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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6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龚俊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何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何亮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何亮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200120

电话:021-58783137

传真:021-58782763

电子邮箱:ir@hyp-arch.com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附件:何亮先生简历何亮,男,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业务董事、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何亮先生于202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何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何亮先生拥有投资银行和上市公司的复合经历,在上市公司投融资、规范化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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