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履历等资料,并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卢醉兰女士为总经理,聘任仲昆杰先生、潘永祥先生、韦富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潘永祥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孙琦先生为财务总监。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此页无正文,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安 赵智文 刘 伟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