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31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61号)。公司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现将有关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年报显示,2022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910.08万元,同比增长10.6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0,995.71万元,同比增长61.53%,实现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61,205.12万元,同比下降215.94%。
(1)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为负,2023年一季度净利润仍为负值。请结合行业环境、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市场竞争力、毛利率情况、流动性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经营状况的措施(如有)。请年审会计师说明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当,是否识别出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相关审计程序是否充分,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问题回复】
1、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统计分析:2022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4%和2.1%,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万辆和3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1.2%。2022年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
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高于上年12.1个百分点。2022年,汽车产销稳中有增,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95.7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05.12万元。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系汽车后服务板块业务产生较大亏损,公司本期对汽车融资租赁和汽车融资担保业务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3,250.77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同时聘请评估机构对汽车后服务业务资产进行专项评估及对股权投资标的公司进行专项价值分析,对汽车后服务板块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494.7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汽车后服务板块业务已不再重点投入并对相关业务产生的损失予以确认。此外本期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6,905.88万元。公司作为钢制轮毂行业的头部企业,始终以研发驱动引领行业发展,经过近十年研发,通过对关键工艺、设备、模具和材料的创新,于2020年底推出了新型轻量化产品阿凡达低碳车轮,并在工艺、设备、模具等方面均建立了较高的技术壁垒。阿凡达低碳车轮在商用车和乘用车领域的竞争优势分别如下:
(1)在商用车(重卡、轻卡)领域,钢制车轮凭借承载性和成本优势仍为主流产品,阿凡达商用车车轮和普通钢制车轮相比:产品重量更轻;精度大幅提高,执行铝合金车轮标准,提升了车辆行驶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舒适性;材料强度大幅提高,是普通钢轮的3倍,极限工况下抗变形能力更强、安全性更好。阿凡达商用车车轮在能实现和铝合金车轮相一致的轻量化和高精度的基础上,成本保持了普通钢制车轮的水平。在商用车领域,阿凡达低碳车轮通过轻量化和性能的提升有望规模替代普通钢轮。
(2)在乘用车领域,阿凡达车轮和铝合金车轮相比:产品重量实现了和铝合金车轮相当;产品成本比铝合金车轮较低;精度执行铝合金车轮标准;材料强度是铝合金车轮的5-6倍;制造过程中碳排放是铝合金车轮的1/6;外观实现了和铝合金车轮一样的美观。使用阿凡达低碳车轮替代铝合金车轮能帮助整车制造商实现降本和供应链降碳,在中、低端经济型乘用车领域具有一定应用空间,具备替代部分铝合金车轮的能力,阿凡达低碳车轮的毛利率与普通钢制车轮相比更高。
公司在品牌竞争力上也具有非常好的基础。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客户,在国内,主要客户是上汽通用、上汽大众、广汽丰田、广汽本田、上汽乘用车、上汽通用五菱、比亚迪、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零跑汽车、长安汽车、北京现代、长安福特、
捷豹路虎等乘用车整车制造商,同时是中国重汽、戴姆勒、上汽红岩、宇通客车、集瑞联合卡车、北奔重卡、欧曼等商用车整车制造商的供应商。公司的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上,主要是通用、大众、福特等高端汽车整车制造商的全球一级供应商。公司产品渗透至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公司是五菱宏光MINI EV的标配车轮供应商,也是广汽丰田新能源车雷凌项目及广汽丰田凯美瑞全系车型项目的车轮供应商,同时,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产品也已进入商用车领域和乘用车领域,拿到了多家新能源车企的定点,打开了新能源车市场,目前也有许多项目在推进中。2022年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营业收入199,717.54万元,同比增长13.94%,其中:内销收入127,083.46万元,同比增长6.29%;外销收入72,634.08万元,同比增长
30.35%。公司钢贸业务收入72,194.41万元,同比增长9.57%。报告期内受益于汽车行业增长,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的开拓,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涨,但因国内整车制造商降价竞争以及人工成本、阿凡达低碳车轮新生产线设备转固摊销、能源成本上涨等,导致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的毛利率有所下降。随着阿凡达低碳车轮销量占比的提升,公司毛利情况将持续提升, 2023年一季度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的毛利率提高至
12.85%,比2022年提升了2.23%,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是摊销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支付费用导致。公司高度重视流动性管理,设置了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了分级授权管理体系,2022年公司流动比率104.74%,同比增加5.46%;速动比率44.40%,同比增加2.72%。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持续向好改善提升,流动性相对稳定。
综上,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且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稳定,阿凡达低碳车轮符合汽车轻量化及降本的趋势,市场前景较好,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规定。
2、拟采取的改善经营状况的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开拓,强化经营管理,加强预算控制,提高生产效率,优化流程,同时加大对产品、材料及设备的开发力度,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拓展阿凡达低碳车轮客户
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的整体毛利率总体优于普通钢制车轮,从中汽协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看,一个全新的汽车市场正在崛起,公司将进一步拓展阿凡达低碳车轮客户,卡
位新能源赛道,抓住传统燃油车向新能源汽车转型的机遇,进入主流新能源车企的配套体系。
(2)加快生产线设备国产化,降低固定资产投入及固定成本分摊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生产线的主要设备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荷兰方泰纳公司联合研发,目前全套生产线设备价格高于普通钢制车轮生产线。为了降低阿凡达低碳车轮产线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周期,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阿凡达专用设备的国产化项目,将荷兰公司的技术、研发、制造能力引入国内,并完成了部分设备的国产化,该部分国产化设备效果和进口设备基本一致,但设备价格下降较明显。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实现核心设备国产化,保证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3)拓展原材料采购渠道和模式
公司将通过引进优质供应商,建立直供体系,集中采购,优化采购模式、细化精准管理,大力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缩短采购周期、加快材料周转效率和利用效率,进一步实现原材料成本的降低。
(4)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强化生产管理,提高产线自动化程度,降低固定资产单位投资成本,来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效率。公司内部设立经营能力提升及降本增效委员会,主要为提升产品毛利率、控制费用和提升人效等,以更好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金固股份公司主营业务运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恰当。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详见《问询函专项说明》。
(2)报告期,你公司钢贸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2,193.41万元。请说明钢贸业务具体内容、业务模式、运营主体、主要客户等,并说明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问题回复】
1、钢贸业务情况
公司钢贸业务的运营主体主要是浙江金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开展钢贸业务的具体内容是钢材贸易,主要利用公司在钢制车轮业务中多年积累
的集采优势资源,与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钢厂给予更好的服务和政策支持,主要合作的钢厂是国内大型知名钢厂,公司在满足自用的基础上,同时为周边用户提供采购服务,钢厂企业性质主要以央企和大型国有企业为主,一般客户采购很难直接向钢厂采购,多是向钢厂下属的贸易公司和市场采购,在服务和价格政策上很难满足实际业务的需要,金固金属通过集中采购的优势,能较好的满足客户需要,在满足客户交货的同时给客户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双赢的目标。钢贸的业务模式:公司先收取客户定金,然后向供应商预订材料;客户需要付清全部货款后提货,公司利用资源优势赚取进销差价利润。公司钢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大型用钢企业。
2、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
根据公司钢贸业务模式,公司确认收入主要是判断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因此公司在钢贸中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成为收入确认的关键依据。公司在判断其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时,应当根据其承诺的性质,也就是履约义务的性质,确定企业在某项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承诺自行向客户提供特定商品的,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企业承诺安排他人提供特定商品的,即为他人提供协助的,其身份是代理人,故如满足以下情况时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满足总额法的收入确认条件:(1)根据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企业是首要的义务人,负有向顾客或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首要责任,包括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可以被顾客或用户接受;(2)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承担了一般存货风险,即存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例如标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变动风险、滞销积压风险等;(3)企业能够自主决定所交易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或者能够改变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或者自行提供其中的部分服务;(4)是否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以履行合同;(5)企业承担了信用风险,可视为公司明确了自身已构成交易的一方,并直接承担交易的后果,对客户收取的款项并非是为第三方代收的款项,应收款项的总流入直接导致了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报告期内公司钢贸收入具体分析如下:
(1)关于首要义务人的判断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公司承担了销售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或公司协助买方处理相关质量和售后事宜。实际业务中客户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型号问题时,公司作为首要责任人进行赔付,公司明确了赔偿原因后判断是否是供应商的责任,如自身原因导致的产品问题,由公司承担赔偿损失。
根据公司销售合同的约定以及业务实质,公司承担与产品相关的所有责任,为销售
业务中的首要义务人。
(2)关于存货风险(即存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承担:
根据公司钢贸的业务模式可知,公司钢材交付给客户存在以下情形:
1)客户前往公司仓库提货的,在客户提货之前,公司承担了对钢材的主要风险;2)交货地点是客户约定仓库,但公司需承担物流运输配送的情形下,因钢材重、装卸难度大的特点,导致运输效率上并不高,在配送到仓库之前,公司承担了钢材的主要风险,包括毁损、偷盗、灭失等风险;
3)交货地点是其他第三方仓库的,公司收到供应商到货通知时,开具委托函通知客户提货,客户收到货物后提供确认函(公司和客户均盖章确认),确认函时间和委托函时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异,且在客户盖章确认函之前货物的主要风险由公司承担。
因此,客户无论选择哪种交货方式,公司都承担了存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3)关于定价权: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对产品售价主要以“我的钢材网平均价格±浮动价格”或“明确产品售价”两种方式确定。
其中“我的钢材网±浮动价格”方式下虽然定价基础中“我的钢材网平均价格”不由公司决定,但“浮动价格”的差异风险由公司承担;因公司与大型钢厂采购的价格往往低于“我的钢材网平均价格”且该部分价格优势是公司与供应商谈判协商确定,因此即使销售定价基于“我的钢材网平均价格”,但中间的价格差异是由公司决定。由此,公司对于该方式下销售业务的产品具有完整定价权。
“明确产品售价”是公司基于当月钢材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考虑客户采购稳定性、资金实力、信用政策和产品型号等综合因素下确定,因此公司对该方式下产品具有完整定价权。
(4)关于公司是否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以履行合同
公司主要情况:国内钢材供应主要集中在大型钢厂,因此客户采购钢材型号一般情况会在合同中约定产地钢材。约定产地钢材后,公司结合自身的钢材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向钢厂采购,公司分别与客户和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不存在完全一一对应的关系。同类型号同产地的钢材,公司有权选择客户履行合同。当客户采购钢材型号未约定产地时,公司自主选择供应商履行合同。
在实际业务中,因公司钢材集采优势,存在周边客户通过公司代理购买指定钢材,在此情形下,公司无法自主选择供应商和客户。
(5)关于信用风险的承担: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当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确认收货时,公司已转移损毁灭失的风险并享有对客户与产品相关所有收款的权利。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客户款项收回与否都不能作为公司无法按时支付供应商货款责任避让,质量问题并不能作为公司拒绝客户赔偿的责任避让,因此公司承担了源自客户的信用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是首要的义务人;对存货的风险和报酬具有控制权,承担了存货毁损、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拥有产品销售的定价权;主要业务中公司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并承担了主要的信用风险。在此情形下,公司适用总额法确认收入72,180.30万元,占钢贸收入99.98%,部分业务中公司承担代理人角色无权选择供应商和客户时,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13.11万元,占钢贸收入0.02%。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钢贸销售业务是为了能获取供应商更好的政策支持,促使降低成本,提升公司效益,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报告期内钢贸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详见《问询函专项说明》。
(3)报告期,你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钢贸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62%、0.27%,较上年同期下降-3.44%、-0.66%。请结合收入、成本变动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两项主要业务毛利率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下降的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与同行业公司变化趋势是否一致;并说明钢贸业务毛利率较低的原因,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问题回复】
1、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毛利率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制造收入199,717.54万元,上年同期175,281.92万元,同比增长13.94%。其中内销127,086.46万元,上年同期119,558.85万元, 同比增长6.29%,外销72,634.08万元,上年同期55,723.07万元, 同比增长30.35%。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阿凡达新产品的增长,报告期内,我国汽车产销稳中有增,公司阿凡达产品客户开拓情况良好,促使收入有所增长,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外经济复苏,公司外销收入同比增长恢复较快。
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成本的变化如下表:(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原材料 | 148,647.43 | 83.27% | 125,551.68 | 83.34% |
人工工资 | 7,686.23 | 4.31% | 7,025.34 | 4.66% | |
折旧成本 | 10,919.65 | 6.12% | 9,757.86 | 6.48% | |
能源成本 | 4,923.58 | 2.76% | 4,201.84 | 2.79% | |
其他 | 6,332.01 | 3.55% | 4,107.11 | 2.73%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动主要是因为人工、折旧成本、能源和运输加工成本增长所致;(1)人工成本增长主要是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处于业务扩张期,一方面是阿凡达低碳车轮在工艺技术和设备磨具等方面与普通产品相比均发生了较大提升,对员工知识能力有了新的需求,因此需要有一段时间的培养输出,为新产线和南宁、合肥工厂加强了人才储备培养;另一方面是产能处于爬坡期,人工成本的支出有所增长,人工成本同比增加661万;(2)折旧成本增长主要是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生产线投产,增加设备投入,资产转固计提折旧成本增长,设备折旧成本同比增加1162万;(3)能源成本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内国际能源价格上涨,导致电力和天然气价格上涨,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导致公司能源成本同比增加722万元;(4)运输加工成本上升主要是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政策和物价变动等多重影响,导致物流运输及加工成本单位费用增长。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的上游主要是大型钢厂,下游主要是汽车整车制造商,在采购端和销售端的议价能力较弱,因此在市场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市场价格调整有一定的时间差,综合以上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随着市场经济持续向好,经济加快复苏,汽车行业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显著提升,由零部件出口转向整车出口,汽车行业竞争加剧;2023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明显,在阿凡达低碳车轮大批量生产销售后,改善了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的毛利率,2023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12.85%,比2022年提升2.23%,鉴于汽车行业竞争格局变化,汽车整车制造商降价的需求,对汽车零部件降本同样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凭借竞争优势,公司将加快推进阿凡达低碳车轮布局,为整车制造商实现降本,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与普通钢制车轮相比能较好地提高公司毛利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因此毛利率下降的趋势不具有持续性。
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主要是钢轮,与钢轮的同行上市公司相比,毛利率变化与同行业公司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公司优势地位和毛利率呈相同趋势,均优于同行。具体详见下表:
股票代码 | 公司名称 | 分行业/分产品 | 2022年度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备注 |
002488 | 金固股份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10.62% | -3.44% | 钢轮 |
002355 | 兴民智通 | 钢制车轮 | -11.82% | -9.12% | 钢轮 |
002593 | 日上集团 | 无内胎钢轮 | 9.45% | -3.81% | 钢轮 |
型钢钢轮 | 4.99% | -0.61% | 钢轮 |
2、报告期内钢贸业务毛利率下降情况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成本(万元)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
钢贸业务 | 72,193.41 | 71,998.81 | 9.57% | 9.64% |
报告期内钢贸业务收入与成本增长基本一致。钢材贸易受行业和市场环境影响,2022年二三季度受需求下行,市场萎缩,钢材价格出现阶段性下跌,导致同比毛利率下滑。钢贸业务附加值不高,毛利率较低,但能为公司补充一些利润;同时,钢贸业务增强了公司钢材的采购总量,使得公司钢制车轮主业原材料的采购,能获取供应商更好的政策支持,争取低于市场价格的优势,为公司提升效益起到促进作用。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钢材贸易作为补充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因此报告期内公司钢贸业务同比增长9.57%,低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的增长率。目前中国钢材贸易行业的竞争较为复杂,主要分成:依靠资金、渠道及供应链集成等优势形成的覆盖全国的大型流通企业;地处钢材主要生产地、需求集中地或具有独特优势的企业;以及需求导向性明显的区域性或依托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主要钢材市场建立的众多小微型钢贸企业。目前大型流通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产业链均向上游延伸,经营品种广泛,与钢铁生产企业关系紧密,在供货渠道的稳定性和议价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而公司主要是利用客户配套优势,公司周边用钢企业较多,可直接为其提供配套服务,降低采购成本,竞争力相对较弱。(附图为近三年热轧卷的价格走势图)
钢材作为大宗商品,价格较为透明且受市场波动较大,公司钢贸业务毛利率也会随之波动。与其他贸易商相比,公司钢贸业务收入较小,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显示:
钢铁贸易直供销售增量明显,宝钢直供比例在70%以上;河北钢铁贸易直供比例在60%左右;马钢直销比例也超过50%。钢铁厂的直供销售也影响了包括公司在内的中间贸易商的毛利率;比如物产中大2022年金属材料销售3230.25亿元,毛利率0.9%,同比下降0.24%,详见物产中大(600704)《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钢材贸易同行业主要以钢厂营销公司、代理商贸易公司为主,缺少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比较,毛利率同行业比较缺乏依据支持;公司与大型贸易商相比较,公司规模优势较小,业务风险控制严谨,一般不提供垫资服务,因此毛利率可比性不高,另外,公司的钢贸业务不是核心业务,因此公司降本增效等改善毛利率工作的重心也不在钢材贸易上,钢贸主要为能满足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的需求服务。
(4)你公司主要子公司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浙江金磁银信担保有限公司、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报告期分别实现净利润-10,242.69万元、-13,180.32万元、-19,333.69万元、-34,874.73万元。请逐家说明主要子公司盈利状况不佳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有)。
【问题回复】
1、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维轮网络”)成立于2014年,之前主要开展汽车后市场业务包括线上商城和线下门店,2018年和阿里巴巴合作后,对原有业务进行了剥离,目前主要作为汽车后市场业务的持股平台。特维轮网络持有北京好修养科技有限公司25.47%的股权,持有上海相兑舟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11%的股权。报告期内,特维轮网络对上述两家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6,596.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因公司战略聚焦主业,发展阿凡达低碳车轮业务,后续公司将不再投入特维轮网络,特维轮网络主要以持股平台的角色存在(如:特维轮网络直接和间接持有江苏康众9.855%的股权),不开展具体经营业务。
2、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车慧达”)成立于2018年,主营业务是汽车后市场线下门店业务,包括汽车的维修、保养、美容、保险等。其
门店所在区域(杭州)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快速增长,对传统汽修门店业务产生了冲击,因为相对传统汽车而言,电动车不再有发动机、变速箱等部件,基础保养相对简单,维修保养频率也更低。此外,近年来由于经济下行、需求萎缩也导致了汽车后服务市场消费能力下降,线下渠道客流量持续性减少,行业普遍门店固定运营成本较大,导致智车慧达汽服连锁门店业务经营亏损4,880.8万元。报告期内,智车慧达冲销以前年度经营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4,011.12万元;确认无形资产(系统平台中不再使用的功能模块)损失3,236.43万元。因公司战略聚焦主业,发展阿凡达低碳车轮业务,后续公司将不再继续投入智车慧达,对其现有的门店业务,公司将加强运营管理、减少非必要人员和后台管理成本等措施改善,公司为了提升改善经营,实施托管经营责任制,包干到位,自负盈亏。
3、浙江金磁银信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担保”)成立于2016年,主营业务是为“客户购买汽车取得个人消费按揭银行贷款及授信”提供第三方担保。主要客户群体为C端个人客户。2022年银信担保的部分业务逐渐到期,且由于经济下行、需求萎缩,客户收入下滑甚至失业(如部分网约车司机客户),致使租金出现延期支付,公司对应收款项催收采取电话催收、资产收回和司法诉讼手段等,但执行困难、公司无法收回资产冲抵借款,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9,185.33万元(含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金磁融资计提坏账准备16,375.89万元)。另外,银信担保受国家担保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影响,业务开展受到限制,报告期内不再新增业务经营,原有业务全部结清。
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已对银信担保进行减值处理,不再开展新的业务,未来公司将对银信担保的股权及资质对外转让。
4、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磁融资”)成立于2016年,主营业务是面向个人或者企业提供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报告期内由于受市场经济下行、行业持续被影响,导致需求萎缩,金磁融资客户收入下滑甚至失业(如部分网约车司机客户),致使租金出现延期支付,金磁融资对应收款项催收采取电话催收、资产收回和司法诉讼手段等方式,但收效甚微、执行困难,无法收回资产冲抵租金,公司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24,013.42万元;部分收回的资产(汽车)转卖后,也仅能覆盖收回资产所支出的费用,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3,192.58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02.21万元,处置其他非流动资产产生损失3,984.60万元。
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已对金磁融资进行减值处理,将持续对长期应收款进行催收,待其闲置资产处置完毕后,公司将转让金磁融资。
问题2、2021年、2022年,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26,127.44万元、72,200.83万元,占净利润比重分别达386.78%、656.63%。报告期,你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1,617.76万元。
(1)请结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说明近年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比高的原因,你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问题回复】
公司2021年、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出售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股权所致,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钢制车轮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由于原有钢轮普通产品业务增长遇到瓶颈,2014年公司开始布局汽车后市场业务,尝试以双主业来推动公司的发展;2020年底,随着公司新一代产品阿凡达低碳车轮的批量投产,发展空间较好,公司及时进行战略调整,从多元化业务发展逐渐聚焦到阿凡达低碳车轮业务,因此公司逐步剥离了其他与车轮主业关联度较小的业务,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轻装上阵,剥离资产获得的资金均用于阿凡达低碳车轮生产线的建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
1、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占比高的主要原因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完成出售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康众”)境内1%的股权,转让对价15,000万元,转让收益11,834.8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2021年第三季度,出售江苏康众境内1.419%的股权,转让价格3,155.59万美金(约20,415.07万元人民币),转让收益16,592.1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占比高的主要原因
2022年3月29日,公司出售了杭州金固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获得的转让收益8,037.7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022年一季度公司对江苏康众失去了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其进行了会计处理变更。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江苏康众
9.855%股权,该部分股权的账面价值为33,824.90万元,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后将增加公司2022年投资收益112,894.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核算方法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综上,公司近年来的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在战略调整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情况,公司逐步剥离了与汽车零部件主营业务关联度较小的业务,回笼资金用于公司聚焦阿凡达低碳车轮投资扩产的业务发展,公司阿凡达低碳车轮获得市场客户高度认可,汽车零部件业务发展持续向好,公司不存在对非经常性损益的重大依赖。
(2)请详细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具体内容、处置原因、处置资产原值及净值、处置价格、价格依据及公允性、交易价款是否已按期收回、相关会计处理及其合规性、是否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问题回复】
1、非流动资产处置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处置或变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处置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等,具体内容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原 值 | 净 值 | 处置价格 | 利得或损失 | 价格依据 |
1 | 长期股权投资因会计核算变更终止确认[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2,894.65 | 公允价值 |
2 | 子公司股权转让[注2] | 7,962.27 | 7,962.27 | 16,000.00 | 8,037.73 | 协议价格 |
3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注3] | 4,868.56 | 4,571.64 | 587.04 | -3,984.60 | 市场价格 |
4 | 无形资产处置或报废[注4] | 5,633.09 | 3,253.54 | 30.42 | -3,223.12 | 市场价格 |
5 | 对外股权投资处置[注5] | 3,144.60 | 3,144.60 | 1,514.00 | -1,630.60 | 协议价格 |
6 | 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 | 2,843.64 | 1,339.05 | 942.11 | -396.94 | 市场价格 |
7 | 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注销清算 | 79.36 | 79.36 | -79.36 | 不适用 | |
合 计 | 111,617.76 |
[注1]长期股权投资因会计核算变更终止确认系对江苏康众股权投资,报告期失去了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五条规定: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进行会计处理,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详见《关于会计核算方法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2);
[注2]子公司股权转让系转让子公司金固环保100%股权,交易价格依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3月23日出具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金固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坤元评报〔2022〕103号)评估报告,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七条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交易价款已全额收回,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详见《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注3]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系融资租赁车辆处置,交易价款已全额收回,未达到披露标准;[注4]无形资产处置或报废主要系汽车超人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失效报废损失,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二十三条规定: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详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注5]对外股权投资处置系子公司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处置北京凤梨科技有限公司和金凯欧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购买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价格参考市场行情并根据投资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协议确定,价格公允。其中处置金凯欧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股权款已全额收回,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详见《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处置北京凤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款已收回50%,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剩余50%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未达到披露标准。
2、非流动资产处置原因
因汽车后市场经营不及预期,后续将不再对汽车后市场重点投入;同时,公司调整战略,对与主营业务关联度较小的高端设备制造业务进行剥离,回笼资金,投资建设阿凡达低碳车轮生产线。故公司对相应业务资产予以处置,主要明细如下:
序 号 | 业 务 | 明 细 | 处置损益(万元) |
1 | 汽车后市场 | 长期股权投资因会计核算变更终止确认 | 112,894.65 |
2 | 汽车后市场 | 融资租赁车辆 | -3,984.60 |
3 | 汽车后市场 | 电子商务平台 | -3,236.43 |
4 | 汽车后市场 | 对外股权投资处置 | -1,630.60 |
5 | 高端设备制造 | 金固环保处置 | 8,037.73 |
小 计 | 112,080.75 |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处置主要是为了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故对汽车后市场及高端设备制造业相关资产进行处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详见《问询函专项说明》。
(3)报告期,你公司处置子公司上海金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超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说明股权处置价款等相关信息。请补充说明交易背景、交易对方、交易价款及确定依据等。
【问题回复】
1、上海金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地是租用上海市西藏南路1208号的东吴证券大厦,由于东吴证券大厦房屋租赁的要求,其办公用房不能直接租赁给类似“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因此,金磁融资于2020年8月设立了上海金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租赁办公场所的媒介(未实缴出资,以下简称“上海金圜”),以上海金圜的名义向东吴证券大厦租赁办公场所,再将办公场所平价租给金磁融资使用。报告期内,上海市国资委发布了《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可以给小微企业免除3个月租金,因上海金圜的股东为金磁融资,不符合小微企业免租条件,为了节约租金,金磁融资以0元价格将上海金圜转让给自然人**,股东变更后,上海金圜以小微企业申请享受了免除租金优惠政策。上海金圜股东变更前后均不影响租金价格和使用,同时降低金磁融资经营成本。
2、杭州超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超维”)
2020年杭州超维成立,其目的仅为开展公司汽车后市场业务的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杭州超维的两位股东分别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超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超富”),持股1%;公司汽车后市场业务的1位员工代表,持股99%。杭州超维的两位股东均未实缴出资,
由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超富是特维轮网络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杭州超维被并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因公司战略聚焦主业,发展阿凡达低碳车轮业务,后续不再对汽车后服务业务重点投入,智车慧达的股权激励未实际操作,因此2022年12月,杭州超富将其持有的杭州超维1%的股权(未实缴出资,公司没有损失)以0元的价转让给了自然人**。
(4)报告期,你公司确认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3,218.59万元,较往年增幅较大。请你公司披露报告期确认的政府补助明细,包括补助项目、发放主体、补助金额、到账日期等,核实相关政府补助是否满足确认条件,你公司是否已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问题回复】报告期确认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本期摊销补助金额(元) | 到账日期 |
关于拨付杭州市制造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资金区级配套的通知 |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580,000.00 | 2019年12月18日 |
关于拨付杭州市制造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资金区级配套的通知 |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448,820.00 | 2020年7月22日 |
关于下达2019年(2018年度)工业强区建设(重点工业投入、机器换人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185,680.00 | 2019年12月6日 |
关于下达2018年(2017年度)重点工业投入和机器换人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的的通知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189,270.00 | 2019年4月24日 |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50,000.00 | 2012年2月14日 |
201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150,000.00 | 2015年11月20日 |
2020年度区级数字化改造(工厂物联网、软件、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贯标)项目财政补助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52,362.07 | 2021年8月20日 |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四部门关于下达高桥热电集中供热区域内现有热用户新上(或搬迁)供热设备补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79,000.00 | 2016年12月29日 |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本期摊销补助金额(元) | 到账日期 |
助 | |||
富阳市工业循环经济项目财政补助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19,700.00 | 2012年12月20日 |
富阳区2021年第一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财政补助资金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 20,000.00 | 2021年7月29日 |
2018年工业科技项目补助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5,000.00 | 2018年12月13日 |
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第三批)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基金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480,000.00 | 2010年12月9日 |
富阳市重点工业投入(高新)项目财政扶持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1,000,000.00 | 2013年12月25日 |
2013年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补助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500,000.00 | 2013年9月4日 |
2013年杭州市重大创新项目资助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1,111,111.13 | 2014年1月23日 |
2014年富阳市第一批重点工业投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1,237,113.43 | 2014年12月4日 |
2015年富阳区重点工业投入和机器换人项目财政补助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1,308,564.72 | 2015年12月29日 |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项目技术改造资金 | 济宁市财政局开发区分局 | 44,166.67 | 2012年5月8日 |
小计 | 7,460,788.02 |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补助金额 (元) | 到账日期 |
限售股个所税奖励资金【注】 |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6,510,000.00 | 2022年9月26日 |
经营亏损工资费用补助 | UWV | 2,818,886.75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22年富阳区开放型经济财政补助款 | 杭州市富阳区商务局 | 1,934,589.00 | 2022年6月20日 |
稳定岗位补贴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378,132.66 | 2022年6月29日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116,571.34 | 2022年5月30日 |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472,000.00 | 2022年7月8日 |
22年外向型发展专项补助款 | 杭州市富阳区商务局 | 364,500.00 | 2022年11月29日 |
杭州市富阳区商务局 | 64,112.00 | 2022年6月30日 |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补助金额 (元) | 到账日期 |
22年杭州市第一批外向型发展项目补助款 | 杭州市富阳区商务局 | 339,862.00 | 2022年6月10日 |
能源计量奖励资金-2016年省级绿色企业奖励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300,000.00 | 2022年4月29日 |
研发投入补助 | 杭州市富阳区科学技术局 | 181,000.00 | 2022年3月7日 |
稳定岗位社保补贴 |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97,208.86 | 2022年6月29日 |
就业中心就业资金代发户 | 8,000.00 | 2022年4月14日 | |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1,500.00 | 2022年9月19日 |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427.44 | 2022年6月2日 | |
德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427.42 | 2022年6月30日 |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129.56 | 2022年3月25日 | |
杭州市出口贸易资助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100,000.00 | 2022年4月21日 |
21年省级新产品,新引进国高企奖励补助 | 杭州市富阳区科学技术局 | 100,000.00 | 2022年8月10日 |
22年中央外经外贸专项补助 | 杭州市富阳区商务局 | 99,500.00 | 2022年8月15日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 |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97,500.00 | 2022年7月10日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1,000.00 | 2022年7月19日 |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500.00 | 2022年7月18日 | |
德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500.00 | 2022年6月30日 | |
21年增加值5000万以上企业管理技术骨干补助款 |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96,355.00 | 2022年12月9日 |
21年高新潜力企业制造业冠军企业扶持资金项目补助款 |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89,900.00 | 2022年6月30日 |
20年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创建补助款 |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 75,000.00 | 2022年11月10日 |
22年第三季度工业企业增产贡献补助款 |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70,000.00 | 2022年12月6日 |
22年第一季度稳企稳产包企业奖励补助款 |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51,500.00 | 2022年6月29日 |
大学生见习训练补贴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富春街道办事处 | 50,000.00 | 2022年1月6日 |
巢湖经济开发区发展局稳发展资金 |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50,000.00 | 2022年8月30日 |
龙泉生态环境局土地污染 | 成都市龙泉驿区生态环境局 | 45,000.00 | 2022年5月20日 |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补助金额 (元) | 到账日期 |
防治综合奖补专项资金 | |||
一次性扩岗补贴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28,500.00 | 2022年11月30日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7,500.00 | 2022年10月20日 |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6,000.00 | 2022年9月26日 | |
2022第一季度制造业企业奖励补助款 |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40,000.00 | 2022年4月29日 |
龙泉驿区就业局稳岗补贴 | 成都市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 37,170.52 | 2022年6月29日 |
22年杭州市第五批外向型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 29,900.00 | 2022年8月10日 |
固定资产投资先进企业补助款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银湖街道办事处 | 20,000.00 | 2022年7月19日 |
稳定岗位社保补贴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10,070.33 | 2022年6月29日 |
龙门党建工作补助资金 | 杭州市富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 10,000.00 | 2022年11月16日 |
稳岗补贴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9,694.27 | 2022年2月27日 |
稳岗补贴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5,181.22 | 2022年6月29日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 | 杭州市富阳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4,000.00 | 2022年7月18日 |
扩岗补助(应届生补贴) | 失保基金代理支付专户 | 1,500.00 | 2022年11月24日 |
失保基金代理支付专户 | 1,500.00 | 2022年12月14日 | |
小计 | 24,725,118.37 |
【注】限售股个所税奖励资金:根据公司政府补助明细清单,除1笔1651万元的限售股退税奖励外(收益相关),公司单笔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都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以上;单笔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也都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以上。限售股退税奖励情况说明如下:
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大股东”)分别向南宁产投新兴一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东鑫产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产投兴巢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转让了5%的公司股份,合计协议转让了公司15%的股份。按照《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一、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
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大股东合计缴税86,036,147.72元。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7号):“新三板挂牌或上市公司个人限售股股东,其个人限售股实现转让交易的,相应收益形成本区财政贡献的80%奖励股东,5%奖励给相应上市公司董事长,5%奖励给相应证券营业部。”公司大股东可获得相应的退税奖励。当公司大股东向富阳区政府申请地方退税奖励时,“依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加快推动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富政〔2021〕1号)文件,2021年10月1日后,该奖励政策已停止执行”。由于大股东退税奖励金额较大,为了保护股东利益,公司及大股东和富阳区政府进行了充分沟通,富阳区政府从支持和鼓励企业发展的角度,同意按照“一企一策”的方案享受退税奖励,并下发了《关于拨付2022年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奖励资金的通知》(富经管【2022】72号),奖励给上市公司,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收到该笔退税奖励,按照奖励实质性质,准备退还给大股东,因此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中。在2022年报审计期间,年审会计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认定该笔退税奖励是政府给予上市公司的专项基金,属于政府补助。公司将该笔退税奖励作为政府补助确认计入了当期损益,并在2023年4月4日公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6、政府补助”中进行了披露。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政府补助满足确认条件,确认依据充分,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政府补助在2023年4月4日公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6、政府补助”中进行了披露。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详见《问询函专项说明》。
问题3、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17,381.26万元, 占净利润比重1,067.52%,主要是对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康众”)股权投资由权益法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因会计核算变更确认投资收益112,894.65万元。
请说明报告期处置相关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资收益以及丧控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确认过程,核实相关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的计算与确认是否准确合理,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江苏康众约3.377%的股权,通过特维轮全资子公司蔻众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股New Carzone Inc.(开曼公司)间接持有江苏康众约6.478%的股权,特维轮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新康众约9.855%的股权。
自2022年3月31日起,公司失去了向江苏康众派遣董事的权利。公司与江苏康众之间未有重要交易发生;公司未向江苏康众提供关键技术,江苏康众也无需依赖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因此,公司对江苏康众失去了重大影响。公司自2022年3月31日变更会计核算方法,将对联营企业江苏康众的股权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列报,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五条规定: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1、丧失重大影响(2022年3月31日)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确认过程
公司对江苏康众的股权投资丧失重大影响后原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采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核算,转换日公允价值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转换日江苏康众公允价值① | 1,400,000.00 |
转换日持有股权比例② | 9.855% |
转换日持有股权公允价值③=①*② | 137,970.00 |
公司三次出售江苏康众股权的估值分别为:2019年9月的140亿元、2020年12月的150亿元、2021年9月的144亿元。结合坤元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9.855%股权公允价值分析报告》(坤元评咨〔2022〕55号),公司对江苏康众2022年3月31日丧失重大影响时公允价值按照2019年最低交易的估值140亿元人民币计算。
2、公司在对江苏康众丧失重大影响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终
止采用权益法核算,会计核算变更确认投资收益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转换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① | 33,824.90 |
——投资成本 | 44,130.91 |
——损益调整 | -19,055.56 |
——其他权益变动 | 8,749.55 |
转换日持有股权公允价值② | 137,970.00 |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③ | 8,749.55 |
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转为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的利得④=②-①+③ | 112,894.65 |
3、期末对江苏康众股权公允价值确认
因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无股权交易,期末公司对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利用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3年3月8日出具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9.855%股权公允价值分析报告》(坤元评咨〔2023〕10号)的评估结果。根据分析报告披露,由于公司仅持有江苏康众9.855%股权,并不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故选定了市场法作为价值分析方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得近期较为准确真实的可比公司财务数据等详细资料,根据价值分析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确定江苏康众的公允价值。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处置相关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资收益以及丧失重大影响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相关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的计算与确认准确合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详见《问询函专项说明》。
问题4、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32,160.35万元,上期合计计提1,409.99万元。其中,报告期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4,013.42万元。
(1)你公司长期应收款包括对第三方贷款和融资租赁款。请说明对第三方贷款的具体内容、交易背景、贷款模式、贷款期限、涉及应收款方及关联关系、是否逾期等;并具体说明报告期计提大额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原因及测算过程。
【回复说明】第三方贷款是孙公司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产生,金磁融资于2016年1月经上海市商委批准,成立于上海自贸区,主要开展面向个人提供的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原业务覆盖全国主要城市及地区,融资租赁按业务类型分为直租业务和回租业务,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以直租业务为主;
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租赁期限为3-4年)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承租人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将租赁物所有权过户给客户。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是将承租人外购的资产向买方(出租方)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客户主要以个人为主,无关联关系。综上,金磁融资的主要业务就是由客户选择需要购买的汽车,金磁融资通过对该项目风险评估后,购买该汽车并出租汽车给客户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客户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汽车。金磁融资对汽车不负任何责任,设备折旧在客户一方。汽车的所有权在金磁融资名下,合同期满后将汽车过户给客户,金磁融资按期收取租金。金磁融资的资金主要来自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7年9月19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金固股份为子公司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0 万元人民币(含4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18年2月14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金固股份为金磁融资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合计为金磁融资提供了5.5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间内,不存在超过担保额度的情况),截止2021年11月,金磁融资已经全部归还贷款,公司对金磁融资的担保事项完结。报告期计提大额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受行业环境和经济下行影响、需求萎缩,金磁融资客户收入下滑甚至失业(如部分网约车司机客户),导致租金收入出现逾期,金磁融资对应收款项催收采取电话催收、资产收回和司法诉讼手段等方式,由于应收客户主要是个人客户,且收效甚微,执行困难、执行成本费用大,难以
收回资产价值冲抵租金,即使收回的资产(车辆)转卖后,难以覆盖收回资产所支出的费用;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结合实际状况,报告期内对长期应收款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对其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根据长期应收款已完结的诉讼相应收回的或执行的回款占对应长期应收款余额的比率约为3%,结合以上情况,综合评估后公司按谨慎性原则对长期应收款进行了单项计提。
(2)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暂付款、股权转让款、应收代偿款等。请说明前述三项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形成时间、收款对象情况、账龄、是否逾期等;此外,报告期你公司计提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3,237.59万元,请按收款对象列示相关坏账准备余额的明细,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测算过程。
【回复说明】
1、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暂付款、股权转让款、应收代偿款三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形成原因 | 形成时间 | 收款对象情况 | 账龄 | 是否逾期 |
**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495.50 | 495.50 | 预付购车货款 | 2017年7月 | 成立于2009年,位于**,是一家以从事汽车销售、租赁业为主的企业 | 3年以上 | 是 |
** | 股权转让款 | 3,482.30 | 348.23 | 转让1%新康众股权,剩余500万美金未收到 | 2021年2月 | **现任**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裁 | 1-2年 | 否 |
**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581.00 | 29.05 | 转让北京凤梨科技股权,转让协议约定50%转让款在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 | 2022年12月 | 是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年以内 | 否 |
**有限公司 | 应收代偿款 | 1,329.21 | 1,262.75 | **为金磁银信担保公司的代理商,引进担保业务发生逾期,代偿给银行的款一直未收到 |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 | 成立于2012年,主要从事汽车销售业务 | 1年以内;1-2年;2-3年 | 是 |
**有限公司 | 应收代偿款 | 720.95 | 684.90 | **为金磁银信担保公司公司代理商,引进担保业务发生逾期,代偿给银行的款一直未收到 | 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 | 成立于2017年,主要从事汽车销售业务 | 1年以内;1-2年;2-3年 | 是 |
上述收款对象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担保业务指金磁银信为“客户购买汽车取得个人消费按揭银行贷款及授信”提供第三方保证。主要业务客户群体为C端个人客户。金磁银信业务主要与银行信用卡中心合作,以具有竞争力资金成本为个人或企业提供第三方担保,客户通过申请购车信用卡分期业务,由申请人按月向银行还款。该担保业务是金磁银信(金融类公司)的主营业务,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不适用“对外担保”的规定。
2、相关坏账准备余额的明细
(1)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38,800,396.27元: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有限公司 | 13,292,108.30 | 12,627,502.89 | 95.00 | 根据诉讼情况及单独测试后,预计可收回比例5% |
应收代偿款(注) | 11,841,346.53 | 11,249,279.20 | 95.00 | 根据诉讼情况及单独测试后,预计可收回比例5% |
**有限公司 | 7,209,493.66 | 6,849,018.98 | 95.00 | 根据诉讼情况及单独测试后,预计可收回比例5% |
**有限公司 | 4,955,042.74 | 4,955,042.74 | 100.00 | 经单独测试预计无法收回 |
**有限公司 | 4,425,549.93 | 2,434,052.46 | 55.00 | 根据诉讼情况及单独测试后,预计可收回比例45% |
**有限公司 | 685,500.00 | 685,500.00 | 100.00 | 经单独测试预计无法收回 |
**有限公司 | 9,958.19 | 系应收代扣融资租赁应收款,经单独减值测试,款项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收回不存在风险 | ||||
小 计 | 42,418,999.35 | 38,800,396.27 | 91.47 |
注:详见附件《应收代偿款明细表》。公司根据法院诉讼执行结果情况来看,应收代偿款等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报告期内对融资担保业务的其他应收款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对其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有限公司根据期后回款情况,预计可收回比例45%,按55%计提坏账准备;其他款项根据诉讼情况及单独测试后,预计可收回比例5%,按95%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余额8,947,483.78元: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出口退税 | 742,429.61 | ||
账龄组合 | 52,027,030.85 | 8,947,483.78 | 17.20 |
其中:1年以内 | 8,596,081.62 | 429,804.08 | 5.00 |
1-2年 | 37,615,794.56 | 3,761,579.46 | 10.00 |
2-3年 | 1,512,934.90 | 453,880.47 | 30.00 |
3年以上 | 4,302,219.77 | 4,302,219.77 | 100.00 |
小 计 | 52,769,460.46 | 8,947,483.78 | 16.96 |
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测算过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3)结合前述问题,核实你公司报告期及上年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说明本年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及上年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企业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企业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公司结合当前实际现状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参考历史数据测算,经审慎分析评估对其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和经济下行的持续影响、行业需求萎缩,金磁融资和银信担保的客户收入下滑甚至失业(如部分网约车司机客户),导致租金收入出现逾期,公司通过对应收款项催收采取电话催收、资产收回和司法诉讼手段等,执行困难且执行成本费用大,难以收回资产价值冲抵租金,即使收回的资产(车辆)转卖后,难以覆盖收回资产所支出的费用。因此,公司对金磁融资和银信担保业务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本年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长的合理性符合公司业务实际状况。
问题5、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128,745.14万元,占流动资产47.92%,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2,196.02万元。报告期你公司对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合计1,944.55万元。
(1)请结合存货具体内容、库龄、周转情况、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存货是否存在积压等情形;并补充披露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过程,包括可变现净值及相关参数的确定过程,核实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说明】
1、报告期期末存货的情况
(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主要有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其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 计 |
在途物资 | 3,302.45 | 3,302.45 | |
原材料 | 46,570.80 | 46,570.80 | |
在产品 | 42,440.19 | 42,440.19 | |
库存商品 | 36,998.74 | 1,628.98 | 38,627.72 |
合 计 | 129,312.18 | 1,628.98 | 130,941.16 |
公司订单模式主要以“订单+预备货”相结合的方式生产产品,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公司主要在途物资及原材料为钢材,半成品主要包含生产过程中各种状态且未达到可销售状态的钢制产品,库存商品主要为已生产待发货及已发至整车制造商三方装配库等待装配的成品。
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供应商主要是各大钢厂,采购款项因钢厂不同,一般是预先支付定金加尾款提货和全额支付预付款的方式采购,采购周期一般在2个月左右,钢材收货入库后,生产按订单计划安排生产,生产周期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公司主要以“订单+预备货”相结合的方式生产产品,国内客户主要为整车制造商,按照行业性质,为保障整车下线的连续性,客户一般要求备货1.5-2个月的量,产品进入客户工厂后,按下线结算,备货量较大,因而周转速度较慢。从钢材采购到成品销售结算周期较长,故库存整体较高。同时,为防止客户订单临时调整对公司正常生产计划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预留了一定数量的在产品。
公司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结合公司客户性质不同,公司在手订单按期滚动下单方式,依次循环,公司主要是分国外及国内OEM市场的订单,全部执行“订单+预备货”相结合的订单模式,公司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确定合同中车轮的预计采购量,再根据客户按周期滚动下达的采购订单和预测订单,按月组织生产。在国内AM市场,公司依据长期合作客户的采购意向滚动编排订单计划,安排生产,公司根据自身对车轮及对汽车市场的了解选择部分畅销产品进行生产备货,以满足不同时期的市场需求。因此,公司为其生产的产品销售周转正常,不存在积压的情形。
报告期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整车制造商供应链的冲击较大,客户要求提前备货;国外经济环境改善,订单需求增加,备货需求增加。公司在产品同比增长4.60%,系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将原材料预加工成半成品状态,方便后续按客户订单需求及时调整产成品规格;库存商品同比增长16.25%,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规格种类增加,主动增加备货以满足不同规格产品销售的需求。
(2) 公司存货周转情况
金固股份 | 兴民智通 | 日上集团 | |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 279,097.70 | 80,827.15 | 288,543.66 |
期初存货金额(万元) | 123,431.37 | 92,864.85 | 153,930.64 |
期末存货金额(万元) | 130,941.16 | 81,525.97 | 142,449.72 |
存货周转率 | 2.19 | 0.93 | 1.95 |
存货周转天数 | 164.05 | 388.36 | 184.89 |
[注]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公司存货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存货周转短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综上,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市场需求预测并结合库存水平制定产品生产计划,为保证供货的稳定性,公司安排储备部分产成品库存以满足下游客户随时向公司采购产品的需求。因此公司整体存货金额较大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存货积压情形。
2、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过程
(1)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制定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公司期末存货情况:(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途物资 | 3,302.45 | 3,302.45 | |
原材料 | 46,570.80 | 46,570.80 | |
在产品 | 42,440.19 | 1,017.96 | 41,422.23 |
库存商品 | 38,627.72 | 1,178.06 | 37,449.66 |
合 计 | 130,941.16 | 2,196.02 | 128,745.14 |
期末公司针对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017.96万元和1,178.06万元,主要为钢制车轮计提的跌价准备。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测算过程
1) 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的测算
公司主要根据订单进行生产,并保持一定量的备货,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按照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对库存商品售价进行估计时,分别对公司库龄一年以内的产成品和一年以上的产成品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产成品估计售价。
库龄一年以内的产成品估计售价按照订单价格或期后已实现销售售价确定。库龄一年以上的产成品估计售价按照废钢进行折算,以折算的废钢售价确定。公司根据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确定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
2) 在产品跌价准备的测算
公司钢圈生产主要包括冲压轮辐和轮辋制造、组装和涂装四个工段,公司对每一工段的完工入库产品作为半成品进行核算。
对半成品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按照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进一步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 原材料跌价准备的测算
公司原材料主要系为生产而持有的钢材,以所生产的产成品钢制车轮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的其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跌价,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期末原材料不存在跌价。
4) 在途物资跌价准备的测算
公司在途物资主要系为生产而持有的钢材及为贸易而持有的钢材,供应商已支付货款尚未验收入库。对于为生产而持有的钢材,以所生产的产成品钢制车轮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的其可变现
净值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跌价,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为贸易而持有的钢材,以钢材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的其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跌价,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期末在途物资不存在跌价。
(4) 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中相关参数的确定
1) 估计售价的确定
估计售价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价格确定;期末持有的存货数量大于合同数量,或者无客户合同对应的存货,则按照该存货的期后售价确定估计售价。对于产成品如该产成品库龄超过一年,则公司认为其可变现能力较低,以废钢处置价格确定估计售价。
2)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的确定
根据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确定估计的销售费用率,根据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确定估计的税费率,用存货的估计售价乘以估计的销售费用率和税费率计算得出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3)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成本的确定
对于需要进一步加工才能用于销售的存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估计生产至完工需要进一步投入的原材料、尚需发生的人工和制造费用以及辅助材料金额确定。
综上所述,公司受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产品品类和业务量的增加,备货量增加。报告期末,公司库龄一年以内的存货余额占比较高且相对稳定,存货周转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节奏,期后存货结转较高。公司期末存货余额与业务规模匹配,具有合理性。在手订单覆盖率较高,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报告期你公司转回或转销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合计1,073.03万元。请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构成项目、原因、时间、判断依据及合理性、前期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本期存货跌价转销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初余额 | 计提或转回 | 转销 | 期末余额 |
在产品 | 502.71 | 1,017.96 | 502.71 | 1,017.97 |
库存商品 | 821.80 | 926.58 | 570.33 | 1,178.06 |
合 计 | 1,324.51 | 1,944.55 | 1,073.03 | 2,196.00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于每年年末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减值
测试,对于已生产领用或已售存货,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销。本报告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少额全部为转销金额,与销售合同价格变动、存货可变现净值变动无关。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073.03万元,主要是因为相关存货在本报告期已生产领用或已实现对外销售,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转销是合理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时间 | 本期转销金额 | 转销原因 |
在产品 | 502.71 | 2021年 | 502.71 | 2021年末在产品在报告期已生产领用 |
库存商品 | 821.80 | 2021年 | 570.33 | 2021年末库存商品在报告期已实现对外销售 |
合 计 | 1,324.51 | 1,073.03 |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为应对市场需求主动进行备货,存货增长具备合理性。公司对各存货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和参数选取合理,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依据合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详见《问询函专项说明》。
问题6、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1,805.64万元。 其中,对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金固”)采用权益法核算。
(1)你公司持有鞍钢金固51%股权。请结合持股比例、投资协议有关约定等,说明你公司对鞍钢金固的影响程度,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说明】
公司持有鞍钢金固51%股权,鞍钢股份持有鞍钢金固49%股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第十九条“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代表一致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3人,乙方推荐2人。”;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全体通过:但对于公司与股东方的关联交易方案所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合营企业,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虽然投资企业对合营企业具有控制权,但是它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子公司。 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综上,虽然公司持有鞍钢金固51%股权,根据持股比例、投资协议约定及章程规定,公司的持股比例、董事人数都达不到最低三分之二控制的要求。因此,公司和鞍钢股份均不能够对鞍钢金固实施控制。仅能够对鞍钢金固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重大影响。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确认投资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是合理的。
2014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鞍钢金固钢材加工配送(杭州)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
(2)报告期你公司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合计-1,295.05万元,你公司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请结合重要合营、联营企业的经营情况、确认的投资损益情况等,说明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合计-1,295.05万元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万元)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78.02 | 否 |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 -1,723.97 | 否 |
其他 | -49.10 | 期末已处置 |
合 计 | -1,295.05 |
1、鞍钢金固情况
鞍钢金固是公司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注册资本为2.2亿元,公司持有
其51%的股份,鞍钢金固整合了公司及鞍钢股份的优势与资源,提高了钢材加工及前处理的水平,提升了公司车轮产品的质量。2022年其营业收入92,728.11万元,2022年净利润937.30万元。报告期内,鞍钢金固经营情况同比增长良好,因此,公司对鞍钢金固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八条“投资方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鞍钢金固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等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享有的鞍钢金固的净资产份额。截至2022年末,鞍钢金固的净资产为22,697.65万元,因此公司对鞍钢金固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故公司期末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2、江苏康众情况
江苏康众成立于2013年9月,是一家中国知名的汽车后市场一体化的专业服务商。随着汽车后服务产业发展格局变化,2018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特维轮网络、阿里巴巴以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联合,在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的基础上重组成立了新康众,其中特维轮网络将原供应链业务整体注入,阿里巴巴除了以现金方式注入人民币 16 亿元(或等值美元)外,还将淘宝、天猫相应汽车后服务类目独家运营权授权给新康众。股权整合后,新康众在汽车后市场中处于引领地位。
截止报告期末新康众已建成汽车后市场行业领先的规模大、品类全、覆盖全国的汽配供应链网络,保障区域内维修客户需求“30分钟”送达;新康众依托强大的供应链和科技服务能力,已建立中国后市场终端服务连锁网络。
报告期内,江苏康众虽然收入端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但毛利率同比提升明显,致使亏损减少,经营情况改善提升较好,经营业务发展潜力好。报告期公司对江苏康众的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对鞍钢金固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且该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故公司期末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详见《问询函专项说明》。
问题7、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83,263.97万元,较期初增长15.78%。其中,“年产500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和200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 、“年产300万新型高强度车轮项目”、“银湖办公楼项目”项目进度分别为95%、96%、75%。请说明上述重要工程截至目前建设情况、预计完成时间,并结合在建工程转固条件及确定依据,说明是否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1、三个在建工程项目情况
(1)“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和 200 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情况
“年产 500 万只新型高强度钢制轮毂和 200 万只车轮生产线项目”,项目预算投入55,000 万元,期末在建工程余额18,157万元,已完成转固28,151万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85.62%,项目工程进度为 95%,该项目分为四期工程,工程建设分为两个阶段建设,其中第一阶段工程建设为一期、二期厂房工程,现已竣工验收,且已完成在建工程转固。第二阶段工程建设为三期、四期厂房工程,现已竣工验收,且已完成在建工程转固。目前部分厂房工程配套设施、附属工程、装修工程正在建设中,生产线项目正在投建中,尚未竣工验收,具体完成时间预计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逐步完成竣工达到可使用状态。待生产线项目和厂房工程配套设施逐步完成竣工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将及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转固。
(2)“年产 300 万新型高强度车轮项目”情况
“年产 300 万新型高强度车轮项目”,项目预算投入30,785 万元,期末在建工程余额12,769万元,已完成转固16,739万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95.85%,项目工程进度为 96%,该项目涉及旋杯喷漆工艺,采用机器人自动化系统、数控闭式液压线冲压设备等先进设备,自动化和先进性比较高;一方面因厂房工程配套设施、附属工程未全部建设完成,另一方面该项目生产设备制造安装工程周期长,部分进口设备配件受市场环境影响,关键设备制造周期有所延长,进口设备的时间周期延后,影响设备生产线安装进度,生产线全部完工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待生产线项目逐步完成竣工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将及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转固。
(3)“银湖办公楼项目”情况
“银湖办公楼项目”,项目预算投入50,000万元,目前投入35,018万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70.03%,工程进度为75%,受施工企业行业环境影响,市场经济下滑
等因素,工程进度存在滞后状态,目前工程主体已基本完成,外立面工程、景观工程、配套附属工程尚在建设中。经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项目竣工时间由2022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项目预计2023年6月可主体竣工,在下半年完成验收。待项目全部完成竣工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将及时按照准则转固。
2、重要工程转固条件及确定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第十三条规定,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由于公司相关项目目前均处在工程建设以及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满足在建工程转固条件。设备生产线进度较慢系生产线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需要外部技术调试人员支持,报告期人员受地域流通限制等因素影响,安装、调试进度较慢。银湖办公楼进度较慢系报告期工程建设单位宏观环境、行业下行及政策影响较大,导致进度缓慢。
3、相关资产减值情况判断
在建工程项目资产主要包括设备生产线建设和银湖办公大楼。钢制车轮为公司主营业务,目前阿凡达低碳车轮生产线持续建设中,预计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会完成主要阿凡达设备生产线建设并对其进行结转固定资产,产线建设主要是阿凡达低碳车轮的生产设备,不存在减值迹象;银湖办公楼项目,后期预计部分出售且价格符合市场预期,故不存在减值迹象。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及进度与预算总体吻合,转固时点与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详见《问询函专项说明》。
问题8、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19,453.39万元。其中,预付第一大供应商10,772.09万元,占预付款项的55.37%。请说明预付第一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对象及关联关系、采购内容、预付原因、预付时间、结转情况及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公司预付的第一大供应商为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
金固”);鞍钢金固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万元,由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共同发起设立。经营业务主要为钢材加工、销售及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按照合资公司章程,鞍钢金固为公司的合营企业,鞍钢金固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预付采购的内容为钢材,预付的原因主要是钢材采购行业因素,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波动性,钢厂对钢材一般采用客户预订方式下单生产,钢厂需公司按月预订钢材,与采购周期同步一般提前两个月下达采购订单,在下达采购订单时时即支付钢材预付款,按月度滚动支付并结转,结转情况和订单约定的一致,不存在减值迹象。报告期末预付款项的形成和结转情况如下:
预付款项形成 | 月 份 | 金额(万元) | 期后结转 | 月 份 | 金额(万元) |
10 月 | 1,977.03 | 1 月 | 3,341.68 | ||
11 月 | 3,841.69 | 2 月 | 5,235.49 | ||
12 月 | 4,953.37 | 3 月 | 2,194.93 | ||
小 计 | 10,772.09 | 小 计 | 10,772.09 |
公司预付鞍钢金固款项主要是用于采购钢材,如上表所示,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为2022年第四季度形成,并于2023年第一季度采购滚动结转完成。预付款项结转周期保持在1个季度左右,主要原因是和钢材行业政策有关:钢厂对钢材一般采用接收预订方式下单生产,钢厂要求公司按月预订钢材,一般提前两个月下达采购订单,在下达采购订单时即支付钢材预付款,分批到货,因此钢材的采购周期较长。
鞍钢金固成立的目的是,公司作为鞍钢股份直供大客户,鞍钢股份为了整合自身与公司的优势与资源,提高钢材加工及前处理的水平,提升公司车轮产品原材料的质量,满足公司汽车轻量化、高强钢的高标准要求。鞍钢股份与公司合资布局了鞍钢金固,在主要服务公司原材料需求的同时,以杭州为中心,为华东三省一市地区的汽车生产厂、汽车零部件等制造企业提供钢材的剪切仓储配送服务。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因鞍钢金固公司钢材采购渠道的优势,公司通过鞍钢金固购买钢材具有商业合理性。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是为了经营生产所需,不存在减值的情况。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金额较大是结合钢材采购的行业周期以及春节运输效率综合考虑形成的且在期后完成全部采购入库,付款周期与合同约定一致。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详见《问询函专项说明》。
问题9、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58,496.64万元,短期借款174,051.0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679.85万元,货币资金不足以覆盖短期债务。请结合货币资金及现金流状况、货币资金受限情况、日常资金需求、融资能力、还款安排等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并进行风险提示。【回复说明】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58,496.64万元,其中非受限货币资金46,693.45万元,占货币资金的79.82%,受限货币资金11,803.19万元,占货币资金的20.18%,受限货币资金主要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存入的保证金11,079.63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和现金流状况与公司经营状况较为匹配,保持公司货币资金和现金流的合理流动性,是为了有效地控制和保障公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高度重视货币资金和现金流的流动性管理,按照公司客户信用状况对现金流设置分级安全管理措施,公司合作的客户资信状况和经营回款及时性较为稳定,持续正常经营不存在信用风险,公司现金流和收支业务周转安排正常,公司主营业务运营状况较好。
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与公司业务发展较为匹配,公司应收应付款项均为正常经营性循环,在控制范围内,未发生债务违约等情况。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供应商主要是各大钢厂,采购款项一般是预先付款的,辅助材料一般为采购后三个月账期付款;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各大汽车整车制造商商,销售按照不同客户,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对于国内整车制造厂,一般是在发货后2-3个月以3-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的形式收款;对于国内售后市场客户,一般采取即时结算、款清交货的结算方式;对于具有良好资信、长期稳定的国外客户采取“先发货后收款”的后T/T(装船后或收货后付款)模式,一般给予该类客户自出口日起30-60天的赊销期。结合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预付款及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的性质,公司在持续经营过程中,主营业务持续向好发展,经营性资金循环使用正常不存流动性的风险,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和现金流处于较为安全状态。
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款174,051.0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679.85万元;2023年一季度末短期借款156,419.3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803.11万元,2023年一季度末比报告期末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减少18,324.38万元,一季度减少9.92%;公司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银行借款,公司报告期末银行授信额度为373,800万元,已使用的授信额度占授信总额度的65%,公司合作的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和股份制银行,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优,合作稳
定,合理控制合作的银行机构数,银企保持良好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报告期末流动比率
104.74%,上年同期为99.28%,同比提升5.46%;速动比率44.40%,上年同期为41.68%,同比提升2.72%;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持续提升,公司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周转续贷稳定,公司将短期借款与经营业务相结合,保持相对稳健的销贷比,维护一定的授信额度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较好保障,公司经营能力持续向好,公司融资能力较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随着公司“阿凡达”技术投产,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经营业绩提升显现,公司流动性持续改善;同时,公司经营战略聚焦于阿凡达低碳车轮业务,着力推进产业优化,逐步收回投资,加强流动性管理,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与公司经营发展相匹配,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逐渐剥离与主营业务关联较小的其他非主要业务及资产,从而优化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着力推进产业优化,逐步收回投资,均用于增强公司流动性,公司加强管理流动性,控制债务规模和结构。2023年一季度已归还短期借款和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3亿元,将继续分步偿还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与项目发展进度同步偿还,优化债务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公司偿债能力,防范经营风险。公司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能满足日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问题10、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显示,报告期你公司除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外,存在“其他资产减值损失”3,192.58万元,上期减值75.25万元。请说明报告期及上期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构成情况,减值准备计提过程及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说明】
1、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及上期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构成均为公司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磁融资有限公司主要开展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因受经济困境的持续影响,主要客户经济承受力不足,收入下滑甚至失业(如部分网约车司机客户),致使租金逾期或断供,故公司将车辆收回再处置,相关车辆处于闲置在库状态。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范围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相关车辆的减值。
2、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过程及依据
公司报告期及上期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报告期 | 上期 |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① | 4,240.65 | 7,672.51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余额② | 221.6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③=②-① | 4,240.65 | 7,450.83 |
可收回价值④ | 1,048.07[注1] | 7,375.58[注2] |
公司应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减值损失⑤=if(④>③,0, ③-④) | 3,192.58 | 75.25 |
[注1]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金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车辆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12号):由于本次评估的资产均为车辆,存在活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故以二手车市场的车商收购价为基础,采用市场法来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主要为资产作为整体委托公开处置的交易佣金等,同时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交易情况分析确定资产的可回收价值。
[注2]可收回价值按资产预计未来经营收益减去相关维护费用后的余额。
公司经过对业务实际情况进行梳理核查、分析判断,且聘请具备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测试,公司认为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理,减值准备金额准确。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理,减值准备金额准确。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详见《问询函专项说明》。
备查文件:附件《应收代偿款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