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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市场形象的维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强 赵明宝 孟丽荣2023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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