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以电话、邮件、即时通讯工具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6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光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名何云龙先生、俞洪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继续担任监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1.1提名何云龙先生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俞洪春先生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