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2022年12月15日,公司在开源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2022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GF2022120005),正式受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于2022 年12月26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http://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49)。
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0日停牌。
(二)收到审核问询(及提交回复)
公告编号:2023-021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1-13/1673595390_300815.pdf。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核》等相关规定,东方碳素及相关中介机构应于收到审核问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文件。因相关回复工作涉及工作量较大,为保证问询回复质量,东方碳素特向贵所申请将审核问询函回复时间延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东方碳素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在本次延期申请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落实反馈问题,预计2023年2月28日前提交回复相关文件。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查阅地址: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49。
(三)审核通过
2023年3月24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1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详见北交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3-24/1679654408_403999.pdf。
(四)取得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
2023年6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9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查阅地址: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6-01/1685613849_773866.pdf。
二、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由于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同意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