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承诺合法合规。本次承诺延期事项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承诺延长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延期解决同业竞争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权锡鉴、徐国君、谷克鉴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