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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股份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1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股份变动达到5%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转融通出借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参与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先进制造”)于2023年3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870,35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4%;于2022年12月23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2,712,64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2%;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5月31日通过融券出借1,021,5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此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总股本的0.04%,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总股本的5%。

?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阳先进制造的通知,沈阳先进制造于2022年12月23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2,712,64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2%;于2023年3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870,35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4%;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5月31

日通过融券出借1,021,5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此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沈阳先进制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总股本的

0.04%,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总股本的5%。详情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16-1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5月31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变动股数(股)变动比例(%)
融券出借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5月31日人民币 普通股1,021,5001.10%
询价转让2022年12月23日人民币 普通股2,712,6472.92%
大宗交易2023年3月1日人民币 普通股870,3530.94%
其他2023年5月24日人民币普通股-0.04%
合计-人民币 普通股4,604,5005.00%

注:变化方式“其他”是指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沈阳先进制造持有股份14,332,43015.47%9,727,93010.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332,43015.47%9,727,93010.47%

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转融通出借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等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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