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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2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次董事会审议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俊斌先生、刘宏先生、曹靖先生、毕水勇先生、郑茂荣先生、叶青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完海鹰先生、吴慈生先生、胡刘芬女士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完海鹰 吴慈生 胡刘芬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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