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8 证券简称:仲景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8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211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朱新成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59,634,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3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59,628,471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2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704,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698,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孙锋先生、朱新成先生、李明黎先生、刘红玉先生、杨丽女士、贾雨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孙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628,57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孙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朱新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628,57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朱新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明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628,57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李明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刘红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628,57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刘红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杨丽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659,77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42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29,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725%。
杨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贾雨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628,57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贾雨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张中义先生、张德芬女士、叶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中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628,57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张中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张德芬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644,17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15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14,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574%。
张德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叶建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628,57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叶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摆向荣女士、孙晨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摆向荣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9,628,57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98,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摆向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孙晨女士为第六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9,638,97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08,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524%。
孙晨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633,7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03,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李鹏飞律师、刘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