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针对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