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市设立公司孙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