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由董事长戴德斌先生召集,并于2023年5月30日以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抄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戴德斌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4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范茂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谭柱中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考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考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
范茂春先生简历
范茂春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无境外居住权;1988年毕业于湖南工商大学会计专业,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7月至1993年,湖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从事财务工作;1994年至1995年,担任深圳蛇口南建工贸公司财务主管;1996年至2001年,担任达森纺织(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2005年,担任深圳市公平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8年,担任深圳民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监;2019年至今,担任深圳前海金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范茂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