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5名,实参加董事15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放弃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所享有的相应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其股权结构,拟将有关股权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成员单位之间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调整。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实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放弃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所享有的相应优先购买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放弃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所享有的相应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28)。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表示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盛纪纲、施卫东、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向辉明、陈激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