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6月1日(星期四)在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
独立董事谢泓、章明秋、甘露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变更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