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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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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26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因公司董事陈鹏飞先生为控股股东派出董事,所以董事陈鹏飞先生对议案一至二回避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3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亿元。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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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在证监许可〔2022〕2993号批复有效期内,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决策下列事项:

在申购当日,如本次发行的累计有效认购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若按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中配售原则确定的发行股数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其中发行底价为发行期首日前20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的70%的情况下,经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董事长有权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董事长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出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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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许可〔2022〕2993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亿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上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相关监管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账户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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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党建内容需做相应更新。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备案事宜。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改后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五、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湖南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和湘荣牧业公司养殖厂2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汝城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在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投资建设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A、B、C、D区各5.9MW和汝城县湘荣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厂2.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计25.9MW,项目总投资12,742万元,含98.97万元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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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湖南汝城绿中源农牧公司和湘荣牧业公司养殖厂2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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