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有关此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资料,同时,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经本人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各位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在审阅各位董事候选人履历后,未发现该等候选人有《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文件中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的情形,各位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要求。
3、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黎 建 强 赵 嵩 正 杨 昌 伯 刘 桂 良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