销售自有品牌享受

1-1-266

品牌溢价,可以实行较高的产品定价策略,因此其毛利率高于公司。

(2)产品结构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结构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产品结构主要产品种类及占营业收入比例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创维电器主要产品包括冰箱、洗衣机及平板电脑冰箱-41.31%46.43%
洗衣机-43.14%40.09%
平板电脑-10.50%8.41%
其他-2.90%3.31%
新宝股份主要产品包括电蒸汽熨斗、搅拌机、咖啡壶、开水器、面包机等小家电产品电热类厨房电器48.45%49.41%51.36%
电动类厨房电器20.98%23.44%23.83%
家居电器15.10%15.25%14.38%
其他产品13.74%9.94%8.47%
其他业务1.74%1.96%1.97%
奥马电器主要产品包括冰箱、冰柜等产品及出租智能POS机业务、发放贷款业务等冰箱、酒柜(冷柜)98.66%99.54%99.53%
冰箱配件0.27%0.18%0.14%
发放贷款收入--0.10%
其他业务1.07%0.28%0.23%
比依股份主要产品包括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产品空气炸锅72.89%63.74%55.16%
空气烤箱15.57%15.24%15.85%
油炸锅7.73%13.70%18.53%
其他3.15%7.31%10.34%
雪祺电气主要产品为容积400L以上的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冰箱87.72%89.87%95.43%
商用展示柜及其他11.04%8.97%3.86%

同行业可比公司创维电器、新宝股份、奥马电器、比依股份均属于家用电器行业企业,与公司的业务领域存在相关性。从产品类别来看,可比公司产品类型包括冰箱、洗衣机、平板电脑及厨房小家电产品等产品,产品结构与公司具有一定差异,如新宝股份、比依股份主要产品均为小家电市场,毛利水平普遍高于大型白色家电,因此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高于公司。

(3)销售市场差异

1-1-267

公司简称主要市场(以2021年度情况列示)
创维电器境外销售收入占比31.40%,主要销往美国、日本、中东等海外地区
新宝股份境外销售收入占比77.95%,主要售往欧美发达国家
奥马电器境外销售收入占比86.91%,主要销往欧洲
比依股份境外销售收入占比94.81%,主要售往北美、欧洲、南美
雪祺电气境外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比17.40%,主要销往韩国、德国、美国、印度尼西亚、南非等国家

销售市场方面,公司的收入基本来源于境内销售,报告期各期境内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21%、82.60%和81.58%,境外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可比公司的境外销售占比相对较高,且主要面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北美及欧洲等发达地区市场,价格承受能力较强,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其整体毛利率,导致毛利率高于公司。

(4)业务规模和所处发展阶段差异

公司生产及销售规模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距,采购成本和生产制造成本存在一定差异。奥马电器等企业作为业内知名企业,成立时间和上市时间较早,具备较强的生产规模优势,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具备更强的议价能力,采购成本及生产制造成本相对较低。同时,由于所处发展阶段的差异,产品定价能力存在一定差异。公司选取的可比公司多数为业内知名企业,上市时间较早,业务发展较公司更为成熟,具备较强的产品定价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成立日期上市日期主要业务指标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创维电器2013-04-16-销售收入-400,182.07373,941.34
净利润-12,394.0815,210.49
新宝股份1995-12-112014-01-21销售收入1,369,633.531,491,238.761,319,104.79
净利润102,990.7182,537.52115,568.26
奥马电器2002-11-012012-04-16销售收入784,273.141,012,210.21834,513.36
净利润91,825.5638,496.05-54,798.68
比依股份2001-03-202022-02-18销售收入149,920.70163,365.99116,332.65
净利润17,803.0811,986.6810,593.53
雪祺电气2011-06-27-销售收入192,748.00207,217.94161,377.00
净利润10,272.308,278.60452.06

1-1-268

综上,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具体业务结构、销售模式、产品结构以及销售市场等均有一定差异;同时,公司业务规模和所处发展阶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差异,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毛利率相对较低,具有合理性。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销售费用1,771.200.92%1,950.990.94%1,332.250.83%
管理费用4,608.182.39%3,919.771.89%7,932.484.92%
研发费用7,011.243.64%6,841.063.30%8,007.874.96%
财务费用-614.79-0.32%889.240.43%1,149.040.71%
合计12,775.846.63%13,601.076.56%18,421.6411.4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42%、6.56%和

6.63%。2020年度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使得当期期间费用升高。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和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621.3935.08581.0329.78527.7839.62
售后服务费334.5318.89764.2039.17124.819.37
市场推广费230.1112.99186.379.5536.682.75
业务招待费153.008.64139.227.14120.349.03
差旅费82.104.6438.141.9633.312.50
折旧摊销费1.920.111.860.101.450.11
股份支付----350.1326.28
其他348.1519.66240.1612.31137.7410.34
合计1,771.20100.001,950.99100.001,332.25100.00

1-1-269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0.83%、0.94% 和0.92%,其中职工薪酬与售后服务费占销售费用比例较高。公司销售费用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

46.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对境外销售客户HISENSE INTERNATIONAL(HK) CO., LIM和CRK CORPORATION销售的产品中存在质量问题。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名称销售费用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新宝股份3.50%2.95%3.30%
创维电器-4.78%4.86%
奥马电器4.09%3.84%4.18%
比依股份1.14%0.99%1.59%
平均值2.91%3.14%3.48%
本公司0.92%0.94%0.83%

注:可比公司数据引自其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差异较大,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原因是:①客户结构相对集中,且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历史较长,所需销售人员数量较少,职工薪酬及与销售人数数量相关的差旅费用支出较低;②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作为ODM制造商主要凭借产品设计开发和成本质量管控优势提供产品,而自主品牌销售业务往往需要建立销售渠道、售后服务及配送体系等,相关人员配备、市场推广等费用比例相对较高。

③产品应用领域和业务拓展模式的差异: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在大冰箱品牌商,在该领域具备较高的客户认可度,公司对业内领先客户的积累能够形成稳定的业务来源并树立良好的市场示范效应,进而带动公司新客户的开拓,因此,公司产品销售的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支出较低。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和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27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633.8757.162,216.1756.541,880.9923.71
中介服务费587.6712.75312.067.96171.652.16
办公费476.3610.34432.4711.03304.733.84
折旧摊销费292.016.34311.117.94302.373.81
业务招待费205.794.47290.367.41205.132.59
差旅费45.210.9834.300.8824.240.31
股份支付----4,691.7959.15
其他367.277.97323.318.25351.594.43
合计4,608.18100.003,919.77100.007,932.48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4.92%、1.89%和2.39%。薪酬费用占管理费用比重较高。公司管理费用2021年度较2020年度下降50.59%,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度股份支付费用确认金额较大,当期管理费用总额上升。业务招待费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2.59%、7.41%和4.47%,2020年度公司业务招待费金额及占比较低,主要原因是当期计提股份支付,管理费用总额上升。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管理费用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新宝股份5.73%5.23%5.31%
创维电器-1.67%2.09%
奥马电器4.96%4.65%4.88%
比依股份2.64%2.06%2.42%
平均数4.44%3.40%3.68%
本公司2.39%1.89%4.92%

注:可比公司数据引自其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Wind

由于人员结构、业务规模等有所不同,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管理费用率存在一定的差异。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组织结构、业务规模等有所不同,职能部门人员数量较少,职工薪酬费用及相应交通差旅费、办公费金额较低;2020年度,

1-1-271

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当年计提股份支付金额较大。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和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投入2,890.6041.233,003.2743.902,450.2130.60
职工薪酬2,228.7831.792,174.7431.791,781.8122.25
装备调试费715.4610.20360.205.27400.505.00
检测咨询费621.828.87891.8913.041,028.4212.84
折旧摊销费323.004.61285.434.17273.603.42
股份支付----1,890.7223.61
其他231.593.30125.531.83182.612.28
合计7,011.24100.006,841.06100.008,007.87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96%、3.30%和3.6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8,007.87万元、6,841.06万元和7,011.24万元。公司研发费用2020年度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度股份支付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无资本化支出,全部研发支出为费用化支出,主要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合计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合计项目 进度
嵌入式冰箱研发项目900.95920.64270.772,092.36在研
法式三门(W833D570)项目-710.73403.031,113.75已完成
3G对开门项目(W833D570)-281.75558.41840.16已完成
756宽650深法式三门冰箱研发项目-137.97658.45796.42已完成
908宽650深十字四门冰箱研发项目-352.65349.17701.82已完成
756宽570深十字四门冰箱研发项目-4.11633.52637.62已完成
小吉项目(新门体外观)-398.43190.16588.59已完成

1-1-272

研发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合计项目 进度
3G对开门项目(W833D540)297.34243.85-541.19已完成
3G大冷冻对开门项目(W908D570)338.50170.77-509.28已完成
3G十字四门项目(W833D540)224.78277.70-502.48已完成

注:以上项目进度为截至2023年3月末的情况

(2)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率相比较高,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计提股份支付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研发费用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新宝股份3.50%2.96%2.99%
创维电器-3.78%3.66%
奥马电器4.10%3.53%3.64%
比依股份4.30%3.35%3.35%
平均3.97%3.41%3.41%
本公司3.64%3.30%4.96%

注:可比公司数据引自其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Wind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或损失、手续费等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87.52510.68641.89
减:利息收入29.4248.7851.87
汇兑净损失-729.83331.98362.23
银行手续费42.5768.6347.32
票据贴现手续费14.3723.39125.80
担保费用-3.3323.67
合计-614.79889.241,149.04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波动较大,主要系汇兑损益变动所致。公司境外销售的

1-1-273

货款主要通过美元结算,2020年下半年开始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降,从而导致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折算为人民币的销售收入减少,公司出现较大额汇兑损失。2022年度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使得公司汇兑收益增加。

利息费用与利息收入等其他财务费用与企业实际经营相关,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具备可比性。

(六)其他损益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水利基金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89.69175.03268.32
房产税152.33137.33138.99
水利基金105.99106.19118.13
教育费附加81.3075.01114.99
印花税64.0960.5361.46
土地使用税62.1162.1155.02
地方教育费附加54.2050.0176.66
车船税0.660.931.16
合计710.37667.14834.73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723.20477.35486.49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254.51151.49136.92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468.69325.86349.57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3.163.013.35
个税返还及其他3.163.013.35
合计726.35480.37489.84

1-1-274

报告期内,公司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收益相关
1工业发展政策补助24.2124.7030.44与资产相关
2两化融合项目投资补助2.732.732.73与资产相关
3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补助11.2612.8417.10与资产相关
4企业购置仪器设备补助1.687.2118.53与资产相关
5制造强省政策资金、工业强基技术改造设备补助50.6653.7665.01与资产相关
62019年鼓励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奖补34.3637.193.10与资产相关
72020年推进技术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补助52.2213.06-与资产相关
8先进制造业政策项目奖补62.36--与资产相关
9生产线改造设备补助9.08--与资产相关
10技术改造设备投资政府补助5.94--与资产相关
合计254.51151.49136.92-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收益相关
1稳岗返还17.5513.5814.59与收益相关
2工业互联网政策奖补资金10.00100.00-与收益相关
3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80.00与收益相关
4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50.00与收益相关
5省“数字经济”-优秀智能家居产品、成套智能家居系统奖补--50.00与收益相关
6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奖补--50.00与收益相关
7市级外贸促进政策资金50.2034.4414.42与收益相关
8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补助12.03--与收益相关
9重大专项补助及省科技创新政策县区资金-37.80-与收益相关
10创新性省份建设资金-37.40-与收益相关
11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第44条科技保险补助-27.45-与收益相关
12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资金-24.13-与收益相关
13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助-12.009.10与收益相关

1-1-275

序号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收益相关
14支持重点企业提质增效补助24.89--与收益相关
15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8.10-与收益相关
16省级出口信保政策支持资金--16.60与收益相关
17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商贸流通资金--8.30与收益相关
18政策兑现第51条仪器设备补助(租用)--12.08与收益相关
19数字化普及补助10.23--与收益相关
20规上工业企业奖补--10.00与收益相关
21科技创新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7.23--与收益相关
22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补助20.00--与收益相关
23省级知识产权专项奖补20.00--与收益相关
24降低企业物流仓储成本100.00--与收益相关
25鼓励家电企业新增订单150.00--与收益相关
26其他直接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16.5620.9734.48与收益相关
合计468.69325.86349.57-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2.13137.1443.4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33.757.2825.00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支出-45.29-112.97-155.15
合计-93.6731.45-86.67

公司投资收益2021年度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2021年度出售远期锁汇取得的收益较大。

4、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27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05.28-218.36-106.0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7.770.5473.15
合计-187.51-217.81-32.89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2021年度较2020年度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大,对应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6.209.30-17.80
存货跌价损失-88.63-10.64-124.34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50.83
合计-82.43-1.34-392.98

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2020年度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当期存在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减值计提。

5、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2.46-11.809.87
其中:固定资产--11.809.87
使用权资产-2.46--
合计-2.46-11.809.87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9.87万元、-11.80万元和-2.46万元。公司资产处置收益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长79.13%、2021年度较2020年度下降219.55%,主要原因是公司2021年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大。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1-1-27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510.0020.001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4.3822.51-
其他0.4731.3321.62
合计514.8573.8331.62

公司营业外收入2022年度较2021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

133.5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利得金额较大。

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66.33113.767.98
违约金、罚款等77.3798.3487.33
其他--0.30
合计243.70212.1095.61

公司营业外支出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121.8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金额较小。

(七)纳税情况分析

1、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36.3294.40343.41
递延所得税费用319.26230.87256.82
合计355.58325.27600.23

注:2021年度和2022年度递延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期末变动差异是受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影响

公司所得税费用2021年度较2020年度下降45.81%,主要原因是公司研发费用增长,研发加计扣除金额较大,计提的当期所得税金额减少。

1-1-278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润总额10,627.888,603.871,052.2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594.181,290.58157.8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49.5218.764.4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9.3353.581,115.60
免税股利收入的影响-5.06-1.09-3.75
确认递延所得税不同税率的影响--3.41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纳税所得额的影响---4.3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38.98-1,036.56-672.99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注)-323.41--
所得税费用355.58325.27600.23

注:根据《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 2022年第28号),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十、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变动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104,207.9066.7492,882.0268.6177,558.4166.54
非流动资产51,927.2233.2642,488.0431.3938,993.0433.46
资产总额156,135.12100.00135,370.06100.00116,551.4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16,551.44万元、135,370.06万元和156,135.12万元,资产规模整体保持稳定,且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各报告期末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均在60%以上,资产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54%、68.61%和

66.74%,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存货为主。非

1-1-279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46%、31.39%和33.26%,主要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为主。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存货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6,783.956.5110,886.4711.726,956.458.97
交易性金融资产--40.850.0430.550.04
应收票据36,755.0935.2731,977.9334.4324,029.2230.98
应收账款33,074.7531.7428,895.4531.1124,330.6231.37
应收款项融资12,219.2711.737,828.698.437,804.3810.06
预付款项76.400.0797.580.11204.780.26
其他应收款51.320.05630.910.68531.760.69
存货13,800.9013.2411,941.6212.8612,604.2416.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9.000.029.500.01--
其他流动资产1,427.221.37573.020.621,066.411.37
流动资产合计104,207.90100.0092,882.02100.0077,558.41100.00

公司各项流动资产的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956.45万元、10,886.47万元和6,783.9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97%、11.72%和6.51%。

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库存现金1.943.358.46
银行存款6,021.7810,475.584,442.10
其他货币资金760.23407.542,505.89

1-1-280

合计6,783.9510,886.476,956.45

2022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除此之外,各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公司货币资金2022年末较2021年末下降37.6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归还部分银行借款;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长56.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销售回款较好。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0.8530.55
其中:远期结售汇业务-40.8530.55
合计-40.8530.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30.55万元、40.85万元和0.00万元。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2022年末较2021年末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公司期末未到期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允价值下降;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长33.6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公司未到期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增加。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36,755.0931,977.9324,029.22
合计36,755.0931,977.9324,029.2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24,029.22万元、31,977.93万元和36,755.09万元,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回款风险较低。公司应收票据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长33.08%,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扩大,客户以票据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1-1-281

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周转较快的行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大,因此与主要客户约定的结算回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和商业汇票两种方式。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通过票据结算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客户名称票据结算金额占本期票据结算的比例交易背景
2022年度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23,793.1125.63收到货款
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22,640.8724.38收到货款
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7,264.0018.59收到货款
佛山市小鲜互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14,134.7515.22收到货款
宁波小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215.815.62收到货款
合计83,048.5489.45
2021 年度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53,173.4447.86收到货款
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9,606.4726.65收到货款
佛山市小鲜互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16,790.2615.11收到货款
宁波小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509.132.26收到货款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206.391.99收到货款
合计104,285.6993.86
2020 年度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38,905.9341.45收到货款
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18,145.8019.33收到货款
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1,587.2212.35收到货款
佛山市小鲜互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11,393.8712.14收到货款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470.442.63收到货款
合计82,503.2787.90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票据结算的主要客户为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客户,均为冰箱行业知名厂商,该类客户信用良好,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较小。

4、应收账款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表现健康,主要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公司客户集中,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家电品牌公司,回款情况好,账龄较短。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1-1-282

单位:万元、%

账龄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34,802.7899.9630,194.3699.2225,542.0299.69
1至2年10.280.03228.600.7550.970.20
2至3年4.080.016.670.0226.500.10
3至4年--0.240.002.550.01
4至5年--1.380.00--
5年以上------
合计34,817.14100.0030,431.25100.0025,622.051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占比超过99%,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变动及与营业收入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账面价值33,074.7528,895.4524,330.62
较上期末增长率14.46%18.76%6.59%
营业收入192,748.00207,217.94161,377.00
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17.16%13.94%15.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4,330.62万元、28,895.45万元和33,074.75万元,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08%、13.94%和17.1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呈增长态势。

(2)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12-31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4,817.14100.00%1,742.395.00%

1-1-283

合计34,817.14100.00%1,742.395.00%
2021-12-31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431.25100.00%1,535.815.05%
合计30,431.25100.00%1,535.815.05%
2020-12-31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622.05100.00%1,291.425.04%
合计25,622.05100.00%1,291.425.04%

报告期内,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整体坏账计提比例保持稳定。公司按照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12-31
账面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34,802.785.001,740.14
1至2年10.2810.001.03
2至3年4.0830.001.22
合计34,817.145.001,742.39
账龄2021-12-31
账面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30,194.365.001,509.72
1至2年228.6010.0022.86
2至3年6.6730.002.00
3至4年0.2450.000.12
4至5年1.3880.001.11
合计30,431.255.051,535.81
账龄2020-12-31
账面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25,542.025.001,277.10
1至2年50.9710.005.10
2至3年26.5030.007.95

1-1-284

3至4年2.5550.001.28
合计25,622.055.041,291.42

(3)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从厨房家电行业及销售模式角度,公司选取了新宝股份、创维电器、奥马电器和比依股份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账龄创维电器奥马电器比依股份雪祺电气
1年以内4.004.005.005.00
1-2年50.0010.0010.0010.00
2-3年100.0020.0020.0030.00
3-4年100.0030.0050.0050.00
4-5年100.00100.00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

注1:可比公司数据系2021年度实际坏账计提比例,引自其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注2:新宝股份采用逾期比例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雪祺电气和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不具有可比性

受客户结构、行业特点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均超过99%,且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偏低的情况,坏账政策具有谨慎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先进先出法划分应收账款账龄,披露的账龄情况与实际相符。

(4)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2-12-31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美的集团(*1)21,035.0360.421,051.75
2太古集团(*2)1,522.294.3776.11
3ELECTROLUX(*3)1,402.574.0370.13
4小米集团(*4)1,193.993.4359.70

1-1-285

5云米科技(*5)1,186.813.4059.34
合计26,340.6975.651,317.03
2021-12-31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美的集团(*1)13,603.8344.70680.19
2小米集团(*4)2,920.249.60146.01
3美菱集团(*6)2,766.259.09138.31
4云米科技(*5)2,493.768.19129.50
5中粮集团(*7)1,733.505.7086.67
合计23,517.5777.281,180.69
2020-12-31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美的集团(*1)13,307.8551.94665.39
2美菱集团(*6)5,270.5620.57263.53
3海信集团(*8)981.763.8349.09
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879.403.4343.97
5云米科技(*5)589.532.3029.48
合计21,029.1082.071051.45

注:*1.美的集团分别包括: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2.太古集团分别包括: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海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湖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江苏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江西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郑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广西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湛江有限公司等公司;*3.ELECTROLUX分别包括:Electrolux Home Appliances Sdn Bhd、Electrolux Home ProductsPty Ltd、Electrolux Philippines,Inc.、Electrolux SEA Pte Ltd、ELECTROLUX THAILANDCO.,LTD、Electrolux Vietnam、PT ELECTROLUX INDONESIA、ELECTROLUX INDIAPRIVATE LIMITED、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等公司;*4.小米集团分别包括: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等公司;*5.云米科技分别包括:佛山市小鲜互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6.美菱集团分别包括: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7.中粮集团分别包括:甘肃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华中饮料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北京)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贵州)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济南)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山西)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陕西)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四川)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天津)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重庆)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吉林)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河北)有限公司等公司;*8.海信集团分别包括: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HISENSE INTERNATIONAL (HK) CO., LIM、HisenseInternational Singapore Holdings Pte. Ltd. 等公司

1-1-2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主要为美的集团、太古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云米科技等行业知名企业,信誉水平和偿债能力较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公司实行较为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已经根据坏账政策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

(5)报告期内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34,817.1430,431.2525,622.05
期后回款金额31,910.4030,416.8425,617.97
期后回款占比91.65%99.95%99.98%

公司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以及账龄进行监控,把控整体的信用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除2022年末外,各年度末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款比例均超过95%,2022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占比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客户款项仍在信用期内所致。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票据12,219.277,828.697,804.38
合计12,219.277,828.697,804.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7,804.38万元、7,828.69万元和12,219.27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方是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公司应收款项融资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56.0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应收款项融资背书及贴现支出金额较大。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分别为204.78万元、97.58万元和

76.40万元,主要为预付供应商采购款,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26%、0.11%和

0.07%,占比较低。公司的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1-1-287

单位:万元

账龄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76.40100.00%93.1995.49%203.8699.55%
1至2年--4.404.51%0.470.23%
2至3年----0.450.22%
合计76.40100.00%97.58100.00%204.78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占比均超过95%,公司的预付款项账龄结构合理。公司预付款项2021年末较2020年末下降

52.35%,主要原因是公司2021年末预付材料款金额减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2-12-31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账龄性质
1广州万固压缩机有限公司25.9633.98%1年以内材料款
2苏州益而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17.0522.31%1年以内材料款
3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188.08%1年以内物业费
4烟台大世阻尼部件有限公司6.097.97%1年以内材料款
5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4.025.27%1年以内其他
合计59.3077.61%--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531.76万元、630.91万元和51.3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69%、0.68%和0.05%,占比较低,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口退税、往来款、押金和保证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押金与保证金105.08140.05115.71
往来款11.1667.5587.82
出口退税-490.98400.65
其他3.7018.7314.52
小计119.95717.30618.69

1-1-288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减:坏账准备68.6286.3986.94
合计51.32630.91531.76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29.3324.45620.7886.54489.0279.04
1至2年11.179.3118.952.6439.376.36
2至3年2.782.3217.262.4114.662.37
3至4年17.2614.3914.662.0423.493.80
4至5年14.1611.8123.493.2748.767.88
5年以上45.2537.7222.163.093.400.55
合计119.95100.00717.30100.00618.69100.00

其他应收款2022年末较2021年末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2021年末应收出口退税金额较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2-12-31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比坏账 准备账龄款项性质
1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57.6948.10%38.301年以内、1-5年、5年以上押金
2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9.2516.05%12.751年以内、1-5年、5年以上押金
3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11.939.95%9.893-5年、5年以上押金
4LIPPERT COMPONENTS, INC6.155.13%0.311年以内往来款
5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004.16%0.251年以内保证金
合计100.0283.39%61.50--

8、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1-1-289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库存商品8,891.5447.538,844.0164.08%
原材料3,019.3549.692,969.6621.52%
发出商品1,094.64-1,094.647.93%
在产品449.43-449.433.26%
委托加工物资443.16-443.163.21%
合计13,898.1297.2213,800.90100.00%
2021-12-31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库存商品6,733.576.436,727.1356.33%
原材料2,493.3218.022,475.3020.73%
发出商品1,589.05-1,589.0513.31%
在产品427.16-427.163.58%
委托加工物资722.99-722.996.05%
合计11,966.0724.4511,941.62100.00%
2020-12-31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库存商品6,763.3245.866,717.4653.30%
原材料1,560.3794.201,466.1611.63%
发出商品1,025.13-1,025.138.13%
在产品681.57-681.575.41%
委托加工物资2,713.91-2,713.9121.53%
合计12,744.30140.0612,604.2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604.24万元、11,941.62万元和13,800.90万元,公司存货主要为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报告期内,公司的原材料主要是压缩机、异氰酸酯、组合聚醚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1,466.16万元、2,475.30万元和2,969.66万元,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需求持续增长。库存商品主要是冰箱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6,717.46万元、6,727.13万元和8,844.01万元,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客户采购需求持续增加。

1-1-290

委托加工物资主要是公司存放于委托加工企业仓库的原辅材料等物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713.91万元、722.99万元和443.16万元,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逐步改变采购模式,直接向原委托加工供应商采购部件产品。

发出商品主要是公司已发货但尚未确认收入的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025.13万元、1,589.05万元和1,094.64万元,2021年末,发出商品账面价值较高,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公司境外销售产品已发货,但尚未完成结关所致,上述发出商品已于2022年1月陆续完成结关。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40.06万元、24.45万元和97.22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10%、0.20%和0.70%,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整体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各期存货库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年以上1年以内(含1年)1年以上1年以内(含1年)1年以上
库存商品8,804.6186.936,710.0523.526,713.5449.78
原材料2,969.6649.692,475.3018.021,466.1794.20
发出商品1,094.64-1,589.05-1,025.13-
在产品449.43-427.16-681.57-
委托加工物资443.16-722.99-2,713.91-
合计13,761.50136.6211,924.5541.5412,600.32143.98

报告期各期末,对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计提依据
库存商品47.536.4345.86可变现净值
原材料49.6918.0294.20可变现净值
合计97.2224.45140.06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原材料构成,存货库龄主要在一年

1-1-291

以内。发行人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存货管理模式,内部强调存货精细化管理,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存货周转率进行严格监控。通过改善储存环境等方式,保证发行人存货的优良状态。对于部分长库龄存货,由发行人物资物流部牵头组织销售部和采购部对长库龄存货检查并讨论处理方案,按周输出处理进度。同时为保障存货质量状态,由品质部定期进行一定比例的抽复检工作。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发行人主要考虑在手订单情况、产品期后售价等因素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发行人存货管理模式符合自身企业经营特点和规模,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比例合理,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0.00万元、9.50万元和19.00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合同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按性质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一年内到期的合同资产20.0010.00-
减:减值准备1.000.50-
合计19.009.50-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22年末较2021年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合同资产增加;2021年末较2020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合同资产进行重分类。

10、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066.41万元、573.02万元和1,427.22万元,主要为预交所得税、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与短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按性质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1-1-292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待认证进项税436.1930.56%65.9711.51%281.0526.35%
预交所得税387.7627.17%330.3957.66%26.882.52%
待抵扣进项税332.2423.28%50.678.84%639.1959.94%
短期待摊费用157.8311.06%125.9921.99%119.2911.19%
发行费用113.217.93%----
合计1,427.22100.00%573.02100.00%1,066.41100.00%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149.07%,主要原因是2022年待认证及待抵扣的进项税金额较大;2021年末较2020年末下降46.27%,主要原因是2020年待抵扣及待认证的进项税金额较大。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无形资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04.342.131,029.532.42902.502.31
固定资产45,294.5787.2330,204.7171.0932,150.2482.45
在建工程701.831.355,524.1813.001,604.244.11
使用权资产556.711.07452.921.07--
无形资产3,185.016.133,273.067.703,232.158.29
递延所得税资产652.251.26489.181.15408.241.05
其他非流动资产432.520.831,514.473.56695.661.78
非流动资产合计51,927.22100.0042,488.04100.0038,993.04100.00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分别为902.50万元、1,029.53万元和1,104.34万元,是对肥西农商行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整体金额较小。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150.24万元、30,204.71万元和45,294.5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2.45%、71.09%和87.23%,

1-1-293

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12-31
项目原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23,408.1518,511.5940.87%
机器设备28,435.9419,129.3542.23%
运输设备1,000.31545.811.21%
电子及办公设备2,391.79304.260.67%
其他设备19,492.036,803.5515.02%
合计74,728.2145,294.57100.00%
2021-12-31
项目原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7,107.3412,787.2542.34%
机器设备19,687.7212,522.0341.46%
运输设备647.71283.440.94%
电子及办公设备2,320.76297.830.99%
其他设备14,592.944,314.1514.28%
合计54,356.4830,204.71100.00%
2020-12-31
项目原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7,519.5413,433.2041.78%
机器设备17,993.8712,693.3439.48%
运输设备710.73339.761.06%
电子及办公设备2,236.75355.881.11%
其他设备13,928.245,328.0616.57%
合计52,389.1432,150.24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其他设备主要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模具。报告期内,为应对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求,公司固定资产稳步增长,包括在建工程完工转固、新增购买机器设备及模具等。公司固定资产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49.96%,主要原因是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固。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1-1-294

公司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发行人房屋及建筑物20-305.00
机器设备5-105.00
运输设备3-55.00
电子及办公设备3-55.00
其他设备3-55.00
新宝股份房屋及建筑物2010.00
机器设备1010.00
运输设备8-1010.00
电子及办公设备510.00
其他设备510.00
创维电器房屋及建筑物5-200-5.00
机器设备5-105.00
运输设备3-55.00
电子及办公设备2-55.00
其他设备2-55.00
奥马电器房屋及建筑物2010.00
机器设备1010.00
运输设备510.00
电子及办公设备3-50-5.00
其他设备3-50-5.00
比依股份房屋及建筑物10-3010.00
机器设备5-105.00-10.00
运输设备4-55.00-10.00
电子及办公设备3-105.00-10.00
其他设备3-105.00-10.0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取自见微数据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的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折旧政策不存在明显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保持一致,不存在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质量情况如下:

1-1-295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占比平均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3,408.154,896.56-18,511.5940.87%79.08%
机器设备28,435.949,306.59-19,129.3542.23%67.27%
运输设备1,000.31454.50-545.811.21%54.56%
电子及办公设备2,391.792,087.52-304.260.67%12.72%
其他设备19,492.0312,688.48-6,803.5515.02%34.90%
合计74,728.2129,433.64-45,294.57100.00%60.61%

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的平均成新率为60.61%,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平均成新率为79.08%,机器设备平均成新率为67.27%。截至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均为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资产,公司固定资产状况良好。各报告期末,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12-31
项目原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367.38367.3810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74.15274.15100.00%
其他零星工程60.3160.31100.00%
合计701.83701.83100.00%
2021-12-31
项目原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5,524.185,524.18100.00%
合计5,524.185,524.18100.00%
2020-12-31
项目原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在安装设备1,604.241,604.24100.00%
合计1,604.241,604.2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2022年末较2021年末下降87.30%,主要原因是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长244.35%,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的投入增加。各报告期末在

1-1-296

建工程没有发生减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对租赁使用的相关房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相应确认租赁负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556.71万元,系公司承租的房屋建筑物和运输工具。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32.15万元、3,273.06万元和3,185.01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8.29%、7.70%和6.13%。

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12-31
项目原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土地使用权3,013.692,511.3678.85%
软件及其他1,006.81673.6521.15%
合计4,020.503,185.01100.00%
2021-12-31
项目原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土地使用权3,013.692,571.6178.57%
软件及其他939.45701.4521.43%
合计3,953.143,273.06100.00%
2020-12-31
项目原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土地使用权3,013.692,631.9081.43%
软件及其他752.67600.2618.57%
合计3,766.363,232.15100.00%

公司各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没有发生减值的情形,公司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无形资产情况”。

1-1-297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未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收益2,113.30316.991,273.28190.99837.41125.61
信用减值准备1,811.02282.671,622.20256.611,378.36209.50
资产减值准备331.7249.76265.1539.77390.0658.51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16.942.54----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850.2812.011.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97.5014.62
合计4,274.82652.253,172.64489.182,703.33408.24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度新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预付工程设备款、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320.73414.93518.75
合同资产309.00339.00375.00
预付工程设备款56.291,010.7451.91
小计686.021,764.67945.66
减:减值准备234.50240.70250.00
小计451.521,523.97695.66
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19.009.50-
其中:原值20.0010.00-
减值准备1.000.50-
合计432.521,514.47695.66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2022年末较2021年末下降71.44%、2021年末较2020

1-1-298

年末增长117.70%,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加大了生产设备的购置投入。

(四)负债变动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98.49%、97.42%和96.1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94,090.1196.1490,039.0897.4290,836.7698.49
非流动负债3,777.253.862,383.322.581,388.171.51
合计97,867.36100.0092,422.40100.0092,224.93100.00

(五)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001.071.064,625.545.1413,158.3514.49
交易性金融负债16.940.02----
应付票据7,913.818.419,321.0410.3511,696.6412.88
应付账款53,918.5657.3153,108.1658.9846,979.1251.72
合同负债988.491.051,024.291.141,183.921.30
应付职工薪酬2,026.462.151,885.542.091,721.081.89
应交税费161.430.1779.210.09124.780.14
其他应付款200.290.21231.420.2627.410.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0.480.29178.540.20--
其他流动负债27,592.5729.3319,585.3321.7515,945.4617.55
流动负债合计94,090.11100.0090,039.08100.0090,836.76100.0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3,158.35万元、4,625.54万元和1,001.07万元。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2022年末较2021年末下降78.36%、2021年末较2020年末下降64.85%,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度、2021年部分借款到

1-1-299

期归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抵押、保证借款-3,500.008,800.00
保证借款1,000.001,120.001,000.00
质押、保证借款--50.00
短期借款利息1.075.5415.12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3,293.23
合计1,001.074,625.5413,158.35

2、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2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为16.94万元,金额较小,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公司未到期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允价值下降。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3,609.4645.61%3,043.6232.65%5,210.0044.54%
商业承兑汇票4,304.3554.39%6,277.4267.35%6,486.6455.46%
合计7,913.81100.00%9,321.04100.00%11,696.64100.00%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1,696.64万元、9,321.04万元和7,913.81万元,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用途主要为采购款。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6,979.12万元、53,108.16万元和53,918.56万元,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材料款等。

(1)应付账款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按性质分类明细情况如下:

1-1-300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款46,196.9685.6847,605.3289.6442,735.3390.97
工程设备款5,273.939.783,659.846.891,818.053.87
运费599.311.11226.270.43268.520.57
劳务费586.191.09431.180.81630.341.34
加工费391.910.73587.901.11946.062.01
其他870.261.61597.661.13580.821.24
合计53,918.56100.0053,108.16100.0046,979.1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应付账款构成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材料款。

(2)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2-12-31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占比
1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3,329.266.17%
2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3,036.775.63%
3安徽壹太电气有限公司3,000.225.56%
4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1,755.753.26%
5合肥盛名精密制造有限公司1,646.393.05%
合计12,768.3923.68%
2021-12-31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占比
1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4,345.328.18%
2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3,959.447.46%
3东贝集团(*2)3,505.916.60%
4安徽瑞德钢结构有限公司2,699.585.08%
5安徽壹太电气有限公司1,770.043.33%
合计16,280.2930.65%
2020-12-31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占比

1-1-301

1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3,938.928.38%
2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2,233.484.75%
3东贝集团(*2)1,909.754.07%
4科拜尔集团(*3)1,582.263.37%
5六安市鑫源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468.583.13%
合计11,132.9923.70%

注:*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包括: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东贝集团分别包括: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东贝(芜湖)机电有限公司;*3.科拜尔集团分别包括: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拜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合同负债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1,183.92万元、1,024.29万元和988.49万元,均为预收客户的货款。

各报告期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721.08万元、1,885.54万元和2,026.4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拖欠职工薪酬的情形。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交税费分别为124.78万元、79.21万元和161.43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4%、0.09%和0.17%,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房产税50.4733.8969.50
城市维护建设税30.470.030.03
增值税25.35--
个人所得税17.8529.7422.71
土地使用税15.5315.5331.06
企业所得税--1.46
其他21.760.020.02
合计161.4379.21124.78

1-1-302

公司应交税费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103.79%,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子公司应交增值税金额较大;2021年末较2020年末下降36.5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应交房产税金额减少。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7.41万元、231.42万元和200.29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往来款131.46178.212.76
保证金、押金67.7452.3424.30
其他1.090.870.35
合计200.29231.4227.41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往来款、押金以及保证金。公司其他应付款2021年末较2020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期末往来款金额较大。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00万元、178.54万元和270.4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70.48178.5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项---
合计270.48178.54-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51.50%、2021年末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租赁负债增长金额较大。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5,945.46万元、19,585.33万元和27,592.5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27,562.3819,567.1615,918.82

1-1-303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增值税待转销项税30.1918.1726.64
合计27,592.5719,585.3315,945.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是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公司其他流动负债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40.88%,主要原因是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金额增加。

(六)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负债288.787.65228.439.58--
递延收益2,113.3055.951,273.2853.42837.4160.32
递延所得税负债1,375.1736.41881.6236.99550.7639.68
非流动负债合计3,777.25100.002,383.32100.001,388.17100.00

1、租赁负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228.43万元、288.7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租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
租赁付款额585.25431.64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25.9824.6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70.48178.54
合计288.78228.43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837.41万元、1,273.28万元和2,113.30万元,公司递延收益全部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递延收益报告期内不断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度及2021年度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

1-1-304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未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9,063.431,359.525,807.08871.063,641.16546.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04.3415.6529.534.43--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0.856.1330.554.58
合计9,167.771,375.175,877.45881.623,671.72550.76

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报告期内不断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度及2021年度新增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金额较大。

(七)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13.1515.0311.6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227.796.84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62、15.03和13.15,保持稳定。其中,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主要系当年公司境外销售占比上升,且出口集装箱紧缺使得部分订单延迟出货,存货余额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84、7.79和6.2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周 转率新宝股份5.005.155.65
创维电器-14.9415.35
奥马电器6.579.908.77

1-1-305

项目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比依股份5.265.966.81
平均值5.618.999.15
本公司13.1515.0311.62
应收账款 周转率新宝股份10.209.159.57
创维电器-9.1110.26
奥马电器6.747.705.06
比依股份3.805.035.64
平均值6.917.757.63
本公司6.227.796.84

注:可比公司数据引自其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原因是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产品生产周期及发货周期相对较短;另一方面,公司上游供应商和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地域较近,因此采购周期和销售周期相对较短。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的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 2022-12-31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
流动比率(倍)1.111.030.85
速动比率(倍)0.960.900.72
资产负债率(合并)62.68%68.27%79.1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7,093.2115,249.067,426.08
利息保障倍数(倍)122.4317.852.64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5、1.03和1.11,速动比率分别为

0.72、0.90和0.96,呈增长趋势,短期偿债能力逐步增强。

1-1-306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与净利润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13%、68.27%和62.68%,呈下降趋势,公司整体负债规模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充足,不存在影响日常运营的偿债风险。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面临的债务偿还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未曾发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形。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 比率新宝股份1.601.311.41
创维电器-0.800.91
奥马电器1.051.111.13
比依股份2.281.050.98
平均值1.641.071.11
本公司1.111.030.85
速动 比率新宝股份1.270.891.08
创维电器-0.700.81
奥马电器0.850.931.02
比依股份1.940.700.68
平均值1.350.810.90
本公司0.960.900.72
资产负债率(合并)新宝股份44.78%51.25%51.15%
创维电器-78.61%81.39%
奥马电器72.97%78.86%79.33%
比依股份34.37%70.14%72.68%
平均值50.71%69.72%71.14%
本公司62.68%68.27%79.13%

注:可比公司数据引自其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1-1-307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好,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预计未来不存在可预见负债无法偿还的风险。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分配利润的情况。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732.86169,794.26140,339.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638.67162,851.80132,367.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4.196,942.467,972.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64503.53394.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86.035,480.587,349.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15.40-4,977.05-6,954.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84.2027,273.5515,706.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03.3423,080.5317,90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0.864,193.02-2,196.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85.13-130.07-161.3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4,455.226,028.37-1,340.01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3,137.50166,224.11138,846.77
收到的税费返还2,433.422,409.87245.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61.941,160.291,246.64

1-1-308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732.86169,794.26140,339.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2,566.27139,089.94113,634.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952.5212,223.119,563.27
支付的各项税费1,728.541,472.412,341.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391.3410,066.346,827.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638.67162,851.80132,367.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4.196,942.467,972.26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8,846.77万元、166,224.11万元和143,137.50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1,377.00万元、207,217.94万元和192,748.0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基本匹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10,272.308,278.60452.06
加:资产减值损失82.431.34392.98
信用减值损失187.51217.8132.89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5,908.055,746.645,608.15
使用权资产折旧314.34241.99-
无形资产摊销155.41145.87123.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4611.80-9.8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61.9491.257.9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7.79-10.29-27.3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17.17595.31797.3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3.67-31.4586.6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3.07-95.56232.9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82.33326.4323.8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47.91651.98-1,064.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093.23-11,731.59-3,559.7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02.682,502.34-2,057.25
股份支付--6,932.64

1-1-30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4.196,942.467,972.26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各期净利润的具有一定差异。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大于净利润,主要系公司计提6,932.64万元股份支付所致;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小于净利润,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由于部分客户提货流程较慢,且公司发货物流受限,使得公司库存商品增加导致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较多。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54.87万元、-4,977.05万元和-7,715.40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3.75144.4268.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47310.3374.3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4248.7851.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64503.53394.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635.975,367.607,194.41
投资支付的现金127.42112.97155.1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86.035,480.587,349.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15.40-4,977.05-6,954.87

2021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增长1,977.82万元,主要原因如下:①发行人2021年度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项目新增投资金额较2020年度有所减少;②发行人2021年度以票据进行支付的长期资产类款项较2020年度有所增加。

2022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度减少2,738.35万元,主要系购置设备、新建厂房等投资项目资金支出所致。

1-1-310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984.2010,234.58996.6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0.0017,038.9814,709.6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84.2027,273.5515,706.2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620.0022,268.9817,2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4.90497.62668.7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8.44313.9423.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03.3423,080.5317,90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0.864,193.02-2,196.09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96.09万元、4,193.02万元和880.86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向银行借款及归还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主要系公司2020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高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所致;2021年度和2022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主要系当期收到股东的投资款项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无可预见的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

(五)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持续经营情况,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一)经营风险”中进行了分析与披露。

1-1-311

(六)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1起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案由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自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及其采购价格、主要产品及其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1、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30Z1956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雪祺电气2023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1-312

2、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137,128.30156,135.12-12.17%
负债总额76,904.0097,867.36-21.42%
所有者权益合计60,224.3158,267.753.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8,796.3956,927.063.28%

2023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22年末下降12.17%,主要系2023年3月末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负债总额较2022年末下降21.42%,主要系2023年3月末列示在其他流动负债中的已背书或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2022年末上升3.28%,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积累,未分配利润持续增加所致。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1-3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4,009.0944,660.19-1.46%
营业利润2,228.271,650.4635.01%
利润总额2,067.001,635.5326.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43.861,670.191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21.831,578.5121.75%

2023年1-3月,公司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35.01%、10.40%,主要原因系:①公司调整收入产品结构,主营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②期间费用中与上市相关的中介服务费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1-3月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811,906.4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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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1-3月变动比例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3.11-5,144.9171.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752,478.44-106.77%

2023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1.27%,主要系公司2023年1-3月的销售形成的仍在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增加,客户尚未回款所致。2023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71.17%,主要系2023年1-3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023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6.77%,主要系公司2023年1-3月无新增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而去年同期新增吸收投资现金较多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1-3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0.3379.0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4.78-6.5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57.61-12.58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92.3359.9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4.369.0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77.9750.97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0.0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77.9750.94

2023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同比减少

128.91万元,主要系公司因合同纠纷判决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支付的赔偿款等费用,按照最佳估计数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营业外支出所致。

1-1-314

(三)2023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在手订单及市场环境,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1-6月公司业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预计)2022年1-6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97,000~103,00093,707.763.51%~9.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00~5,2004,039.2016.36%~28.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00~5,1003,821.9120.36%~33.44%

上述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财务部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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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419万股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33,521.4226,461.42
2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9,503.689,503.68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875.3113,073.31
4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66,900.4159,038.41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公司依据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战略性安排,契合公司现有技术能力、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规模。其中,“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实施有利于缓解公司产能瓶颈,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零部件的稳定安全供给,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拓展公司新产品体系,为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实现公司未来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6,900.41万元,拟以59,038.41万元作为募集资金投入。如未发生重大的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将按照以上项目进行投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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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及环评审批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备案文件审批文号环评审批情况
1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代码:2018-340162-41-03-026765)环建审〔2021〕11022号、环经核[2022]1号
2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代码:2203-340162-04-02-756601)环建审〔2022〕11067号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代码:2203-340162-04-01-512772)无需环评审批
4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项目备案不涉及项目环评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3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实验室,在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危险废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研发项目属于豁免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已取得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的情况说明批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1、2项均已履行备案及环评程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3项已履行备案程序,且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此外,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无需履行核准或备案程序,也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和使用制度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制度。该项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在保荐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监督下严格按计划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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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能够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相关依据详见本节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之“(一)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之“3、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二)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之“3、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3、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及“(四)补充流动资金”之“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项目投资主管机关出具的备案文件和主管环保部门对上述项目的审批文件,项目利用公司自有土地,不涉及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相关用地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的扩产、研发升级和零部件供应体系的完善,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不会对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人员独立性、财务独立性、机构独立性和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投入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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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环保投资
1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33,521.42230.00
2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9,503.6820.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875.31-
4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合计66,900.41250.00

公司“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涉及新建厂房、新增设备、新设生产线,计划环保投资230万元;“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涉及扩建厂房、新增设备,计划环保投资20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前述项目所需建设投资主要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剩余资金缺口拟由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实验室,不涉及生产装配,且均计划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建设,不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无专门的环保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亦不涉及生产、建设,无专门的环保投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项目拟通过新建厂房、新增设备、新设生产线等方式,整体提升公司现有大型家用冷藏冷冻冰箱和商用展示柜产品产能,并实现新产品嵌入式冰箱的产业化。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形成年产嵌入式冰箱、大型家用冷藏冷冻冰箱和商用展示柜产品合计100万台/年的生产能力。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能够抓住冰箱行业转型发展机遇,实现产能提升、业务布局进一步优化的目标,同时还将有效降低边际生产成本,形成规模经济效益,整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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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必要性分析

(1)项目建设有助于提高公司产能,缓解产能压力

公司作为专业的冰箱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近年来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优良的产品品质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取得了多个行业内龙头客户的认可,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订单量逐年递增,公司现有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在“618”、“双十一”等家电需求旺季已出现超负荷生产的状态。此外,由于冰箱原材料和产成品对于生产场地面积、空间要求均较高,公司现有场地也难以支撑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建生产基地、购置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增加生产场地、缓解公司产能瓶颈、降低场地制约,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及时、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巩固及提升公司行业地位,为公司加大国内外市场拓展力度奠定产能基础。

(2)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抓住嵌入式冰箱发展机遇,完善公司业务布局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从2016年的746,395.10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015,986.2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01%,并于2020年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我国居民的经济实力也在逐渐增强,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6年的23,821元增加至2020年的32,189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7.82%。在冰箱消费领域,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不再将产品实用性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而更倾向于在满足基本功能需求的基础上,在产品外观、性能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判和选购。除了冰箱的制冷、保鲜效果,消费者还将冰箱产品的外观、占地面积、空间利用率、与整体厨房和家装空间的适配度等多项指标纳入考虑范围,而随着全屋定制在家装领域的蓬勃发展,嵌入式冰箱产品也成为冰箱行业新的发展方向和增长点。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能实现现有嵌入式冰箱相关技术的产业化,新增嵌入式冰箱产品生产,使公司顺应整体家装行业向全屋定制化和冰箱行业向套系化、嵌入式转型发展趋势,为保持公司行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持续开拓商用展示柜产品市场,提升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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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多种细分领域和新场景商业服务场所迅速兴起,带动商用展示柜行业快速发展。根据产业在线的统计数据,2016年至2020年,我国商用展示柜零售额从39亿元增长至5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7.46%。未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与消费能力的提升,对快速消费食品和冷鲜食品需求增长,商用展示柜产品市场空间将持续增加。与此同时,商用展示柜不仅能作为销售产品存放的场所,还能作为快消品企业线下宣传推广的实物载体,因此同样受到快消品企业的青睐,采购需求不断增加。

公司凭借冰箱行业多年生产经营经验和较高的产品品质,已成功进入可口可乐商用展示柜产品供应链体系,与商用展示柜领域大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公司持续拓展商用展示柜产品市场提供了客户口碑支撑。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增加商用展示柜产品产能,为公司持续开拓商用展示柜产品市场提供产能支持。因此,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抓住商用展示柜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种类,整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3、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

(1)行业新发展机遇为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支撑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对家电更新消费的推动,我国家电消费需求持续增长,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受2010年前后“家电下乡”、“节能惠民”和“以旧换新”等政策的推动,2010年至2012年我国冰箱产品保有量出现大规模增长,每百户城镇居民冰箱保有量增长约2台,每百户农村居民冰箱保有量增长20台。在此基础上,考虑冰箱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在国家家电更新消费政策驱动下,我国冰箱行业将出现较大的替换购买基数,冰箱行业面临新的增长机遇。此外,考虑到我国乡村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乡村振兴战略成效显著,乡村市场消费潜力的释放也将为我国冰箱行业带来一定的增长机会。

与此同时,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消费群体年轻化等因素影响,我国冰箱产品消费呈现向大容量、嵌入式冰箱产品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大容量冰箱市场占比稳步提升,零售额和零售量快速增长,2020年501升-600升冰箱零售额和零售量分别同比增长60%和57%。消费升级和消费习惯转变带来的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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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动售货机快速发展也为商用展示柜产品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需求端有望呈现持续增长态势。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核心产品大型家用冷藏冷冻冰箱产品的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扩张,并增加商用展示柜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新产品嵌入式冰箱的产业化。因此更新消费和消费升级带来的冰箱行业新发展契机,将为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市场支撑。

(2)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完善的资质体系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公司作为冰箱研发生产销售行业的ODM厂商,下游客户数量众多,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结构、尺寸、外观需求各不相同,订单差异性较大、产品规格种类较多,对公司生产组织和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通过长期实践探索,建立了特有的专业生产管理体系。该体系采用柔性化的生产线设计,通过科学的生产组织安排,实现了单条生产线生产多类产品的“混合式”生产,从而在保证了公司产品多样化、差异化的前提下实现生产效率的提升。因此,公司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为本次扩产类项目顺利建成投产提供了经验支撑。

与此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控制度,制定了涵盖采购、进货检验、小试、生产、品控和出厂检验等经营全流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高标准高品质。凭借严格完善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制度,公司通过了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和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三大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通过了CCC和RoHS等国内外检测认证。上述资质的取得为公司本次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质保障。综上所述,公司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完善的资质体系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3)公司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标准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产品品质保障

现阶段,公司已与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云米科技、伊莱克斯、海信集团、太古集团、中粮集团等行业内多家龙头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知名品牌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为确保产品质量,往往具有较严格的审查机制,制定了较高的产品标准,且每个品牌客户在制定产品标准时因目标客户和目标销售区域等因素的差异导致产品标准的侧重点有所区别,因此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满足和适应不同品牌客户多种产品标准。考虑到公司现有生产线主要采用“混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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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模式,利用同一生产线生产面向不同客户的冰箱产品,因此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生产的产品品质具有一致性,故公司在制定自身产品质量控制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所有客户产品质量审查标准,才能确保公司产品通过所有下游客户的产品质量审查。较高的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确保了公司产品的品质,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4)公司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良好的品牌声誉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公司自成立之初即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投入,投资建设了业内先进的冰箱研发检测实验室,先后通过了UL、CSA、TUV莱茵、SGS、DEKRA 授权实验室等资质认证,可以满足北美、欧盟、澳洲、南美、非洲、亚洲等全球主要地区的性能测试和认证要求,并搭建了1G、2G、2G+、3G和3G+等多个产品研发平台,持续对产品进行更新升级。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冰箱研发生产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技术优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核心产品研发过程中取得了包括“集成式散热系统及冰箱”、“一种对流化霜结构及冰箱”、“一种风冷循环单蒸发器系统及冰箱”、“嵌入式冰箱”等在内的278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76项,外观设计专利92项。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为本次扩产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依托丰富的技术储备及优良的产品品质,公司先后取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受到下游客户的一致认可,与多家行业内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次新增产能消化和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优质的品牌和客户基础。综上所述,公司多年技术积累和良好的品牌声誉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和下游客户保障。

4、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是在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司冰箱及商用展示柜产品产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使得公司能够为国内外更多品牌商提供ODM服务。本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强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利用公司的核心技术进行产品生产,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与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具有高度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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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运用情况

“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一、附件”之“(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之“1、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

(二)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项目拟投资9,503.68万元用于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通过扩建厂房、新增设备等方式使公司具备年产40万套箱胆、200万套门胆、400万只压缩机底板和240万只抽屉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公司冰箱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箱胆、门胆、压缩机底板和抽屉等零部件将能基本实现自给自足,有效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并辅助提升公司产品品质,整体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服务于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必要性分析

(1)项目建设有助于降低原材料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零部件作为冰箱整机生产厂家重要的原材料来源,其采购成本占生产商成本比重较高。零部件的采购成本是影响冰箱整机厂商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压缩零部件采购成本等原材料成本是冰箱整机厂商控制生产成本的重要手段。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冰箱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通过扩建现有厂房、购置门胆吸塑机、箱胆吸塑机和注塑机等零部件生产设备,实现年产40万套箱胆、200万套门胆、400万只压缩机底板和240万只抽屉的生产能力,为公司冰箱产品生产提供自制零部件等原材料,实现公司向产业链上游的延伸拓展,降低公司生产过程所需原材料的采购、运输等成本,提升公司冰箱产品的整体盈利水平,助力公司长期快速发展。

(2)项目建设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增加原材料供给的可控性

冰箱作为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的大型家用电器产品,其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客户对冰箱生产企业的交付及时性有较高的要求。而由于冰箱产成品的体积和占地面积均较大,不合理的生产安排和超额的成品储备也会带来较高的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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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成本。因此,上述行业特征的综合作用使得相应冰箱生产制造企业需具备较高的灵活生产和应变响应能力才能获得客户的认可,在行业中长期存在并持续发展。对冰箱生产制造企业而言,灵活生产和应变响应能力一方面取决于公司自身生产线建设水平、现有产能和生产组织与调配能力,另一方面还取决于上游原材料供应的充足率及原材料厂商的配合能力。而由于原材料采购属于市场行为,具有较高的不可控性,并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订单交付能力和利润水平。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自制自产箱胆、门胆、压缩机底板和抽屉等冰箱生产过程中相关零部件,实现现有业务向上游的延伸拓展,实现上下游的联动配合,提升公司订单交付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项目建设能通过自制自产关键零部件增加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供给的可控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3)项目建设有助于整体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

对冰箱产品而言,其制冷、控温、节能性能是产品最重要、最核心的功能,也是终端客户在选购产品时首要的评判标准。箱胆、门胆和压缩机底板作为冰箱保温箱体和保温门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降低冰箱内部与外界的温度交换、确保冰箱精准控温、减少冷气遗散、提高冰箱产品节能指标有着重要作用,其产品品质和性能将直接影响冰箱整体产品品质与质量。

本次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具备箱胆、门胆、压缩机底板和抽屉等与冰箱生产相关的重要原材料的生产能力。通过箱胆、门胆、压缩机底板和抽屉等重点原材料的自产自用,增强对其品质的把控能力,实现从源头控制和保障最终冰箱产成品品质,提升下游和终端客户的产品满意度,为公司持续开拓和深入挖掘下游市场提供品质支撑。因此,项目建设将有助于整体提升公司最终冰箱产品的品质,带动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公司行业竞争力的增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近年来,为了激发国内市场消费潜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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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等多个政策促进家电更新消费,强调加快供给端产品升级,支持推动家电及其配套产业发展。本次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是在公司现有冰箱整机生产制造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向上游进行产业链延伸和业务拓展,提升公司自产冰箱零部件产品的能力,以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品质,满足下游终端客户对家电更新消费的需求。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2)公司多年行业生产经营经验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支撑

冰箱整机生产制造厂商作为产业链的中游,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对行业上下游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自2011年成立以来,公司已在冰箱研发生产和销售领域深耕十余年,积累了丰厚的行业经验,深刻了解下游消费者需求并能准确把握行业整体发展趋势。与此同时,凭借冰箱制造行业多年生产经验,公司对冰箱零部件产品特性及对最终冰箱产成品功能的影响也有较为深入的认识。

在此基础上,凭借多年行业生产经验,公司现已具备准确识别客户需求并将其拆解落实至冰箱零部件的能力,如客户对冰箱产品节电性能的高需求需要较高品质的箱胆、门胆和压缩机底板等才能满足。明确的冰箱零部件产品诉求和对冰箱零部件产品未来发展趋势的精准判断使得公司相较于传统的单一零部件生产商具有更大的敏锐度和更高的质量把控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的零部件产品品质,并保证其符合市场需求。因此,公司多年行业生产经验能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支撑,项目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4、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是在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实现公司冰箱箱胆、门胆、压缩机底板和抽屉等零部件的自主生产,有助于公司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并辅助提升公司产品品质。本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强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与报告期内的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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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具有高度关联性。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运用情况

“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一、附件”之“(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之“2、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13,875.31万元,项目建设投资包括研发大楼建设、研发软硬件设备购置和研发技术团队建设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政策导向、市场需求所作出的产品及技术发展规划,包括现有冰箱产品的技术升级和智能化、嵌入式冰箱产品的持续研发。项目建成后,公司研发团队和研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升,公司产品体系将得到进一步扩展,为公司继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

2、项目实施必要性分析

(1)项目建设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体系,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不同种类、不同型号冰箱产品相关技术的研究,并将技术成果应用于产品生产过程,持续推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凭借高效的研发反应能力和优良的产品品质,公司产品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近年来,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成熟和消费端的转型升级,冰箱产品逐渐呈现智能化发展趋势,终端客户对嵌入式冰箱和高性能冰箱产品的需求也持续增加。因此,公司有必要提前对核心关键技术进行开发,才能保持对下游市场变化的灵活应变能力,巩固自身实力,保持在行业中的领先优势。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对冰箱冷藏冷冻性能进行持续的升级,研发单循环制冷系统的四个可控温区的内部风道系统,并搭建针对全屋定制冰箱嵌入式技术研发的3G+技术平台,研发数字化智能化冰箱产品,提升公司在嵌入式冰箱和智能冰箱领域的技术水平,以应对未来消费端对冰箱产品的多元化需求。因此,项目建设将加快推进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步伐,为丰富公司产品体系提供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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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2)项目建设有助于改善技术研发环境,打造高水平研发队伍

近年来冰箱行业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冰箱生产企业需要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新产品推出速度才能赶上行业发展变化速度,及时满足终端用户不断变化的产品需求。考虑到冰箱零部件和产成品体积占地面积均较大,因此在冰箱新产品研发试制过程中需要有较大面积的研发场地才能满足多种新产品并行研发试制的需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增研发中心场地,改善公司现有技术研发环境,为公司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提供必要的场所支持。与此同时,人才是第一生产力,高水平研发团队是进行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支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为现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和支撑,是公司取得良好经营成果的重要保障。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不断增多,现有研发人员难以满足未来持续增加的研发需求。基于此,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加大对技术人员的投入,进一步壮大公司核心研发团队,强化公司技术创新实力,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综上所述,项目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现有技术研发环境,拓展公司现有研发团队,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保障。

3、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

(1)公司丰富的行业经验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作为冰箱产品研发生产领域专业的ODM厂商,为行业内龙头企业提供专业的全流程服务。经过十几年经营和业务拓展,公司已与美的集团、美菱集团、小米集团、云米科技、伊莱克斯、海信集团、中粮集团和太古集团等多家国内外大型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实验室先后通过了UL、CSA、TUV莱茵、SGS、DEKRA 授权实验室等资质认证,可以满足北美、欧盟、澳洲、南美、非洲、亚洲等全球主要地区的性能测试和认证要求。

凭借在冰箱领域的多年行业经验,公司对客户的产品需求、质量标准以及服务流程等均有深刻的了解,知晓冰箱产品研发难点和测试流程等重点环节。本项目主要对冰箱产品冷藏冷冻相关技术进行持续的研发升级,并对智能化、嵌入式冰箱相关技术进行预研。公司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冰箱产品预研提供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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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断力和感知度,保证公司研发方向符合下游客户和终端市场需求,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公司优秀的研发团队和深厚的技术实力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作为技术研发的前提和产品创新的基础,研发团队的建设一直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即注重研发队伍的培养与储备,凭借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系统的培训体系和完善的薪酬制度培养和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加入,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核心成员行业从业经验丰富,对行业发展水平和技术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可确保公司相关技术研发顺利、按时完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核心重点人才保障。

凭借优秀的研发团队,公司在多年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在冰箱研发生产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技术优势。目前,公司在核心产品研发过程中取得了包括“集成式散热系统及冰箱”、“一种对流化霜结构及冰箱”、“一种风冷循环单蒸发器系统及冰箱”、“嵌入式冰箱”等在内的278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76项,外观设计专利92项,并取得了软件著作权3项。上述专利技术的取得为后续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持。综上所述,公司优秀的研发团队和深厚的技术实力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4、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是在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拓展公司新产品体系,为公司继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的强化,有利于公司形成新的核心技术,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与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具有高度关联性。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运用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一、附件”之“(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之“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四)补充流动资金

为满足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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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同时,拟利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满足公司持续扩大的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规划的实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1,377.00万元、207,217.94万元和192,74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044.44万元、7,868.85万元和9,337.44万元,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因此,公司需补充一定规模流动资金以保障正常生产经营与研发项目的开展,满足公司未来产品开发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融资渠道相对比较单一,主要通过债务融资的方式来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司近年来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期,报告期内,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13%、68.27%和62.68%,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2、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短期内难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公司面临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从长期来看,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满足新产品开发、研发项目投入等多种需要,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司未来的债务融资水平,降低利息支出等财务费用,提升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将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显著积极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研发支出将会进一步增加,对公司利润水平造成一定影响,但整体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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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将进一步扩大,产品品质和技术优势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继续增强,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水平也将明显增加。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都将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会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会有所下降,偿债风险降低,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

2、对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初期,由于相关项目收益还未实现,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在短期内将有所降低。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会得到增强,净资产收益率也会随之提高。

四、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1、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下游品牌商提供容积400L以上的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产品,凭借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先进的核心技术、优秀的产品设计理念紧密跟随市场潮流,持续开拓境内外市场,成为大冰箱ODM制造领域的知名企业。

未来,随着家用电器制造行业企业积极推进智能化、信息化转型升级,并引入先进的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工信部等部门推出的《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发改委等三部门推出的《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提出的《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等政策和意见的推动下,公司将持续进行产品和技术研发创新,以中高端市场需求及产品应用场景为导向,丰富拓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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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品类,进一步扩大产能,满足品牌商和终端客户的需求,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积极推出定制化的嵌入式冰箱等产品,加强与知名厨电品牌商的合作,服务整体厨房消费场景;不断提升出口市场的销售占比,均衡国内外市场的产能分配,达成销售目标。

2、经营目标

通过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本次发行后未来三至五年的业务发展目标如下:

公司未来将继续聚焦于大容积冰箱与商用展示柜等产品的研发与迭代,面对行业复杂的应用领域以及不同规格的系列产品要求,公司将持续注重研发投入,为下游客户量身定做冰箱解决方案,公司计划在未来3-5年内达成200万台具有差异化的、有一定附加值的大容积冰箱与商用展示柜的生产目标。

公司拟通过加速推进厂房建设、产线优化升级等方式持续扩张产能,不断完善生产体系;通过对嵌入式冰箱技术的持续研发投入,拓展厨电品牌客户;提升公司核心研发能力,壮大研发团队,夯实和改善公司的研发条件,保持技术竞争优势;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完善国际化销售网络。

(二)实现业务目标的具体发展计划

1、技术研发与产品拓展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以募投项目为主体,对未来冰箱产品性能升级进行持续的技术研发,对公司现有研发平台进行整体升级,丰富拓展产品品类;另外,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全屋定制冰箱嵌入式技术的开发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2、生产制造与市场开发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加强对制造体系的优化,开辟弹性生产功能的生产线,持续扩充产能,同时满足海外市场与厨电品牌客户的开发要求。另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模块化市场开发体系,针对主机厂商的ODM、厨电市场的订制化与海外市场的不同需求采取独立的模块化管理模式,在稳定ODM市场与海外市场销售队伍的基础上,组建更为强调冰箱制造专业技术的厨电冰箱营销队伍。同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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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保持高质量、及时与稳定的产品交付,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

3、人力资源与团队建设计划

未来三年,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对员工数量需求将有所增加,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两种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加强公司及下属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为员工搭建发挥个人价值的平台,优化晋升和薪酬福利体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氛围,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公司将继续引进行业内技术专家,并设立优秀员工奖、突出贡献奖等奖项提高对人才的激励程度。另外,公司还将持续加强对员工的知识技能、组织管理能力、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效率。

4、融资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将所募资金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另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融资体系,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增发、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三)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基于目前的主营业务情况、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并结合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政策而制定的,与公司现有业务相辅相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完成后,公司在家用冰箱制造行业的优势将进一步巩固,同时深化拓展智能化和高端化冰箱产品领域。公司旨在通过上述发展计划的实施,不断强化各方面的竞争优势,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四)报告期内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成果

1、持续加强研发,提升公司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注重研发投入和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研发项目主要包括工艺改进、新工艺、新产品研发等,研发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增强了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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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推进柔性化产线建设,提升公司生产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特有的专业生产管理体系。该体系采用柔性化的生产线设计,通过科学的生产组织安排,实现了单条生产线生产多类产品的“混合式”生产,从而在保证了公司在产品多样化、差异化的前提下实现生产效率的提升。这种生产管理模式灵活机动,符合客户对供应商快速响应能力的要求。

(五)拟定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及主要困难

1、假设条件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以本公司现有的业务发展条件、市场地位和战略优势为基础所制定,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宏观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公司所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持续快速发展,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行业竞争状况良好,上下游行业均未出现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不利情况;

3、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人事变动;

4、公司股票发行顺利,募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实施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本公司实施上述业务发展规划和相关计划可能面临的困难有:

(1)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的融资渠道仍较为单一。面对高速发展的公司业务、不断扩大的资产规模,融资能力与公司发展的不匹配成为严重制约因素;

(2)人才资源短缺。公司所处行业技术竞争较为激烈,需要扩充专业能力过硬、复合型的高素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团队。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人才流失和补给滞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保持企业持续发展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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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地位,公司需要引进和储备大量的人才,因此公司面临着人才保障压力;

(3)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异氰酸酯、组合聚醚、金属板材等原材料,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相关原材料和零部件价格波动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因此公司面临着成本控制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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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一、附件”之“(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和“(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三、协议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的情况。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内控制度还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将在实际中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容诚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0195号),其结论意见如下:“我们认为,雪祺电气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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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相关主管机关的重大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参见本节“十、关联交易”之“(一)关联交易”。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独立经营情况

(一)资产完整

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和销售配套设施及资产,独立完整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全部资质、设备以及知识产权,不存在依靠股东的资产进行经营的情况,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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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已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没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此外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税款义务。

(四)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机构设置的自主权。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的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设置了独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机构,且各机构的设置及运行均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该等机构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资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研发、采购、实施、销售等业务环节;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经营的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投资于任何业务与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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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营稳定性

1、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2、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宁波雪祺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无控制的其他企业。宁波雪祺为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实际经营。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其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它企业,也不会: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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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它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它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将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谨此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函项下的其它承诺。”

九、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顾维。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公司子公司合肥三电以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雪祺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顾维不存在其他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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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志道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2,34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22.81%
2时乾中直接持有发行人927.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9.04%
3宁波雪祺直接持有发行人866.67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8.45%

(四)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除公司董事长顾维外,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徐园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王力学(董事兼总经理)、王士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华(独立董事)、童孝勇(独立董事)、慕景丽(独立董事)、郭家宝(监事会主席)、陈允艳(监事)、章兵(监事)。

(五)其他关联自然人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中,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六)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以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主要关联关系
1滁州市顾科塑业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2日注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的弟弟顾勇持股60%、弟媳张建琴持股40%并由顾勇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2恒天塑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的弟媳张建琴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3万朗磁塑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乾中控制的企业,万朗磁塑为A股上市公司
4阜阳市颍泉区华根商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乾中之父时允斌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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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主要关联关系
5阜阳市颍泉区华时学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乾中之父时允斌控制、时乾中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6合肥雅绅商贸有限公司董事王士生妹夫王俊持股60%、妹妹王士静持股20%并由王士静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7安徽省徽帮裁缝纺织服饰有限公司董事王士生妹夫王俊持股60%、妹妹王士静持股40%并由王俊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8合肥市蜀山区徽帮裁缝营业部董事王士生妹夫王俊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9安徽九久夕阳红医养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童孝勇担任财务总监的企业
10安徽旭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监事陈允艳丈夫程致远持股100%、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1安徽煌道柔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乾中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企业
12西安恒泽建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慕景丽配偶的弟弟孙尚禹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注:时乾中在万朗磁塑下属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任董事或/及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合肥三电公司控股子公司
2肥西农商行公司参股公司

(八)公司其他关联方

1、宁波吉德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此外,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关联法人宁波吉德控制的企业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前述关联方中,在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交易往来的主体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宁波吉德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西屋电器宁波吉德的控制的企业
3宁波吉德制冷有限公司宁波吉德的控制的企业
4上海德麦特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吉德的控制的企业
5宁波小吉宁波吉德的控制的企业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三电株式会社持有合肥三电49.00%的股权,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三电株式会社及其控制的公司均认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前述关联方中,在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交易往来的主体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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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三电株式会社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肥三电49.00%股权的股东
2SandenVendo GmbH三电株式会社控制的企业
3SANDEN COLD CHAIN SYSTEM PHILIPPINES INC(曾用名为SANDEN INTERNATIONAL PHILIPPINES INC/102 INDUSTRY)三电株式会社控制的企业
4SANDENVENDO EUROPE SPA三电株式会社控制的企业
5SANDEN INTERCOOL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三电株式会社控制的企业

3、报告期内,上海三电(原为三电株式会社全资子公司,2021年被上海高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并更名为“上海高乘冷机有限公司”)曾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三电49.00%股权且与公司存在交易,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九)报告期内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主要关联方

报告期内,其他与公司曾存在关联关系的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合肥雪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原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1年12月注销
2合肥缄默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的儿子顾庆宇持股100%并由顾庆宇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2年2月注销
3安徽雷世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乾中曾控制的企业,为万朗磁塑间接全资子公司,已于2021年5月注销
4安徽省钜坤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乾中曾控制的企业,已于2019年2月注销
5合肥长城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乾中配偶王怡悠曾控制的企业,已于2020年5月退出股权;离职董事刘跃玲报告期内曾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6合肥太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乾中配偶王怡悠曾控制的企业,已于2021年4月注销
7深圳市新东石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乾中之兄时勃曾控制的企业,已于2019年3月退出股权
8刘跃玲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曾担任公司董事
9赵亚彬2017年6月至2021年3月曾担任公司董事
10王贵年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曾担任公司董事
11赵靓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曾担任公司董事
12徐伟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曾担任公司监事
13王金鑫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曾担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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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4洪久铭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曾担任公司监事
15王梦丽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曾担任公司监事
16太通制冷离职董事刘跃玲报告期内曾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十、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指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具体标准如下: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

1、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发生额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万朗磁塑(注)冰箱门封2,011.131,943.791,792.57
加工费694.40894.29732.36
硬挤出件等318.19339.68395.70
玻璃组件等107.45--
模具9.72-1.24
小计3,140.893,177.752,921.86
恒天塑业注塑件类原料906.901,165.441,101.88
加工费-17.5517.08
其他设备0.27-6.84
小计907.171,182.991,125.80
太通制冷蒸发器类原料-1,184.65716.71
加工费-3.312.06
小计-1,187.96718.76
总计4,048.065,548.704,766.42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2.39%3.01%3.38%

注:对万朗磁塑的关联交易主体包括:万朗磁塑、合肥雷世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伯利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纳入万朗磁塑合并范围,关联采购发生额为12月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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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数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根据市场化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部分冰箱门封、硬挤出件、蒸发器和注塑件等。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上述原材料或服务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的常规采购行为,除太通制冷外,其他关联交易短期内仍将持续发生。

公司关联采购定价政策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价格参考同类产品的第三方市场价格及该等产品的生产成本,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交易额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3.38%、3.01%和2.39%,占比较低且整体呈下降趋势,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①万朗磁塑

A.交易背景、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及必要性、合理性

发行人向万朗磁塑采购的产品主要为冰箱门封、硬挤出件等,采购的加工服务主要为吸塑加工服务。因发行人与万朗磁塑处于产业链上下游,发行人向万朗磁塑采购上述产品或服务系产业链分工所致。

发行人主要为各大冰箱主机厂提供ODM业务,主要客户为合肥华凌、长虹美菱、云米科技、TCL等冰箱主机厂,生产过程中需要采购各类冰箱塑料部件,与万朗磁塑发生交易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万朗磁塑主要产品为冰箱塑料部件,尤其主导产品冰箱门封性能好,市场知名度高,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主流冰箱主机厂;二是发行人与万朗磁塑同处于全国白色家电基地合肥,基于订单响应能力及采购半径的考虑,发行人就近从万朗磁塑采购冰箱门封、硬挤出产品以及委托万朗磁塑进行门胆加工等。因此,发行人与万朗磁塑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B.定价公允性:

万朗磁塑销售的冰箱门封、硬挤出产品以及加工的吸塑产品均系根据不同冰箱主机厂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的定制化产品,不存在可比市场公允价格。结合雪祺电气与其他交易方交易价格、万朗磁塑向第三方交易价格等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a.冰箱门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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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雪祺电气报告期内所需的冰箱门封全部从万朗磁塑处采购,不存在从其他供应商采购冰箱门封的情形,故以下从万朗磁塑与第三方交易价格和雪祺电气进行对比分析。万朗磁塑销售的冰箱门封包括PVC材质和TPE材质,以PVC材质为主。不同冰箱门封在材质、材料单位耗用量等有所差异,导致冰箱门封的销售价格存在差异。

由于不同冰箱主机厂需要的冰箱门封型号存在一定差异,选取万朗磁塑向雪祺电气销售的主要冰箱门封,与向其他冰箱主机厂销售的同种材质、单位耗用量相近的冰箱门封进行对比分析。

基于上述比较标准,选取万朗磁塑向雪祺电气、其他冰箱主机厂销售冰箱门封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材质PVC粒料单耗磁条单耗品种数量
雪祺电气PVC110克/米76克/米28种
美的PVC110克/米79克/米43种
美菱PVC约108克/米76克/米47种

报告期内,万朗磁塑向雪祺电气、其他冰箱主机厂销售上述规格冰箱门封的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米

期间美的美菱均价雪祺电气差异
2022年度2.392.292.342.33-0.01
2021年度2.262.222.242.240.00
2020年度2.192.252.222.22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万朗磁塑向雪祺电气销售冰箱门封价格与向第三方销售相似规格产品价格差异较小,价格公允。

因此,报告期内,雪祺电气向万朗磁塑采购冰箱门封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b.吸塑产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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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雪祺电气从万朗磁塑、合肥蓝菱工贸有限公司和合肥凯博源制冷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吸塑加工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肥蓝菱工贸有限公司941.78936.87964.50
合肥凯博源制冷科技有限公司92.8044.7263.68
万朗磁塑694.40894.29732.36

雪祺电气除向万朗磁塑采购吸塑门胆加工服务外,还从合肥蓝菱工贸有限公司和合肥凯博源制冷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加工服务,将上述两主体作为可比供应商,对万朗磁塑提供的吸塑加工服务的执行价格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肥蓝菱工贸有限公司5.455.455.45
合肥凯博源制冷科技有限公司5.6-6.095.6-6.095.60-6.09
万朗磁塑5.45-5.895.45-5.895.45-5.89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雪祺电气从万朗磁塑采购的吸塑加工单价位于从第三方采购的吸塑加工服务单价差异区间内,价格公允。

因此,报告期内,雪祺电气向万朗磁塑采购吸塑加工服务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c.硬挤出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向万朗磁塑采购硬挤出产品外,还存在向江阴市润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江阴亿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锡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圣仕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硬挤出产品的情形。

因硬挤出产品种类较多、规格大小不一,差异较大,向各家供应商采购的硬挤出产品种类不同。且从万朗磁塑采购的硬挤出产品价格与从上述第三方采购的硬挤出产品价格差异较小,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

d.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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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万朗磁塑采购的模具主要用于生产其所需的门封、硬挤出件等产品。因万朗磁塑具备模具制造能力,同时考虑试制、生产的便捷性,发行人将该等模具交由万朗磁塑制造并向其采购,万朗磁塑再利用该等模具生产制造发行人所需的门封、硬挤出件等产品。发行人向万朗磁塑采购的模具定价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万朗磁塑采购的商品、加工服务、模具等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主要为发行人服务的情形。

②恒天塑业

A.交易背景、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及必要性、合理性

发行人主要根据市场化原则向恒天塑业采购部分注塑件类原料、加工服务等,发行人向恒天塑业采购上述原材料或服务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的常规采购行为。因恒天塑业能提供品类相对齐全的注塑件类原材料,对发行人采购需求响应较为及时,因此,发行人向其采购具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B.定价公允性

发行人主要根据市场化原则向恒天塑业采购部分注塑件类原料、加工服务等,发行人向恒天塑业采购的原材料或服务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的常规采购行为。发行人可以从独立第三方以类似交易条款及价格获得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和服务,与无关联第三方比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交易内容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铰链焊接组件恒天塑业2.522.522.52
合肥永磊机械加工有限公司2.232.282.28
接水盒恒天塑业-3.95-
合肥市诚泰模具有限责任公司-3.99-
蒸发器固定卡恒天塑业0.20--
合肥市诚泰模具有限责任公司0.24--
灯开关盒恒天塑业-3.29-
中山市奥瑞包装印刷有限公司-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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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变温室灯罩恒天塑业-0.28-
安徽壹太电气有限 公司-0.29-
藏线盒组件,粘贴铝箔恒天塑业--0.48
合肥市诚泰模具有限责任公司--0.48

恒天塑业主要客户为发行人,但根据上表,发行人向恒天塑业采购的注塑件类原料涵盖的商品种类较多,将主要采购产品与无关联第三方供应商进行比价。经比较,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恒天塑业的采购价格与其他可比供应商的采购价格相差较小,差异原因主要为产品的结构、形态或生产难易程度不同,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③太通制冷

A.交易背景、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及必要性、合理性

太通制冷系冰箱行业专门做蒸发器厂家,发行人为平衡供货安全风险,依据竞价机制,引进其作为供应商,具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B.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向太通制冷采购过蒸发器类原料及加工服务,发行人向太通制冷采购的原材料或服务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的常规采购行为。发行人可以从独立第三方以类似交易条款及价格获得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和服务,与无关联第三方比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交易内容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侧冷冷凝器太通制冷-9.876.72
苏州世亚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9.876.72
防露管太通制冷-5.735.56
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675.56
蒸发器加热器组件太通制冷--53.32
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53.87

根据上表,经比较,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太通制冷的采购价格与其他可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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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第三方供应商的采购价格相差较小,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主要为发行人服务的情形。综上,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及采购与主营业务相关,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低,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发生额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三电集团(注1)冰箱、商用展示柜及其他、备件1,303.001,067.555,661.13
宁波吉德(注2)冰箱、备件等4,673.682,415.5266.79
总计5,976.683,483.075,727.92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3.10%1.68%3.55%

注1:对三电集团的关联交易主体包括:上海三电冷机有限公司、三电株式会社、SANDENCOLD CHAIN SYSTEM PHILIPPINES INC、SANDEN INTERCOOL (THAILAND)PUBLIC COMPANY LIMITED、SANDENVENDO EUROPE SPA;注2:对宁波吉德的关联交易主体包括:宁波吉德、宁波小吉、西屋电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根据市场化原则向关联方销售冰箱、商用展示柜及其他、备件等产品。公司关联销售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公司以统一的销售政策和销售指导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与第三方的销售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55%、1.68%和

3.10%,报告期内关联销售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很小,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正常商业往来,将持续发生。

①三电集团

A.交易背景、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及必要性、合理性三电株式会社曾于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三电,因上海综合制造成本较高,为应对日趋激烈的商业竞争环境,降低生产制造成本,三电株式会社有意寻求产业转移。同时,发行人亦有意寻求合作伙伴,开拓市场,扩大市场规模。经多轮磋商洽谈,发行人与三电株式会社达成合意,共同投资设立合肥三电。由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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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三电承接原上海三电的业务,原上海三电主要从事商用展示柜产品的生产、销售,且客户主要为可口可乐旗下公司(以下统称“可口可乐公司”)。因报告期初至2021年合肥三电直接与可口可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之前,上海三电与可口可乐公司签订的合同仍在有效期内,在此期间,由合肥三电将相关产品通过上海三电销售给可口可乐公司。至2021年上海三电与可口可乐公司签订的合同期满,合同主体换为合肥三电直接与可口可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肥三电成为可口可乐公司的直接供应商,主要向其销售商用展示柜等产品。因三电集团对小型冷冻柜、冰箱等产品亦有需求,基于上述合作关系,合肥三电亦成为三电集团供应商。综上,基于共同商业利益考量,发行人与三电集团的关联销售具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B.定价公允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三电集团销售的产品为定制化产品,因产品型号、使用的原材料种类不同,与发行人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产品不具有可比性,又因国内仅发行人一家向三电集团提供该等产品,因此,亦无三电集团向其他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三电集团系日本知名的食品和饮料销售设备专业制造商,发行人与其交易的价格系基于商业谈判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②宁波吉德

A.交易背景、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及必要性、合理性宁波吉德系国内知名的大家电制造商和品牌运营商,其采购的产品对配件材料及生产工艺均要求较高,对供应商的选择及把控亦较为严格,发行人能够满足宁波吉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双方多年来保持了良好的上下游合作关系,发行人与宁波吉德之间的交易具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B.定价公允性发行人向客户销售的冰箱因型号不同,价格有所差异,选取与宁波小吉、西屋电器销售的冰箱型号相近的客户进行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规格型号可比客户价格差异(元/台)价格所属期间主要价格差异 原因
客户名称规格型号

1-1-351

客户名称规格型号可比客户价格差异(元/台)价格所属期间主要价格差异 原因
客户名称规格型号
宁波小吉448奶酪白佛山市小鲜互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448法式暮灰8282021.7提升:制冷方式、结构配置、内饰差异、控制系统
新增功能:金属风道、人感模块、面光源灯板等功能
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48伯利兹蓝9082021.1提升:制冷方式、结构配置、内饰差异、控制系统
新增:金属风道、人感模块、面光源灯板
523奶酪白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08法式寒武岩7202021.7提升:制冷方式、结构配置、内饰差异、控制系统
新增:人感模块、面光源灯板
减少:WiFi模块、全宽果菜盒
佛山市小鲜互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516 极光蓝8452022.3提升:制冷方式、结构配置、内饰差异、控制系统
新增:变温室、人感模块、面光源灯板
西屋电器580爵士棕玻璃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80凯撒灰玻璃门-3502020.8替换:结构配置、内饰差异
减少:WiFi模块
646爵士棕玻璃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650 深空蓝2192022.3提升:制冷方式、控制系统
新增:烫银(瓶框)、手动制冰盒
减少:WiFi模块、抽屉抑菌(1个)、金属风道

注:表中的销售单价为未经公司净额法处理的数据。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宁波小吉销售的产品销售价格略高,价格差异的原因主要为宁波小吉采购的产品对配件材料及生产工艺要求较高,配件材料质量的提升及/或配件种类的增加,导致销售价格亦有所上升,发行人向其销售的产品价格具有公允性。发行人向西屋电器销售的产品销售价格与其他可比客户相差较小,差异原因主要为选取的配件材料质量的提升或下降,不具有实质性差异,价格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向宁波吉德销售金额较小,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

1-1-352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度发生额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87.07279.72202.62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分别为202.62万元、279.72万元和387.07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14%、0.15%和0.23%。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水平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发行人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属于公司维持日常生产经营的常规支出项目,具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2、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作为担保方对关联方进行担保的情况,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关联方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担保方2020年度-2022年度实际担保情况主债务是否清偿完毕
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肥西农商行顾维、时乾中1,200.002019/8/82020/6/29
肥西农商行顾维、时乾中1,500.002019/8/222020/6/29
肥西农商行顾维、时乾中1,500.002019/8/222020/7/7
肥西农商行顾维、时乾中2,700.002020/6/302021/6/28
肥西农商行顾维、时乾中1,500.002020/7/82021/6/2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顾维100.002020/9/162021/8/2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顾维1,200.002020/9/162021/9/1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顾维310.002020/9/212021/9/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顾维1,000.002020/9/242021/9/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顾维490.002020/9/282021/9/17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顾维、谷云霞、时乾中、王怡悠1,000.002019/1/32020/1/2
顾维、谷云霞、时乾中、王怡悠、合肥长城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太通制

1-1-353

债权人担保方2020年度-2022年度实际担保情况主债务是否清偿完毕
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冷、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1)
徽商银行合肥合作化路支行顾维、时乾中800.002019/9/122020/8/18
徽商银行合肥合作化路支行顾维、时乾中950.002019/9/192020/8/18
徽商银行合肥合作化路支行顾维、时乾中510.002019/9/262020/1/19
徽商银行合肥合作化路支行顾维、时乾中490.002019/12/42020/8/18
徽商银行合肥合作化路支行顾维、时乾中510.002020/1/192020/8/1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顾维、谷云霞、时乾中、王怡悠1,500.002019/4/112020/3/2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顾维、谷云霞、时乾中、王怡悠500.002019/6/62020/6/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顾维、谷云霞、时乾中、王怡悠1,500.002020/3/272021/3/2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顾维、谷云霞1,500.002021/3/262022/1/1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顾维200.002021/3/302021/9/22
顾维、谷云霞、时乾中、王怡悠、合肥海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顾维、谷云霞800.002019/11/282020/11/27
顾维、谷云霞、时乾中、王怡悠、合肥海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顾维、谷云霞200.002021/2/242021/3/26
顾维、谷云霞、时乾中、王怡悠、合肥海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顾维、谷云霞600.002021/2/242022/2/23
顾维、谷云霞、时乾中、王怡悠、合肥海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顾维、谷云霞、时乾中1,000.002019/5/152020/5/14
顾维、谷云霞、时乾中、王怡悠、合肥长城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太通制冷、合肥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顾维、谷云霞、时乾中1,000.002020/5/272021/5/26
顾维、谷云霞、时乾中、王怡悠、合肥长城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太通制冷、合肥市金鼎融资担

1-1-354

债权人担保方2020年度-2022年度实际担保情况主债务是否清偿完毕
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保有限责任公司(注7)
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顾维、时乾中(注8)3,000.002020/1/142020/1/15
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顾维、时乾中(注9)1,450.002020/1/142020/12/18
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顾维、时乾中(注10)500.002020/1/142020/8/7
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顾维、时乾中(注11)50.002020/1/142021/1/8
重庆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顾维(注12)900.002021/1/82021/7/21
重庆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顾维(注13)900.002021/1/82021/7/21
重庆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顾维(注14)200.002021/1/82021/9/3
重庆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顾维(注15)3,000.002021/6/282021/6/3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顾维1,000.002021/9/172022/8/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顾维1,000.002021/9/282022/8/5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顾维、谷云霞200.002021/5/212022/5/2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顾维、谷云霞1,000.002022/9/262023/9/26

注1:该笔担保系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提供的反担保;注2、3、4、5:该笔担保系合肥海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提供的反担保;注6、7:该笔担保系合肥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提供的反担保;注8、9、10、11:该笔担保系关联方为公司向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注12、13、14、15:该笔担保系关联方为公司向重庆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

关联担保系应借款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要求而发生。上述关联担保未收取对价,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借款日还款日说明
拆入
拆出
王力学50.002019/1/12020/12/29借款年息4.75%
50.002021/1/42021/2/22借款年息4.35%

1-1-355

关联方拆借金额借款日还款日说明
王士生50.002019/1/12020/12/31借款年息4.75%
50.002021/1/42021/3/18借款年息4.35%
徐园生35.002020/1/172020/12/29借款年息4.35%
35.002021/1/42021/4/12
合肥雪柜50.002020/6/82021/11/24借款年息4.75%
50.002021/6/152021/11/24

报告期内,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生活资金周转需要,存在向发行人拆借资金的情形,合肥雪柜因供应商账期原因尚有未支付的货款,因此于2020年、2021年存在向发行人拆借资金的情形。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出,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均已支付完毕。关联方资金拆借具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3、一般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发生额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三电集团(注)漏电保护器及其他原料9.0526.379.33
品牌使用费类12.8256.05-
样机-5.00-
小计21.8787.429.33
合肥雪柜原材料及半成品--44.14

注:对三电集团的关联交易主体包括:上海三电冷机有限公司、三电株式会社、SandenVendoGmbH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发生额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万朗磁塑(注)原材料、冰箱等-0.032.30
太通制冷冰箱-2.92-

注:对万朗磁塑的关联交易主体包括:万朗磁塑、合肥雷世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伯利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纳入万朗磁塑合并范围,关联采购发生额为12月份采购数据)

1-1-356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三电株式会社--30.181.5135.931.80
应收账款宁波小吉916.1045.80238.2811.91--
应收账款SANDEN INTERCOOL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0.780.200.850.08
应收账款西屋电器13.800.699.910.50--
其他应收款宁波吉德制冷有限公司--19.911.00--
其他非流动资产宁波小吉10.005.0010.003.00--
其他非流动资产西屋电器15.007.5015.004.50--
应收账款上海三电冷机有限公司----431.6921.58
应收账款合肥雪柜----21.451.07
应收账款宁波吉德----8.431.41
其他非流动资产上海德麦特电器有限公司----30.003.00
其他应收款合肥雪柜----51.362.57
其他应收款顾维----10.351.03
其他应收款王力学----4.820.36
其他应收款王士生----4.820.36
其他应收款徐园生----1.480.07
其他应收款郭家宝----0.170.02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付账款万朗磁塑1,363.80974.30935.94
应付账款合肥雷世塑业科技有限公司155.01103.07135.69
应付账款合肥伯利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18.11--

1-1-357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付账款恒天塑业399.63591.99712.25
应付账款三电株式会社--9.33
应付账款宁波吉德107.3681.63-
预付款项三电株式会社2.31--
其他应付款合肥伯利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56--
合同负债SANDEN COLD CHAIN SYSTEM PHILIPPINES INC-2.051.13

5、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与销售商品、劳务,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发行人日常经营的正常交易;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以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且报告期内发生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方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发行人接受关联方担保主要为解决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融资借贷问题;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均已清偿,资金占用利息均已支付。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综上,发行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具有合理商业背景,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有关规定

1、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0、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维、王力学、王士生、徐园生对该议案均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0、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郭家宝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1-1-358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0、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关联交易的议案》。依据该项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对2019、2020、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之公允性予以确认。关联股东顾维、宁波雪祺、时乾中、宁波吉德对该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维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关联股东顾维、宁波雪祺、时乾中、宁波吉德对该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19、2020、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1-1-359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前所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1-360

三、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股利分配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主要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1-1-361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1/2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1-1-362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有权部门下发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的情况,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并在董事会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五、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公司关于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及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内连续三年盈利,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七、承诺事项

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均已经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符合该等要求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二节 附件”之“一、附件”之“(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及“(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1-1-363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单项合同项下报告期内累计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销售合同/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对方发行人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期限
1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冰箱、冷柜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冰箱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佛山市小鲜互联电器科技有限 公司雪祺电气冰箱及备件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4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冰箱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0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3日
5CRK CORPORATION雪祺有限/雪祺电气冰箱以订单为准-
6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雪祺电气冰箱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宁波小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冰箱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8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合肥三电冰柜(即:商用展示柜)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9LIPPERT COMPONENTS, INC雪祺有限/雪祺电气冰箱以订单为准-
10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雪祺电气冰箱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11Electrolux Intressenter AB,Company雪祺电气冰箱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2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雪祺电气冰箱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单项合同项下报告期内累计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采购合同/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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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对方发行人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期限
1科思创(上海)投资有限公司雪祺有限/雪祺电气组合聚醚、异氰酸酯以订单为准-
2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雪祺有限钣金类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压缩机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安徽壹太电气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塑料件类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雪祺有限钣金件类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雪祺有限组合聚醚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无量(合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无量(合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雪祺有限电器件类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8合肥正奇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塑料件类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9六安市鑫源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雪祺有限塑料件、玻璃类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0合肥科拜耳新材料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雪祺有限改性料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1合肥伯利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雪祺有限玻璃门组件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2万华化学(宁波)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异氰酸酯、组合聚醚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3万朗磁塑雪祺有限塑料件类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4合肥诚实化工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化工发泡剂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5合肥恒益化工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异氰酸酯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6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压缩机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7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压缩机类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8安徽启格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包装类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9滁州市新康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雪祺有限钣金件类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合肥盛名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雪祺有限钣金件类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1-365

序号合同对方发行人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期限
21安徽晟钜塑胶材料有限公司雪祺有限改性料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2第八元素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塑料粒子框架协议,以订单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对方发行人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
1安徽瑞德钢结构有限公司雪祺有限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项目土建、装饰、给排水、室内消防、钢结构工程6,676.00
2安徽瑞德钢结构有限公司雪祺电气综合楼及联合车间土建项目、装饰、给排水、室内消防、钢结构2,550.00

注:上表中序号1的合同处于质保期间

(四)借款合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及合同 编号借款人贷款银行贷款金额(万元)借款合同有效期利率
1《借款合同》IR2209260000012雪祺电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000.002022.09.26-2023.09.263.50%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2022年9月1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一审传票((2022)皖01民初1383号)。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公司按照双方于2021年3月19日签署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向其支付商标许可费等费用198万元。2022年11月21日,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该案。2023年3月27日,该案因法院更换原审理法官已重新开庭审理。2023年4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22)皖01民初1383号),基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即合同法律关系,判决雪祺电气向合肥美科支付商标许可费用95万元,律师费用5万元,人工拆箱、运输等其他费用3万元、违约金20

1-1-366

万元,合计123万元。2023年5月16日,公司已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该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不存在业务往来,上述合同纠纷案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等案件的标的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及期末净资产比重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该等案件的标的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及期末净资产比重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外、仲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其他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上述重要事项外,无其他重要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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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顾维王力学王士生
徐园生张华童孝勇
慕景丽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郭家宝章兵陈允艳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力学王士生徐园生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

顾 维

年 月 日

1-1-369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赵 亮 安 楠

项目协办人:

李奇朋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70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7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7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丽 齐 曼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颜 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7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宛云龙
琚晶晶
牛晓咪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74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周天祥 曹学友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聂竹青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75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方长顺
琚晶晶
牛晓咪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76

八、承担验资复核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宛云龙
琚晶晶
牛晓咪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77

第十二节 附件

一、附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1、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为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应享有的权利,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之“(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的相关内容。

3、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

(1)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相关安排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如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且股东大会拟选举两

1-1-378

名以上的董事、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安排

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征集投票权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详见本节之“一、附件”之“(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股份锁定期、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1-1-379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本次发行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如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6、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本人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

8、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1-1-380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宁波雪祺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本次发行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

4、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5、本合伙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本合伙企业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合伙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合伙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

上述承诺为本合伙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合伙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1-381

(3)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①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股东宁波雪祺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时乾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本次发行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

(4)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5)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本人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②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股东宁波雪祺外,公司持股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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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志道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

(3)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其他股东承诺

①公司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张洋、宁波青岱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人/本合伙企业对发行人增资扩股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

(3)本人/本合伙企业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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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为本人/本合伙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本合伙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②公司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严晓君、南京祺沐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完成本人/本合伙企业受让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

(3)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4)本人/本合伙企业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本人/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人/本合伙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

上述承诺为本人/本合伙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本合伙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③公司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中安创投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合伙企业对发行人增资扩股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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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

(3)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4)本合伙企业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合伙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合伙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

上述承诺为本合伙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合伙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④公司股东安华创新、宁波吉德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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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外,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本次发行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如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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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

8、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监事承诺

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如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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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随着本次发行后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提升服务水平和执行能力,加强对项目的实时动态跟踪,实现精细化管理,在稳步推进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加大新项目的拓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制定了《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定期检查和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规地使用。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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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并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5、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承诺若上述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履行,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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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果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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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关于本次上市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①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A.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B.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a.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b.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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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②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D.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①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1/2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②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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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有权部门下发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的情况,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并在董事会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情况”之“(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5、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1)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制定了《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①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②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义务的主体。除非后一顺位义务主体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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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稳定股价的义务,否则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将按照如下顺位依次进行: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各主体具体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及方案如下:

A.公司回购a.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b.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c.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如需),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d.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票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i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ii公司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iii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单次回购股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但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未达到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则回购金额以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计算;

iv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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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B.控股股东增持a.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i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ii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b.控股股东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c.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d.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i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ii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

b.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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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c.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高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50%。

d.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e.公司若有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③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A.公司回购

a.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票的决议。

b.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票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票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如需)。

c.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d.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票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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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条件触发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b.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④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A.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⑤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A.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C.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津贴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D.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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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2)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企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②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承诺

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③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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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本公司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回购的股份包括将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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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金额确定。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并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价格为本人转让原限售股份的价格加转让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事项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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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3、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津贴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事项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4)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因中信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承诺如下:

“因本所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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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因深圳鹏信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等措施。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5、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维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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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6、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宁波雪祺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合伙企业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合伙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本合伙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合伙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合伙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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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间,本合伙企业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合伙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合伙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合伙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6、本合伙企业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4)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①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股东宁波雪祺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时乾中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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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6)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②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股东宁波雪祺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志道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公司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6)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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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若未能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若未能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同时,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6、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8、发行人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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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情形;

(四)除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情形外,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本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上述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指离开中国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甄选等工作,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此外,本公司还聘任了3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照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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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切实的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1、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相关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包括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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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以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关联交易、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拟定及重大经营的决策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5、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认真履行其职责,负责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各设一名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该委员会会议。各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其做出的提案应提交给董事会审查决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顾维王力学、童孝勇
提名委员会慕景丽张华、顾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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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委员
审计委员会童孝勇慕景丽、王士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华童孝勇、徐园生

各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1、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项目拟通过新建厂房、新增设备、新设生产线等方式,整体提升公司现有大型家用冷藏冷冻冰箱和商用展示柜产品产能,并实现新产品嵌入式冰箱的产业化。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形成年产嵌入式冰箱、大型家用冷藏冷冻冰箱和商用展示柜产品合计100万台/年的生产能力。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能够抓住冰箱行业转型发展机遇,实现产能提升、业务布局进一步优化的目标,同时还将有效降低边际生产成本,形成规模经济效益,整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2)项目建设的市场前景分析

①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公司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业务竞争状况”之“(二)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态势”。

②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情况

项目达产后,将增加公司嵌入式冰箱、商用展示柜、大容积冰箱产品产能,其中预计新增嵌入式冰箱和大容积冰箱产能约85万台/年,商用展示柜产能约15万台/年。

③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

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达28,252.36万元,相比公司2021年产能,预计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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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可新增冰箱产品产能约78.21%、商用展示柜产品产能约299.40%。项目固定资产的投资与新增产能情况相匹配,通过建设厂房及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可以缓解公司目前产能不足的情况,满足下游客户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④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平均每年增加销售收入165,654.17万元,增加净利润13,413.78万元。项目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为每年1,918.20万元,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具体财务指标预测如下:

项目所得税前所得税后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万元)50,720.4936,099.91
财务内部收益率29.79%25.02%
投资回收期(年)6.607.28

注:所得税率按25%测算,财务净现值折现率按12%测算

⑤行业竞争格局与主要竞争对手

行业竞争格局与主要竞争对手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业务竞争状况”之“(八)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合计约33,521.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投资比重投资进度(万元)
T+1T+2
1建筑工程投资9,966.4029.73%5,979.843,986.56
2软硬件设备投资18,285.9654.55%7,314.3810,971.58
3基本预备费1,412.624.21%664.71747.91
4铺底流动资金3,856.4511.50%-3,856.45
投资合计33,521.42100.00%13,958.9319,562.49

(4)项目实施方案要点

①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以东、汤口路以南、卧云路以北。项目利用公司自有土地,不涉及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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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艺流程

本项目拟采用的工艺流程详见“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及变化情况”之“(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③原辅材料供应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和零部件主要有压缩机、异氰酸酯、组合聚醚等,由公司统一对外采购。新建厂房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家电行业配套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商较为丰富,且当地交通便捷,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及时性。项目所需原材料绝大部分为市场通用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信誉良好,原材料质量和供应量均有稳定保证;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也为公司生产所需零部件提供了保障,可充分满足本新建项目对零部件的需求。

④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均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不会对建设地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相关治理措施如下: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体系统一处理
废气废气主要为发泡和吸塑废气。针对发泡工序和吸塑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该法是目前有机废气净化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活性炭对有机物去除率高,可吸附的种类多,其处理效率可达90%,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包括钣金边角料、包装箱、残次品、塑料件等一般工业固废,由具有资质的物资公司回收
噪音主要是液压机、吸塑机、发泡机、真空泵、升降机等设备产生噪声。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于噪声较高的机加工设备采取消声器、基础减震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同时项目实施均在生产车间的封闭空间内,可达到一定的隔音降噪效果

⑤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共需资金33,521.42万元,其中第一年拟投入13,958.93万元,第二年拟投入19,562.49万元。项目由公司组织项目团队进行实施,建设期预计2年,计划分为五个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系统运行、竣工验收。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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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T+1T+2
Q1Q2Q3Q4Q1Q2Q3Q4
工程前期工作
工程建设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系统运行
竣工验收

注:T代表建设初始年,1、2数字代表年数,Q1、Q2、Q3、Q4为当年第一、二、三、四季度

2、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项目拟投资9,503.68万元用于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通过扩建厂房、新增设备等方式使公司具备年产40万套箱胆、200万套门胆、400万只压缩机底板和240万只抽屉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公司冰箱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箱胆、门胆、压缩机底板和抽屉等零部件将能基本实现自给自足,有效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并辅助提升公司产品品质,整体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服务于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合计约9,503.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投资比重投资进度(万元)
T+1T+2
1建筑工程投资2,209.5923.25%1,325.75883.83
2软硬件设备投资5,730.0060.29%2,292.003,438.00
3基本预备费396.984.18%180.89216.09
4铺底流动资金1,167.1212.28%-1,167.12
投资合计9,503.68100.00%3,798.645,705.05

(3)项目实施方案要点

①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8号。项目利用公司自有土地,不涉及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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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均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不会对建设地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相关治理措施如下: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体系统一处理
废气废气主要为吸塑、挤塑、注塑废气。针对相关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该法是目前有机废气净化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活性炭对有机物去除率高,可吸附的种类多,其处理效率可达90%,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包括钣金边角料、包装箱、残次品、塑料件等一般工业固废,由具有资质的物资公司回收
噪音主要是吸塑机、破碎机等设备产生噪声。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于噪声较高的机加工设备采取消声器、基础减震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同时项目实施均在生产车间的封闭空间内,可达到一定的隔音降噪效果

③进度安排

本项目由公司组织项目团队进行实施,建设期预计2年,计划分为五个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系统运行和竣工验收。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T+1T+2
Q1Q2Q3Q4Q1Q2Q3Q4
工程前期工作
工程建设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系统运行
竣工验收

注:T代表建设初始年,1、2数字代表年数,Q1、Q2、Q3、Q4为当年第一、二、三、四季度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13,875.31万元,项目建设投资包括研发大楼建设、研发软硬件设备购置和研发技术团队建设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政策导向、市场需求所作出的产品及技术发展规划,包括现有冰箱产品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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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和智能化、嵌入式冰箱产品的持续研发。项目建成后,公司研发团队和研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升,公司产品体系将得到进一步扩展,为公司继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合计约13,875.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投资占比投资进度(万元)
T+1T+2T+3
1建筑工程投资1,532.0311.04%919.22612.81-
2软硬件设备投资3,417.8724.63%1,367.151,367.15683.57
3基本预备费247.501.78%114.3299.0034.18
4人员费用1,725.0012.43%359.40581.40784.20
5研发实施费用6,952.9150.11%3,091.232,429.741,431.93
合计13,875.31100.00%5,851.325,090.102,933.89

(3)项目实施方案要点

①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建设,不涉及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

②环保措施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无生产用水,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体系统一处理。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实验室,在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危险废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研发项目属于豁免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已取得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的情况说明批复。公司注重环境保护,在各个环节运作流程上严格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③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共需资金13,875.31万元,其中第一年拟投入5,851.32万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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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拟投入5,090.10万元,第三年拟投入2,933.89万元。本项目由公司组织项目团队进行实施,建设期预计3年,计划分为五个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工程前期工作及工程建设、设备询价和订购、设备安装及调试、研发人员招聘及培训、相关产品技术研发。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建设
设备询价、订购
设备安装、调试
研发人员招聘及培训
相关产品技术研发

注:T代表建设初始年,1、2、3数字代表年数,Q1、Q2、Q3、Q4为当年第一、二、三、四季度

(十四)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十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三、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

1、发行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电话:0551-63893033

传真:0551-63893033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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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0833050传真:010-60833083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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