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包收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情况概述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等控股及参股的5家热电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收购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等控股及参股的5家热电项目公司部分股权。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将提升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清洁能源装机总量,扩大公司热电联产业务规模,实现热电业务在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的战略扩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院热电”)52%股权、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热电”)51%股权、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燃机”)51%股权、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燃机”)35%股权和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协鑫”)49%股权,将成为濮院热电、鑫源热电和南京燃机的控股股东,成为高州燃机和华润协鑫的参股股东,濮院热电、鑫源热电和南京燃机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1日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临2023-013)。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止2023年5月31日,根据公司与协鑫智慧能源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
议》相关约定,公司已办理完毕濮院热电52%股权、鑫源热电51%股权、南京燃机51%股权、高州燃机35%股权和华润协鑫49%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濮院热电、鑫源热电和南京燃机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