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2次以上通报批评等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黎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海文先生、郑浩珊女士以及郑坚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雪
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陈亚进、黄民、黄龙德、孙宝清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