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2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22,416,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有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479,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1%;吴有林先生及其控制的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裕泽投资”,系由吴有林及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40,199,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0%。吴有林先生的弟弟吴有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76,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吴有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裕泽投资、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66,17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同时有效改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降低股票质押风险,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7,105,8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吴有材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94,0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91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322,416,869 | 37.0144% | IPO前取得:222,013,708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91,119,349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9,283,812股 |
吴有林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05,479,292 | 12.1093% | IPO前取得:81,619,437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23,859,855股 |
吴有材 | 5%以下股东 | 3,176,029 | 0.3646% | IPO前取得:3,176,029股 |
注:公司以2020年10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上述股东持股股份来源为转增后的股数。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 | 322,416,869 | 37.014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为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吴有林先生与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吴有材为吴有林的弟弟,傅心锋、张明浪为吴有林的姐夫,郭庆辉为吴有林的妹夫 |
吴有林 | 105,479,292 | 12.1093% | ||
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719,710 | 3.9859% | ||
吴有材 | 3,176,029 | 0.3646% | ||
傅心锋 | 149,500 | 0.0172% | ||
张明浪 | 115,050 | 0.0132% | ||
郭庆辉 | 115,050 | 0.0132% | ||
合计 | 466,171,500 | 53.5178%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提示: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和吴有林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87,105,8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实际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包括每个股东的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方式等)由傲农投资和吴有林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 | 不超过:69,684,657股 | 不超过:8% | 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52,263,493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7,126,140股 (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的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69,684,657股) | 2023/6/3~2023/12/2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集中竞价交易取得、非公开发行取得 | 为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同时改善自身财务状况,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
吴有林 | 不超过:26,369,823股 | 不超过:3.0273% | 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26,369,823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6,369,823股 (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的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6,369,823股) | 2023/6/3~2023/12/2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非公开发行取得 | 为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同时改善自身财务状况,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
吴有材 | 不超过:794,007股 | 不超过:0.0912%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94,007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94,007股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94,007股) | 2023/6/21~2023/12/20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1: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12月2日。注2:上述减持主体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IPO前取得的股份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减持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保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大宗交易合计减持IPO前取得的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减持主体持有的其他来源的股份(包括非公开发行取得和集中竞价取得)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减持规定。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承诺: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上市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承诺: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上市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之兄弟吴有材承诺: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吴有林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吴有林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2)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林承诺: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2020年4月23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本公司/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林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21年7月27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若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则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3)其他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林承诺:自首发限售股解禁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解禁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相应取得的新增股份)。如在上述期间违反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2、关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林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有限度减持。本公司/本人将配合公司在本公司/本人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本公司/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减持股份(本公司/本人届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除外)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本公司/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5%;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具体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但如果本公司/本人预计未来三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减持期限:若本公司/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公司在减持首次卖出至少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若本公司/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公司在本公司/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按该等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期限为该等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5)减持限制:在以下任一期间内或情形下,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减持:①若上市公司或者本公司/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②本公司/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6)协议转让承诺:若本公司/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则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按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若本公司/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公司/本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则本公司/本人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2)项和第(4)项的规定。
(7)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公司/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公司/本人应上交公司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原因是为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同时有效改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降低股票质
押风险。吴有材的减持计划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及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