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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环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2

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4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17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陈柏校先生、夏玉坤先生、陈华琴女士、李秀清女士、何建刚先生、刘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同意提名池仁勇先生、刘晓松先生、李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且未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中兼任独立董事,均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晓松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后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日

附件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柏校,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特聘教授、研究生导师,杭州G20国际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专家。1990年7月,毕业分配至杭州龙山化工厂,主要从事合成氨、联合制碱的工艺、技改、扩建工作;2000年8月,创办杭州金成化工有限公司,从事化工清洁生产工艺研发、化工原料、中间体的国内贸易与进出口;2001年7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并担任子公司绍兴泰谱执行董事;2009年8月起,先后投资创办杭州泰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国谱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从事中间体与环保化学品生产;2018年12月至2022年3月,担任杭州萧山同济临江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柏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100,000股。董事、财务负责人陈华琴系陈柏校的妹妹,副总经理王成系陈柏校的外甥,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夏玉坤,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3年9月至2006年9月,担任杭州富阳国裕管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09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真一监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泓源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玉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5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陈华琴,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14年5月,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201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旦源财务负责人;2017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民安监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华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70,000股,与董事长陈柏校系兄妹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何建刚,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6年3月至2011年2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边防检查站副政委;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机场边检站政委;2015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杭州泓源监事;2020年7月至今,担任国泰环境监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建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刘翔,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经济师。2015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铁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车仆汽车用品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车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担任空中互联(深圳)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鑫壬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车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刘备车急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邦帝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聚亨实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车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李秀清,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5年12月至今,任国泰建设董事;2011年4月至今,担任国泰世纪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今,担任杭州荸荠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秀清女士及其父亲李炳传先生通过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池仁勇,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4年9月至2012年2月,先后担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12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院长;2019年1月至今,担任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担任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仁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东升,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0年10月至2002年2月,担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5月至2018年6月,担任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8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东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晓松,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担任杭州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担任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0月至今,分别担任公司、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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