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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3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上午9:15至2023年6月2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名,代表股份数为146,439,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195%。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数为134,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数为146,432,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17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数为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唐茜女士、吴战篪先生、徐松林先生分别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9,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5,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榛夫、邹珍凡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娟、梁小文

3、结论性意见: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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