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99 公司简称:久日新材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久日新材的关注、支持和信任!2022年是极其特殊、极其不易的一年,变化多端的国际形势,同时叠加外部大环境的影响,不仅给国际和国内的经济带来了强烈的不确定性,还导致整体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终端市场持续疲软,各行各业大都面临着震荡下行的巨大挑战。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公司作为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坚定不移实施发展战略,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持续开展降本增效,确保了公司稳定运营。2022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410,958,551.74元,同比上升12.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47,271.78元,同比下降73.83%。虽然利润有所下降,但是在疲软的市场中,客户和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在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得到进一步巩固。
久日新材自锁定光引发剂赛道之后,就对这一行业保持了高度的专注,并在产业发展战略上规划得当。一直以来,久日新材始终坚守技术创新,从单一产品扩展至已具备十余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久日新材通过自己的努力,从行业的一个小企业,发展成为当今光引发剂领域的龙头企业,志在为全球客户提供先进、环保的产品和专业化的服务。公司在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完善产品系列的同时,为保证产品的稳定供应,加强了生产基地建设,重新规划了产业布局,扩大了生产规模,为公司未来实现大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022年,随着公司投资建设的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的投产及产能的逐步释放,以及公司生产基地湖南久日和山东久日的产品工艺优化及设备更新改造,公司产品种类愈加丰富,产品系列更加完善,产能也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现已构建山东滨州、湖南怀化、江苏常州、内蒙古赤峰等多个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光固化材料生产基地,实现了主要产品双基地同时生产的目标。
2022年,公司在夯实光引发剂行业龙头地位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在半导体化学材料领域的布局,2022年5月31日,公司投资建设的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开始逐步投料运行,大晶信息的光刻胶专用光敏剂产品在投产后,经过了四个多月的运行调试,再到放大生产,于2022年10月完成首家送样。目前,大晶信息生产的光刻胶专用光敏剂产品已开始向部分企业小批量供货。大晶信息生产的光刻胶专用光敏剂是显示器正性光刻胶和半导体i/g线光刻胶的关键原材料,占下游光刻胶总成本的50%左右,其性能和成本都影响着光刻胶的竞争力。目前全球光敏剂集中控制在日本、韩国为主的少数企业中。中国是全球显示面板制造大国,但由于原材料国产化水平严重不足,导致了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与原材料严重依赖进口的矛盾日益加剧,实现面板光刻胶及其原材料国产化、规模化是当务之急。在进军光敏剂的同时,公司子公司久日半导体已完成多款半导体i线光刻胶配方的研发,测试性能指标完全可与国内市场同类进口
产品媲美,现正在进行重点客户的送样验证工作和中试生产线建设。下一步,为加强公司在半导体化学材料领域的发展,公司将积极推进半导体光刻胶生产基地的规划与建设。
2022年是重任在肩、砥砺前行的一年。困难与希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久日新材坚守初心,在变局中谋新篇,在创新中求发展。久日新材坚定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在核心产业——光固化产业的发展上,继续实行“同业整合、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发展战略,为助力国家战略及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贡献力量。
人类因梦想为伟大,人生因拼搏而精彩。久日始终怀揣着一个梦想,成为全球光固化材料的引领者。久日的梦想,如旭日东升的太阳,照耀着每一个久日人,引领我们不懈努力,勇于拼搏。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2023年,任重而道远,全体久日人将携手共进,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务实的作风,为客户创造精品、为股东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价值,以更好的发展、更优的业绩来回馈客户、股东和社会,不负伟大时代的重托。
让梦想再次起航,期待久日赢创未来!
2023年4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2022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410,958,551.74元,同比上升12.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47,271.78元,同比下降73.83%,与行业趋势一致。2022年,受外部大环境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整体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终端市场持续疲软,导致本报告期光引发剂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降低。同时,公司基于持续发展的考虑,为保持长期的市场占有率,在加大销售力度的同时,适时采用销售降价策略,导致本报告期光引发剂收入降低,毛利降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应降低较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虽然外部环境正在逐步复苏,但完全恢复还需一定过程,如果未来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下游市场等方面持续未达预期,公司将出现业绩继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秀玲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在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新项目实施等方面均需较大资金投入,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为确保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稳健增长,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该预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77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9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0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4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久日新材、天津久日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山东久日 | 指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久日 | 指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湖南久日 | 指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久瑞翔和 | 指 |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 |
久源技术 | 指 | 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香港久日 | 指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东营久日 | 指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久日 | 指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久兴智合 | 指 |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大晶信息 | 指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久日半导体 | 指 | 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怀化久源 | 指 | 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大晶新材 | 指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晶虹生物 | 指 | 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 |
科利生物 | 指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弘润化工 | 指 |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怀化泰通 | 指 | 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宏远天呈 | 指 | 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瑞兴投资 | 指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微芯新材 | 指 | 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海河博弘基金 | 指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瑞武基金 | 指 | 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兰纳米 | 指 | 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中福环保 | 指 | 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骄辐射 | 指 | 天津市天骄辐射固化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美茵 | 指 | 南京美茵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 | 指 | 一类在光照下产生自由基、阳离子等从而引发单体和低聚物聚合、交联、固化的化合物 |
光固化 | 指 | 在光(紫外光或可见光)的照射下,光引发剂吸收特定波长的光,产生自由基或阳离子,引发单体和低聚物发生聚合和交联反应,在极短的时间里生成网状结构的高分子聚合物,进而实现固化 |
UV | 指 | Ultraviolet(紫外线)的缩写 |
光固化材料、光固化产品、光固化配方产品 | 指 | 一类在紫外光照射下快速交联聚合、瞬间固化成固态材料的液体材料,如UV油墨、UV涂料、UV胶粘剂及其 |
他光固化材料 | ||
单体 | 指 | 能参与聚合或缩聚反应形成高分子化合物的低分子化合物 |
树脂 | 指 | 高分子化合物 |
光敏剂 | 指 | 一种能吸收辐射能,经激发发生光化学变化,产生具有引发聚合能力的活性中间体(自由基或阳离子)的物质 |
VOCs | 指 |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的缩写 |
TPO | 指 | 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光引发剂的一种 |
1173 | 指 | 2-羟基-2-甲基-1-苯基-1-丙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184 | 指 | 1-羟基环己基苯基甲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TPO-L | 指 | 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膦酸乙酯,光引发剂的一种 |
ITX | 指 | 2-异丙基硫杂蒽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DETX | 指 | 2,4-二乙基硫杂蒽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907 | 指 | 2-甲基-2-(4-吗啉基)-1-[4-(甲硫基)苯基]-1-丙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369 | 指 | 2-苄基-2-二甲基胺基-1-(4-吗啉基苯基)丁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379 | 指 | 2-(4-甲基苄基)2-二甲胺基-1-(4-吗啉基)苯基丁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PBZ | 指 | 4-苯基二苯甲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819 | 指 | 苯基双(2,4,6-三甲基苯甲酰基)氧化膦,光引发剂的一种 |
PAC | 指 | 2,3,4,4-四羧基二苯甲酮-1,2-二叠氮基萘醌-5-磺酸酯,光敏剂的一种,属于感光化学领域的产品,是光分解类光刻胶的关键原材料之一 |
i线光刻胶 | 指 | 主要用于365nm光刻工艺中的光刻胶 |
g线光刻胶 | 指 | 主要用于435nm光刻工艺中的光刻胶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久日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Tianjin Jiuri New Material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ur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赵国锋 |
公司注册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3年9月17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辰经济开发区内”变更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2011年6月21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变更为“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2014年8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变更为“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三层、五层、六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0384 |
公司网址 | www.jiuri.com.cn |
电子信箱 | jiuri@jiuri.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郝蕾 | 罗骁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
电话 | 022-58330799 | 022-58330799 |
传真 | 022-58330748 | 022-58330748 |
电子信箱 | jiuri@jiuri.com.cn | jiuri@jiuri.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久日新材 | 68819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滕忠诚、郝光伟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孙越、刘宪广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9年11月5日-2022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410,958,551.74 | 1,252,459,155.24 | 12.66 | 1,011,418,01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347,271.78 | 165,657,630.46 | -73.83 | 136,742,721.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224,808.38 | 126,168,664.65 | -87.14 | 88,571,255.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57,678.13 | 73,047,039.44 | 97.21 | 190,983,693.2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22,303,782.74 | 2,733,787,912.94 | -0.42 | 2,616,701,607.95 |
总资产 | 4,105,789,706.50 | 3,862,740,277.63 | 6.29 | 3,303,224,167.4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1.53 | -73.86 | 1.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1.53 | -73.86 | 1.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1.16 | -87.07 | 0.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 | 6.24 | -4.65 | 5.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9 | 4.75 | -4.16 | 3.3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99 | 5.65 | 0.34 | 5.1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3.8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7.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7.07%,主要原因:受外部大环境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整体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终
端市场持续疲软,导致本报告期光引发剂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降低。同时,公司出于持续发展的考虑,为保持长期的市场占有率,在加大销售力度的同时,适时采用销售降价策略,导致本报告期光引发剂收入降低,毛利降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应降低较多。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7.21%,主要原因:本期留存至到期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本期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增加;受益于国家为助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延缓制造业企业缴纳部分税费,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以上多因素综合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22,988,893.15 | 394,463,343.35 | 294,205,168.22 | 299,301,147.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775,456.06 | 45,101,166.03 | 5,893,572.44 | -62,422,922.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7,604,110.91 | 36,063,054.00 | -3,008,231.84 | -64,434,124.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54,291.96 | 93,266,410.59 | 69,159,208.77 | -55,822,233.1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44,239.68 | -5,724,250.59 | -2,314,488.5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42,268.52 | 10,326,262.52 | 17,525,278.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
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5,735.78 | 349,989.01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1,242,982.08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3,193,125.32 | 45,762,901.20 | 41,914,045.1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25,000.00 | 1,465,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97,490.29 | -4,159,907.52 | -1,724,787.9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52,994.19 | 6,860,385.58 | 7,800,274.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8,206.28 | 6,390.00 | 313.44 | |
合计 | 27,122,463.40 | 39,488,965.81 | 48,171,465.8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290,000.00 | 627,630,741.62 | 527,340,741.62 | 11,336,442.22 |
应收款项融资 | 16,341,091.19 | 13,834,873.82 | -2,506,217.3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6,880,423.75 | 69,935,695.93 | -6,944,727.82 | 316,800.00 |
合计 | 193,511,514.94 | 711,401,311.37 | 517,889,796.43 | 11,653,242.22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进入2022年以来,全球经济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首先,国外尤其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面临严峻的通胀压力,政府采取了激进加息等措施,严重影响了全球的经济发展前景,下游需求明显降低。其次,俄乌战争进一步推动能源成本上升,全球供应链面临重新整合的风险,部分欧洲客户的生产和需求受到极大影响。最后,国内经济的复苏步伐减缓,国内需求仍处于底部。基于以上因素,全球需求有较大程度的下降,产品竞争日趋激烈,价格始终存在较大的下行压力。尽管如此,由于各国对于环保节能的长期诉求,并出台法规逐步限制传统的溶剂型固化技术,符合环保节能趋势的UV固化技术仍有广阔的前景。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落实内蒙古久日各产品的按时投产,同时辅助以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价格策略稳固市场,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克服种种困难,保证下游客户的供应,稳定市场占有率,巩固和强化行业龙头地位。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作为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坚定不移实施发展战略,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持续开展降本增效,确保了公司稳定运营。2022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410,958,551.74元,同比上升12.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47,271.78元,同比下降73.83%。虽然利润有所下降,但是客户和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在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得到进一步巩固。
(一)研发能力不断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在丰富发展原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创新优势,继续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强专项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深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并针对性的进行问题解决。同时,公司积极开发新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独占权,为提高公司自身核心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27项,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了公司的专利布局。
(二)生产规模及产能优化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了下属生产基地的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组织运营,调整部分产品生产线,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供货的及时性,满足销售部门的供货需求。公司各生产基地生产项目基本按计划正常开展,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发展的基石,为公司未来实现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为保证产品的稳定供应和丰富产品品种和类型,公司进一步完善多个生产基地的布局和建设,2022年3月15日,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开始逐步投料运行。内蒙古久日共建设七个车间,其中六个为生产车间,一个为预留车间,前期建设的六个生产车间中,已有五个车间投料试运行;后续建设的一个预留车间已完成相关土建,后期将视情况启用。2022年5月31日,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开始逐步投料运行,大晶信息的光刻胶专用光敏剂产品在投产后,经过了四个多月的运行调试,再到放大生产,于2022年10月完成首家送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大晶信息生产的光刻胶专用光敏剂产品已开始向部分企业小批量供货。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核心产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收购了怀化泰通100.00%股权,怀化泰通主要生产的产品为公司核心光引发剂产品TPO及公司核心光引发产品TPO、TPO-L和819等的重要原材料,其业务均围绕着公司主业开展。此外,公司生产基地湖南久日和山东久日进行了产品工艺优化及设备更新改造,使生产效率得到了提升,进一步夯实了公司的主营业务。
(三)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了公司整体管控水平和经济运行成效。公司在管理上继续以“三体系”为主线,推进并优化工作督办、合理化建议、精细化管理和6S现场管理,深入完善ERP系统建设和OA无纸化办公流程,助力公司的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在团队建设、员工培训、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效果显著,员工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公司主要从事系列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之“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主要包括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等)的核心原材料,光固化材料是传统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重要替代产品,是实现国家VOCs减排战略、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由于其环保、高效、节能、适应性广等优良特性,光固化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电子胶等多种行业。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特别是随着国家明确提出“双碳”目标的形势下,具有节能减排特色的光固化技术应用将会得到实质性政策利好加持,从而持续提高光固化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公司长期致力于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为大气污染防治及下游各行业的产业升级提供环保、节能、高效的光固化产品、技术与服务。公司在光固化领域积累了大量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并构建了成熟高效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光引发剂产品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型号 | 产品主要功能特点 | 主要应用领域 |
184 | 白色固体,与活性稀释剂相容性好,光引发效率高,耐黄变,侧重于表面固化。 | 家具木器清漆、地板涂料、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汽车内饰、家居装饰、纸上光油、塑料制品等。 |
TPO | 黄色固体粉末,在稀释剂中溶解性好,光引发剂效率高,耐黄变,侧重于厚涂层固化,有光漂白效果,热稳定性好,储存稳定性好。 | 家具木器清漆、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汽车内饰、光纤、家居装饰、纸上光油、甲油胶等。 |
1173 | 无色或浅黄色液体,便于使用,与低聚物和活性稀释剂相容性好,引发效率高并具有良好的耐黄变性能;合成工艺较简单,成本相对较低。 | 家具木器涂料、地板涂料、电子产品涂层、家居装饰、纸上光油、塑料制品等。 |
907 | 白色固体粉末,在活性稀释剂中溶解性好,具有很高的光引发活性,与ITX或者DETX搭配在有色油墨体系中非常高效。 | PCB油墨、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等。 |
DETX | 黄色粉末,是高效的夺氢型光引发剂,固化后黄变较重,常用于有色配方体系。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和制造、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等,适用于UV LED应用。 |
ITX | 黄色固体粉末,是高效的夺氢型光引发剂,黄变较重,气味相对较小,适用于有色配方体系。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化妆品包装等。 |
369/379 | 黄色固体粉末,具有很高的光引发活性,曝光后气味较小,吸收波长较长,适用于UV LED油墨。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汽车内饰、家居装饰等。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对系列光引发剂产品的技术、工艺的研发、组织生产并实现销售获得收入,盈利主要来自于光引发剂产品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2.采购模式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工作由公司集中实施管理,公司定期根据订单情况、销售预测和生产计划进行物料采购。对于原有物料的常规采购,生产计划部门每月末提出月度采购计划;月度采购计划经采购业务部门审核批准后交由采购主管具体实施,即选择适宜供应商并进行询价、议价;采购业务部门、审核部门及战略采购部根据上月对供应商评价和询价情况确定本月采购厂家、数量及价格,采购合同经采购业务部门评审批准后签署,采购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收货后由原料检验部门进行验收,确认原料入库的同时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进行持续评估。对于新开发供应商,根据公司《新供应商准入流程》,首先由战略采购部向潜在供应商索要样品,并交由质检部门检测、研发技术部门登记备案。产品技术指标符合条件的,经研发技术部门同意,采购业务部门向其进行小批量采购试用,经小批量使用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的,作为公司待认定合格供应商。之后,战略采购部组织技术部门对潜在合格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生产环境、价格、交期、付款方式、质保体系等进行综合考察,符合公司条件的,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3.生产模式公司基于原材料供应、自然环境、员工构成、客户分布等运营成本考虑,已构建了多个设计合理的生产基地,并正在投资新建或拟建新的生产基地。对于184、TPO、1173、907、TPO-L、DETX、369、379等主流光引发剂品种,为确保客户需求和供应稳定,公司布局两个生产基地。公司总体上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未来市场趋势及自身库存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公司在上年末和本年初,制订全年销售计划和对应的年度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每月根据已签署的销售订单及客户意向情况制订月度销售计划,通过公司月度生产运营会议确定,并结合产品库存,下达给各个生产基地当月生产计划,生产基地据此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公司各生产基地严格遵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产品质量标准、ISO14000、ISO45001以及二级安全化标准等进行生产组织,确保产品质量、员工健康、环境友好及生产安全。公司为应对市场变化,满足客户的临时需求,会根据市场情况备有一定的安全库存。4.销售模式公司的具体销售模式包括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商销售两种。终端客户为下游UV涂料、UV油墨等产品生产企业,贸易商客户主要为从事化工产品贸易的企业。针对不同客户类型,公司在所售产品类型、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方面基本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随着光引发剂、单体、树脂等光固化材料原材料研发技术愈发成熟,光固化光源系统的不断更新,以及越来越多的终端产品市场要求节能环保,光固化产品的应用领域已经渗入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随着光固化技术中光源技术,即UV LED的快速发展,给光固化产业带来了巨大生机,UV LED较传统汞灯具有安全、稳定、节能、长效、方便等特点,应用迅速拓展,同时,随着国家明确提出“双碳”目标的形势下,具有节能减排功能的光固化技术应用将会得到实质性政策利好加持。
(1)应用领域广泛,下游需求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
光固化技术是一种高效、环保、节能、适用性广的材料处理和加工技术,行业内普遍将UV光固化技术归纳为具有“5E”特点的工业技术:Environmental friendly(环境友好)、Efficient(高效)、Energysaving(节能)、Enabling(适应性好)、Economical(经济),被誉为“21世纪绿色工业的新技术”。由于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各国对环保监管的加强,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范围和深度均得到显著拓展,目前,光固化材料已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电子胶等领域。因此光固化材料的发展与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不可避免的受到经济发展的影响。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性能对光固化材料的固化速度和固化程度起关键性作用。我国光引发剂制造业经过二十多年的稳步发展,目前已进入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阶段。
由于我国光固化产品的使用比例仍低于发达国家,且发展尚不平衡,因此,我国的光固化技术具有很大的应用潜力和市场机遇,近年来处于一个持续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随着光固化新
产品的开发、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持续增长的需求,为光固化配方产品中关键性原材料——光引发剂提供了源源不竭的需求推动与良好的发展前景。
(2)产业政策支持,市场环境较好
光固化材料属于新材料,我国先后颁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加强环保型涂料、光敏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2019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提出,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要加强源头控制,推荐使用包括光固化涂料在内的绿色涂料来替代溶剂型涂料。限制VOCs排放、实施“双碳”战略、加大UV涂料在涂料产品中的比例,能增加光固化材料的需求,光固化产业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国家及各级政府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中使用的油墨、涂料产品在环保方面提出了更高、更严苛的要求。同时,广大消费者的健康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人们在选择购买产品时也倾向于更安全、更环保的产品。UV光固化产品相较传统的溶剂型涂料、油墨恰恰在环保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相对于普通的水性涂料和油墨更加节能。因此,在UV光固化技术中占重要地位的光引发剂具有非常良好的发展前景。
(3)产业规模上升,市场前景广阔
据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统计,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主要的光引发剂生产和出口国,预计生产产量和出口量在一定时期仍将处于增长态势。目前我国企业具备常规和部分高端光固化材料的研发生产能力,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及整合,出现了一批设备比较先进、生产管理规范、生产规模较大、产品质量稳定、科研开发投入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骨干企业,已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和较好的发展基础,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和企业素质的提升将有力提升国内光引发剂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光固化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光引发剂自身性能的持续改良,将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容量并带动光引发剂产销量的增长。然而,近年来,光固化行业发展并非一帆风顺。2018年-2019年,受到环保政策影响,光引发剂的短缺和价格大幅度上涨,制约了下游产品的发展。2020年-2022年,受到外部大环境的影响,国家各行各业均遭受了较大冲击,光固化行业同样收到较大影响,新的应用开发也没有达到预期,光引发剂的需求也相应受到抑制。随着不利影响因素的消失,相信光固化行业也将逐步恢复,光引发剂业务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产品品类、研发与技术服务能力、稳定供货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
首先,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具备184、TPO、1173、907、369、DETX、ITX、PBZ、TPO-L、379等十余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较之竞争对手,公司产品线更为齐全,拥有为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原材料供应的能力。
其次,公司研发能力突出,在产品、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均具有较强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89项、实用新型专利47项,公司主持2项、参与7项行业标准的编制(光引发剂行业共11项),并承担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在原有针对光引发剂产品及生产工艺研发的基础之上,公司还开发出系列大分子光引发剂、低气味和UV LED光引发剂等新产品,并积极探索对多种型号光引发剂的混合复配使用,以及光引发剂与单体、树脂结合使用的研究开发,使公司针对下游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第三,公司通过布局合理的生产基地,实现主要光引发剂产品拥有两个生产基地,从而保障对下游客户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公司不断增加光引发剂品种,以满足客户对更多种类光引发剂的需求。
第四,公司通过投资和并购光引发剂核心原材料供应厂商进行产业链的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在光引发剂行业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原材料的控制,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收购了怀化泰通100.0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通过收购原有股东股权的方式,追加投资了宏远天呈,追加投资后,内蒙古久日持有宏远天呈41.00%股权。前述收购得以保证公司核心三大产品819、TPO和TPO-L的核心原材料二苯基氯化膦和一苯基氯化膦的稳定供应。
第五,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开发了以高性能UV单体ACMO为代表的特种UV单体产品,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多优质单体材料的选择。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了天骄
辐射,持有天骄辐射38.46%股权。天骄辐射是一家专业从事辐射固化化学品研究开发及生产销售的科技型企业,拥有多年辐射固化单体的研发经验,现为国内UV单体主要生产商之一。更多特种UV单体产品的推出将为公司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加客户黏性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市场发展
近年来,国家及各省市各级政府不断出台环保法规、标准,对减少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产品的使用,及促进环保型产品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计划和目标,有关法规政策对UV光固化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特别是2021年“两会”上,“碳达峰、碳中和”首次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国正式开启“双碳”元年。UV光固化产品属于低VOCs产品,碳排放极少,而且固化过程采用紫外光,能耗大大低于传统的溶剂型产品和水性涂料及粉末涂料,必将会得到更多重视。UV光固化技术也可以与水性、粉末等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扩展应用范围,在国家节能减排及“双碳”战略中有所作为。
①由于我国将长期持续加大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预计未来环保监管的不断加强将继续推动UV光固化产业稳定增长。
②作为一种先进的材料表面处理技术,UV光固化技术的高效、节能、经济等特点,能够满足下游家具、建材、印刷、PCB、金属加工、光纤、3D打印等众多制造业自动化、清洁化、效率提升、成本降低的业务发展需要。
③近年来,以UV LED、大分子光引发剂、水性UV光固化配方产品等新技术、新产品为代表,UV光固化技术在涂料、油墨等行业的应用量不断提高,未来随着行业内的持续研发创新、技术进步,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UV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应用场景将得到持续拓展。
(2)技术与产品发展
UV光固化领域自身持续技术进步将使得光固化技术应用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为UV光固化技术催生出更加丰富的应用场景,为相关产品带来广阔的市场需求。目前及未来几年,相对热点技术和产品研发方向主要包括:
①UV LED技术:UV LED技术是指用LED发出的光使UV油墨、UV涂料、UV胶粘剂等液体材料转变为固体。与传统的汞灯相比,UV LED光源使用安全、方便,更加节能,使用寿命更长,且UV LED光源无需预热,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开启或关闭,使用更为灵活。
②水性UV固化材料:水性UV固化材料是以水性UV树脂为基础,用水作为稀释剂,采用光照方式进行固化的材料,同时具备UV光固化技术和水性涂料技术的优点,用水来代替活性稀释剂稀释低聚物,可实现低粘度,特别适用于全自动化喷涂,VOCs含量更低。
③大分子光引发剂:随着大众安全意识的提高,对食品、药品等包装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视,如欧洲对食品、药品包装油墨制定了严格的标准,禁止使用迁移性大的原材料,已主要采用低迁移性的大分子光引发剂,而中国的食品包装油墨行业标准已经在最后的征询意见阶段。在全球范围内,大分子光引发剂由于其低毒性和低迁移性的优点,会被越来越多应用到包装油墨中,因此开发更多类型的大分子光引发剂是行业产品的发展趋势。
④阳离子光引发剂:由阳离子光引发剂和配套树脂、单体构成的配方产品,具有抗氧阻聚、体系收缩低和低粘度的优点,可与自由基固化体系互补。未来阳离子固化产品应用或与自由基固化产品混合使用具备发展前景,在3D打印以及光固化胶粘剂等领域将越来越被重视。因此阳离子光引发剂也是产品和技术的发展方向之一。
⑤低气味光引发剂:随着光固化涂料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跟人们日常生活相关度比较高的领域,用户对产品的气味更加关注,因此,低气味引发剂产品更受客户欢迎。开发出高性价比的低气味产品,可以进一步扩展光固化产品的应用领域。
⑥电子产品用光引发剂(光敏剂):亚太地区是电子产品的重点生产区域,在显示屏和芯片制造过程中,需要多个品种的光敏剂,比如六芳基双咪唑类、肟酯类引发剂、PAC(DNQ类)以及光产酸类等。随着中国电子产品的发展和生产的集中,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将不断提高。
(3)行业经营模式发展
随着光固化技术的发展,特别是UV LED、水性UV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对光引发剂以及整个配方产品的性能提出了新要求。在研究开发解决方案时,通常不同光引发剂之间的搭配使用以
及光引发剂混合物与UV树脂、UV单体的相互配合是重要的研究方向。为满足下游新领域提出的多样化需求,只单纯生产常规型号光引发剂的生产商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光引发剂生产厂家需要对LED固化设备的性能理解,配合设备进行相应光引发剂的研发。市场发展趋势要求生产商须具备调整常规光引发剂性能的研发实力,并为客户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向下游渗透,参与到下游客户的产品开发过程中去,与客户联系更加紧密,逐渐由常规光引发剂生产商转变为光固化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近年来,化工原材料的供应及价格有较大的变动,对光引发剂的生产稳定和成本控制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核心原材料供应和价格的稳定也有利于光引发剂行业的稳定,有实力的光引发剂企业对上游原材料的掌控也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虽然海外客户因为产业链稳定的需求,有寻找非中国供应商的动机。从目前看,海外替代的技术水平和产能发展还很慢,不足以动摇中国生产的基础。因此竞争的关键还是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及产业链和供应链效率,充分发挥中国制造的优势。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全部核心技术均用于制造光引发剂、光敏剂及核心原材料,主要聚焦于如何改进工艺技术,以提升产量及产品品质、降低成本、强化安全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公司技术来源系自主研发、消化吸收再创新,核心技术所对应的已授权专利均为原始取得,核心技术对第三方不存在依赖。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加核心技术“光敏剂生产技术”和“面板光刻胶配方技术”。
序号 | 技术名称 | 公司核心技术特点及先进性 |
1 | 一锅法合成TPO工艺 | 公司的TPO生产工序简单,对原材料品质要求较低,工艺适应性强,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危险性低,易于规模化生产。 |
2 | 184碱解、蒸馏、结晶、干燥设备和工艺 | 公司自主设计了碱解工艺生产线,取消了有机溶剂的使用,优化了反应条件,同时提高了反应转化率和收率;自主开发并设计了将结晶、过滤和干燥三个分离的工序结合为一个操作的设备装置,保障了安全,稳定了产品质量,实现了产能的大幅提升。 |
3 | 1173、184酮新技术 | 公司使用酸-酸一步连续法合成1173、184酮,取代了酰氯和傅克两步间歇反应,生产不再使用易燃易爆如苯等原材料,同时大幅减少原材料消耗及副产品产生,几乎不产生废水和危废,并通过对设备的创新设计,实现生产连续化和自动化,达到生产的本质安全。 |
4 | 高温高压缩合技术 | 公司通过采用缩合反应,该技术可使廉价的原材料氯苯经高压法缩合工艺得到目标产物。该工艺收率高、“三废”少、气味低。 |
5 | 低氯等光引发剂控制技术 | 公司研究开发出特殊规格产品的分析方法,再通过该方法指导技术人员进行各种工艺控制和流程改善,直到做出符合规定的产品,再将此技术应用于生产,可生产出高品质的低氯等产品。 |
6 | 低色度产品生产技术 | 公司研究发现光引发剂变色的原因,再通过调整工艺参数,规避该变色因素,从而解决变色问题。该技术不仅可以免除蒸馏工序,提高收率,同时合成得到低色度高品质产品。 |
7 | 多步合成连续化技术 | 公司通过分析369每步反应的机理,发现关键控制点,可实现多步合成反应的串联。成本低、环境友好,可工业化大规模制备和生产。该技术可推广应用于新产品工艺开发,显著加快新产品研发和生产速度。 |
8 | 新907替代光引发剂产品及生产工艺 | 针对907在欧洲地区及绿色油墨领域应用受到限制的情况,公司研发出新型替代品707及生产工艺,其性能接近907,符合法规要求,不受应用限制。 |
9 | 高效大分子TX类光引发剂的开发与生产工艺 | 公司开发的大分子光引发剂生产技术,可生产TX类大分子光引发剂,产品为固体粉末颗粒。用于食品包装油墨中,满足对光引发剂低迁移的要求,且工艺适合大规模生产。 |
10 | 光引发剂907新工艺(溴化法) | 公司研发新合成路线,可取代茴香硫醚,以常见原材料氯苯为起始原材料,不受茴香硫醚原材料限制。 |
11 | 光引发剂907新工艺(氯化法) | 公司研发的氯化法新工艺,替代硫酸-溴代工艺,减少废酸产生,降低环境排放,有利于提高生产稳定性和安全性,且氯气价格便宜,供应稳定。 |
12 | 光引发剂TPO-L的新生产技术 | 公司研究发现通过精确控制反应物投料比和反应温度能直接得到高含量的产品,避免用高真空设备蒸馏,减少设备投入和维修,提高产量,减少固体废料,提升安全性。使用该技术可实现快速大量生产产品。 |
13 | UV LED光引发剂复配技术 | 通过公司自产的光引发剂复配和修饰,开发出适合浅色油墨使用的UV LED光引发剂,以及适合木器涂料使用的UV LED光引发剂。产品性能优异、易于量产,价格适中。 |
14 | 活性芳烃的高选择性羰基/羧基化技术 | 利用固体催化剂,经过气、液、固三相反应,实现均三甲苯的选择性羧基化和羰基化,可以生产2,4,6-三甲基苯甲酸和2,4,6-三甲基苯甲醛。 |
15 | 光引发剂1173、184氯化、碱解自动化生产技术 | 公司对传统1173、184的氯化、碱解合成工艺进行了系统的改进和优化,实现了大规模生产的自动化控制,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设备产能、加强了生产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
16 | 光引发剂819的新工艺 | 公司开发了819产品不侵犯专利的新工艺,该工艺不使用叔丁醇等提供“氢源”的试剂,避免大量叔丁醇的使用,降低污染排放,并降低副产物叔丁酯的产生,减少釜残等危废数量。 |
17 | 光敏剂生产技术 | 包括关键原材料羟基二苯甲酮(HBP)和磺酰氯(NAC)的制备和生产工艺,光敏剂(PAC)的制备和生产工艺,精馏与膜分离结合的溶剂回收技术。生产中无重大危险源,生产环境实现全洁净化(洁净车间),生产过程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 |
18 | 面板光刻胶配方技术 | 公司光刻胶研发团队发明了两种新的光刻胶配方。一种化学放大型光刻胶,可用于高分辨率平板显示制造工艺;另一种正性光刻胶,通过使用特殊添加剂,可避免产生镜头缺陷,提高平板显示制作工艺的良率。上述两项发明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保护。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0年 | - |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 2020年 | 光引发剂 |
注:2020年湖南久日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0年天津久日入选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19年天津久日被认定为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三年,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授权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27项。
公司新获得的发明专利包括《一种光引发剂1173及184工艺废水治理方法》《一种烷基胺原位回收利用技术制备》《2-异丙基硫杂蒽酮的制备方法》《一种1-(4-吗啉苯基)-1-丁酮的制备方法》《一种双(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氧化膦的制备方法》《环戊酮-2-羧酸甲酯的制备方法》《间羟基苯甲醛的制备方法》《一种低游离单体含量的TDI三聚体亮光固化剂的制备方法》《一种分离混合气中二氧化硫的吸收剂》《复式离子液体及其合成方法与应用》《一种储存医用酒精棉的密封瓶》《一种用于分离混合气中二氧化硫的有机酸盐水溶液》《用于吸收二氧化硫的
复合有机酸盐溶液》《生产苯甲醛的装置及方法》《连续生产苯甲酸、副产苯甲醛的装置及方法》《一种微反应器内制备α-羟基酮光引发剂的方法》《一种光引发剂184的制备方法》《一种微反应装置内制备苯偶姻的方法》《一种α-羟基酮双官能团光引发剂的制备方法》《一种硫杂蒽酮类光引发剂的制备方法》《一种制备光引发剂TPO同时副产氯苄的方法》《一种活性胺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的制备方法》《一种光引发剂的制备方法及其产品》《一种苯基二氯化膦和二苯基氯化膦的联合生产方法》。新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包括《一种硫杂蒽酮类光引发剂生产中废硫酸的回收装置》《一种光引发剂的球形干燥装置》《一种光引发剂生产用回流分水反应装置》《一种真空尾气溶剂回收装置》《一种光引发剂的萃取收集塔》《一种互溶组分的回流分液反应装置》《一种用于TPO生产的投料装置》《一种光引发剂的水洗装置》《一种光引发剂生产用碱解装置》《一种光引发剂晶体的洗涤收集装置》《一种用于光引发剂生产的连续冷却结晶装置》《一种光引发剂的结晶装置》《一种有机合成用液体混料装置》《一种苯甲酸生产用污水处理装置》《一种换热式冷凝切片机》《一种尾气净化回收系统》《一种结晶装置》《一种真空反应釜》《一种搅拌式反应釜》《一种硝酸钾结晶装置》《一种苯甲酸成型过程含酸性粉尘尾气处理装置》《一种甲苯液相空气氧化法连续生产苯甲酸的反应装置》《一种苯甲酸精馏下脚料中回收钴离子的装置》《一种联苯类物质中回收苯甲酸的装置》《一种生产光引发剂的碱解装置》《一种光引发剂过滤洗涤釜》《一种光引发剂生产中碱解废水的资源化处理装置》。
专利的增长使公司在光引发剂产品的工艺持续升级和环保创新工艺的开发方面有更多的技术储备和应用前景,也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专利布局。其中新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从改善和更新设备方面进一步提高“三废”治理、改善反应、结晶、干燥等操作单元,极大的完善了光引发剂整个工艺过程,对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报告期内,天津久日获批2022年第一批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得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2第十一届天津市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科技创新100强,入选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名单;常州久日获批2022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湖南久日入选2021年度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推荐目录、2022年湖南省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转型升级类项目)。公司及子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荣获多项荣誉。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0 | 25 | 132 | 89 |
实用新型专利 | 15 | 27 | 44 | 47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1 | 10 | 2 | 1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46 | 62 | 178 | 146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84,524,096.49 | 70,763,679.66 | 19.4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84,524,096.49 | 70,763,679.66 | 19.4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99 | 5.65 | 增加0.3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大分子类光引发剂的设计和合成开发 | 14,050,000.00 | 2,070,794.37 | 11,628,605.91 | 完成了3类大分子光引发剂的工艺优化并开展了放大工作和毒理测试实验,取得理想结果,样品持续在客户配方中评价。 | 完成食品包装油墨系列大分子光引发剂开发工作并完成新产品注册。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为欧洲及国内市场的食品包装、油墨的使用提供整套解决方案,多种大分子可搭配使用。 |
2 | 光刻胶等特殊用途光敏材料的开发 | 3,000,000.00 | 683,588.10 | 3,149,218.36 | 光敏剂及中间体合成工艺优化,已经达到电子级标准。 | 利用合格中间体完成光敏剂合成,达到电子级标准。 | 工艺已经完成,为国内领先。 | 可以用于LCD制造用光刻胶。 |
3 | 双官能团光引发剂的开发 | 5,000,000.00 | 3,249,387.99 | 7,523,236.56 | 完成小试以及中试研究,工艺优化已完成。 | 完成工艺开发和试生产。 | 工艺技术国内领先。 | 作为低气味光引发剂用于净味配方。 |
4 | 光固化配方产品开发 | 8,000,000.00 | 2,790,513.04 | 4,435,334.80 | 低迁移类胶印油墨配方开发,主要是大分子光引发剂优化组合。 | 低迁移配方产品用于食品包装。 | 配方调整和测试阶段。开发低迁移油墨,为国内食品包装法规做准备。 | 低迁移油墨可用于食品药品包装,属高端油墨。 |
5 | 新型二苯甲酮类引发剂的开发及工艺优化 | 6,000,000.00 | 1,538,828.14 | 5,069,535.88 | 完成了提高收率的工艺优化并实现放大实验。 | 替代现有二苯甲酮类产品,符合法规要求。 | 设计,合成,测试评价均已完成。 | 用于替代因法规限制使用二苯甲酮产品的领域。 |
6 | 高性能单 | 6,356,400.00 | 949,742.29 | 4,892,653.19 | 单体项目的实验室 | 产品品质达到 | 工艺完成后, | 降低配方黏度, |
体582项目研发 | 放大已完成,中试进行效果较好,进行完善中。 | 国外产品水平,成本进一步降低。 | 可达国际先进水平。 | 提高活性,用于UV喷墨油墨以及其他低粘度配方产品。 | ||||
7 | TPO新合成技术的开发 | 5,500,000.00 | 1,752,249.92 | 3,011,585.72 | 继续开发光引发剂TPO新工艺,已经确认可以减少“三废”,简化生产。 | 开发出更好的合成方法和工艺。 | 开发中,如开发成功,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如开发成功,可改善TPO生产,降低成本,促进光引发剂TPO的下游应用。 |
8 | 819新工艺的开发 | 2,000,000.00 | 819,956.90 | 1,947,394.77 |
光引发剂819新工艺的产业化优化完成,实现了专利技术的突破,并完成了中试和工业化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光引发剂819的新一代工艺技术。 | 国际先进,突破专利。 | 将应用于光引发剂819的生产中。 | ||||||
9 | 阳离子光引发剂单体树脂的开发 | 2,000,000.00 | 461,332.59 | 1,169,883.08 | 完成了部分阳离子单体的工艺优化及实验室放大,部分产品完成中试准备。 | 完善产品,优化好工艺,配合自由基系列产品为客户提供全面解决方案。 | 国内先进,形成配套更完善的系列产品。 | 为特殊用途的应用方向提供更多高性价比产品选择。 |
10 | 低迁移光引发剂开发 | 5,000,000.00 | 1,361,829.10 | 4,005,652.75 | 完成低迁移引发剂开发,完成部分品种的工艺优化,已经通过客户试用,并进行中试前准备。 | 优化产品规格,满足油墨新标准,实现准入,毒性检测通过。 | 完成后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满足德国以及欧盟油墨配方的严格要求,提供合格原材料。 |
11 | 光引发剂BDK新工艺开发与改进 | 3,000,000.00 | 792,693.09 | 1,087,761.07 | 原工艺上进行优化完善,已经实现工业化。完成试生产工作,继续优化完 | 超越现有技术,简化生产,降低成本。 | 行业领先的工艺技术。 | 应用于BDK的生产,满足市场需求。 |
善中。 | |||||
12 | 光刻胶配方技术研发 | 23,760,000.00 | 5,538,739.98 | 6,427,920.59 |
通过筛选完成4款半导体i线光刻胶配方,并给客户送样进行验证;同时已完成2项光刻胶配方发明专利申请。
达到进口同类型光刻胶水平,实现进口替代。 | 国内先进水平。 | 能够应用于i线(365nm)成熟制成工艺。 | ||||||
13 | 不同型号的光敏剂PAC及关键原材料生产工艺优化项目 | 4,030,000.00 | 1,949,882.74 | 2,579,945.40 | 完成多个牌号的光敏剂PAC生产工艺;并实现关键中间体4-HBP和NAC的量产工艺。 | 实现PAC的量产,以及关键原材料的自产。产品品控和成本控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国内领先水平。 | 实现PAC量产,满足国内面板光刻胶光敏剂需求,以及部分半导体i线和g线光刻胶光敏剂需求。 |
合计 | / | 87,696,400.00 | 23,959,538.25 | 56,928,728.08 | / | / | / | / |
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新型二苯甲酮类引发剂的开发及工艺优化项目已完成。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72 | 25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43 | 20.4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401.97 | 3,125.9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2.51 | 12.2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6 |
硕士研究生 | 22 |
本科 | 92 |
专科 | 71 |
高中及以下 | 8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3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4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雄厚的研发实力与强大的持续创新能力公司的研发优势源于对光固化行业二十余年的专注与长期积累,以及公司在化学合成、化工生产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公司十分重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持续自主研发创新是公司维持市场优势地位的核心竞争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272名,占公司总人数的18.43%,专业涵盖有机化学、化学工程、机械、自动控制、分析化学、材料工程等多领域,并设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天津市光引发剂技术工程中心”。公司董事长赵国锋先生为有机化学专业博士、南开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入选2016年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国家第三批“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核心技术人员寇福平先生1995年获得南开大学物理化学博士学位,后于浙江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1997年任浙江大学化学系副教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生产技术中心主任;核心技术人员张齐先生,2008年获南开大学有机化学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研发中心主任。
公司研发团队科研力量雄厚、专业结构合理。作为科研成果的具体体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136项,其中发明专利89项、实用新型专利47项,并积累了大量非专利技术。此外,公司主持2项、参与7项行业标准的编制(行业共11项)。
公司的研发实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具体方面:(1)拥有强大的研发队伍和科研水平高的核心技术人员,并不断壮大;(2)自主研发创新产品生产工艺,覆盖十余种光引发剂核心产品并实现量产,较之竞争对手产品线更为齐全;(3)通过对传统生产工艺、配方的不断改进完善,在避免大规模投入的情况下有效提升产能;(4)基于对技术工艺的深入理解,从上游原材料、光引发剂生产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利用方面进行系统性考虑,逐个产品进行工艺革新和提升,提高自动化水平,实现绿色化新工艺;(5)具备根据客户特定需求研发特殊产品的能力。公司在光敏剂以及光刻胶的研发中有如下优势:(1)公司在化学合成、化工生产、工艺开发积累了大量人才和经验,公司大部分研发技术人员都具有化学化工专业背景,公司拥有二十多年的化工生产经验,所以公司在半导体化学材料领域上能够发挥自己优势;(2)光刻胶研发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需要有尖端的仪器设备,而且需要有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公司进军光刻胶领域之时,就着力打造一支优秀的专业团队,目前,久日半导体已建立一支由韩国籍专家吴世泰(SAETAE OH)博士及南开大学教授领衔的光刻胶研发团队,多名成员拥有留学背景和化学或材料专业博士学位,同时公司十分注重人才引进和员工培养,计划继续聘请国外各领域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并通过内部、外部的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能力,以确保满足公司光刻胶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3)公司光敏剂PAC是从源头开始做,包括关键原材料羟基二苯甲酮(HBP)和磺酰氯(NAC)的制备,将比现有的国外企业更具优势。综上,公司研发人员充足、队伍强大、核心技术人员稳定且科研水平较高;公司已取得多项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强,已自主研发拥有覆盖行业主流光引发剂品种的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已掌握光敏剂PAC大规模生产的能力;公司取得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承担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参与编制多项行业标准,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公司正在从事多项研发项目,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因此公司具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创新能力。2.完备的产品体系不同的光引发剂型号其性能特点有所不同,比如184由于其较短的吸收波长对表面固化非常有效,但深层固化效果不佳;TPO具有较长的吸收波长,有利于深层固化,但表面固化效果较差,所以184、1173一般都与TPO搭配使用;ITX吸收波长较长,单独使用效果有限,如与907搭配应用于UV油墨则效果显著改善。基于上述原因,下游UV光固化材料生产企业通常对多种型号光引发剂产品进行混合复配使用,以满足具体应用领域的个性化需求。行业内,大多数光引发剂生产企业仅具备供应单一或少数几类产品型号的能力,公司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和稳健发展,现已具备包括184、TPO、1173、907、369/379、DETX、ITX、TPO-L、PBZ、MBZ、OMBB、BDK及CBP在内的十余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产品范围涵盖主流品种及专用领域,是业内产品线最为齐全的龙头供应商。较完善的产品系列,再加上公司新开发的系列大分子光引发剂和低气味光引发剂,使公司能够独立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采购需求,并有助于解决食品包装油墨和净味漆等有更高要求的下游应用,增强客户黏性,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3.行业领先的产品供应能力绿色低碳高效经济使得UV光固化材料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下游市场对光引发剂的需求稳步增加。作为UV光固化行业核心原材料的光引发剂能否持续稳定的供应,会直接影响到下游UV涂料、油墨等厂商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为此在光固化材料生产基地方面,公司已构建了山东滨州、江苏常州、湖南怀化三个现代化生产基地,新建了内蒙古赤峰生产基地,收购了弘润化工和怀化泰通,进一步完善了核心光引发剂产品的种类、原材料和双基地生产,优化了公司生产基地布局,提高了公司持续稳定供货能力,增强了对客户需求的主动性和能力,强化了客户对公司的依存度与信任,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光引发剂产品供应领域的竞争优势。4.优质而稳定的客户资源光引发剂作为UV光固化材料的核心关键原料,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尤其是国外客户)之前,需要经历长期、严格的认证过程,客户为保证自身供应链的稳定,会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持续供货能力、环保达标情况、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严格考察,且一旦通过认证,双方之间将形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这样的合作关系既有利于下游客户供应链的稳固,也有利于光引发剂生产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同时,具备与优质客户紧密合作关系的光引发剂生产企业,可以借助该优势提前掌握市场需求、开发更多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获得市场先机。因此,能否与优质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成为光引发剂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关键。公司长期致力于光引发剂产业,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与不断积累,公司的研发与技术服务能
力、产品质量、产品线、稳定供货能力、品牌等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充分认可。UV光固化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的不断提升和营销模式的不断改进,将使公司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行业内的龙头地位。5.研发服务驱动的先进营销服务模式涂料、油墨、胶粘剂产品具有应用范围广、市场规模大、需求变化快、个性化需求多等特点。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行业应用经验,对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拥有深刻的理解。由于公司拥有多品种光引发剂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因此较之竞争对手,公司对各型号光引发剂产品的性能、特点、优劣势具有更为充分的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之上,除确保光引发剂产品的研发、升级外,公司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对不同品种光引发剂的复配使用进行深入研发,并对光引发剂与其他两类UV光固化核心原料树脂、单体的结合使用进行持续探索。多领域研发创新的投入,使公司形成了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技术支持与服务的能力,实现了由单纯的产品研发、生产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变,使公司对下游客户的影响力及双方的业务粘性进一步增强。
6.人才团队优势优质的产品与技术研发需要一支强大的科技人才队伍,公司核心管理与技术团队拥有多年化学、材料方向的研发、销售和管理经验。公司研发技术人员不仅具备有机化学、合成工艺、新材料应用、自动化控制、环境工程等复合知识背景,还拥有多年的行业实践经验,对下游应用市场产品特性理解深刻。公司的销售人员除拥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还掌握丰富的行业知识,熟悉行业发展状况。经过多年的磨练与积累,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一支人员稳定、技术基础扎实、拥有丰富行业应用经验,且同时具备市场经营理念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410,958,551.74元,同比上升12.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47,271.78元,同比下降73.83%,与行业趋势一致。2022年,受外部大环境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整体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终端市场持续疲软,导致本报告期光引发剂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降低。同时,公司基于持续发展的考虑,为保持长期的市场占有率,在加大销售力度的同时,适时采用销售降价策略,导致本报告期光引发剂收入降低,毛利降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应降低较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虽然外部环境正在逐步复苏,但完全恢复还需一定过程,如果未来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下游市场等方面持续未达预期,公司将出现业绩继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强大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能力是公司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行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光引发剂产品生产工艺、新型光引发剂产品研发、不同光引发剂型号之间的复配使用等主营业务领域以及光固化配方产品领域,对研发机构设置、研发流程体系不断完善,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技术工艺、产品设计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89项、实用新型专利47项,以及多项非专利技术。但随着下游产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面临着严峻挑战。如果
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研发创新机制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技术水平无法满足市场要求,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受到负面影响。同时,根据业务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着力在新型光引发剂、特种光固化材料、半导体化学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开发,但由于技术与产品创新具有一定难度、市场需求可能发生变化,以及研发过程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研发结果不及预期或研发投入超支,对公司发展规划的实现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及员工人数有了较大增长,经营管理面临的压力日趋增大。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策略的要求,未来公司在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虽然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各方面运转情况良好,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和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将趋于复杂化,现有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将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公司面临是否能建立适应较大规模企业集团特征的管理体系和团队以确保公司高速、健康发展的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光固化材料和半导体化学材料长期发展前景良好,但近几年受外部大环境的影响,行业发展呈明显波动,2022年进一步叠加了全球经济疲软导致的供求失衡,行业竞争白热化。虽然公司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稳定,客户忠诚度和稳定度较高,但随着竞争对手的不断加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导致利润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出口占一定比重,未来如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或公司出口金额加大,将可能对公司的汇兑损益产生更大影响,使公司经营面临一定汇率风险。
2.所得税税率及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天津久日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山东久日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湖南久日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州久日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弘润化工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怀化泰通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均为三年,天津久日、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常州久日、弘润化工和怀化泰通在有效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以上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能通过后续复审,所得税优惠税率相应取消,则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如未来国家调低出口退税率或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将会增加公司的外销成本,对公司出口业务的业绩将会造成一定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盐酸、甲醇等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氯化反应、氧化反应以及烷基化反应等属于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以及危险化工工艺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化操作规程,配备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及自动化监测设备,设立公司一级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生产基地的安全环保部等常设机构,配置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职人员,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车间、仓库、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消除。但由于可能受到突发环境变化影响,以及化工企业部分生产环节需人工操作,公司仍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风险。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因管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主要包括氨氮、苯、氯化氢等。公司日常经营需符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施和技术工艺改进,遵照有关环保法规进行环境治理。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研发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出台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将可能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2019年以来,随着更多竞争对手的加入,光引发剂制造业竞争日趋激烈。而全球经济疲软导致需求疲软。这些原因都导致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光引发剂产品价格承压严重,公司产品价格存在出现下降的风险。
4.停、限产风险
报告期内,我国的环保政策、安全生产监管对业内企业的要求不断加强。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产品的稳定供应,通过多种有效措施以降低停、限产的影响,主要措施包括:
重新设计并合理布局生产基地,实现主要产品多基地同时生产;加大资金和研发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并着力实现生产过程的连续化、自动化和标准化;加强内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等。上述措施的实施有助于减小停、限产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但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仍存在因不可抗力、政府监管政策等原因而造成被迫停止生产或关闭部分生产设施的可能。如发生停、限产情形,将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化,对人才的争夺必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人才队伍的不稳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迅速发展,公司员工薪酬总体亦呈增长态势。公司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开发力度,扩大员工规模,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水平来有效提升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虽然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适合现阶段公司特点的工资政策,但是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员工队伍的迅速扩大和员工薪酬待遇水平的上升,如果公司全部人员总成本增幅与营业收入增幅不匹配,将在未来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着重要意义,但项目的建设存在实施风险,最终经营成果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了缜密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
8.毛利率下滑风险
2022年,需求出现明显下滑,竞争环境也非常严峻,公司采取灵活的市场措施以稳固市场竞争优势。从历史数据看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已处于历史低位区域并保持波动,价格回暖仍依赖于全球需求回升。因此毛利率变动仍受到下游市场需求、市场供应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公司与竞争对手价格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不排除公司存在短期内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1)近三年公司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单位:%
产品分类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
光引发剂 | 80.14 | 20.83 | -7.03 | 97.31 | 27.86 | 2.52 | 97.54 | 25.34 |
精细化学品 | 17.02 | 9.31 | -36.97 | 0.64 | 46.28 | 0.81 | 0.58 | 45.47 |
单体 | 1.61 | 12.98 | 10.61 | 1.39 | 2.37 | -8.43 | 1.03 | 10.80 |
其他 | 1.06 | 0.14 | -15.07 | 0.64 | 15.21 | -5.63 | 0.81 | 20.84 |
其他业务 | 0.17 | 53.93 | 53.93 | 0.03 | 0.00 | 0.00 | 0.04 | 0.00 |
全部收入 | 100.00 | 18.58 | -8.96 | 100.00 | 27.54 | 2.28 | 100.00 | 25.26 |
随着行业内主要供应商积极扩产,新增产能陆续投入,产品供应暂时性失衡的情况逐渐缓解,2020年开始产品价格逐渐从高位回落,行业整体毛利率较前两年呈下降趋势,但基本与市场价格快速上涨之前的2016年、2017年保持一致。面对2020年受外部大环境影响市场需求下滑的短期竞争环境,公司采取策略性降价等措施以进一步稳固和扩大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导致公司光引发剂毛利率下降。
2021年随着全球外部大环境不利影响减弱和全球市场需求复苏,公司产品价格有所回升,故2021年度毛利率较2020年度有所上升。
2022年度,国际大环境的不稳定因素导致化工基础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原材料成本长期居高不下。随着国家能源“双控”政策的出台,能源成本也逐渐增加,导致公司产品成本上涨明显,如下表所示:
光引发剂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各年平均售价(元/吨、%)
各年平均售价(元/吨、%) | 69,967.04 | 59,884.89 | 16.84 |
各年平均成本(元/吨、%)
各年平均成本(元/吨、%) | 55,395.79 | 43,198.67 | 28.23 |
而受美元加息、俄乌冲突、国内房地产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下游需求萎缩,行业竞争激烈,虽因成本上升使得光引发剂产品平均价格有所上涨,但涨幅低于成本涨幅,导致2022年光引发剂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7.03%。另一方面,公司于2021年12月非同一控制下并购弘润化工,自2022年1月将其报表纳入并表范围。弘润化工主要产品苯甲酸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2022年度精细化学品毛利率同比下降36.97%,进一步使得公司总体毛利率下降1.93个百分点。
(2)公司对毛利率下滑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1面对激烈的市场价格竞争与市场需求下降,公司聚焦内部成本控制。进一步优化各基地生产组织方式,充分发挥自动化生产在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调整生产基地间的人、机、物等协作,整合资源,降低成本。
○2全公司优化和调整生产组织及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3加大研发项目投入,一方面立足发挥技术与研发的基础作用,从品质安全、工艺革新等方面对现有产品生产工艺进行优化,降本增效;另一方面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丰富产品种类,增强客户粘性。
○4充分利用头部品牌优势,加强销售服务,尤其新产品销售,稳定并扩大市场占有率。
○5强化公司品牌,将绿色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准则,积极融入全球绿色可持续体系,子公司湖南久日通过Ecovadis评估审核,并以良好成绩获得铜牌认证,在实践可持续道路上取得阶段性突破;亮相欧洲涂料展,以优质的产品、丰富的产品解决方案以及“本地化仓储+本地化服务”在欧洲市场进一步推广公司品牌。
(3)主要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可能
目前,俄乌冲突仍在延续,石油输出国组织对石油产能减产、限产,未来上游原材料成本仍可能在高位运行。而下游需求未见明显恢复,供求关系仍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同行恶性竞争仍会进一步加剧,最终会导致光引发剂的价格出现下滑。公司毛利率变动受到下游市场需求、市场供应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公司与竞争对手价格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不排除存在短期内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9.光引发剂的销售量与销售价格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1)近两年公司光引发剂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对比情况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各年销量(吨、%)
各年销量(吨、%) | 16,161.72 | 20,351.27 | -20.59 |
各年平均售价(元/吨、%)
各年平均售价(元/吨、%) | 69,967.04 | 59,884.89 | 16.84 |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 113,078.79 | 121,873.36 | -7.22 |
如上表所述,2022年,国际形势变化多端,首先,全球均面临严峻的通胀压力,各国政府采取了激进加息等措施,严重影响了全球的经济发展前景,下游需求明显降低。其次,俄乌战争进一步推动能源成本上升,全球供应链面临重新整合的风险,部分欧洲客户的生产和需求受到极大影响。国内方面,经济的复苏步伐减缓、房地产市场反弹乏力,同时叠加外部大环境的影响,国内需求仍处于底部。上述不利因素不仅给国际和国内的经济带来了强烈的不确定性,还导致整体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终端市场持续疲软,各行各业大都面临着震荡下行的不确定性。
公司光引发剂产品本报告期受上述诸多因素的影响,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0.59%。同时,虽然原材料上涨导致光引发剂总体价格有所上升,但因产品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基于持续发展的考虑,为保持长期的市场占有率,在加大销售力度的同时,适时采用价格竞争策略,导致本期光引发剂收入同比降低7.22%。
(2)光引发剂市场整体需求情况
根据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统计,我国近两年光引发剂的产量和产值等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比例 |
总产量(吨、%) | 56,806 | 45,439 | 25.02 |
总产值(万元、%) | 483,380 | 424,296 | 13.93 |
出口总产量(吨、%) | 24,535 | 20,272 | 21.03 |
出口总产值(万元、%) | 223,572 | 189,707 | 17.85 |
注:协会2022年数据尚未统计完成。
目前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影响因素仍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光引发剂的下游产业尤其是UV涂料领域,市场需求未见明显恢复。因此,在全球市场需求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供求关系仍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最终会导致光引发剂的价格出现下滑。
综上,公司光引发剂的销售量与销售价格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0,958,551.74元,同比增加12.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47,271.78 元,同比减少73.8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10,958,551.74 | 1,252,459,155.24 | 12.66 |
营业成本 | 1,148,831,287.22 | 907,558,744.98 | 26.58 |
销售费用 | 27,046,525.86 | 24,040,802.46 | 12.50 |
管理费用 | 72,852,647.69 | 66,589,774.96 | 9.41 |
财务费用 | 5,564,162.67 | 19,800,744.74 | -71.90 |
研发费用 | 84,524,096.49 | 70,763,679.66 | 19.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57,678.13 | 73,047,039.44 | 97.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196,261.74 | 193,621,218.65 | -209.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278,949.19 | -50,343,272.44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1.90%,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汇率波动较大,产生汇兑收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7.21%,主要原因:本期留存至到期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本期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增加;受益于国家为助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延缓制造业企业缴纳部分税费,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以上多因素综合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本期赎回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本期长期借款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2.49%,主要原因:子公司湖南久日陆续并购弘润化工、怀化泰通,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6.51%,主要原因:子公司湖南久日陆续并购弘润化工、怀化泰通,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营业务成本增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固化材料 | 1,408,514,308.59 | 1,147,705,216.99 | 18.52 | 12.49 | 26.51 | 减少9.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引发剂 | 1,130,787,879.00 | 895,291,340.77 | 20.83 | -7.22 | 1.84 | 减少7.03个百分点 |
单体 | 22,646,811.45 | 19,707,871.28 | 12.98 | 29.96 | 15.84 | 增加10.61个百分点 |
精细化学品 | 240,104,486.23 | 217,751,168.99 | 9.31 | 2,911.34 | 4,984.00 | 减少36.97个百分点 |
其他 | 14,975,131.91 | 14,954,835.95 | 0.14 | 88.06 | 121.50 | 减少15.07个百分点 |
合计 | 1,408,514,308.59 | 1,147,705,216.99 | 18.52 | 12.49 | 26.51 | 减少9.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402,112,850.75 | 353,500,565.02 | 12.09 | 40.63 | 73.73 | 减少16.75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229,248,534.96 | 192,514,522.27 | 16.02 | 1.54 | 17.22 | 减少11.24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106,507,789.50 | 92,761,341.18 | 12.91 | 118.40 | 156.97 | 减少13.07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39,629,400.24 | 34,015,558.27 | 14.17 | 41.61 | 58.92 | 减少9.34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3,866,590.20 | 3,532,314.80 | 8.65 | 4.50 | 23.32 | 减少13.93个百分点 |
内销其他区域 | 9,526,601.75 | 9,063,794.33 | 4.86 | 324.54 | 695.95 | 减少44.39个百分点 |
出口 | 617,622,541.19 | 462,317,121.12 | 25.15 | -6.09 | -3.28 | 减少2.17个百分点 |
合计 | 1,408,514,308.59 | 1,147,705,216.99 | 18.52 | 12.49 | 26.51 | 减少9.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终端客户 | 893,114,631.78 | 736,102,089.56 | 17.58 | 34.76 | 52.36 | 减少9.52个百分点 |
贸易商 | 515,399,676.81 | 411,603,127.43 | 20.14 | -12.55 | -2.94 | 减少7.90个百分点 |
合计 | 1,408,514,308.59 | 1,147,705,216.99 | 18.52 | 12.49 | 26.51 | 减少9.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精细化学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原因:子公司湖南久日并购弘润化工的产品归属于精细化学品,导致精细化学品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增加。
报告期内其他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原因:子公司湖南久日并购怀化泰通的部分产品归属于其他产品,其他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增加。
报告期内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北地区及内销其他区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原因:子公司湖南久日并购弘润化工的大部分客户分布在华东、华中、华北地区及内销其他区域,导致其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增加。
报告期内终端客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原因:子公司湖南久日并购弘润化工的大部分客户为终端客户,导致其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光引发剂 | 吨 | 12,904.95 | 16,161.72 | 4,576.70 | -27.43 | -20.59 | 10.27 |
精细化学品 | 吨 | 35,554.39 | 30,937.67 | 1,135.84 | 39,378.45 | 32,407.46 | 2,835.64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光引发剂销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0.59%,主要原因:受外部大环境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整体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终端市场持续疲软,导致本报告期光引发剂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降低。报告期内精细化学品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子公司湖南久日并购弘润化工的产品归属于精细化学品,导致本报告期精细化学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固化材料 | 直接材料 | 900,875,632.98 | 78.49 | 677,013,833.03 | 74.63 | 33.07 | - |
直接人工 | 40,902,599.42 | 3.56 | 37,728,912.23 | 4.16 | 8.41 | - | |
制造费用 | 205,926,984.59 | 17.94 | 192,453,055.51 | 21.21 | 7.00 | - | |
合计 | 1,147,705,216.99 | 100.00 | 907,195,800.77 | 100.00 | 26.51 |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引发剂 | 直接材料 | 664,665,904.22 | 57.91 | 650,966,214.35 | 71.76 | 2.10 | - |
直接人工 | 37,385,163.89 | 3.26 | 37,260,513.54 | 4.11 | 0.33 | - | |
制造费用 | 193,240,272.66 | 16.84 | 190,921,089.73 | 21.05 | 1.21 | -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236,209,728.76 | 20.58 | 26,047,618.68 | 2.87 | 806.84 | - |
直接人工 | 3,517,435.53 | 0.31 | 468,398.69 | 0.05 | 650.95 | - | |
制造费用 | 12,686,711.93 | 1.11 | 1,531,965.78 | 0.17 | 728.13 | - | |
合计 | 1,147,705,216.99 | 100.00 | 907,195,800.77 | 100.00 | 26.51 |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光固化材料中的直接材料较上年同期增加33.07%,其他产品直接材料较上年同期增
加806.84%,直接人工较上年同期增加650.95%,制造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28.13%,主要原因:
子公司湖南久日并购弘润化工产品归属于精细化学品,导致本报告期光固化材料中的直接材料,其他产品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1,638.9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5.3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6,161.26 | 4.37 | 否 |
2 | 客户二 | 4,485.17 | 3.18 | 否 |
3 | 客户三 | 4,339.63 | 3.08 | 否 |
4 | 客户四 | 3,424.14 | 2.43 | 否 |
5 | Hubergroup India Private Limited/Hubergroup Deutschland GmbH | 3,228.78 | 2.29 | 否 |
合计 | / | 21,638.98 | 15.35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客户一、客户二的排名较上年度保持不变,客户三、客户四本期对公司的采购额较上年度增加,由上年度第四名和第五名变为本报告期内第三名和第四名,第五名客户对公司采购额增加,其新进入至第五名,上年度第三名从而退出前五名。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 集团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缴资本 | 应收账款 | 2022年收入 | 2021年收入 | 收入变动(%) |
1 | AALBORZ CHEMICAL LLC DBA AAL CHEM | 2001-2-8 | 534.23 | 6,161.26 | 15,853.54 | -61.14 | |||
2 | 盛威科集团 | SIEGWERK Switzerland AG | 2007-10-2 | 瑞士法郎600万 | 255.64 | 2,284.25 | 2,423.50 | -5.75 | |
Siegwerk France SAS | 1958-12-1 | 欧元1683万 | 69.23 | 119.24 | 107.28 | 11.14 |
SIEGWERK SPAIN S.A | 1990-12-17 | 欧元61.30万 | 5.43 | 38.22 | 62.65 | -38.99 | |||
Siegwerk India Private Limited | 1997-10-28 | 印度卢比13550万 | 386.38 | 1,510.36 | 1,051.39 | 43.65 | |||
盛威科(上海)油墨有限公司 | 2000-4-14 | 美元4300万 | 美元800万 | 12.61 | 264.73 | 230.64 | 14.78 | ||
PT. Siegwerk Indonesia | 1995-1-31 | 印尼卢比670亿 | 28.09 | 268.38 | 223.12 | 20.28 | |||
小计 | 757.38 | 4,485.17 | 4,098.58 | 9.43 | |||||
3 | NISSIN TRADING CO.,LTD. | 1950-2-22 | 日元2000万 | 4,339.63 | 3,585.52 | 21.03 | |||
4 | DIC集团 | Sun Chemical BV | 欧元716.04万 | 562.01 | 2,755.73 | 2,855.28 | -3.49 | ||
迪爱生(广州)油墨有限公司 | 1994-5-20 | 美元1000万 | 美元1000万 | 9.07 | 38.59 | 32.51 | 18.70 | ||
深圳深日油墨有限公司 | 1985-11-25 | 美元500万 | 美元500万 | 7.65 | 53.08 | 111.15 | -52.24 | ||
南通迪爱生色料有限公司 | 2001-6-29 | 美元3934万 | 美元3934万 | 0.81 | 5.76 | 15.25 | -62.23 | ||
钛阳化学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 2018-12-26 | 美元250万 | 美元250万 | 37.12 | 154.05 | 100.00 | |||
DIC INDIA LIMITED | 1947-4-2 | 印度卢比10050万 | 36.71 | 307.81 | 121.28 | 153.79 | |||
Coates Screen Inks GmbH | 1982-2-25 | 欧元2.5万 | 108.43 | 14.06 | 671.23 | ||||
迪爱生投资有限公司 | 2003-7-18 | 美元23869万 | 美元7697万 | 0.13 | 100.00 | ||||
迪爱生合成树脂(中山)有限公司 | 2001-3-13 | 美元1637万 | 0.56 | 100.00 | |||||
小计 | 653.37 | 3,424.14 | 3,149.54 | 8.72 | |||||
5 | Huber集团 | Hubergroup India Private Limited | 1991-11-13 | 印度卢比85000万 | 533.60 | 3,157.35 | 2,453.57 | 28.68 | |
Hubergroup Deutschland GmbH | 1950-9-6 | 欧元400万 | 70.06 | 71.42 | 200.79 | -64.43 | |||
小计 | 603.66 | 3,228.78 | 2,654.37 | 21.64 |
本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中,公司对AALBORZ CHEMICAL LLC DBA AAL CHEM销售金额下降61.14%,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受中美贸易对抗、美国经济增长疲弱影响,美国化工市场自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的需求强劲增长势头已消退,许多出口和终端市场库存高企,需求增长前景疲软。AALBORZ CHEMICAL LLC DBA AAL CHEM是美国综合性化工产品贸易商。受此影响,AALBORZCHEMICAL LLC DBA AAL CHEM本期对公司的采购额下降。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5,332.5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3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 18,466.36 | 17.44 | 否 |
2 | 供应商二 | 7,168.38 | 6.77 | 否 |
3 | 供应商三 | 3,603.27 | 3.40 | 否 |
4 | 依依化学助剂(唐山)有限公司 | 3,069.25 | 2.90 | 否 |
5 | 无极县腾益利化工有限公司 | 3,025.31 | 2.86 | 否 |
合计 | / | 35,332.57 | 33.37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第二、第三名供应商排名较上年保持不变,第一名供应商为子公司湖南久日并购弘润化工而新增的供应商、第四名和第五名供应商由于本期公司对其采购额较上年度增加导致排名上升,以上供应商变动导致上年度第一名、第四名和第五名供应商退出前五名。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管理费用 | 72,852,647.69 | 66,589,774.96 | 9.41 |
销售费用 | 27,046,525.86 | 24,040,802.46 | 12.50 |
研发费用 | 84,524,096.49 | 70,763,679.66 | 19.45 |
财务费用 | 5,564,162.67 | 19,800,744.74 | -71.90 |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57678.13 | 73,047,039.44 | 97.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196,261.74 | 193,621,218.65 | -209.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278,949.19 | -50,343,272.44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44,718,580.10 | 10.83 | 351,085,732.41 | 9.09 | 26.67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7,630,741.62 | 15.29 | 100,290,000.00 | 2.60 | 525.82 | 主要原因是本期期末持有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规模较期初大所致。 |
应收票据 | 134,051,022.90 | 3.26 | 114,964,593.95 | 2.98 | 16.60 | - |
应收账款 | 188,958,277.39 | 4.60 | 277,227,854.24 | 7.18 | -31.84 | 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四季度销售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增加,本年四季度销售情况较差应收账款环比减少;二是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较多导致应收票据增加,应收账款减少。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34,873.82 | 0.34 | 16,341,091.19 | 0.42 | -15.34 | - |
预付款项 | 18,694,706.86 | 0.46 | 14,057,151.27 | 0.36 | 32.99 | 主要原因是弘润化工预付石化公司原材料款期末未到送货期以及本期新增产能需预付电费增加等原因综合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3,752,761.04 | 0.33 | 6,868,175.44 | 0.18 | 100.24 | 主要原因是期末将预付房屋购置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
存货 | 376,395,490.72 | 9.17 | 359,088,869.78 | 9.30 | 4.82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0,000.00 | 0.01 | 95,000.00 | 0.002 | 152.63 | 主要原因是期末员工购房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金额较期初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77,974,037.68 | 1.90 | 842,643,483.05 | 21.81 | -90.75 | 主要原因是权益凭证到期后,公司不再持有权益凭证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312,882.10 | 0.03 | 942,375.71 | 0.02 | 39.32 | 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员工购房借款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69,123,558.25 | 4.12 | 122,444,752.95 | 3.17 | 38.12 | 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对联营企业投资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 | 69,935,695.93 | 1.70 | 76,880,423.75 | 1.99 | -9.03 | - |
资 | ||||||
固定资产 | 933,761,526.30 | 22.74 | 578,790,611.66 | 14.98 | 61.33 | 主要原因是本期内蒙古久日、湖南久日、山东久日、大晶信息及大晶新材部分生产线完工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683,077,709.09 | 16.64 | 603,788,154.37 | 15.63 | 13.13 | - |
使用权资产 | 2,829,469.45 | 0.07 | 5,114,268.34 | 0.13 | -44.67 |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租赁资产较去年下减少,租赁资产的使用年限多为1年以内。 |
无形资产 | 216,361,475.76 | 5.27 | 195,146,378.16 | 5.05 | 10.87 | - |
商誉 | 54,287,303.73 | 1.32 | 63,282,404.61 | 1.64 | -14.21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833,924.62 | 0.39 | 16,501,039.75 | 0.43 | -4.04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29,585.34 | 0.32 | 12,619,492.30 | 0.33 | 4.0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9,886,083.80 | 1.22 | 104,568,424.70 | 2.71 | -52.29 | 主要原因是期初在建项目预付工程款本期结算转销、预付房屋购置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而减少等原因综合所致。 |
短期借款 | 493,366,120.70 | 12.02 | 454,086,840.68 | 11.76 | 8.65 | - |
应付票据 | 65,352,035.50 | 1.59 | 49,637,461.39 | 1.29 | 31.66 | 主要原因是期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较上期末多所致。 |
应付账款 | 180,597,771.56 | 4.40 | 165,434,668.58 | 4.28 | 9.17 | |
合同负债 | 1,819,018.54 | 0.04 | 6,960,348.33 | 0.18 | -73.87 | 主要原因是期末预收暂未发货款项较期初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8,630,810.31 | 0.45 | 24,478,596.92 | 0.63 | -23.89 | - |
应交税费 | 21,500,592.82 | 0.52 | 13,097,166.84 | 0.34 | 64.16 | 主要原因是山东久日、常州久日因满足缓缴政策,对期末增值税延缓缴纳,故期末应交增值税余额大幅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5,282,381.35 | 0.13 | 9,797,772.13 | 0.25 | -46.09 | 主要原因是上期并购科利生物、晶虹生物股权转让款尾款500万元本期支付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1,254,694.38 | 1.49 | 7,325,076.22 | 0.19 | 736.23 | 主要原因是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上年多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82,743,592.58 | 2.02 | 92,272,425.60 | 2.39 | -10.33 | |
长期借款 | 303,400,000.00 | 7.39 | 123,552,555.56 | 3.20 | 145.56 | 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686,918.82 | 0.02 | 3,098,061.36 | 0.08 | -77.83 | 主要原因是长期租赁到期付款减少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339,730.03 | 0.01 | 36,091,717.75 | 0.93 | -99.06 | 主要原因是弘润化工偿还非金融机构长期借款3,570万元所致。 |
预计负债 | 514,555.97 | 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并入怀化泰通预计负债所致。 | |
递延收益 | 20,471,965.96 | 0.50 | 21,100,240.64 | 0.55 | -2.98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268,968.86 | 0.57 | 17,430,172.63 | 0.45 | 33.50 | 主要原因是其他权益工具海河博弘基金确认的投资利得较多,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多等原因综合所致。 |
其他说明关于其他应收款的说明:
一、公司预付办公楼购置款的时间点、购置背景、交易总价、拟购置房产的原因、买卖房屋交易标的楼层位置、面积、价款等基本合同条款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壮大,原有办公用地已不敷使用。另一方面,公司战略调整,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发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公司拟购置一处房产用于办公和研发,以方便公司各部门沟通及管理。2019年12月23日,公司(乙方)与天津圣卓融置业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圣卓融)签订《认购意向协议》,公司拟购买圣卓融所开发楼盘项目的房屋,协议约定:
1.商品房坐落: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区慧学道39号,建筑结构:钢混结构,销售面积6,140.48平米,房屋信息明细如下:
(1)A座写字楼21-24层,建筑面积6,140.48平方米;
(2)该房屋面积如有变化,最终以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并依此将最终房价做出调整。
2.该房屋报价为58,641,584元,甲乙双方协商后成交总价拟定为54,360,748元。具体明细为:A座21-24层写字楼,建筑面积6,140.48平米,房屋销售价格拟定为54,360,748元(若本协议签署后,房价有所下降,最终价格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准)。
3.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诚意金人民币10,000,000元整(壹仟万元整)。该诚意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作为预付款,或直接抵作该房屋的总房款。如甲乙双方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该原因是由一方违约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或因本协议第7条之条件未能成就,或因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未能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本协议无效、解除、无法履行,或未能在2020年7月30日前签订房管局备案有效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该诚意金应立即返还给乙方。
4.乙方购买房屋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由甲方代收代缴。
5.甲方负责协调西青区精武镇政府对乙方购买的物业给予乙方购房额5%的资金补贴性政策支持。
6.甲方应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前已经取得合法《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有效手续(甲方应保证在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完毕,并在取得后三日内将盖有甲方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甲方应在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保证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无抵押、质押、租赁等其他所有权瑕疵,否则,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协
议,诚意金应按本协议第3条返还乙方,且甲方应对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每日诚意金金额千分之一,自甲方实际收取诚意金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
7.甲乙双方确认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
1)乙方和西青区政府、精武镇政府签署关于政府项目补贴等具体合作事宜的最终书面合作协议;并且2)甲方完成本协议第6条之义务并签署有书面文件;并且3)房屋最终成交价款和条件不高于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和西青区政府、精武镇政府的最终合作协议、书面文件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未成立、未能实际履行、解除或者终止的,诚意金以及甲方收取的全部款项均应返还给乙方。该合作协议、书面文件解除或终止或未能实际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收到的全部款项,或者补偿乙方向第三方出售房屋的差价,保证乙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8.甲方双方确认,如本协议书约定内容与后续签署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附件在房屋买卖相关事项上约定不一致的,以《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约定为准。与政府相关的事宜,以本协议为准。
9.担保人一、担保人二均为甲方履行本协议、返还诚意金等义务提供无限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方完全了解甲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协议项下的诚意金及一切甲方可能从乙方收到的款项,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保证期间为甲方应履行任何款项返还义务之日起两年。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或者乙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均无须经担保方同意,担保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方的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协议的无效而无效。甲方同时提供物的担保或其他担保的,担保方放弃抗辩权,发生争议时,乙方有权决定直接要求担保方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甲方、担保方共同承担债务履行责任,而无须先行主张甲方提供的物的担保或其他担保。担保方自愿在本协议附件提供其可供执行的财产。
10.本协议旨在表达甲乙双方进行合作的主要条款,详细条款以最终签署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对于目前存有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或正式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形式另行约定。
担保人一、担保人二即李明智和郭先芝夫妇为该项协议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物为:(1)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大学西南村57号楼1门801号房产;(2)李明智所持有的天津圣荣生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80%股权;(3)郭先芝所持有的天津圣荣生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20%股权。
上述认购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支付1,000.00万元意向金。
二、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的具体原因,相关预付款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相关款项是否能收回
(一)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的具体原因
受外部环境影响,近两年开发楼盘处于断续停工状态,圣卓融未能如期于2020年7月30日前与公司签订房管局备案有效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020年7月31日双方签订了《认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备案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条款不变。
2021年12月31日,双方签订《认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将备案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0日,双方签订《认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备案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在上述延长期间内,公司已通过租赁方式暂时解决了办公和研发用房需求,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公司又进一步考察了其他多处房屋。经协商,双方于2023年1月13日签署《<认购意向协议>解除协议书》,协议约定: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认购意向协议》及《认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认购意向协议之补充约定(一)》、《认购意向协议之补充约定
(二)》。
2.双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将预付款1,000万元直接支付给乙方:
2023年6月30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20%计200万元;2023年9月30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20%计200万元;2023年10月31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20%计200万元;2023年11月30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20%计2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20%计200万元。甲方需提交返还全部预付款的收据,作为甲乙双方解除该协议的依据。
3.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第2条约定退还全部诚意金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资金占用利息,自逾期之日起,以未退还的诚意金数额为基数,以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LPR)的2倍计算。
4.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第2条约定退还全部诚意金的,乙方有权要求二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其名下的担保财产主张权利:(1)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大学西南村57号楼1门801号房产;(2)天津圣荣生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等进行拍卖、变卖,以清偿未退还的诚意金、资金占用利息等。
5.如果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形,将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责保险费、差旅费等。
6.甲乙双方就本解除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在协商不能解决时,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二保证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二保证人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预付款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圣卓融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天津圣卓融置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5年3月9日 |
法定代表人 | 马岚 |
注册资本 | 5,000万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5,000万人民币 |
注册地 | 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才智道35号海澜德大厦5号楼B座215-2 |
股权结构 | 天津卓融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
主要人员 | 董事长:马桢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马岚 董事:杨丽丽、林松 监事:刘佳 |
圣卓融、圣卓融股东、圣卓融董监高、认购意向协议担保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不存在预付款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三)相关款项是否能收回
如上所述,公司与圣卓融签订的《<认购意向协议>解除协议书》约定了还款计划,并由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款项预计能够收回。
三、公司与常州润克签订的债务处置协议书中,对应双方债务的具体金额和内容,处置价值是否公允,以及截至目前常州润克的还款情况依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2016)苏0482民初5763号民事判决书,常州润克应支付常州久日房屋及土地转让款尾款2,248,633.00元、诉讼受理费20,000.00元,合计2,268,633.00元。依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2017)苏0482民初2929号民事调解书,常州润克应支付常州久日转让盐城华钛化学有限公司股权款尾款6,100,000.00元。上述两项合计8,368,633.00元。
2020年6月20日,常州久日(甲方)与常州润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债务处置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如下:
1.甲方对乙方享有合法债权为人民币8,800,897.00元。甲方同意放弃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的利息432,264.00元,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甲方对乙方仍享有合法债权8,368,633.00元。
2.甲方欠常州市金坛华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往来款1,734,072.00元,双方经与常州市金坛华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协商同意,甲方以对乙方的1,734,072.00元债权抵销对丙方1,734,072.00元债务。具体抵账协议由三方另行签订。
3.乙方已于2015年代甲方向江苏力昊化学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往来欠款3,003,027.07元,甲方同意乙方代付的此款项抵销甲方的欠款。具体抵帐协议由双方另行签订。
4.根据双方于2015年5月18日签订的土地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转移过程中所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其中涉及到甲方的为1,242,982.08元,甲方同意乙方将1,242,982.08元抵销甲方债权。
5.乙方上述四项款项抵销后,乙方仍尾欠甲方2,388,551.85元。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处置危废抵扣此笔债务,并由双方签订为期两年的危废处置协议,乙方对甲方的危废处置价格按照市场优惠价格执行,甲方每批转移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批次处置费用的50%,剩余的50%用于抵扣甲方债权,直至甲方债权抵扣完毕为止。若两年内仍未抵扣完毕,则乙方必须在两年期限届满日前10日内将尾欠款项支付给甲方。危废处置及抵扣协议由双方另行签订。
上述协议签订同日,甲方、乙方、常州市金坛华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签署三方抵账协议,甲方以对乙方的债权1,734,072.00元抵减对常州市金坛华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债务。甲方、乙方、江苏力昊化学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三方抵账协议,甲方以对乙方的债权3,003,027.07元抵减对江苏力昊化学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
常州久日与常州润克于2020年6月30日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书》。常州润克累计为常州久日处理危废1,130,424.00元,按照协议约定,危废处理费中的50%由常州久日现款支付,另50%的处理费5,65,212.00元用于抵冲常州润克欠款。
常州润克通过上述三项债权债务抵消和危废处置费抵偿合计还款6,545,293.15元,截至2022年10月18日止,仍欠常州久日1,823,339.85元。
2022年10月19日,常州润克(乙方)向常州久日(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承诺于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甲方人民币1,823,339.85元(若金坛区东城街道提前给付乙方资产回购款,则乙方须自收到回购款后立即将该欠款给付甲方)。
2.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第一条约定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则须向甲方承担以1,823,339.85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
3.若乙方拒不还款,甲方有权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须承担甲方提起诉讼所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综上所述,常州久日对常州润克的债权因抵债或抵偿而减少,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故处置价值是公允的。
截止目前,常州润克仍欠常州久日甲方1,823,339.85元。因未到还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常州润克暂未还款。常州润克房产土地已被当地政府回购,常州久日已通过法院对回购款予以保全,若常州润克2023年6月30日不能归还上述欠款,常州久日将按《还款协议书》相关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
四、其他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单位名称、款项内容、账龄以及具体原因
单位名称 | 款项内容 | 原值 | 账龄 | 坏账 | 欠款形成原因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应收退税款 | 5,438,472.29 | 1年以内 | 271,923.61 | 应收出口退税 |
天津圣卓融置业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10,000,000.00 | 3年以上 | 3,000,000.00 | 见注释1 |
常州润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1,823,339.85 | 3年以上 | 1,823,339.85 | 见注释2 |
江苏普球圣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1,059,000.00 | 3年以上 | 1,059,000.00 | 见注释3 |
赵波 | 单位往来款 | 770,000.00 | 1年以内 | 38,500.00 | 子公司并购日前借出的往来款,待收回 |
郭鸿雁 | 单位往来款 | 400,000.00 | 3年以上 | 400,000.00 | 子公司并购日前借出的往来款,待收回 |
无棣县供电公司柳堡供电所 | 押金/保证金 | 1,020,000.00 | 3年以上 | 1,020,000.00 | 变压器保证金 |
无棣县新海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 押金/保证金 | 250,000.00 | 3年以上 | 250,000.00 | 一企一管工程保证金 |
天津恒益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0 | 2-3年 | 500,000.00 | 农民工权益保障金 |
HST Sea&Airfreight BV | 押金/保证金 | 245,697.02 | 3年以上 | 245,697.02 | 仓库租赁押金 |
常州金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50,000.00 | 3年以上 | 150,000.00 | 燃气使用押金 |
员工备用金 | 备用金 | 199,000.26 | 1年以内 | 9,950.02 | 员工备用金 |
其他押金保证金 | 押金/保证金 | 237,984.91 | 0至超过3年 | 72,322.79 | 各种小额押金 |
合计 | 22,593,494.33 | 8,840,733.29 |
注1:对天津圣卓融置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000.00万元,系待收回的预付办公楼购置款。注2:对常州润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823,339.85元,系前期债务处置未处置完毕的余额。注3:对江苏普球圣军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其他款1,059,000.00元,系前期预付货款转入其他应收款,该公司目前面临多项诉讼,公司已对该公司提起诉讼,该笔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关于在建工程的说明:
一、弘润化工熔融结晶配套设施、科利生物电子基础材料开发及生物医药原料技改项目(以下简称科利生物项目)和晶虹生物光刻胶专用溶剂和脂肪醇制备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晶虹生物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地点以及预计达产的时间和产量,项目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以及建设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主体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地点 | 预计达成时间 | 设计产量 | 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 建设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
弘润化工 | 熔融结晶配套设施(即“5万吨/年苯甲酸升级改造项目”) | 一、工艺生产装置。项目主要建设苯甲酸熔融结晶单元3万吨/年、高品质苯甲酸成品包装车间3万吨/年。 二、主要设备。主要设备为熔融结晶器1台,原料罐、成品罐、阶段罐、导热油等储罐10台,换热器3台,机泵8台、成型包装线1套。 三、公用工程。 |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长炼工业园 | 2024年9月 | 饲料级苯甲酸3万吨/年 | 是,苯甲酸系光引发剂1173和184产品的原材料之一 | 饲料级苯甲酸是工业级苯甲酸的提质升级,是公司产品链的延伸,扭转了弘润化工单一产品抗风险能力不足的不利局面。饲料级苯甲酸与工业用苯甲酸的最大区别在于对联苯等物质的控制不同,公司光引发剂之中的1173和184生产原料之一是苯甲酸,当使用饲料级苯甲酸时,可以生产高品质的1173和184产品。本项目是一个节能项目,充分利用公司工业苯甲酸装置富余蒸汽作为热源,达到减排的目的;同时是一个效益项目,饲料级苯甲酸市场利润空间大;项目也是一个民生项目,国家在畜禽饲料禁止使用抗生素,而饲料级苯甲酸很好替代抗生素,更加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项目建设、试生产过程严格遵守“三同时”,依法依规,通过了环评、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家评审,取得了项目建设许可证、试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等全部证照。 |
主体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地点 | 预计达成时间 | 设计产量 | 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 建设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
科利生物 | 电子基础材料开发及生物医药原料技改项目 | 一、土地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24600.5平方米(约合36.9亩),总建(构)筑面积6132平方米,包括门卫50㎡,自行车棚150㎡,车间2360㎡,仓库720㎡,公用工程车间2852㎡。建设罐组、泵区、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等构筑物。公用工程车间包括变配电室、空压制氮间、机修间、备件库、更衣室、分析室、消防循环泵房、消防循环水池等辅助及公用工程。 二、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项目配置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备226台(套),主要包括反应釜、洗涤釜、特殊规格反应釜、四氟离心泵、产品储罐、物料泵、尾气吸收塔、真空泵、冷水机组、空压机、制氮机等。 三、公用配套工程。配套建设厂区给排水、供电、消防及道路、绿化等公用及配套工程。 | 邳州经济开发区阴蒙山路东侧 | 2017年6月 |
邻苯三酚(电子级)400吨、溴代烃系列(溴乙烷、溴丙烷、溴丁烷)4000吨、L-α-甘油磷酸胆碱50吨、(R)-碳酸丙烯酯500吨的生产能力;同时副产甲醇
307.41吨
否 | 该项目建设的部分产品为光刻胶产业链产品。邻苯三酚是在光刻胶发展中最重要的原材料之一,随着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光刻胶性能在不断变化,原材料也在不断创新,因此其性能和成本都将影响光刻胶的竞争力;溴代烷烃是相转移催化剂的核心主体原料,需求量也日益迅猛增长。溴乙烷作为电子材料、生物医药等行业的基础原材料,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持久的生命力;L-α-GPC具有重要的营养保健功能和医学应用价值;(R)-碳酸丙烯酯是合成替诺福韦的关键中间体,高新手性医药基础原料。以上电子基础材料及生物医药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需求量不断攀升,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持久的生命力。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集成电路配套市场需求攀升的需要,满足生物医药技术提升的需要,符合邳州市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够满足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合理的。 |
主体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地点 | 预计达成时间 | 设计产量 | 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 建设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
晶虹生物 | 光刻胶专用溶剂和脂肪醇制备技改项目 | 一、土建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约21799平方米(约合32.7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134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23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550平方米、室外装置801平方米、仓库720平方米、公用工程车间2852平方米、门卫50平方米、自行车棚150平方米。建设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等构筑物。公用工程车间包括办公、控制室、维修、化验、循环水池、消防水池等辅助及公用工程。 二、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项目新增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备135台(套),其中新增预热器、冷凝器、原料槽、收集槽、成品槽、精馏塔、再沸器、输料泵、酯化釜、结晶釜等生产设备100台(套);原料储罐、产品储罐等罐区设备12台(套);新增导热油炉、循环水系统、空压机、分析及维修等辅助设备23台(套)。 三、公用配套工程。配套建设厂区给排水、供电、消防及道路、绿化等公用及配套工程。 | 邳州经济开发区阴蒙山路东侧 | 2017年6月 | 乳酸乙酯(电子级)5000吨、脂肪酸系列3000吨、脂肪醇系列3000吨、丙位内脂系列计1000吨、脂肪酸酯系列1000吨、脂肪酸酐系列1000吨 | 否 | 该项目建设的部分产品为光刻胶产业链产品。光刻胶溶剂是光刻胶中容量最大的成分,光敏剂和添加剂都是固态物质,为了方便均匀的涂覆,要将它们加入溶剂进行溶解,形成液态物质,使之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是在光刻胶发展中最重要的周边原料之一。其性能和成本都直接影响光刻胶的竞争力。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对光刻胶溶剂的品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配套研发高性能、高纯度的光刻胶专用溶剂,尽快掌握光刻胶的主导地位,是强化我国信息技术产品的重要举措之一。 该配套项目重点是充分发挥其高纯化学品的研发能力,开发生产光刻胶专用的电子级乳酸乙酯作为光刻胶专用溶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邳州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工艺、设备方案先进合理,安全、环境、消防等措施符合规范要求,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和社会效益。 |
二、报告期内,科利生物项目和晶虹生物项目无新增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项目推进是否存在实质障碍;若项目终止,前期在建工程投入如何处置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光刻胶和半导体产业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公司确定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向光固化产业链下游及半导体化学材料等领域拓展。
2020年8月公司收购大晶新材和大晶信息,2021年6月公司通过大晶信息完成对科利生物和晶虹生物的并购,标志着公司在光刻胶和半导体材料领域实施战略布局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有利于公司将多年的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
并购前,大晶新材实施的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以下简称大晶新材项目)、大晶信息实施的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以下简称大晶信息项目)、科利生物实施的电子基础材料开发及生物医药原料技改项目、晶虹生物实施的光刻胶专用溶剂和脂肪醇制备技改项目均于2017年1月启动建设,后因资金问题于2018年11月停工。
并购后,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调配人、财力资源全力推进大晶新材项目和大晶信息项目的加速实施。对于科利生物项目和晶虹生物项目则暂缓实施,后续将在市场、技术、人力等条件成熟后再行推进,故本报告期这两个项目无新增投入。
截至目前,科利生物项目和晶虹生物项目均已完成土地投入、生产车间、仓库等部分主体框架的施工,而配套设施及设备尚未投入。项目暂缓期间,公司将视情况合理安排两家公司车间及仓库的用途。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96,222,893.0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3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原值 | 净值 | 受限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天津久日 | 8,000.00 | 8,000.00 | 注1 |
其他货币资金-久瑞翔和 | 1,200.00 | 1,200.00 | 注1 |
其他货币资金-内蒙古久日 | 1,800.00 | 1,800.00 | 注1 |
银行存款-大晶新材 | 199,098.28 | 199,098.28 | 注2 |
银行存款-大晶信息 | 7,190,565.61 | 7,190,565.61 | 注2 |
银行存款-科利生物 | 67,418.73 | 67,418.73 | 注2 |
固定资产-弘润化工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14,728,157.46 | 9,759,458.14 | 注3 |
无形资产-弘润化工土地使用权 | 30,901,547.75 | 28,112,687.06 | 注3 |
固定资产-内蒙古久日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141,738,341.46 | 140,008,394.87 | 注4 |
在建工程-内蒙古久日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32,064,814.49 | 32,064,814.49 | 注4 |
无形资产-内蒙古久日土地使用权 | 13,449,637.00 | 12,575,410.66 | 注4 |
合计 | 240,350,580.78 | 229,988,847.84 |
注1: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红桥支行银行账户中因ETC业务保证金8,000.00元、久瑞翔和在中国银行天津高新支行银行账户中因ETC业务保证金1,200.00元,内蒙古久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西支行银行账户中因ETC业务保证金1,800.00元。注2:期末大晶新材、科利生物、大晶信息共5个账户因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纠纷被法院冻结,账户余额7,457,082.62元。
注3:弘润化工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为其在华融湘江银行的银行借款作抵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原值为30,901,547.75元,净值为28,112,687.06元。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原值14,728,157.46元,净值9,759,458.14元。
注4:内蒙古久日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为其在中国工商银行林西支行的银行借款作抵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原值13,449,637元,净值12,575,410.66元,生产用房屋建筑物部分转固,期末被抵押房屋建筑物原值141,738,341.46元,净值140,008,394.87元,在建工程建筑物余额为32,064,814.49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中相关描述。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政策名称 | 颁布时间 | 颁布部门 | 主要相关内容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19年 | 国家发改委 | 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7、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和“十九、轻工——12、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属板印刷、配套光固化(UV)、薄板覆膜和高速食品饮料罐加工及配套设备制造;……23、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19年 | 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规定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
《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 2019年 | 生态环境部 | 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制定实施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技术方案,明确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治理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涂料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国家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加快茂金属聚乙烯等高新能树脂和集成电路用光刻胶等电子高纯材料关键技术突破。”和“开展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 |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系列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之“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
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主要包括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等)的核心原材料,光固化材料是传统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重要替代产品,是实现国家VOCs减排战略、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由于其环保、高效、节能、适应性广等优良特性,光固化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电子胶等多种行业。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特别是随着国家明确提出“双碳”目标的形势下,具有节能减排特色的光固化技术应用将会得到实质性政策利好加持,从而持续提高光固化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公司长期致力于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为大气污染防治及下游各行业的产业升级提供环保、节能、高效的光固化产品、技术与服务。公司专注于光固化领域二十余年,积累了大量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并构建了成熟高效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源于对光固化领域的专注及多年深耕,在光引发剂方面,公司已在产品线、规模化生产能力、研发及技术
服务能力等方面形成较强竞争优势,综合实力在行业内居于龙头领先地位,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中相关描述。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184 | 光引发剂行业 | 环己甲酸 | 家具木器清漆、地板涂料、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汽车内饰、家居装饰、纸上光油、塑料制品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TPO | 光引发剂行业 | 二苯基氯化膦 | 家具木器清漆、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汽车内饰、光纤、家居装饰、纸上光油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1173 | 光引发剂行业 | 异丁酸 | 家具木器清漆、地板涂料、电子产品涂层、家居装饰、纸上光油、塑料制品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907 | 光引发剂行业 | 异丁酸、吗啉 | PCB油墨、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DETX | 光引发剂行业 | 二硫代水杨酸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和制造、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等,适用于UV LED应用。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ITX | 光引发剂行业 | 异丙基苯硫酚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化妆品包装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369/379 | 光引发剂行业 | 溴素、吗啉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美甲、汽车内饰、家居装饰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①核心产品工艺技术特点
目前主流的光引发剂品种如1173、184、TPO、907、369/379、DETX、ITX等相对成熟,且市场对主流产品需求旺盛,行业内研发主要聚焦于如何改进工艺技术,以提升产量与产品品质、降低成本、强化安全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产品的工艺技术先进性方面,对于主流光引发剂产品,公司均研发出新型生产工艺。
1173和184产品:公司创新性使用酸-酸缩合一步连续法制备中间体酮,逐步替代酰氯化和傅克酰基化二步间歇法反应,生产过程中不再使用易燃易爆(如苯等)原料,同时大幅减少原材料消耗及副产品产生,几乎不产生废水,并通过对设备的集成创新,实现生产连续化和自动化控制,真正达到生产的本质安全。
TPO产品:目前业内生产TPO的工艺多为两步法,需要生产中间体二苯基亚磷酸酯,再同酰氯进行重排,该方法不易放大量产,且产生氯代烷烃的排放难以彻底治理,因此提高产量存在较大难度。公司研发出一锅法合成TPO工艺,工序简单,对原料品质要求较低,工艺适应性强,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危险性低、易于扩产、综合成本低。907产品:原有工艺茴香硫醚生产难度大、危险性高,公司研发出两套工艺均实现避免使用茴香硫醚原料,新工艺采用氯代物工艺,替代硫酸-溴代工艺,减少废酸产生,降低环境排放,有利于提高生产稳定性和安全性。
369/379产品:公司创新采用缩合反应,该技术可使廉价的低活性原料氯苯经缩合工艺得到目标产物,收率高、成本低、“三废”少、气味低。
②新产品开发和生产特点
随着光固化技术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以及下游市场对材料性能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现有光引发剂的性能在部分应用领域无法满足需要。公司利用自身对光引发剂结构与活性的深刻理解与分析,研发出符合不同领域特定需求的新型光引发剂产品。比如,系列大分子类光引发剂和907的替代品、烟包油墨专用引发剂,低气味光引发剂以及LED专用引发剂等。
③光固化技术整体解决方案
随着光固化技术的发展,特别是UV LED技术、水性UV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光引发剂以及整个配方产品的性能提出了新要求。在研究开发解决方案时,通常不同光引发剂之间的复配使用以及光引发剂混合物与树脂、单体的相互配合是非常必要的研究课题。公司成功研发的UV LED光引发剂体系和3D打印光敏树脂均为从配方整体性能出发提出的解决方案,体现了公司具备提供光固化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1.184生产工艺流程图
2.TPO生产工艺流程图
3.1173生产工艺流程图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山东久日、常州久日、湖南久日、内蒙古久日 | 28,075吨 | 63.09 | 4,249吨 | 65,815.93 | 2023年4月 |
大晶新材 | 2,000吨 | 0 | 2,000吨 | 2,619.88 | 2023年12月 |
大晶信息 | 600吨 | 0 | 600吨 | 17,244.28 | 2022年5月 |
弘润化工 | 50,000吨 | 68.00 | 0 | 0 | - |
怀化泰通 | 5,000吨 | 49.88 | 0 | 0 | - |
注:报告期内,怀化泰通自被湖南久日收购后,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生产设施等全面维护及部分更新工作。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生产能力有所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投资建设的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已于2022年3月15日开始逐步投料运行,内蒙古久日项目共建设七个车间,其中六个为生产车间,一个为预留车间,前期建设的六个生产车间中,已有五个车间投料试运行;后续建设的一个预留车间已完成相关土建,后期将视情况启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投资建设的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已于2022年5月31日投料试生产,大晶信息的光刻胶专用光敏剂产品在投产后,经过了四个多月的运行调试,再到放大生产,于2022年10月完成了首家送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大晶信息生产的光刻胶专用光敏剂产品已开始向部分企业小批量供货。
○1光刻胶专用光敏剂产品截至目前产生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净利润、产能利用率的情况,实现供货的具体产品和客户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的光刻胶专用光敏剂产品产生的收入为1.03万元、成本为0.95万元、毛利率为7.77%、净利润为-507.75万元,产能方面目前尚处于试生产阶段。目前公司已实现供货的产品为PAC-5430,现已向三家企业供货,分别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然化学有限公司、河南冠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在手订单的具体情况,该业务的技术水平、配备人员、同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光刻胶专用光敏剂产品因正处于市场推广和客户认证阶段,目前尚无在手订单。
该业务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光刻是电子、微电子及集成电路芯片制造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其中光刻胶是关键,而光敏剂又是光刻胶中的关键材料。大晶信息生产的就是用于面板显示TFT及半导体g线、i线光刻胶专用光敏剂PAC,该类光敏剂目前均依赖进口,在大晶信息试生产前国内尚无量产。当前主要从日本、韩国进口,交期长,需要低温运输,交货不稳定,进口价格高。大晶信息的光敏剂PAC技术工艺先进,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a.关键原料羟基二苯甲酮(HBP)和磺酰氯(NAC)自己制备,原料保障;
b.生产全洁净环境,确保品质提高;
c.技术指标国内领先(转化率、异构体比例、金属离子含量等);
d.生产过程全流程自动控制(DCS、GDS),无重大危险源、减少三废;
e.溶剂采用新工艺回收(精馏+膜分离),降低能耗、减少物料消耗。
在配备人员方面,该项目配备了研发技术人员1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均毕业于南开大学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长期从事有机合成研发和生产工作,其余人员均为全日制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有多人曾任职于半导体相关企业,从事生产和质量检测工作,对半导体材料的生产和检测要求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
在市场竞争方面,公司的光刻胶专用光敏剂产品目前主要的竞争对手均来自国外,分别为韩国美源和日本东洋合成。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围绕本质安全、合并生产环节、去除危险化学品使用、减少“三废”以及降低能耗等目标,对公司的主要产品1173、184及907的生产线做了大幅优化,将原有的酰化和傅克间歇生产工艺合并为一个自动化控制、连续生产、规模化的酸酸合成工艺,不再使用苯、三氯化磷及三氯化铝等原材料,基本没有“三废”排放;将间歇精馏技改为连续精馏,更好地控制了杂质成分以提高产品质量,减少釜残物数量;通过工艺优化、设备改造及完善,将母液产品回收率大幅提高;弘润化工在生产工业品苯甲酸的基础上,新投资建设饲料级苯甲酸生产线,以提高产品附加值。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节假日、设备检修、外部因素、市场需求变化及生产效率考量及生产计划调整,山东久日停产累计54天,常州久日累计停产103天,湖南久日停产累计114天,弘润化工停产累计107天,怀化泰通停产累计75天。公司通过合理调配生产能力和提高生产效率,市场供应及销售未受到影响。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常州久日暂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临时停产,公司制定了常州久日临时停产期间工作方案,以保证恢复生产时能充分高效地满足各项生产要求。
○1常州久日临时停产期间对公司产能是否存在影响
常州久日主要生产1173、184光引发剂,产能占公司该两种产品全部产能比例情况如下:
产品 | 公司全部产能(吨/年) | 常州久日产能(吨/年) | 常州久日产能占比(%) |
1173 | 6,500 | 1,500 | 23.08 |
184 | 7,000 | 2,000 | 28.57 |
○2预计对公司2023年收入、利润的影响
a.短期来看,常州久日停产对公司的收入、利润均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长期来看,因公司前期布局对主要产品保证有两大生产基地可以同时生产,故常州久日临时停产对于公司的产品生产供应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实施停产会促进公司生产经营良性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b.常州久日2023年1-9月停产,对常州久日全年产能的影响约占75%,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对常州久日资产组(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常州久日2021-2025年实际业绩及预测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实际 | 2022年实际 | 2023年预测 | 2024年预测 | 2025年预测 |
营业收入 | 34,983.74 | 30,085.20 | 8,487.57 | 33,950.27 | 33,950.27 |
减:营业成本 | 27,837.56 | 28,807.76 | 8,383.68 | 29,116.01 | 29,137.44 |
税金及附加 | 172.11 | 199.62 | 113.14 | 188.77 | 188.77 |
销售费用 | 15.39 | 12.65 | 343.07 | 1,372.28 | 1,372.28 |
管理费用 | 1,651.83 | 1,258.97 | 1,452.11 | 1,621.39 | 1,643.76 |
财务费用 | 272.20 | -1.65 | |||
加:其他科目 | -66.90 | -110.16 | |||
利润总额 | 4,852.40 | -241.13 | -1,804.44 | 1,651.81 | 1,608.01 |
减:所得税费用 | 897.81 | 31.91 | 93.47 | 84.91 | |
净利润 | 3,954.59 | -273.03 | -1,804.44 | 1,558.34 | 1,523.10 |
假设常州久日于2023年10月如期复产,2024年已全部恢复正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950.27万元,实现净利润1,558.34万元,而2023年度预测实现营业收入8,487.57万元,实现净利润-1,804.44万元,2023年与2024年之间的差额即为常州久日停产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差额 |
营业收入 | 8,487.57 | 33,950.27 | -25,462.70 |
利润总额 | -1,804.44 | 1,651.81 | -3,456.25 |
净利润 | -1,804.44 | 1,558.34 | -3,362.78 |
如上表所述,常州久日停产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减少约25,462.70万元,净利润减少约3,362.78万元。○3公司如何降低临时停产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停产影响:
a.重新布局产品生产基地,合理分配生产资源,降低生产成本。为应对市场需求不明朗情形,公司重新布局产品生产基地,将常州久日进行临时停产,其两大主要产品1173和184产能由湖南久日承接,常州久日的小产品由内蒙古久日承接,极大程度利用湖南久日产品1173与184的产能利用率,降低1173和184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优势。
b.缩减人员,减少人工支出,提升作业效率。为减少运营成本,常州久日已陆续缩减人员规模,保留关键人员,精炼审批流程,提升作业效率。
c.提升仓储枢纽功能,承载南北货物运转。公司加大常州久日对产品分拣、改包装、货物运转、存储等功能,充分利用其地理优势,最大发挥常州久日的利用价值。
○4常州久日的诉讼情况
a.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起诉常州久日案件
2020年7月8日,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以下简称原告)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州久日(以下简称被告一)、常州钛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现常州循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提起公益民事诉讼。请求:①依法判令二被告清除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朱林大街8号被污染土地上的超标污染物,消除被污染土地周边土壤地表、河流及地下水被污染风险,使土地恢复到被污染前的土地功能或承担上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和监测、监管等费用;②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被污染土地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具体损失数额经鉴定机构评估后确定);③依法判令二被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④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律师费以及原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等);
⑤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年6月23日,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庭前诉辩和举证,常州久日的主要辩护意见为:原告证据中的调查报告的合法性存疑、污染与被告一生产活动无因果关系、常州久日生产经营期间未有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违法行为、污染地块还有其他经营方可能实施污染行为。
截至2022年年度报告报出日,案件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根据上述纠纷的相关事实,并结合公司诉讼代理律师的法律意见,公司认为上述涉案地块是否存在当地环保部门认定的环境违规行为、以及在该地块经营过的企业谁是实际污染行为人均尚无法确定,诉讼案件的结果不确定性较大,故期末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b.常州久日起诉常州润克案件
2022年10月10日,常州久日作为原告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对常州润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润克或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土地增值税等税款人民币3,942,216.43元,并承担以缴纳税款为基数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计算逾期付款损失。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案由:2015年5月18日,常州久日与常州润克在签订一份房地产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由常州润克承担交易相关税费。2022年9月1日,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向常州久日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计税基数错误,要求常州久日补缴上述交易相关税金1,977,870.63元、滞纳金1,964,345.80元。常州久日多次要求常州润克承担上述税费,均遭拒绝。
截至2022年年度报告报出日,案件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由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考虑,常州久日暂将上述补缴税费计入本期损益。
○5公司对常州久日产线的更新改造计划
常州久日生产线已于三年前按全流程自动化要求进行升级改造,目前暂不需要对其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6常州久日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虽然常州久日存在诉讼,但公司认为诉讼事项对常州久日影响不大,原因如前所述。常州久日计提商誉减值主要是受停产及毛利率大幅下降影响。首先,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常州久日2023年1-9月停产,2023年度预测税前利润为-1,804.44万元,2024年度预测税前利润为1,651.81万元,停产对税前利润影响约为3,456.25万元,即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减少超过3,000万元。
其次,常州久日主营业务是光引发剂1173和184,受国内外大环境影响,2022年产品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如下表所述:
单位:%
公司 | 2020年度毛利率 | 2021年度毛利率 | 2022年度毛利率 | 2022年毛利率下降幅度 | 稳定预测期毛利率 |
常州久日 | 19.22 | 20.43 | 4.25 | 79.20 | 14.04 |
常州久日生产线建设时间较早,与湖南久日相关生产线相比产能较小,需分摊固定成本相对较大;另一方面,常州久日所处地区较为发达,人工成本相对较高;常州久日不在化工园区,无法扩大产能和上新项目产品。结合目前产品和原材料价格走势,公司管理层预计未来毛利率难以恢复至2022年影响之前的水平,从而导致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较大减少,商誉出现减值。
○7公司对常州久日未来的规划安排
常州久日2023年1-9月临时停产是公司管理层结合目前宏观经济、未来规划等多因素对现阶段情形的安排,后续的规划与安排将视市场情况逐步推进。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二苯基氯化膦 | 外部采购 | 电汇/承兑 | 41.12 | 1,387吨 | 1,798吨 |
环己甲酸 | 外部采购 | 电汇/承兑 | 9.28 | 2,779吨 | 2,634吨 |
三氯化铝 | 外部采购 | 电汇/承兑 | -9.51 | 5,182吨 | 5,154吨 |
二硫代二苯甲酸 | 外部采购 | 电汇/承兑 | 22.12 | 454吨 | 403吨 |
异丁酸 | 外部采购 | 电汇/承兑 | 0.76 | 2,346吨 | 2,315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增加营业成本。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外部采购 | 电汇 | 7.71 | 66,138,389千瓦时 | 66,138,389千瓦时 |
蒸汽 | 外部采购 | 电汇 | 14.12 | 164,657吨 | 164,657吨 |
天然气 | 外部采购 | 电汇 | 37.28 | 2,707,293立方米 | 2,707,293立方米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能源价格上涨较大,总体上能源价格变动对营业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光固化材料 | 1,408,514,308.59 | 1,147,705,216.99 | 18.52 | 12.49 | 26.51 | 减少9.03个百分点 | 未知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402,112,850.75 | 40.63 |
华南地区 | 229,248,534.96 | 1.54 |
华中地区 | 106,507,789.50 | 118.40 |
华北地区 | 39,629,400.24 | 41.61 |
西南地区 | 3,866,590.20 | 4.50 |
内销其他区域 | 9,526,601.75 | 324.54 |
出口 | 617,622,541.19 | -6.09 |
合计 | 1,408,514,308.59 | 12.49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24,200,000.00 | 346,797,921.00 | -64.19%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怀化泰通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收购 | 89,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2022年4月13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以8,90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储晓建、赵波和周清持有的怀化泰通100.00%股权。怀化泰通主要生产的产品为公司核心光引发剂产品TPO及公司核心光引发产品TPO、TPO-L和819等的重要原材料,其业务均围绕着公司主业开展。 | -3,750,496.07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天骄辐射 | 光固化单体的生产和销售 | 增资 | 25,000,000.00 | 38.46% | 自有资金 | 2022年4月13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天骄辐射增资2,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天骄辐射38.46%股权。天骄辐射的主营业务为光固化单体,天 | -637,062.95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
骄辐射的客户和公司光引发剂业务的客户基本相同,借助于天骄辐射现有的品牌价值及业务积累,有利于加快公司单体产品市场开发的进度。 | ||||||||
宏远天呈 | 光引发剂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 | 其他 | 7,200,000.00 | 41.00% | 自有资金 | 2022年5月11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以720.00万元购买天津市达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宏远天呈7.20%股权,交易完成后,内蒙古久日持有宏远天呈的股权增至41.00%。 | -108,843.03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南京美茵 | 小分子研发、有机合成工艺开发、药品生产与销售 | 其他 | 3,000,000.00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2年12月11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以300.00万元购买盐城美茵新材料持有的南京美茵10.00%股权,同时向南京美茵增资2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南京美茵的股权10.00%。南京美茵在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的技术储备、技术人才、销售渠道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基础。公司作为南京美茵的重要股东,将在后续与其在电解液添加剂方面开展合作,加速推动电解液添加剂项目的顺利开展。 | - | 无 |
合计 | / | / | 124,200,000.00 | / | / | / | -4,496,402.05 | / |
(1)对外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决策与审批程序,标的业务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1怀化泰通怀化泰通主要生产的产品为公司核心光引发剂产品TPO及公司核心光引发剂产品TPO、TPO-L和819等的重要原材料(光引发剂生产所需化工中间体),怀化泰通作为公司光引发剂产品重要原材料供应商,通过本次收购整合,有利于公司光引发剂重要原材料供应的长期稳定和成本控制,协同价值显著。收购完成后,公司相关光引发剂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相关产业链产品将进一步丰富,对公司的长期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2022年4月13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以8,90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储晓建、赵波和周清持有的怀化泰通100.00%股权。
○2天骄辐射天骄辐射深耕光固化单体行业,具备一定的品牌价值、技术积累。通过本次增资合作,为公司未来光固化单体产品的生产奠定了一定基础。未来光固化单体产品将与现有光引发剂产品形成协同价值,更好的满足客户各种需求。2022年4月13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天骄辐射增资2,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天骄辐射38.46%股权。○3宏远天呈宏远天呈生产的281产品为公司光引发剂TPO产品的重要中间体材料,也是公司光引发剂ITX关键原材料——异丙基苯硫酚的供应商。宏远天呈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与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久日相邻,物流运输优势明显,本次投资宏远天呈有利于保证公司相关原材料供应的稳定。2022年5月11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以720.00万元购买天津市达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宏远天呈7.20%股权,交易完成后,内蒙古久日持有宏远天呈的股权增至41.00%。
○4南京美茵南京美茵在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的技术储备、技术人才、销售渠道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基础。南京美茵现有专利24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软件著作权5项;在人才方面,南京美茵现有博士学历2人,本科学历17人,本科学历以上占比65%以上。南京美茵股东盐城美茵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现有股东中,王家喜教授持股36%。王家喜教授为南开大学博士、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化工学院博导,现任南京美茵总工程师,为南京美茵技术研发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通过投资南京美茵有利于公司进入电解液添加剂领域并快速发展。2022年12月11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以500.00万元购买盐城美茵新材料持有的南京美茵10.00%股权。
(2)投资标的的企业名称、性质、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主要办公地点、主营业务、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1怀化泰通企业名称: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胡祖飞注册资本:58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5月3日住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工业园99号旁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工业园99号旁主营业务: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项目 | 金额(元) |
总资产 | 102,444,001.35 |
净资产 | 50,570,477.89 |
营业收入 | 77,287,838.75 |
净利润 | -736,703.73 |
○2天骄辐射企业名称:天津市天骄辐射固化材料有限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文骏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7年7月27日住所: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西(原造甲城工业小区)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西(原造甲城工业小区)主营业务:光固化单体的生产和销售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廖文骏持股50.77%,公司持股38.46%,冯林生持股10.77%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项目 | 金额(元) |
总资产 | 41,553,024.62 |
净资产 | 26,508,335.93 |
营业收入 | 46,390,616.62 |
净利润 | -2,684,314.80 |
○3宏远天呈企业名称: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侯艳杰注册资本:3,733.3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年7月12日住所:林西县工业园区冶金化工区主要办公地点:林西县工业园区冶金化工区主营业务:光引发剂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30.67 | 41.00 |
2 | 严东文 | 560.00 | 15.00 |
3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0.00 | 15.00 |
4 | 侯艳杰 | 490 | 13.12 |
5 | 天津瑞岭化工有限公司 | 280.00 | 7.50 |
6 | 枣庄瑞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1.48 | 6.20 |
7 | 贾真琦 | 81.20 | 2.18 |
合计 | 3,733.35 | 100.00 |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项目 | 金额(元) |
总资产 | 90,388,934.97 |
净资产 | 57,757,081.36 |
营业收入 | 74,641,348.10 |
净利润 | 235,766.82 |
○4南京美茵企业名称:南京美茵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其军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9年7月25日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侯焦路123号(江宁高新园)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侯焦路123号(江宁高新园)主营业务:小分子研发、有机合成工艺开发、药品生产与销售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盐城美茵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90%,公司持股10%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 | 金额(元) |
总资产 | 16,321,160.79 |
净资产 | 5,752,458.07 |
营业收入 | 157,541,367.20 |
净利润 | 2,630,475.91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2022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资金31,332.0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1,441.65万元,使用自有资金9,890.37万元)追加投资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该项目的总投资额将从55,045.70万元增加至86,377.72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2)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
2022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资金11,7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6,70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5,000.00万元)追加投资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该项目的总投资额将从12,000.00万元增加至23,700.00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报告期末至本报告披露日存在以下投资及收购事项:
(1)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液添加剂项目
2023年3月8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在内蒙古久日投资建设电解液添加剂项目。该项目是公司基于深耕二十余年精细化学品领域的经验,将精细化学品领域技术优势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进一步延伸的重大布局。电解液添加剂属于精细化学品,与公司现有产品所需部分原材料相同,如乙二醇、氯化亚砜、二氯乙烷、亚硫酸钠等,且电解液添加剂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产品生产工艺相近,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内蒙古久日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当地具备锂矿、萤石矿、氢氟酸资源,原材料优势明显,且当地工业用电价格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地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现有车间和厂区资源将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公司的参股公司南京美茵在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的技术储备、技术人才、销售渠道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基础。公司作为南京美茵的重要股东,将在后续与其在电解液添加剂方面开展合作,加速推动电解液添加剂项目的顺利开展。
○1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
根据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液添加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803.2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196.75万元。建设投资估算中,按项目划分: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建设投资的比例 |
固定资产费用 | 7,834.85 | 89.00% |
其他资产费用 | 25.20 | 0.29% |
预备费 | 943.20 | 10.71% |
合计 | 8,803.25 | 100.00% |
按费用划分: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建设投资的比例 |
设备购置费 | 5,228.02 | 59.39% |
安装工程费 | 1,713.61 | 19.47% |
建筑工程费 | 75.93 | 0.86% |
其他费用 | 1,785.69 | 20.28% |
合计 | 8,803.25 | 100.00% |
○2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表如下:
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估算价值(万元) | 价值合计 | 占建设投资的比例(%) | |||
设备购置费 | 安装工程费 | 建筑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万元) | |||
(一) | 工程费用 | ||||||
1 | DTD产品设备及安装 | 817.50 | 245.25 | 1,062.75 | |||
2 | DTS产品设备及安装 | 1,154.31 | 346.29 | 1,500.60 | |||
3 | 二氟草酸硼酸锂产品设备及安装 | 763.00 | 228.90 | 991.90 | |||
4 | 二氟草酸硼酸钠产品设备及安装 | 872.00 | 261.60 | 1,133.60 | |||
5 | 四氟硼酸锂产品设备及安装 | 1,326.09 | 397.83 | 1,723.92 | |||
6 | 自控设备及安装 | 185.03 | 55.51 | 240.54 | |||
7 | 电气设备及安装 | 110.09 | 16.51 | 126.60 | |||
8 | 电外线 | 161.72 | 40.43 | 202.15 | |||
9 | 3#罐组 | 35.50 | 35.50 | ||||
工程费用合计 | 5,228.02 | 1,713.61 | 75.93 | 7,017.56 | |||
(二) |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 ||||||
1 | 土地费 | 0.00 | 0.00 | ||||
2 | 工程保险费 | 21.05 | 21.05 | ||||
3 | 前期费 | 31.77 | 31.77 | ||||
4 | 勘察设计费 | 261.76 | 261.76 | ||||
5 | 环境评价费 | 13.42 | 13.42 | ||||
6 | 安全评价费 | 35.09 | 35.09 | ||||
7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336.84 | 336.84 | ||||
8 | 联合试运转费 | 70.18 | 70.18 | ||||
9 |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 21.05 | 21.05 | ||||
10 | 特殊安全监督设备检验费 | 13.26 | 13.26 | ||||
11 | 节能评价费 | 5.00 | 5.00 | ||||
12 | 施工图预算费 | 5.72 | 5.72 | ||||
13 | 施工图审查费 | 2.15 | 2.15 | ||||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小计 | 817.28 | 817.28 | |||||
一 | 固定资产费用小计 | 5,228.02 | 1,713.61 | 75.93 | 817.28 | 7,834.85 | 89.00 |
二 | 其他资产费用 | ||||||
1 | 生产准备费 | 21.60 | 21.60 | ||||
2 |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 3.60 | 3.60 | ||||
其他资产费用小计 | 25.20 | 25.20 | 0.29 | ||||
三 | 预备费 | ||||||
1 | 基本预备费 | 943.20 | 943.20 | ||||
预备费小计 | 943.20 | 943.20 | 10.71 | ||||
Ⅰ | 建设投资合计 | 5,228.02 | 1,713.61 | 75.93 | 1,785.69 | 8,803.25 | 100.00 |
Ⅱ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0.00 | 0.00 | ||||
Ⅲ | 铺底流动资金 | 1,196.75 | 1,196.75 | ||||
Ⅳ | 项目总投资 | 5,228.02 | 1,713.61 | 75.93 | 2,982.44 | 10,000.00 | |
% | 59.39 | 19.47 | 0.86 | 20.28 | 100.00 |
○3资金投入计划、投入进度安排本项目从2023年2月开始组织实施建设周期24个月,计划在2025年2月底完成。项目第一年投入资金5,281.95万元,第二年投入资金3,521.30万元。另外,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196.75万元。
○4本次投资的必要性、合理性电解液添加剂所处行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12月修订)》中“新材料领域”中的“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的要求。《“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在关键电池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等领域构建若干技术创新中心,突破高容量正负极材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解液技术。《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电解液添加剂列为支持的重点产品。公司未来计划生产的电解液添加剂为四氟硼酸锂、二氟草酸硼酸锂、二氟草酸硼酸钠、DTD(硫酸乙烯酯)、DTS(季戊四醇双硫酸酯)。本次开展新业务是公司基于深耕二十余年精细化学品领域的经验,将精细化学品领域技术优势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进一步延伸的重大布局。电解液添加剂属于精细化学品,与公司现有产品所需部分原材料相同,如乙二醇、氯化亚砜、二氯乙烷、亚硫酸钠等,且电解液添加剂生产工艺与公司现有产品生产工艺相近,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本次电解液添加剂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项目将充分利用现有车间和厂区资源。另外,内蒙古久日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当地具备锂矿、萤石矿、氢氟酸资源,原材料优势明显,且当地工业用电价格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地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同时,公司的参股公司南京美茵在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的技术储备、技术人才、销售渠道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基础。公司作为南京美茵的重要股东,将在后续与其在电解液添加剂方面开展合作,加速推动电解液添加剂项目的顺利开展。○5公司在技术、市场、区域、政策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情况a.市场开拓风险电解液添加剂项目是公司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与业务布局,公司在精细化学品领域拥有的技术优势,以及电解液添加剂在锂电池行业的应用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审慎作出的决定,但该项目涉及的产品能否顺利进入市场、实现销售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市场拓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b.技术风险
随着锂电池行业的发展及技术的迭代,锂电池的技术发展路线可能发生变化,从而改变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需求。若公司未能及时跟进行业发展趋势,如技术的研发和储备速度跟不上市场发展,公司将面临行业或客户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c.财务风险
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若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资金不能按计划到位,可能会影响项目的实施,造成项目投资失败的风险。
d.项目进程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已通过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审批,尚需安评、能评、环评审批等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e.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电解液添加剂能够根据不同类型电池的要求定向改善、大幅度提高电解液的性能,但其对性能的改善程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该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政策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而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6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技术、人才、资金以及其他必要的开展条件等方面的储备
公司内部已就新业务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在新业务的人才储备、技术研发、市场拓展、资金安排等方面已经提前布局和筹划。新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技术和管理优势,快速实现产品的量产,形成销售。资质审批:本项目已于2023年1月4日通过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审批,安评、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人才储备:公司在精细化学品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具备大量人才储备,针对该项目组建的技术与管理、生产团队人员均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公司目前已在参股公司南京美茵前期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的基础上从公司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中调配研发和市场开发人员,继续对相关产品工艺进行优化和新品种的开发,并着手相关产品的市场开发。技术研发:公司深耕精细化学品技术研发二十余年,研发实力雄厚。公司研发中心技术人员通过与南京美茵的技术人员一起合作研发,通过实验和讨论完善了相关的技术细节,能够保障电解液添加剂项目的顺利实施、投产。除此之外,公司还进一步加强与行业龙头公司和科研院所进行项目合作开发,进一步拓宽电解液添加剂的产品线。
市场拓展:为保证新业务量产后能尽快实现销售,公司已经开始拜访客户、参加行业展会,并从营销中心调配有市场开发经验的人员组建专门的销售团队,与部分下游终端客户进行沟通,积极开拓市场。
资金安排:电解液添加剂项目投资资金预计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山东久日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
2023年4月7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177.00万元在山东久日投资建设山东久日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原项目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3)山东久日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
2023年4月7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00.00万元在山东久日投资建设山东久日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原项目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4)大晶信息增资
2023年3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6,70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3,3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增资完成后,大晶信息的注册资本将由16,667.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5,000.5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中8,333.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66.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次增资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5)湖南久日增资
2023年3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增资3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湖南久日的注册资本将由15,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5,0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中10,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次增资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6)内蒙古久日增资
2023年3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增资54,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内蒙古久日的注册资本将由15,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中15,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9,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7)久日半导体收购大晶新材
2023年3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大晶新材100.00%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控股子公司久日半导体。久日半导体收购大晶新材是为更
好地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和资源整合,推动公司光刻胶生产基地的规划与建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晶新材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孙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次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00,290,000.00 | 2,350,741.62 | 2,304,000,000.00 | 1,779,010,000.00 | 627,630,741.62 | |||
其他 | 16,341,091.19 | -2,506,217.37 | 13,834,873.82 | |||||
其他 | 76,880,423.75 | -6,944,727.82 | 69,935,695.93 | |||||
合计 | 193,511,514.94 | 2,350,741.62 | -6,944,727.82 | 2,304,000,000.00 | 1,779,010,000.00 | -2,506,217.37 | 711,401,311.3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境内外股票 | 872985 | 中福环保 | 6,000,000 | 自有资金 | 0 | 593,843.61 | 0 | 6,000,000 | 0 | 0 | 6,593,843.61 | 其他 |
合计 | / | / | 6,000,000 | / | 0 | 593,843.61 | 0 | 6,000,000 | 0 | 0 | 6,593,843.61 | /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方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情况 | 会计核算科目 | 报告期损益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 | 2019年8月11日 | 29,700,000.00 | 是 | 2022年4月26日,投资天津普 | 其他权益 | 316,800.00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持股2.11%。 | 工具投资 | ||||
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10月15日 | 38,000,000.00 | 是 | 2022年7月29日,投资长沙韶光芯材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500万元,持股1.30%。 | 长期股权投资 | 8,300,431.63 |
合计 | / | 67,700,000.00 | / | / | / | 8,617,231.63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久源技术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久源技术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超过5,000.00万美元(含5,000.00万美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源技术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源技术拟继续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超过5,000.00万美元(含5,000.00万美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度,久源技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金额400万美元,将其指定为现金流量的套期工具,并于外币银行存款形成套保。套期保值后,上述套期工具和被套项目将因美元汇率波动形成金额相等、方向相反的变动,不再因汇率变动形成重大汇率损失。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山东久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20,000.0000 | 100.00% | 41,744.11 | 30,577.33 | 26,272.06 | 4,517.20 |
常州久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6,150.0924 | 100.00% | 14,112.70 | 8,394.52 | 30,085.20 | -273.03 |
湖南久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15,000.0000 | 100.00% | 119,277.86 | 24,096.55 | 35,995.43 | 2,631.77 |
久瑞翔和 | 光引发剂、单体、树脂及精细化学品的销售 | 5,000.0000 | 100.00% | 42,244.71 | 6,258.81 | 60,441.33 | 654.51 |
久源技术 | 光固化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 5,000.0000 | 100.00% | 20,490.93 | 6,033.00 | 51,367.43 | 2,445.91 |
香港久日 | 光引发剂等产品境外销售 | 50.0000万港币 | 100.00% | 9,622.29 | 3,281.78 | 58,279.77 | 4,284.22 |
东营久日 | 光引发剂、单体、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0000 | 100.00% | 953.00 | 913.60 | - | -227.09 |
内蒙古久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30,000.0000 | 100.00% | 75,370.13 | 24,596.67 | 4,638.77 | -583.51 |
大晶新材 | 信息化学品(光刻胶、试剂、原料)、涂料、化学生物医药技术研发、推广、生产、销售 | 2,105.2632 | 100.00% | 2,552.05 | -1,584.68 | - | -46.98 |
大晶信息 | 信息化学品(感光材料、试剂、原料)、涂料、化学生物医药原料的生产及销售,科研开发 | 16,667.0000 | 84.00% | 23,557.83 | 13,462.73 | 41.46 | -1,241.85 |
怀化久源 | 涂料制造;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0000 | 100.00% | 46,802.22 | 46,466.12 | - | 928.03 |
久兴智合 | 新材料技术研发 | 1,000.0000 | 100.00% | 34.43 | 34.43 | - | -10.99 |
晶虹生物 | 脂肪酸及高烷烃脂肪醇的研发及销售;乳酸乙酯(电子级)、食品添加剂的研发及销售 | 1,000.0000 | 84.00% | 1,233.43 | 553.79 | - | -14.58 |
科利生物 | 生物、精细化工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 1,000.0000 | 84.00% | 1,612.26 | 562.83 | - | -16.36 |
久日半导体 | 半导体领域相关的化学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7,000.0000 | 85.71% | 5,099.25 | 4,805.98 | 2.35 | -709.00 |
弘润化工 | 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5,750.0000 | 52.00% | 26,714.62 | 14,156.21 | 26,004.22 | 666.47 |
怀化泰通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588.0000 | 100.00% | 10,244.40 | 5,057.05 | 3,560.59 | -258.83 |
注:东营久日、大晶新材、怀化久源、久兴智合、久日半导体、科利生物、晶虹生物为在建子/孙公司,尚未开展业务。2022年3月15日,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部分车间开始逐步投料运行;2022年5月31日,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开始逐步投料运行。怀化久源、怀化泰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的全资子公司;科利生物、晶虹生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的全资子公司;弘润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的控股子公司。2022年10月10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天津汉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久日半导体,公司在久日半导体的持股由100.00%变更为85.71%,久日半导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上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均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数据。
2.主要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瑞兴投资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3,000.000000 | 40.00% | 2,390.72 | 2,377.90 | 277.42 | 12.44 |
微芯新材 | 新材料科技、化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 | 442.570000 | 8.53% | 21,860.13 | 17,961.45 | 4,038.92 | 493.54 |
宏远天呈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生产、经营(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从事生产与经营);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制剂)购销 | 3,733.350000 | 41.00% | 9,038.89 | 5,775.71 | 7,464.13 | 23.58 |
普兰纳米 | 新型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碳纳米材料制造、销售;电容器、电池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销售 | 1,063.821875 | 3.16% | 15,008.83 | 13,389.30 | 12,484.66 | 524.32 |
中福环保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机械设备研发及设计;工业自控系统设计、安装;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的批发兼零售 | 2,655.000000 | 7.53% | 20,570.83 | 6,322.88 | 9,366.47 | 637.67 |
天骄辐射 | 化工新材料制造、研发、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危险品除外)、装饰装修材料批发、零售;化工产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 6,500.000000 | 38.46% | 4,155.30 | 2,650.83 | 4,639.06 | -268.43 |
注:以上主要参股公司中普兰纳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他公司的财务数据业经审计,以上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均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数据。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之“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中相关描述。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以技术为核心、以市场为先导、以质量为保证”的经营理念,以品质铸造品牌,工艺精益求精,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和完善的品质控制,打造高品质光引发剂产品供应链;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技术储备,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专项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通过专业技术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打造遍布全球主要市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体系,帮助顾客降低采购和运营成本,以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公司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在核心产业——光固化产业发展上,实行“同业整合、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以现有产品和市场为中心,着眼于全球化经营发展战略,不断丰富产品线,提高市场占有率。在持续夯实光引发剂行业龙头地位的基础上,积极向光固化产业链下游及半导体化学材料等领域拓展,为中国在相关领域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坚定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夯实公司在光引发剂行业的龙头地位,继续推进在半导体化学材料领域的布局,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产品策略:为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将依托完善的生产基地,继续提升自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尤其在保障客户供应方面做好布局。利用内蒙古久日,继续做好生产工作,将设计的产品尽快投产,尽快达到最佳产能,从而真正的完善久日自产产品系列。同时,公司将在继续保持光引发剂行业的领先地位下,加大力度开发特种光引发剂产品,如大分子光引发剂、UV LED用光引发剂、阳离子光引发剂、可见光光引发剂以及其他适用于特殊应用的产品(复配产品及专利产品)。在横向拓展方向,公司将重点加强特种及常规光固化单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逐年增加销售力度。另外公司在光固化产品纵向延伸方面,将充分发挥公司光固化原材料的优势,与下游企业紧密合作,共同拓展UV光固化产品新的应用领域,加大光固化油墨、辐射固化卷钢涂料等产品的研发,并继续加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天津市光引发剂技术工程中心”的建设,提升公司知识产权的建设力度,完善公司的专利体系。
销售策略:公司会继续通过稳定的供应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提升,保持与下游终端客户的战略合作。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深化渠道建设,通过强化品牌宣传和客服工作,积极参加国际会展和行业展会,同时保持与客户交流,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继续发挥公司产品系列齐全的优势,加强与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
技术策略:公司将加大对公司核心产品1173、184、TPO、907、369/379等产品的工艺和流程优化力度,通过全流程自动化、连续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提高原料利用率和降低“三废”,同时在环保方面持续投入,努力实现清洁生产和环境友好,以达到未来的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原料配套方面,公司也做了长远布局,向上游原材料延伸,以建立完善的光引发剂产业链。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已投资并控股了主要原料苯甲酸供应商弘润化工、并购了主要原料二苯基氯化磷的供应商怀化泰通,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投资了主要原料二苯基氯化磷的供应商宏远天呈,力争保证公司在未来3-5年的原料生产布局。同时,公司将继续开发特
殊单体、光固化配方产品和半导体化学材料的系列产品,满足更多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形成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上述仅为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法合规运作。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进行见证,充分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保障所有股东能够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关于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
公司和控股股东保持严格的独立性;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的能力;在财务方面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银行账户,并有独立的机构职能部门,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问题。
3.关于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程序谨慎决策,董事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按规定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设立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保障了公司决策的规范性与有效期,为企业长期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公司治理保障。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选聘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财务、关联交易及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重新制定了《印章管理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总裁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为更好地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强化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意识,避免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发生。
7.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网站及邮箱、上证e互动、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调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公司认真听取了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公司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赢得了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肯定,增强了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投
资信心。公司不仅维护股东的利益,同时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员工、客户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在经济交往中,做到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使公司走上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之路。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月11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上刊登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 2022年1月12日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10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上刊登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 2022年6月11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赵国锋 | 董事长 | 男 | 56 | 2011-06-12 | 2023-06-21 | 19,771,609 | 19,771,609 | 0 | 无 | 121.08 | 否 |
解敏雨 | 董事、总裁 | 男 | 60 | 2011-06-12 | 2023-06-21 | 6,368,033 | 6,368,033 | 0 | 无 | 95.76 | 否 |
王立新 | 董事 | 女 | 55 | 2011-06-12 | 2023-06-21 | 1,486,437 | 1,486,437 | 0 | 无 | 0 | 否 |
贺晞林 | 董事、副总裁 | 男 | 51 | 2011-06-12 | 2023-06-21 | 231,934 | 231,934 | 0 | 无 | 84.75 | 否 |
寇福平 | 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9 | 2017-06-12 | 2023-06-21 | 100,000 | 100,000 | 0 | 无 | 98.67 | 否 |
张 齐 | 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10-12-29 | 2023-06-21 | 108,306 | 108,306 | 0 | 无 | 82.62 | 否 |
周爱民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17-06-11 | 2023-06-21 | 0 | 0 | 0 | 无 | 8.40 | 否 |
周晓苏 | 独立董事 | 女 | 71 | 2020-06-22 | 2023-06-21 | 0 | 0 | 0 | 无 | 8.40 | 否 |
张 弛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0-06-22 | 2023-06-21 | 0 | 0 | 0 | 无 | 8.40 | 否 |
陈 波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8 | 2011-06-12 | 2023-06-21 | 610,558 | 610,558 | 0 | 无 | 5.04 | 是 |
吕振波 | 职工监事 | 男 | 50 | 2016-03-25 | 2023-06-21 | 162,951 | 162,951 | 0 | 无 | 47.19 | 否 |
罗 想 |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20-06-22 | 2023-06-21 | 41,000 | 41,000 | 0 | 无 | 53.29 | 否 |
郝 蕾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男 | 53 | 2011-06-12 | 2023-06-21 | 135,000 | 135,000 | 0 | 无 | 75.92 | 否 |
马秀玲 | 财务总监 | 女 | 54 | 2011-06-12 | 2023-06-21 | 165,628 | 165,628 | 0 | 无 | 74.83 | 否 |
闫云祥 | 副总裁 | 男 | 57 | 2014-06-22 | 2023-06-21 | 80,000 | 80,000 | 0 | 无 | 48.34 | 否 |
敖文亮 | 副总裁 | 男 | 57 | 2015-07-30 | 2023-06-21 | 70,000 | 70,000 | 0 | 无 | 63.58 | 否 |
毛桂红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46 | 2010-12-29 | - | 36,847 | 36,847 | 0 | 无 | 52.56 | 否 |
张建锋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10-12-29 | - | 992 | 992 | 0 | 无 | 31.04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9,369,295 | 29,369,295 | 0 | / | 959.87 | / |
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含公司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赵国锋 | 历任南开大学生物化学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天津南开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中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
解敏雨 | 历任石家庄利达化学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
王立新 | 历任天津河北制药厂质检科副科长,天津太河制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质量保证部部长。1998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化学学院,任高级工程师。 |
贺晞林 | 2004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
寇福平 | 历任山西忻州师范学院助教、讲师,北京巨能实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美国分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
张 齐 | 历任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课题组长。201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
周爱民 | 1989年至今,任教于南开大学,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数量金融系系主任。 |
周晓苏 | 历任河北省阜城县丁庄村知识青年,河北省阜城县县政府妇联副主任,河北省阜城县王海乡公社副书记,河北省衡水地区干部学校职员,天津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学干事、讲师,南开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主任,南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中心主任。2018年至今,退休。 |
张 弛 | 2003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化学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
陈 波 | 历任美国凯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员,杭州凯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创新研究员。2005年至今,任南开大学化学学院实验师。 |
吕振波 | 历任天津天大天海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副主任,天津网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北京紫晶城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副经理。2009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内蒙古久日常务副总经理。 |
罗 想 | 曾任天津药明康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研究员。201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湖南久日常务副总经理。 |
郝 蕾 | 历任山东中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印度尼西亚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 |
总裁、董事会秘书。 | |
马秀玲 | 历任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室主任,沧州沧骅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08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闫云祥 | 历任吉林省乾安亚麻纺织总厂技术员、质检处长、总调度长,松原市吉强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技术处长、生产技术处长、总工程师、常务副总兼总工程师,无锡市兽药总厂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科本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科本医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正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
敖文亮 | 历任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常州华日新材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常州华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
毛桂红 | 曾任天津四面体化学有限公司研发员。2007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工艺总监。 |
张建锋 | 2008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研发二部经理,大晶信息总经理助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赵国锋 | 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6年7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赵国锋 | 南开大学 | 教授 | 1995年6月 | - |
赵国锋 | 天津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2月 | - |
赵国锋 | 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4月 | - |
赵国锋 | 天津久科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3月 | - |
赵国锋 | 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 |
赵国锋 | 天津艾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9月 | - |
赵国锋 | 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 |
王立新 | 南开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1998年8月 | - |
解敏雨 | 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6月 | - |
解敏雨 | 天津普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3月 | - |
寇福平 | 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 | - |
周爱民 | 南开大学 | 系主任 | 1989年7月 | - |
周爱民 | 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4月 | - |
周晓苏 | 河南万里交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1月 | - |
周晓苏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5月 | - |
周晓苏 | 青松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 |
张 弛 | 南开大学 | 教授 | 2003年11月 | - |
陈 波 | 南开大学 | 实验师 | 2005年5月 | - |
陈 波 | 天津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3月 | - |
陈 波 | 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4月 | - |
郝 蕾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公司监事的薪酬由公司监事会审议确认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确 |
认。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8.40万元/年(税前);监事会主席津贴为5.04万元/年(税前);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年度工作、岗位职责和管理目标等综合情况核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的数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76.27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18.18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2月25日 | 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4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4.《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7.《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6月10日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 3.《关于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8月8日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18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制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2月20日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追加项目投资的议案》; 3.《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4.《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7.《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28.《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29.《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0.《关于修订公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
3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赵国锋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2 |
解敏雨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2 |
王立新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2 |
贺晞林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寇福平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2 |
张 齐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2 |
周爱民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2 |
周晓苏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1 |
张 弛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周晓苏、周爱民、王立新 |
提名委员会 | 张 弛、周晓苏、解敏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周爱民、周晓苏、张 齐 |
战略委员会 | 赵国锋、张 弛、周爱民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4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6月9日 |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8月8日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8月18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10月28日 |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12月20日 | 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 无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2月19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的议案》。 | 无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4日 | 1.《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无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4日 | 《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6月9日 |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12月19日 | 1.《关于追加项目投资的议案》; | 无 | 无 |
2.《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0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47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953 |
销售人员 | 55 |
技术人员 | 272 |
财务人员 | 38 |
行政人员 | 158 |
合计 | 1,47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6 |
硕士 | 46 |
本科 | 235 |
大专 | 329 |
大专以下 | 860 |
合计 | 1,47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制定了薪酬考核评价体系。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年终奖金等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依据岗位、职级等进行设定;津贴根据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学历、工作年限等综合确定;年终奖金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表现而定。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个人发展,公司以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为公司未来的大发展奠定稳定基础,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培训计划与人才培育项目,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岗位技能培训,通过一系列培训以加强员工专业知识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员工专业理论与技能,培养员工与公司的感情。公司制定了培训管理标准,实行内
训师制度,年初制订培训计划,年度按计划执行,实行公司统筹规划和员工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注重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同时,公司注重安全培训和教育,不定期组织车间干部及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消防及技术相关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规定学时。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培训制度,不断加强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培训和普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3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审议通过。《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为: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可以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董事会提出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比例及条件为:
1)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①当年合并报表后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为正;
③当年合并报表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④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⑤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⑥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同时符合上述①-⑤项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决策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并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公司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与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公司安排审议分红预案的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5)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或变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公司董事会制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透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均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维护。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在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新项目实施等方面均需较大资金投入,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为确保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稳健增长,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该预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在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新项目实施等方面均需较大资金投入,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为确保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稳 |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新项目实施建设及日常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 |
健增长,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方式新增全资孙公司怀化泰通,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良好。公司已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通过投资决策、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和审议、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对子公司
的工作进行统筹规范管理,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确保各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032号)。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存在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因工作或身体原因未能出席(列席)部分股东大会的情形(相关董事、监事、高管在会议召开前均已提前书面请假),公司已提醒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合理安排时间,按照规定出席(列席)相关会议。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ESG工作,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聚焦环境和社会两个范畴,将ESG的要求纳入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并落实到日常的公司治理中。
公司重视环境责任,建厂标准及生产研发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建有废水、废气、废固等“三废”处理线,以降低污染危害性。公司项目建设立足自动化、连续化、智能化生产,从污染物产生的源头及各个生产环节施加控制,大幅减少“三废”的产生,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要求趋势,以保障公司实现稳定的持续生产能力。公司重视环保设施建设,安装了尾气吸收塔、污水处理站、蒸馏釜等环保设施,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多次接受第三方机构对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均达到相关标准。
公司重视社会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共享成功”的核心价值观,热心公益事业。报告期内,公司为履行社会责任,通过 “久日新材——南开大学化学学科发展基金”继续支持南开大学教学、科研工作和教育事业发展,并向社会层面进行了多笔捐赠。
公司重视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科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重新制定了《印章管理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总裁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较为完善,依法规范运作,管理效率不断提高,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784.44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公示》,山东久日被列为2022年滨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大气、土壤;根据江苏省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3月31日发布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2年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常州久日被列为2022年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水、大气、土壤;根据湖南省怀化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8日发布的《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湖南久日被列为2022年怀化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土壤;根据湖南省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湖南久日控股子公司弘润化工被列为2022年岳阳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水、大气;根据内蒙古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分局2022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与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内蒙古久日被列入土壤类别的重点排污单位;湖南久日全资子公司怀化泰通虽然没有列入重点排污单位,但怀化泰通在土壤、大气方面,仍按照规范建立相关制度、设施,并严格按照规定运行,其废水由湖南久日的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大晶信息满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条件下开始
试生产。公司执行的相关排放标准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等。
报告期内,山东久日、常州久日、湖南久日、弘润化工、内蒙古久日和大晶信息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重点排污类别规定的项目污染治理减排各项措施,排放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标准。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久日、常州久日、湖南久日、内蒙古久日、大晶信息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实施清洁生产,制订各类废物合理处置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排放。
(2)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各生产车间设置了专门的集污槽,集污槽做了防渗处理。同时修建雨水沟,避免雨污混排。
(3)为了防止生产中跑、冒、滴、漏以及各种构筑物渗漏对区域土壤造成污染,采取以下防渗措施:①各种物料储罐四周均建有围堤,并设有地下槽和事故槽,万一事故发生或长期停车时,可将生产设备管道中的物料排入槽中。车间地面、事故池、贮罐区等均采用水泥浇底,再涂沥青防渗。②各排污管道、污水处理站池体及排放管道均做了防渗处理。③事故槽采用8-10cm的水泥浇底,再采用三油两布(二层玻璃布、三层沥青漆)防渗。
(4)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留等措施,确保土壤不造成污染。
为进一步控制VOCs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湖南久日通过RTO焚烧处理系统实现达标排放;山东久日对原有各种有组织和无组织尾气处理装置进一步优化的基础上,增加了氯苯吸附利用成套装置及全厂尾气RTO焚烧装置;常州久日是最早安装使用RTO尾气焚烧装置的子公司;弘润化工目前尾气使用碳纤维吸附装置处理排放。这些装置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内蒙古久日和大晶信息均设计和建设了RTO尾气焚烧装置。
山东久日、常州久日、湖南久日、弘润化工、内蒙古久日和大晶信息均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包括物化、生物处理等,正常运行并排放达标。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久日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评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已建成运行项目均获得环境主管审批并通过竣工验收。相关批准文号:滨环建验[2013]24号、棣环办字[2014]82号、滨环函字[2019]52号。
常州久日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评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已建成运行项目均获得环境主管审批并通过竣工验收。相关批准文号:常环管[2006]80号、常环验[2012]7号、坛环开验[2017]12号、坛环开审[2015]139号、坛环开验[2017]3号。
湖南久日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评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已建成运行项目均获得环境主管审批并通过竣工验收。相关批准文号:怀环审[2015]115号、怀环审[2017]304号。
弘润化工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评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已建成运行项目均获得环境主管审批并通过竣工验收。相关批准文号:湘环评[2012]385号。
怀化泰通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评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已建成运行项目均获得环境主管审批并通过竣工验收。相关批准文号:怀环审[2017]181号。
内蒙古久日和大晶信息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评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已建成运行项目正在向环境主管申报竣工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山东久日、常州久日、湖南久日、弘润化工、内蒙古久日、大晶信息均严格执行。山东久日制定了《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生态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常州久日制定了《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湖南久日制定了《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风险评估报告》,并在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弘润化工制定了《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内蒙古久日制定了《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内蒙古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分局进行了备案。
大晶信息制定了《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江苏省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怀化泰通制定了《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山东久日监测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山东久日每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大气监测,2022年10月由山东智信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进行,检测项目为污水、有组织废气、噪声、无组织废气和地下水。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筛选具体监测内容,2022年6月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智信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汞、砷、铜、镍、镉、铅、六价铬、甲苯、氯苯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常州久日监测情况
常州久日2022年5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特斯特(江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水、废气项目检测,所有涉及项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苯胺类;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正己烷、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气、氯化氢、臭氧浓度、氨气、硫化氢等的检测,结果指标均达标;于2022年8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江苏绿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土壤和地下水项目检测,全部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3)湖南久日监测情况
根据要求,湖南久日每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用地进行每年一次的土壤环境监测。2022年6月,湖南久日委托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完成对厂区内土壤取样进行监测,依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要求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汞、铅、铬(六价)、镉、苯、甲苯等各项监测指标结果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4)弘润化工监测情况
根据要求,弘润化工每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用地进行一次水和大气的环境监测。2022年6月,湖南久日委托湖南汨江检测有限公司组织完成对厂区内废水和废气取样进行监测,废水检测指标为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类、硫化物、苯、甲苯、二甲苯;有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和非甲烷总烃。各项监测指标结果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5)内蒙古久日监测情况
根据要求,内蒙古久日于2022年10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内蒙古大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用地进行每年一次的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各项监测指标结果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山东久日一企一管排口取样,经监测显示,监测总磷排放值超过山东久日排污许可证总磷排放限值,被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于2022年12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棣环罚字〔2022〕2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处以罚款101,562元。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品生产企业,能源消耗中涉及电、蒸汽、天然气等,生产中涉及VOCs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危险废弃物。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日常生产活动因消耗电、蒸汽及天然气等资源,属于温室气体等效排放范畴。公司通过有序的生产过程优化和技改,降低能耗。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全资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生产产品的吨产品能源消耗折合标准煤32,590.50吨,折合排放温室气体二氧化碳80,172.60吨,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无任一子(孙)公司或控股公司属于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节能降耗是公司的重点优化项目,也是为落实国家双控战略的要求。报告期内,吨产品能源消耗折合标准煤32,590.50吨,每万元产值能耗0.36吨;生产用水方面,每万元产值耗水约3.56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并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检测,确保排放达到相关标准。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相应的标准要求,承担“三废”治理的企业主体责任。公司通过大量的技术革新和生产自动化升级改造,从源头减少和控制“三废”产生,同时完善建立了《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环保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环保巡查检查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保培训教育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废水管理制度》《废气管理制度》《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泄漏专项应急预案》《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等多项环保相关的执行、考核制度。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组织中优化工艺参数,缩短工艺流程时间,间歇操作改连续操作,与此同时,开展生产设备操作优化活动,提高设备生产效率,以实现减少电耗和冷热媒的用量,达到节能目的。对于生产过程中的蒸汽乏水进行热量回收利用,进一步降低能耗。对水处理站的部分中水开始回用以节约用水。生产控制的DCS系统,办公的OA系统、ERP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推动实现无纸化智能化;办公区域的温度控制、节能照明控制等,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杜绝浪费。内蒙古久日和大晶信息属于试生产工艺稳定阶段,生产量小,相对能耗较高。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性能对光固化材料的固化速度和固化程度起关键性作用。我国光引发剂制造业经过二十多年的稳步发展,目前已进入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阶段。由于我国光固化产品的使用比例仍远低于发达国家,且发展尚不平衡,因此,我国的光固化技术具有很大的应用潜力和市场机遇,近年来处于一个持续稳定增长的趋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产品品类、研发与技术服务能力、稳定供货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为促进行业发展,公司积极推进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公司主持2项、参与7项行业标准的编制(光引发剂行业共11项)。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详见本节之“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 |
其中:资金(万元) | 261.7430 | |
物资折款(万元) | 2.6528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救助人数(人) | 0 | |
乡村振兴 | 详见本节之“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 |
其中:资金(万元) | 110.00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0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3月28日,湖南久日通过怀化市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
(2)2022年3月28日,山东久日通过购买物资,向柳堡镇政府、新海工业园、企业帮扶村委会捐赠物资和食品,总计2.6528万元。
(3)2022年4月2日,湖南久日通过怀化市洪江区慈善会捐款1.7430万元,用于购买物资驰援怀化的洪江区医疗志愿者。
(4)2022年6月13日,内蒙古久日向林西县红十字会捐款20万元。
(5)2022年9月20日,内蒙古久日向林西县红十字会捐款10万元。
(6)2022年10月26日,天津久日向南开大学教育基金会捐款20万元,用于南开大学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创建60周年及南开大学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发展建设等相关活动的费用支出。
(7)2022年11月30日,天津久日向天津市慈善协会捐款10万元,用于2023 年“慈善情·暖万家”募捐活动,帮助100户困难家庭。
(8)2022年12月29日,天津久日向南开大学教育基金会捐款100万元,用于“久日新材-南开大学化学学科发展基金”,支持南开大学和化学学科发展建设。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21日,山东久日为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提出的精准扶贫号召,全面落实山东省滨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千企帮千村”扶贫攻坚的工作要求,拨付10万元帮扶资金用于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柳堡镇赵王?村民委员会的扶贫工作。
(2)2022年6月8日,湖南久日为更好的凝聚社会力量,支持乡村振兴事业发展,通过湖南张家界慈利慈善会定向捐赠给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赵家岗土家族乡金坪村100万元,用于赵家岗至三官寺道路金坪村路段公路路基建设。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订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定期付款保障债权人权益,利用互通互访的交流形式,加强与债权人及时的信息联系,创造公平合作、共同发展的发展环境。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共享成功”的核心价值观,强调以人为本,做到理解人、尊重人、关怀人、激励人,激发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工关系;为员工参加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定期安排员工进行体检,定期组织文体活动。在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企业职工收入稳定增长;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积极为职工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技能水平;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大会,了解员工的所思所想,保障员工权益。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47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3.18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853.8549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7.68 |
注:本表中员工持股人数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在职员工人数,不包含二级市场自主购买公司股票的员工。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合理地评估与选择供应商,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评估流程做到公平、公正、有序、规范。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从供应商端开始严格把控质量,从源头上做好质量管理。同时,公司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合作共赢原则的基础上,共同承担经济、环境、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和义务。公司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款项的及时支付,保持与供应商沟通的及时性、有效性,不断深化交流合作。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完善了产品品质控制程序,落实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通过在各子公司开展6S现场管理活动、安全月加全年安全里程牌活动、质量月活动、“微建议、可视化”合理化建议活动等,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完善和改进;公司连续组织开展精益改善PK赛活动,聚焦工艺优化、节能减排、管理提效等,从过程控制着手,全面提高生产组织运营效率;建立和完善了奖惩机制,逐渐培养公司全体员工的品牌荣誉感;以ISO14001和OHSAS18001体系建设和落实为主线,落实岗位、层级、部门巡查制度,完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硬件升级,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确保产品质量及生产安全。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立了党支部,截至报告期末共有党员26人。报告期内,公司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11次,民主生活会2次。统筹制订全年党支部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项落实。把支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切实抓好2022年支部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学在深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党支部共组织活动11次,组织学习12次,提交学习心得29篇。公司党支部积极组织开展了“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主题实践活动,“铭记历史,缅怀英雄”主题实践活动,“铭党恩、强党性、忆党史”主题教育活动,“同心聚力,携手共进”主题活动等多项活动。为提高党员素质水平,公司党支部多次组织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组织观看了《榜样6》《十九届六中全会》《党课开讲啦》《二十大报告》《砥砺奋进的美丽滨城》等多部节目或影片。公司党支部还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多项活动,极大的丰富了公司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公司党支部的凝聚力。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4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全景网参加了“2022年度天津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4 |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投资者小课堂|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投资者小课堂|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投资者小课堂|什么是注册制?》《投资者小课堂|什么是ESG?》,详见“久日新材”微信公众号。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www.jiuri.com.cn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在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基础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中,收到提问26条(其中召开前征集到提问10条,在线提问16条),回复26条,回复率100%;在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中,收到提问18条(其中召开前征集到问题9条,在线提问9条),回复18条,回复率100%;在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中,收到提问16条(其中召开前征集到问题4条,在线提问12条),回复16条,回复率100%;在全景网参加的“2022年度天津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中,收到提问38条,回复38条,回复率100%。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还通过电话、邮件、上证e互动平台、微信、网站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报告期内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241次;回复投资者邮件咨询18次;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87条;发布投资者互动记录12篇;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推文33篇,其中发布公司信息13篇,原创投资者小课堂4篇(《投资者小课堂|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投资者小课堂|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投资者小课堂|什么是注册制?》《投资者小课堂|什么是ESG?》),其他内容16篇;通过网站发布企业新闻26篇。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为了规范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为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针对子公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相关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加深公司相关人员对于有关规定的理解,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公司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并组织了交流活动。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为确保核心技术的安全,公司积极申请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89项,实用新型专利47项。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中对保密行为予以明确,内容涉及保密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具体的保密措施、相关人员和机构的责任等。同时,公司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关键文件及涉密信息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公司已与所有参与技术保密的员工签署《员工保密协议书》和《竞业限制协议》,协议对保密信息的内容与范围、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及竞业禁止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以确保公司的核心技术与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同时,公司制定了《公司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对职责、保密范围、泄密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并设置了具体负责信息安全的部门及工作岗位,公司能切实对公司信息进行有效管控。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赵美锋、王立平 | 注2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寇福平、张齐、罗想、毛桂红、张建锋 | 注4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赵美锋、王立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解敏雨 | 注6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7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寇福平、张齐、罗想、毛桂红、张建锋 | 注8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四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9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0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1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2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3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赵国锋、王立新 | 注15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6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7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8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9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长期。 |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20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1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22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山东圣丰、赵美锋、王立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23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24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凌景华、李可、刘代红、周海兵、胡祖飞、孙建忠、杨文华、刘鹏、乔翔、陶生荣、王家元、唐西博、连守春、何昶、张东湖、李欢欢、王静昕、蒋文静、赵忠仁、刘洪、胡祖平、赵志勇 | 注25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26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赵国锋、解敏雨、贺晞林、刘益民、陈波、吕振波、凌景华、寇福平、郝蕾、闫云祥、敖文亮、张齐、马秀玲、李可、刘代红、周海兵、胡祖飞、孙建忠、杨文华、袁刚、刘鹏、乔翔、陶生荣、王家元、唐西博、连守春、何昶、张东湖、李欢 | 注27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2019年3月7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欢、王静昕、蒋文静、毛桂红、罗想、赵忠仁、刘洪、胡祖平、赵志勇 |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解敏雨、贺晞林、寇福平、张齐、陈波、吕振波、罗想、郝蕾、马秀玲、闫云祥、敖文亮
注28 | 承诺时间:2021年5月14日,期限: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2:
1.自久日新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久日新材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公司/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3: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4:
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自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注5: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人/本公司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价格: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公司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本公司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注6: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久日新材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人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
部分久日新材股票。
2.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久日新材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及时向久日新材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5.若本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久日新材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久日新材所有。
注7: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公司所作出的关于所持久日新材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部分久日新材股票。
2.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本公司同意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及时向久日新材申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公司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久日新材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久日新材所有。
注8: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四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注9: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根据本预案的规定采取有关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2.相关责任主体
本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赵国锋、王立新。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本预案中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若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上述第(3)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实际控制人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3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20%之中的高者;
2)实际控制人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6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20%之中的高者。
3)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批准而未增持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因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发生变更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增持(买入)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单次用于增持(买入)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金额的30%,但不得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单次用于增持(买入)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董事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平均金额的30%,但不得超过上一会计年度
董事从公司领取税后平均薪酬。
3)单次增持(买入)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增持(买入)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批准而未增持(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4.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
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实际控制人单次最低增持金额-其实际增持金额(如有),实际控制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实际控制人支付的分红,同时,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实际控制人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作为公司的董事、实际控制人,违反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做出决议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的承诺,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
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买入)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买入)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补偿金额=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董事、高级管理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同时,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违反承诺,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补偿金额=上年度董事薪酬平均金额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其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
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买入)义务情节严重的,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公司将遵循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
注10: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现金补偿=实际控制人单次最低增持金额-其实际增持金额(如有),实际控制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实际控制人支付的分红,同时,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实际控制人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作为公司的董事、实际控制人,违反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做出决议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的承诺,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1: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买入)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买入)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补偿金额=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董事、高级管理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同时,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违反承诺,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司支付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上年度董事薪酬平均金额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其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买入)义务情节严重的,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注12:
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监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1.在监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
会议通知,并进行公告;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回购数量: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回购价格:公司股票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股票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不低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其中,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13: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和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14:
如因《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久日新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违法事实已由监管部门作出认定的,本人承诺将督促久日新材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15: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6:
1.拓展销售渠道,实现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公司将依托系列产品齐全、产能充足、产品质量和服务优质等方面优势,继续加强与主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完善公司海外销售体系的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直销业务占比,快速、高效、专业地服务更多的下游生产商客户,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突破现有产能限制,提升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将积极推进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方面加强管理,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回报最大化。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上市后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5.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注17: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8: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尽责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9:
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注2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21:
久日新材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确认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22:
为保证本公司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将自觉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公司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新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新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23:
本人/本公司作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已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项作出公开承诺,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自身的市场约束,保证将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本公司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本公司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薪酬(如有)、津贴(如有);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收到公司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向公司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本公司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本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4:
1.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久日新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久日新材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停止在久日新材领取股东分红(如有)或其他久日新材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久日新材所有,并在收到久日新材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久日新材指定账户;
(5)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久日新材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久日新材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久日新材投资者利益。
3.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5:
1.如本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久日新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久日新材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停止在久日新材领取股东分红(如有)或其他久日新材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久日新材所有,并在收到久日新材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久日新材指定账户;
(5)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久日新材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久日新材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久日新材投资者利益。
3.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6: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2.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未来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信息。
4.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不会利用股东地位或其他关系进行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5.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公司;
(4)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采取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6.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人确认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认定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8.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注27:
自2019年3月7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新增股份。
注28: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本人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通过二级市场或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中相关描述。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滕忠诚、郝光伟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滕忠诚(4年)、郝光伟(4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 |
保荐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欧元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天津久日 | 意大利Caffaro Industrie S.p.a公司 | 无 | 诉讼 | 注 | 350.00 | 否 | 一审 |
2022年7月4日,公司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Caffaro的国内诉讼,要求Caffaro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民事侵权行为,该案将于2023年开庭审理。
无
注:2017年10月,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认为供应商意大利Caffaro Industrie S.p.a公司(以下简称Caffaro)单方终止协议构成违约,向意大利米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affaro继续履行合同,赔偿经济损失355.10万欧元;2018年2月9日,第一次听审后的答辩期内,公司依据诉讼程序最终确定的索赔金额为459.61万欧元;Caffaro则抗辩公司违约在先,主张公司应向其赔偿600.94万欧元;在2018年6月21日的第二次听审中,主审法官询问双方的调解意向,Caffaro提出赔偿公司8.00万欧元,但公司代理律师认为该赔偿金额过低,双方未达成一致。经过五次听审后,一审意大利米兰法院于2019年11月19日作出裁决,驳回了双方的索赔,认定双方均违反了合同义务,判定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诉讼费用。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正式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定公司没有违反协议约定,并坚持要求Caffaro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与一审请求金额一致。2020年10月11日,Caffaro提交了上诉答辩书,在上诉答辩书中要求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公司的上诉,并确认意大利米兰法院的裁决。Caffaro并没有对一审裁决提出上诉。2020年11月11日,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通过交换简短答辩的方式组织了第一次听审,Caffaro要求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公司上诉,公司代理律师强调意大利米兰法院(即一审法院)未考虑必要事实和法律因素,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了Caffaro关于不予公司上诉的请求。2021年11月18日,米兰上诉法院对该案的上诉案进行了庭审,并于2022年2月24日做出了最终裁决,驳回公司对米兰法院先前裁决的上诉,并维持
米兰法院一审判决,即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责任。至此,公司在意大利的诉讼案件已完结。公司根据意大利庭审内容及Caffaro侵权的事实,决定在国内进行起诉。2022年7月4日,公司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Caffaro的国内诉讼,要求Caffaro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民事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350.00万欧元,该案已于2023年4月13日开庭审理,案件尚在审理中。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诚信状况不良记录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92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相关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25.00万元人民币,向相关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40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向相关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9.98万元,向相关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8.52万元人民币。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公司参股公司普兰纳米拟新增注册资本22.396250万元人民币,由海河博弘基金认缴,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放弃前述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022年6月,公司参股公司普兰纳米的股东深圳市大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向解敏雨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普兰纳米0.11%股权(对应1.119813万元出资额)。公司综合考虑资金计划安排及整体发展规划,放弃前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瑞翔和 | 全资子公司 | 67,850,000.00 | 2021/11/19 | 2021/11/19 | 2023/9/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瑞翔和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3/12 | 2020/3/12 | 2027/11/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瑞翔和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2/16 | 2022/2/16 | 2023/2/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湖南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2/3/8 | 2022/3/8 | 2027/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湖南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54,000,000.00 | 2021/11/9 | 2021/11/9 | 2026/1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湖南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60,000,000.00 | 2022/3/25 | 2022/3/25 | 2027/3/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内蒙古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298,000,000.00 | 2021/6/29 | 2021/6/29 | 2026/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源技术 | 全资子公司 | 52,234,500.00 | 2022/5/5 | 2022/5/5 | 2023/5/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源技术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6/29 | 2022/6/29 | 2023/6/2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弘润化工 | 控股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6/20 | 2022/6/20 | 2023/6/1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弘润化工 | 控股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8/23 | 2022/8/23 | 2023/8/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瑞翔和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2/15 | 2022/12/15 | 2023/12/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源技术 | 全资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12/15 | 2022/12/15 | 2023/12/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瑞翔和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2/16 | 2022/12/16 | 2023/12/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源技术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12/16 | 2022/12/16 | 2023/12/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瑞翔和 | 全资子公司 | 80,000,000.00 | 2021/10/13 | 2021/10/13 | 2022/10/12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32,234,5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02,084,5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02,084,5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6.8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644,084,5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644,084,5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担保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2,374,000,000.00 | 595,000,000.00 | |
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收益凭证 | 募集资金 | 830,000,000.00 | 50,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120,000,000.00 | 2021/11/18 | 2022/3/23 | 募集资金 | 合同约定 | 4.25% | 1,746,575.34 | 1,759,096.01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230,000,000.00 | 2021/11/18 | 2022/10/28 | 募集资金 | 合同约定 | 4.25% | 9,212,602.74 | 9,212,602.74 | 到期已收 | 是 |
回 | ||||||||||||||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收益凭证 | 130,000,000.00 | 2021/11/22 | 2022/8/18 | 募集资金 | 合同约定 | 3.70% | 3,544,904.11 | 3,544,904.11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1/11/29 | 2022/3/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5% | 796,250.00 | 796,250.00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300,000,000.00 | 2021/11/29 | 2022/10/28 | 募集资金 | 合同约定 | 4.25% | 11,632,191.78 | 11,632,191.78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2/1/7 | 2022/2/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0% | 103,333.33 | 103,333.3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81,000,000.00 | 2022/1/7 | 2022/2/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20% | 227,243.84 | 227,243.84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2/2/11 | 2022/3/1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0% | 100,000.00 | 106,666.6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81,000,000.00 | 2022/2/17 | 2022/3/2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20% | 241,446.58 | 222,010.1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2/3/7 | 2022/6/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0% | 775,000.00 | 775,000.00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2/3/16 | 2022/4/1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5% | 105,000.00 | 105,000.00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81,000,000.00 | 2022/3/28 | 2022/7/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30% | 725,005.48 | 622,032.7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2/3/28 | 2022/10/2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4.00% | 2,814,246.58 | 2,814,246.58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2/4/20 | 2022/5/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0% | 103,333.33 | 103,333.33 | 到期已收 | 是 |
回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2/4/26 | 2022/5/2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0% | 73,972.60 | 73,972.60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2/5/5 | 2022/6/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0% | 266,944.44 | 266,944.44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2/5/25 | 2022/6/2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0% | 100,000.00 | 100,000.00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55,000,000.00 | 2022/6/6 | 2022/7/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0% | 135,616.44 | 135,616.44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40,000,000.00 | 2022/6/8 | 2022/7/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0% | 361,666.67 | 361,666.6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6/8 | 2022/7/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0% | 129,166.67 | 129,166.6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87,000,000.00 | 2022/7/8 | 2022/10/1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30% | 770,843.84 | 770,843.84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40,000,000.00 | 2022/7/13 | 2022/8/1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0% | 350,000.00 | 350,000.00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55,000,000.00 | 2022/7/14 | 2022/9/1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0% | 284,794.52 | 284,794.52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0 | 2022/8/17 | 2022/9/1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95% | 61,458.33 | 61,458.3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16,000,000.00 | 2022/8/17 | 2022/10/1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2% | 583,866.67 | 583,866.6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23,000,000.00 | 2022/11/1 | 2022/11/3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90% | 53,730.56 | 53,730.56 | 到期已收 | 是 |
回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175,000,000.00 | 2022/11/7 | 2022/12/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85% | 429,479.17 | 429,479.1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2/12/1 | 2022/12/3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80% | 45,111.11 | 45,111.11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2/12/12 | 2023/1/1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75% | 229,166.67 | 尚未到期 | 是 |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2/11/3 | 2023/10/26 | 募集资金 | 合同约定 | 3.70% | 1,809,452.05 | 尚未到期 | 是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2/11/4 | 2023/2/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30% | 1,627,397.26 | 尚未到期 | 是 |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2/11/4 | 2023/3/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20% | 1,230,904.11 | 尚未到期 | 是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2/11/17 | 2023/2/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30% | 858,904.11 | 尚未到期 | 是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75,000,000.00 | 2022/12/14 | 2023/3/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30% | 650,958.90 | 尚未到期 | 是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2/9/8 | 2023/9/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5% | 942,410.96 | 尚未到期 | 是 | |||
合计 | 3,234,000,000.00 | 43,122,978.19 | 35,670,562.27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1,854,157,424.00 | 1,709,292,953.28 | 1,595,420,800.00 | 1,595,420,800.00 | 567,191,317.32 | 35.55 | 104,251,132.06 | 6.53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变更后 | 首发 | 1,340,714,200.00 | 500,954,200.00 | 950,965.75 | 0.19 | 终止 | 是 | 否 | 注1 | 无 | 是,详见注1 | 不适用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 变更后 | 首发 | 335,000,000.00 | 336,047,553.89 | 100.31 | 2022年3月 | 否 | 否 | 注2 | 无 | 否 | 不适用 |
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 |||||||||||||
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 变更后 | 首发 | 454,760,000.00 | 1,413,699.03 | 0.31 | 终止 | 是 | 是 | 不适用 | 无 | 是,详见注3 | 不适用 | |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54,706,600.00 | 54,706,600.00 | 2,082,700.00 | 3.81 | 2023年12月 | 否 | 否 | 注4 | 无 | 是,详见注4 | 不适用 |
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 | 变更后 | 首发 | 50,000,000.00 | 26,640,394.48 | 53.28 | 2023年6月 | 否 | 否 | 注5 | 无 | 否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首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56,004.17 | 100.03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注1:
由于位于山东东营的“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东营久日项目)建设用地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受山东省海岸线政策(原则上不在海岸线向陆1公里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影响,第二批项目建设用地184亩尚未能如期取得,故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于2021年12月6日出具的《关于久日项目土地情况的说明》:“当前国家自然资源部已对海岸线修测成果完成审查,修测成果已反馈至山东省自然资源部门,待省上会后将对海岸线修测成果进行公布。”直至2022年1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实施山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明确山东划定“两线”(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和一般控制线),“两区”(核心退缩区和一般控制区),加强海岸带管控,核心退缩区内除准入项目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东营久日地处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即使已获批的120亩建设用地也有划入退缩区的可能。因此,受海岸线政策影响,项目第二批建设用地未能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如期取得,该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公司先期已启动替代方案以减少东营久日项目延期的影响。公司启动了“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项目)建设,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先后于2020年12月2日、2022年1月11日分别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东营久日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3,500.00万元分两次变更至内蒙古久日项目建设,以承接东营久日项目计划生产的公司核心光引发剂产品TPO的部分产能,内蒙古久日项目已于2022年3月15日开始逐步投料运行。
另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下游需求萎缩。近些年,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而东营久日项目中相关产品,如1173、184等应用于房地产相关的地板、家居等行业。同时叠加近两年外部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减缓,目前该项目中相关产品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继续投入可能会导致项目盈利不及预期或是亏损的情况发生。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东营久日项目的继续实施,并经2023年1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上述变更及终止事项属于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注2:
内蒙古久日项目原计划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建设过程中因部分设备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原约定的交付时间延迟,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当地园区的部分公用设施还尚未完全配套到位,同时考虑到内蒙古冬季温度极低,若进行小范围的投产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故内蒙古久日项目推迟至2022年3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投产。2022年3月15日起,该项目部分车间已开始逐步投料运行。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注3:
怀化久源于2021年3月依法取得洪江区桂花园乡优胜村地段9.6337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位于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化工片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湘(2021)洪江区不动产权第0002818号。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现为实施“洪江区特色新材料产业链建设项目”(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须对园区土地使用范围进行调整。近日,怀化久源收到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通知,因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拟由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与怀化久源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由洪江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有偿收回“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怀化久源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怀化久源项目当时的土地出让总价款为2,765.00万元人民币,本着平等诚信、合作共赢、服从大局的原则,公司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就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事宜进行协商,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拟以2,765.00万元人民币有偿收回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
近几年,为强化“房住不炒”,控制金融风险,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该项目中主要产品1173(1103)、184(1104)的应用与房地产相关的地板涂料、家居涂料等行业关系密切,同时叠加近两年外部大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减缓,目前该项目中相关产品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继续投入可能会导致项目盈利不及预期或是亏损的情况发生。
基于上述原因,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并经2023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上述变更及终止事项属于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注4: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原计划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延期的原因:随着国际和产业形势发生变化,公司战略随之进行了调整,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
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公司在此期间,已通过增加现有研发中心实验室面积及建设新实验室、采购新设备等方式推进着研发工作的开展,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久日半导体先期进行相关研究开发,并新增2,400平方米办公和研发及中试空间,待研究中心建成后将半导体相关的研发项目迁入其中。此外,公司还通过与南开大学等高校进行合作来推动新项目的研发进展。
①在新的研究中心方案确认之前,公司在现研发中心实验室旁新增租赁了544平方米,用于实验室扩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②为了确保公司研发工作进度,公司还加强了和多所高校的合作,建立的“南开大学-久日新材联合研究院”助力推动公司研发项目进度。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故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注5:
“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以下简称久日半导体项目)原计划2022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切实满足未来对半导体化学材料研发工作的需求,对实验室各功能区重新进行了规划和调整,从而使得久日半导体项目未能如期完成;同时,自2022年1月工程队进驻开工建设以来,一直受到外部环境的反复影响,亦造成了仪器设备交货日期较长时间的延误。目前公司已完成建设的实验设施及购买的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基本满足半导体i/g线光刻胶配方的研发和样品的试制。为进一步扩大研发产品的范围,增强研发能力,近期还将购置包括研发负性光刻胶的光刻设备在内的一系列仪器,并扩建样品制造车间。
基于上述原因,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达到预定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23年6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1.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2. 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 | 东营久日项目实施中因受新海岸线政策影响,第二批建设用地尚未能按建设计划如期取得。 |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2年1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东营久日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500.00万元,其中内蒙古久日项目增加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500.00万元,久日半导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000.00 |
3.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 万元。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1.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2.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 | 1.东营久日项目实施中因受新海岸线政策影响,第二批建设用地尚未能按建设计划如期取得; 2.市场环境变化,下游需求萎缩。 | 2022年1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3年1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东营久日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8,141.65万元,其中内蒙古久日项目增加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1,441.65万元,大晶信息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700.00万元。变更后,公司终止了东营久日项目的继续实施,并将东营久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857.79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理财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变更及终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
注:2023年度募投变更情况变更“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部分募投资金投入“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
由于怀化久源项目实施中因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将被有偿收回,且经济环境变化,下游需求萎缩,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3年4月7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怀化久源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1,977.00万元,其中“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177.00万元,“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800.00万元。变更后,公司终止了怀化久源项目的继续实施,并将怀化久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3,102.99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理财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变更及终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500.00万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使用额度为10亿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理财产品余额6.45亿元、通知存款3亿元,合计9.45亿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2022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渤海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江海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共计获得理财收益34,876,847.10元。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理财收益136,604,243.33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4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1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笔3,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6%。该事项属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1,595,420,800.00元,超募113,872,153.28元。扣除上述2021年度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剩余79,872,153.28元。剔除2023年1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00万元,超募资金剩余45,872,153.28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提交
董事会审议后,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计划的进行使用:
(1)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2)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3)归还银行贷款;
(4)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募投项目的其他说明:
一、公司是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或审议程序,确保募集资金存放的安全性和使用的合规性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从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做其他用途,开户、销户等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且与保荐机构和存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存情况持续的进行监督,并调取银行流水记录进行交叉比对验证。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变更。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每个会计年度,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于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
二、公司将采取何种措施积极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一)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情况
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终止了“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东营久日项目)和“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怀化久源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1.东营久日项目实施中因受新海岸线政策影响,第二批建设用地尚未能按建设计划如期取得
由于位于山东东营的东营久日项目建设用地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受山东省海岸线政策(原则上不在海岸线向陆1公里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影响,第二批项目建设用地184亩未能如期取得,故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
2.项目实施中因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将被有偿收回
由于怀化久源收到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通知,因工业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拟由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与怀化久源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由洪江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有偿收回年产 24,000 吨光引发剂建设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经济环境变化,下游需求萎缩
近些年,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而东营久日项目和怀化久源项目中相关产品,如1173、184等应用于房地产相关的地板、家居等行业。同时叠加近两年外部环境影响,国内外需求减缓,而公司1173、184两个产品的现有产能已经过剩,导致东营久日项目和怀化久源项目中相关产品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继续投入可能会导致项目盈利不及预期或是亏损的情况发生。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终止了东营久日项目和怀化久源项目的继续实施。同时,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并积极推进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二)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具体措施
公司募投项目均有指定负责人,并由负责人组织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负责人积极关注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变化,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解决。如有无法解决的情况,将由负责人在每月的总裁办公会上提出,由管理层讨论拟定解决方案。此外,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募集资金的存储及拨付,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审计部负责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716,396 | 22.22 | 0 | 0 | 0 | -1,500,000 | -1,500,000 | 23,216,396 | 20.87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4,716,396 | 22.22 | 0 | 0 | 0 | -1,500,000 | -1,500,000 | 23,216,396 | 20.87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100,000 | 0.99 | 0 | 0 | 0 | 0 | 0 | 1,100,000 | 0.99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3,616,396 | 21.23 | 0 | 0 | 0 | -1,500,000 | -1,500,000 | 22,116,396 | 19.88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6,510,404 | 77.78 | 0 | 0 | 0 | 1,500,000 | 1,500,000 | 88,010,404 | 79.13 |
1、人民币普通股 | 86,510,404 | 77.78 | 0 | 0 | 0 | 1,500,000 | 1,500,000 | 88,010,404 | 79.13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111,226,8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11,226,8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640,000股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年9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860,000股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胡祖飞 | 60,000 | 6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李 可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刘 鹏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乔 翔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刘代红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周海兵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杨文华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孙建忠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凌景华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蒋文静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胡祖平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王静昕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毛桂红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罗 想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赵忠仁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唐西博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李欢欢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刘 洪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何 昶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连守春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王家元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赵志勇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张东湖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陶生荣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3月7日 |
解敏雨 | 150,000 | 15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寇福平 | 100,000 | 1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敖文亮 | 70,000 | 7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刘益民 | 70,000 | 7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张 齐 | 70,000 | 7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马秀玲 | 70,000 | 7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闫云祥 | 70,000 | 7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郝 蕾 | 70,000 | 7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贺晞林 | 70,000 | 7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吕振波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陈 波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袁 刚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合计 | 1,500,000 | 1,500,000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54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07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的限售股份数量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赵国锋 | 0 | 19,771,609 | 17.78 | 19,771,60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解敏雨 | 0 | 6,368,033 | 5.73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13,738 | 3,004,351 | 2.70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 1,561,262 | 1,561,262 | 1.40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王立新 | 0 | 1,486,437 | 1.34 | 1,486,43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 | 0 | 1,100,000 | 0.99 | 1,100,00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项金生 | 0 | 1,000,000 | 0.90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牟桂芬 | -1,300 | 901,680 | 0.8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骐骥长乾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 | 829,560 | 829,560 | 0.7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北京中财龙马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800,000 | 0.7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解敏雨 | 6,368,033 | 人民币普通股 | 6,368,033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4,35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4,351 |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 1,561,2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1,262 | ||||||||
项金生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牟桂芬 | 901,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1,680 |
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骐骥长乾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 | 829,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9,560 |
北京中财龙马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深圳尚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78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7,000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720,066 | 人民币普通股 | 720,066 |
陈波 | 610,558 | 人民币普通股 | 610,558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股数为2,821,248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赵国锋先生与王立新女士为配偶关系;赵国锋先生为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除前述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赵国锋 | 19,771,609 | 2023-05-05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王立新 | 1,486,437 | 2023-05-05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3 | 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 | 1,100,000 | 2023-05-05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4 | 赵美锋 | 678,738 | 2023-05-05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5 | 王立平 | 179,612 | 2023-05-05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的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中,赵国锋先生与王立新女士为配偶关系;赵国锋先生系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国锋先生与赵美锋女士为兄妹关系;王立新女士与王立平先生为姐弟关系。 |
注:上述可上市交易时间若为非交易日,则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赵国锋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久日新材董事长、南开大学教授、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赵国锋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久日新材董事长、南开大学教授、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王立新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久日新材董事、南开大学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久日新材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久日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营业收入确认
2.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3. 商誉减值
(一)营业收入确认事项
1. 事项描述
久日新材与营业收入确认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
(三十)及附注五、注释43。
久日新材2022年度营业收入141,095.86万元,绝大部分来源于销售商品收入。营业收入是久日新材的关键财务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商品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营业收入确认事项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估久日新材管理层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根据业务类型获取合同样本,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以评价久日新材的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从商业逻辑和会计逻辑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销售商品收入趋势是否属于行业正常态势。检查与应收账款、税金、销售费用等数据间关系合理性,将营业毛利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关键财务指标与可比期间数据进行比较,判断报告期内业务数据合理性。
(4)对久日新材的设备产能、实际产量、能源消耗、物料单耗等运营指标进行复核,并结合销售商品收入进行分析性复核,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真实、完整。
(5)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率,结合久日新材的实际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销售商品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6)我们采用抽样方式,对久日新材实际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执行了以下程序:①检查客户合同、出库单、签收单、收款单据等,并结合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②执行替代性测试程序,核对销售合同、签收单、销售发票、收款单据等;③检查新增销售客户,通过网络和工商信息等对新增销售客户的业务范围、经营现状进行核查;④执行截止性测试,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与交易中的合同及签收单、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7)评估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符合久日新材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事项
1. 事项描述
久日新材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二)及附注五、注释4。
久日新材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20,421.46万元,坏账准备余额1,525.63万元,应收账款年末价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信用损失的项目和通过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以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事项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久日新材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2)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
(3)复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过程。对于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评估的过程及其提供的客观证据,评估管理层认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否恰当;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分析其信用风险特征并复核账龄划分的准确性,评估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是否充分;
(4)比较当期及前期坏账准备的计提数及实际发生数,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5)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是否已在财务报表进行恰当披露。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是合理的。
(三)商誉减值事项
1. 事项描述
久日新材与商誉减值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及附注五、注释1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久日新材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原值8,329.81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901.08万元。久日新材的商誉来自并购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
管理层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由于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特别是在预测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长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等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该等估计均存在不确定性,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
由于商誉减值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且商誉减值涉及管理层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商誉减值事项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评价管理层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与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3)评价由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与评估机构专家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4)结合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宏观经济以及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等,评价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的合理性,并考虑对商誉减值金额产生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5)复核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以及商誉减值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6)评价管理层对商誉及其减值准备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中作出的判断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久日新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久日新材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久日新材管理层负责评估久日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久日新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久日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久日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久日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久日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滕忠诚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郝光伟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44,718,580.10 | 351,085,732.4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27,630,741.62 | 100,29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34,051,022.90 | 114,964,593.95 |
应收账款 | 七、5 | 188,958,277.39 | 277,227,854.2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3,834,873.82 | 16,341,091.19 |
预付款项 | 七、7 | 18,694,706.86 | 14,057,151.2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3,752,761.04 | 6,868,175.4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76,395,490.72 | 359,088,869.7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40,000.00 | 95,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7,974,037.68 | 842,643,483.05 |
流动资产合计 | 1,896,250,492.13 | 2,082,661,951.3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312,882.10 | 942,375.71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69,123,558.25 | 122,444,752.9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69,935,695.93 | 76,880,423.7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933,761,526.30 | 578,790,611.66 |
在建工程 | 七、22 | 683,077,709.09 | 603,788,154.3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829,469.45 | 5,114,268.34 |
无形资产 | 七、26 | 216,361,475.76 | 195,146,378.16 |
开发支出 |
商誉 | 七、28 | 54,287,303.73 | 63,282,404.61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5,833,924.62 | 16,501,039.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3,129,585.34 | 12,619,492.3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9,886,083.80 | 104,568,424.7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09,539,214.37 | 1,780,078,326.30 | |
资产总计 | 4,105,789,706.50 | 3,862,740,277.6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93,366,120.70 | 454,086,840.6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65,352,035.50 | 49,637,461.39 |
应付账款 | 七、36 | 180,597,771.56 | 165,434,668.5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819,018.54 | 6,960,348.3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8,630,810.31 | 24,478,596.92 |
应交税费 | 七、40 | 21,500,592.82 | 13,097,166.8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282,381.35 | 9,797,772.1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9,250.00 | 6,75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1,254,694.38 | 7,325,076.2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2,743,592.58 | 92,272,425.60 |
流动负债合计 | 930,547,017.74 | 823,090,356.6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03,400,000.00 | 123,552,555.56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686,918.82 | 3,098,061.36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339,730.03 | 36,091,717.7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14,555.97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0,471,965.96 | 21,100,240.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3,268,968.86 | 17,430,172.6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8,682,139.64 | 201,272,747.94 | |
负债合计 | 1,279,229,157.38 | 1,024,363,104.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041,758,193.61 | 2,040,745,213.36 |
减:库存股 | 七、56 | 127,669,277.45 | 127,669,277.45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3,065,126.41 | 37,505,164.67 |
专项储备 | 七、58 | 8,608,291.28 | 5,809,859.25 |
盈余公积 | 七、59 | 55,613,400.00 | 55,613,4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99,701,248.89 | 610,556,753.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22,303,782.74 | 2,733,787,912.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4,256,766.38 | 104,589,260.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26,560,549.12 | 2,838,377,173.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105,789,706.50 | 3,862,740,277.63 |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3,909,666.37 | 210,029,719.3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7,333,001.9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3,572,033.60 | 24,500,491.53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509,829,370.84 | 798,927,123.26 |
应收款项融资 | 2,273,274.68 | 700,000.00 | |
预付款项 | 79,297,238.00 | 2,023,909.5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01,945,693.33 | 245,331,415.85 |
其中:应收利息 | 十七、2 | 3,076,990.84 | |
应收股利 | 十七、2 | 10,593,333.94 | |
存货 | 43,297,808.44 | 68,224,747.2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0,000.00 | 6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782,682.04 | 483,575,946.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72,370,769.20 | 1,833,373,352.7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607,000.00 | 481,5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179,761,656.58 | 1,087,550,922.0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9,935,695.93 | 76,880,423.7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4,042,703.99 | 27,537,786.30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972,687.93 | 18,280,661.2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887,027.54 | 7,461,836.8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53,218.54 | 4,398,348.5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69,645.59 | 12,187,225.9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13,029,636.10 | 1,234,778,704.61 | |
资产总计 | 2,985,400,405.30 | 3,068,152,057.3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0,119,472.29 | 136,144,472.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4,867,116.00 | 109,359,992.70 | |
应付账款 | 116,653,410.85 | 87,887,691.3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423,973.02 | 11,236,376.54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82,813.05 | 6,768,961.17 | |
应交税费 | 1,761,158.59 | 1,387,267.64 | |
其他应付款 | 28,100.51 | 6,750.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617,364.36 | 5,113,083.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834,918.96 | 23,910,262.2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0,788,327.63 | 381,814,857.2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6,000,000.00 | 83,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39,730.03 | 391,717.7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519,429.71 | 12,787,703.2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430,160.84 | 7,471,439.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289,320.58 | 104,150,860.26 | |
负债合计 | 446,077,648.21 | 485,965,717.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2,039,523,127.11 | 2,039,523,127.11 | |
减:库存股 | 127,669,277.45 | 127,669,277.45 | |
其他综合收益 | 34,200,341.55 | 40,411,764.66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5,613,400.00 | 55,613,400.00 | |
未分配利润 | 426,428,365.88 | 463,080,525.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39,322,757.09 | 2,582,186,339.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85,400,405.30 | 3,068,152,057.32 |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410,958,551.74 | 1,252,459,155.24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410,958,551.74 | 1,252,459,155.2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50,630,021.04 | 1,099,044,929.0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148,831,287.22 | 907,558,744.9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1,811,301.11 | 10,291,182.22 |
销售费用 | 七、63 | 27,046,525.86 | 24,040,802.46 |
管理费用 | 七、64 | 72,852,647.69 | 66,589,774.96 |
研发费用 | 七、65 | 84,524,096.49 | 70,763,679.66 |
财务费用 | 七、66 | 5,564,162.67 | 19,800,744.74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22,184,526.64 | 16,869,984.23 |
利息收入 | 七、66 | 5,161,111.70 | 2,830,760.40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272,540.55 | 9,983,932.1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1,679,417.58 | 34,964,335.8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8,814,720.31 | 3,038,524.5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七、70 | 10,328,428.05 | 13,837,089.85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813,527.94 | -4,857,955.5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6,684,884.73 | -3,957,033.6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497,237.22 | 8,979.5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6,234,797.31 | 203,393,574.3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981,335.07 | 772,466.4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150,574.29 | 10,297,537.8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7,065,558.09 | 193,868,502.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4,057,656.34 | 28,757,631.3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007,901.75 | 165,110,871.5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007,901.75 | 165,110,871.5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347,271.78 | 165,657,630.4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9,370.03 | -546,758.9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40,038.26 | 36,742,725.13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40,038.26 | 36,742,725.1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211,423.11 | 36,846,659.3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8,404.46 | 308,404.46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903,018.65 | 36,538,254.9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71,384.85 | -103,934.2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71,384.85 | -103,934.26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
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8,567,863.49 | 201,853,596.6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907,233.52 | 202,400,355.5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9,370.03 | -546,758.9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1.5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1.5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58,701,577.78 | 294,728,940.2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67,372,913.09 | 268,378,786.08 |
税金及附加 | 394,690.34 | 877,658.44 | |
销售费用 | 6,935,575.09 | 6,388,859.19 | |
管理费用 | 31,030,054.58 | 30,269,766.24 | |
研发费用 | 18,349,899.49 | 19,899,899.67 | |
财务费用 | 4,078,864.04 | 8,099,125.1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955,873.11 | 9,634,063.27 | |
利息收入 | 5,576,128.44 | 1,917,226.91 | |
加:其他收益 | 1,085,109.09 | 1,683,899.8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90,396,732.46 | 408,872,691.0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十七、5 | 8,923,563.34 | 2,853,313.1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423,938.33 | 13,135,617.6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78,005.94 | -270,063.7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95,839.49 | -1,629,594.5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329.03 | -3,480.4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392,844.63 | 382,603,915.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8,712.86 | 167,628.61 | |
减:营业外支出 | 3,350,956.04 | 4,189,906.5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050,601.45 | 378,581,637.2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00,014.90 | -2,692,739.8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550,616.35 | 381,274,377.1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550,616.35 | 381,274,377.1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211,423.11 | 36,846,659.3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211,423.11 | 36,846,659.3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8,404.46 | 308,404.46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903,018.65 | 36,538,254.9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339,193.24 | 418,121,036.5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05,880,569.53 | 920,632,937.1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1,362,494.05 | 93,523,263.5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253,327.37 | 31,525,705.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9,496,390.95 | 1,045,681,906.6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35,960,283.38 | 712,079,266.0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8,799,942.52 | 137,269,471.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7,836,282.79 | 82,420,611.4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2,842,204.13 | 40,865,518.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5,438,712.82 | 972,634,867.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57,678.13 | 73,047,039.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68,531,900.68 | 3,004,671,545.3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465,594.64 | 38,640,200.8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934,418.37 | 13,32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1,931,913.69 | 3,043,325,066.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3,090,296.01 | 471,897,403.9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87,200,000.00 | 2,279,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3,837,879.42 | 93,806,443.5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14,128,175.43 | 2,849,703,847.5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196,261.74 | 193,621,218.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29,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29,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63,909,194.32 | 604,498,850.9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178,779.55 | 7,381,736.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7,087,973.87 | 640,880,587.2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468,250.92 | 579,674,463.5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532,480.01 | 55,533,292.9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8,808,293.75 | 56,016,103.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3,809,024.68 | 691,223,859.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278,949.19 | -50,343,272.4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356,792.65 | -1,453,280.6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497,158.23 | 214,871,704.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7,753,339.25 | 132,881,634.2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7,250,497.48 | 347,753,339.25 |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09,967,659.83 | 311,647,216.2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42,392.97 | 2,079,487.0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6,145,158.58 | 928,756,282.7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0,555,211.38 | 1,242,482,986.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7,249,865.65 | 269,689,736.6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839,565.85 | 35,172,066.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46,893.53 | 4,438,446.5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8,296,644.95 | 1,357,997,458.5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5,032,969.98 | 1,667,297,708.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5,522,241.40 | -424,814,721.9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73,204,175.96 | 2,714,153,628.6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1,591,139.04 | 34,266,075.3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600.00 | 8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4,824,915.00 | 2,748,420,564.0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068,681.84 | 11,950,285.6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14,650,000.00 | 2,014,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525,854.0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92,244,535.85 | 2,026,450,285.6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419,620.85 | 721,970,278.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0 | 248,5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15,977.88 | 3,373,434.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515,977.88 | 251,923,434.4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1,000,000.00 | 314,0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3,324,748.19 | 47,579,089.8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72,507.73 | 54,292,372.9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2,597,255.92 | 415,921,462.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081,278.04 | -163,998,028.2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1,603.09 | -60,058.4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2,877,054.40 | 133,097,469.6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6,778,720.77 | 73,681,251.0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901,666.37 | 206,778,720.77 |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40,745,213.36 | 127,669,277.45 | 37,505,164.67 | 5,809,859.25 | 55,613,400.00 | 610,556,753.11 | 2,733,787,912.94 | 104,589,260.06 | 2,838,377,173.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226,800.00 | 2,040,745,213.36 | 127,669,277.45 | 37,505,164.67 | 5,809,859.25 | 55,613,400.00 | 610,556,753.11 | 2,733,787,912.94 | 104,589,260.06 | 2,838,377,173.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12,980.25 | -4,440,038.26 | 2,798,432.03 | -10,855,504.22 | -11,484,130.20 | -332,493.68 | -11,816,623.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40,038.26 | 43,347,271.78 | 38,907,233.52 | -339,370.03 | 38,567,863.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12,980.25 | 1,012,980.25 | 6,876.35 | 1,019,856.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12,980.25 | 1,012,980.25 | -993,123.65 | 19,856.60 | |||||||||||
(三)利润分配 | -54,202,776.00 | -54,202,776.00 | -54,202,77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4,202,776.00 | -54,202,776.00 | -54,202,776.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798,432.03 | 2,798,432.03 | 2,798,432.03 | ||||||||||||
1.本期提取 | 19,187,001.40 | 19,187,001.40 | 19,187,001.40 | ||||||||||||
2.本期使用 | -16,388,569.37 | -16,388,569.37 | -16,388,569.3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41,758,193.61 | 127,669,277.45 | 33,065,126.41 | 8,608,291.28 | 55,613,400.00 | 599,701,248.89 | 2,722,303,782.74 | 104,256,766.38 | 2,826,560,549.12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40,745,213.36 | 80,001,337.56 | 762,439.54 | 5,514,026.76 | 45,335,483.94 | 493,118,981.91 | 2,616,701,607.95 | -240,583.45 | 2,616,461,024.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226,800.00 | 2,040,745,213.36 | 80,001,337.56 | 762,439.54 | 5,514,026.76 | 45,335,483.94 | 493,118,981.91 | 2,616,701,607.95 | -240,583.45 | 2,616,461,024.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667,939.89 | 36,742,725.13 | 295,832.49 | 10,277,916.06 | 117,437,771.20 | 117,086,304.99 | 104,829,843.51 | 221,916,148.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742,725.13 | 165,657,630.46 | 202,400,355.59 | -546,758.93 | 201,853,596.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667,939.89 | -47,667,939.89 | 105,376,602.44 | 57,708,662.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7,667,939.89 | -47,667,939.89 | 76,376,602.44 | 28,708,662.55 | |||||||||||
(三)利润分配 | 10,277,916.06 | -48,219,859.26 | -37,941,943.20 | -37,941,943.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277,916.06 | -10,277,916.0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37,941,943.20 | -37,941,943.20 | -37,941,943.20 |
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95,832.49 | 295,832.49 | 295,832.49 | ||||||||||||
1.本期提取 | 9,018,594.78 | 9,018,594.78 | 9,018,594.78 | ||||||||||||
2.本期使用 | -8,722,762.29 | -8,722,762.29 | -8,722,762.2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40,745,213.36 | 127,669,277.45 | 37,505,164.67 | 5,809,859.25 | 55,613,400.00 | 610,556,753.11 | 2,733,787,912.94 | 104,589,260.06 | 2,838,377,173.00 |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127,669,277.45 | 40,411,764.66 | 55,613,400.00 | 463,080,525.53 | 2,582,186,339.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127,669,277.45 | 40,411,764.66 | 55,613,400.00 | 463,080,525.53 | 2,582,186,339.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11,423.11 | -36,652,159.65 | -42,863,582.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11,423.11 | 17,550,616.35 | 11,339,193.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4,202,776.00 | -54,202,77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4,202,776.00 | -54,202,776.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127,669,277.45 | 34,200,341.55 | 55,613,400.00 | 426,428,365.88 | 2,539,322,757.09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80,001,337.56 | 3,565,105.27 | 45,335,483.94 | 130,026,007.65 | 2,249,675,186.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80,001,337.56 | 3,565,105.27 | 45,335,483.94 | 130,026,007.65 | 2,249,675,186.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667,939.89 | 36,846,659.39 | 10,277,916.06 | 333,054,517.88 | 332,511,153.4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846,659.39 | 381,274,377.14 | 418,121,036.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667,939.89 | -47,667,939.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7,667,939.89 | -47,667,939.89 | |||||||||
(三)利润分配 | 10,277,916.06 | -48,219,859.26 | -37,941,943.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277,916.06 | -10,277,916.0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941,943.20 | -37,941,943.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127,669,277.45 | 40,411,764.66 | 55,613,400.00 | 463,080,525.53 | 2,582,186,339.85 |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30日,成立时注册资本90万元,公司名称为天津久日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11年6月天津久日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化学),于2011年6月21日领取了代码为12011300001639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五洲松德验字[2011]1-01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2年5月,经久日化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5,326.30万元;新增股本326.30万元由新股东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货币资金认缴,增资完成后股本5,326.30万元,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五洲松德验字[2012]1-008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2年9月,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确认(中证协函[2012]598号),久日化学完成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挂牌,股票代码为430141。
2013年4月,经久日化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5,530万元,新增股本203.70万元由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海泰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认缴。增资完成后股本5,530万元,经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华寅五洲津验字[2013]008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4年5月,经久日化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6,375万元,新增股本845万元由30位自然人股东及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家机构股东共同以货币资金认缴,增资完成后股本6,375万元,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CHW津验字(2014)003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5年4月、6月,经久日化学两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股本增加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股本7,375万元,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CHW津验字(2015)0020号验字报告予以验证。
2015年8月19日,公司名称由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7,947万元,新增股本572万元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CHW津验字(2016)0011号验字报告予以验证。
经公司2018年7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2019年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6号)核准,2019年2月14日公司向赵国锋等37名特定对象发行395万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95.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8,342.00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04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公司2019年3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9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2019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887号文《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80.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1,122.68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9年12月16日,公司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700593433D的企业执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11,122.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国锋,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总部地址为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5-6层,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赵国锋、王立新夫妇。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主要从事系列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184、TPO、1173、907、DETX、ITX、369等。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4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附注五(十二)、(十四))、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十五))、固定资产折旧(附注五(二十三))、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三十八))等。
2、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则计提。管理层根据其判断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以此来估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如发生任何事件或情况变
动,显示公司未必可追回有关余额,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准备。若预期数字与原来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费用。
(2)存货减值的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管理层对估计售价及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费用等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3)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的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管理层将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 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 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 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
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
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
(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公司运用简化计
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账龄组合、工程投标保证金、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 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票据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
组合 | 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风险特征实质上与同类合同的应收账款相同 | 参照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 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低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十)。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 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低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2. 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 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 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 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3、5 | 3.17-9.7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10 | 3、5 | 9.50-13.86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9.50-19.40 |
仪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9.50-19.4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5 | 19.00-32.33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9.50-19.40 |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和软件等。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出让合同约定期限 |
专利使用权 | 10 - 20 | 预计受益期 |
非专有技术 | 10 | 预计受益期 |
软件 | 10 | 预计受益期 |
商标 | 10 | 预计受益期 |
著作权 | 10 | 预计受益期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短期薪酬是指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 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 在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 在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光引发剂等化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考虑的迹象包括:(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客户类型 | 收入确认时点 | 依据 | 计量方法 |
境外客户 | 货物报关出口并取得报关单、提单 | 订单、报关单、提单、出口发票 | 报关出口货物离岸价 |
境内客户 | 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 | 合同、签收单 | 已签收货物不含税 |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政府补助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合同的合并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 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
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公司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一) 终止经营
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 套期会计
公司按照套期关系,将套期保值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
1. 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2)在套期开始时,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3)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2.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3)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则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3.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1)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2)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2)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2)对于不属于前一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公司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 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对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2)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3)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4)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在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套期关系再平衡,然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终止套期会计可能会影响套期关系的整体或其中一部分,在仅影响其中一部分时,剩余未受影响的部分仍适用套期会计。
6. 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
当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用衍生工具管理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信用风险敞口时,可以在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未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并同时作出书面记录,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主体(如借款人或贷款承诺持有人)与信用衍生工具涉
及的主体相一致;
(2)金融工具的偿付级次与根据信用衍生工具条款须交付的工具的偿付级次相一致。
(三) 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 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1) |
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2) | |
公司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应急部联合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 | (3)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1 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解释15号规定时间变更会计政策,执行解释第15号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解释16号规定时间变更会计政策,执行解释第16号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3)执行财资〔2022〕136号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应急部于 2022 年 11月 21日联合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扩大了安全生产费适用范围、修订了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并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调整增安全生产费的计提比例:
企业类型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 | 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 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 (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5%提取; (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25%提取; (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5%提取; (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劳务 | 13% |
咨询、技术服务 | 6% | |
简易计税方法 | 5%、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 |
15%、8.25% | ||
房产税 | 湖南久日按照房产原值的80%为纳税基准其他公司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 | 1.2% |
水利建设基金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0.5% |
湖南久日、怀化泰通、怀化久源以销售收入为纳税基础 | 0.06% |
注:公司、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自营出口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自营出口实行免退税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报关出口的货物,出口退税率均为13%。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 | 15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15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16.5、8.25 |
合并范围内其他主体 | 25 |
注: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久日)于2018年6月14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依《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附表8B”,自2018年4月1日起,法团首200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为8.25%,其后的应评税利润利得税税率则为16.5%,来源于香港之外的外地收入经申报可以豁免征税。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取得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12000871,有效期三年(2020-2022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久日)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由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2018097,有效期三年(2022年至2024年)。报告期内常州久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久日)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43000823,有效期三年(2021年至2023年)。报告期内湖南久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久日)于2020年8月12日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037000660,有效期三年(2020-2022年度)。报告期内山东久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化工)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3002502,有效期三年(2022年至2024年)。报告期内弘润化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泰通)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43000350,有效期三年(2022年至2024年)。报告期内怀化泰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0,061.62 | |
银行存款 | 444,661,980.10 | 347,659,957.57 |
其他货币资金 | 56,600.00 | 3,365,713.22 |
合计 | 444,718,580.10 | 351,085,732.4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613,348.18 | 1,494,791.79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243,999.64 | |
远期结汇保证金 | 81,393.52 | |
履约保证金 | 11,000.00 | 7,000.00 |
冻结的银行存款 注1 | 7,457,082.62 | |
合计 | 7,468,082.62 | 3,332,393.16 |
注1:期末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共5个账户因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纠纷被法院冻结,账户余额7,457,082.62元,诉讼案件的详细情况参见本附注十四(二)/1。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627,630,741.62 | 100,290,000.00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627,630,741.62 | 100,290,000.00 |
合计 | 627,630,741.62 | 100,29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25.82%,主要原因是本期期末持有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规模较期初大所致。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4,051,022.90 | 114,964,593.95 |
合计 | 134,051,022.90 | 114,964,593.95 |
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2,025,599.34 | |
合计 | 82,025,599.34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中,票据承兑人如非15家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未终止确认。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8,035,866.63 |
1年以内小计 | 198,035,866.63 |
1至2年 | 961,709.00 |
2至3年 | 302,015.65 |
3年以上 | 4,914,975.48 |
合计 | 204,214,566.7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54,637.15 | 1.10 | 2,254,637.15 | 100.00 | 2,254,637.15 | 0.76 | 2,254,637.15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2,254,637.15 | 1.10 | 2,254,637.15 | 100.00 | 2,254,637.15 | 0.76 | 2,254,637.1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1,959,929.61 | 98.90 | 13,001,652.22 | 6.44 | 188,958,277.39 | 295,542,389.57 | 99.24 | 18,314,535.33 | 6.20 | 277,227,854.2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01,959,929.61 | 98.90 | 13,001,652.22 | 6.44 | 188,958,277.39 | 295,542,389.57 | 99.24 | 18,314,535.33 | 6.20 | 277,227,854.24 |
合计 | 204,214,566.76 | 100.00 | 15,256,289.37 | 7.47 | 188,958,277.39 | 297,797,026.72 | 100.00 | 20,569,172.48 | 6.91 | 277,227,854.2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淮安市贝化贸易有限公司 | 1,583,586.75 | 1,583,586.75 | 100.00 | 无法收回 |
湖南信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671,050.40 | 671,050.4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2,254,637.15 | 2,254,637.1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淮安市贝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贝化)前期欠公司货款3,173,586.75元,已被法院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公司申请,法院累计向淮安贝化股东追索回款1,590,000.00元。剩余的应收账款1,583,586.75元是否能够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前期采用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未发生变动。湖南信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立泰)前期欠久瑞翔和货款671,050.40元,已被法院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前期久瑞翔和采用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未发生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8,035,866.63 | 9,901,793.36 | 5.00 |
1-2年 | 961,709.00 | 288,512.70 | 30.00 |
2-3年 | 302,015.65 | 151,007.83 | 50.00 |
3年以上 | 2,660,338.33 | 2,660,338.33 | 100.00 |
合计 | 201,959,929.61 | 13,001,652.22 | 6.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 | 转销或核 | 其 |
回或转回 | 销 | 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54,637.15 | 2,254,637.1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314,535.33 | -5,306,568.03 | 6,315.08 | 13,001,652.22 | ||
合计 | 20,569,172.48 | -5,306,568.03 | 6,315.08 | 15,256,289.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315.0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 | 31,144,478.42 | 15.25 | 1,557,223.92 |
合计 | 31,144,478.42 | 15.25 | 1,557,223.92 |
其他说明
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减少31.84%,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四季度销售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增加,本年四季度销售情况较差应收账款环比减少;二是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较多导致应收票据增加,应收账款的减少。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3,834,873.82 | 16,341,091.19 |
合计 | 13,834,873.82 | 16,341,091.19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56,981,267.82 | |
合计 | 356,981,267.82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6,568,752.32 | 88.63 | 12,896,051.27 | 91.74 |
1至2年 | 1,005,954.54 | 5.38 | ||
2至3年 | 1,161,100.00 | 8.26 | ||
3年以上 | 1,120,000.00 | 5.99 | ||
合计 | 18,694,706.86 | 100.00 | 14,057,151.2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元氏畅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1,450,000.00 | 1-2年;3年以上 | 交易未完成 |
天津瑞岭化工有限公司 | 497,814.16 | 1-2年 | 交易未完成 |
合计 | 1,947,814.16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 10,865,695.20 | 58.12 |
合计 | 10,865,695.20 | 58.12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2.99%,主要原因是弘润化工预付石化公司原材料款期末未到送货期以及本期新增产能需预付电费增加等原因综合所致。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752,761.04 | 6,868,175.44 |
合计 | 13,752,761.04 | 6,868,175.44 |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475,617.70 |
1年以内小计 | 6,475,617.70 |
1至2年 | 95,771.76 |
2至3年 | 1,238,768.00 |
3年以上 | 14,783,336.87 |
合计 | 22,593,494.3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99,000.26 | 178,430.98 |
押金/保证金 | 1,633,681.93 | 2,079,898.55 |
应收出口退税 | 5,438,472.29 | 4,610,821.71 |
外部单位往来款 *1 | 15,322,339.85 | 5,753,934.17 |
合计 | 22,593,494.33 | 12,623,085.41 |
*1 常州久日原对常州润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润克)其他应收款余额12,048,633.00元,其中房屋转让尾款2,248,633.00元,盐城华钛化学有限公司50.98%股权转让款9,800,000.00元。双方对往来款内容及金额有争议,常州久日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后2017年12月14日金坛区法院判令常州润克应支付常州久日房屋转让尾款2,248,633.00元。2018年7月6日经金坛区法院调解,常州久日和常州润克达成协议,股权转让款9,800,000.00元减至6,100,000.00元。2020年6月30日,常州久日与常州润克签订债务处置协议书,约定:(1)常州久日以对常州润克4,908,904.07元债权抵减对常州润克、常州市金坛华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和江苏力昊化学发展有限公司债务(已另签订抵账协议);(2)原由常州润克承担的,常州润克于2015年5月转让房屋土地设备予常州久日所涉税费,抵免本次债权1,242,982.08元;(3)剩余债权由常州久日与常州润克签订为期两年的危废处置协议,所发生的危废处置费抵扣欠款,直至抵消完毕。截至本报告期末,常州久日对常州润克其他应收款余额1,823,339.85元,账龄3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10月19日常州久日与常州润克签订《还款协议书》,常州润克承诺于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上述款项。公司前期预付天津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园区办公楼购置款1,000万元,受多种因素影响,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公司与开发商协商,对方同意退款,双方于2023年1月签订合作意向解除协议,期末公司将上述预付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该笔购房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3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754,909.97 | 5,754,909.97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增加 | 447,908.74 | 447,908.74 |
本期计提 | -362,085.42 | 3,000,000.00 | 2,637,914.5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840,733.29 | 3,000,000.00 | 8,840,733.2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000,000.00 | 3,000,000.00 | 7,0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2,593,494.33 | 5,840,733.29 | 6,752,761.04 | |||
合计 | 22,593,494.33 | 8,840,733.29 | 13,752,761.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天津圣卓融置业有限公司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10,000,000.00 | 3年以上 | 44.26 | 3,000,000.00 |
应收退税款 | 应收出口退税 | 5,438,472.29 | 1年以内 | 24.07 | 271,923.62 |
常州润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1,823,339.85 | 3年以上 | 8.07 | 1,823,339.85 |
江苏普球圣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1,059,000.00 | 3年以上 | 4.69 | 1,059,000.00 |
无棣县供电公司柳堡供电所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1,020,000.00 | 3年以上 | 4.51 | 1,020,000.00 |
合计 | / | 19,340,812.14 | / | 85.60 | 7,174,263.4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100.24%,主要原因是期末将预付房屋购置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7,528,102.82 | 159,737.08 | 37,368,365.74 | 54,317,189.39 | 54,317,189.39 | |
在产品 | 40,197,413.90 | 40,197,413.90 | 41,787,330.11 | 41,787,330.11 | ||
库存商品 | 268,319,904.42 | 26,832,105.57 | 241,487,798.85 | 239,337,641.64 | 12,712,090.37 | 226,625,551.27 |
发出商品 | 980,718.19 | 14,288.50 | 966,429.69 | 2,123,314.45 | 2,123,314.45 | |
委托加工物资 | 77,034.79 | 77,034.79 | 99,622.97 | 99,622.97 | ||
周转材料 | 22,709,223.49 | 22,709,223.49 | 19,677,628.07 | 19,677,628.07 | ||
自制半成品 | 33,589,224.26 | 33,589,224.26 | 14,458,233.52 | 14,458,233.52 | ||
合计 | 403,401,621.87 | 27,006,131.15 | 376,395,490.72 | 371,800,960.15 | 12,712,090.37 | 359,088,869.7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9,737.08 | 159,737.08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2,712,090.37 | 15,779,745.98 | 1,659,730.78 | 26,832,105.57 | ||
发出商品 | 14,288.50 | 14,288.50 | ||||
合计 | 12,712,090.37 | 15,953,771.56 | 1,659,730.78 | 27,006,131.1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员工购房借款 | 240,000.00 | 95,000.00 |
合计 | 240,000.00 | 95,000.00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52.63%,主要原因是期末员工购房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金额较期初增加所致。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22,374,979.45 | 54,908,557.96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3,620,537.53 | 658,791.01 |
待摊销的信用证福费廷手续费、票据贴现利息注1 | 1,679,479.60 | 3,143,899.84 |
待摊销的房租、软件服务费、瑞兴咨询费等费用 | 513,152.05 | |
短期债权投资 | 50,299,041.10 | 783,419,082.19 |
合计 | 77,974,037.68 | 842,643,483.05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组织内单位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贴现获得资金,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上述业务确认为短期借款,借款的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七、注释32,贴现息在票据有效期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90.75%,主要原因是权益凭证到期后,公司不再持有权益凭证所致。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租赁押金 | 403,934.43 | 238,052.33 | 165,882.10 | 403,934.43 | 178,808.72 | 225,125.71 | |
员工购房借款 | 1,660,000.00 | 273,000.00 | 1,387,000.00 | 855,000.00 | 42,750.00 | 812,25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40,000.00 | -240,000.00 | -95,000.00 | -95,000.00 | |||
合计 | 1,823,934.43 | 511,052.33 | 1,312,882.10 | 1,163,934.43 | 221,558.72 | 942,375.71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21,558.72 | 221,558.72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9,493.61 | 289,493.6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11,052.33 | 511,052.3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6.70%,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员工购房借款所致。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746,679.57 | 49,771.24 | -131,720.60 | 14,664,730.21 | |||||||
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680,158.28 | 447,827.03 | 21,127,985.31 | ||||||||
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32,703.70 | 8,300,431.63 | -231,108.18 | 46,102,027.15 | |||||||
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3,985,211.40 | 7,200,000.00 | -108,843.03 | 27,126.52 | 41,103,494.89 | ||||||
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 | 15,000,000.00 | 168,752.78 | 15,168,752.78 |
公司 | |||||||||||
天津市天骄辐射固化材料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637,062.95 | -212.75 | 24,362,724.30 | |||||||
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593,843.61 | 6,593,843.61 | ||||||||
小计 | 122,444,752.95 | 38,200,000.00 | 8,814,720.31 | -362,828.78 | 26,913.77 | 169,123,558.25 | |||||
合计 | 122,444,752.95 | 38,200,000.00 | 8,814,720.31 | -362,828.78 | 26,913.77 | 169,123,558.25 |
其他说明
瑞兴投资:2019年12月,公司对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兴投资)增资1,200万元。增资后,公司、毕国栋、马树旺共同分别持有瑞兴投资40%、53.33%、6.67%股权,公司对瑞兴投资有重大影响。微芯新材: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新材)增资2,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股微芯新材10.5262%;2022年7月14日,天津博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龙芯聚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鼎晖百孚皓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有限公司、徐州博达盛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微芯新材出资,出资后公司对微芯新材持股比例变更为8.8968%;2022年10月31日,薛建设、宁波甬欣凤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龙芯创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微芯新材出资;启东天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对微芯新材原有出资,公司对宁波微芯持股比例变更为8.5312%。公司在微芯新材董事会派驻一名董事,参与其经营决策,故公司对微芯新材有重大影响。瑞武基金:2020年10月16日,公司与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武创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武基金),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38.00%,瑞兴投资是瑞武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公司持有瑞兴投资40.00%股权,同时公司委派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担任瑞兴投资董事,公司通过对瑞兴投资施加重大影响,从而对瑞武基金有重大影响。宏远天呈:2021年10月、11月、2022年7月,内蒙古久日对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天呈)共计增资4,100万元,增资后,内蒙古久日持股宏远天呈
40.9999%,并在宏远天呈派驻一名董事,参与其经营决策,故内蒙古久日对宏远天呈有重大影响。
普兰纳米:2021年12月12日,公司对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兰纳米)增资15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股普兰纳米3.2258%,2022年11月,海河博弘基金以1,000.00万元人民币认缴普兰纳米新增的注册资本22.39625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普兰纳米的股权减少至3.1579%,并在普兰纳米董事会派驻一名董事,参与其经营决策,故公司对普兰纳米有重大影响。
天骄辐射:2022年5月31日,公司对天津市天骄辐射固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骄辐射)增资25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股天骄辐射38.46%;并将在天骄辐射董事会派驻一名董事,参与其经营决策,故公司对天骄辐射有重大影响。
中福环保:2022年6月6日,公司对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环保)增资6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股中福环保7.53%,并有权在中福环保董事会派驻一名董事,参与其经营决策,故公司对中福环保有重大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8.12%,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对联营企业投资所致。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935,695.93 | 76,880,423.75 |
合计 | 69,935,695.93 | 76,880,423.75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6,800.00 | 40,235,695.93 | 注1 | |||
合计 | 316,800.00 | 40,235,695.93 |
注1: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海河博弘基金19.8% 出资份额,对海河博弘基金无重大影响,该项投资无活跃市场报价,因此公司将该项非交易性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公司以持有海河博弘基金账面净资产份额作为该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33,761,526.30 | 578,790,611.66 |
合计 | 933,761,526.30 | 578,790,611.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仪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9,650,117.69 | 532,768,706.25 | 13,464,564.14 | 11,025,064.85 | 13,453,577.89 | 25,058,531.66 | 935,420,562.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1,023,643.33 | 156,493,721.60 | 3,424,454.46 | 13,713,118.85 | 3,727,500.86 | 15,712,489.22 | 464,094,928.32 |
(1)购置 | 814,811.84 | 2,536,049.07 | 12,711,429.03 | 2,715,819.29 | 7,248,323.56 | 26,026,432.7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0,064,979.85 | 104,938,169.91 | 424,652.19 | 598,650.69 | 8,290,796.07 | 354,317,248.71 | |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0,958,663.48 | 50,740,739.85 | 463,753.20 | 1,001,689.82 | 413,030.88 | 173,369.59 | 83,751,246.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80,150.26 | 14,536,179.64 | 323,688.03 | 96,285.20 | 82,777.16 | 9,424.77 | 22,128,505.06 |
(1)处置或报废 | 7,080,150.26 | 14,536,179.64 | 323,688.03 | 96,285.20 | 82,777.16 | 9,424.77 | 22,128,505.06 |
4.期末余额 | 603,593,610.76 | 674,726,248.21 | 16,565,330.57 | 24,641,898.50 | 17,098,301.59 | 40,761,596.11 | 1,377,386,985.7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7,695,725.58 | 228,097,619.33 | 7,277,157.94 | 5,360,275.46 | 7,618,632.33 | 10,580,540.18 | 356,629,950.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996,865.14 | 66,135,304.93 | 2,799,564.50 | 2,441,082.54 | 2,968,475.25 | 604,815.40 | 102,946,107.76 |
(1)计提 | 23,132,513.98 | 49,361,924.40 | 2,570,821.05 | 2,124,449.49 | 2,639,219.85 | 470,233.54 | 80,299,162.31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864,351.16 | 16,773,380.53 | 228,743.45 | 316,633.05 | 329,255.40 | 134,581.86 | 22,646,945.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28,293.86 | 11,561,040.22 | 291,276.36 | 85,978.32 | 78,173.60 | 5,836.78 | 15,950,599.14 |
(1)处置或报废 | 3,928,293.86 | 11,561,040.22 | 291,276.36 | 85,978.32 | 78,173.60 | 5,836.78 | 15,950,599.14 |
4.期末余额 | 121,764,296.86 | 282,671,884.04 | 9,785,446.08 | 7,715,379.68 | 10,508,933.98 | 11,179,518.80 | 443,625,459.44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1,829,313.90 | 392,054,364.17 | 6,779,884.49 | 16,926,518.82 | 6,589,367.61 | 29,582,077.31 | 933,761,526.3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1,954,392.11 | 304,671,086.92 | 6,187,406.20 | 5,664,789.39 | 5,834,945.56 | 14,477,991.48 | 578,790,611.6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8,509,062.03 | 11,170,674.04 | 7,338,387.99 | ||
机器设备 | 86,205,440.07 | 71,344,715.57 | 14,860,724.50 | ||
办公设备 | 761,055.84 | 599,271.26 | 161,784.58 | ||
合计 | 105,475,557.94 | 83,114,660.87 | 22,360,897.07 |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常州久日暂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临时停产,公司制定了常州久日临时停产期间工作方案,以保证恢复生产时能充分高效地满足各项生产要求。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6,763,388.29 | 大晶新材综合楼本期验固待办理 |
房屋及建筑物 | 1,674,857.03 | 大晶信息仓库本期转固待办理 |
房屋及建筑物 | 138,163,026.36 | 内蒙久日办公楼、车间等本期转固待办理 |
合计 | 146,601,271.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7.25%,主要原因本期内蒙古久日、湖南久日、山东久日、大晶信息及大晶新材部分生产线完工转固所致。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27,675,311.80 | 557,246,656.37 |
工程物资 | 55,402,397.29 | 46,541,498.00 |
合计 | 683,077,709.09 | 603,788,154.37 |
注: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湖南新建光引发剂生产线二期项目 | 16,780,444.47 | 16,780,444.47 | ||||
久日之家人才公寓 | 1,543,955.86 | 1,543,955.86 | ||||
东营年产8.7万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1,768,280.94 | 1,768,280.94 | 1,768,280.94 | 1,768,280.94 | ||
内蒙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 331,113,443.71 | 331,113,443.71 | 356,680,097.35 | 356,680,097.35 | ||
大晶新材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厂房 | 15,696,845.83 | 15,696,845.83 | 23,863,662.60 | 23,863,662.60 | ||
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 | 168,389,430.89 | 168,389,430.89 | 121,378,076.74 | 121,378,076.74 | ||
弘润化工熔融结晶配套设施熔融结晶配套设施 | 80,042,102.39 | 80,042,102.39 | 10,118,630.64 | 10,118,630.64 | ||
怀化久源年产22500吨光引发剂项目 | 1,747,608.40 | 1,747,608.40 | 1,363,549.89 | 1,363,549.89 | ||
科利生物电子基础材料开发及生物医药原料技改项目 | 13,093,600.00 | 13,093,600.00 | 13,093,600.00 | 13,093,600.00 | ||
晶虹生物光刻胶专用溶剂和脂肪醇制备技改项目 | 9,398,650.10 | 9,398,650.10 | 9,398,650.10 | 9,398,650.10 | ||
其他零星工程 | 6,649,674.62 | 6,649,674.62 | 2,801,663.64 | 2,801,663.64 | ||
合计 | 629,443,592.74 | 1,768,280.94 | 627,675,311.80 | 557,246,656.37 | 557,246,656.3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湖南新建光引发剂生产线二期项目 | 265,000,000 | 16,780,444.47 | 11,579,989.99 | 28,360,434.46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久日之家人才公寓 | 32,839,600 | 1,543,955.86 | 1,543,955.86 | 30.10 | 30.10 | 自筹 | ||||||
东营年产8.7万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1,340,714,200 | 1,768,280.94 | 1,768,280.94 | 0.13 | 0.13 | 自筹 | ||||||
内蒙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 800,277,200 | 356,680,097.35 | 246,931,361.15 | 272,498,014.79 | 331,113,443.71 | 75.43 | 75.43 | 8,150,662.78 | 7,945,218.33 | 4.29 | 自筹+借款+募集资金 | |
大晶新材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厂房(大晶新材) | 133,354,300 | 23,863,662.60 | 662,749.97 | 8,829,566.74 | 15,696,845.83 | 18.39 | 18.39 | 自筹 | ||||
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 | 206,580,000 | 121,378,076.74 | 57,309,034.15 | 10,297,680.00 | 168,389,430.89 | 86.50 | 86.50 | 自筹+募集资金 | ||||
弘润化工熔融结晶配套设施熔融结晶配套设施 | 90,185,000 | 10,118,630.64 | 69,923,471.75 | 80,042,102.39 | 88.75 | 88.75 | 1,532,680.91 | 1,318,544.18 | 4.66 | 自筹+借款 | ||
怀化久源年产22500吨光引发剂项目 | 454,760,000 | 1,363,549.89 | 384,058.51 | 1,747,608.40 | 0.38 | 0.38 | 自筹+募集资金 |
科利生物电子基础材料开发及生物医药原料技改项目 | 85,495,300 | 13,093,600.00 | 13,093,600.00 | 15.31 | 15.31 | 自筹 | ||||||
晶虹生物光刻胶专用溶剂和脂肪醇制备技改项目 | 72,611,100 | 9,398,650.10 | 9,398,650.10 | 12.94 | 12.94 | 自筹 | ||||||
其他零星工程 | 2,801,663.64 | 38,179,563.70 | 34,331,552.72 | 6,649,674.62 | 自筹 | |||||||
合计 | 3,481,816,700 | 557,246,656.37 | 426,514,185.08 | 354,317,248.71 | 629,443,592.74 | / | / | 9,683,343.69 | 9,263,762.51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用材料 | 55,402,397.29 | 55,402,397.29 | 46,541,498.00 | 46,541,498.00 | ||
合计 | 55,402,397.29 | 55,402,397.29 | 46,541,498.00 | 46,541,498.00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861,112.78 | 6,861,112.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6,861,112.78 | 6,861,112.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46,844.44 | 1,746,844.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84,798.89 | 2,284,798.89 |
(1)计提 | 2,284,798.89 | 2,284,798.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031,643.33 | 4,031,643.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29,469.45 | 2,829,469.45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14,268.34 | 5,114,268.34 |
其他说明:
使用权资产期末账目价值较期初减少44.67%,主要原因是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账面价值相应减少所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著作权 | 商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9,356,052.68 | 23,674,285.26 | 4,475,011.59 | 3,433,919.25 | 51,289.81 | 220,990,558.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604,281.89 | 7,828,028.64 | 1,306,787.42 | 6,262,422.91 | 56,286.45 | 33,057,807.31 | |
(1)购置 | 8,339,600.00 | 1,306,787.42 | 56,286.45 | 9,702,673.87 |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9,264,681.89 | 7,828,028.64 | 6,262,422.91 | 23,355,133.4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89,006.50 | 2,989,006.50 | |||||
(1)处置 | 2,989,006.50 | 2,989,006.50 | |||||
4.期末余额 | 203,971,328.07 | 31,502,313.90 | 4,475,011.59 | 4,740,706.67 | 6,262,422.91 | 107,576.26 | 251,059,359.4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691,405.14 | 4,420,257.56 | 1,901,879.77 | 825,547.77 | 5,090.19 | 25,844,180.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37,789.81 | 1,927,716.35 | 1,420,991.64 | 405,787.73 | 925,016.40 | 11,344.09 | 9,628,646.02 |
(1)计提 | 4,147,627.05 | 1,786,578.29 | 1,420,991.64 | 405,787.73 | 672,739.20 | 11,344.09 | 8,445,068.00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90,162.76 | 141,138.06 | 252,277.20 | 1,183,578.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74,942.81 | 774,942.81 | |||||
(1)处置 | 774,942.81 | 774,942.81 |
4.期末余额 | 22,854,252.14 | 6,347,973.91 | 3,322,871.41 | 1,231,335.50 | 925,016.40 | 16,434.28 | 34,697,883.64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1,117,075.93 | 25,154,339.99 | 1,152,140.18 | 3,509,371.17 | 5,337,406.51 | 91,141.98 | 216,361,475.7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0,664,647.54 | 19,254,027.70 | 2,573,131.82 | 2,608,371.48 | 46,199.62 | 195,146,378.1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内蒙古久日、弘润化工的土地使用权已作借款抵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七、注释81。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注1 | 42,025,802.92 | 42,025,802.92 |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注2 | 21,256,601.69 | 21,256,601.69 | ||||
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3 | 20,015,712.13 | 20,015,712.13 | ||||
合计 | 63,282,404.61 | 20,015,712.13 | 83,298,116.74 |
注1:公司于2014年8月完成对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原名为常州华钛化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并购,支付对价大于常州久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42,025,802.92元确认为商誉。注2: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对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52%股权的并购,支付对价大于弘润化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21,256,601.69元确认为商誉。注3:公司于2022年4月完成对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并购,支付对价大于怀化泰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20,015,712.13元确认为商誉。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29,010,813.01 | 29,010,813.01 | ||||
合计 | 29,010,813.01 | 29,010,813.01 |
(1)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鄂评报字【2023】第004号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并购常州久日形成的商誉对应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小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商誉发生减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9,010,813.01元。
(2)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鄂评报字【2023】第009号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并购弘润化工形成的商誉对应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大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鄂评报字【2023】第010号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并购怀化泰通形成的商誉对应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大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常州久日、弘润化工、怀化泰通各自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
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常州久日:
①公司对并购常州久日形成的商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预测期间 | 增长率(%) | 折现率(%) |
2023年 | -71.79 | 12.07 |
2024年 | 300 | 12.07 |
2025年 | 0 | 12.07 |
2026年 | 0 | 12.07 |
2027年 | 0 | 12.07 |
永续期 | 0 | 12.07 |
②期末商誉减值测算过程
项目名称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
账面价值(1) | 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75,485,010.09 |
应分配的商誉账面价值 | 42,025,802.92 | |
应分配的未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合计 | 117,510,813.01 | |
可收回金额(2)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88,500,000.00 |
差额(3)=(1)-(2) | 29,010,813.01 |
③结论:报告期末公司并购常州久日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9,010,813.01元。
(2)弘润化工:
①公司对并购弘润化工形成的商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预测期间 | 增长率(%) | 折现率(%) |
2023年 | 20.02 | 12.69 |
2024年 | 25.66 | 12.69 |
2025年 | 0 | 12.69 |
2026年 | 0 | 12.69 |
2027年 | 0 | 12.69 |
永续期 | 0 | 12.69 |
②期末商誉减值测算过程
项目名称 |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账面价值(1) | 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203,093,138.68 |
应分配的商誉账面价值 | 21,256,601.69 | |
应分配的未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19,621,478.48 | |
合计 | 243,971,218.85 | |
可收回金额(2)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265,000,000.00 |
差额(3)=(1)-(2) | -21,028,781.15 |
③结论:报告期末公司并购弘润化工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2)怀化泰通:
①公司对并购怀化泰通形成的商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预测期间 | 增长率(%) | 折现率(%) |
2023年 | 47.29 | 12.75 |
2024年 | 8.00 | 12.75 |
2025年 | 8.00 | 12.75 |
2026年 | 8.00 | 12.75 |
2027年 | 12.75 | |
永续期 | 12.75 |
②期末商誉减值测算过程
项目名称 | 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账面价值(1) | 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83,698,514.31 |
应分配的商誉账面价值 | 20,015,712.13 | |
应分配的未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
合计 | 103,714,226.44 | |
可收回金额(2)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133,000,000.00 |
差额(3)=(1)-(2) | -29,285,773.56 |
③结论:报告期末公司并购怀化泰通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REACH注册费 | 8,188,212.57 | 2,583,333.30 | 1,161,987.12 | 9,609,558.75 | |
日本化审费 | 448,399.81 | 59,129.64 | 389,270.17 | ||
装修费 | 1,051,005.70 | 1,103,008.15 | 780,590.94 | 1,373,422.91 | |
聚硅氮烷材料制备技术指导费 | 5,500,000.00 | 3,000,000.00 | 2,500,000.00 | ||
开发新材料产品技术服务费 | 838,574.40 | 1,176,405.91 | 588,202.98 | 1,426,777.33 | |
其他 | 474,847.27 | 233,187.19 | 173,139.00 | 534,895.46 | |
合计 | 16,501,039.75 | 5,095,934.55 | 5,763,049.68 | 15,833,924.6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 | 46,804,737.30 | 8,349,613.34 | 39,228,115.20 | 6,712,083.80 |
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430,707.52 | 1,628,534.40 | 12,390,227.69 | 2,516,916.48 |
可抵扣亏损 | ||||
其他流动负债-暂未实现的收益 | 537,618.01 | 80,642.70 | 1,113,706.32 | 167,055.95 |
政府补助 | 20,471,965.96 | 3,070,794.90 | 21,100,240.64 | 3,223,436.07 |
合计 | 77,245,028.79 | 13,129,585.34 | 73,832,289.85 | 12,619,492.3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9,673,105.81 | 11,644,887.72 | 64,953,774.95 | 9,598,826.24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 | 34,129,902.47 | 5,119,485.37 | ||
公允价值变动 | 43,165,478.59 | 6,504,595.77 | 51,249,223.58 | 7,831,346.39 |
合计 | 156,968,486.87 | 23,268,968.86 | 116,202,998.53 | 17,430,172.6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223,415,510.93 | 155,399,354.03 |
合计 | 223,415,510.93 | 155,399,354.0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度 | |||
2024年度 | 8,038,438.84 | 8,038,438.84 | |
2025年度 | 17,495,425.04 | 17,495,425.04 | |
2026年度 | 5,915,353.28 | 5,915,353.28 | |
2027年度 | 10,863,202.93 | 10,863,202.93 | |
2028年度 | 12,192,972.36 | 12,781,459.58 | |
2029年度 | 24,933,393.57 | 25,962,740.25 | |
2030年度 | 48,353,354.87 | 60,663,292.69 | |
2031年度 | 13,200,329.70 | 13,679,441.42 | |
2032年度 | 82,423,040.34 | ||
合计 | 223,415,510.93 | 155,399,354.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3.50%,主要原因一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怀化泰通并入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多,二是其他权益工具海河博弘基金确认的投资利得较多,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 | 32,614,133.52 | 32,614,133.52 | 87,459,187.97 | 87,459,187.97 | ||
预付房屋购置款 | 6,868,400.00 | 6,868,4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预付购买软件款 | 670,358.33 | 670,358.33 | 757,219.91 | 757,219.91 | ||
预付Reach注册费 | 2,521,764.95 | 2,521,764.95 | 1,174,515.56 | 1,174,515.56 | ||
预付购买土地款 | 7,101,592.00 | 7,101,592.00 | ||||
预付商标款 | 109,835.00 | 109,835.00 | 177,501.26 | 177,501.26 | ||
预付股权收购意向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49,886,083.80 | 49,886,083.80 | 104,568,424.70 | 104,568,424.70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前期预付圣卓融办公楼购置款1,000万元,双方经协商解除《认购意向协议》,圣卓融返还预付款,期末公司将上述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详细情况参见本附注七、注释8。山东久日于2022年10月9日与人才公寓承建方无棣县新海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680万元;剩余的6.84万元为湖南久日预付上木(武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职工宿舍设计费。 注2:湖南久日2022年5月与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购置协议,用于生物质锅炉项目的建设,预付土地购置款710.16万元,约定2022年5月交付,截止
2022年12月31日土地已交付,处于整改阶段,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2.29%,主要原因是期初在建项目预付工程款本期结算转销、预付房屋购置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而减少等原因综合所致。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302,000,000.00 | 221,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70,720,000.00 | 221,140,000.00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 | |
抵押+保证借款 | 11,5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646,120.70 | 446,840.68 |
合计 | 493,366,120.70 | 454,086,840.6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说明
类型 | 借款单位 | 担保人(物) |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利率/贴现率(%) | 期末余额 |
信用借款 | 本公司 | 无 | 交通银行 | 2022-9-19 | 2023-9-15 | 3.65 | 4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44,611.11 | ||||||
信用借款 | 本公司 | 无 | 工商银行 | 2022-9-22 | 2023-9-22 | 3.5 | 3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42,777.79 | ||||||
信用借款 | 本公司 | 无 | 工商银行 | 2022-10-13 | 2023-10-12 | 3.5 | 4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2,083.39 | ||||||
保证借款 | 久源技术 | 天津久日 | 花旗银行 | 2022-10-20 | 2023-1-19 | 2.6 | 4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08,000.01 | ||||||
保证借款 | 久源技术 | 天津久日 | 浦发银行 | 2022-12-29 | 2023-12-24 | 3.4 | 1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888.89 | ||||||
保证借款 | 久瑞翔和 | 天津久日 | 渣打银行 | 2022-10-20 | 2023-3-17 | 3.65 | 2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48,027.77 | ||||||
保证借款 | 久瑞翔和 | 天津久日 | 浦发银行 | 2022-12-29 | 2023-12-24 | 3.4 | 1,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88.89 | ||||||
保证借款 | 弘润化工 | 天津久日 | 交通银行 | 2022-6-20 | 2023-6-19 | 3.95 | 1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3,277.77 | ||||||
抵押借款 | 弘润化工 | 弘润化工房产+土地 | 华融湘江银行 | 2022-3-31 | 2023-3-30 | 4.2 | 15,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9,250.00 | ||||||
抵押借款 | 弘润化工 | 弘润化工房产+土地 | 华融湘江银行 | 2022-4-19 | 2023-4-18 | 4.2 | 5,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6,499.97 | ||||||
保证借款 | 弘润化工 | 天津久日 | 光大银行 | 2022-8-23 | 2023-8-22 | 3.95 | 2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4,138.89 | ||||||
保证借款 | 弘润化工 | 天津久日 | 光大银行 | 2022-10-18 | 2023-10-17 | 3.95 | 15,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8,104.17 | ||||||
保证借款 | 弘润化工 | 天津久日 | 光大银行 | 2022-11-7 | 2023-11-6 | 3.95 | 15,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8,104.17 |
保证借款 | 湖南久日 | 天津久日 | 农业银行 | 2022-1-18 | 2023-1-17 | 3.8 | 2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1,111.10 | ||||||
保证借款 | 湖南久日 | 天津久日 | 中国银行 | 2022-3-29 | 2023-3-29 | 3.7 | 2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9,222.71 | ||||||
保证借款 | 湖南久日 | 天津久日 | 中国银行 | 2022-6-29 | 2023-6-29 | 3.3 | 3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8,834.07 | ||||||
信用借款 | 湖南久日、久瑞翔和 | 无 | 招商银行 | 2022-2-23 | 2023-1-20 | 2.3 | 14,270,000.00 |
注1 | |||||||
信用借款 | 湖南久日、天津久日 | 无 | 招商银行 | 2022-3-9 | 2023-1-20 | 2.08 | 16,450,000.00 |
注1 | |||||||
信用借款 | 天津久日、久源技术 | 无 | 招商银行 | 2022-7-6 | 2023-6-29 | 1.7 | 25,000,000.00 |
注2 | |||||||
保证借款 | 天津久日、久源技术 | 天津久日 | 招商银行 | 2022-9-8 | 2023-9-8 | 1.85 | 30,000,000.00 |
注2 | |||||||
保证借款 | 天津久日、久瑞翔和 | 天津久日 | 招商银行 | 2022-10-17 | 2023-9-26 | 1.64 | 40,000,000.00 |
注2 | |||||||
信用借款 | 怀化泰通、天津久日 | 无 | 珠海华润 | 2022-12-1 | 2023-11-18 | 1.69 | 5,000,000.00 |
注3 | |||||||
保证借款 | 久瑞翔和、天津久日 | 天津久日 | 珠海华润 | 2022-12-1 | 2023-11-18 | 1.69 | 5,000,000.00 |
注4 | |||||||
保证借款 | 久源技术、久瑞翔和 | 天津久日 | 华夏银行 | 2022-12-30 | 2023-12-21 | 1.65 | 20,000,000.00 |
注5 | |||||||
保证借款 | 天津久日、久源技术 | 天津久日 | 威海蓝海 | 2022-12-15 | 2023-12-15 | 1.4 | 5,000,000.00 |
注2 | |||||||
保证借款 | 天津久日、久源技术 | 天津久日 | 威海蓝海 | 2022-12-15 | 2023-12-15 | 1.42 | 1,000,000.00 |
注2 | |||||||
合计 | 493,366,120.70 |
注1:湖南久日以久瑞翔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招商银行贴现获得资金,期末票据未到期,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公司将上述业务确认为短期借款。注2:天津久日以久源技术和久瑞翔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招商银行和威海蓝海银行贴现获得资金,期末票据未到期,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公司将上述业务确认为短期借款。注3:怀化泰通以天津久日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珠海华润银行贴现获得资金,期末票据未到期,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公司将上述业务确认为短期借款。注4:久瑞翔和以天津久日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珠海华润银行贴现获得资金,期末票据未到期,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公司将上述业务确认为短期借款。注5:久源技术以久瑞翔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华夏银行贴现获得资金,期末票据未到期,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公司将上述业务确认为短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5,352,035.50 | 49,637,461.39 |
合计 | 65,352,035.50 | 49,637,461.3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1.66%,主要原因是期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较上期末多所致。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81,022,602.57 | 107,720,567.64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84,047,039.41 | 44,796,056.41 |
应付运费 | 5,774,625.31 | 8,995,707.52 |
应付其他采购款 | 9,753,504.27 | 3,922,337.01 |
合计 | 180,597,771.56 | 165,434,668.5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282,559.63 | 纠纷,详见本附注十四(二)/1 |
常州北化智合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682,000.00 | 尚未结算 |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45,579.00 | 尚未结算 |
常州志恒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509,000.00 | 尚未结算 |
复盛易利达(上海)压缩机有限公司 | 460,000.00 | 尚未结算 |
CaffaroIndustrieS.P.A | 454,614.32 | 纠纷,上期法院驳回诉讼双方请求。 |
宜兴市智博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 450,000.00 | 尚未结算 |
西安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5,783,752.9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819,018.54 | 6,960,348.33 |
合计 | 1,819,018.54 | 6,960,348.3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73.87%,主要原因是期末预收暂未发货款项较期初
少所致。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4,446,704.44 | 154,845,480.26 | 160,661,374.39 | 18,630,810.3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892.48 | 11,965,677.06 | 11,997,569.54 | |
三、辞退福利 | 137,450.00 | 137,450.00 | ||
合计 | 24,478,596.92 | 166,948,607.32 | 172,796,393.93 | 18,630,810.3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3,793,641.75 | 132,616,907.73 | 138,138,121.57 | 18,272,427.91 |
二、职工福利费 | 18,674.00 | 7,712,559.03 | 7,731,233.03 | |
三、社会保险费 | 16,672.40 | 7,218,465.22 | 7,235,137.6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513.50 | 6,266,043.44 | 6,279,556.94 | |
工伤保险费 | 3,158.90 | 777,199.23 | 780,358.13 | |
生育保险费 | 175,222.55 | 175,222.55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076.00 | 4,481,586.60 | 4,491,662.6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07,640.29 | 2,815,961.68 | 3,065,219.57 | 358,382.40 |
合计 | 24,446,704.44 | 154,845,480.26 | 160,661,374.39 | 18,630,810.3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598.88 | 11,527,826.38 | 11,558,425.26 | |
2、失业保险费 | 1,293.60 | 437,850.68 | 439,144.28 | |
合计 | 31,892.48 | 11,965,677.06 | 11,997,569.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期末计提的工资和奖金已于2023年1月支付完毕。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957,583.94 | 3,421,378.62 |
企业所得税 | 8,708,543.16 | 7,894,918.02 |
个人所得税 | 294,010.91 | 389,725.1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38,781.11 | 476,091.32 |
房产税 | 153,681.84 | 159,467.68 |
土地使用税 | 348,349.93 | 447,095.81 |
教育费附加 | 291,896.70 | 111,348.4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94,597.84 | 74,232.33 |
其他 | 713,147.39 | 122,909.38 |
合计 | 21,500,592.82 | 13,097,166.84 |
其他说明: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4.16%,主要系山东久日、常州久日因满足缓缴政策,对期末增值税延缓缴纳,故期末应交增值税余额大幅增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9,250.00 | 6,750.00 |
其他应付款 | 5,273,131.35 | 9,791,022.13 |
合计 | 5,282,381.35 | 9,797,772.13 |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9,250.00 | 6,750.00 |
合计 | 9,250.00 | 6,75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公司经多次尝试仍未能与股东取得联系,故应付股利期末挂账未付。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391,285.00 | 952,285.00 |
代收、代付款 | 987,060.01 | 722,623.09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2,688,188.61 | 3,080,290.00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1,197,849.73 |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5,000,000.00 | |
其他 | 8,748.00 | 35,824.04 |
合计 | 5,273,131.35 | 9,791,022.1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6.14%,主要原因系上期并购科利生物、晶虹生物股权转让款尾款500万元本期支付所致。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8,852,081.03 | 5,113,083.3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02,613.35 | 2,211,992.89 |
合计 | 61,254,694.38 | 7,325,076.22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36.23%,主要原因是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上年多所致。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暂时性负债 | 537,617.97 | 1,113,706.32 |
待转销项税 | 180,375.27 | 291,601.05 |
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 | 82 025 599.34 | 90,867,118.23 |
合计 | 82,743,592.58 | 92,272,425.6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采用购销合同形式进行的委托加工业务以净额法列示,销售材料不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将已开票未购回的材料销售毛利作为暂未实现的收益,在其他流动负债列示。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8,450,000.00 | 30,150,000.00 |
保证借款 | 54,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55,050,000.00 | 58,35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224,280,000.00 | 40,052,555.56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472,081.03 | 113,083.3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8,852,081.03 | -5,113,083.33 |
合计 | 303,400,000.00 | 123,552,555.56 |
长期借款说明:
类型 | 借款单位 | 担保人(物) |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利率/贴现率(%) | 期末余额 | 一年内到期部分 |
质押借款 | 本公司 | 天津久日对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2021-6-22 | 2027-5-25 | 4.60% | 28,450,000.00 | 2,55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9,988.53 | 39,988.53 | ||||||
信用借款 | 本公司 | 无 | 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 | 2021-7-7 | 2028-5-25 | 4.60% | 16,515,000.00 | 1,485,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3,212.75 | 23,212.75 | ||||||
信用借款 | 本公司 | 无 | 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 | 2021-8-4 | 2028-5-25 | 4.60% | 14,280,000.00 | 1,38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0,071.33 | 20,071.33 | ||||||
信用借款 | 本公司 | 无 | 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 | 2021-10-11 | 2028-5-25 | 4.60% | 24,255,000.00 | 2,085,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4,091.75 | 34,091.75 | ||||||
抵押+保证 | 内蒙古久日 | 内蒙古久日房产土地房产抵押、天津久日最高额保证 | 工商银行赤峰林西支行 | 2021-11-19 | 2026-7-2 | 4.15% | 38,338,461.54 | 6,646,154.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50,173.79 | 50,173.79 | ||||||
抵押+保证 | 内蒙古久日 | 内蒙古久日房产土地房产抵押、天津久日最高额保证 | 工商银行赤峰林西支行 | 2022-1-1 | 2026-7-2 | 4.10% | 21,149,230.77 | 3,666,32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7,678.13 | 27,678.13 | ||||||
抵押+保证 | 内蒙古久日 | 内蒙古久日房产土地房产抵押、天津久日最高额保证 | 工商银行赤峰林西支行 | 2022-1-1 | 2026-7-2 | 4.10% | 35,400,000.00 | 6,136,758.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46,328.21 | 46,328.21 | ||||||
抵押+保证 | 内蒙古久日 | 内蒙古久日房产土地房产抵押、天津久日最高额保证 | 工商银行赤峰林西支行 | 2022-4-15 | 2026-7-2 | 4.10% | 32,261,538.46 | 5,592,69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42,220.88 | 42,220.88 |
抵押+保证 | 内蒙古久日 | 内蒙古久日房产土地房产抵押、天津久日最高额保证 | 工商银行赤峰林西支行 | 2022-4-19 | 2026-7-2 | 4.10% | 54,000,000.00 | 9,361,155.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70,670.15 | 70,670.15 | ||||||
抵押+保证 | 内蒙古久日 | 内蒙古久日房产土地房产抵押、天津久日最高额保证 | 工商银行赤峰林西支行 | 2022-7-11 | 2026-7-2 | 4.10% | 16,130,769.23 | 2,796,345.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1,110.44 | 21,110.44 | ||||||
抵押+保证 | 内蒙古久日 | 内蒙古久日房产土地房产抵押、天津久日最高额保证 | 工商银行赤峰林西支行 | 2022-7-15 | 2026-7-2 | 4.10% | 27,000,000.00 | 4,680,578.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5,335.07 | 35,335.07 | ||||||
保证借款 | 湖南久日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2-3-25 | 2027-3-24 | 4.08% | 54,000,000.00 | 12,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61,200.00 | 61,200.00 | ||||||
合计 | 362,252,081.03 | 58,852,081.03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45.56%,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到期 | 2,475,708.37 | 2,404,496.93 |
1-2年到期 | 666,378.44 | 2,592,848.97 |
2-3年到期 | 29,519.43 | 179,979.21 |
3年以上到期 | 376,150.01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82,074.07 | -243,420.8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02,613.35 | -2,211,992.89 |
合计 | 686,918.82 | 3,098,061.36 |
其他说明:
1.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61,346.80元。
2.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77.83%,主要原因是长期租赁到期付款减少所致。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5,700,000.00 | |
专项应付款 | 339,730.03 | 391,717.75 |
合计 | 339,730.03 | 36,091,717.75 |
注:上表中长期应付款指扣除专项应付款后的长期应付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99.06%,主要原因是弘润化工偿还非金融机构长期借款3,570万元所致。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 注 | 35,7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合计 | 35,7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弘润化工向其股东的控股企业湖南海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借款3,570万元,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和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借款年利率4.75%,到期日一次还本,按月结息,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资金 | 390,601.55 | 51,987.72 | 338,613.83 | 注1 | |
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建经费 | 1,116.20 | 1,116.20 | 注2 | ||
合计 | 391,717.75 | 51,987.72 | 339,730.03 | /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2017年收到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资金100万元,该笔资金指定由公司代为管理并专项用于赵国锋的培训及研究支出。
注2:公司于2019年12月收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
2019年非公党建经费及新建党组织启动经费3,000元,该笔资金指定由公司代为管理并专项用于非公党建经费及新建党组织活动支出。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税收滞纳金 | 514,555.97 | ||
合计 | 514,555.9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并入怀化泰通预计负债所致。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9,766,907.31 | 800,000.00 | 761,607.96 | 19,805,299.35 | 详见表1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1,333,333.33 | 666,666.72 | 666,666.61 | 详见表1 | |
合计 | 21,100,240.64 | 800,000.00 | 1,428,274.68 | 20,471,965.96 | / |
1. 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项目土地补偿及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款 | 4,471,983.48 | 106,899.96 | 4,365,083.52 | 与资产相关 | |
常州市实施“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及专项设备购置补助 | 583,999.75 | 145,999.92 | 437,999.83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四季度“135”工程奖补资金 | 626,666.32 | 40,000.08 | 586,666.24 | 与资产相关 |
2017年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949,864.98 | 156,142.20 | 793,722.78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第二季度135工程建设资金-标准厂房补助 | 171,689.56 | 10,958.88 | 160,730.68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174,999.95 | 20,000.04 | 154,999.91 | 与资产相关 | |
林西县财政局支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基金 | 12,787,703.27 | 268,273.56 | 12,519,429.71 | 与资产相关 | |
湖南省财政厅、科学技术厅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 1,333,333.33 | 666,666.72 | 666,666.61 | 与收益相关 | |
湖南省工信厅拨付2022年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注1 | 400,000.00 | 6,666.66 | 393,333.34 | 与资产相关 | |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拨付2021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注2 | 400,000.00 | 6,666.66 | 393,333.3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1,100,240.64 | 800,000.00 | 1,428,274.68 | 20,471,965.96 |
注1: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拨付湖南久日2022年湖南省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转型升级类项目)40万元,对湖南久日H3酮连续精馏及117母液回收技改项目进行补助。
注2: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拨付2021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0万元,对湖南久日电改气节能改造及VOCs深度治理项目进行补助。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其他说明:
股本变动情况说明:本报告期股本未发生变动。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40,745,213.36 | 1,012,980.25 | 2,041,758,193.61 | |
合计 | 2,040,745,213.36 | 1,012,980.25 | 2,041,758,193.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天津汉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汉匠)对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半导体)认缴出资1,000万元,认缴后天津汉匠对久日半导体持股比例为14.2857%,增资日久日半导体未分配利润为-7,088,735.16元,公司将累计应确认的投资账面价值与享有的久日半导体净资产份额的差额1,012,980.25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 | 127,669,277.45 | 127,669,277.45 | ||
合计 | 127,669,277.45 | 127,669,277.4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68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21 年 5 月 22 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821,248股(2021年度回购1,065,097股),占公司总股本111,226,800股的比例为2.54%。全部回购股份中,回购最高价格48.60元/股,回购最低
价格39.412元/股,回购均价45.2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27,669,277.45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411,764.66 | -7,307,556.60 | -1,096,133.49 | -6,211,423.11 | 34,200,341.55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8,404.46 | -362,828.78 | -54,424.32 | -308,404.4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0,103,360.20 | -6,944,727.82 | -1,041,709.17 | -5,903,018.65 | 34,200,341.55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06,599.99 | 1,771,384.85 | 1,771,384.85 | -1,135,215.1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06,599.99 | 1,771,384.85 | 1,771,384.85 | -1,135,215.1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7,505,164.67 | -5,536,171.75 | -1,096,133.49 | -4,440,038.26 | 33,065,126.4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人民币汇率变动导致境外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其他权益工具海河博弘基金本期获利减少,本公司按出资份额确认投资利得较多等原因综合所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809,859.25 | 19,187,001.40 | 16,388,569.37 | 8,608,291.28 |
合计 | 5,809,859.25 | 19,187,001.40 | 16,388,569.37 | 8,608,291.2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山东久日、常州久日、湖南久日、内蒙古久日、弘润化工、怀化泰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根据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部和应急部印发的财资〔2022〕13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并专项使用安全生产费。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5,613,400.00 | 55,613,400.00 | ||
合计 | 55,613,400.00 | 55,613,4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10,556,753.11 | 493,118,981.9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10,556,753.11 | 493,118,981.9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3,347,271.78 | 165,657,630.4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277,916.06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4,202,776.00 | 37,941,943.2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99,701,248.89 | 610,556,753.11 |
未分配利润其他说明:
2022年6月1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现金分配股利人民币54,202,776.00元。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08,514,308.59 | 1,147,705,216.99 | 1,252,096,211.03 | 907,195,800.77 |
其他业务 | 2,444,243.15 | 1,126,070.23 | 362,944.21 | 362,944.21 |
合计 | 1,410,958,551.74 | 1,148,831,287.22 | 1,252,459,155.24 | 907,558,744.9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光引发剂 | 1,130,787,879.00 | 1,130,787,879.00 |
单体 | 22,646,811.45 | 22,646,811.45 |
精细化学品 | 240,104,486.23 | 240,104,486.23 |
其他 | 14,975,131.91 | 14,975,131.91 |
其他业务收入 | 2,444,243.15 | 2,444,243.15 |
合计 | 1,410,958,551.74 | 1,410,958,551.7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402,112,850.75 | 402,112,850.75 |
华南地区 | 229,248,534.96 | 229,248,534.96 |
华中地区 | 106,507,789.50 | 106,507,789.50 |
华北地区 | 39,629,400.24 | 39,629,400.24 |
西南地区 | 3,866,590.20 | 3,866,590.20 |
内销其他区域 | 9,526,601.75 | 9,526,601.75 |
出口 | 617,622,541.19 | 617,622,541.19 |
其他业务收入 | 2,444,243.15 | 2,444,243.15 |
合计 | 1,410,958,551.74 | 1,410,958,551.7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21,620.85 | 2,687,384.64 |
教育费附加 | 1,165,809.16 | 1,270,543.5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77,206.11 | 847,029.03 |
房产税 | 2,340,247.46 | 1,480,885.28 |
土地使用税 | 3,040,288.26 | 2,670,559.81 |
印花税 | 1,556,327.74 | 959,318.15 |
其他 | 409,801.53 | 375,461.74 |
合计 | 11,811,301.11 | 10,291,182.2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769,018.27 | 10,664,037.27 |
业务招待费 | 239,157.94 | 408,602.25 |
租赁费 | 1,122,770.50 | 1,591,881.94 |
交通差旅费 | 315,455.30 | 370,747.57 |
广告宣传费 | 36,869.15 | 192,076.46 |
运杂费 | 322,242.40 | 326,779.91 |
保险费 | 818,208.75 | 716,719.19 |
REACH注册费摊销 | 1,169,673.13 | 1,138,140.2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477,867.29 | 1,477,867.24 |
佣金 | 4,086,208.45 | 737,287.68 |
咨询服务费 | 5,903,216.61 | 5,640,451.37 |
包装费 | 359,582.74 | 534,182.35 |
办公费 | 182,967.04 | 100,464.21 |
其他 | 243,288.29 | 141,564.81 |
合计 | 27,046,525.86 | 24,040,802.4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7,194,300.32 | 37,475,826.59 |
办公费 | 2,911,642.12 | 2,813,822.01 |
交通差旅费 | 2,848,142.07 | 2,640,056.18 |
业务招待费 | 4,821,375.91 | 3,559,911.76 |
修理费 | 977,893.43 | 1,996,447.60 |
折旧费 | 8,473,605.35 | 5,999,816.10 |
无形资产摊销 | 8,445,068.00 | 4,871,651.20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4,728,413.84 | 5,699,340.89 |
其他 | 2,452,206.65 | 1,532,902.63 |
合计 | 72,852,647.69 | 66,589,774.9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282,835.39 | 32,275,963.44 |
物料投入 | 33,353,767.53 | 32,796,436.39 |
折旧摊销 | 4,059,767.34 | 2,196,642.16 |
技术服务与开发费 | 8,016,751.31 | 2,718,664.62 |
其他 | 810,974.92 | 775,973.05 |
合计 | 84,524,096.49 | 70,763,679.6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2,184,526.64 | 16,869,984.23 |
减:利息收入 | -5,161,111.70 | -2,830,760.40 |
汇兑损益 | -12,641,560.05 | 5,137,646.80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1,182,307.77 | 623,874.11 |
合计 | 5,564,162.67 | 19,800,744.74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71.90%,主要原因是本期美元汇率上涨,汇兑收益较多;投资于通知存款的资金规模较大,相应获得的利息收入较多;本期借款比上期多,利息支出增加等原因综合导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142,268.52 | 9,776,262.5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30,272.03 | 207,669.60 |
合计 | 5,272,540.55 | 9,983,932.12 |
其他说明: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摊销 | 1,428,274.68 | 1,358,964.48 | ||
天津市科技局拨付天津市科技计划结转项目资金 | 4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商务局拨付2022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补助 | 32,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商务委员会拨付2021年资信费和限额管理费补贴 | 5,75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科技局拨付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兑现补贴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拨付智慧安全型提升项目奖补资金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人社局拨付2021年下半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和岗位补贴 | 9,771.05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统计局拨付2021年度成本费用核算企业奖励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市监局拨付2020年滨州市专利奖励资金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拨付2022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发改局拨付县级人才建设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州市人社局拨付失业保险返还资金 | 1,499.40 | 与收益相关 | ||
广州市人社局拨付留工培训补助 | 4,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常州市人社局拨付稳岗补贴 | 54,929.00 | 与收益相关 | ||
常州市人社局拨付留工培训补助 | 6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湖南省工信厅拨付201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怀化市洪江管委会拨付人才引进补贴 | 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湖南省科技厅拨付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 286,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补贴 | 63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专利授权奖补资金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岳阳市云溪区人社局拨付稳岗补贴 | 17,282.43 | 与收益相关 | ||
岳阳市云溪区科信局拨付2021年研发奖补资金 | 300,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岳阳市财政局拨付外经贸发展专项奖补资金 | 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岳阳市云溪区人社局拨付社保补贴 | 17,184.79 | 与收益相关 | ||
岳阳市云溪区科信局拨付2022年研发奖补资金 | 162,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岳阳市云溪区人社局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湖南省人社厅拨付社会保险补贴 | 43,025.60 | 与收益相关 | ||
怀化市洪江区管委会拨付稳岗补贴 | 28,876.05 | 与收益相关 | ||
据财税2019-22号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增值税 | 20,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商务委员会拨付2021年保费补贴 | 367,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内蒙古人社厅拨付留工培训补助 | 10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内蒙古人社厅拨付扩岗补贴 | 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邳州人社局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 4,199.28 | 与收益相关 | ||
邳州市监局拨付知识产权专项奖补 | 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邳州人社局拨付大学生招引补贴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 12,000.00 | 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北辰区商务局外贸监测扶持资金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补贴 | 2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第二批拟享受以工代训补贴 | 39,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奖励金 | 32,245.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重点项目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财政局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经费 | 322,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 | 385,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兑现补贴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北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补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援企稳岗失业保险返还 | 129,914.71 | 42,712.42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补助 | 28,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培训补贴 | 2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企业研究发展县级补助 | 154,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市级企业研发补助资金 | 51,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名品牌县级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市级人才载体补助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滨州市科技创新券补贴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公共和人才服务中心稳岗返还 | 22,904.3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公司退社保失业金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力资源部参加以工代训的待岗职工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 10,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校科研所研发奖补资金及 | 399,600.00 | 与收益相关 |
第二批企业研发奖补资金 | ||||
怀化市洪江区商务局2019年投资创业奖 | 3,282,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洪江区财政局专项资金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1,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怀化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用电补贴 | 124,200.40 | 与收益相关 | ||
怀化市洪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稳岗补贴 | 121,164.56 | 40,655.74 | 与收益相关 | |
洪江区财政局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专精特新 | 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怀化市洪江区商务局2019年外贸进出口奖洪区招商2021-1号 | 158,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怀化市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企业奖励金 | 176,120.00 | 与收益相关 | ||
怀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创客中国”湖南省怀化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二等奖奖金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失业返款 | 22,986.97 | 544.54 | 与收益相关 | |
邳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以工代训资金 | 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邳州市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款 | 8,810.00 | 545.64 | 与收益相关 | |
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资助 | 47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142,268.52 | 9,776,262.52 |
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47.19%,主要原因是本期获得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少所致。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814,720.31 | 3,038,524.5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08,014.17 | 1,359,610.15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99,264.50 |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1,040,618.60 | 30,456,532.5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 | 316,800.00 | 96,268.70 |
套期无效部分确认当期损益 | 13,400.00 | |
合计 | 31,679,417.58 | 34,964,335.8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28,428.05 | 13,837,089.85 |
合计 | 10,328,428.05 | 13,837,089.85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813,527.94 | -4,857,955.53 |
合计 | 3,813,527.94 | -4,857,955.53 |
其他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变动178.50%,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减少,相应需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减少所致。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905,790.78 | -3,957,033.69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768,280.94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29,010,813.01 | |
合计 | -46,684,884.73 | -3,957,033.69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变动1, 079.79%,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及存货跌价损失较大所致。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98,699.09 | 8,979.51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895,936.31 | |
合计 | 1,497,237.22 | 8,979.51 |
其他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16,573.93%,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获得的处置收益较多,上期处置固定资产规模较小等原因综合所致。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550,000.00 | ||
违约赔偿收入 | 79,529.53 | 64,287.54 | 79,529.53 |
久悬未决收入 | 898,405.95 | 898,405.95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益 | 25,735.78 | ||
其他 | 3,399.59 | 132,443.10 | 3,399.59 |
合计 | 981,335.07 | 772,466.42 | 981,335.07 |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循环化改造资金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重新认定高企市级奖励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首次认定高企县级奖励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无棣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出库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5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941,476.90 | 5,733,230.10 | 1,941,476.90 |
对外捐赠 | 5,743,958.00 | 4,225,867.00 | 5,743,958.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注1 | 2,174,426.76 | 241,796.91 | 2,174,426.76 |
其他 | 290,712.63 | 96,643.85 | 290,712.63 |
合计 | 10,150,574.29 | 10,297,537.86 | 10,150,574.29 |
其他说明:
注1:2022年9月1日,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向常州久日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计税基数错误,要求常州久日补缴上述交易相关税金1,977,870.63元、滞纳金1,964,345.80元,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十六/7/(2).重大诉讼。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052,804.55 | 33,516,982.5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95,148.21 | -4,759,351.23 |
合计 | 14,057,656.34 | 28,757,631.3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7,065,558.0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559,833.7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245,462.8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2,384.7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11,949.7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745,591.4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247,897.1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抵减所得税 | -8,573,133.29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抵减所得税 | -80,382.95 |
税率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230,764.29 |
所得税费用 | 14,057,656.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1.12%,主要原因是本期税前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5,130,948.70 | 2,815,511.79 |
备用金 | 434,749.68 | 849,593.60 |
押金/保证金 | 673,185.32 | 1,875,980.20 |
往来款 | 1,203,345.99 | 1,189,384.47 |
政府补助 | 4,546,361.29 | 24,075,173.68 |
个税手续费 | 130,272.03 | 219,467.30 |
其他 | 134,464.36 | 500,594.83 |
合计 | 12,253,327.37 | 31,525,705.8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用金 | 863,032.99 | 946,305.08 |
押金/保证金 | 787,968.70 | 1,174,947.16 |
往来款 | 590,000.00 | 2,500,846.76 |
经营费用付现 | 43,275,398.81 | 30,490,633.18 |
手续费 | 517,798.51 | 623,874.11 |
捐赠支出 | 3,743,958.00 | 4,225,867.00 |
罚款滞纳金 | 2,090,548.70 | 241,796.91 |
其他 | 973,498.42 | 661,248.39 |
合计 | 52,842,204.13 | 40,865,518.5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并购意向金 | 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货币资金解除受限 | 8,161,881.71 | 4,008,301.85 |
中登公司备付金退回 | 1,410,624.00 | 2,097,441.03 |
中登公司退回自然人股东分红个税 | 2,606,273.84 | 1,275,993.44 |
合计 | 12,178,779.55 | 7,381,736.3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货币资金受限 | 12,297,571.17 | 3,332,393.16 |
支付中登公司备付金 | 1,410,624.00 | 2,532,059.17 |
中登公司退回自然人股东个税 | 2,605,802.23 | 841,375.30 |
支付股份回购款 | 47,667,939.89 | |
租赁负债租金 | 2,478,046.72 | 1,642,335.64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20,016,249.63 | |
合计 | 38,808,293.75 | 56,016,103.1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3,007,901.75 | 165,110,871.5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6,684,884.73 | 3,957,033.69 |
信用减值损失 | -3,813,527.94 | 4,857,955.5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0,299,162.31 | 61,603,618.0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284,798.89 | 1,746,844.44 |
无形资产摊销 | 8,445,068.00 | 4,871,651.2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763,049.68 | 5,337,100.2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97,237.22 | -8,979.5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41,476.90 | 5,733,230.1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328,428.05 | -13,837,089.8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184,526.64 | 16,869,984.2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679,417.58 | -34,964,335.8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0,093.04 | -3,131,040.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85,055.17 | -1,628,311.1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600,661.72 | -131,696,410.3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5,299,894.69 | -130,004,199.0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9,512,160.07 | 119,588,080.80 |
其他 | -1,426,504.67 | -1,358,964.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57,678.13 | 73,047,039.4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37,250,497.48 | 347,753,339.2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47,753,339.25 | 132,881,634.2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497,158.23 | 214,871,704.9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89,0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62,120.58 |
其中: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62,120.58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000,000.00 |
其中:大晶信息支付科利生物、晶弘生物股权转让款尾款 | 5,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93,837,879.42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37,250,497.48 | 347,753,339.25 |
其中:库存现金 | 60,061.6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37,204,897.48 | 347,659,957.5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5,600.00 | 33,320.06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7,250,497.48 | 347,753,339.2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天津久日 | 8,000.00 | 注1 |
其他货币资金-久瑞翔和 | 1,200.00 | 注1 |
其他货币资金-内蒙古久日 | 1,800.00 | 注1 |
银行存款-大晶新材 | 199,098.28 | 注2 |
银行存款-大晶信息 | 7,190,565.61 | 注2 |
银行存款-科利生物 | 67,418.73 | 注2 |
固定资产-弘润化工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9,759,458.14 | 注3 |
无形资产-弘润化工土地使用权 | 28,112,687.06 | 注3 |
固定资产-内蒙古久日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140,008,394.87 | 注4 |
在建工程-内蒙古久日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32,064,814.49 | 注4 |
无形资产-内蒙古久日土地使用权 | 12,575,410.66 | 注4 |
合计 | 229,988,847.84 | / |
其他说明:
注1: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红桥支行银行账户中因ETC业务保证金8,000.00元、久瑞翔和在中国银行天津高新支行银行账户中因ETC业务保证金1,200.00元,内蒙古久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西支行银行账户中因ETC业务保证金1,800.00元。
注2:期末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共5个账户因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纠纷被法院冻结,账户余额7,457,082.62元,诉讼案件的详细情况参见本附注十一(二)/1。
注3:弘润化工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为其在华融湘江银行的银行借款作抵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原值为30,901,547.75元,净值为28,112,687.06元。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原值14,728,157.46元,净值9,759,458.14元。
注4:内蒙古久日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为其在中国工商银行林西支行的银行借款作抵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原值13,449,637元,净值12,575,410.66元,生产用房屋建筑物部分转固,期末被抵押房屋建筑物原值141,738,341.46元,净值140,008,394.87元,在建工程建筑物余额为32,064,814.49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6,624,323.00 |
其中:美元 | 2,194,091.03 | 6.9646 | 15,280,966.39 |
欧元 | 84,887.56 | 7.4229 | 630,111.87 |
港币 | 798,438.08 | 0.8933 | 713,244.74 |
应收账款 | - | - | 66,443,232.84 |
其中:美元 | 9,061,353.54 | 6.9646 | 63,108,702.86 |
欧元 | 449,222.00 | 7.4229 | 3,334,529.98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245,697.99 | ||
其中:欧元 | 33,100.00 | 7.4229 | 245,697.99 |
应付账款 | 6,333,425.77 | ||
其中:美元 | 806,036.02 | 6.9646 | 5,613,718.46 |
欧元 | 96,957.70 | 7.4229 | 719,707.31 |
港元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之子公司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在香港,采购与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计价,故选用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2)报告期内记账本位币未发生变化。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公司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久源技术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久源技术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超过5,000.00万美元(含5,000.00万美元)。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源技术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久源技术拟继续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超过5,000.00万美元(含5,000.00万美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度,久源技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金额400万美元,将其指定为现金流量的套期工具,并与外币银行存款形成套保。套期保值后,上述套期工具和被套项目将因美元汇率波动形成金额相等、方向相反的变动,不再因汇率变动形成重大汇率损失。2021年度,久源技术套期保值金额为50万美元。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800,000.00 | 递延收益 | 1,428,274.68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3,713,993.84 | 其他收益 | 3,713,993.84 |
合计 | 4,513,993.84 | 5,142,268.5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30日 | 89,000,000.00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22年4月30日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35,605,861.35 | -3,750,496.07 |
其他说明:
注1:2022年4月21日,湖南久日与储晓建、赵波、周清和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湖南久日以8,900.00万元收购储晓建、赵波、周清所持有的怀化泰通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湖南久日持有怀化泰通100%股权。截止2022年4月27日,湖南久日已累计支付并购对价6,792.60万元。2022年4月26日,怀化泰通完成并购工商变更,湖南久日对怀化泰通完成控制,故湖南久日将2022年4月30日确定为购买日。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对价 | 89,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68,984,287.87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0,015,712.13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
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162,120.58 | 162,120.58 |
应收账款 | 7,781,277.00 | 7,781,277.00 |
应收款项融资 | 2,450,000.00 | 2,450,000.00 |
预付款项 | 452,170.59 | 452,170.59 |
其他应收款 | 910,266.10 | 910,266.10 |
存货 | 2,057,859.35 | 2,057,859.35 |
固定资产 | 61,104,301.37 | 56,287,904.94 |
无形资产 | 22,171,555.42 | 9,128,498.6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6,784.56 | 822,618.60 |
减:短期借款 | 10,027,944.04 | 10,027,944.04 |
应付账款 | 2,885,099.62 | 2,885,099.62 |
合同负债 | 7,973.58 | 7,973.58 |
应付职工薪酬 | 759,720.65 | 759,720.65 |
应交税费 | 3,550,872.08 | 3,550,872.08 |
其他流动负债 | 1,036.56 | 1,036.56 |
预计负债 | 410,702.79 | 410,702.79 |
递延收益 | 4,172,226.8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654,288.53 | 5,443,411.63 |
减:专项储备 | 2,004,409.25 | 2,004,409.25 |
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 | 68,984,287.87 | 50,789,318.77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于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的浙联评报字[2022]第172号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示的基准日为2022年1月31日的怀化泰通的资产、负债评估增值情况,持续调整至购买日,以此作为购买日怀化泰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
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无棣 | 山东无棣 | 生产 | 100 | 新设 | |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贸易 | 100 | 新设 |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怀化 | 湖南怀化 | 生产 | 100 | 新设 |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常州金坛 | 常州金坛 | 生产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 | |
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研发、贸易 | 100 | 新设 |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 | 新设 |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山东东营 | 山东东营 | 生产 | 100 | 新设 |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林西县 | 内蒙古林西县 | 生产 | 100 | 新设 |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研发、贸易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 |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研发、贸易 | 8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 | |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 | 山东淄博 | 生产、研发、贸易 | 100 | 新设 | |
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生产、研发、贸易 | 85.7143 | 新设 | |
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怀化 | 湖南怀化 | 生产、研发、贸易 | 100 | 新设 | |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岳阳 | 湖南岳阳 | 生产、研发、贸易 | 5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 | |
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研发、贸易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 |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研发、贸易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
公司 | 并购 | |||||
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怀化 | 湖南怀化 | 生产、研发、贸易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69,123,558.25 | 122,444,752.9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814,720.31 | 3,038,524.50 |
--其他综合收益 | -362,828.78 | 362,828.78 |
--综合收益总额 | 8,451,891.53 | 3,401,353.28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二/(五)/4所载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134,051,022.90 | |
应收账款 | 204,214,566.76 | 15,256,289.37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34,873.82 | |
其他应收款 | 22,593,494.33 | 8,840,733.29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款项) | 2,063,934.43 | 511,052.33 |
合计 | 376,757,892.24 | 24,608,074.99 |
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100,208.45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二/(五)/4。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公司的主要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公司应收账款总额
12.48% (2021年:30.23%) 。
2.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164,210.13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95,285.20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493,366,120.70 | 493,366,120.70 | ||
应付票据 | 65,352,035.50 | 65,352,035.50 | ||
应付账款 | 180,597,771.56 | 180,597,771.56 | ||
其他应付款 | 5,282,381.35 | 5,282,381.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1,254,694.38 | 61,254,694.38 | ||
长期借款 | 303,400,000.00 | 303,4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339,730.03 | 339,730.03 | ||
非衍生金融负债小计 | 805,853,003.49 | 303,739,730.03 | 1,109,592,733.52 | |
合计 | 805,853,003.49 | 303,739,730.03 | 1,109,592,733.52 |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港元及日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签署的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情况如下:2022年度久源技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金额400万美元,并将其指定为美元银行存款的套期工
具。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港元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280,966.39 | 630,111.87 | 713,244.74 | 16,624,323.00 |
应收账款 | 63,108,702.86 | 3,334,529.98 | 66,443,232.84 | |
其他应收款 | 245,697.99 | 245,697.99 | ||
小计 | 78,389,669.25 | 4,210,339.84 | 713,244.74 | 83,313,253.83 |
外币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5,613,718.46 | 719,707.31 | 6,333,425.77 | |
小计 | 5,613,718.46 | 719,707.31 | 6,333,425.77 |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对于公司各类美元、欧元及港元金融资产和美元、欧元及港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及港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7,734,494.92元(2021年度约15,756,770.06元)。
2.利率风险
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307,780,000.00元,详见附注七、注释45。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1,195,925.00元(2021年度,公司承担的均为固定利率的银行借款,公司管理层认为,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不存在利率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影响)。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7,630,741.62 | 627,630,741.62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 | 627,630,741.62 | 627,630,741.62 |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627,630,741.62 | 627,630,741.62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9,935,695.93 | 69,935,695.9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34,873.82 | 13,834,873.8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627,630,741.62 | 83,770,569.75 | 711,401,311.37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期末以银行理财产品预计收益率测算预计收益,连同本金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期末持有的、预计用于背书或贴现、且票据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的15银行的应收票据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该等应收票据均为于一年内到期的无息票据,故将其票面价值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权益工具投资以期末对被投资方拥有的净资产份额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
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
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注释17。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 |
天津中福泰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领苯三酚 | 399,778.75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咨询费 | 247,524.75 | |||
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二苯基、对异丙基苯硫酚、OMBB等 | 71,683,799.60 | |||
天津市天骄辐射固化材料有限公司 | PTX、加工费 | 816,848.13 | |||
山东中福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机配件 | 880,973.44 | |||
天津中福泰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94,339.62 | |||
合计 | 73,875,739.54 | 247,524.7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苯甲酸 | 1,185,176.99 | |
天津市天骄辐射固化材料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 | 1,628.32 | |
合计 | 1,186,805.3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久瑞翔和 | 6,785.00 | 2021/11/19 | 2023/09/26 | 否 |
久瑞翔和 | 5,000.00 | 2020/03/12 | 2027/11/17 | 否 |
久瑞翔和 | 5,000.00 | 2022/02/16 | 2023/02/15 | 否 |
湖南久日 | 11,000.00 | 2022/03/08 | 2027/12/31 | 否 |
湖南久日 | 5,400.00 | 2021/11/09 | 2026/11/08 | 否 |
湖南久日 | 6,000.00 | 2022/03/25 | 2027/03/25 | 否 |
内蒙古久日 | 29,800.00 | 2021/06/29 | 2026/12/31 | 否 |
久源技术 | 5,223.45 | 2022/05/05 | 2023/05/05 | 否 |
久源技术 | 3,000.00 | 2022/06/29 | 2023/06/23 | 否 |
弘润化工 | 1,000.00 | 2022/06/20 | 2023/06/19 | 否 |
弘润化工 | 5,000.00 | 2022/08/23 | 2023/08/22 | 否 |
久瑞翔和 | 5,000.00 | 2022/12/15 | 2023/12/15 | 否 |
久源技术 | 4,000.00 | 2022/12/15 | 2023/12/15 | 否 |
久瑞翔和 | 5,000.00 | 2022/12/16 | 2023/12/12 | 否 |
久源技术 | 3,000.00 | 2022/12/16 | 2023/12/12 | 否 |
久瑞翔和 | 8,000.00 | 2021/10/13 | 2022/10/12 | 是 |
合计 | 108,208.45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70.76 | 817.0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25日,公司与海河博弘基金、陈永胜、解敏雨、陈旺桥、深圳市大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徐令彦、魏春木、李中秋、深圳市前海淏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大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殷彩雷、瑞武基金、嘉兴丹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津南海河智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普兰纳米共同签署了《关于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和《关于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海河博弘基金拟以1,000.00万元人民币认缴普兰纳米拟新增的注册资本22.39625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放弃前述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普兰纳米的3.2258%股权将减少至3.1579%。普兰纳米股东之一解敏雨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解敏雨先生同时担任普兰纳米董事;普兰纳米股东之一瑞武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解敏雨先生、瑞武基金、普兰纳米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6月,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兰纳米)及其股东深圳市大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一创投)出具的《股权转让通知书》,大一创投拟向解敏雨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普兰纳米0.11%股权(对应1.119813万元出资额),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考虑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及整体发展规划,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39,250.00 | 16,962.50 | ||
合计 | 339,250.00 | 16,962.5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 |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405,357.35 | |
应付账款 | 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9,550.00 | |
合计 | 9,674,907.35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部分抵押或质押资产情况详见附注七、注释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起诉常州久日案件
2020年7月8日,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以下简称原告)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州久日(以下简称被告一)、常州钛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现常州循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提起公益民事诉讼。请求:①依法判令二被告清除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朱林大街8号被污染土地上的超标污染物,消除被污染土地周边土壤地表、河流及地下水被污染风险,使土地恢复到被污染前的土地功能或承担上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和监测、监管等费用;②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被污染土地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具体损失数额经鉴定机构评估后确定);③依法判令二被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④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律师费以及原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等);
⑤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年6月23日,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庭前诉辩和举证,常州久日的主要辩护意见为:原告证据中的调查报告的合法性存疑、污染与被告一生产活动无因果关系、常州久
日生产经营期间未有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违法行为、污染地块还有其他经营方可能实施污染行为。
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处于一审阶段,尚未确定开庭时间。根据上述纠纷的相关事实,并结合公司诉讼代理律师的法律意见,公司认为上述涉案地块是否存在当地环保部门认定的环境违规行为、以及在该地块经营过的企业谁是实际污染行为人均尚无法确定,诉讼案件的结果不确定性较大,故期末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2)南通长城起诉大晶新材料、晶弘生物、科利生物、大晶信息
2022年3月,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长城)在邳州市人民法院对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晶弘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大晶四家公司)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请求:①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735.5247万元。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25.1213万元。③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对工程优先权。④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该项诉讼所涉及的事项,产生于公司并购大晶四家公司之前。并购前,大晶四家公司已根据与南通长城的初步估算结果确认工程应付款1,476.81万元、补偿南通长城停工期间损失258.72万元,合计1,735.52万元。本次诉讼中,南通长城请求支付上述工程款、补偿款以及相应的延期支付利息。
邳州市人民法院应南通长城请求对大晶四家公司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共5个账户因上述诉讼被冻结,账户余额7,457,082.62元。
2023年1月11日,法院依法选定的鉴定机构正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
并购后,大晶四家公司已陆续支付南通长城1,772.86万元。
根据上述纠纷的相关事实,并结合诉讼代理律师的法律意见,公司认为:一审法院很可能判令大晶四家公司按鉴定工程款扣除已支付款的余额支付工程款,但鉴于大晶四家公司累计支付金额已超诉讼金额,故大晶四家公司很可能无需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即无需确认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对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海河博弘基金 |
全体合伙人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对海河博弘基金尚未缴纳的认缴出资额不再实缴,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50,000.00万元变更为15,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减少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6,930.00万元,即认缴出资额由9,900.00万元变更为2,970.00万元。本次减少认缴出资额后,公司在海河博弘基金所占的份额比例不变,仍为19.80%。 | |||
重大经营战略调整 | 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1)终止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2,300吨光固化材料及净水剂建设项目(2)终止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募投资金项目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怀化久源项目)(3)将怀化久源项目募投资金中的部分变更投入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20,177.00万元、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生产光固化材料中的特殊单体)1,800.00万元。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上述分配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公司的业务单一,主要从事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
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认缴、在报告报出日之前未实缴出资的投资事项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认缴出资 | 实缴出资 | 未缴出资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3,500,000.00 | 86,500,000.00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00,000.00 | 29,700,000.00 | 69,300,000.00 |
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56,400,000.00 | 13,600,000.00 |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550,000.00 | 9,450,000.00 |
(2)重大诉讼
常州久日起诉常州润克案件2022年10月10日,常州久日作为原告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对常州润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润克或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土地增值税等税款人民币3,942,216. 43元,并承担以缴纳税款为基数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计算逾期付款损失。②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案由:2015年5月18日,常州久日与常州润克在签订一份房地产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由常州润克承担交易相关税费。2022年9月1日,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向常州久日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计税基数错误,要求常州久日补缴上述交易相关税金1,977,870.63元、滞纳金1,964,345.80元。常州久日多次要求常州润克承担上述税费,均遭拒绝。截至本报告日,案件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由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考虑,常州久日暂将上述补缴税费计入本期损益。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814,924.10 |
1年以内小计 | 12,814,924.10 |
1至2年 | 497,243,528.51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2,516,351.75 |
合计 | 512,574,804.3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83,586.75 | 0.31 | 1,583,586.75 | 100.00 | 1,583,586.75 | 0.20 | 1,583,586.75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1,583,586.75 | 0.31 | 1,583,586.75 | 100.00 | 1,583,586.75 | 0.20 | 1,583,586.7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0,991,217.61 | 99.69 | 1,161,846.77 | 0.23 | 509,829,370.84 | 800,404,412.68 | 99.80 | 1,477,289.42 | 0.18 | 798,927,123.2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514,400.39 | 1.08 | 1,161,846.77 | 21.07 | 4,352,553.62 | 11,983,253.33 | 1.49 | 1,477,289.42 | 12.33 | 10,505,963.91 |
母公司合并范围内应收账款组合 | 505,476,817.22 | 98.62 | 505,476,817.22 | 788,421,159.35 | 98.31 | 788,421,159.35 | ||||
合计 | 512,574,804.36 | 100.00 | 2,745,433.52 | 0.54 | 509,829,370.84 | 801,987,999.43 | 100.00 | 3,060,876.17 | 0.38 | 798,927,123.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淮安市贝化贸易有限公司 | 1,583,586.75 | 1,583,586.75 | 100.00 | 附注七、注释5 |
合计 | 1,583,586.75 | 1,583,586.75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中: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81,635.39 | 229,081.77 | 5.00 |
1-2年 | |||
2-3年 | |||
3年以上 | 932,765.00 | 932,765.00 | 100.00 |
合计 | 5,514,400.39 | 1,161,846.77 | 21.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83,586.75 | 1,583,586.7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77,289.42 | -315,442.65 | 1,161,846.77 | |||
其中:账龄组合 | 1,477,289.42 | -315,442.65 | 1,161,846.77 | |||
合计 | 3,060,876.17 | -315,442.65 | 2,745,433.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 | 511,429,539.36 | 99.78 | 1,802,043.52 |
合计 | 511,429,539.36 | 99.78 | 1,802,043.52 |
其他说明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6.09%,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签约合同减少,主营业务收入减少。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3,076,990.84 | |
应收股利 | 10,593,333.94 | |
其他应收款 | 298,868,702.49 | 234,738,081.91 |
合计 | 301,945,693.33 | 245,331,415.85 |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3,076,990.84 | |
合计 | 3,076,990.84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10,593,333.94 | |
合计 | 10,593,333.94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0,497,874.45 |
1年以内小计 | 240,497,874.45 |
1至2年 | 28,585,836.84 |
2至3年 | 22,867,969.53 |
3年以上 | 10,000,300.00 |
合计 | 301,951,980.8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03,275.33 | 90,430.98 |
押金/保证金 | 400.00 | 500,400.00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1,555,291.27 | 186,144.06 |
外部单位往来款(非关联方) | 10,000,000.00 | 403,419.73 |
母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应收款组合 | 290,293,014.22 | 234,092,016.88 |
合计 | 301,951,980.82 | 235,272,411.6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34,329.74 | 534,329.7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51,051.41 | 3,000,000.00 | 2,548,948.5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83,278.33 | 3,000,000.00 | 3,083,278.3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160,276,144.69 | 1年以内 | 53.08 |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88,830,000.00 | 1-2年 | 29.42 |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40,856,869.53 | 1-2年 | 13.53 | |
天津圣卓融置业有限公司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10,000,000.00 | 3年以上 | 3.31 | 3,000,000.00 |
应收退税款 | 应收出口退税 | 1,555,291.27 | 1年以内 | 0.52 | 77,764.57 |
合计 | 301,518,305.49 | / | 99.86 | 3,077,764.5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51,741,380.47 | 1,051,741,380.47 | 999,091,380.47 | 999,091,380.4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28,020,276.11 | 128,020,276.11 | 88,459,541.55 | 88,459,541.55 | ||
合计 | 1,179,761,656.58 | 1,179,761,656.58 | 1,087,550,922.02 | 1,087,550,922.0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200,760,000.00 | 200,760,000.00 | ||||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 | 50,121,600.00 | 50,121,600.00 |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182,400.00 | 150,182,400.00 |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148,638,400.00 | 148,638,400.00 | ||||
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13,500,000.00 | 13,500,000.00 |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456,850.00 | 456,850.00 |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122,132,130.47 | 122,132,130.47 | ||||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 | 550,000.00 | |||
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2,800,000.00 | 52,600,000.00 | 55,400,000.00 |
合计 | 999,091,380.47 | 52,650,000.00 | 1,051,741,380.4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746,679.57 | 49,771.24 | -131,720.60 | 14,664,730.21 | |||||||
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680,158.28 | 447,827.03 | 21,127,985.31 | ||||||||
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32,703.70 | 8,300,431.63 | -231,108.18 | 46,102,027.15 | |||||||
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68,752.78 | 15,168,752.78 | ||||||||
天津市天骄辐射固化材料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637,062.95 | 24,362,937.05 | ||||||||
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593,843.61 | 6,593,843.61 | ||||||||
合计 | 88,459,541.55 | 31,000,000.00 | 8,923,563.34 | -362,828.78 | 128,020,276.11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7,422,053.92 | 267,372,396.68 | 294,728,940.29 | 268,378,786.08 |
其他业务 | 1,279,523.86 | 516.41 | ||
合计 | 258,701,577.78 | 267,372,913.09 | 294,728,940.29 | 268,378,786.0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光引发剂 | 246,771,167.22 | 246,771,167.22 |
单体 | 14,322.14 | 14,322.14 |
精细化学品 | 5,979,022.14 | 5,979,022.14 |
其他 | 4,657,542.42 | 4,657,542.42 |
其他业务收入 | 1,279,523.86 | 1,279,523.86 |
合计 | 258,701,577.78 | 258,701,577.7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28,862,744.22 | 28,862,744.22 |
华南地区 | 1,957,964.60 | 1,957,964.60 |
华中地区 | 406,778.77 | 406,778.77 |
华北地区 | 204,980,929.72 | 204,980,929.72 |
西南地区 | 2,212.40 | 2,212.40 |
内销其他区域 | 1,814,159.29 | 1,814,159.29 |
出口 | 19,397,264.92 | 19,397,264.92 |
其他业务 | 1,279,523.86 | 1,279,523.86 |
合计 | 258,701,577.78 | 258,701,577.7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8,723,306.14 | 375,951,851.04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923,563.34 | 2,853,313.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316,800.00 | 96,268.7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05,455.99 | 1,286,632.70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99,264.50 |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1,228,342.49 | 28,684,625.54 |
合计 | 90,396,732.46 | 408,872,691.0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44,239.6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42,268.5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3,193,125.3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97,490.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52,994.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18,206.28 | |
合计 | 27,122,463.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9 | 0.40 | 0.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9 | 0.15 | 0.1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赵国锋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