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3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13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审阅会议资料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朱毅董事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 《公司关于<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 《公司关于与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