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公司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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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炳勤 蔡庆虹 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