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计划完成
暨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罗丽华女士计划在2023年2月8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期间(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数4,382,6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1.00%)。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截至2023年5月8日,罗丽华女士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收到罗丽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2日,罗丽华女士实际减持4,379,372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999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罗丽华 | 集中竞价 |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6月2日 | 6.82 | 4,379,372 | 0.9993%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罗丽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77,399,150 | 17.66% | 73,019,778 | 16.6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349,788 | 4.42% | 14,967,188 | 3.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8,049,362 | 13.25% | 58,049,362 | 13.25% |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罗丽华 | ||||
住所 | 四川省自贡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2月8日—2023年6月2日 | ||||
股票简称 | 川润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27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4,379,372 | 0.9993% | |||
合 计 | 4,379,372 | 0.999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44,718,800 | 33.02% | 140,339,428 | 32.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663,188 | 10.42% | 41,283,816 | 9.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9,055,612 | 22.60% | 99,055,612 | 22.6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罗丽华女士计划在2023年2月8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期间(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数4,382,6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1.00%),本次减持与预披露公告保持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7.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罗丽华女士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丽华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罗丽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