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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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4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5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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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3年6月12日)
序号 | 事 项 |
宣布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正式开始 | |
一 | 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
二 | 推选计票人及监票人 |
三 | 审议议案 |
1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 | 与会人员对上述议案进行讨论 |
五 | 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投票表决 |
六 | 计票人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
七 | 宣读现场会议决议 |
八 |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九 | 参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
十 | 宣布大会圆满结束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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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上述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6月14日。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该事项正在上交所审核中,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6月14日。
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保持不变。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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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上述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6月14日。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该事项正在上交所审核中,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6月14日。
除延长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内容保持不变。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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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五家渠市青湖南路1025号新华苑商服中心B座11层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五家渠市东工业园区纬六西街699号研发办公楼3号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公司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