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6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现对2022年年报问询函提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相关内容如下: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对你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审计意见的原因主要为未对部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导致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发表保留意见的原因为你公司部分项目未及时竣工决算,中兴财光华所未能获取客户资信评估及付款计划等资料,也未通过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部分项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41亿元。
请你公司:
(1) 说明中兴财光华所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名称、实施进度)、应收金额、账龄、减值计提情况、项目收入成本确认情况以及欠款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并说明相关项目长期未决算且相关客户无具体付款计划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以下为中兴财光华所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客户 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余额 | 收入确认情况 | 成本结转情况 | 账龄 | 本期项目状态 | 是否存在关联 | |
1-2年0.5 | 3-4年1.0 | ||||||||||
1 | (一般)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赤峰玉龙国宾馆二期工程扩建项目室内精装修公区三标段工程) | 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 | 1,963.33 | 40.64 | 981.66 | 7,048.21 | 5,609.69 | 2,003.97 | - | 已结算 | 否 |
2 | (一般)淮安市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亿丰淮安市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工程 | 淮安市苏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300.44 | - | 3,650.22 | 9,641.10 | 7,688.30 | 7,300.44 | - | 已结算 | 否 |
3 | (一般)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赤峰玉龙国宾馆一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二标段 | 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 | 2,646.30 | - | 1,323.15 | 2,427.79 | 2,165.15 | 2,646.30 | - | 已结算 | 否 |
4 | (一般)遵义侨龙财智希尔顿欢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侨龙.财智国际”希尔顿欢朋酒店项目 | 遵义侨龙财智希尔顿欢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700.00 | - | 850.00 | 1,559.63 | 1,437.27 | 1,700.00 | - | 已结算 | 否 |
5 | (一般)河北伯斯特酒店有限公司/河北伯斯特酒店有 | 河北伯斯特酒店有限公司 | 2,291.99 | - | 1,145.99 | 4,421.61 | 3,334.13 | 2,291.99 | - | 已结算 | 否 |
限公司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 |||||||||||
6 | 成都市天鑫洋金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鑫洋金业时代一号批发展厅及6楼办公室装饰工程) | 成都市天鑫洋金业有限责任公司 | 2,233.76 | - | 1,116.88 | 2,618.00 | 2,146.76 | 2,233.76 | - | 已结算 | 否 |
7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设计、装饰装修工程)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1,955.24 | 1,076.30 | 977.62 | 5,700.00 | 4,332.00 | 3,031.53 | - | 已结算 | 否 |
8 | (一般)安徽省皖丰新型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米新型环保复合包装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安徽省皖丰新型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10,216.00 | - | 7,433.60 | 10,030.28 | 7,569.86 | 5,564.80 | 4,651.20 | 已结算 | 否 |
9 | 三中院新增项目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 191.26 | - | - | - | 191.26 | - | 已结算 | 否 |
合计 | 30,307.05 | 1,308.20 | 17,479.13 | 43,446.62 | 34,283.17 | 26,964.05 | 4,651.20 |
以上项目长期未决算且相关客户无具体付款计划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部分项目与甲方存在工程量上的争议,如表中序号4、7、9项目,公司多次与对方商定竣工决算时间安排和付款计划无法达成一致,为了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力度,公司法务部寻求司法途径向甲方催收账款,加快结算,进入诉讼程序后甲方的竣工决算流程中止,导致无法取得竣工决算资料作为应收账款从合同期转入信用期或者账龄组合的依据。第二,近年房地产行业信用收缩,部分甲方出现了现金流紧张的状况,如表中序号1、2、3、
5、6和8项目,甲方有意收紧对外结算的节奏,通过推迟结算的方式以延迟付款,因此部分项目结算资料已经按时提交甲方,并且经过多次与甲方协调沟通,但仍未能取得最终结算的相关证明
文件。针对以上情况,公司执行现有计提信用资产减值的方法,及时对可能存在以上情况的项目进行梳理和跟踪,通过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及监理方了解项目的履约情况,密切关注甲方的财务状况和司法风险,评估客户的信用特征,并结合该应收账款的实际账龄计提减值。
(2) 在前述问题回复的基础上说明相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是否有真实业务作为支撑,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并说明报告期及以前年度对应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营业收入的确认是否真实、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复:
第一,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确认收入采用新准则“五步法”模式,在收入确认方面符合建筑装饰行业特点,由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所以即在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结合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及行业惯例,公司确认收入的条件:实行按产出法确认完工进度并分段与甲方结算工程款项时,确认为工程收入的实现。
(1) 履约进度的确认:履约进度=累计已完成工程量/合同预计总工程量
(2) 当期收入、成本的确认:确定工程项目的履约进度后,根据产出法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
第二, 上述工程项目的履约进度资料真实完整,工程商务文件和工程施工文件完备齐全,具有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及预算、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洽商变更记录、签证记录及原始单据;工程施工文件如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资料如施工日志、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及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材料质量检验报告等;在确认收入方面取得了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进度结算单、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单、监理确认单、验收单等;在工程款进度结算方面取得了工程款付款申请表或申请单、工程款支付单据、进度回款等资料。
第三、 综上,公司承接的上述工程项目均按照发包方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投标议价或协商议价,
并均签订了相关合同,完成了相应的合同履约义务,上述工程项目的承接、施工、回款、结算与催款均真实、完整,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行业惯例,因此上述项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对应的营业收入在确认当期真实、完整,按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中兴财光华所:
(1) 补充披露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形成过程及具体原因,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已经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已经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具体情形及原因,未采取或无法采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回复:
我们对弘高创意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未对部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具体说明如下:
(一)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形成过程及原因:弘高创意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261,560.76万元,减值准备140,633.65万元,账面净值120,927.11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由于部分项目未及时竣工决算,我们未能获取客户资信评估及付款计划等资料,导致我们无法合理准确判断相关应收账款从合同期转入信用期或者账龄期的时点,影响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该部分项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31,615.25万元,减值准备17,479.13万元,账面价值14,136.12万元,通过替代程序亦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与前述部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列报做出准确的判断。
保留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由于我们未能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弘高创意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的影响金额。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审计受限的范围仅影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计提准确性,保留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31,615.2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
备17,479.13万元,账面价值14,136.12万元,余额占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的比例为12.09%、对应的坏账准备占比为12.43%。
已经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已经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对工程项目承接与结算流程进行了解和有效性测试,未发现重大异常;
(2)对客户的工商背景信息进行查询,判断客户是否与弘高创意存在关联方关系及商业合理性,未发现客户与弘高创意存在关联方关系或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
(3)取得并检查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与客户确认的工程量或者结算书,未发现重大异常;
(4)对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或本期确认收入较多的客户和施工项目进行函证,以及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包括检查与客户确认的工程量、结算单和竣工决算资料等,经检查,存在9个项目未及时竣工决算,我们未能获取客户资信评估及付款计划等资料,本期也未能收到回函,导致我们无法合理准确判断相关应收账款从合同期转入信用期或者账龄期的时点,影响了这部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5)对本期收入前五大的项目进行现场观察走访和视频访谈,对工程施工项目的进度、整体造价等情况与甲方、监理进行访谈,对现场的施工情况进行观察;
(6)取得并检查弘高创意对客户的诉讼资料,分析与之相关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存在及是否存在减值;
(7)检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的会计估计,分析其合理性,并对坏账准备的计提进行整体复核和重新计算,除保留事项中涉及的9个项目,其他项目的坏账准备计提未见重大异常;
(8)检查弘高创意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清查的资料,包括与客户对账和沟通等资料,未见重大异常;
(9)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分析是否为已结算款项或者预收款项。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具体情形及原因,未采取或无法采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由于保留事项涉及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期未能取得回函,同时我们亦未能获取竣工决算、客户资信评估及付款计划等资料,在执行了检查工程量确认资料、期后回款等,仍未能够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对与前述部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列报做出准确的判断。
(二)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弘高创意于2023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截至审计报告日,弘高创意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也无法判断立案调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获取并检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获取并检查立案告知书。截至审计报告日,弘高创意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执行替代程序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也无法判断立案调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我们对该事项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
(2) 说明针对公司收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审计结果,是否就发现的异常应收款项事项保持了合理怀疑的谨慎态度,是否对异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实施了针对性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且必要的审计证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回复:
(一) 公司收入
我们对公司各类收入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及预算成本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异常;
(2)获取工程项目合同台账,选取工程项目样本,核对合同收入、合同成本,检查关键合同条款,评价管理层在识别合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并将其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以及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等方面作出的判断是否符合准则要求,检查工程项目已完成工作量的确认依据,对已完成工作量执行函证程序,并重新计算履约进度,未发现重大异常;
(3)获取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工程项目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是否充分合理,未发现重大异常;
(4)选取工程项目样本,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完工情况,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完工程度,评估履约进度的准确性,对本期已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未发现重大异常;
(5)选取本期确认收入前十大的工程项目样本,对工程项目回款情况进行统计,与履约进度进行比较,分析现金流及工程项目回款情况,本期确认收入的工程项目总体回款较好;
(6)选取本期确认收入前五大的工程项目样本,函证期末履约进度,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未发现重大异常;
(7)访谈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工程部、预算部等相关人员,掌握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对市场的分析判断等,访谈结果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较为符合;
(8)对公司各期间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性复核,对数据异常情况分析其合理性,未发现重大异常,数据变化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经济行为相符;
(9)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经检查,营业收入确认时点恰当;
(10)检查财务报表和附注中与收入相关的列报和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获取的审计证据取得公司制定并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和预算成本编制制度、工程项目合同台账、工程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成本预算资料、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已完成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银行收款回单和函证回函等。审计结果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事务所针对收入确认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且必要的,公司收入确认符合收入准则规定。
(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我们对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评估、测试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未发现重大异常;
(2)对合同审批管理、收入确认环节、应收账款回款等关键控制点进行内控测试,未发现重大异常;
(3)获取并复核往来账款明细表,对往来账款借贷方发生额进行对方科目分析,通过分析往来账款发生额对方科目,检查是否存在经济业务异常的会计凭证,未发现重大异常;
(4)执行函证和替代程序,测试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的准确性,经测试,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准确;
(5)针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获取并检查相关合同和产值确认资料,实施客户访谈等程序核实交易的真实性,未发现虚假交易;
(6)抽査大额往来账款的原始凭证,检査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项内容,检查的原始凭证包括工程确认单、增值税发票、银行收款回单等,未发现重大异常;
(7)了解建筑装饰施工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形成过程和信用风险特征,将管理层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的判断和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评价其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的判断和依据是否合理,经检查,管理层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的判断和依据合理,符合建筑装饰施工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
(8)复核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过程,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经复核,未发现重大异常;
(9)选取工程项目样本,核查回款情况,判断预期信用损失估计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经检查,预期信用损失估计和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合理;
(10)对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经测试,未发现重大异常;
(11)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工具查询期末往来账款余额较大的客户诉讼情况,判断客户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信息,影响其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对于已诉讼或破产的客户,结合判决情况及公司法务部门、外聘律师对涉诉事项的判断,作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参考依据,经检查,未发现重大异常;
(12)检查本期进行最终结算项目的工程结算资料,经检查,存在9个项目未及时竣工决算,我们未能获取客户资信评估及付款计划等资料,本期也未能收到回函,导致我们无法合理准确判断相关应收账款从合同期转入信用期或者账龄期的时点,影响了这部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的准确性;
(13)对应收账款期后进行回款测试,经测试,未发现重大异常。
(14)检查附注中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相关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经检查,附注中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相关的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审计结果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在审计弘高创意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相关减值过程中,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等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且必要的审计证据。我们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实施了针对性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且必要的审计证据,包括不限于取得公司制定并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和预算成本编制制度、工程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成本预算资料、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已完成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银行收款回单和函证回等。由于保留事项涉及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我们未能获取项目竣工决算、客户资信评估及付款计划等资料,导致我们无法合理准确判断相关应收账款从合同期转入信用期或者账龄期的时点,相关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情况,影响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在执行了检查与客户确认的工程量确认资料、期后回款检查等替代审计程序之后,我们仍然无法对与前述部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列报做出准确的判断。该保留事项在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充分披露,不构成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3) 逐项对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规定的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回复: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
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我们对弘高创意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事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一)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审计受限的范围仅影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保留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31,615.25万元,减值准备17,479.13万元,余额占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的比例为12.09%、对应的坏账准备占比为12.43%,占比均较小;公司2023年1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进行了积极的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和整改,但依然可能存在对信息披露产生影响的事项。(二)由于弘高创意本期已巨额亏损,且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已为负数,前述保留事项不再对本期盈利状况、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产生实质性的变化,保留事项涉及的金额占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的比重未达到特别重大程度,认为保留事项涉及金额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不具有广泛性。(三)前述保留事项均在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充分披露,不构成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通过对上述保留事项的逐项分析后,我们认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保留事项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我们发表保留意见是合适的。
2.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同比下降23.02%,实现归母净利润-4.94亿元,同比下滑33.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4.01万元,同比增长300.67%。分季度财务指标显示,你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91.43万元、-2,934.55万元、-2,909.93万元、-42,794.3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77万元、-582.53万元、-158.09万元、3,244.39万元,第四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请你公司:
(1) 说明报告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下滑的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第四季度大额亏损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与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关于公司年报披露中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分季度财务指标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公司年报披露中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营业收入 | 13,292.41 | 17,267.38 | -23.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430.26 | -37,070.17 | -33.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4.01 | -1,212.92 | 300.67% |
分季度财务指标数据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490.59 | 2,248.43 | 4,835.69 | 2,717.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1.43 | -2,934.55 | -2,909.93 | -42,794.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7 | -582.53 | -158.09 | 3,244.39 |
报告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下滑的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有:
(1) 本年度公司子公司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智众”)与实际控制人何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元智众将其持有的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给何宁。公司董事会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本次转让涉及项目对应资产负债差额列入其他应付款2,600万元,该交易对价已经收到。元智众公司将收到该笔款项2600万元,计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该事项是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
(2) 2022年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不达预期造成部分人员流失,且公司为了降本增效,主动缩减人员规模,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898.78万元,也是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增加的重要原因。
第四季度大额亏损主要是由于期末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引起,公司严格执行现有的计提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及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梳理和跟踪,通过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及监理方了解项目的履约情况,密切关注甲方的财务状况和司法风险,评估客户的信用特征,并结合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实际账龄计提减值。2022年12月元智众公司将收到上述交易款项,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另外年末公司积极催收工程款,以上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的原因。
(2) 分地区收入构成显示,报告期你公司西南地区产生营业收入4,606.7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356.97%。请你公司结合项目构成、客户情况、收入确认合规性等方面说明报告期内西南地区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是否存在突击、提前确认收入以增加2022年度收入规模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在西南地区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是否为关联方 | 销售金额(万元) | 备注 |
浙江兰德润广置业有限公司金牛分公司 | 成都金牛逸衡酒店2标段23层到28层公区及29层精装修工程 | 成都 | 否 | 1,196.70 | 项目于2021年底签约,合同要求在2022年9月30日完工,该项目属于正常进展项目。 |
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 | 中港?CCPARK项目6#地1#楼公寓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 成都 | 否 | 1,041.96 | 项目于2020年底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变更、洽商增项,项目于2022年6月底完工并交付,待最终验收结算。 |
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 | 中港?CCPARK项目6号地1#楼公区精装修工程 | 成都 | 否 | 1,292.56 | 项目于2020年底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变更、洽商增项,项目于2022年6月底完工并交付,待最终验收结算。 |
四川省高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三岔湖洲际酒店精装修工程 | 成都 | 否 | 824.22 | 项目于以前年度完工,2022年第三季度该项目与甲方完成竣工结算。 |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华熙LIVE.重庆鱼洞(巴南区体育中心综合整治)项目-体育馆精装修分包工程-B标段 | 重庆 | 否 | 250.27 | 项目于以前年度完工,2022年第三季度该项目与甲方完成竣工结算。 |
公司主营为建筑装饰施工业务,业务收入确认根据建筑装饰施工合同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
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公司采用产出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当期的履约进度,公司已履约的合同工程量按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申报,并由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签字(章)确认后确定。公司严格按照上述会计政策确认履约进度和收入,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近些年,公司的经营策略为收缩业务覆盖范围,精选优质客户,承接优质工程项目,确保应收账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现阶段集中优势资源服务于优质客户。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优质项目集中在西南地区在施项目上,公司项目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保证与甲方的友好密切沟通,及时取得项目结算资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不存在突击、提前确认收入以增加2022年度收入规模的的情形。
(3)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0。请你公司结合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要求,逐项核查并说明你公司2022年营收扣除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营业收入。
公司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施工业务和设计业务,以上两类主营业务自公司成立以来均已从事多年,具有商业实质,未来仍将作为公司的主要发展方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我们检查报告期业务模式和收入的构成情况。
营业收入扣除项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是指未导致未来现金流发生显著变化等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报告期内按照深交所指南文件,经逐项核查公司收入构成和明细项目,核实后公司认为当期收入均为装饰工程类业务收入,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公司报告期内营收扣除具备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营业收入。请年审机构对前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公司各类收入确认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就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公司收入确认的合规性、真实性等发表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回复: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工程项目合同台账,选取工程项目样本,核对合同收入、合同成本,检查关键合同条款,评价管理层在识别合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并将其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以及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等方面作出的判断是否符合准则要求,检查工程项目已完成工作量的确认依据,对已完成工作量执行函证程序,并重新计算履约进度;
(3) 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地区和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访谈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工程部、预算部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目前项目构成、客户情况和收入确认情况,掌握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对市场的分析判断等;
(5) 选取工程项目样本,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完工情况,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完工程度,评估履约进度的准确性,对本期已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
(6) 选取工程项目样本,对工程项目回款情况进行统计,与履约进度进行比较,分析现金流及工程项目回款情况;
(7) 选取工程项目样本,函证期末履约进度,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
(8) 对公司各期间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性复核,对数据异常情况分析其合理性;
(9)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10)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报告期业务模式和收入的构成情况。获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明细表,并分析其是否填写完整;
2. 获取的审计证据
取得公司制定并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和预算成本编制制度、工程项目合同台账、工程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成本预算资料、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已完成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银行收款回单和函证回函等。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下滑的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第四季度大额亏损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 公司报告期内西南地区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符合公司目前在施项目的情况,未发现存在突击、提前确认收入以增加2022年度收入规模的情形。
(3) 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营业收入扣除具有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
(4) 事务所针对收入确认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公司收入确认具有真实性,符合收入准则规定。
3. 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16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部分显示,报告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8,082.8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7.37%,但同页“前五大客户资料表”显示,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8,621.3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64.86%,前后表述不一致;此外,你公司2020年及2021年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44.26%、46.44%,客户集中度逐年提升。请你公司:
(1) 核实并说明2022年年报中上述前五大客户数据不一致具体原因,若存在错误请及时披
露补充更正公告。
公司回复:
2022年年报中上述前五大客户数据不一致具体原因为年报中的表述存在错误,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应为8,621.3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应为64.86%。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相关情况,我们将尽快针对相关内容披露补充更正公告。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错误发生。由此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2) 说明你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回款情况及是否较以前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等,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存在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销售内容 | 回款情况(万元) | 是否关联方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上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669.72 | 工程款 | 2,130.89 | 否 | 27.61% | 14.42% |
2 | 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 | 2,016.01 | 工程款 | 1,874.60 | 否 | 15.17% | 12.62% |
3 | 浙江兰德润广置业有限公司金牛分公司 | 1,458.52 | 工程款 | 1,589.78 | 否 | 10.97% | 9.01% |
4 | 四川省高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00.22 | 工程款 | 664.85 | 否 | 6.02% | 5.33% |
5 | 北京旭嘉置业有限公司 | 676.87 | 工程款 | 737.78 | 否 | 5.09% | 5.05% |
合计 | 8,621.33 | 6,997.90 | 64.86% | 46.43% |
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有:
(1) 近年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和行业整体下行等外部环境影响,公司业务规模大幅收缩;
(2) 为了保证回款和稳定的现金流,公司减少了垫资项目和可能存在较大回款风险的项目承接,坚持“大客户、大项目、大市场”的开拓思路,加强与优质客户合作,重点聚焦商业信誉较好、资金量较为充足的大型国企央企等政府类项目和现金流健康的优质民营企业,这部分客户信用等级高,回款保障程度较高;
(3) 公司的经营策略为收缩业务覆盖范围,精选优质客户,承接优质工程项目(EPC项目)稳步经营,坚决排除信誉不良或资金周转不畅的客户,确保应收账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受公司业务规模萎缩的影响,建筑施工团队规模缩减,因此公司现阶段集中优势资源服务于重点客户,全力确保大型优质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
请年审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内部控制测试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异常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回复:
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弘高创意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并进行相关测试,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以确定是否依赖内部控制和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时间和重点。
以下为对弘高创意销售与收入循环执行的内部控制测试的具体情况:
我们将2022年1-12月所有确认收入的项目合同作为样本总体,随机抽样选取12个样本。针对样本我们实施如下控制测试程序:
(1) 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汇编,针对销售与收入循环相关流程,询问公司投标部、项目部和财务部实际执行情况,获取弘高创意销售与收入循环的控制文件。
(2) 取得工程施工和设计项目投标资料,了解项目选择控制标准和项目承接决策机制,检查项目
投标是否根据有关制度进行调研和审批;
(3) 检查项目合同签订是否经过适当的审批;
(4) 检查完工量确认单和项目最终结算资料,是否基于合同编制,是否经过甲方及监理的确认;
(5) 检查根据完工量确认单或项目最终结算资料确认收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否经过适当的审批,项目合同数据与支持文件是否相符;
(6) 检查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或合同负债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 检查是否准确记录收款,且项目收款经过恰当审批及审核;
(8) 检查公司项目部是否定期与客户对账,及时催收账款。
结论:控制测试结果未见偏差,销售与收入循环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以下为对弘高创意采购与成本循环执行的内部控制测试的具体情况:
我们将2022年1-12月所有采购订单作为样本总体,随机抽样选取12个样本。针对样本我们实施如下控制测试程序:
(1) 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汇编,针对采购与成本循环相关流程制度,询问投标部、项目部和财务部实际执行情况,获取公司采购与成本循环的控制文件;
(2) 检查采购与付款岗位是否分离;
(3) 检查供应商的新增和供应商的选择是否经过适当的审批和审核;
(4) 检查采购计划是否经过严格审批,符合工程项目及设计项目开展需求,检查采购订单按照采购计划生成,订单经过恰当审批;检查采购订单的维护权限是否合理地授予给正确岗位的人员;
(5) 检查采购合同是否经过恰当审批,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是否得到有效监督;
(6) 检查入库验收是否经过恰当检测及审批;
(7) 检查是否对未收到发票的采购物资进行暂估入库,是否做到账实相符;
(8) 检查付款是否得到及时、准确的账务处理,检查付款是否得到恰当的审核;
(9) 检查项目预算成本的编制是否准确,是否经过恰当的审批和审核;
(10) 检查项目成本是否根据履约进度和预算成本进行结转。
结论:控制测试结果未见偏差,采购与成本循环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4. 年报显示,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包括“合同期内”组合、“信用期内”组合及
“账龄”组合。其中,合同期内应收账款按5%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信用期内应收账款按10%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为项目超过质保期后的应收账款,你公司对该组合内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分别按30%、50%、80%、100%的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26.16亿元,减值准备14.06亿元,账面净值12.09亿元,其中,3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17.23亿元,占应收账款比73.23%,5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10.39亿元,占应收账款比44.16%。请你公司:
(1) 对比同行业公司账龄分布情况,分析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应应收账款回款条件、回款政策及长期挂账未能结算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同行业公司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分布 | *ST奇信 | 广田集团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含1年) | 25,528.02 | 15.19% | 518,331.99 | 45.79% |
1至2年 | 13,885.37 | 8.26% | 281,241.01 | 24.85% |
2至3年 | 26,594.90 | 15.82% | 129,205.72 | 11.42% |
3至4年 | 21,648.77 | 12.88% | 51,762.65 | 4.57% |
4至5年 | 26,967.07 | 16.04% | 28,545.46 | 2.52% |
5年以上 | 53,455.01 | 31.80% | 122,803.16 | 10.85% |
合计 | 168,079.13 | 100.00% | 1,131,889.99 | 100.00% |
(续上表) | ||||
账龄分布 | 瑞和股份 | 洪涛股份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含1年) | 64,421.28 | 34.37% | 86,999.07 | 27.04% |
1至2年 | 44,482.44 | 23.73% | 23,724.70 | 7.37% |
2至3年 | 23,868.64 | 12.73% | 17,844.78 | 5.55% |
3至4年 | 7,591.79 | 4.05% | 48,172.42 | 14.97% |
4至5年 | 18,009.02 | 9.61% | 33,659.08 | 10.46% |
5年以上 | 29,065.01 | 15.51% | 111,338.46 | 34.61% |
合计 | 187,438.18 | 100.00% | 321,738.51 | 100.00% |
(续上表) | ||||
账龄分布 | 宝鹰股份 | 全筑股份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含1年) | 227,675.82 | 47.90% | 52,931.00 | 14.58% |
1至2年 | 47,497.60 | 9.99% | 197,248.20 | 54.34% |
2至3年 | 35,014.93 | 7.37% | 44,699.60 | 12.31% |
3至4年 | 56,260.94 | 11.84% | 39,149.76 | 10.78% |
至
年
4至5年 | 39,518.30 | 8.31% | 14,808.36 | 4.08% |
5年以上 | 69,327.90 | 14.59% | 14,176.30 | 3.91% |
合计 | 475,295.48 | 100.00% | 363,013.23 | 100.00% |
(续上表) | ||||
账龄分布 | 弘高股份占比 | 同行业占比平均值 | 差异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38% | 30.81% | -27.43% | |
1至2年 | 18.64% | 21.42% | -2.79% | |
2至3年 | 4.74% | 10.87% | -6.13% | |
3至4年 | 13.65% | 9.85% | 3.81% | |
4至5年 | 15.40% | 8.50% | 6.90% | |
5年以上 | 44.18% | 18.54% | 25.63%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根据上表,同行业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平均占比36.90%,而本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账面余额73.23%,洪涛股份为60.04%,*ST奇信为60.73%,与本公司接近,但相比于同行业平均值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有:
(1) 从公开资料分析,同行业普遍存在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情形,行业内公司的业务结构、新签订单、开工速度、回款速度等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针对公司自身情况,经梳理部分项目存在账龄较长的原因主要是前期公司承接垫支项目及地产公司项目,目前部分客户出现经营困难及资金周转不畅,加剧了业主方现金流的紧张程度,延长了部分项目的结算周期,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维持在较高水平,账龄也相对较长。
在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条件、回款政策大多数如下:
阶段 | 时间 | 履约进度 | 收款条件 |
1 | 合同签订至工程开工 | 0% | 合同总造价的0-20% |
2 | 工程开工至竣工阶段 | 0%-100% | 按照经甲方或监理方确认的工程量的60-80%收取工程进度款 |
3 | 工程竣工至决算阶段 | 100% | 累计收款达合同总额70-85% |
4 | 工程决算日 | 100% | 累计收款达决算额的95% |
5 | 工程决算日至质保期满 | 100% | 收取决算额5%的质保金 |
由收款条件可见,客户的回款不仅仅取决于公司能否按时按量完成工程项,更取决于甲方自身的结算审批付款流程和甲方的资金流,而近年来由于行业不景气、房地产公司出现的各种债务危机、银行端的贷款缩紧、政府的宏观调控,使得甲方的上游资金更加紧张,诸多事项是公司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原因。以上出现的行业风险和客户回款缓慢的情形,给公司日常经营也造成了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使得公司在项目实施中垫支压力过大,影响项目进度。针对以上不利情形,公司的应收账款清欠小组和项目人员也在积极的进行催收,密切关注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司法风险;同时,在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上,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一贯执行,秉持谨慎性的原则将减值金额确认在对应的期间,如果客户出现失信、破产、无法催回款项等情况,公司则根据其信用特征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未发现客户存在上述不利事项,公司则根据其账龄区间和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坏账准备。
(2) 公司近年经营状况恶化,主要账户被冻结,部分以前年度的业务实际可以回款,但受公司基本户被冻结的影响,无法正常办理结算;
(3) 公司近年面临较多供应商诉讼,部分以前年度的业主为了确保工程款能够及时支付给下游供应商,暂缓与公司直接结算,等到该项目相关的供应商涉诉判决出具后,安排支付供应商的材料款或劳务款,这个情况也是造成应收款推延收回、账龄较长的原因。
(2) 你公司2021年及2022年分别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2.83亿元、3.89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比增长799.18%、37.46%;分别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30亿元、0.31亿元,近两年连续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请你公司说明近两年连续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计提大额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你公司是否存在不当盈余管理或“洗大澡”
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情况说明
2021年及2022年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金额和比例较上年度上升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确认结算的项目较多,按照公司预期信用风险损失及信用减值计提方式,将结算项目的应收账款从合同期或信用期划入账龄组合期,导致其计提的减值准备大幅增加。2021年度、2022年度计提减值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应收账款按组合分类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2021年 | 2020年 | 应收账款余额变化额 | 坏账准备变化额 |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余额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余额 | |||||
合同期内 | 5 | 190,765.31 | 9,538.27 | 282,863.26 | 14,143.16 | -92,097.95 | -4,604.90 | |
信用期内 | 10 | 5,016.33 | 501.63 | 1,114.78 | 111.48 | 3,901.55 | 390.15 | |
账 | 1年以内 | 30 | 47,042.18 | 14,112.65 | 2,029.08 | 608.73 | 45,013.10 | 13,503.93 |
龄 | 1至2年 | 50 | 2,450.54 | 1,225.27 | 2,715.44 | 1,357.72 | -264.9 | -132.45 |
组 | 2至3年 | 80 | 4,200.66 | 3,360.53 | 3,680.06 | 2,944.05 | 520.6 | 416.48 |
合 | 3至4年 | 100 | 11,554.88 | 11,554.88 | 12,484.13 | 12,484.13 | -929.25 | -929.25 |
4至5年 | 100 | 12,262.82 | 12,262.82 | 32,751.55 | 32,751.55 | -20,488.74 | -20,488.74 | |
5年以上 | 100 | 72,431.01 | 72,431.01 | 32,331.88 | 32,331.88 | 40,099.13 | 40,099.13 | |
合计 | 345,723.73 | 124,987.06 | 369,970.18 | 96,732.70 | -24,246.46 | 28,254.35 | ||
续 | ||||||||
应收账款按组合分类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2022年 | 2021年 | 应收账款余额变化额 | 坏账准备变化额 |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余额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余额 | |||||
合同期内 | 5 | 75,772.21 | 3,788.61 | 190,765.31 | 9,538.27 | -114,993.10 | -5,749.66 | |
信用期内 | 10 | 12,803.95 | 1,280.39 | 5,016.33 | 501.63 | 7,787.62 | 778.76 | |
账 | 1年以内 | 30 | 157.50 | 47.25 | 47,042.18 | 14,112.65 | -46,884.68 | -14,065.40 |
龄 | 1至2年 | 50 | 41,963.79 | 20,981.90 | 2,450.54 | 1,225.27 | 39,513.25 | 19,756.63 |
组 | 2至3年 | 80 | 2,493.38 | 1,994.71 | 4,200.66 | 3,360.53 | -1,707.28 | -1,365.82 |
合 | 3至4年 | 100 | 18,280.40 | 18280.40 | 11,554.88 | 11,554.88 | 6,725.52 | 6,725.52 |
4至5年 | 100 | 12,672.17 | 12672.17 | 12,262.82 | 12,262.82 | 409.35 | 409.35 | |
5年以上 | 100 | 71,144.15 | 71144.15 | 72,431.01 | 72,431.01 | -1,286.86 | -1,286.86 |
合计 | 235,287.54 | 130,189.57 | 345,723.73 | 124,987.06 | -110,436.19 | 5,202.51 |
公司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始终按照各组合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金额,计提坏账准备所秉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公司针对客户款项收回情况一直实施跟踪管理,密切关注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司法风险,严格、谨慎的计提减值金额,将减值金额确认在对应的期间。
二、 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情况明细说明
公司2021年及2022年分别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30亿元、0.31亿元,主要系需要单项计提的合同资产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计提减值的确认原则:管理层综合考虑了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款项形成原因、合同实施情况、追责处理、涉诉情况等因素,根据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或减值准备),自2021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合同资产一直按该原则计提减值。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计提减值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账面余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减值准备 | 全额计提减值的依据 |
广西南宁融晟天河广场C区幕墙工程 | 3,059.71 | 100 | 3,059.71 | 项目结算存在质量纠纷,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MONETA珠宝精品店室内装修设计工程 | 390.69 | 100 | 390.69 | 甲方现金流严重不足,预计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本溪市公安局北楼维修改造工程 | 225.12 | 100 | 225.12 | 项目多次进入审计环节,预计款项收回可能性很小。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平谷培训中心办公楼装饰工程 | 221.11 | 100 | 221.11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及配套装修改造工程 | 196.95 | 100 | 196.95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丽园A区17号楼装修工程 | 76.83 | 100 | 76.83 | 企业破产,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
万众国际项目(西安W酒店样板间)室内精装修施工工程 | 63.95 | 100 | 63.95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上海新华联国际中心酒店样板间精装修施工工程 | 60.00 | 100 | 60.00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富城花园别墅改造工程 | 45.87 | 100 | 45.87 | 项目时间较长,期间多次与甲方催要进度和款项没有回复,预计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深圳)华润城万象天地样板间段精装修项目 | 25.00 | 100 | 25.00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吉林省2013-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白城市)生态新区集中回迁工程 | 24.44 | 100 | 24.44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天津嘉里中心第一期公寓精装修分包工程第三、四标段(R2栋公寓) | 706.63 | 100 | 706.63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绿地京城置业19#C地块机电总包工程 | 547.79 | 100 | 547.79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武安市金桥商务中心外幕墙工程 | 447.97 | 100 | 447.97 | 企业破产,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
中国移动通信管理学院综合教研楼及配套设施工程精装修工程二标段 | 311.35 | 100 | 311.35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ALOHA清水湾一期C1酒店精装饰承包工程 | 227.48 | 100 | 227.48 | 多次与甲方催要进度和款项没有回复,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泛海国际居住区竹海园3、4号楼室内精装修工程 | 221.00 | 100 | 221.00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长安运河22#楼通州长安俱乐部室内精装修工程 | 196.01 | 100 | 196.01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ALOHA清水湾二期37栋独低层住宅室内精装饰工程 | 163.38 | 100 | 163.38 | 多次与甲方催要进度和款项没有回复,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北京和平里旅居酒店装饰装修工程 | 62.57 | 100 | 62.57 | 多次与甲方催要款项没有回复,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上海新华联国际中心酒店样板间精装修施工工程 | 60.00 | 100 | 60.00 | 甲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单县浮龙湖开发区综合服务楼装修工程 | 55.00 | 100 | 55.00 | 甲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唐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室内装修工程(II标段)) | 396.34 | 100 | 396.34 | 项目多次进入审计环节,预计款项收回可能性很小。 |
中国少年儿童科技培训基地和平天使艺术团排练厅及专业活动室活动环境营造采购项目 | 355.68 | 100 | 355.68 | 委托单位已注销,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
北京市佳程广场改造项目之总承包工程 | 354.32 | 100 | 354.32 | 甲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平谷培训中心办公楼装饰工程 | 221.11 | 100 | 221.11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美克家居成都棕北店室内建筑装饰工程 | 185.27 | 100 | 185.27 | 甲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门头沟永定镇龙口水库西侧商业金融项目一期工程园林景观(硬景部分)工程 | 172.22 | 100 | 172.22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办公A座等8项(京东商城总部基地项目)精装修工程 | 144.21 | 100 | 144.21 | 多次与甲方催要进度和款项没有回复,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阳光保险集团通州后援中心A座办公楼室内装饰1标段工程 | 116.94 | 100 | 116.94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雁栖湖国际会都(核心岛)精品酒店精装修工程 | 112.93 | 100 | 112.93 | 甲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北京王府半岛酒店八层楼房间装修改造工程 | 102.46 | 100 | 102.46 | 甲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时代帝景1#综合楼项目 | 97.12 | 100 | 97.12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西蒙奈伦商业广场装修工程 | 97.09 | 100 | 97.09 | 甲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室内局部部区域装修改造工程案件管理中心、审讯室、装修改造 | 82.00 | 100 | 82.00 | 项目多次进入审计环节,预计款项收回可能性很小。 |
大连世茂嘉年华项目80#地块高层65#楼精装修工程 | 67.24 | 100 | 67.24 | 多次与甲方催要进度和款项没有回复,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传奇文化发展集团办公室精装修工程 | 58.33 | 100 | 58.33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大连世茂嘉年华项目80#地块高层64#楼精装修工程 | 57.77 | 100 | 57.77 | 多次与甲方催要进度和款项没有回复,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中国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实验楼B栋2标段专业装修工程 | 49.93 | 100 | 49.93 | 多次与甲方催要进度和款项没有回复,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高尔夫售楼处和A2样板房装饰工程 | 49.37 | 100 | 49.37 | 甲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合肥银泰华邦世贸城项目 | 46.72 | 100 | 46.72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福熙大道项目南区A4#楼二标段精装修工程 | 43.95 | 100 | 43.95 | 多次与甲方催要进度和款项没有回复,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旭辉26街区项目6001地块二标段13/14#楼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 41.54 | 100 | 41.54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泰禾中央广场项目021a地块1#楼A15、J户型及公共区域样板间精装修工程 | 39.11 | 100 | 39.11 | 甲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廊坊远景智选假日酒店客房及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 39.00 | 100 | 39.00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北京雅诗阁项目示范区E\F户型及23层走廊精装工程 | 23.47 | 100 | 23.47 | 多次与甲方催要进度和款项没有回复,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沈阳世茂五里河项目T6酒店公共区精装修工程 | 21.75 | 100 | 21.75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中科电商谷A地块建设项目 | 20.04 | 100 | 20.04 | 多次与甲方催要进度和款项没有回复,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鼎湖项目04地块0号别墅(合院、叠拼一跃二)室内精装修工程 | 15.81 | 100 | 15.81 | 与甲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争议纠纷拟诉讼,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水上硅谷芯星院一期接待中心室外精装修工程 | 13.46 | 100 | 13.46 | 多次与甲方催要进度和款项没有回复,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北京国家会议中心FUNWORK办公室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13.09 | 100 | 13.09 | 项目多次进入审计环节,预计款项收回可能性很小。 |
星河香逸园项目实体样板间及配套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 9.04 | 100 | 9.04 | 甲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园林博览会主展馆C区精装修工程 | 7.94 | 100 | 7.94 | 项目多次进入审计环节,预计款项收回可能性很小。 |
合计 | 10,444.07 | 10,444.07 |
2021年和2022年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大幅度上升的主要原因为近两年受行业整体经营状况的影响,部分客户出现失信、破产、无法催回款项等情况,此类客户的信用特征已发生变化,故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2021年和2022年公司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和比例较上年度上升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政策中关于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预期信用损失的要求,将减值金额确定在对应的期间,以前年度期间各项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公司不存在集中计提减值以进行不当盈余管理或“洗大澡”的情形。
(3) 你公司对“合同期”及“信用期”组合内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低,请你公司列表补充披露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期内”、“信用期内”及“账龄”组合内应收账款的实际账龄分布
及减值计提明细情况,说明你公司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划分入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时点及依据,并结合应收账款逾期、客户回款和经营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合规,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公司回复:
一、 公司应收账款各个组合的具体定义
建筑装饰行业公司通常以单个工程项目为最小的收入计量单元,按单个工程项目的履约进度陆续确认收入、逐步确认应收账款并进行过程结算(实质系临时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再进行最终决算和结算,即建筑装饰行业应收账款的形成,与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紧密相连,具有阶段性的特征,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特征在合同履行的在建、竣工、决算等不同阶段存在明显差异,尚在合同期、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与已经决算项目应收账款在风险特征和管理实践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合同期应收账款指与客户最终进行结算前,按履约进度确认的应收账款,此阶段工程项目正常施工,公司与客户日常沟通紧密,款项基本上是按合同约定进度执行,公司能对客户和工程情况进行充分和及时的评估和了解,该部分应收账款可能形成的坏账风险很低,因此公司坏账政策将该组合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定为5%。待最终结算后,合同期应收账款将进入信用期组合或者账龄组合,信用期组合是指最终结算后,同时在质保条款或协议约定的质保期内的应收账款。
超过质保期后,应收账款根据计提方式转入相应账龄组合相应的账龄期间进行核算。
二、 各组合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
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如下:
账龄组合: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30.00 |
1-2年 | 50.00 |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2-3年 | 80.00 |
3年以上 | 100.00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 | 5.00 |
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 | 10.00 |
弘高创意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 |
公司应收账款减值测试和坏账计提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
三、 应收账款“合同期内”、“信用期内”及“账龄组合”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余额 | ||||
合同期 | 信用期 | 账龄组合 | 合同期 | 信用期 | 账龄组合 | |
1年以内 | 6,831.26 | 969.37 | 157.50 | 3,788.61 | 1,280.39 | 47.25 |
1至2年 | 1,180.89 | 706.12 | 41,963.79 | 20,981.90 | ||
2至3年 | 8,545.96 | 121.27 | 2,493.38 | 1,994.71 | ||
3至4年 | 13,445.00 | 402.91 | 18,280.40 | 18,280.40 | ||
4至5年 | 23,273.20 | 300.09 | 12,672.17 | 12,672.17 | ||
5年以上 | 22,495.89 | 10,304.20 | 71,144.15 | 71,144.15 | ||
合计 | 75,772.21 | 12,803.95 | 146,711.39 | 3,788.61 | 1,280.39 | 125,120.57 |
对上述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公司对应所属业务区的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部门共同催促客户回款,与回款存在困难的逾期客户积极磋商,商议偿付节点及方式;对于多次催收未果、未能达成一致的客户,公司通过发送律师函、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账户冻结等情况也导致结算及回款困难。
公司按照合同期、信用期、账龄组合期计提减值的方式,符合行业惯例,按照各组合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金额,计提坏账准备所秉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在预计减值损失时根据会计估计及确认方法,
确认依据等将减值金额确认在对应的期间,以前年度期间坏账准备计提准确、充分,不存在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形。综上,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合理、合规,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审慎。
(4) 结合对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回并连续计提大额减值是否系相关应收款项未有真实的业务活动支撑所致,并结合以前年度收入确认情况说明你公司前期是否存在通过虚构购销业务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情况。公司回复:
公司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回并连续计提大额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详见本问询函回复的问题4(1)和(2)的回复内容,公司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回并连续计提大额减值,系受多方面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并非相关应收款项无真实的业务活动支撑所致。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公司前期承接的工程项目均按照发包方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投标议价或协商议价,并均签订了相关合同,完成了相应的合同履约义务。
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的收入确认采用产出法,按照经确认的已完工工程量计算履约进度,再根据履约进度及合同总收入计算应确认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收入。对于当期完成的工程项目,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结转成本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成本。对应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确认真实、准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构购销业务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情况。
请年审机构对问题(2)至问题(4)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回复: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评估、测试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
性;
(2) 了解建筑装饰施工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形成过程和信用风险特征,将管理层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的判断和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评价其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的判断和依据是否合理;
(3) 执行函证和替代程序,测试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4) 复核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过程,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5) 选取工程项目样本,核查回款情况,判断预期信用损失估计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6) 对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
(7) 复核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及一致性;
(8) 针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获取并检查工程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成本预算资料、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已完成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银行收款回单、函证回函和实施客户访谈等程序核实交易的真实性;
(9) 检查本期进行最终结算项目的工程结算资料;
(10) 检查附注中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近两年连续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计提大额减值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当盈余管理或“洗大澡”的情形。
(2)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合理、合规,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审慎的。
(3)公司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回并连续计提大额减值并非相关应收款项无真实的业务活动支撑所致,前期不存在通过虚构购销业务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情况。
5.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127.87万元,计提坏账损失后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为4,579.99万元。其中,账龄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2,323.66万元,占比51.07%,账龄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2,076.47万元,占比45.64%。请你公司:
(1) 补充披露你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分类方法、各明细项目的具体形成原因、对应的业务内容及回款情况。
公司回复:
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分类方法、各明细项目的具体形成原因、对应的业务内容及回款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款项性质(分类) | 期末账面余额 | 形成原因以及业务内容 | 情况说明 |
保证金 | 2,387.11 | 根据其风险特征不能分类至其他组合的保证金及押金。 |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投保规定与对方联系回款,能够及时回款。 |
备用金 | 894.76 | 员工借款用于差旅费、零星采购等开支。 | 公司按照备用金管理制度,根据员工的借款事项及时进行核销或还款。 |
往来款 | 2,291.66 | 与外部单位之间的往来款(明细如下表) | 公司与外部单位之间往来业务款项,由公司办理人员取得发票进行核销或者及时收回款项。 |
其他 | 1,502.13 | 工程项目前期用于现场零星采购和物资保障;工程项目所在地的预缴税金,少量项目人员的借款 | 公司项目人员用于项目前期以及后期各项开支,随着项目进度进展陆续计入项目成本核销。 |
合计 | 7,075.67 |
(2) 逐项披露并说明你公司账龄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的发生背景、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关联交易、付款时间、金额、长期挂账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资金流向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违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账龄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是否关联方 | 产生背景 |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个人借款 | 周福位 | 19.00 | 3.60 | 3.00 | 12.40 | 否 | 中信银行项目税金 |
个人借款 | 田东力 | 10.00 | 5.20 | 4.80 | 否 | 清水湾项目借款 | |
个人借款 | 王锐 | 5.00 | 5.00 | 否 | 天津游艇会项目备用金 | ||
个人借款 | 王锐(山东) | 150.00 | 150.00 | 否 | 青岛三利项目鉴定费 | ||
个人借款 | 黄宇麒麟 | 17.29 | 17.29 | 否 | 正大侨商项目投标费用 | ||
个人借款 | 曲志杰 | 17.93 | 8.33 | 9.60 | 否 | 花园邨项目农民工保证金 | |
个人借款 | 邢伟伟 | 0.62 | 0.62 | 否 | 天津游艇会项目税金 | ||
个人借款 | 曹立森 | 40.00 | 40.00 | 否 | 项目备用金 | ||
个人借款 | 赵志鹏 | 16.98 | 0.09 | 16.89 | 否 | 百信银行项目投标费用 | |
个人借款 | 苏海兰 | 70.66 | 40.43 | 30.23 | 否 | 中国尊项目备用金 | |
个人借款 | 吴庆庆 | 10.05 | 10.05 | 否 | 成都来福士项目税金 | ||
个人借款 | 张广志 | 35.00 | 35.00 | 否 | 阜阳医院项目税金 | ||
个人借款 | 苗强 | 7.15 | 7.15 | 否 | 备用金 | ||
个人借款 | 张艳宾 | 5.26 | 5.26 | 否 | 新华联项目备用金 | ||
个人借款 | 李文骏 | 20.00 | 20.00 | 否 | 鸿坤地产项目投标费用 | ||
个人借款 | 石豫涛 | 40.22 | 17.00 | 23.22 | 否 | 苏州中心广场项目备用金 |
个人借款 | 高林林 | 26.00 | 26.00 | 否 | 洛阳百脑汇项目投标保证金 | ||
个人借款 | 韩力伟 | 2.11 | 0.45 | 1.66 | 否 | 个人借款 | |
个人借款 | 李晓成 | 1.20 | 1.20 | 否 | 个人借款 | ||
个人借款 | 刘建军 | 0.30 | 0.30 | 否 | 报销款 | ||
个人借款 | 刘静 | 3.80 | 1.52 | 2.28 | 否 | 园博园项目广告费 | |
个人借款 | 刘莉君 | 0.10 | 0.10 | 否 | 差旅费 | ||
个人借款 | 石佳 | 0.58 | 0.58 | 否 | 鲁能项目借款 | ||
个人借款 | 石豫涛 | 0.60 | 0.60 | 否 | 苏州中心广场项目备用金 | ||
个人借款 | 王瑞丽 | 0.24 | 0.24 | 否 | 投标费用 | ||
个人借款 | 温磊 | 0.38 | 0.38 | 否 | 投标费用 | ||
个人借款 | 冼宁 | 7.80 | 7.80 | 否 | 佳程广场项目备用金 | ||
个人借款 | 徐磊 | 0.10 | 0.10 | 否 | 投标费用 | ||
个人借款 | 张昊 | 0.10 | 0.10 | 否 | 投标费用 | ||
个人借款 | 张满 | 5.52 | 5.52 | 否 | 大同金茂项目备用金 | ||
个人借款 | 朱浩彬 | 3.40 | 3.40 | 否 | 税金 | ||
个人借款 | 陈星 | 1.00 | 1.00 | 否 | 年会备用金 | ||
个人借款 | 荆明 | 0.67 | 0.67 | 否 | 差旅费 | ||
个人借款 | 论阳 | 4.42 | 4.42 | 否 | 北京国际中心诉讼费 | ||
工程保证金 | 北京嘉源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堂五期2-7号楼精装工程) | 7.16 | 7.16 | 否 | 项目质保金 | ||
工程保证金 | 北京鑫苑万众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鑫都汇A8楼公共区及户内精装修工程) | 3.00 | 3.00 | 否 | 项目质保金 | ||
工程保证金 | 雅墅(北京)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梵悦108项目会所(2/3层)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 4.00 | 4.00 | 否 | 项目质保金 |
工程保证金 | (简易)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商务大厦项目酒店客房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施工) | 55.00 | 55.00 | 否 | 项目质保金 | ||
工程保证金 | (一般)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州区经海五路一号院61号楼-1至9层2-101/62号楼-1至9层2-101内部装修工程 | 10.00 | 10.00 | 否 | 项目质保金 | ||
工程保证金 |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 10.26 | 10.26 | 否 | 项目质保金 | ||
工程保证金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3.00 | 3.00 | 否 | 项目质保金 | ||
履约保证金 | 陕西东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国金中心项目样板房精装修一标段工程) | 10.00 | 10.00 | 否 | 项目履约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简易-老项目)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森汇分公司(晋中田森汇项目一期田舍酒店精装修工程) | 5.00 | 5.00 | 否 | 项目履约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宁夏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基健康产业园(南区)建设项目室内装饰2#综合楼--一标段(装饰) | 100.00 | 100.00 | 否 | 项目履约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河北宇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珑玺山医院项目综合病房楼装饰装修工程 | 150.00 | 150.00 | 否 | 项目履约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一般)海南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正商红椰湾3号地块(北区)综合楼东区装修工程 | 25.70 | 25.70 | 否 | 项目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简易征收)郑州新巢置业有限公司/美景地块麟洲北地块2#楼户内精装修工程 | 10.00 | 10.00 | 否 | 项目履约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一般)西安康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康桥悦蓉园售楼部及样板间精装修工程 | 5.00 | 5.00 | 否 | 项目履约保证金 | ||
农民工保证金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0 | 2.00 | 否 | 项目农民工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0 | 2.1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陕西东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成都市水碾河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15.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上海中骏创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 0.20 | 0.2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甘肃星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 | 2.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军区沈阳第四离职干部休养所 | 7.00 | 7.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27.00 | 27.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南京钟山国际高尔夫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海南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 | 5.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厦门宝龙实业有限公司 | 15.00 | 15.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西安元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沈阳递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2.03 | 2.03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 | 丹东万达广场有限公司 | 1.00 | 1.00 | 否 | 项目投标保证金 |
外部单位往来 | 北京长鸿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 | 300.0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6.54 | 6.54 | 否 | 公司招投标服务费 | ||
外部单位往来 | 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 | 145.36 | 145.36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12.00 | 12.0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5.00 | 5.0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深圳市中合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41.82 | 41.82 | 否 | 保证金服务费未收到发票 | ||
外部单位往来 |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绿化二队 | 4.49 | 4.49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21.92 | 21.92 | 否 | 公司未收到诉讼费发票 | ||
外部单位往来 | 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0.20 | 0.2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内蒙古万维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0.16 | 0.16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杭州融鑫恒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1.0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8.50 | 8.5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保证金专户) | 20.00 | 20.0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北京市丰台区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 1.00 | 1.0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 0.83 | 0.83 | 否 | 公司经营未收到保险发票 | ||
外部单位往来 | 隆尧县政府集中支付中心 | 10.00 | 10.00 | 否 | 隆绕博物馆项目保证金款 | ||
外部单位往来 |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0.05 | 0.05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鄂尔多斯市北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0.05 | 0.05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外部单位往来 | 内蒙古蒙泰集团有限公司 | 0.05 | 0.05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镇江苏宁置业有限公司苏宁酒店 | 0.73 | 0.73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马瑞雪 | 0.10 | 0.1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 | 0.07 | 0.07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碧生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3.50 | 203.5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ARCORP建筑事务所 | 3.94 | 3.94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中天智慧城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李丁 | 0.65 | 0.22 | 0.22 | 0.22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外部单位往来 | 三亚星泽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40.00 | 40.0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北京泰丰汇达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 | 300.0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沈阳华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0.80 | 0.8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0.52 | 0.52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其他 | 20.00 | 20.00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外部单位往来 | 其他 | 4.83 | 4.83 | 否 | 公司经营款项 | ||
押金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38 | 0.38 | 否 | 项目押金 | ||
押金 | 深圳市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太平金融大厦管理处 | 2.52 | 2.52 | 否 | 项目押金 | ||
押金 | 北京合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04 | 7.04 | 否 | 项目押金 | ||
押金 | 上海中骏创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 0.05 | 0.05 | 否 | 项目押金 | ||
押金 | 北京市京源学校莲石湖分校 | 1.60 | 1.60 | 否 | 项目押金 |
押金 | 杭州华联千岛湖创业有限公司 | 0.12 | 0.12 | 否 | 项目押金 | ||
押金 | 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0.50 | 0.50 | 否 | 项目押金 | ||
押金 | 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奥南分公司 | 24.88 | 24.88 | 否 | 项目押金 | ||
押金 | 北京市石景山外语实验小学 | 0.48 | 0.48 | 否 | 项目押金 | ||
质保金 | 三亚德商 | 3.00 | 3.00 | 否 | 项目押金 | ||
合计 | 2,405.60 | 150.12 | 136.52 | 2,118.96 |
由上表可见,公司3年以上账龄主要由外部单位往来1,164.11万元、项目保证金677.45万元、个人借款523.47万元、项目押金40.57万元组成,其中外部往来单位和项目保证金金额较大主要是公司项目正常经营所产生,基于真实经营业务需要,且符合建筑装饰行业经营特点。经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违规情形。
(3) 结合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回复:
一、 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确定其他应收款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 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1: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包括质保期满应收未收的质保金) | 款项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 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公司将其他应收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如下:
账龄组合:
账龄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组合、关联方组合、履约及其他保证金组合:
组合名称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 |
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组合 | 5.00 |
本公司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时,关联方为:
①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②本公司的母公司;
③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人及控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二、 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应收账款综合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综合坏账计提比例(%) |
广田集团 | 40.25% |
江河集团 | 16.90% |
全筑股份 | 11.03% |
中装建设 | 33.06% |
维业股份 | 10.07% |
洪涛股份 | 28.11% |
行业平均值 | 23.24% |
本公司 | 35.27% |
由上表可见,公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相对较高,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将其他应收款分成四类,其中,组合1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和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是综合考虑作为一类预期信用损失率很低的其他应收款,投标保证金通常在招投标结束后一定期限内退还,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指员工备用金借款,这些款项性质的其他应收款一般不计提减值,但公司每年对其风险特征进行重新估计,如果发生明显变化,出于谨慎考虑公司会将这部分款项转入账龄组合,根据实际账龄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组合2履约及其他保证金是支付给客户的为确保合同履行的保证,一般按预期信用损失率5%计提减值,公司每年对其风险特征进行重新估计,如果发生明显变化,出于谨慎考虑公司会将这部分款项转入账龄组合,根据实际账龄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组合3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包括质保期满应收未收的质保金),主要核算不满足其他三类组合条件的其他应收款,根据账龄充分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请年审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对问题(2)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回复: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评估、测试与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
(2)获取并复核往来账款明细表,对往来账款借贷方发生额进行对方科目分析,通过分析往来账
款发生额对方科目,检查是否存在经济业务异常的会计凭证;
(3)检查形成其他应收款的主要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交易背景,查询主要交易对方的工商信息;
(4)检查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和划分原因;
(5)针对其他应收款,实施函证和替代程序;
(6)检查其他应收款对应的合同、银行回单等支持性证据;
(7)对管理层所编制的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
(8)复核管理层有关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
(9)复核测算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10)通过信息查询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的往来单位诉讼情况,判断其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信息,影响其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对于已诉讼或破产的客户,结合判决情况及公司法务部门、外聘律师对案件的判断,作为计提坏账准备的参考依据。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其他应收款性质、账龄划分准确,各明细项目形成原因合理。
(2)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违规情形。
(3) 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回复:
我们审阅了公司以上回复说明,对照前期收到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文件,并与公司相关高管进行了沟通,对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违规情形进行核查,认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额总额共计7,075.67万元,均为项目正常经营所产生,基于真实经营业务需要,且符合建筑装饰行业经营特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违规情形。
6.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3,817.53万元,其中,报告期新增抵债资产3,422.02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获得的抵债资产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位置、取得时间、取得方式、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交易标的情况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六章的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对相关债务重组交易是否履行必要的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回复:
抵房客户 | 抵偿的应收账款余额 | 抵房资产名称及位置 | 转让时间 | 取得方式 |
福建福润祥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骏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中骏创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 6,511,187.00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中骏天珑项目3-502号房屋 | 2022年 | 签订以房抵债协议 |
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2,331,668.09 | 未来方舟G7组团-3栋高层1-16-01/1-17-01 | 2022年 | 签订以房抵债协议 |
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70,553.00 | 未来城3套4-4245/4246/4254 | 2022年 | 签订以房抵债协议 |
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93,737.00 | 未来城3套4-4266/4264/4270 | 2022年 | 签订以房抵债协议 |
山西当代红华置业有限公司 | 2,153,000.00 | 太原市万国城MOMA项目二期12-2-2201 | 2022年 | 签订以房抵债协议 |
唐山勒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4,880,228.00 | 1-1/2-12/1单元2108 | 2022年 | 签订以房抵债协议 |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 8,092,748.38 | 武汉泛海国际云海园15号楼1单元904和1004室 | 2022年 | 签订以房抵债协议 |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 8,387,029.36 | 武汉泛海国际云海园4号楼1单元3901室 | 2022年 | 签订以房抵债协议 |
34,220,150.83 |
经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双方协议,客户以其持有的房产抵偿尚欠本公司的工程款共计3,422.02万元,因本公司以前年度取得此类抵债房产的方式并不是直接持有,而是以同样的价格抵偿给下游供应商,因此并未办理产权证书。因寻找合适的债务人进行磋商需要合理时间,这部分已经签订相关协议的应收账款因不再满足应收账款的确认条件,但同时公司并未实际持有抵债房产,也不计划持有这部分房产,而是计划按以前年度的处理方式转让给供应商,因此在过渡期内将其转入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待与供应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后冲减相应应付账款。根据双方协议,公司因取得抵债资产,收取该应收账款的合同权利终止,并放弃了对该应收账款的控制,符合满足应收账款终止的确认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上述抵债资产单项金额均小于3000万元,均未达到披露标准,无需单独对外披露,公司已经按照内部审批的权限和流程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7.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8,576.89万元,其中,账龄1年以上预付账款7,201.67万元,占比达83.97%,账龄3年以上预付账款2,701.01万元,占比达31.49%。请你公司:
(1) 逐笔列示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及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预付金额、账龄、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截至回函日的交付情况、尚未结转的原因及预计结转时间、预付进度及额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
公司回复:
一、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
(1) 截止2022年末,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分布情况如下:
预付账款余额分类 | 账龄1年以上的金额 | 账龄超过1年的占比 | 供应商数量 |
30万元以上 | 6,006.13 | 83.40% | 50 |
10-30万元 | 764.83 | 10.62% | 38 |
10万元以下 | 430.71 | 5.98% | 118 |
合计 | 7,201.67 |
其中,金额30万元以上的预付账款总额占账龄1年以上总额的83.40%,金额30万元以下的预付账款金额占比较小且供应商数量较为分散。
(2) 按预付对象归集,账龄超过1年、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预付账款明细如下:
序号 | 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1 | 北京中合亿富贸易有限公司 | 671.32 | - | 671.32 | - | - | - | - |
2 | 北京盛世优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573.75 | - | 573.75 | - | - | - | - |
3 | 石家庄科影商贸有限公司 | 486.23 | - | 486.23 | - | - | - | - |
4 | 北京四方豪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47.33 | - | 347.33 | - | - | - | - |
5 | 北京名利永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268.55 | - | 45.14 | 223.41 | - | - | - |
6 | 和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1.89 | - | 241.89 | - | - | - | - |
7 | 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 | - | - | - | - | - | 200.00 |
8 | 巢湖市天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99.17 | - | 99.17 | 18.00 | 82.00 | - | - |
9 | 北京鑫鹏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7.89 | - | - | - | 142.00 | 55.89 | - |
10 | 北京瑞达东升石材有限公司 | 165.32 | - | - | 165.32 | - | - | - |
11 | 河北有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164.95 | - | - | 76.22 | 50.00 | 38.73 | - |
12 | 沈阳宏盛日欣建材有限公司 | 141.86 | - | - | - | - | - | 141.86 |
13 | 合肥市包河区富力莱装饰材料经营部 | 141.42 | - | - | - | - | - | 141.42 |
14 | 郓城森博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 120.00 | - | - | - | - | - | 120.00 |
15 | 广东圣联家具有限公司 | 110.00 | - | - | 20.00 | 90.00 | - | - |
16 | 欧华玛新型建材(北京)有限公司 | 102.95 | - | - | - | 102.95 | - | - |
17 | 北京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96.64 | - | - | - | - | 96.64 | - |
18 | 佛山市顺德区成宏家具有限公司 | 93.29 | - | - | - | 93.29 | - | - |
19 | 新郑市郭店镇金秋木业商行 | 83.20 | - | - | - | - | 83.20 | - |
20 | 青岛隆旺达木业有限公司 | 82.95 | - | - | 75.00 | 7.95 | - | - |
21 | 北京兴权盛业咨询中心 | 80.00 | - | - | - | - | - | 80.00 |
22 | 上海壹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77.80 | - | - | 77.80 | - | - | - |
23 | 北京优的联盟家具有限公司 | 77.46 | - | - | 77.46 | - | - | - |
24 | 青岛美合系统建材有限公司 | 71.85 | - | 71.85 | - | - | - | - |
25 | 丁立民 | 70.69 | - | 70.69 | - | - | - | - |
26 | 南京宇良物资有限公司 | 68.87 | - | - | - | - | - | 68.87 |
27 | 湖南京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62.39 | - | - | - | - | 62.39 | - |
28 | 沈阳东陵区高坎镇振铭木器加工厂 | 61.47 | - | - | - | - | - | 61.47 |
29 | 济宁泳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60.46 | - | - | - | - | 60.46 | - |
30 | 北京美联天地建材市场有限公司 | 59.74 | - | - | - | 2.36 | - | 57.39 |
31 | 北京澜陵鸿佳工贸有限公司 | 57.47 | - | 40.70 | - | - | 16.77 | - |
32 | 定州市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51.31 | - | - | - | 51.31 | - | - |
33 | 安徽鼎吉玻璃有限公司 | 50.00 | - | - | - | 9.87 | 40.13 | - |
34 | 北京鑫祥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47.00 | - | - | - | - | - | 47.00 |
35 | 厦门市丰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46.33 | - | - | 46.33 | - | - | - |
36 | 常州恒实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 45.43 | - | 45.43 | - | - | - | - |
37 | 佛山市美奇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 44.21 | - | - | - | 44.21 | - | - |
38 | 李沧区起超群装饰装潢部 | 42.66 | - | - | 42.66 | - | - | - |
39 | 深圳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41.60 | - | - | - | - | 41.60 | - |
40 | 聚宝发(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 40.00 | - | 40.00 | - | - | - | - |
41 | 南通恒茂展柜有限公司 | 40.00 | - | - | 40.00 | - | - | - |
42 | 海口四海天利家具有限公司 | 40.00 | - | - | - | - | - | 40.00 |
43 | 巢湖市智多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38.99 | - | 23.21 | 15.78 | - | - | - |
44 | 成都广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8.00 | - | 38.00 | - | - | - | - |
45 | 北京金宇通达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 37.50 | - | 37.50 | - | - | - | - |
46 | 上海图观贸易有限公司 | 36.47 | - | 36.47 | - | - | - | - |
47 | 上海康勤建筑装饰中心 | 35.18 | - | 35.18 | - | - | - | - |
48 | 苏州龙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2.50 | - | 32.50 | - | - | - | - |
49 | 北京东方凯旋木业有限公司 | 32.02 | - | - | - | 27.02 | - | 5.00 |
50 | 北京莲福运达建材经营部 | 30.00 | - | - | - | - | - | 30.00 |
合计 | 6,006.13 | - | 2,936.36 | 877.98 | 702.96 | 495.81 | 993.02 |
(续)
序号 | 单位 | 产品或服务内容 | 截止回函日交付情况 | 尚未结转的原因 | 预计结转时间 | 预付款进度及制度 |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
1 | 北京中合亿富贸易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尚未完工验收 | 验收完工后 | 按合同约定 | 是 |
2 | 北京盛世优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尚未完工验收 | 验收完工后 | 按合同约定 | 是 |
3 | 石家庄科影商贸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设备未到货 | 预计2023年6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4 | 北京四方豪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尚未完工验收 | 验收完工后 | 按合同约定 | 是 |
5 | 北京名利永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安装服务未完成 | 预计2023年8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6 | 和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维修款 | 已交付 | 按合同约定 | 是 | ||
7 | 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劳务 | 未交付 | 尚未完工验收 | 验收完工后 | 按合同约定 | 是 |
8 | 巢湖市天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劳务 | 未交付 | 尚未完工验收 | 验收完工后 | 按合同约定 | 是 |
9 | 北京鑫鹏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劳务 | 未交付 | 尚未完工验收 | 验收完工后 | 按合同约定 | 是 |
10 | 北京瑞达东升石材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尚未完工 | 预计2023年9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11 | 河北有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劳务 | 未交付 | 项目未完工 | 预计2023年10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12 | 沈阳宏盛日欣建材有限公司 | 材料 | 已交付 | 按合同约定 | 是 | ||
13 | 合肥市包河区富力莱装饰材料经营部 | 材料 | 已交付 | 按合同约定 | 是 | ||
14 | 郓城森博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未结算 | 预计2023年8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15 | 广东圣联家具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未结算 | 预计2023年11月 | 据实结算 | 是 |
16 | 欧华玛新型建材(北京)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未结算 | 待结算完成 | 按合同约定 | 是 |
17 | 北京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劳务 | 未交付 | 未结算 | 待结算完成 | 按合同约定 | 是 |
18 | 佛山市顺德区成宏家具有限公司 | 材料 | 已交付 | 据实结算 | 是 | ||
19 | 新郑市郭店镇金秋木业商行 | 材料 | 未交付 | 设计变更,需更换材料 | 待材料完全进场后 | 据实结算 | 是 |
20 | 青岛隆旺达木业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项目完工,未及时获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21 | 北京兴权盛业咨询中心 | 劳务 | 未交付 | 项目完工,未及时获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22 | 上海壹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劳务 | 未交付 | 项目未完工 | 待达到进度结算时结转 | 按合同约定 | 是 |
23 | 北京优的联盟家具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项目完工,未及时获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24 | 青岛美合系统建材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设计变更,需更换材料 | 待材料完全进场后 | 据实结算 | 是 |
25 | 丁立民 | 劳务 | 已交付 | 据实结算 | 是 |
26 | 南京宇良物资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项目完工,未及时获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27 | 湖南京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劳务 | 已交付 | 项目尚未结算 | 2023年12月 | 据实结算 | 是 |
28 | 沈阳东陵区高坎镇振铭木器加工厂 | 材料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未及时获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据实结算 | 是 |
29 | 济宁泳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劳务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未及时获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据实结算 | 是 |
30 | 北京美联天地建材市场有限公司 | 材料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未及时获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据实结算 | 是 |
31 | 北京澜陵鸿佳工贸有限公司 | 材料 | 已交付 | 项目未结算 | 待项目完成结算 | 按合同约定 | 是 |
32 | 定州市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劳务 | 已交付 | 按合同约定 | 是 | ||
33 | 安徽鼎吉玻璃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项目完工,未及时获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34 | 北京鑫祥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劳务 | 已交付 | 按合同约定 | 是 | ||
35 | 厦门市丰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劳务 | 已交付 | 项目未结算 | 待项目完成结算 | 按合同约定 | 是 |
36 | 常州恒实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设计变更,需更换材料 | 待材料完全进场后 | 据实结算 | 是 |
37 | 佛山市美奇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尚未完工验收 | 验收完工后 | 按合同约定 | 是 |
38 | 李沧区起超群装饰装潢部 | 劳务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按项目要求付款,待收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39 | 深圳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材料 | 已交付 | 按合同约定 | 是 | ||
40 | 聚宝发(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未结算 | 待结算完成 | 按合同约定 | 是 |
41 | 南通恒茂展柜有限公司 | 材料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未及时获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据实结算 | 是 |
42 | 海口四海天利家具有限公司 | 材料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未及时获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据实结算 | 是 |
43 | 巢湖市智多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劳务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按项目要求付款,待收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44 | 成都广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劳务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按项目要求付款,待收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据实结算 | 是 |
45 | 北京金宇通达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 劳务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按项目要求付款,待收取发票 | 2023年6月 | 甲方结算 | 是 |
46 | 上海图观贸易有限公司 | 材料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按项目要求付款,待收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据实结算 | 是 |
47 | 上海康勤建筑装饰中心 | 劳务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按项目要求付款,待收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据实结算 | 是 |
48 | 苏州龙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劳务 | 已交付 | 项目完工,按项目要求付款,待收取发票 | 2023年6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49 | 北京东方凯旋木业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项目待结算 | 待结算完成 | 按合同约定 | 是 |
50 | 北京莲福运达建材经营部 | 材料 | 未交付 | 项目待结算 | 待结算完成 | 按合同约定 | 是 |
(3)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第一名 | 北京中合亿富贸易有限公司 | 671.32 | - | 671.32 | - | - | - | - |
第二名 | 河北有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645.89 | 645.89 | - | - | - | - | - |
第三名 | 北京盛世优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573.75 | - | 573.75 | - | - | - | - |
第四名 | 石家庄科影商贸有限公司 | 486.23 | - | 486.23 | - | - | - | - |
第五名 | 北京四方豪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47.33 | - | 347.33 | - | - | - | - |
合计 | 2,724.52 | 645.89 | 2,078.63 | - | - | - | - |
(续)
序号 | 单位 | 产品或服务内容 | 截止回函日交付情况 | 尚未结转的原因 | 预计结转时间 | 预付款进度及制度 |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
第一名 | 北京中合亿富贸易有限公司 | 材料 | 已交付 | 按合同约定 | 是 | ||
第二名 | 河北有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劳务 | 未交付 | 项目未完工 | 预计2023年10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第三名 | 北京盛世优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 | 已交付 | 按合同约定 | 是 | ||
第四名 | 石家庄科影商贸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设备未到货 | 预计2023年6月 | 按合同约定 | 是 |
第五名 | 北京四方豪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材料 | 未交付 | 尚未完工验收 | 验收完工后 | 按合同约定 | 是 |
(2) 核实预付账款交易对方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预付款项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回复:
以下为公司逐一核实预付账款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期末余额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1 | 北京中合亿富贸易有限公司 | 671.32 | 否 |
2 | 河北有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645.89 | 否 |
3 | 北京盛世优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573.75 | 否 |
4 | 石家庄科影商贸有限公司 | 486.23 | 否 |
5 | 北京四方豪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47.33 | 否 |
6 | 北京博融先锋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 316.00 | 否 |
7 | 费用专用 | 290.42 | 否 |
8 | 北京名利永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268.55 | 否 |
9 | 和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1.89 | 否 |
10 | 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 | 否 |
11 | 安徽兰罗施工劳务有限公司 | 200.00 | 否 |
12 | 巢湖市天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99.17 | 否 |
13 | 北京鑫鹏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7.89 | 否 |
14 | 北京瑞达东升石材有限公司 | 165.32 | 否 |
15 | 河北有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164.95 | 否 |
16 | 沈阳宏盛日欣建材有限公司 | 141.86 | 否 |
17 | 合肥市包河区富力莱装饰材料经营部 | 141.42 | 否 |
18 | 郓城森博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 120.00 | 否 |
19 | 广东圣联家具有限公司 | 110.00 | 否 |
20 | 欧华玛新型建材(北京)有限公司 | 102.95 | 否 |
21 | 北京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96.64 | 否 |
22 | 佛山市顺德区成宏家具有限公司 | 93.29 | 否 |
23 | 新郑市郭店镇金秋木业商行 | 83.20 | 否 |
24 | 青岛隆旺达木业有限公司 | 82.95 | 否 |
25 | 北京兴权盛业咨询中心 | 80.00 | 否 |
26 | 上海壹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77.80 | 否 |
27 | 北京优的联盟家具有限公司 | 77.46 | 否 |
28 | 青岛美合系统建材有限公司 | 71.85 | 否 |
29 | 丁立民 | 70.69 | 否 |
30 | 南京宇良物资有限公司 | 68.87 | 否 |
31 | 湖南京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62.39 | 否 |
32 | 沈阳东陵区高坎镇振铭木器加工厂 | 61.47 | 否 |
33 | 济宁泳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60.46 | 否 |
34 | 北京美联天地建材市场有限公司 | 59.74 | 否 |
35 | 北京澜陵鸿佳工贸有限公司 | 57.47 | 否 |
36 | 定州市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51.31 | 否 |
37 | 安徽鼎吉玻璃有限公司 | 50.00 | 否 |
38 | 北京鑫祥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47.00 | 否 |
39 | 厦门市丰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46.33 | 否 |
40 | 常州恒实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 45.43 | 否 |
41 | 佛山市美奇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 44.21 | 否 |
42 | 李沧区起超群装饰装潢部 | 42.66 | 否 |
43 | 深圳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41.60 | 否 |
44 | 聚宝发(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 40.00 | 否 |
45 | 南通恒茂展柜有限公司 | 40.00 | 否 |
46 | 海口四海天利家具有限公司 | 40.00 | 否 |
47 | 北京东方绿林家具有限公司 | 39.91 | 否 |
48 | 巢湖市智多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38.99 | 否 |
49 | 成都广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8.00 | 否 |
50 | 北京金宇通达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 37.50 | 否 |
51 | 上海图观贸易有限公司 | 36.47 | 否 |
52 | 北京天方基业贸易有限公司 | 35.95 | 否 |
53 | 上海康勤建筑装饰中心 | 35.18 | 否 |
54 | 成都永裕轩建材有限公司 | 34.94 | 否 |
55 | 苏州龙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32.50 | 否 |
56 | 北京东方凯旋木业有限公司 | 32.02 | 否 |
57 | 北京莲福运达建材经营部 | 30.00 | 否 |
58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29.36 | 否 |
59 | 北京龙盈大自然商贸有限公司 | 29.18 | 否 |
60 | 苏州工业园区九龙缇缇壁纸有限公司 | 28.06 | 否 |
61 | 三亚一诚 | 26.11 | 否 |
62 | 莘县绿展木材加工厂 | 25.35 | 否 |
63 | 金牛区京鸿建材经营部 | 23.70 | 否 |
64 | 山东泳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3.60 | 否 |
65 | 北京立家美居建材有限公司 | 22.68 | 否 |
66 | 北京建臻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2.09 | 否 |
67 | 上海填亿实业有限公司 | 22.08 | 否 |
68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否 |
69 | 北京汇丰昌盛商贸有限公司 | 20.00 | 否 |
70 | 上海大庄实业有限公司 | 20.00 | 否 |
71 | 海南信发五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 | 否 |
72 | 上海优珏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9.65 | 否 |
73 | 梁山县亿恒木业有限公司 | 18.00 | 否 |
74 | 北京德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7.11 | 否 |
75 | 北京盈祥鼎瑞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6.60 | 否 |
76 | 高港区勤之珏建筑装饰材料经营部 | 16.55 | 否 |
77 | 三亚东永晨建材商行 | 16.50 | 否 |
78 | 海南洁美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6.40 | 否 |
79 | 北京时代润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6.00 | 否 |
80 | 三亚金时通建工贸易有限公司 | 15.29 | 否 |
81 | 北京海源通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94 | 否 |
82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14.50 | 否 |
83 | 重庆秀彩科技有限公司 | 13.83 | 否 |
84 | 贵港市思扬木业有限公司 | 13.55 | 否 |
85 | 唐山市丰南区丰天钢膜板出租站 | 13.50 | 否 |
86 | 上海超平实业有限公司 | 13.29 | 否 |
87 | 北京元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00 | 否 |
88 | 沈阳飞仕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12.65 | 否 |
89 | 高新区新民乡宏兵建材经营部 | 12.55 | 否 |
90 | 沈阳同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12.26 | 否 |
91 | 高港区兵鸿建筑装饰材料经营部 | 11.52 | 否 |
92 | 威海盟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1.52 | 否 |
93 | 珠海唯码科技有限公司 | 10.57 | 否 |
94 | 三亚美砖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48 | 否 |
95 | 北京东方盛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10.00 | 否 |
96 | 北京首创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否 |
97 | 北京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否 |
98 | 阜阳市人民医院城南新区基建 | 10.00 | 否 |
99 | 南通耀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0.00 | 否 |
100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10.00 | 否 |
101 | 沈阳市铁西区家国装饰材料经销部 | 9.27 | 否 |
102 | 上海三生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9.00 | 否 |
103 | 王珂 | 8.76 | 否 |
104 | 北京金盾华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8.50 | 否 |
105 | 沈阳龙兴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8.40 | 否 |
106 | 沈阳市于洪区鸿源东升石材经销处 | 8.31 | 否 |
107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8.22 | 否 |
108 | 四川粤跃劳务有限公司 | 8.00 | 否 |
109 | 福建闽先电器有限公司 | 7.54 | 否 |
110 | 大连恒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7.15 | 否 |
111 | 三亚华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7.14 | 否 |
112 | 北京盛世新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00 | 否 |
113 | 程志学 | 5.91 | 否 |
114 | 万宏石材(香河)有限公司 | 5.82 | 否 |
115 | 沈阳丰宝瑞建材有限公司 | 5.78 | 否 |
116 | 北京绿色港湾装饰装璜有限公司 | 5.62 | 否 |
117 | 苏州三圣母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 5.50 | 否 |
118 | 海口匡福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5.13 | 否 |
119 | 冠豪高科(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 5.07 | 否 |
120 | 北京祥龙通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 5.00 | 否 |
121 | 四川铭邦建材有限公司 | 5.00 | 否 |
122 | 海南千瑞冷气工程有限公司 | 5.00 | 否 |
123 | 北京海普斯建材有限公司 | 4.98 | 否 |
124 | 北京鼎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95 | 否 |
125 | 北京福美谛商贸有限公司 | 4.69 | 否 |
126 | 德成优洋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 4.61 | 否 |
127 | 维萨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4.50 | 否 |
128 | 南京睿秀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4.48 | 否 |
129 | 海南宝辉灯饰有限公司 | 4.31 | 否 |
130 | 天津科宝商贸有限公司 | 4.27 | 否 |
131 | 海南千瑞冷气工程有限公司 | 4.00 | 否 |
132 | 北京卓越超凡商贸有限公司 | 3.91 | 否 |
133 | 北京中航奥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73 | 否 |
134 | 合肥瑶海区宇初钢管租赁站 | 3.61 | 否 |
135 | 无锡东瑜建材有限公司 | 3.61 | 否 |
136 | 上海赋斌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3.60 | 否 |
137 | 北京利你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54 | 否 |
138 | 北京华南世纪玻璃装饰有限公司 | 3.50 | 否 |
139 | 沈阳特格美术装饰有限公司绿可生态木分公司 | 3.50 | 否 |
140 | 沈阳鑫星振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3.37 | 否 |
141 | 北京中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9 | 否 |
142 | 天津市河西区澳飞特佳装饰材料商店 | 3.00 | 否 |
143 | 沈阳市祥福达物资经销处 | 2.90 | 否 |
144 | 青岛明铂空间装饰有限公司 | 2.80 | 否 |
145 | 深圳市百菲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62 | 否 |
146 | 成都市映美灯光设计有限公司 | 2.60 | 否 |
147 | 北京湘美伦建材有限公司 | 2.60 | 否 |
148 | 厦门市易晟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50 | 否 |
149 | 成都市罗幺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 2.45 | 否 |
150 | 沈阳市禧宝得地板厂 | 2.02 | 否 |
151 | 北京亮德锐商贸有限公司 | 2.00 | 否 |
152 |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1.99 | 否 |
153 | 沈阳盛达鸿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1.71 | 否 |
154 | 南通栋豪石业有限公司 | 1.71 | 否 |
155 | 沈阳振铭门业有限公司 | 1.60 | 否 |
156 | 沈阳鑫润名家汇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1.53 | 否 |
157 | 江苏苏宁易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50 | 否 |
158 | 上海乐盛泵拌车运输有限公司 | 1.49 | 否 |
159 | 沈阳市沈河区振铭门业经销处 | 1.48 | 否 |
160 | 惠州市千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1.40 | 否 |
161 | 深圳市内田家具有限公司 | 1.37 | 否 |
162 | 沈阳百帝艾兰家居有限公司 | 1.14 | 否 |
163 | 北京宏洋富强电线电缆经销部 | 1.11 | 否 |
164 | 合肥瑶海区华之星物资供应站 | 1.10 | 否 |
165 | 北京金诺海马地毯销售有限公司 | 1.00 | 否 |
166 | 哈尔滨霆航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否 |
167 | 黑龙江省金枝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否 |
168 | 深圳市裕高聚建材有限公司 | 1.00 | 否 |
169 | 重庆择进商贸有限公司 | 0.96 | 否 |
170 | 君达铝业(天津)有限公司 | 0.91 | 否 |
171 |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0.90 | 否 |
172 | 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 | 0.86 | 否 |
173 | 山东远丰陶瓷有限公司 | 0.65 | 否 |
174 | 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0.63 | 否 |
175 | 四川点今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0.61 | 否 |
176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 0.60 | 否 |
177 | 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 | 0.58 | 否 |
178 | 成都联兴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0.54 | 否 |
179 | 青岛俊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0.50 | 否 |
180 |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 0.43 | 否 |
181 | 上海名锐实业有限公司 | 0.42 | 否 |
182 | 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 | 0.35 | 否 |
183 | 广州欧克斯贸易有限公司 | 0.20 | 否 |
184 | 鄂尔多斯市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0.16 | 否 |
185 | 乾恒(武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0.16 | 否 |
186 | 四川共创永鑫科技有限公司 | 0.15 | 否 |
187 | 成都市小泥工商贸有限公司 | 0.15 | 否 |
188 | 沈阳市铁西区金吉利玻璃经销部 | 0.14 | 否 |
189 | 沈阳市鼎荣石材经销处 | 0.10 | 否 |
190 | 福建省南安市森良石材有限公司 | 0.09 | 否 |
191 | 塞德娜集成家居(沈阳)有限公司 | 0.08 | 否 |
192 | 邯郸市正大制管有限公司 | 0.06 | 否 |
193 | 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 | 0.01 | 否 |
经公司逐项自查,预付账款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预付款项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请年审机构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问题(2)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回复: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针对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及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取得并核査相关合同和付款凭证,核査账面预付款与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进度是否相匹配、银行单据收款方是否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 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上述预付款项的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及预付进度及额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 核査上述预付款项截至回函日的交付情况,了解尚未结转的原因及预计结转时间;
(4)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预付款对应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核查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弘高创意预付款项均有真实的商业交易背景,均系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釆购业务。尚未结转的原因合理,符合行业惯例。
(2) 预付账款交易对方与弘高创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预付款项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回复:
我们审阅了公司以上回复说明,对照前期收到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文件,并与公司相关高管进行了沟通,对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违规情形进行核查。经核查,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总额共计8,576.89万元,均为项目正常经营所产生,基于真实经营业务需要,且符合建筑装饰行业经营特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未发现相关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8. 报告期内,你公司将子公司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1元的对价转让给公司实控人何宁,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交易背景、出售原因、子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业务开展情况、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结合前述事项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是否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等情形。
公司回复:
一、 出售子公司股权的交易背景、出售原因
为有效应对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等不利因素,公司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启动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和剥离工作,以盘活资产、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并回笼资金来支持公司主业发展。公司采取资产出售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回笼资金、发挥资源集聚效应、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率。2022年出售子公司股权旨在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质量和业务结构。
子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业务开展情况
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23日,截至2022年11月1日(交割完成日),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2年11月1日 |
资产总额 | 97,362.07 |
负债总额 | 97,362.07 |
应收款项总额 | 82,366.09 |
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 0.00 |
净资产 | 0.00 |
科目 | 2022年2月23日-2022年11月1日 |
营业收入 | 0.00 |
营业利润 | 0.00 |
净利润 | 0.00 |
非经常性损益 | 0.00 |
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供应链管理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工程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工艺品、文化用品、珠宝首饰、鲜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设立至2022年11月1日,未实际开展业务。
二、 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2022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参考,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010154号《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于评估基准日,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7,362.07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总负债账面价值为97,362.07万元,评估价值为97,362.07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0.00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0.0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仅以股东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故本次评估的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0元。
三、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8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作出《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宁、何天回避表决。
2022年8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作出《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全资子公司出售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相关交易事项,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将相关决议内容、独立董事意见、关联交易公告等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 本次交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是否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等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北京羽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综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当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等情形。
9、 年报或有事项部分显示,你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的诉讼事项共计577项,诉讼标的涉及金额合计3.3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2.98%,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你公司无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请你公司:
(1) 列表补充披露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事项基本情况、诉讼审理情况及影响、被告方请求、判决情况等。
公司回复:
以下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序号 | 原告 | 起讼日期 | 诉讼标的(元) | 诉讼请求 |
1 | 北京宏达远通建材有限公司 | 2019/6/21 | 1,230,000.00 | 1、被告应支付原告货款1230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2 | 北京吉天铭木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 2019/8/20 | 1,180,695.20 | 1、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1399320.61元;2、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按国家规定支付未付工程款违约责任,利息损失。 |
3 | 北京盛大祥瑞木业有限公司 | 2019/8/29 | 1,383,663.00 |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共计1533663元;2、判令被告(以1533663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8年2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4 | 北京钰堂国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19/9/6 | 2,334,919.53 | :请求支付材料款2334919.53元及利息;诉讼费 |
5 | 北京德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019/9/20 | 3,318,792.04 |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汇票金额157890.99元、102863.17元、284200.04元、392782.91元316914.64元、45573.49元、114976.2元、316157元、80800.01元、22396.81元、151439.34元、317036元、192281元、212171元、281651.8元、329657.64元;。2、判令支付汇票金额自汇票到期日2019年8月2日至清偿之日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3、诉讼费用依法承担。 |
6 | 北京永航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19/11/12 | 1,253,150.84 | 请求支付装饰项目款1274394.23元;利息损失;诉讼费 |
7 | 育林环球(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2/23 | 1,705,946.19 | 1.请求判令被告1支付原告分包合同结算工程款3135892.26元2.请求判令被告1支付原告违约金(以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年息10%利率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1赔偿原告解除工程合同补偿款500000元4.请求被告2、被告3、被告4承担连带担保责任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 |
8 | 北京蓝美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0/1/9 | 2,099,619.71 |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2099619.71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9 | 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2020/2/19 | 18,474,620.46 | 判令向原告支付质量违约金900760.35元;2.向原告支付解约违约金1801520.69元;3.向原告支付工程管理费10679422.31元;4.向原告返还超支工程款5092917.11元;5.本案诉讼费、鉴定费及公正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
10 | 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2020/3/19 | 5,787,670.15 | 请求返还代付款人民币5787670.15元;违约金1157534.03元;诉讼费 |
11 | 吉兴天地(北京)建材有限公司 | 2020/4/9 | 1,278,357.34 | 请求支付货款1316649.14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诉讼费 |
12 | 李智平 | 2020/5/21 | 2,500,000.00 |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农民工工资250万元;2、诉讼费 |
13 | 何志林 | 2020/7/24 | 5,261,643.00 | 请求支付货款261643元;诉讼费 |
14 | 北京十里通达建材有限公司 | 2020/8/13 | 1,077,124.60 | 请求支付货款1077124.6元;诉讼费 |
15 | 北京三江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020/8/17 | 4,263,888.30 | 请求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工程款4263888.3元;诉讼费 |
16 | 哈尔滨小石匠装饰有限公司 | 2020/8/20 | 1,808,718.16 | 请求支付货款1808718.16元;违约金;诉讼费 |
17 | 宝兴国晟矿业有限公司 | 2020/10/30 | 12,570,689.94 | 请求支付货款12570689.94元、贴息34050元、违约金;诉讼费 |
18 | 李丽军 | 2020/11/9 | 1,160,500.00 | 1.请求弘高装饰支付工程款1160500元(以此为基数,自2020/2/3起按照贷款利率计算)2.稻香四季房地产、张明勇、李红君、吴玉辉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五被告承担 |
19 | 承德梵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2/8 | 1,312,660.40 | 1.判令弘高支付工程款1713332元2.判令弘高装饰给付违约金138600元(自2020/6/9暂计算至20202/11/8,最终计算至给付完毕之日3.判令伯斯特公司在在欠付弘高装饰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给付责任4.诉讼费 |
20 | 北京金福饰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2020/12/9 | 1,004,920.00 | 1.货款1004920元,2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以货款为基数,自2018/1/3至2019/8/19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8/20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全国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报价利率计算)3.诉讼费 |
21 | 临沂恒顺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 2020/12/21 | 1,917,767.00 | 1、合同欠款1917767元,2、自2019/2/7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全国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暂计算至2020/10/31,共计人民币146685.2元,3、律师费20000元,4、仲裁费用 |
22 | 河北伯斯特酒店有限公司 | 2021/2/3 | 6,263,548.13 | :1.工程维修费及未完成的工程款6263548.13元, |
23 | 北京博宇通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1/3/8 | 1,364,000.00 | 1.投标保证金1364000元,2.资金占用费(以230000元为基数,自2017/7/1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其中2019/8/19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2018/8/20之后按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四倍计算;以1134000元为基数,自2018/7/1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其中2019/8/19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2018/8/20之后按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四倍计算),3.诉讼费 |
24 | 北京德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021/4/1 | 3,000,000.00 | 1.共同支付票据金额3000000元及利息(以3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12/12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共同承担诉讼费 |
25 | 中实嘉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2021/4/8 | 1,544,838.63 | 1.货款1544838.63元,2.违约金77241.9315元,3.被告二对被告一承担连带责任,4.诉讼费。 |
26 | 北京中青建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021/4/28 | 1,385,365.04 | 1.剩余工程款1385365.04元,鲁西南医院承担连带责任,2.工程款利息(以1385365.04元为基数,自2018/2/2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2019/8/19前按照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2019/8/20后按照LPR计付,3.诉讼费 |
27 | 天津达因建材有限公司 | 2021/5/19 | 1,000,000.00 | 1.返还款项1000万元及2019/12/26至本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期间的利息,2.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 |
28 | 北京鑫祥达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 2021/8/23 | 1,010,503.33 |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010503.33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在拖欠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 |
29 | 陈俊 | 2021/8/26 | 2,000,000.00 | 1、要求二被告返还借款200万元及利息损失(以200万元为基数,利息损失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30 | 九盟(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2021/8/26 | 1,694,970.50 |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694970.5元,并以1694970.5元为基数,从2015/4/18日起支付逾期利息至付清之日,标准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31 | 江西龙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021/8/26 | 1,096,874.57 |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096874.57元;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
32 | 北京顺盈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021/9/8 | 2,062,012.00 |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共计2062012元,利息共计103100.6元,共计2165112.6元;2、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
33 | 王立智 | 2021/9/9 | 1,467,876.00 |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余款176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34 | 上海森步木制品营销中心 | 2021/9/14 | 1,981,812.59 |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981812.59;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59454.38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及保全费用。 |
35 | 北京中大宣青商贸有限公司 | 2021/9/16 | 4,196,180.00 |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欠申请人的货款4196180元,违约金125885.40元,利息256843.60元,共计4578909.00元;2、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
36 | 沈阳市沈河区云梦佳建材商行 | 2021/9/18 | 2,164,040.01 |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材料款总计1943250.01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220790元,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2164040.01元,2、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37 | 北京鸿益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1/9/14 | 1,429,040.00 |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429040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42871.2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及保全费。 |
38 | 北京隆源轩建材有限公司 | 2021/9/27(从调解中心取回时间) | 5,574,684.50 |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5574684.5元及逾期利息暂计762471.7元(以5574684.5元为基数,自2018/10/4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21/8/25日)共计6337156.2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39 | 王新峰 | 2021/10/12 | 1,160,661.74 | 1、判令被告张明勇、弘高公司共同连带支付原告劳务费1734376元,利息暂计105731.08元(利息以未给付劳务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1/7日起暂计至2021/8/15日,之后利息按上述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稻香四季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40 | 赵加建 | 2021/10/22 | 10,395,031.02 | 1、判令被告一想原告支付工程款本金10395031.02元及利息2574009.39元(暂计至2021/7/18日,自2021/7/19日起,以10395031.02元为基数,按照1.5倍LPR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暂合计12969040.41元;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41 | 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 | 2021/12/30 | 4,500,000.00 |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45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应当返还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
42 | 北京中青建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022/1/14 | 1,718,574.85 | 1、依法判令被告弘高装饰立即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718574.8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被告重庆首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付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用(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43 | 北京巨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4 | 2,110,000.00 |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劳务费及利息合计211万元;2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
44 | 王晨光 | 2022/1/29 | 3,279,534.04 | 1、判令解除弘高装饰、王晨光、北京塞凡策划有限公司等三方签署的《协议书》第二、三项的约定;2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欠款3279534.04元并支付利息;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4、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诉讼费。 |
45 | 常州恒实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 2022/2/8 | 2,045,200.55 | 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941840.4元。2、依法判令被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合计1103360.15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46 | 常州恒实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 2022/2/8 | 2,521,585.12 |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2152452.9元;2、判令被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369132.22元;以上合计2521585.12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47 | 常州恒实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 2022/2/8 | 2,321,927.40 | 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1786098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535829.4元(以上合计2321927.4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48 | 芜湖市观宇商贸有限公司 | 2022/2/10 | 1,261,125.74 |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欠申请人的货款共计1106038.00元,利息155087.74元,合计1261125.74元;2、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3、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因本案往返的差旅费用。 |
49 | 北京高辉利豪建设有限公司 | 2022/2/28 | 1,858,923.67 | 1、请求判令被告1和被告2连带支付工程款费用共计1858923.67元,并支付利息(从2020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利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1年7月1日,41748.33元。暂共计1900672元。2、请求判令工程价款1858923.67元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50 | 王佃新 | 2022/3/9 | 2,949,615.00 |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2949615元及利息(以工程款为基数,自2020/5/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二在第一项诉讼请求中被告一所拖欠工程价款1292294元及利息范围内与被告一共同向原告承担连带给付义务(以1292294为基数,其他同上);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
51 | 殷银伟 | 2022/3/24 | 3,453,758.65 | 1、判令被告一给付原告工程欠款12055192.54元及欠款期间全部利息(暂计至立案之日为1198319.68元);2、判令被告二给付原告截留工程款3156567.79元及欠款期间全部利息(暂计至立案之日为297190.86元);(以上合计为16707270.87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 |
52 | 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022/3/31 | 6,580,395.84 |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劳务款共计人民币6580395.84元,以及自逾期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53 | 北京巨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4/6 | 2,267,450.89 |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劳务费及利息合计211万元;2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
54 | 北京巨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4/12 | 1,068,185.45 |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960344.08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利息107841.37元(以960344.08元为基数,按lpr利率计算,自2019年3月17日暂计算至2022年3月14日,最终计算至实际支付日至);以上两项共计1068185.45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
55 | 邯郸市京鑫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2022/5/19 | 15,100,000.00 |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劳务费1510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
56 | 沈阳市美德林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2022/5/ | 1,348,800.00 |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1124000元、违约金224800元,合计13488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57 | 北京稻香四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6/2 | 2,328,789.41 |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工程款783950.78元及相应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2月30日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1544838.63元及相应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8月20日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58 | 北京东裕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2022/6/10 | 1,511,326.35 | 1、依法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租赁费1511326.35元,并支付以1511326.3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计算自2019年1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的逾期付款损失;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59 | 祝玉亮 | 2022/7/14 | 2,985,609.60 |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哈尔滨花园邨宾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劳务费288万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逾期支付劳务费的利息损失至实际付款之日(自2021年6月17日起计算,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暂计至2022年5月25日利息金额为人民币105609.60元);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60 | 山东金富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022/7/22 | 1,200,100.00 |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10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利息100100元(以1100000为基数,按lpr利率计算,自2020年1月17日暂计算至2022年6月28日,最终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以上两项共计1200100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
61 | 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2/8/9 | 2,067,908.91 | 1、判令被告一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承德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互配合将承德嘉和广场第11幢C座1027号、1028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金源分公司名下;2、判令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承德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互配合将承德嘉和广场第11幢C座1027号、1028号房屋交付给原告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金源分公司;3、判令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金源分公司损失(损失计算方式为:以1906044元为基数,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0年1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暂计算至2022年2月25日为161864.91元);4、如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无法实现,判令被告一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金源分公司1906044元;5、判令被告二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原告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金源分公司第三项、第四项诉讼请求中被告一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
62 | 郭荣军 | 2022/8/12 | 8,466,099.03 | 1、请求判令被告1支付拖欠原告工程款8466099.03元及利息(以8466099.03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4日起至工程款及利息付清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2、请求判令被告2、被告3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3、请求判令被告4对被告2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等费用全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
63 | 廊坊市长晟不锈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2/8/30 | 1,009,400.00 |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98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9400元(违约金计算方法:未付款总额的3%);(以上两项共1009400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
64 | 北京浩天中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2/9/2 | 1,809,710.00 |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合同款1757000元及3%的违约金52710元,共计180971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65 | 河北哲鹤通然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2022/9/6 | 1,892,007.00 |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合同款1836900元及3%的违约金55107元,共计1892007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66 | 河北哲鹤通然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2022/9/6 | 1,275,070.00 |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合同款1238135元及3%的违约金36935元,共计127507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67 | 南京立至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2/9/19 | 2,204,077.22 | 1、判令弘高公司、华腾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共计人民币2084529.48元及违约金(以本金2084529.48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9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截止起诉之日,违约金暂计为人民币119547.74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
68 | 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 | 2022/9/26 | 1,810,234.47 |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多支付的工程款1810234.47元及利息(从2018年8月8日,请求至实际全部清偿之日止,2019年8月19日前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后利息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
69 | 吕昕 | 2022/10/26 | 1,400,000.00 |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约1400000元(具体数额以鉴定为准)及利息(利息自工程交付之日2017年8月13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该工程价款付清之日止);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案件受理费等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70 | 北京华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2022/10/12 | 1,453,600.18 |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付工程款人民币1453600.18元;2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
71 | 麻城市宇川石业有限公司 | 2022/10/12 | 1,893,073.50 |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剩余货款1802927.14元;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90146.36元;3裁令被申请人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
72 | 山东弘信安装有限公司 | 2022/10/12 | 3,463,490.77 |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3162396.11元;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为:以3162396.11元为本金,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9月15日为301094.77元;3、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
73 | 安徽鸿翔乐家家具有限公司 | 2022/11/9 | 2,912,291.56 |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2912291.56元;2、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
217,784,649.12 |
(2) 你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你公司多数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中,原告的诉讼请求中除要
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材料采购款等外,一般还包含相关款项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及保全费等赔偿费用,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涉诉案件最新进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是否就或有事项可能发生的全部经济利益流出进行合理预估并按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负债,如是,请说明你公司的具体确认过程,如否,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回复:
截至2022年末,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涉及诉讼标的总额3.36亿元,主要系与供应商合同纠纷,相应应付工程款及材料采购款已经在工程施工、成本费用以及相应的应付账款中计量,已在各会计期间进行了披露。
涉诉相关的诉讼费及保全费按照法律文书由公司和起诉方各自支付;涉诉相关的利息及违约金均包括在判决或执行金额内。公司法务部会同财务部在对涉诉项目进行核实,结合法律文书对应付工程款、材料款等涉及的成本费用进行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诉讼事项涉及相关款项已经在工程施工、成本费用及预计的应付工程款和应付职工薪酬中计量,不满足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因此公司未对诉讼及仲裁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10、 截至目前,你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尚未履行其在2014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中应对你公司履行的业绩补偿承诺(补偿股份13,920.39万股),且弘高慧目已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弘高中太所持你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划扣。请你公司说明截至本问询函回函日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的最新进展,并结合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和冻结、被动减持等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控制权稳定性等方面产生的具体影响,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说明已采取和拟采取的防范风险传导至上市公司的隔离措施。
公司回复:
一、 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的最新进展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破产清算工作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就弘高慧目公司完成业绩承诺事项的方案进行表决。除此之外未有其余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信披要求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二、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情况
三、 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上市公司受外部和内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短期内预计难以重塑业绩、扭亏转盈,亟需有实力投资人对上市公司进行业务重整和赋能。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持有171,752,254股,股份性质为首发限售股,均被弘高慧目破产管理人接管。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随着破产工作持续推进不排除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及司法划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认为,公司控制权后续存在发生变
控股股东 | 股份 性质 | 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情况 | 冻结情况 | 被动减持可能性 |
弘高慧目 | 首发限售股 | 90,376,298 | 8.81% | 无质押 | 股份冻结,弘高慧目破产管理人接管 | 存在因被司法拍卖或司法划转而被动减持的可能 |
35,049,289 | 3.42% | 质权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冻结,弘高慧目破产管理人接管 | 存在因被司法拍卖或司法划转而被动减持的可能 | ||
29,660,000 | 2.89% | 质权人青岛天瑞弘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股份冻结,弘高慧目破产管理人接管 | 存在因被司法拍卖或司法划转而被动减持的可能 | ||
16,666,667 | 1.62% | 质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已具备解押条件, 股份冻结,弘高慧目破产管理人接管 | 存在因被司法拍卖或司法划转而被动减持的可能 | ||
合计 | 171,752,254 | 16.74% | -- | -- |
更的可能性,届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具体认定,需要根据各方持股比例、公司董事提名及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情况等方面综合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股东方权益变动及对公司董事会控制力的变化情况等,若出现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等应披露信息,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防范风险及隔离措施
公司已就控制权事宜与第一大股东安信证券进行了沟通,经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安信证券函询并收到其出具的《回复函》,《回复函》显示其不存在向或拟向我公司提名或委派董事、监事,并拟改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计划,不存在参与或拟参与我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计划,截至目前无谋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同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寻求债务解决方案,最大可能避免因此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将积极通过多种措施化解被动减持或司法强制划转过户风险,同步积极寻找长期财务资金或战略协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新的一致行动人关系等合法措施,以力争解决现有问题,保持控制权稳定。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弘高慧目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提前进行风险预警,共同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持当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及控制权稳定。
11、 根据你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你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熟低者均为负,且2022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你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九章有关规定,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若存在相关情形请及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01065号)和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核查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01050号),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924,097.25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32,924,097.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302,603.2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4,377,800.8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309,682,187.09元。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九章规定,逐项排查情况如下:
章节 | 相关条款 | 公司自查或经审计的2022年度相关指标 | 是否出现相关情形 |
第九章第二节交易类强制退市9.2.1条规定 | (一)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 |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连续120日成交量大于500万股。 | 否 |
(二)在本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三)在本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其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且其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四)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不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 | 否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六)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存在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的情形。 | 否 | |
(七)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东人数均少于2000人; |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存在股东人数均少于2000人的情形。 | 否 | |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92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3292亿元,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 | 否 | |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公司2022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3.0968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 | 是 |
章节 | 相关条款 | 公司自查或经审计的2022年度相关指标 | 是否出现相关情形 |
第九章第三节财务类强制退市9.3.1条规定 |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 | 否 |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无 | 否 | |
第九章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9.4.1条规定 |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 公司均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 否 |
(二)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有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 |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 否 | |
(三)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 公司不存在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情形。 | 否 | |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 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交易所要求改正的情形。 | 否 | |
(五)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 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近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发生变化,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 否 | |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 公司不存在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 | 否 | |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 公司未被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 否 | |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无 | 无 | |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 公司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 | 否 |
章节 | 相关条款 | 公司自查或经审计的2022年度相关指标 | 是否出现相关情形 |
第九章第五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9.5.1条规定 | 的情形; | ||
(二)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 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 否 | |
第九章第八节其他风险警示9.8.1条规定 | (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01048号)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 否 |
(二)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 无 | |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 否 | |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01049号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 否 | |
(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 否 | |
(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 是(已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 | 是 | |
(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已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 | 是 | |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无 | 否 |
综上所述:根据上表逐项排查情况,公司除已正常披露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外(2023年4月27日,《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http://www.cninfo.com.cn),不存在其他《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九章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