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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虹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1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为:2023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CCTC保税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颜劲松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67,020,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35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2名,代表股份67,020,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5.135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7,020,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7,020,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

3、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7,020,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7,020,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020,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67,020,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

7、《关于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020,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020,7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甘露、赵成杰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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