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拟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运通智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智能”)本次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有助于提升运通智能的综合竞争能力,推进运通智能的“智能大交通”战略实施,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符合运通智能的发展战略。
2、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开挂牌产生,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运通智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张彦需要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 邢良文 | 李进一 |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