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中珠股票代码:600568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5号泰豪科技204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司法处置划转)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 16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珠医疗/ST中珠/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拍品所有人/中珠集团 | 指 |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受人/竞买人/中盛源 | 指 |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参与司法处置竞买,获得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9,728,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008%。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3年4月13日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3,000万元 |
住所(通讯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5号泰豪科技204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91440300MA5HTC4P21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2、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合伙人性质 |
盛剑明 | 39.6226% | 21,000 | 有限合伙人 |
郑汉仔 | 37.7358% | 20,000 | 有限合伙人 |
珠海长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4.1509% | 7,500 | 有限合伙人 |
深圳中宏慧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717% | 2,500 | 有限合伙人 |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7736% | 2,000 | 普通合伙人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盛剑明持有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9.6226%股份,持有中盛源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5%股份,因此盛剑明为中盛源实际控制人。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
盛剑明 | 430203********1510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广东深圳 | 无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盛剑明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除上述任职外,盛剑明不存在上市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的情况。
4、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 |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3年4月10日 |
法定代表人 | 盛剑明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5号泰豪科技204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5号泰豪科技204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91440300MA5HT1RF70 |
股权结构 | 盛剑明持股95%,深圳市国商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2)有限合伙人
名称 | 盛剑明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30203********1510 |
住所/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3)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 | 深圳中宏慧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1月26日 |
法定代表人 | 叶伟平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恋珠东一巷5号A栋211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恋珠东一巷5号A栋211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91440300MA5GL9GE6H |
股权结构 | 深圳苏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许铭轩持股49%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物制品、日用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4)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 | 珠海长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11月4日 |
法定代表人 | 陈菲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万元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镜山路71号4栋201房 |
通讯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镜山路71号4栋201房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91440402MA57DHM185 |
股权结构 | 郑日妹持股70%,陈菲持股30%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 |
务;房地产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有限合伙人
名称 | 郑汉仔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40821********1430 |
住所/通讯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珠医疗119,728,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00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中长期投资价值的看好以及对上市公司的认可,从而决定以司法拍卖的方式取得119,728,000股上市公司股份,以期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增加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中珠医疗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珠医疗119,72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119,728,000股股份,占中珠医疗总股本的6.008%。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2023年4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拍卖参与方,已经支付完全部拍卖款项。2023年5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完成上述股份的过户变更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司法处置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司法处置依据
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珠海中珠集团、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沪民终49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受理后(案号:(2022)沪74执1413号)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上海金融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变价被执行人珠海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医疗119,728,000股股票。
(二)司法处置公告的主要内容
2023年3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就(2022)沪74执1413号案发布《司法处置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处置标的物: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医疗119,728,000股股票,占中珠
医疗总股本的6.01%。本次股票的处置起始单价为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均价,未超过处置起始单价的竞买出价无效。
2、竞买人应符合本次处置股票对应的合格投资者条件,且成交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会员、自有或者租用交易单元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配置的账户登录司法执行平台或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报盘通道提交竞买申报。具有新股网下申购资格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配置的账户登录司法执行平台(网址:https://sf.uap.sse.com.cn/)进行竞买申报。其他竞买人可以委托证券交易所会员代为提交竞买申报。
3、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票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数额的30%。如因参与本次竞买导致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超过30%的,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同时应向证券监管部门及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处置予以分拆处置。每笔最小竞买申报数量为59,864,000股,竞买申报数量对应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0,000元。保证金应于2023年4月3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15:30前支付,保证金支付采用汇款方式,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实际竞买人的相关信息(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证券账户号码、证券账户名称),由上海金融法院确认竞买资格及竞买申报数量。未支付保证金或未足额支付保证金的竞买出价无效。
竞买结果公布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买受人应于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差额(扣除保证金)付至上海金融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号:6228400037192421666)。逾期未支付,上海金融法院予以重新处置,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5、竞买人竞买出价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30至11:30、13:00至
15:30。竞价由司法执行平台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匹配,经上海金融法院核实后,在司法执行平台公布竞买结果。
6、竞买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余款后,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三)司法处置结果
2023年4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就(2022)沪74执1413号案的司法处置结果发布《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金融法院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4月28日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处置被执行人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医疗119,728,000股股票(证券简称:ST中珠,证券代码:60056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在处置过程中,竞买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竞买账号:
B885713***)以每股单价1.92元,总价共人民币229,877,760元,竞买成交119,728,000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司法处置股权过户完成后,中盛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司法处置前,中珠集团持有公司6.008%的股份存在质押和司法冻结情形,本次司法处置结束后,中珠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上述股份的质押将解除、所有司法冻结自动失效。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盛源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告知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五、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六、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2023 年 5 月 30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
股票简称 | ST中珠 | 股票代码 | 60056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5号泰豪科技204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大宗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司法处置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后数量:119,728,000 变动比例: 6.00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5月25日 方式:拍卖所得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及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及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