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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时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5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上午9:15至2023年6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人
1.01选举李海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文秀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李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蒋孝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郑春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马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方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杜泽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江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 上述第1、2、3项议案需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其中议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议案2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3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2023年6月19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浩成

联系电话:028-68618226

邮箱:jszq@jinshigp.com

传真:028-6861822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人
1.01选举李海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文秀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李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蒋孝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郑春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马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方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杜泽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江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5、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口是 □否。

6、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万股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受托表决的持股数量: 万股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1

2、投票简称:金时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 一览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人
1.01选举李海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文秀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李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蒋孝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郑春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马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方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杜泽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江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写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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