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6月5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GWh储能电池项目的议案》。
公司计划依托珠海市完善的储能产业应用体系和完备的人才力量,拟在珠海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在富山工业园新建6GWh储能电池及其系统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将重点面向海四达在新型电力系统、智能光伏、工商业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大方型电芯及系统产品。
公司总投资约人民币10亿元。本项目将由地方政府及国资进行协调土地、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公司将通过长期厂房租赁的方式实施项目落地,以在最快时间具备年产6Gwh储能电池及其系统的生产能力。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GWh储能电池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6月21日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